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对书中的主题、情节、人物进行分析与评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好看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一
知道这本书是在《问富大龙几个问题》中,一位观众质疑大龙的在《大秦帝国2》中饰演的秦惠文王流于虚浮表面,嬉皮笑脸有余而稳重不足,城府深沉而心里阴暗。大龙以长达几千字的篇幅详细解读了嬴驷这个角色的塑造,提到的书中就有《荒野的呼唤》。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席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近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二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
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
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
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
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
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三
天上下雨时也要保持微笑,身处地狱——勇往直前!
在巨大的电视上,成千上万个电视微粒都像孩子们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每一件物品似的,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主角——贝尔。格里尔斯!
这一次贝尔来到了美国的阿拉斯加大山脉,阿拉斯加山脉远近闻名,它和撒哈拉沙漠一样冷漠无情,仿佛是一对双胞胎!贝尔。格里尔斯要从双胞胎“哥哥”的身体里求生,是非常危险的。
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冻的直打哆嗦。寒风像一把尖刃的刀,努力切着贝尔的骨骼。贝尔说“我得快点下山了,不然小命要保不住了”。他加快了脚步,但是好景不长,贝尔又遇到了麻烦,他一不小心掉到了冰缝中。看来贝尔只能接受老天爷写给自己的挑战书了。贝尔看到了一个雪洞,他身体一缩,掉入了雪洞中,雪中没有氧气,贝尔思考了一会儿,准备给雪杀个回马枪,他用脚把雪踢开了一个洞,逃之夭夭了!
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山脉的“心脏”——地下丛林!他脸上挂着笑容,看来还对刚才的雪洞逃生念念不忘啊!但是帅不过三秒,贝尔差一点葬身鱼腹,事情是这样的:贝尔看到一条河,想用倒在河上的木头过河,谁知,木头断了!贝尔死死的抓住岩石,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贝尔双脚一蹬,上了山。这颗空中心总算落了地,这次河流死里逃生真惊险啊!
贝尔走着走着,看到一座废弃工厂,贝尔用工厂的材料做成了木筏,然后慢慢行驶,结果木筏进水要沉了,贝尔跳到浮冰上,浮冰随时会裂开,弄不好又会葬身鱼腹。贝尔看到远处有一条船,他把绳子点燃,把鞋子的橡胶放进火里,顿时黑烟滚滚,像一个统治者统领天下。船长看到了,向贝尔驶来,贝尔跳上船完成求生。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四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保持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五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六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七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八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九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一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二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习。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三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荒野的呼唤个人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四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