8) 承包可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灵活性,同时也需要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下面是一些关于承包管理的实用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承包原理。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一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承包款交纳办法:
1、荒山按元(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元(万元)整,在交付现金元(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
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__________,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__________与__________分界;西面是________以上,距_________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______分界;北面是_______直上,一直到________,在_______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年____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_______年起算,________年交纳(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年交(_____)______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_________)___________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______)_________元,就交(_______)_________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____)________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三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四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五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亩×1.00××元/亩·年×30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xx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7日
文档为doc格式。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时限__________________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____________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七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
合同。
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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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八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期为30年,从2015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二o一三年 月 日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九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面积:共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元。从年月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月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年月日――年月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方:224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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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为doc格式。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一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路;________湾(________湾山交界);________岭(________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_______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二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三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1.00元亩183;年,亩215;。
1.00元亩183;年215;________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________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______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________。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四
甲方: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五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芦草沟村委会
乙方:胡军 身份证号:6501081977071111038
为开发本地资源,响应政府倡导和鼓励兴办民营企业、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将项下集体所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建厂,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积:29亩
本合同项下土地位于芦草沟村五队西面荒山,东面二分厂,南面电线杆,西面马涛,北面高俊田养殖场,面积为29亩。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
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费每亩每年 元,每年为一个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总计: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保证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依法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协调处理好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村名之间发生的争端纠纷,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新发包该地块。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所雇人员发生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4、乙方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土地承包费。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设备。
四、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经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转后的承包方造成的损失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合同中关于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等内容。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仍必须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一经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工程,一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整体开发建设,该土地需被征用,该项策划给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经权威资质部门评估后,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不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到期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若甲方违约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及违约金。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方:羊场镇和平村吴新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后面 幅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以西 为界,东面 南面 北面 (草图附后)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 月 日 起至贰零肆壹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以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乙方负责减底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以及其他的临时用地,占用的 片至马场堡接公路,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在三十年内,国家征用土地,由甲方享受。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村委会各持一份。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益,任何乙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 元。
甲方:
乙方:
年 日 2011 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 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及四至:见附件。
第二章 承包期限:49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 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15—2016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15—2015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 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
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 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 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 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 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六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的荒山_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
二、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元,共计_元。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_年承包费用_元,以后每年_月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年_月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七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承包期为(20)二十年,即从一九九0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
合同。
(20)二十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泽清。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八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政府盖章:
20xx年7月1日
承包荒山协议书大全(19篇)篇十九
甲方(盖章、签字):身份证号:
二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四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五组组长(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盖章、签字):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及商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流转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上一年度流转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流转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及挖掘土方,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在荒山流转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甲方人员不得破坏乙方流转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荒山流转期间,山林防火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商业及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流转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以内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流转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流转的各种优惠政策;。
4、乙方的流转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流转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流转期间,有权享受除流转费外同甲方其他流转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甲方及所属村民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流转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经营。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流转地段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之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的,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另行处置。
十三、原荒山树等附属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流转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围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改荒山和荒地优先流转权。
十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叁页壹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叁份备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