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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一
环境卫生是社会精神文明面貌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精神面貌的具体表现。那么有关街道环境卫生。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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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的通知〉的通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机关、村(管理处)、社区全体干部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街道组织召开了由街道机关、村(管理处)、社区全体干部参加的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会,紧紧围绕此次活动的重点,就如何开展好活动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周密部署了工作任务,要求街道机关、村(管理处)、社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打一场整治环境卫生的攻坚战,彻底改变环境状况,积极营造整洁、靓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依据会议的安排,街道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具体方案,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保证了工作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开展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街道机关、村(管理处)、社区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传播媒介,对开展节前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大量宣传科普知识和饮食卫生知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努力确保了居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积极营造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参与卫生大扫除活动的积极性。
三、
抓住重点,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街道在这次清扫卫生大扫除活动中始终坚持围绕办公区域、居民小区、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积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同时,还积极整顿城管秩序及食品卫生。
在办公区域,彻底清除了办公桌、文件柜、沙发、花盆等处的卫生死角,擦拭了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的积尘,规范摆放了文件、纸张等办公用品,治理了文件柜内资料乱堆乱放现象,使环境焕然一新,真正做到室内清洁,室外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街3个村(管理处)、8个社区统一,各村(管理处)、社区干部带领居民群众对各自辖区内主干道、重点路段、背街小巷、村间道路、垃圾集中点进行全面打扫,重点整治卫生死角、路面杂草和无证摆摊点,共发动干部群众600余人,出动垃圾车40余部,清理垃圾百余吨,确保全街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以实际行动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洁观念。
此外,我街还将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增加垃圾收集、清运次数,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卫保洁工作成果,努力为全街人民积极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以推进“素质工程”、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开展“七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教育、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整洁优美、人居环境良好的城乡环境。力争荣获“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称号,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在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易元斌任第一指挥长,镇政府镇长邓强任指挥长,其余班子成员组成镇“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
二、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镇关于“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工作组、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人员,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分管、有人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四、明确职责,完善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各工作组、相关部门要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四化达标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做到信息畅通,协调有力。镇指挥部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通报工作不力的单位,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各工作组要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集有关责任单位,分析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
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利用宣传栏进行城乡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让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七、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
1.农村集中居住点垃圾清扫、清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目前农村集中居住点农户集中居住,产生垃圾集中堆放,而镇、村、组三级均无财力、物力进行清运,垃圾堆放问题急需解决。
2.由于没有一个农村集贸市场,农民沿街交易、占道流动售货的现象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目前虽然通过加大场镇管理人手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因人员经费无法保证,不利长期发展,还需要市上给予建设农贸市场的支持,以解决根本性问题。
3.缺乏工作经费、整治硬件急需投入。目前我镇的垃圾桶、垃圾车都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态,损失大,镇上根本无财力解决,同时管理人员工作经费也无法得到保证,急需上级部门资金的大力支持,解决有人打仗和有枪打仗的难题,以利今后工作开展。
总之,通过一年的努力,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帮助下,我镇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环境优美,道路整洁,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有很大的提高。但也有不足之处,由于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原因,场镇车辆停放问题比较严重,没有大型的停车场来满足机动车的停放和没有大型的综合市场,也是我镇在城乡环境整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20年,胜利社区为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社区的环境卫生水平,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在县政府、社区中心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城区卫生等工作,胜利社区积极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20年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爱国卫生。
即4月18日至25日集中整治阶段。在此之前,质监局、农业银行、网通公司三个单位主动与我们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卫生整治任务。其中质监局雇用3人,投资近千元清理育才路西侧路边、空地建筑垃圾及越冬垃圾20余立方米。农业银行雇用5人,投资3000余元,出动两台清运车,清理北山路300余延长米边沟,共运出垃圾20余立方米,并将路边铺设石子。网通公司共雇用6人,投资3000余元,出去两台清运车,清理200余延长米边沟内垃圾及杂草20余立方米。老干部局雇用1人,出资200元,对鞋厂院内白色垃圾进行清理。信用联社共雇用2人,投资近千元,出动1台清运车,清理府西路花池周边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约10立方米,并购臵花土一车。残联共雇用3人,出资500元,一台清运车清理国税局家属楼楼头建筑垃圾及杂草10立方米。政府办和纪检委同意为社区绿化亮点部位购臵花草。武警中队出动10名武警,出动一台清运车,清理南山排水沟及开关楼周边垃圾10余立方米。
二、其他情况。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对辖区内的商家、店铺、居民发放倡议书上百份,督促劝导各单位、商家和居民在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做到门前“三包”,自觉养成依法、文明的经营行为和生活习惯,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从而提高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以居民满意是标准,加强自身素质的训练,提高整体素质,把小区创建为环境优美的温馨家园。
为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配合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和全省城管检查评比,我社区按照街办的统一部署,密切围绕我市打造“畅通、靓丽、文明、和谐、宜居、宜业”城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于社区市容环境的管理,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创卫责任制。
我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口稠密、环境复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大、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社区高度重视,迎难而上,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在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我社区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传达了市级相关文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居委会工作人员分组,为具体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负责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我社区积极配合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
在整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过程中,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政策普及,激发群众的参与创卫热情。
社区工作人员及党员志愿者,通过模范带头、入户走访等形式,将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到家庭,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使“环境卫生,全民参与”的主题深入人心,发放宣传资料,着力营造人人理解、人人参与的社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的保护上来,自觉爱护小区内的绿化、公共实施,并对小区内牛皮癣、乱张贴行为进行有意识的制止和清除。
三、突出重点,狠抓创卫工作落实。
我社区以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为主题,对居住环境进行重点综合整治。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户、社区志愿者们加班加点的辛勤劳动,共清理卫生死角200多处,清理乱张贴以及牛皮癣300处,清除道路和居民区内杂草、生活垃圾车,清理平方绿化带内的暴露垃圾以及建筑垃圾,更换路板、井盖2块,对小区内的栏杆、路灯、健身器材等进行维护。
(一)重点问题重点整治抓创卫。
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对乱丢乱堆建筑垃圾的住户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协助住户清运建筑垃圾;
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大部分种菜居民主动清收了蔬菜;
社区组织人员开展了大范围灭蚊灭鼠行动。在社区的大力整治下,私房区面貌焕然一新。
长岗东路南侧的老居民楼区,拆违后空地杂草丛生,部分宿舍楼年久失修,下水道堵塞,污水漫上道路,社区工作人员和低保户,顶着烈日,连续奋战四天,拔除杂草、清扫生活垃圾、清洁绿化带、铲除牛皮癣、疏通下水道,为居民创造出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位于市中医院东侧,连通江津路和长港路的一条通道,集中了四家废品收购站和一家浴室,路边堆放了大量收购来的废品,浴室门口堆满了木柴,既影响市容又侵占了人行通道。以前的治理只是清扫路面,治标不治本,借此次环境整治行动,社区下定决心解决根本问题。社区主任几次上门,与废品站负责人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废品站老板将占道的建筑被拆除,人行道的废品全部被收入到院内,并保证再不将废品堆放路边。社区几经周折找到了浴室的主人,通过做其思想工作,帮助其将两大堆木柴移到了房内。经过三天的努力,最终换来了整洁的社区环境。
(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抓创卫。
荣鑫物业也组织了员工对小区周围的绿化带和道路进行了清扫;
社区还联系了皇城相府负责人,抽调出一辆挖掘机,清理了通往居委会的道路上丛生的杂草和垃圾,极大的减少了人工。开发区经发局和安监局的干部职工也积极联系社区,每周到社区开展义务劳动。这些人力物力资源的利用,极大的促进了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开展。
四、建立抓创卫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卫生整治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做好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我社区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整合资源,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抽调一名社区干部任副组长,组长对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居民社会公德的宣传,促进居民良好习惯的形成。
(三)聘用固定的保洁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副组长要对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
此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社区动用一切力量,不顾炎炎烈日,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两周,现在社区面貌焕然一新,社区干部的辛勤付出和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居民的一致称赞和肯定。当然,社区环境不可能通过一次整治就取得永远的胜利,我们还面临着很多难题,例如如何解决聘用保洁人员的资金、如何提高居民的社会公德意识等问题,我们周梁玉桥社区会积极克服困难,继续认真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社区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
环境卫生是社会精神文明面貌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精神面貌的具体表现。因此,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首现要从环境卫生入手。环境卫生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整体利益。20社区为做好社区环境卫生工作,通过一系列“天山杯”竞赛活动及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公民道德”、“健康知识”、“我爱我们的家园”等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爱护家园,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现将全年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首先成立了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强调了保洁员上岗职责和制度,使我社区的卫生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为使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做的更细更好,我社区在社区共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狠抓了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严格对社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做到能及时清除社区和楼道的张贴物及广告、对树木悬挂物及时清理。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袋装垃圾的管理,在社区内设置了垃圾箱,方便了广大社区居民。对袋装垃圾房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
10月29日至30日,为居民投放蟑螂药共300包,灭鼠药4kg,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迎接“天山杯”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给社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社区首先成立的“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主管环境卫生负责人每天对社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环境卫生负责人要求保洁员每天必须按时完成自己管区的卫生,同时还对社区内的健身器材、宣传栏也要进行清理,对楼道的卫生和广告也要做到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每天日产日清,垃圾容器无满溢,垃圾房墙面及周围卫生做到脏了及时清除。
五、大力开展绿地整理工作。
20年7月初,根据克区公共绿地管理办法的要求,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居民占领公共绿地种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动员居民主动自觉地清理占领的绿地,对拒不清理的居民发放整改通知书14份。
7月29日,银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竞选和行政执法办王队长一行8人与社区工作人员,就居民占领绿地种菜一事,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社区12栋、17栋、16栋、25栋、28栋房后的绿地种菜进行了现场清理。
通过此次清理工作使社区内占领公共绿地的现象得到整顿,同时也提高了居民对公共绿地管理办法的知晓程度。
一年来,我们保持了以往工作作风和先进经验,更加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中,小区内设有凉亭、健身广场、门前小草青青、绿树成荫,是一个健身、休闲、乘凉的绿色小区。社区居委会为把小区建设成为社区社会稳定、功能完善、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环境优美的文明小区,做了大量的工作。
我们从一根烟头、一片纸屑、一口痰抓起,从垃圾房、乱搭乱建入手,彻底的狠抓并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社区环境管理力度,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对各村的环卫管理考核制度,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并立足街道实际,下大力狠抓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工作。街道把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治理整顿全街道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城镇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城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街道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为我街道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下面,将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街道把卫生工作列入了街道工作议程安排中,提高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卫生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城建主任总负责,城建办主任具体抓,建立了城镇管理办公室,由城建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清运组、保洁组、城管中队和各村建立保洁队伍,鼓励各行政村建立垃圾中转站,方便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提高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经过这几年的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进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农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显著的改善。随着村庄环境的改善,每个村民心中有了一份保持村庄整洁卫生的责任心,都积极投入到了环卫的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村庄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变成了村民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个别村村民自发成立了义务清洁小分队,每天早晚义务打扫村庄的卫生,时刻保持村道路没有垃圾,让村庄变得更加美丽整洁。
三、全面规范,加大整治力度。
厕所的清洁卫生,街道配备专员对这块进行负责,及时处理了各类发生的事情。五是维持了对河道的清理,西坞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对主要河道上浮漂物的清理,现在每天都有垃圾打捞船对主要河道进行保洁,保证河面上无漂流物。
四、问题和建议要求。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街道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镇区的环境卫生。二是农村环境设施的各村投入资金差距大,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进一步加强宣传知识,强化环境整治的目的,以点带面加强各行政村之间的平衡,成立白杜、尚桥环卫站,加强对这两个地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快发展西坞的环境面貌,使西坞成为一个山清水秀、和谐文明的美丽古镇。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二
我街道多次组织干部职工、社区群众对各社区村组干道、主要出入口、篮球场、活动中心等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进行清扫,对村内垃圾进行清运,亮化村容村貌的同时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安排专人对丽大路、东启路、石新路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垃圾进行清扫。
结合各类公益活动,20xx年*月28日至7月1日,金山社区12个居民小组141名党员、新团社区19个居民小组122名党员、东元社区5个居民小组120名党员对东启路、过境路、各村道、村民活动中心、居民居住区域、篮球场等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大扫除,东元社区还专门组织人员对树木进行修剪美化环境。7月1日,在街道辖区主干道、公路沿线、主要出入口,街道机关、下属各站所的工作人员共27人手拿扫帚、铁铲、簸箕、清洁袋等清洁工具,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堆放点等卫生薄弱环节进行了集中清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改善了居民环境卫生条件,逐步实现环境卫生治理长效化、常态化。也是我街道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当“尽责、尽情、尽心、尽力、尽美”的“五尽公仆”,争做人民满意的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在“背靠背”、“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最突出的环境治理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讨符合各社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我街道以政府引导、居民共同确定的方式制定了社区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并与环卫部门密切合作,确定垃圾清运车辆、专职清运工作人员,制定定时、定点两种清运方式,聘用环境卫生监督员,制定环境卫生考核机制,多措并举,逐步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立行立改,让群众看到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效。
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开展好,需要全民的参与。我街道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多次带头深入社区、村组调研,并召集金山、东元、新团三个社区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商讨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引导各社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和张贴标语、广播宣传以及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整治工作等形式,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聘用专人强监督。
在金山街道辖区内金山、新团、东元三个社区各聘用一名环境卫生监督员。对金山街道“两定”(定时清运、定点清运)、“一评”(社区环境卫生评比考核制度)、“一公约”(卫生公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辖社区的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社区下属居民小组村内外有关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制定社区垃圾定时清运制度。
垃圾清运车能通行的村组,采取垃圾清运车流动清运的方式清运居民生活垃圾。明确规定清运垃圾的时限;确定垃圾清运线路;限定垃圾清运品种;设定清运方式;指定一名监督人、一名联系人、一名反馈人,负责监督、联系、反馈。
(二)制定社区垃圾定点清运制度。
(三)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
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要求每户居民的房前屋后及院内,要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泥,墙面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并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等。通过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在社区居民中树立环境卫生人人爱护,人人有责的意识,更好地规范居民环境卫生行为。并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邻里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员的监督,及时制止和举报有损本社区环境卫生的行为,使居民自觉参与到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中来,形成“人人动手,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制定社区环境卫生评比考核制度。
我街道多次组织干部职工、社区群众对各社区村组干道、主要出入口、篮球场、活动中心等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进行清扫,对村内垃圾进行清运,亮化村容村貌的同时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安排专人对丽大路、东启路、石新路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垃圾进行清扫。
结合各类公益活动,20xx年*月28日至7月1日,金山社区12个居民小组141名党员、新团社区19个居民小组122名党员、东元社区5个居民小组120名党员对东启路、过境路、各村道、村民活动中心、居民居住区域、篮球场等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大扫除,东元社区还专门组织人员对树木进行修剪美化环境。7月1日,在街道辖区主干道、公路沿线、主要出入口,街道机关、下属各站所的工作人员共27人手拿扫帚、铁铲、簸箕、清洁袋等清洁工具,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堆放点等卫生薄弱环节进行了集中清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改善了居民环境卫生条件,逐步实现环境卫生治理长效化、常态化。也是我街道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当“尽责、尽情、尽心、尽力、尽美”的“五尽公仆”,争做人民满意的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四
20_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境整治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全面贯彻落实“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要求,纵深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治理有了新突破,城乡面貌有了新变化,人居环境有了新改善,群众思想有了新提升。
一、全面宣传,掀起环境整治共建共创共享高潮。
为了营造社会全面支持,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我镇坚持以宣传为第一抓手,多措多举。一是制定《农民环保日常守则》和《环保村规民约--十提倡、十反对》,发放环保倡议书和“建设绿色、打造幸福家园”致全镇人民公开信,出的宣传车下村入组,各村(社区)利用广播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成立了农民环保学校,辖区内各中小学均开设环保课程,每周为学生上一堂环保知识课,培育“环境整治从家庭抓起、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从小培育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治脏乱,革陋习,自觉遵守、自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利用群众工作日,下组上户进行宣传教育,群众自主参与率大大提高。
二、各方配合,搭建环境整治共建共创共享平台。
积极动员各界力量,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共建共创共享格局。
1、政府主导,高效带动。一是抓组织领导。我镇始终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环境整治办具体实施、督导。每周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环境整治工作,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二是抓管理落实。实行党政班子成员联村责任制,分村包干到人,督促村级开展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以及长效机制的完善落实,三是抓评比考核。明确考核制度,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对各村(社区)的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20号左右对各村进行检查,每季度抽调四人进行交叉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专干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对3000人以上和3000人以下的村分开进行排名并公示,对工作不力,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村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每月卫生评比,有效地推到各村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工作有亮点,整治有效果。各村(社区)按照整治要求和标准,对农户“庭院三包”每月进行评比,每月、每季度开展评选卫生标兵户和文明经营户、保洁示范街,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户比户,屋场比屋场,村比村”的环境整治高潮。
2、社会协同,积极推进。一是加大投入强基础。坚持争取项目资金、结合镇级支持、村级共同投入的原则,夯实环境治理的硬件基础。羊古滩、炉烟、狮岩、金源、谢家等村新建垃圾焚烧炉6座,鹤源、黄荆坪、狮岩、高田等村新配置垃圾桶2000余只。二是专业配备建队伍。全镇19个行政村(社区)均已建立起专业的保洁队伍,每300人口聘用专职保洁员1名,镇村共聘用保洁员230人,负责镇域内的环境清扫,配备环卫车36台。
3、群众参与,民主自治。一是村民自治共建屋场。为了建设好美丽屋场,村民纷纷筹资投劳,积极参与建设。高田村新屋场自发组织党员、组长外出望城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自治,筹资700多万元,对路面进行提质改造、绿化、美化,新屋场成功举办了二季度环境整治现场观摩会;狮岩村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了复兴屋场沿河风光带,复兴屋场被评为__市幸福屋场;鸭头村村民自治投资打造了鹤源花园屋场、熊家屋场等;杨柳村内屋屋场、洞庭村山枣坡屋场等都是村民自治下自筹资金建设的。二是群众自觉维护环境。成立自治小组,以“四边三大”为重点,每月组织卫生大扫除,共有12000多名干部群众参与了整治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老协、妇女、党员、组长、骨干力量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参加评比。全面、认真开展卫生评比,以评促治,以评提效。各村发挥党小组的优势,全面加强自治建设,促进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五
优秀作文推荐!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街道用心行动,扎实开展了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各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群众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现将今年整治工作开展状况以及长效管理办法汇报如下:
一是组建机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权战盈、办事处主任李卫负总责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我来包抓,小组成员有各科室科长、各城中村村委会主任。同时,成立了新科室——灞桥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科,科长由许小宾担任,配备了5名干部,负责辖区15个城中村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
二是制定方案。街道办结合实际,制定了《灞桥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灞桥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及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保洁员工作职责、奖惩制度》等相关方案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到人,构成分级管理、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辖区15个城中村,也各自制定了自我村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办法。
三是明确目标。街道办出台了《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六有、八无”标准》。主要是:环卫设施、队伍、管理制度要健全;村子环境要道路清洁,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排水沟疏通,无污水乱流现象;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绿化美化;庭院整洁,禽畜圈养。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阶段性整治工作计划,重点对卫生死角、堆积的生活垃圾、排水渠等分阶段进行整治,彻底消除了脏、乱、散、差现象。
四是加大投入。街道办为15个城中村招聘86了名保洁员,先后投资300多万元,购置4辆多功能垃圾清运车、54个铁质垃圾斗、190个垃圾桶、62辆架子车,发放保洁员专用服装、扫帚、铁锨等工具;现正在下桥村西修建第二个垃圾压缩站,以便及时解决西片各村生活垃圾的清运问题。较大的投入,为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打下了基础,得到了各方认可,于8月9日在我街道隆重举行了灞桥区城中村及农村保洁设施发放仪式现场会。
五是营造氛围。多次召开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和保洁员培训会议,强化干部、群众对环境整治的意识;充分运用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增进共识,构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治理。自开展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各包村干部放下多次休息时光、加班加点,深入一线,用心发动各村党员群众,多次开展了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共清理卫生死角360余处,清运垃圾3800多立方,清理排水沟14000多米,清理野广告1200余处,基本消除了村内乱搭建、乱堆放、污水乱流、乱贴乱画、白色垃圾等现象。
二是重视常规保洁工作。严格落实保洁员定岗、定人、定时、定路段、定任务的“五定”职责制,要求保洁员做到一日两扫,垃圾进箱入斗,街道干净整洁。
四是做好灭蚊、灭蝇工作,各村定期安排专人对垃圾箱、垃圾桶、排污渠等进行消毒,防止蚊蝇污染。
五是街道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年考核的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即暗访的形式,对各村“脏乱差阴暗面”进行摄像暴露,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增压力、促动力,添活力。
六是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街道办安排专人对各村管理制度,保洁员的.出勤、保洁状况,垃圾清运车的养护、维修,以及各村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奖励等资料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今后工作的改善提高。
七是强化职责,确保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的运转。应对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为巩固整治成果,实现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街道办与各村、各村与保洁员层层签订职责书,并制牌悬挂、便于群众监督,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长期开展,常抓不懈。
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街道投入了超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城中村人流量大,有的街道前期村民建房较乱,加之群众素质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影响,环境卫生持续难度较大。为了给群众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号召群众用心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教育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增加以奖代补额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村干部等经常进行巡查、检查、评比,调动村干部环境卫生工作整治持续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三是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到对各村两委会主要干部的年终考核之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奖惩。
四是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把环卫基础设施纳入到新建住宅设计之中。
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我们有了一个好的开始、但没有终止。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站在新高度,探求新途径,争创更多灞桥区“环境卫生先进村”,把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大事办的更好。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六
一、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室内外干净、整洁、院落无杂乱、场镇摊位规范。例如:__公路沿线的__、__、__、__和__五个村的村民做到柴草堆放整齐、牛羊不乱拴、猪归圈、禽归栏、门向干净整洁、清楚公路沿线垃圾和杂草、厨房院落卫生干净,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完善场镇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清除街巷、居住区、公路、河沟的垃圾和杂草,不留卫生死角。配备专人进行日常保洁,提高保洁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场镇户外广告牌、各类网线、清理广告乱贴乱画;三是建好农贸市场,规范摊点乱摆乱放现象;四是进一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占道停车现象,规范建设工地管理。建设弃土污染等问题整治公路两边的建筑风貌,突出地方特色,保持建筑风貌协调;六是进一步以治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七是进一步治理河道的清洁卫生。
三、村级治理整治。
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工作。重点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沟壑的杂物,并进行农屋配套的“五改”、“三建”工作。二是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要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清洁。三是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全面推广和普及沼气利用。四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和完善乡、村、组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领导包段、包片,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带动一片,党员干部齐动手,影响推进全面。
五、督查考核。
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对场镇日常工作监督,对查处的问题当日登记,并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建议,对农村一月督查一次,两月暗查一次。对评出倒数第一的单位、村、组,按照《__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问责,有推动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实现“山清水秀,地干净,人文明”的新__。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七
今年三季度的环境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容办的关心指导下,在街道、社区村组及各友邻单位的协助配合下,街道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为契机,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管理目标要求,紧扣主题,力求实际,始终把环境卫生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创建工作,立足自身实际,以突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创建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以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社区、单位、农贸市场整治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在总结以往的工作,借鉴其它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但提高完善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影响力、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促进“创卫”工作取得新成效。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街道将一如继往的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将三季度的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全国十佳宜居城市”成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街道通过新闻媒体、墙报、黑板报、发放“门前三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抽调机关干部50余人分片包干到社区、单位、居民小组负责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参与到创建“卫生城”的工作中来。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在市民中树立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采取多种形式,让市民充分认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和目标任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谐知,在辖区内营造人人都来关心、参与、支持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浓厚氛围。
2、“门前三包”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台账制度和严格考核的奖惩制度,并与各社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各社区与临街的单位、学校、小区、商店、宾馆、酒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街道和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临街铺面张贴了2500块“门前三包”制度牌,安排专人定期对临街铺面的门前三包进行检查登记,对不达标的铺面要求限期整改,月底进行排名通报,年终将考核成绩与社区签订的责任制挂钩,进行评先评优,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完善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临时摊位的整治力度,做到不留死角,按照清扫保洁标准,确保清扫保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2)加强辖区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监督。社区对辖区单位、小区进行督查、检查,对环境卫生脏、乱、差,且行动不力的单位和小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居民的投诉做到迅速处置和意见反馈。
(3)在人流量大、垃圾多、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的城中村,又新增移动垃圾箱体5个,基本上缓解了乱堆乱放垃圾现象。
(4)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管理,与4个已征待建的的建筑工地一起协商,在4个工地周围共砌筑围墙1800多米,杜绝了在闲置工地上乱倒垃圾现象。
(5)与社区签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4个社区的书记、主任向街道缴环境卫生工作履职保证金5万余元,定期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环境卫生差的社区,从个人上缴的保证金中给予惩处,对工作措施有力、清扫保洁到位、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6)由于清扫保洁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加之工作环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街道为每个清扫保洁人员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
(7)为进一步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激发环卫工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成绩,街道每年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1、清扫保洁员必须按所承包的责任区,清扫并收集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2、清扫保洁员要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种卫生检查突击活动,做到全天候在岗。
3、清扫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街道环卫站、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环卫站、社区在一周内推荐新的保洁员,以便做好新老保洁人员交接手续。
4、清扫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不允许出现空岗、缺岗现象。
5、清扫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清扫保洁员在岗期间,要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统一配发的黄色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6、清扫保洁员对道路清扫保洁的质量和标准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尘土、无杂物、无碎石、无袋装垃圾、无人畜粪便;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墙脚净、果皮箱净。清扫范围为横向墙脚对墙脚,纵向到分界线,做到随脏随扫随保洁。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惩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处理。
8、清扫保洁员要树立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9、清扫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进行耐心劝导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三)农贸市场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由社区投资分别在4个农贸市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安排管理人员及清扫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
1、成立了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市场管理制度,安排人员5人,专门负责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农贸市场秩序基本做到了划行归市、品种类别归区、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禁占道和场外交易,杜绝流动摊位。
3、环境卫生基本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
4、市场秩序大有改观,基本保证过往人员畅行无阻,设施配套完整,上下道路畅通。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八
市民朋友们:
社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居住卫生是健康生活的保障。村子卫生环境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参与。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文明、优美、舒心、安康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自身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2、保持楼道环境清洁美观,不乱吐乱扔、乱刻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
3、维护村子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从事有碍村子环境卫生的活动。
4、生活垃圾入箱入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往路边倾倒垃圾,保证道路的整洁、通畅。
5、自觉清除村子内废水、废渣,不乱开乱种,保持绿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6、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村子内不养牲畜,不养禽类。
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每个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打造干净整洁、健康宜居的生活村子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九
镇“十字街”区内所有商铺以及驻镇站所及单位的环境卫生和街道装饰的整治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
1.各单位、商铺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天早7:00时前完成门前卫生的清扫,并将垃圾于每日下午7时至次日上午7时前倒到垃圾桶或指定地点,其余时间不准在户外倒垃圾,更不准倒在河里或它处。做到垃圾容器无满溢、无吊挂杂物、无落地垃圾,定期清洗油饰,不得焚烧垃圾,无散落垃圾,无落地生活垃圾堆。做到全天保洁,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随见随清。
2. 严禁在街道、人行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在人行道上摆摊、搭棚和挂招牌,不准店外经营。
3. 街道上卖菜、卖肉经营户,不准乱扔下脚料,养鱼、洗菜等污水须送往河沟倒掉,不允许倒在街道、人行道上。
4. 管好自己门前卫生,要敢于向不遵守卫生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积极配合环卫人员工作,加强卫生管理。
5. 各单位、住户和个体工商户,要以讲究卫生、保持街道清洁光荣,破坏街道卫生可耻,把我镇十字街卫生搞好。
四、奖励与处罚
镇实行环境卫生月考核,季讲评工作责任制,对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店铺实施表彰与奖励,考核后三名的分别处罚一定数额的罚金。
其它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管理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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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
尊敬的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改善永昌街道辖区环境面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区关于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永昌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一、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等废弃物,做到每日生活垃圾在当天22:00至次日早上6:30以前投放至固定的垃圾集中区域。
三、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拆除公共用地违章设施,不乱摆摊点。
四、自觉爱护公共绿地的一草一木,不摘取枝叶花木。
五、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在公共绿地内抛洒废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乱粘贴,不擅自在道路边、楼道内堆放杂物,不随意将宠物带到街道、人群密集场所,宠物粪便要及时处理。
六、自觉爱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从自己做起,并能提醒他人不乱扔垃圾。
永昌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美化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齐抓共管,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把我们的家园装扮得更加美丽,为建设隆阳人民的幸福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一
社区居民朋友们:
社区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居住卫生是健康生活的保障。小区卫生环境与每位居民息息相关,创建文明社区需要每位居民的共同参与。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文明、优美、舒心、安康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自身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2、保持楼道环境清洁美观,不乱吐乱扔、乱刻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
3、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从事有碍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4、生活垃圾入箱入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往路边倾倒垃圾,保证道路的整洁、通畅。
5、自觉清除小区内废水、废渣,不乱开乱种,保持绿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6、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小区内不养牲畜,不养禽类。
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每个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打造干净整洁、健康宜居的生活小区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二
xxx: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居住环境,就要全民动手,人人参与,清洁社区,清除卫生死角,齐心协力,创造一个整洁、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在此,蓝星社区居委会向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清洁蓝星社区,从我做起。共同关爱小区环境,共同关注楼道卫生.请广大居民朋友将生活垃圾以外的.杂物、堆物、大件垃圾自行清理至小区东北角处中转站,杜绝安全隐患。
二、如您家在装修期间,希望您注意及时清理装修垃圾。
三、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养宠物的居民要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栓好犬链。
五、爱护社区内的一草一木,不在绿化带内种菜等,不摘取枝叶花木或在公共绿地内抛洒废物。不乱摇乱晃树木,不在树木和健身器材上挂衣服、被子等。
六、社区车辆停靠整齐,维护社区良好秩序。
社区广大居民们!相信我们的倡议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响应。人人都喜欢美好的环境,人人都有享受整洁清新环境生活的权利。然而,人人也都有为保护环境,维持环境整洁的责任和义务。愿大家身体力行,为搞好和保持环境卫生和各自楼道的清洁卫生,奉献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文明的社区居民。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三
亲爱的同学们:
当走进我们的学校,你一定感受到了它的洁净、整齐。虽然没有鲜花的装点,没有绿叶的陪衬,但整体布局同样多姿多彩,清洁有序,既优美又舒适。但近来我们的学校在哭泣,楼道在落泪。因为有的同学随意破坏公物,有的同学在地上乱扔果皮纸屑瓜子壳,有的同学在楼道墙壁上乱写乱画,有的.同学课间到学校围墙边的摊贩那买不洁食品……我们美丽的活动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去营造,文明习惯要靠我们一点一滴去做起。为此向全体学生发出如下倡议:请伸出你的手和我们一道共创美丽校园。
一、树立绿色文明的观念,自觉关心活动中心的环境状况,把个人环保行为作为个人文明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爱护校园环境,不做破坏校园环境的事,对破坏校园环境的行为敢于出面劝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乱丢乱扔果皮纸屑瓜子壳。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不乱画,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吐,管住自己的脚不乱踩。看到垃圾后应立即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为保护校园环境,不带零食进校园。
三、勤俭节约,珍惜校园里的水、电等各种资源。做到随手关闭电灯、电源,节约每一度电。不乱拧乱拽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四、爱护教室公物,黑板上不乱涂乱画、不拍打敲击黑板和多媒体。爱护课桌椅,课桌椅不乱涂乱画乱刻,保持桌内整洁,不随意粘贴物品,不踩、不拖、不敲桌椅,挪动桌椅,小心翼翼。不涂抹门窗,不攀墙爬壁。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护校园内的一切设施。
五、做好绿色宣传员,看见不文明的现象及时出面制止或劝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人,不断改良我们周围的生存环境。
同学们,为了美化我们的校园环境,构建文明家园,也为了我们自己的学习、生活环境。让我们少一点不经意,多一些责任感,多弯一次腰,多伸一次手,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吧,做校园环境卫生的小卫士,做文明的学生!记住这句话:“改变学校一点点,你也可以。”
倡议人:xxx。
倡议日期: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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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x
x
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四
村民朋友们:
环境卫生是镇村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整治环境卫生,建设优美、整洁、靓丽的小浪底,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村品位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因此,每个公民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乡村卫生管理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文明行为传播员、卫生整治的践行员。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创建卫生镇村。为此,倡议如下:
1、从我做起,做文明公民,争当卫生整治的践行员。美德贵在坚持,实践重在行动。我们要把环境卫生融入日常生活,从点滴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摒除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我做起,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堆建筑材料、不乱摊点乱摆,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损坏公物,管好自己的“家”,倡导每家每户搞好家庭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入池,及时清运。
2、从现在做起,积极主动,争当文明行为传播员。大家都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身边的人,讲文明,树新风。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让文明卫生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都要做贡献的良好氛围,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全社会关心、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格局,把文明意识、卫生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3、从现在做起,义不容辞,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每一个公民,关乎镇村形象和人民的生活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一位公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镇容和村环境卫生的监督义务,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劝阻、劝说和举报,形成全社会监督、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
让我们人人关心支持镇村环境卫生,手拉手、心连心,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公民,营造优美环境,建设和谐家园。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五
广大居民们:你们好!
大家都知道,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想想生活在垃圾成堆、蚊虫成群的环境里会是什么样子?爱护环境卫生,从你我做起,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楼道门口有一包生活垃圾,垃圾房投放口下放着一堆垃圾,居民楼上开窗扔出一包垃圾,,绿色植物被人随意践踏攀折......
大家对这些场景都不会陌生,举手之劳也许大家觉得效用不大,但聚沙成塔,积少成多!爱护环境卫生应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小区环境卫生倡议书承诺书。
作为每一个居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这里是我们的家园,爱护环境卫生就是爱护自己的家园,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积极投入到爱护环境,保障家园的行动中去。让我们共同遵守以下倡议:
1、请珍惜清洁工们的辛勤劳动,不要随便乱扔生活垃圾,把垃圾投放到垃圾房内;。
2、请不要随地吐口香糖,有可能的话,请吐在随身携带的纸里,然后扔到果皮箱内;。
3、为了花草树木们的健康成长,请不要随意践踏攀折它们;。
4、请保护好矿区内的公共设施;。
5、每个人不光从自己做起,而且及时督促身边的人保护好社区的环境。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六
尊敬的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改善永昌街道辖区环境面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区关于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永昌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一、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等废弃物,做到每日生活垃圾在当天22:00至次日早上6:30以前投放至固定的垃圾集中区域。
三、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拆除公共用地违章设施,不乱摆摊点。
四、自觉爱护公共绿地的一草一木,不摘取枝叶花木。
五、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在公共绿地内抛洒废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乱粘贴,不擅自在道路边、楼道内堆放杂物,不随意将宠物带到街道、人群密集场所,宠物粪便要及时处理。
六、自觉爱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从自己做起,并能提醒他人不乱扔垃圾。
永昌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美化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齐抓共管,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把我们的家园装扮得更加美丽,为建设隆阳人民的幸福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七
xxx: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居住环境,就要全民动手,人人参与,清洁社区,清除卫生死角,齐心协力,创造一个整洁、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在此,蓝星社区居委会向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清洁蓝星社区,从我做起。共同关爱小区环境,共同关注楼道卫生.请广大居民朋友将生活垃圾以外的杂物、堆物、大件垃圾自行清理至小区东北角处中转站,杜绝安全隐患。
二、如您家在装修期间,希望您注意及时清理装修垃圾。
三、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养宠物的居民要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栓好犬链。
五、爱护社区内的`一草一木,不在绿化带内种菜等,不摘取枝叶花木或在公共绿地内抛洒废物。不乱摇乱晃树木,不在树木和健身器材上挂衣服、被子等。
六、社区车辆停靠整齐,维护社区良好秩序。
社区广大居民们!相信我们的倡议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响应。人人都喜欢美好的环境,人人都有享受整洁清新环境生活的权利。然而,人人也都有为保护环境,维持环境整洁的责任和义务。愿大家身体力行,为搞好和保持环境卫生和各自楼道的清洁卫生,奉献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文明的社区居民。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总结(实用18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飞机、火车、汽车、缆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六)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
(八)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二)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水域,由经营单位负责;
(三)江河沿岸各类设施所在水域,由设施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四)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第十三条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
(一)市容有序,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
(二)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四)水域没有明显聚集漂浮物。
第十五条责任单位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有权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不履行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单位代履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一节道路容貌管理
第十六条在道路上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出现污损、残缺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洗或修复。
未及时清洗或修复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清洗或修复,逾期不清洗或修复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行道树、人行道绿带、车行道隔离绿带、桥头和立交桥的绿带、交通转盘花坛等道路绿化应当管护良好,保持美观、整洁。
第十八条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四)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五)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摆摊、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
主城区的主干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他地区的主干道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在非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点的规划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二)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三)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申请临时占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有效证明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自治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临时占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临时占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审批机关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经营;
(二)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五)不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临时占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转让或出租,违者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并在三年内不得再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临时占道摊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置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临时占道经营的,应当缴纳临时占道费。临时占道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第二十七条开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维修管道、疏浚排水设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业,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渣土、淤泥、污物、枝叶,保持路面清洁。其中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应当采取湿法等能有效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当放置整齐,散体、流体物料应当围挡存放。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建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十九条临街建筑物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渍、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未及时清洗、修复的,责令限期清洗、修复;拒不清洗、修复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代为清洗、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三十条在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应高于人行道路面二米。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绿篱、花坛、草坪、栅栏等作为隔离设施,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修建封闭式隔离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节户外广告、标牌、灯饰容貌管理
第三十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驻地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规范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五条主城区的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作出的审批许可,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审批部门予以撤销;拒不撤销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直接撤销,并责令作出许可的审批部门限期拆除。由此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作出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户外广告应保持安全完好,无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应保持显示完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处以每日五十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和标识,应当无污损、无残缺。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利用充气式装置在公共场所设置非经营性宣传品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十日,并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利用充气式装置在公共场所设置临时经营性宣传品的,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告经营者应保持充气式装置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违反规定的,强制拆除,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零星招贴物应当在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张贴。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在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行为中公布其电话号码的行为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采取暂停违法行为人使用的电话号码等强制措施。
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收到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应当暂停违法行为人电话号码的使用。违法行为人在暂停电话号码使用期间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通讯经营单位恢复其电话号码使用功能。暂停及重新开通电话号码使用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条鼓励业主参与灯饰工程的建设。
灯饰设施应当安全、美观、环保、节能。
灯饰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清扫保洁管理
第四十一条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建立清扫保洁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
第四十二条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应在夜间零时至六时全面清扫,白天随时保洁,逐步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机动车辆应当主动避让正在进行清扫作业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
第四十三条集贸摊区市场、临街门店的业主或经营者应当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不立即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市容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
(二)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三)不将污水排放或倾倒在街面;
(四)不在非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
(五)不在住宅楼、居民社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水域环境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所称的水域是指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岸线内由水体、滩涂和岸坡等组成的区域。
第四十七条水域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筹措保障清理水域漂浮物必需的经费。
第四十八条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与当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落实责任人;
(二)制定责任区保洁制度;
(四)及时清除责任区水域的垃圾。
第四十九条在水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船舶垃圾;
(二)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
(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四)在水域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涂和岸坡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船舶、趸船或水上娱乐、餐饮等浮动设施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负责垃圾、粪便、污水接收处理等环境卫生事务的人员;
(二)设置垃圾密闭储存容器和粪便、污水接收或者处理设施;
(三)建立垃圾、粪便、污水处理或者接收移交证明专用记录薄;
(五)冲洗甲板或船舱不得将垃圾冲入水体;
(六)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产生的垃圾、粪便,应当先经卫生检疫机构卫生处理后,方可委托清除。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船舶经营管理者不能自行达标处理水域垃圾、粪便、污水的,可委托水上环境卫生服务单位代履行。受委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开具《船舶垃圾粪便污水接收证明》。
第五十二条船舶经营管理者应当如实记录垃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或接收转运情况,《船舶垃圾粪便污水接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备检查。
违反前款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船舶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
第三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
第五十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规范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含以维护、装饰名义设置的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的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当地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的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
第五十五条在主城区的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整洁,机动车辆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的,应当及时清洗。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禁止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所。
依据规划设置的车辆清洗场所,应当符合容貌标准,进出口道路应硬化处理,排污设施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组织代为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禁止在主、次干道上清洗机动车辆。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
第一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五十八条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标准化收集管理,并逐步实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日集日清,车辆机具保持容貌整洁,密闭运输,不得暴露、散落、滴漏。
不得将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达到填埋容量的,应当及时封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经营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废品收购、堆放场所应当对废品围挡、遮盖,不得在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污染周围环境。违反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置费。
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十三条粪便应当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粪便处理设施每年应当定期清掏,并按国家规定的设施维护标准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未及时清掏或因清掏、维护不当,造成粪便外溢污染环境卫生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掏疏通。清掏疏通费用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担。
第六十四条区县(自治县、市)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粪便处理设施进行统一登记,建卡管理。
第二节建筑垃圾管理
第六十五条建设工地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清洁,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采取湿法等有效措施作业,避免尘土飞扬。
违反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建筑垃圾清运实行运输许可制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现场、密闭运输车辆进行审查、勘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建筑施工单位处一千元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辆车主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六十七条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未密闭运输,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责令及时清除,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七十条工业区、旅游景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宾(旅)馆以及大中型餐厅、商场、集贸市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厕所、密闭式垃圾收容器、废物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
应当免费开放的厕所收取费用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做到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十二条独立设置国家二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可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使用。
第七十三条不得擅自拆除、占用、关闭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关闭和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划优先重建或还建,其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
拆除单位在提交拆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重建或还建环卫设施的方案。
不按规划方案重建、还建被拆除的环卫设施,或者擅自占用、关闭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拆除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原地或就近恢复。逾期不恢复的,按被拆除设施重置评估价格收取赔偿金,并处重置评估价格二至三倍罚款。所收取的赔偿金专门用于重建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制度。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在受理投诉举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不查处或不及时回复查处结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通报制度。
第七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经营单位或管理者进行操作规程、处理技术、维护标准、危险防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经营单位或管理者,可以委托有环境卫生监测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垃圾、粪便处理质量和设施维护进行监测,保障其安全运行。
第七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实行监测统计制度。
环境卫生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质量及设施运行安全的监测,其监测数据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九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执行职务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二)行政执法中损坏当事人物品的;
(三)侵占、私分暂扣物品、物件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的;
(五)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六)未出示证件执法的;
(七)未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及市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专用收据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
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碍其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本条例所称主城区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九区的行政区域。
第八十三条建制镇、风景名胜区和其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