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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一
为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处置,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要求: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处。
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3、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沟渠和公共厕所等;
4、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二
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4.餐饮厨房管理制度。
5.中餐厨房管理制度。
6.餐饮业厨房管理制度。
8.餐饮管理制度。
9.厨房管理制度大全。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三
环境是大家的,每个人有责任保护和爱惜环境,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
1.为幼儿创设与教育相应的环境,使环境符合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的特点。
2.自觉遵守园内财产管理及绿化管理制度,提高环保意识。
3.教职工及家长应主动保持园内整洁,禁止在园内大声喧哗,将噪音减少到最低。
4.家长来园时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谈、乱扔纸屑。
5.每学期开展一次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如爱护树木花草、爱护小动物、认识环保标志等活动。
6.利用晨会、宣传栏、家长学校等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7.在大型活动中请幼儿在公共场所不乱涂乱扔,不损坏花草树木,并做好活动场地的保洁工作。
8.不乱涂乱画、不乱丢废弃物,垃圾袋装化、将白纸两面用、关紧水龙头。环保教育制度。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定期开展环保讲座,给学生渗透环保理念。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8、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9、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0.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1.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2.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3.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4.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20xx年3月。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四
1、严禁乱到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2、废弃油脂必须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使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由刘新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清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五
餐厅每天都有很多的废弃物,那么这些废弃物该怎么处置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餐厅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吧。
2、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3、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厨废弃物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由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8、建立《污水检查记录表》,并及时对隔油池清理,餐厅设置专人负责,餐厅负责人监督执行效果。
9、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5.茶餐厅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6.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7.西餐厅餐饮管理制度范本。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六
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______%,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三、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七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甲方委托乙方统一处置医疗垃圾,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其在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医疗药品产生的废物连同废物包装物按照约定日期交由乙方处置,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应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甲方需如实填写《医疗垃圾回收处理登记表》,保证委托处理的医疗垃圾与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4、甲方必须将各种废物严格按不同品种分类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污染环境。
5、甲方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废物给乙方,并且废物不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品种未列入协议;废物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所称医疗垃圾,是指甲方在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医疗药品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运输本合同之外的废物的主张。
2、对医疗废物的代处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3、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等项工作。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系中文标签并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4、自觉接受政府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和甲方的监督。建立处置档案,报表及时报送。
5、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提出的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收集、运送、贮存等环节工作质量的各项要求,有义务回答甲方的质询。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以承担违约责任。
四、费用结算: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上列明的各种废物实际数量,依照协议的收费标准或者处理意见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违约责任:
1、根据物价收费标准,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降低或变相降低本协议已确认的收费标准。
2、如甲方逾期、拖延或拒绝支付代处置费的,乙方可停止收集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固体医疗废物不符合标准处置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未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交付的固体医疗废物,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协议年限:
协议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续期事宜。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生效期内如有新法律新文件颁布,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按新法律新文件执行。
2、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八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黄色袋装,封口,上面标识有感染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2)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3)废弃的被服。(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废弃的血液、血清。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锐器盒)。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废弃的无法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
2、动物组织及尸体。
3、产妇放弃的胎盘及胎龄在16周以下的死胎。
4、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黄色袋装,封口,标识有药物性废物,少量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1)致癌性药物。(2)可疑致癌性药物。(3)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注明:
1、凡是被废弃的棉签、棉球都为感染性废物。
2、一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的尿不湿为感染性废物,小儿的尿不湿为生活垃圾。
3、传染科内没有生活垃圾,所有的垃圾都属于感染性垃圾。
4、所有的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为2天。
5、感染性废物从垃圾桶中取出后立即加套一个黄色袋子,双层袋装,封口。然后进行场地消毒。
6、玻璃安瓿按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装,输液瓶、小药瓶按感染性废物用黄色袋装。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九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十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贺州高级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十一
第一条 惠州过境公路全长26.145km,有土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工程废弃物主要有钻孔桩泥浆、渣土、水泥袋、减水剂袋、塑料袋、电焊条头、现场垃圾等有毒或无毒的废弃物,为了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产生以上废弃物的标段。
第三条 本办法由各标段负责具体执行和实施;由总承包项目部现场工程师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定期洒水降尘。水泥、沙、石、土方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扬尘和遗洒。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垃圾等废弃物禁止做焚烧处理,不得随地倾倒,要弃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倾倒垃圾地点或本标段弃土场。
第六条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按有害废弃物、无害废弃物和可回收利用废弃物、无可利用价值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
段弃土场。
第八条 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水泥袋、减水剂袋、塑料袋,由项目部进行就地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对以上废物,建议回收给厂家,由厂家出据回收证明;如销售给废品收购站,要检查收购站是否有消纳的资质,并保留消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和销售记录。
第九条 对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渣土)由项目部集中存放,并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如环卫公司)进行及时清运和消纳处理。如果自己运输,不得遗洒,如有遗洒,应该有及时进行清理,同时要有遗洒检查记录。
第十条 对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如电焊条头)要单独存放,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集中回收,或联系有处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资质的单位(如环卫公司)进行清运处理。同时,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台帐,对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情况予以记录。
1、为合理合法处理本公司办公、仓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分类:全公司废弃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弃物。
2.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废油抹布、废化学品容器等,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2.2普通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包括为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纸箱、废零件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有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3、废弃物的来源:
3.1办公、生活类废弃物源自生活区、办公室、餐厅、卫生间及其他办公场所。
3.2生产类废弃物有从各生产部门正常生产排放出的废成品、废油墨、废塑料、废油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物等;也有从各非生产部门在基建、安装、设备修造和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油、废渣、报废原材料等。
4、放置和管理
4.1本公司在各工作场所根据产生的废物分类设置不同的垃圾桶或以区域来划分为危险废弃物贮存区(或桶)、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不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作好分类标识。
4.2不可回收废弃物收集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集中,依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订立的协议,定期外运处理。
4.3对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回收协议。定期组织集中外卖。
4.4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作适当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与相关方签订环保协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5员工用餐中产生的剩余饭菜和泔脚作为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5、异常及紧急处理:若废弃物因存放不当发生泄漏或散失污染环境,或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违禁紧急情况时应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监督和检查:各产出废弃物部门都应负责分门别类整理堆放各类废弃物,防止其蔓延散失,做到确保安全、整齐、清洁;行政人事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结合“6s” 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记录。
文件编号:
7、记录表式
7.1 《危险废弃物清单》 品质管理部保存,期限一年;
7.2 《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行政人事部保存,期限一年。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十二
本标准以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为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工场范围内产生废弃物的管理。
所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状况,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生产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三大类。
a.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b.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质。生产废弃物根据性质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c.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4.1、全体管理责任者。
公司成立危险废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司废弃物处理的全体监督和对外部各方的协调,各部门处理责任者的任命并明确其职责。
废弃物处理责任者为各车间主任,担负有以下职责:
1)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2)自部门废弃物种类把握,并调动本部门的全体力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而不断努力和改善。
3)协助全体管理责任者顺利完成国家及地方对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废弃物处理担当者由各部门经理,主要担负以下工作:
1)确实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公司全体管理责任者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与之协议完毕后,委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1、作成。
各部门作成附表《废弃物一览表》,并取得部门经理承认后送交环境管理事务局;其中,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他废弃物不必指定。
6.2、维持。
1)各部门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制品或新设备导入,部品出货形态变更时,应对《废弃物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修订(必要时)。
2)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改订。
另外,新的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环境管理事务局查询。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体员工的常识。
各部门应对自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担当管理处置责任,度要实施以下事项:
8.1、暂时放置场所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和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示,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1)同一场所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2)大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
3)种类多数量少之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8.2、投放。
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废弃物投放时,应按照分类进行准确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异味产生。
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的废弃物由生产管理部搬运工每日运送公司指定垃圾场。
8.3、放置场所的维持。
废弃物放置场所应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生产管理部对公司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销量,结果记录在附表《废弃物称量记录表》中。
废弃物处置合同(汇总13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等废弃物,不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前款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四条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管理。食药监、质监、环保、工商、农业、公安、商务、规划、土地、发改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餐厨废弃物减量化方法,支持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的运营情况,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给予合理补贴,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履行本办法规定义务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规划,并纳入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第十条利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经营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核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并与其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区域、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特许经营协议到期,需要继续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准予延期的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及车辆停放场所;。
(四)采用具有分类收集功能的餐厨废弃物密闭专用收集容器;。
(六)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处置餐厨废弃物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
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可行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置技术方案;。
(六)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联单由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领取。联单一式四联,由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如实填写后各留存一联存档,最后一联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留存。
第十六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服务许可证的收集运输服务企业,日产日清;。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海域、河道、公共地下排水管网、公厕或者与其他垃圾混倒。
第十七条临时设摊、搭棚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摊贩,应当配备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定点放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定时、定点收集运输。
第十八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二)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三)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处置企业处置;。
(四)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做到密闭、完好、整洁;。
(五)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废弃物。
单管理制度;(二)按照规范要求接收并处置餐厨废弃物;。
(五)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方便,不得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二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报经原许可部门批准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失信惩戒。
第二十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置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二十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平台,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食药监、质监、环保、工商、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
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并为投诉人或者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三)将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配备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或将餐厨废弃物定点放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
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程序,核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许可证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