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通过学习这些劳务提供者的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务的实施和管理。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养老机构成为了解决老年人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我曾在一家养老机构工作过一段时间,接触到了许多老年人,也深刻感受到了养老机构的意义和价值。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养老机构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养老机构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照料。许多年过六旬的老人,由于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无法再独立照料自己。养老机构为他们提供了饭食、起居、洗漱等基本的生活照料,确保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此外,机构还会安排专业的医护人员定期体检老年人,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同时,机构会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如舞蹈、绘画、茶话会等,使老人们有机会交流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精神兴趣和快乐感。
其次,养老机构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随着老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家庭可能无法提供安全合适的居住环境。养老机构提供了设计合理、设施齐全的居住区域,老年人在这里可以享受到温馨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机构内设有安全系统和医疗急救设备,确保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与此同时,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充足的社交机会,老年人可以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度过晚年。
此外,养老机构提供了专业的护理服务。一些老人因为身体机能的下降,需要日常的护理,而家庭无法提供足够的照料。养老机构配有专业的护理人员,他们会根据老人的需求提供恰当的照护,包括身体护理、心理护理等。此外,机构还会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帮助他们恢复健康或减轻疾病带来的影响。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服务形成了多学科的照料网络,能够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
此外,养老机构营造了温馨的人文关怀氛围。在养老机构工作的护理人员,不仅提供物质和护理上的照料,还与老人们建立起一种亲情般的关系。他们不仅设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还会关心他们的精神和内心世界。我曾在机构内见到,护理人员会与老年人聊天,倾听他们的心声,给予他们温暖和鼓励。而老年人们也愿意向护理人员倾诉心事,分享他们的快乐和痛苦。这种关怀和交流的氛围,给老年人带来了安心和满足感。
总的来说,养老机构在解决老年人需求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提供了物质和精神照料,为老人们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还提供了专业的护理服务以及温馨的人文关怀。但是,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资金和资源的不足,员工素质的不稳定等。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关注和支持,提高其服务质量并增加相应的政策和资源保障,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二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机构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养老机构,本人有幸实地考察了一些养老机构,并从中收获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将以问题探讨、多元服务、人性化关怀、资源利用以及未来发展五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问题探讨是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一环。养老机构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员配备、设施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在人员配备方面,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同时,在设施环境方面,一些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不完善,如建筑设计不合理、扶手设施不便等。虽然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但通过不断的整改改进,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得到解决的。最后,服务质量是老人对养老机构最为关注的问题,养老机构要提升服务质量,需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从而改善老人的生活体验。
其次,多元服务是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随着老年人的需求多样化,养老机构需要提供更为全面、多元化的服务。一方面,在物质生活方面,养老机构应提供丰富多样的饮食和住房选择,满足老年人的各类需求。另一方面,在精神生活方面,养老机构也应提供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音乐、舞蹈、书法等,以帮助老年人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通过多元服务,养老机构才能更好地满足老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第三,人性化关怀是养老机构的核心价值。作为养老机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人性化关怀应贯穿于养老机构的每个环节。首先,养老机构要注重老人的生活习惯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尽可能接近家庭的生活环境。其次,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提供及时、细致的关怀服务。最后,要注重老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让老人拥有一个愉快、满足的晚年生活。
第四,资源利用是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课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养老问题,养老机构需要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一方面,养老机构可以通过与医院、社区等机构合作,共享医疗、保健和文化娱乐等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养老机构还可以充分利用老年人的社会资源,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慧和力量。
最后,未来养老机构的发展前景可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机构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未来的养老机构将更加注重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服务,引入智能化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政府还应制定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和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共同推动养老机构的发展。
总之,通过实地考察养老机构,我深切感受到了养老机构正在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机遇。解决问题、提供多元服务、进行人性化关怀、合理利用资源以及展望未来的发展,这些是养老机构发展的关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养老机构将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温馨家园。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三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_民法通则》、《_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具体工作为:负责打扫、擦拭办公区域的地面、门窗;负责洗手间的清洁和垃圾清理;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和桌椅摆放;负责绿植的浇水和修剪等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每周______小时。
4、乙方提供劳务应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和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元/月,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
4、乙方解除合同离开公司前,应办理好工作用品交接。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五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四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支付方式为。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4)乙方首次入住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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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服务协议。
二、甲方义务:
甲方应配备适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基本设施,同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护理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在老人入住期间,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属要求,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环境及个人卫生的服务。甲方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老人的状况,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提供报刊棋牌影视等文化娱乐设施,组织老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并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荤素搭配,尽量满足老人所需的`均衡营养;及时清扫房间,保持乙方老人生活环境舒适、洁净;保证饮用开水充足;及时清洗乙方换下的衣服;至少每月更换清洗床上用品一次。对于介助、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洗头、洗澡或擦身等服务。甲方提供热水、无绳电话方便老人。
三、
乙方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管理。文明休养,维护公德,老人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打人、骂人。爱护甲方的财物,节约用电、用水。损坏甲方设施及私人物品要照价赔偿。
(二)遵医嘱并配合护理。入住老人须配合甲方履行护理义务,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对日常清洁卫生的费用和疾病治疗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要请假,并应在甲方设定的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家属陪同。
(五)乙方代理人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代理人联系中断引起的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
(六)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交甲方服务台代为保管或储蓄。
四、入院时乙方代理人须将乙方基本资料、身体自理状况及脾气秉性、生活习性、特殊爱好、既往病史、住院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并完整填写《入住申请表》。
乙方入住前如已经过体检,或三个月内曾在医院进行检查或治疗的,应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或医院病历;如无相关体检证明,则乙方代理人确认并保证入住老人未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适合养老院集体居住。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因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所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
五、甲方为乙方老人免费提供测体温、量血压服务。甲方与签约的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可为乙方提供常见病和老年病的诊疗服务(免出诊费),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受伤或疾病危重需抢救的,乙方代理人委托甲方采取以下_____种措施(选择)。医院的医疗检查费用由乙方及代理人承担。
1、先行送二级以上医院或乙方指定医院进行抢救,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
2、先行通知乙方代理人,等候乙方代理人来养老院处理。
乙方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或授权,如因乙方代理人懈怠等原因造成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老人有老年痴呆或类似症状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自身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由其监护人承担。
七、甲方其他责任免除。
1.因不可抗力或老人自身原因(含疾病、并发症)造成老人衰老、病情加重甚至身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仅接受乙方代理人的委托,帮助照顾乙方的饮食起居和个人卫生。由于养老服务对象群体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规律,老人又是在养老院长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显的过错,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设施、服务直接导致的损害结果,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老人请假外出或亲属带乙方老人外出,甲方不承担乙方外出期间除保管交管物品外的其他责任。
4.未经甲方保管的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因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物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6.因乙方不遵医嘱、不配合护理并经通报代理人知晓,造成甲方无法履行义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安全义务:
1.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2.甲方在楼前设置值班,外人入内均需登记。
3.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油炉等危险用品,电热毯、电吹风等自备电器要经甲方允许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使用。
4.乙方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或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时,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指导,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并按照行政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6.如乙方身体状况已超出甲方服务范围,乙方代理人接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联系转院或委托甲方协助转院。乙方及其代理人要求继续留住甲方处的,如因此发生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转院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可以随物价上涨及乙方护理等级的改变而作相应的调整。收费调整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代理人。乙方所用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按月计算的费用以半个月为结算单位: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结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结算。老人临终服务费用为_____元/人。
1、一次性入住费_____元。
2、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三项合计每月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医疗备用金_____元。
4、空调取暖费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甲方同意)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_____元。
6、预交小额支出备用金_____元。
首次交纳款项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执行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时双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协议期满结清费用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消灭。乙方需继续入住的,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协议期间乙方身故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十一、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1、甲方认为乙方的身体状况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群居的疾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嫌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十二、乙方如住院治疗或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除医疗备用金外,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十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六
第一条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养老机构的发展坚持政府举办和社会兴办相结合、政府扶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鼓励集体、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捐资、捐物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
第四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制定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机构编制、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财政、价格、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事、民政部门对扶持和发展养老机构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七条开办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三)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开办养老机构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养老机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机构章程、管理制度;。
(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养老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重新备案。
第九条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其建筑设计应当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养老机构符合上述两个规范的,可自愿向民政部门申领养老机构证书。养老机构证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和涂改。
第三章服务管理。
收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按有关规定到养老机构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
休养人员是指自愿到养老机构按合同约定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
第十一条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收养人员,在完成收养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接收休养人员。
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对象。对其接收收养人员的,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其亲属、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各方姓名(名称)和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期限和地点;。
(四)收费标准和方式;。
(五)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其他约定事项。
市民政部门可以制定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参考使用。
(一)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
(三)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文化体育活动;。
(五)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夜间监护工作;。
(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应当善待收住的老年人,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
养老机构注销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接收收养人员的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供养标准支付。具体标准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应当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服务费用以及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和工作人员工作细则以及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和奖励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公示各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接受捐赠、资助,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和与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养老机构应当向捐赠人、民政部门报告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并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可以建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三)开展行业统计、培训和咨询,促进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四)协调养老机构之间及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五)开展其他行业自律、服务、协调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可以定期组织营养、医疗、护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和热心老年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养老机构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和信誉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制定。
第五章扶持与鼓励。
第二十二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养老机构的发展。
养老机构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经民政部门备案后,可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在提供养老服务时,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排放污染物达标的,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可以免交排污费;。
(二)免缴残疾人保障金;。
(四)养老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具备对外开展医疗、康复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当地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卫生部门按有关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予以审批;所办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第二十四条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提供养老服务时,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提供的育养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用电、用水、用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优惠;。
(四)国家机关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费用,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给予一定补贴。
第二十五条国家和本市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还有其他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办理或者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签订服务合同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要求提供养老服务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不按约定使用捐赠、资助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使用情况的。
有前款第(―)、(二)、(三)、(五)、(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四)项规定行为的,由民政部门处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还可以取消给予的扶持优惠措施,并追缴违法行为存续期间已减免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中,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服务对象、送养人与养老机构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与鼓励参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开业的养老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七
被扶养人姓名(甲方):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扶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八
并不是所有社会办养老机构都可以享受补贴,欲申请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首先,要有合适的场地。新建的要完善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
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
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入住率达到50%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2次审批。
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组织开展2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须在当月30日以前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
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的,从事养老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九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为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养老机构应运而生。我有幸在一家知名养老机构实习,亲身体验了养老机构的运作和老人们的生活情况。通过这段经历,我对养老机构的作用和影响有了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养老机构作为一个将老人们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承载着许多重要的功能。首先,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养老机构,老人们不再需要担心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繁琐问题,比如购物、做饭、打扫等。他们可以尽情享受退休生活,与同龄的朋友交流、游戏、做运动等。其次,养老机构的医疗照护设施和专业护理人员能够提供老人们所需的医疗服务和日常护理。对于患有慢性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而言,养老机构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最后,养老机构也为老年人提供了心理抚慰和陪伴。很多老人在家庭生活中会感到孤单和缺乏陪伴,而在养老机构中可以结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度过美好的退休生活。
第三段:养老机构的问题和挑战。
然而,养老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部分养老机构的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地区。一些机构还没有完善的健康管理措施和医疗设施,无法满足老人们日常生活和医疗照护的需求。其次,养老机构的费用成为了老人们面临的一大负担。以高档养老院为例,一些服务项目价格过高,对于一般老人而言难以负担。最后,养老机构的人文关怀和服务态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一些养老机构中,老人们会长时间的面对机械化的服务,缺乏人情味,导致老年人在精神上的空虚感加深。
为了改进养老机构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养老机构的建设,提高设施和服务的水平。这需要增加投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评估,以确保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其次,养老机构应当细化不同年龄段老人的需求,为老人们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老年人群体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各异,每个老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和侧重点。最后,养老机构应注重人文关怀,提供更为细致入微的服务。这包括关注老人的情感需求,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第五段:结尾总结。
总的来说,养老机构在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定制化服务和人文关怀,我们可以进一步改进养老机构,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为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作为年轻一代,我们也要关注养老问题,为老年人创造更美好的晚年生活。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需要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乙方自称今年__________岁、身体健康,能够照顾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涉及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一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平等协商,敬老院医师聘用协议书。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原则。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按敬老院的规章制度,尽忠职守,不做出有损敬老院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并致力发展敬老院下达的任务、指标。
2.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4条,每年对乙方进行目标考核,如果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受聘;如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不得继续受聘。
3.工作职责。
(1)乙方受聘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院长。直接负责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2)乙方有权推荐敬老院副院长、财务人员等各种工作人员,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直接任命。
(3)有权在月度财务指标的限额内,审批日常财务开支,但不得对甲方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也不得用于对外担保。
4.考核目标。
(1)在所属区域负责逐步创造、维护、提升敬老院品牌,在原基础上理顺客户网络,增加创收,管理及服务能力。
(2)全年该区域完成创收指标______万元。
(3)全年该区域成本指标控制在______万元之内,同时该指标逐月分解到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成本。
(4)不得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除担任本协议中的敬老院院长职务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兼职行为。
5.聘用金和费用。
甲方以______元/月人民币作为聘用金。该聘金包括乙方一切开支,即包括但不限于出差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各项补助。
如果确有必要外地出差,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外地出差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6.利润分配。
在合约期内,乙方为甲方创造利润,甲方按照利润额的20%分配给乙方。
该处利润是指扣除敬老院一切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租赁费用、维修基金和实际费用、税收、各种管理费用、招待费用、水电气费用、通讯交通网络费用以及各种经营中的实际开支)、各种设备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等等成本之后的纯利润,协议书《敬老院医师聘用协议书》。
7.作假处理。
乙方的每月/周的行动报告和总结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作假行为,第一次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二次敬老院将严重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三次敬老院将作辞退处理,敬老院同时保留对作假人员行为给敬老院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起诉权。
8.解聘/辞职。
(1)若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做好市场交接工作,否则,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若乙方在聘用期间,违反敬老院操作政策,过失造成敬老院经济损失,或者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敬老院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除非甲方及委托人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敬老院借用现金和调动甲方货物,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敬老院业务经理经发现证实有兼职行为的,必须无条件接受本敬老院的辞退,并退回已领取的基本工资、出差、通讯、应酬等费用,(根据其严重程度,敬老院决定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9.人身安全保险每月补贴______元(须凭保单复印件领取此费用)。如乙方没有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10.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废止,如需续签必须另签协议。
11.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1)因乙方已另有社保,故本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属民法、合同法调整。
(2)。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有义务向第三方保密。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乙方有责任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无视为自动放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养老机构)。
乙方:________入院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
丙方:________担保人姓名:________电话: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其他子女姓名:________电话:________。
其他子女姓名:________电话:________。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难,需生活护理照顾,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进入甲方院内住养,甲方经家访后同意乙方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明确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系自费入住甲方院内的养老人员,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并承担付费义务.丙方保证按时支付乙方在甲方住养院内期间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入院住养生活护理区,确定护理等级为护理.
三,乙方入院按照昆山市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承担如下费用:。
1,月床位费________元.
2,月护理费(生活护理)________元.
3,月伙食费________元.
4,预收医药费________元.(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后,两日内办理入院手续,并交入院费用.
6,凡当月入住或离院结算者所交生活护理费,床位费入院时间不足半月的(即不超过15天)应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的(即超过15天),按全月计算.(计算方式:以当月一日至十五日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为后半月).
7,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先付后用原则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赢利性福利机构,乙方(或丙方)应按时交费.乙方若不按时交费的,则甲方按3%以天计算加收滞纳金.
9,甲方的收费标准今后如经昆山市物价局批复调整的,则在批复生效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动调整本协议第三条款的相关数额.
四,甲,乙,丙三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确定和变更护理等级并按规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费用.
3,甲方根据乙方刚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处理能力等情况确定护理等级.若乙方(或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在一至三个月内,由医务人员观察测定后,再确定其护理级别.在观察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适宜,或隐瞒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响他人),心脏病(如不稳定性心绞痛,肿痛,严重皮肤病等)]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变更护理等级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级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负责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护理工作.但由于护理范围之外所发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乙方身体不适时应主动向护理人员陈述,按医嘱接受治疗.甲方根据乙方的病情急需送医院治疗时可直接打120救护(120救护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将其送往有关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丙方.
7,乙方住医院治疗期间所需办理手续与费用均由丙方按该医院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8,乙方在医院治疗时病未痊愈前不得私自回________________敬老院.如需回敬老院疗养,须经所住医院医生出具准予出院证明,并经甲方同意方能回敬老院,否则敬老院不接受乙方.
9,乙方在住院治疗期间,甲方可保留乙方的床位一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床位费照收.乙方要求不保留的,则以书面申请为准.
10,乙方因故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暂时中断住养的,中断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断时间连续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乙方或丙方应全额支付床位费,护理费;中断时间在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超过天数只支付床位费,不支付护理费;无特殊原因,中断时间超过二个月的作自动出院处置,甲方就此有权解除本协议.
11,乙方入院住养期间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出院:。
(1)患有肿瘤;(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3)患有传染疾病;(4)心血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危险期,心力衰竭等;(5)老年性痴呆影响他人者;(6)严重皮肤病;(7)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8)不适应集体生活的;(9)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住院的;(10)发现隐瞒病史的.
12,乙方在住养期间,凡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院内相关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3,乙方或丙方应按月交付乙方住养期内的各项费用.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收3%的滞纳金.若乙方或丙方拖欠乙方住养费用超过30天的,则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丙方应无条件接纳乙方出院.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丙方立即提起诉讼;甲方也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家中.
14,乙方住院期间内的衣服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自理,同时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屡劝不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丙方应将乙方领回家中.
15,随着乙方的年龄增大,年事已高,自理能力减退,或身体状况不佳,按院规定,护理级别作适当调整.乙方应服从规定,交纳级差费用.
16,乙方及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护理级别的通知后,如有异议,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及丙方应按变更后的护理等级相应的费用支付给甲方.
17,乙方在院住养期间,应听从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的管理,如擅自行动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负.
18,乙方在住养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入院,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9,乙方不得擅自外出,如确有需要外出,必须向甲方办理请假手续,说明外出时间,去向并按时返回,或由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可让乙方自行外出,并担保乙方安全.乙方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20,乙方在住养院内期间如患病,所发生的一切医药费均由乙方自理,或由丙方支付.
21,乙方,丙方原则上不得自带药品,凡要自带药品,须有医院证明(或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医院处方),并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丙方自负.
22,乙方在住养期间,如发生突发性病情或病情加重,甲方除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外,其责任由丙方承担,不得节外生枝.
23,乙方在住养期间发生意外,因乙方年事已高或病情突发,经抢救无效去世的,丙方(或乙方亲属)应尊重临床医嘱,并承担善后事宜一切费用.
24,甲方认为乙方应去医院治疗时,丙方应负责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乙方在医院治疗的一切费用.
25,丙方应关心乙方,经常来院探望,并有责任不断地向乙方进行遵纪守法,防火,禁止爬高,擅自外出和不得擅自使用电源等安全教育和宣传,同时要时常提供乙方所需的衣物,日常用品和进行精神慰藉.
26,乙方和丙方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27,乙方应爱护公物,遵守院内规章制度,讲究卫生,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人不骂人,否则后果由丙方负责.
28,甲方按规定解除协议时,乙方应自觉出院,丙方必须接回乙方.
29,乙方在住养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应及时赶到甲方,共同协商,配合甲方解决有关事宜,对甲方通知不予理睬的,视为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方案,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应的责任.
30,乙方因生理原因产生不安全因素,甲方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丙方应积极配合.
31,甲方的其它有关规章制度视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乙方也知晓了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住养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以下管理条件:。
(1)乙方在寄养期间一律以入院时确定的房号,姓名,床位为准,不得私自转让或者私自互换,更不能自作主张留他人住宿.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动,须由甲方同意并主持调换.
(2)卧室内各种设备及用具,按编号由各自床位的人保管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如有造成人为损坏的,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保持院内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食物皮,壳,废纸等杂物,严禁酗酒,赌博.
(4)不得私自带入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电烧锅,电热毯等电器.
(5)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卧室内不得私自生火或用其它灶具煮食物.
(6)不得将易燃物品及腐烂变质物品带入院内.
(7)不得坐,卧在床上吸烟,烟蒂必须入缸,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8)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室内无人时关闭灯,电风扇及取暖器等电器.
(9)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院,钱款及证件各自妥善保管.
(10)对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带入院内和房内.
(11)离开房间时必须随手关门并锁好,以防发生盗窃事故.
(12)因需要外出,必须向甲方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团结友爱,不打人,不骂人,尊重他人,遵纪守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
七,协议及担保期限。
1,本协议的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2,丙方为乙方的担保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签名盖章并由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三
近几年来,浙江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等项中,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多种养老机构经营模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通过对浙江省杭州、温州、台州、宁波等地的养老机构进行的实地考察调研,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浙江省养老机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国家或集体兴办。温州的红景天养老院是由街道开办的,为充分发挥投入的国有资本效能,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获取最的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人住老年人得到最好的照料,享受最好的服务,主管部门采取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招投标结束,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在满足五保、特困老人入住(收住五保、特困老人,政府给予补贴)的前提下,招收社会老人入住,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期间,经营者以租金形式分批向主管部门上交部分经营利润。
集资兴办。温州永嘉的康乐山庄、玉环的夕阳红山庄是由老年人自发组织起来,在集体的土地上个人集资兴建的老年人社区。温州的红枫山庄也应归人此类,所不同的是该山庄由私营业主出面策划,政府划拨土地,私营业主只投入少量启动资金,办妥手续,然后按每平方米1700—2200元不等收取老人的资金建房。现红枫山庄的经营者已经由民政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改为工商登记营利企业。上述山庄均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
非营利机构经办。宁波市的颐乐园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政府划拨土地100余亩,并出面协调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大红鹰集团共同出资1.3亿元兴建的。该院建筑规范,环境幽雅,条件优越。出资方共同组建管理公司,在工商局登记,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待遇。该院吸纳了400多老人入住,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因为条件好、收费低,老人常常排队等候人住,床位供不应求。
民间资本兴办。温州的水心老年公寓是由一对热心老龄事业的下岗夫妇租用闲置的厂房开办的,年租金15—16万元,收住老人70—80位,满负荷运转。年盈余六七千元。此种形式在浙江全省还有很多。奉化的99老人乐园是私营业主王雪飞夫妇卖掉了经营良好的企业,投资1400多万元兴建的全省规模最大的民营老年公寓,所用土地为协议出让。公寓条件较好,现收住100多位老人。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政府划拨用地274亩。规划有高档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是一个设计超前、功能完备的老年人社区,现企业已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
纵观以上四种兴办模式,我们以为第一种模式代表着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方向,是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现有养老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能有效模式。第二、三种模式不仅不宜推广,而且应该严格限制或者禁止。因为这两种模式养老隐含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土地是我国极为稀有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极其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永嘉和玉环的少数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没有经任何土地部门审批并未办理严格的用地手续,即自己动手在集体的土地上集资盖房,建起子康乐山庄和夕阳红山庄,严格意义上讲是土地使用的违法行为。
导致不当受益。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由于没有计人土地成本,所造房屋与房地产开发房屋存在相当可观的差价,这部分差价构成了不当受益。例如一位老人几年前出资5.6万元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住房的使用权,现转手出让卖到20多万元,自己仅需向山庄管理机构上缴2800元的管理费即可。还有一位老人以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花30万元拥有了一栋250多平方米带车库独立别墅的使用权,装修费却花了60多万,而在其对面仅一路之隔的房地产开发房产则为每平方米4000—5000元。
社会再分配不公。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参与的老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最需要关注的贫困老人,多数是离退休干部、教师或者是收入较高并有一定积蓄的老人;而真正贫困需要福利照顾的老人却无力集资盖房,无法享受此等优惠。结果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宁波市颐乐园人住的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其中有位离休的局级干部,夫妇二人在此居住带有卫生间和厨房的套房,连吃带住加上卫生保洁等费用,每月仅需开支20xx元,还不到其离休金的一半,享受着超值的服务。他家里原有的住房则可租可售,两头获利,无形中每月增加了不菲的收入。社会福利属于社会再分配的范畴,其出发点是扶危济困,是帮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可是人住诸如宁波市颐乐园之类高档老年公寓的人员原本享受了应得的福利,再来这里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超值的服务,实际上是社会福利享受对象的错位,既违背了社会福利的本意,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再分配不公。
隐含着不安定因素。温州出台以在工商登记和在民政登记为。
标准来区分营利养老企业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文件以后,由政府划拨土地集资盖房的红枫山庄私营老板立即提出改“民非”登记为工商企业登记,这样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该老板表示这笔出让金肯定会转嫁到人住在该山庄的老人头上,无形中把政府推到了山庄老人的对立面,导致政府与老年人的直接对立。对此当地有关部门深表忧虑。
存在国际化养老的误区。浙江省有的养老机构为了增加收入,提出吸收港、澳、台甚至外国老年人来人住。如果该机构是按完全成本计价接收入住,则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按目前通行的不计地价和造价,仅按运营成本计价的方式接纳入住,就值得商榷。
第四种模式恰恰是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的。因为它是真正的民间资本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弥补了政府社会福利的不足,又为社会老人提供了养老服务,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也吸纳了很多下岗女工和民工,完全符合我国政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的指导思想,理应给予扶持和推广。但也恰恰是该种模式遇到了政策瓶颈:只有登记为民办非企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可是登记为民办非企又给这些企业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如在温州开办水心老年公寓的一对夫妇,以公寓为家,吃住在公寓,亲自买菜、做饭,惨淡经营,年盈余仅六七千元。即便如此,按照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定,这盈余的六七千元也归该公寓所有,而不能属于个人。奉化的99老人乐园因为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受政策限制,投入大量资金盖好的房产成为“福利机构所有”(宁波房管所、民政局出具的不能抵押贷款说明),资金问题凸现,举债无门,经营陷入困境。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由于台州市发文将该山庄定性为“民办非营利福利事业单位”,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将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不能抵押贷款,致使企业资金运作困难,且其投入资金将不能收回,投资商如今是进退维谷,骑虎难下。
我们发现各地对什么是社会福利、什么是老龄产业不甚明晰。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都看作是老龄产业,也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住宅区)都视为社会福利事业;有的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有的又以营利或非营利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我们认为上述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社会福利与老龄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福利是国家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待服务的社会制度。它表现为国家及社会团体兴办的多种福利设施、提供的社会服务以及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讲求的是公平与公正,是不计成本和盈利的。比如国家办的养老院、福利院,国家投入了土地、资金等大量的人力物力,决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扶危济困,稳定社会。而产业则不同,产业是指生产事业,是经营活动,提供的是商品,追求的是利润和效益。老龄产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的新兴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商品、设施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行业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
其次,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不仅不科学,而且容易造成混乱。比如,宁波市的颐乐园组建了管理公司,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对外介绍其经营是盈利的。那么能否据此断定它是养老产业呢?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它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非营利机构(宁波慈善分会)和社会捐赠(大红鹰集团),仍然是社会福利的性质。所谓的盈利是建立在对原始投入不计成本、不计利息、不算折旧、不求回报的基础之上的,是仅仅以充分享受政府免税等优惠政策之后的运营成本为起算点的盈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盈利。极而言之,不过是福利机构管理方式的改进、福利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而已。而登记为民办非企的温州水心老年公寓、奉化的99老人乐园恰好应该定性为老龄产业,也是国家应该重点扶持的对象。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国家出台政策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很有必要。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扶持以养老服务为主体的老龄产业大力发展,既可以弥补国家福利资金投入的不足,又可以为广大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经济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政策扶持的重点和对象应该是民营养老产业。有投入,有产出,才能称之为产业。如果只有投入而不求回报,不计成本,不讲产出,那是慈善事业,而不是老龄产业。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资本是具有逐利性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获取合理的经营利润。既然我们认定老龄产业是第三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应当把养老服务业当作产业来对待,就应当出台真正意义上的“老龄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民营养老产业。其最终目的就是吸引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让所有热心为老服务,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业的民营业主明明白白办企业,在市场调节、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堂堂正正地赚取合理的利润,为日益增多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最终使更多的老人受惠。
现行老年社会福利实施方式很有改革的必要。我国现行社会福利制度及其实施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基本上是由国家投资兴建养老机构,不计成本,管办一体。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数国办的养老机构没有进入市场,没有竞争,经营者没有压力,其经营状况往往不如非公有制养老机构。总体来说投资大,经营效益差,并存在不当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二次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地方民政部门已经觉察端倪,开始探索社会福利实施的新方式、新办法,如辽宁省提出,要“转变政府投资观念,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兴办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要实行钱随人走的货币化养老方式”,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应,让老年人获取优质的服务。上海、大连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使老年人和下岗职工双受益的经典模式,政府的一份投资收到了双倍的投资效益。温州实行投资与经营分离、办管分离、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有效地盘活了福利机构存量资产,提高了资本利用效能,既减轻了政府管理负担,又使老年人享受到了优质的服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借鉴辽宁、上海等地的做法,改革以往国家办福利机构、管办一体的实施方法,改为以甄别、确定福利对象,实行货币化补助养老。对于已建好的社会福利设施,也应参照温州的做法,实行办管分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社会福利设施的投资效能。这样,不仅可以使国家节约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可以充分利用稀缺的社会福利资源,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x
成员:xxx xxxx xxxx(门卫)
办公室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区级(含)以上政府部门检查;
3、院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4、发生群体性(3人及以上)传染病或中毒症状;
5、遇台风、飓风或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情况;
6、发生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安全事故实行养护院一把手负责制。
2、应急领导组组长为养护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可以随时在董事会旗下系统内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4、养护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发现人即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在院领导未到达现场前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应急领导组组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董事会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区民政局及养老办汇报,并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7、对各个环节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安全事故
1、养护院行政院长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报告养护院负责人。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情形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李沧区民政部门报告。
7、应急领导组组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8、董事会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区民政局及养老办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厨师及帮厨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力争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必须立刻报告护士或医生,迅速联系本院医务人员,按照指示处理,紧急情况下先就近送医院诊治。
4、护士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应急领导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7、董事会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区民政局及养老办汇报,并派人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养护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在院老人、职工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汇报。
5、应急领导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董事会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区民政局及养老办汇报,并派人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由xxxx养护院负责解释。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院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我院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临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杨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我院在接到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医院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会议,传达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四)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采取行动。
(一)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听从上级组织调配,前往非本院地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本院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办公室要为小组领导和各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院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院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水电抢修。后勤人员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五)听从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院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六
唐山市路北民政局:
我叫,女,今年59周岁,是一名退休工人,身体健康的我一直想为社会发挥一些余热,随着我们国家的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趋势,我萌生了开办一所社区养老院的想法,特此想开办一所名叫“路北区昌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机构,希望政府同意我的请求。
从我市日前的调查情况看,多数老年人是赞成和欢迎建立养老院的,其态度是积极明确的。我国各大中城市养老院发展的实践证明,兴办养老院确实减轻了家庭养老压力,弥补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欠缺,缓解了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照顾老人的困难,消除了中青年夫妇的后顾之忧,起到了家庭养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同时为下岗待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养老院不失为解决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有效途径和最佳选择之一,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方向。为了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吸引更多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并推动社会养老健康发展,本人决定兴办一所养老院。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该院将选址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总占地面积250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23平方米,共2层楼房1幢,房间共计16间,计划床位20到30个,配有舒适的居住场所、功能完善的餐厅、娱乐房和休闲房等设施。该处既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又有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是开办养老院的上佳地段。
开办养老院是新时期老年人社会化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趋势,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新举措和必然要求,恳请领导尽快予以批准,使这一好事尽快实施。
20xx年x月x日。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东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工作人员管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养老机构劳务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八
1、发现火警警报后:利用就近电话迅速向院领导汇报;相关人员同时立即检查各楼层、房间;确定火势大小,如起火范围不大,应立即用灭火器自行灭火。并随时注意火势有无扩大可能。同时安抚好在院长者。
2、如火灾涉及范围较大,迅速向119报警,报警时务必说清地址,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于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背、抱等方式转移。
1.灭火:
(1)在扑救中,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护士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扑灭。
(2)对于在燃烧中会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氧气呼吸面罩,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鼻等。
2.疏散:
(1)、本着长者优先的原则,员工有责任引导病人向安全的地方疏散。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匍匐前进。
(2)、禁止使用电梯,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被困。疏散通道口必须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3)、长者转移完成后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上报领导。
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人员被困轿厢
电梯因停电或发生故障而停在非平层区域造成人员被困时,应首先安慰被困人员,确定轿厢位置,同时迅速联系物业,救出被困人员。
(2)其它紧急情况
当电梯出现其它的严重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停止电梯的使用,及时通知物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应急流程
1、首位发现电梯故障的员工,立即与护理组联系,告知故障电梯
2、情况,护理组立即向被困人员说明救援正在进行,同时安慰被困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建议他们站在电梯后部。
3、定期与电梯内人员联系,告知救援进展情况。
4、故障解除后,故障电梯应经检测才准再次使用,未启用前应有停用标牌。
5、根据规定,记录事件发生和救援的详细经过。
6、如被困人员中有身体状况差或病情不稳定由护理组长立即汇报院领导并组织急救。
1、出现震感时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为地震,以免造成人混乱。
3、组织长者尽快离开房间,不可轻易再进房内,以免震动造成房屋坍塌伤人。
4、被困时保持镇静,保存体力,待外面有动静时再大声呼救或敲击。
5、长者转移完成后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上报领导。
1、发现情况立即做好长者解释工作,院办公室明确原因,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