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或任务开始之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一切按计划进行。学习他人的实施方案经验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一些常见的错误和问题。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一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20xx-2021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二、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王硕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四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法办发〔20xx〕5号),正式启动了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xx〕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xx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五
为加速推进“平安安远”、“法治安远”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达到:一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规范完备;三是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我镇要重点抓好2个示范村(社区)创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创建措施:
1、构建一个平台:“一公开四民主”创建平台,政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评议。
2、完善一个制度:“六个一”制度,一名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学校、一批志愿者、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调解队伍。
3、突出一个重点: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条主线:以社会和谐为主线,达到“四无目标”(无犯罪、无发案、无事故、无上访)。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我镇要在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全县方案制定我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能够做到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且就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镇依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表彰命名阶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督查验收,对符合考核标准的村(社区)在11月底申报到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验收(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
2、落实责任,表彰命名。要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镇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开展创建重点村(社区)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并申报县级考核验收,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强化督查,规范管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六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七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里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武坪乡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为了加强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花园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动员准备阶段(3至4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5至8月)。有武坪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围绕组织建设、“四个民主”、“两公开”、“三个文明”等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检查评比阶段(9月)。一是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对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写出小结;二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4、申报命名阶段(10至11月)。实行村(居)申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查,对达标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对达标准的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八
县委依法治县办:
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2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永丰滩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四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
二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
截至目前,我镇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一是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永丰滩镇共有人民调解员52名,20xx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继续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九
同志们:
刚才,xx局长解读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大家一定要研究透、弄明白,确保顺利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下面,就做好创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珍贵的品牌和荣誉,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反映。自20xx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青州、诸城、昌乐3个市县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市司法局构建“123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镇街建设、坊子区深化政务公开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密市以法治文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3个项目,分别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前期,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召开会议,对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只有达到省里的验收要求,才能获得推荐资格。总体来看,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该项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对这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责任分工,压实责任,通力协作、全力攻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要明确创建目标。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示范创建活动分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及“省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该项工作必须符合指标体系中85%以上指标要求,才能达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推荐标准。可以说,工作任务重,竞争激烈,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对照“十有”标准和指标要求,认真学习诸城、昌乐、青州成功创建的先进经验,以争第一为标准,拿出100%的努力做好创建工作。
二要找出差距不足。前期,县司法局对《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中100项指标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形成了我县的任务分解表,对其中的94项三级指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将每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承担的指标还没有达到要求。会后,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指导标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明确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准确把握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对标对表具体任务和分级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同时,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借势借力推动工作新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把握重要节点。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自5月份开始,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同时,采取网络检索、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人民满意度测评。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通过其他手段干扰正常工作的,不光取消资格,还将予以通报;8月份需完成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现在已经是2月下旬,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迅速行动,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拿实招、出硬招、见实绩、出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按要求积极主动、高质高效提报有关材料和数据,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各自领域创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会后,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把事办成,立足自身职责,协同配合联动,少说不能办、多想怎么办,勤沟通、多联系,用心用力用情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县里也将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标分解、督导考核等工作,专班要履行好各项职责,强化调度分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沟通作用,加大对上衔接力度,确保创建准备工作到位到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工作典型,注重创新经验的总结。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单位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从严从实,砥砺奋进,把这项惠及全县人民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十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xx年3月,我县成功创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坚持“三个到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领导带头到位。我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最新会议精神。20xx年我县原县委书记汪涛和现任县委书记xx多次主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40多部法律和有关政策。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和现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彭方建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多部法律法规。各执法单位理论中心组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我县印发了《中共平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分解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等,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下发了《关于平江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力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职能,全力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20xx年平江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2016-2020年普法先进单位。
三是督查考核到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自身建设计划,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20xx年10月,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来湘督察,我县组建督查组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着力解决了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着力“四个聚焦”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聚焦便民服务精简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落实“三化”改革,方便群企办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改革,梳理事项1768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6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8%以上,“四级办理深度”占比84%以上,材料精简至平均5。8件。目前,我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含公共服务事项)及标准化业务办理项的“引用率”和“实施清单发布率”均达100%。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设立含有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功能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半日“零成本”办结;公章刻制作到“即到即刻即领”,实现领照即开业。从2017年到20xx年我县市场主体从28500家增加到53600家,年均增长13。5%;电商交易额从4亿元增加到60亿元,增长14倍;新增贷款投放由74。2亿元增加到262。8亿元,年均增长28。8%;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36亿元增加到5。24亿元,我县营商环境大大优化。三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交房即交证”改革措施在多个楼盘落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不动产过户与水电气网联办”等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实施,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保障。四是全力推进“跨省通办”改革。建立了“平江―修水”跨省通办战略合作,与浏阳市也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平江作为全市唯一与湘鄂赣革命老区3省21县建立“跨省通办”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共有13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
(2)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提升为民服务效能。20xx年,我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接待办事群众48万人次,办结事项36。8万余件,政务服务效能大大提高。一是把服务做强。我县科学规划大厅布局,在窗口数压缩50%的基础上,办事效能提升56%;推出“5+2”无休办、窗口延时等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工作日不便办,休息日无处办”等难题。二是把管理做精。在全省县级政务大厅率先启动“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受理好差评103万余条,满意率99%以上,建立回访倒查机制精准提升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把“一件事”做好。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县乡全覆盖,落实居民身后“一件事”改革,全省首推企业职工退休、村民建房“一件事一次办”,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作为创新工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省推介,村民建房“一件事”可在村级便民中心直接受理。
(3)线上线下互为支撑,构建统一网络平台。不断强化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岳办岳好”app功能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建设“平江政务”微信服务号,推出网上咨询、全程网办、预约取号功能。20xx年,全县“网上办”总量达33。3万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已实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秒批秒办”,45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民生类服务事项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落地办结。
2、聚焦行政决策科学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决策范围更加科学。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非常宽泛,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什么是一般行政决策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县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的类型、对公众影响范围和对公众影响程度的大小进行区分,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目录化管理,根据该目录进行科学决策。二是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我县在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程序,对应当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我县汨罗江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江县黄金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系列方案、《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出台等均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了依法决策。三是决策审查更加严格。我县全面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20xx年我县制定的36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依法审查的120件其它文件没有出现一例因违法而被上级撤销的情形。20xx年,我县进行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活动,保证了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3、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我县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和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我县对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进行造册登记公示。20xx年,对于因退休、调离行政执法单位等原因丧失行政执法资格的236人所持有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全部宣布废止。对在执法岗位的1540人全部实行公示,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则全部调离执法岗位。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我县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重要抓手,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督查督促力度,全力保障了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透明,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民生领域执法柔性化。我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在民生领域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创新监管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采取指导、建议、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今年,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林业等领域制定了轻微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加强企业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生态领域执法严格化。20xx年我县取缔非法砂场120家,查处涉渔无证船舶684艘,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禁止开采长石和洗挖山砂,拆除非法洗台和采砂点141个,关停整合实心粘土砖厂和石材加工企业105家,查处违法用地707宗,复耕复绿1500亩,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关闭涉重企业42家,淘汰“后八轮”车辆176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领跑全市。全面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禁燃区”,防治建筑扬尘、餐饮业油烟、小型燃煤锅炉、涉气企业烟尘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7。4%攀升到97%以上,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我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积极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县每年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4、聚焦社会治理综合化,不断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我县有效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县司法局加挂了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同时加强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置。20xx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0个,法定时限内受理率和办结案率均达到了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0个,行政机关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和治理模式。全面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规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创造高效互动的“警调联动”模式,与周边县签订《构建和谐县际边界乡镇联防联调协议》,突破行政区域界线屏障,打造了边界联防联调新模式。我县辖区内“四无”村居(社区)达95%,规范化调委会达100%。20xx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314件,已调解2148件,调解成功2040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实现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建成了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2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544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四是专注青少年保护。我县成立了平江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合公检法司、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资源,成立岳阳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组织18家单位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十防教育”培训150场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五是加大普法力度。我县通过“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20xx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民法典公益宣讲团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宣讲60余场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节点以及“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宣传200余场次,送法下乡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使《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20xx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经验,但与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县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源头治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法治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法治专业人才数量偏少。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巩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为目标,加强党对依法治县的全面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创新、落实考核评价,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转型。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等,健全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提升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水平。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方位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三是推进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务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加强审计、统计监督,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让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枫桥式”基层法治站所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强化能力提升。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等制度。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十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顺利开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我市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仅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要并行推进、共同创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组织、积极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刚才,建仓同志介绍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步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睢县、睢阳区、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从发言中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下面,就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深刻认识到,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率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突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大多是行业部门的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还不能做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覆盖。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就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当前,我们的依法行政行为还有不规范之处,还不能适应现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刚才,建仓同志在创建指标体系解读中提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现代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都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亲自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健全创建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本领,助力我市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乘势而上,发挥好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市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更好地解决,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未来的发展竞争,关键在营商环境。谁的营商环境好,谁就能抓住机遇、吸引项目落地、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商环境首先是法治环境,能不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抢占先机,就在于能不能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做优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从近期市人大对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情况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定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推诿扯皮、“一刀切”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一步,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零材料、办理零接触、存档零纸质”,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就必须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正视短板弱项。一是思想认识和观念提升方面。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就是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履职尽责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机制方面。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我们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制度等方面,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欠缺。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和化解矛盾问题。三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依然存在短板。四是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要正视短板弱项,专题听取存在问题汇报,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拉出问题清单,在认真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以先进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弥补差距短板,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无论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还是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离不开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机制。从刚才汇报情况看,几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月推进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各级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考核中,凡依法行政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均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内行政诉讼败诉一件及以上的,要扣减该单位财力;凡年度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行政执法人员要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对于创建工作完成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细化创建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创新创建举措。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教育,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学习培训机会,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创新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市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创建过程中的系统性、复杂性、跨行业部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于新时代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建设现代化商丘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通过工作周报、月报等形式,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完善提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十二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工作会议上,街道干部职工多次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专门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报告,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平台,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工作会议,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时时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20xx年初信初访8件,已办结7件,化解6件。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利用黔西市110社会联动中心平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初步形成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治”框架,深化情感家事纠纷智慧联调体系,打造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新模式。
(七)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安监、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深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创建示范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二是由于农村社区外出人口较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主要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完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培训,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用法意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宣传活动、法治讲座等方式基础上,多举办新媒体、寓法于乐、以案说法等新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十三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xx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xx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最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通用14篇)篇十四
动员会是指发动参会人员参与某项活动的会议,其目的在于鼓励或者动员大家以便更好的完成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讲话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要做到工作上更加敬业,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五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讲座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报告,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二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和任务。召开“三联三解”助法治联席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奖惩。积极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市依法创新房企破产和解模式》入选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三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市级领导带队对一县三区及12家市直重点执法单位开展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督察,确保职责任务落地见效。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动态公布市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版本。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率先推出“歇业制”工作规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推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步注销制度,将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各部门完成事中事后综合监管随机抽查5*次,检查企业4705户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提高企业监管智能化水平。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参加企业家沙龙活动6场,收集问题建议72条。研究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举措117条,创新开展招投标代理五星级管理,工程项目流标率下降至0.67%。全市四级“全程网办”事项达44574项,网办率达99.83%。开展“送法进万企”和“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撰写法治体检报告,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1593条。
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地方性法规规章工作,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出台《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全市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率达100%。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出台《*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起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展《*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推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文件审查力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梳理印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制度汇编》,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效。全年向省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按期报备率、准确率达100%。四是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废止规范性文件529件。
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决策内容,邀请部门负责同志、公众代表、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率达100%。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并公示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聚焦“五群十链”等重点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件,做到应审尽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力度,全年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余条,为参会领导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参与市领导处置各类涉法事务*次;审查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件。
同志们:。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和无形资产,是一座城市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人民付出了x年的艰辛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倾注了大量心血汗水。自201x年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整体提升,并在201x年、201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分别取得全省第x名和第x名的较好成绩,为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率先垂范、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优势、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优势,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x名援鄂医护队员迅速集结,千里驰援抗疫前线;x万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居民楼院、卡口要道等防控一线,涌现出一批抗击疫情的先进典型;一大批企业慷慨解囊,为全市抗疫斗争贡献力量。全市x万人民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形成的抗疫精神,不断丰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内涵,为今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创建不易,巩固提升更难。在坚定信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从测评权重看,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届内三年测评周期的最后一年,按照国家文明委测评体系规定,前年、去年和今年的测评结果分别按x%、x%、x%比例计入评选总分。今年的测评结果至关重要,直接决定复查的成败。从竞争态势看,今年全省x个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x个申报城市一起进行总体测评,我们既要与在届文明城市竞争,又要与新申报城市较量,其中郑州是省会城市,各方面资源和条件处于优势地位;x均是老牌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扎实,迎接复查经验丰富;x市与我市同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x等新创建城市也全力以赴、奇招迭出、志在必得。从我市现状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依然突出,如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完全理顺,市容环境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坏;社区阵地、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创建部位的管理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抗疫精神,用抗疫成果推动文明创建,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决心,凝神聚力,确保决战决胜。
文明城市创建是有道可遵、有章可循的,只要我们找准发力点、补上薄弱点、消除空白点,创建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其一是要将达不到测评体系标准的作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其二是要在提高标准上精益求精,少失分,争取得满分,确保得高分;其三是要打造亮点,营造特色,争取加分。
(一)打造精品点位。测评点位是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测评工作的成败。由于今年新的标准还未下发,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去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今天会上下发的工作安排,提前着手、逐一摸排,做好今年拟上报点位的筛选、贯标、对标、达标、验标工作,于x月底前做好点位收集上报工作。同时,要在拟上报点位自身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点线面一体化、上中下一眼净”“外优形象、内增涵养、内外兼修、形神俱佳”的要求,加强点位周边综合环境的整治提升,力争打造成为在全省、全国有比较优势的精品点位。
(二)加快补齐短板。根据近两年测评结果,我市在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无主庭院等方面均存在失分项,已成为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我们要坚持把“城市四治”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着力破解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要着力完善长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源头上推动市容市貌持续改善。要结合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社区管理问题,按照“社区建设集约化、物业服务市场化、居民管理组织化”的原则,加强对全市老旧小区、无主庭院的管理,同时继续开展以全域净化、廊道绿化、街区美化、道路硬化、夜间亮化等五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攻坚,综合采用督查、考评、奖惩等方式,确保城市环境问题动态处置、环境管理动态达标。二是优化提升交通秩序。集中治理人机混行、车辆逆行、随意调头、占压盲道、闯红灯、跨越栏杆、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狠抓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行业管理,抓好汽车站、火车站、高铁东站等区域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现象;同时深化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市民文明出行。三是强化公共秩序整治。要严格落实“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网格制”要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的保洁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其中对于审批设立的便民摊点,要限定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做到摊撤地净。要坚决拆除测评点位周边的违法建筑。同时要充分借助华为鲲鹏生态链、中电科22所等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四要持续改善窗口服务。要深入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保姆式”服务,清理“老爷式”审批,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监控、红灯报警、密切协同、明责问责,努力实现我市在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服务最优;要加强车站、医院、金融、水务、供热等“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对照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三)深化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是人,核心在人,创建活动的本质是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要坚持以市民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当主人、唱“主角”。要加强市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购物、文明工作、文明生活、邻里守望、友爱互助,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闪耀着真善美的荣光,充分展现xx市民文明优雅的良好素养。要厚植群众基础,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真正让文明成为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规范资料报送。文明城市测评资料报送分值占测评总分值的x%,是测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下足绣花功夫,按照“全、信、达、美、特”的要求,做好测评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升、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坚决杜绝临时造假、编造抄袭,力求资料提交不失分,得高分。市创文指挥部要全面梳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于未及时开展相关活动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留存工作;要加大对各单位资料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对直接参与资料整理的具体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理解精神、掌握标准、达到要求、精准无误。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及时更换已经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坚决杜绝条幅等临时性软体广告,在重要测评点位周边高标准增设公益广告,确保达到“驻足可观、抬眼可见”的测评要求。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行业规范、市民公约等,推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闻媒体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创建动态,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素材,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六)推进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是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民素质于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统筹发展全局、实现“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有效手段。我们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结合起来,系统集成创建标准、整治效果和成果巩固,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由集中式创建为主向常态化创建为主转变,由环境治理为主向精神价值提升为主转变,由行为约束为主向道德自觉为主转变,由单项突破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由市区创建为主向全域创建为主转变。
(一)加强领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整体创建工作的谋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建立健全日检查、周通报、月总结和定期例会制度,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机制、问题动态解决机制、环境动态达标机制和适时奖惩激励机制;要做好与中央、省文明办的对接沟通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各市辖区要参照市指挥部的规格和内部架构,建立健全区创文指挥部;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创文工作专班,加强对全行业、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为迎接国家复查做好准备。
(二)压实责任。市级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带队督导,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要将文明城市复查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挂帅出征、挂牌督办、挂图作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间断开展行业创建指导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三)强化督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督导检查,实施流动黄旗警告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市级领导参加的暗访督导活动,真奔问题点位,现场解决问题。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检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提升标准,全面提高创建水平。对督导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在测评中丢分失分、影响大局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文明单位申报和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同志们,复查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为我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各镇乡各部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度会,县司法局要代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新提拔的政府部门干部和镇乡人民政府干部开展法律谈话,要按季度牵头做好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调度工作,重点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县司法局和县督考办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镇乡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镇乡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的,本区域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各分管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部门、镇乡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社会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各行政机关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要逐步实行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镇乡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对标对表《x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镇乡各部门要把各自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红线清单”报县司法局严格把关,形成长效机制。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县。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