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制定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工作环境的变化和新的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一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抓好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二
近日,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济南市市直各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汇总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至此,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信息均提前完成公开。
一是公开时间比规定时间提前一周。4月13日济南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后,市财政局立即启动正式批复程序,并于4月27日完成了全部批复工作,为提前公开争取了时间,进一步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推动各项民生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市直各部门预算公开集中在5月16日,比预算法定时间提前了7天。
二是统一平台,预决算信息一目了然。今年首次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搭建了统一的“济南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市级财政预算、市直各部门预算在按原渠道公开的同时,也集中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是报表细化,通俗易懂。向社会公开的`部门预算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9张报表,从不同层次、角度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今年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采用了文字、图例等形式对报表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内容更加完整。
四是公开部门增加,公开范围全覆盖。2017年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公开部门的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实现了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总数也从去年的91家增至97家。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三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四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云南省商务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我部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3人,其中:行政编制172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2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8人。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101人。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5辆。
20xx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万元,其中:本级财力万元,收费成本补偿万元。
20xx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万元,其中:本级财力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万元),收费成本补偿万元。
20xx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万元,其中:本级财力万元,占比为(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占比为;项目支出万元,占比为);收费成本补偿万元,占比为。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基本支出。
20xx年部门基本支出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万元和公用经费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厅机关和8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以上单位日常运转开支,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万元主要包括: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用于随同省领导出访以及参加必要的中央双跨团组等因公出国(境)费用;二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南菜北运试点项目,支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大型批发市场建设、餐饮业发展等内贸领域建设;三是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外贸进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维系境外商务代表处、发展替代种植产业和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四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万元,用于省级猪肉储备补贴;五是促进我省招商引资万元,用于贸促会组织对外展洽活动。
(三)收费成本补偿。
收费成本补偿万元为贸促会原产地证明书收费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五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支部年度。
工作计划。
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六
近日,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济南市市直各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汇总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至此,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信息均提前完成公开。
一是公开时间比规定时间提前一周。4月13日济南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后,市财政局立即启动正式批复程序,并于4月27日完成了全部批复工作,为提前公开争取了时间,进一步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推动各项民生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市直各部门预算公开集中在5月16日,比预算法定时间提前了7天。
二是统一平台,预决算信息一目了然。今年首次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搭建了统一的“济南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市级财政预算、市直各部门预算在按原渠道公开的同时,也集中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是报表细化,通俗易懂。向社会公开的部门预算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9张报表,从不同层次、角度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今年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采用了文字、图例等形式对报表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说明,内容更加完整。
四是公开部门增加,公开范围全覆盖。20xx年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公开部门的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实现了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总数也从去年的91家增至97家。
20xx年,湛江市霞山区本级预算部门(含下属单位)已全部实行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参照中央、省、市做法,公开内容包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财政拨款支出总表等说明和表格。
一是落实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霞山区预算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区政府网,各预算单位将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霞山区财政局预算股,霞山区财政局逐一核实各部门公开内容,统一放置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深化改革,夯实预算管理基础。霞山区各部门以预算信息公开为契机,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细化项目预算编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霞山区各部门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做好社会公众的答疑释惑工作。对因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以外的各类预算信息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妥善处理。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以深化财政改革工作为契机,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打造阳关财政,四措并举全面完成了预算公开工作。
统一公开平台,确保预算公开信息稳定有效。结合往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20xx年要求县级所有预算单位统一集中在县政府网站“财政预算”专栏公开,保证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的稳定性、有效性。
制作公开模板,确保预算公开内容统一规范。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根据公开内容,确定了统一的预算公开模板,达到了规范统一的目的。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预算公开按时完成。进一步强化了预算单位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效公开,确保依法按时完成预算公开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预算公开工作。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根据公开的时效,积极检查督促预算单位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通过监督检查,20xx年县级78个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完成了预算公开工作。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七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财政金融部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区财政金融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格考评。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评、问责问效。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等环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就是要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要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论证和审核,并汇总编制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区财政金融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复。管委会财政收支预算经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金融部应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区财政金融部和预算单位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施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包括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对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等组成或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区财政金融部。
2.实施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区级重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扩大评价范围。要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可采取组织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单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区财政金融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区财政金融部要向管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2.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区财政金融部应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被评价部门应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到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区财政金融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
4.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绩效信息要公开,将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管委会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金融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金融部,由刘一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3.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4.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今日云龙、云龙发布、云龙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八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
报告。
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九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支部年度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
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昨天,公司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按每位党员数,列出本支部2017年党费使用预算报告,于本月28日前报党群部,各支部的预算报告将由公司党委批准后执行。这是公司党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既是规范党费使用,也是加强企业党建的一项举措。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
党的建设,简称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党建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应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18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规范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学校相继制定了《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为了方便二级党组织统筹使用好两项经费,现对部分报销流程、支出标准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场地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场地费,标准为每半天人均不超过50元。
2、租车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租车费须附租车说明,单次2000元以上的还须附租赁合同(合同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署)。报销租车费(含异地市内租车费)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住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3、差旅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差旅费,按照学校关于差旅报销的相关文件执行,但不能支出差旅补助。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离青外出参加党员活动,执行《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批规定》(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批规定》附件),提前进行审批。
4、餐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的餐费,须为各级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就餐时间无法回到学校或家中、必须在活动地点就餐时的辅助开支,报销标准为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且每天人均不超过100元,在青岛市内开展活动每天最多报销一餐。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餐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1),审批通过后,凭就餐时开具的正规发票、《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党员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租车费、门票费等)报销材料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5、专家讲课费。
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专家讲课费(报告费、培训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2),校外专家讲课费标准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讲课费的标准,校内专家讲课费每次不超过1000元。
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携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发放表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务处报销;从党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还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附件3),并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专家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告主题、劳务发放金额等事宜,携以上表格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务处申请以劳务形式发放。
6、党员慰问金。
从党费中支出党员慰问金,须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清楚慰问对象、慰问事由、慰问金额,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携以上表格至财务处申领现金;各二级党组织如有师生党员去世,可联系党委组织部从校管党费支出1000元慰问金,用于慰问去世党员家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能支出党员慰问金。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设备、家具、低值品、易耗品等,须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和采购流程详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
使用党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附件4),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审核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该部分固定资产参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请各单位单独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并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
使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凭资产管理科审核后的《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使用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低于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各单位通过学校物资设备网上竞价系统的“耗材采购申报”办理审批和登记,验收合格后打印采购单,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在“经费负责人”处签字盖章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文献资源并进行管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图书馆网站-规章制度栏)的有关办法执行。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图书馆审批。
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采购单位须准确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登记明细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与《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一并提交图书馆审核人邮箱,待完成系统验收、建账后,审核人将补充完整的申请表和入账单反馈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携上述表单、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发票、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发放给师生作为学习材料的文献资源,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须填写《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采购单位须携《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件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1、党费不能以内部划转的形式进行支付。
2、党费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预约报销,需填写纸质报销单,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党费业务办理窗口为财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周三下午。
3、党费的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二级党组织需建立党费收支、结存台账,党委组织部将每半年从财务处获取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发二级党组织核对。
4、根据党费年度统计工作的需要,各二级党组织使用党费报销图书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购置图书册数,如“购置党建图书-100册”;使用党费报销设备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购置设备台数,如“购置党员活动室投影仪-1台”;使用党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教育培训人数,如“赴党史纪念馆学习租车费-30人”。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图书馆及时联系沟通。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一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两项重要经费来源。党费按照各单位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40%(离退休教工党委为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50%)返纳划拨到各单位党费子账户。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于学校拨给各单位的经费中,各二级单位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单位业务费不足时,可以单独向财务处申请党建工作所需经费。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合理、务实、有效、节约”的原则,切实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的有关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可报销的正规发票明细如下:
1.培训费——培训资料印刷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具体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资料费——报刊、书籍、党员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费等。
3.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并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设备费——电化教育器材等。
5.补助——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对老党员的补助费等。
6.其它——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宣传费、党建论文版面费等。
注:党费支出款项除燃油费和餐费外的上述款项均可报销。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xx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认真履行好党费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义务。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包括:
(一)企业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津贴补贴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月计算基数在3000元(含3000)以下者,按基数的0.5%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基数的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基数的1.5%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基数的2%交纳。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月计算基数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按基数的0.5%交纳;5000元以上的,按基数的1%交纳。
党支部每年1月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一年度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党员退休的,自退休第2个月起按照工资收入变化后的月计算基数和比例交纳当年度党费。
第五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缴纳党费。
第七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按月交纳党费;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在外出差、学习或者异地办公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或者采用网上方式交纳,也可以补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八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九条党员可以自愿多交党费。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党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党中央。
第十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专人应如实登记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各支部应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党费全额上缴公司党委,存入党费账户。公司党委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所收党费总数的40%上缴给直属机关党委,并书面报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三章党费使用。
第十二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三条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二)党内表彰奖励所需费用;
(三)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住宿费(指开展活动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
(六)伙食费(指开展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七)讲课费(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九)场地费(指用于开展活动的会议室、场地租金);。
(十)门票费、讲解费(指开展活动期间所发生的门票、讲解等费用);。
(十三)其他费用,主要包括: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等所产生的工本费,购买党徽党旗,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各支部开展党的活动按年度向公司党委呈报活动计划并申请党费。公司党委可在留存党费中向各党支部划拨一定额度,主要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等。
第十五条党费开支报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原则上应当提供规范合法的财务票据和凭证。
第十六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七条公司党委管理的党费使用事项的审批权限为:
(一)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小额党费支出,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三)50000元以上的党费支出,提请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公司党委书记审批。
第四章党费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党委统一管理各支部上缴的党费,具体管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承办。
第十九条党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应当分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党费应当以党委名义单独设立账目,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所属党支部、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党委对所属党支部每年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四
尽管什么是企业战略至今大家还争论不休,但大家比较认同“战略”是对企业基本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发展一种远期规划,它指明企业长远发展方向。
企业预算是使企业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一般指一年)决策目标具体化、系统化和数字化,是用数据把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等列示出来,企业预算是企业战略的细化。
在企业预算编制过程中一定要使企业预算符合企业战略,预算中必须贯彻企业战略目标,不得偏离。
因此作为预算编制的组织者一定得充分了解企业战略,所编制的预算也一定得符合企业战略。
2、通过预算贯彻企业战略。
企业希望每个员工都了解企业战略,因此,在企业战略制定后都会采用各种手段向下传达,然而,由于战略涉及的时间长、目标大、数据粗,可能只是一个方向性的东西,员工不好理解,也觉得与已关系不大,使得大家对战略的关心程度不够,预算则不同,预算时间一般为一年,目标非常具体,各项数据也都予以细化,预算还切切切实实地与各个部门及员工的绩效挂钩,很容易被员工理解和关注,可以说与每个人都有关,这样可借编制预算来宣传企业战略。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五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国资委党委,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为落实好这一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保证党支部活动需要,以利于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严格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上级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级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检查机关处理。
六、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七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八
党的建设,简称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建党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应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两项重要经费来源。党费按照各单位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40%(离退休教工党委为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50%)返纳划拨到各单位党费子账户。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于学校拨给各单位的经费中,各二级单位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单位业务费不足时,可以单独向财务处申请党建工作所需经费。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合理、务实、有效、节约”的原则,切实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的有关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可报销的正规发票明细如下:
1.培训费——培训资料印刷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具体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资料费——报刊、书籍、党员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费等。
3.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并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设备费——电化教育器材等。
5.补助——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对老党员的补助费等。
6.其它——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宣传费、党建论文版面费等。
注:党费支出款项除燃油费和餐费外的上述款项均可报销。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支部年度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组通〔20xx〕40号)、《关于规范返还党费使用的通知》(景组通〔20xx〕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景组通〔20xx〕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林业局20xx年度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一年不高于780元。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按标准安排,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的,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1.宣传典型和表彰先进的费用;
2.开展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场租费用;
3.教育活动的资料费、讲课费,教育基地参观门票费及讲解费;
4.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
6.慰问家庭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和亡故党员等费用;
7.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教育用书和教育资料的费用;
8.党员教育阵地建设的补助;
9.其他相关党员活动费用。
1.县委组织部的拨返党费,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和合作林场管理中心等三个下属党支部的拨返党费直接划拨至各下属单位,其它党支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凭有效凭证至局财务报销。
2.各党支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整体规划,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3.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纳入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和上级党组织的定期检查。
1.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实行实际支出报销制度。
2.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经费的使用计划要集体研究决定。
3.党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活动开展前需填写《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再行拨付;活动结束后如实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林业局拨返党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2、五项基本用途、六类党费具体支出项目。
昨天,公司印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按每位党员数,列出本支部2017年党费使用预算报告,于本月28日前报党群部,各支部的预算报告将由公司党委批准后执行。这是公司党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既是规范党费使用,也是加强企业党建的一项举措。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十九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汇总20篇)篇二十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