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遵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组织运作的基础。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呈报的《关于花垣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州政〔20xx〕87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花垣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同意两河乡、民乐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民乐镇。新设立的民乐镇辖22个建制村、2个居委会,总面积103.6平方千米,总人口2.7万人,镇人民政府驻田家村(原民乐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排料乡、排碧乡和董马库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双龙镇;排吾乡、雅桥乡成建制合并,合并后撤乡设镇设石栏镇。
新设立的双龙镇辖34个建制村,总面积155.7平方千米,总人口2.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董马库村(原董马库乡人民政府驻地)。
新设立的石栏镇辖20个建制村,总面积87.4平方千米,总人口1.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保楼村(原雅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4、同意保持边城、吉卫、龙潭、麻栗场、雅酉5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的行政区划不变。
本轮乡镇区划调整后,花垣县共减少6个乡镇建制,现辖花垣、边城、吉卫、龙潭、民乐、麻栗场、雅酉、双龙、石栏9个镇;长乐、猫儿、补抽3个乡,总面积1108.69平方千米,总人口30.9万人,县人民政府驻花垣镇名称不变。
湖南省民政厅。
20xx年11月30日。
主动公开。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二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公司安全负责人、主要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台账,全体员工上岗证管理台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管理。
二、名词界定
2、特种作业范围(切合公司)主要包括:
2.1、电工作业;
2.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4、矿井通风作业;
2.5、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2.6、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2.7、矿山支柱作业;
2.8、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2.9、矿山排水作业;
2.10、矿山爆破作业。
三、管理主体及职责
安环部负责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的办理、备案、检查和管理;
四、管理规定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3、取得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市安监局规定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返岗位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检查与考核
六、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七、批准人及执行时间
本制度经 批准,于2012年x月x日开始执行。
八、解释部门
本制度所有条款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三
机床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503号)的要求,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生产部门工作人员、驾驶员、技术员、项目员、售后服务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同意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销售员共70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有效期限壹年,自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止。
对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维护和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但其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年度工作时间需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20xx个小时/人相同,超出法定标准时间另行支付员工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另行支付员工300%的工资报酬。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年1月15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四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立广州南湖旅游开发区的请示》(粤府(1992)21号)、《关于建立广州南湖旅游开发区的补充请示》(粤府函(1992)86号)及《关于建立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广州市北郊,规划总面积为十五平方公里(含配套开发的白云山景区十平方公里)。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东起广州旧广从公路,西至白云机场至南湖专用车公路,北起红路水库以北三百米处,南至同和镇,区内划分为综合服务区、度假别墅区、东方野生世界、高尔夫球场、娱乐购物区等功能小区。配套开发的白云山景区,东起白云山摩星岭,西至白云机场东缘,北起白云机场至南湖专用路一线,南至下坑水库,区内建设岭南艺苑、世界喷泉景区、军事娱乐城、珍禽异兽园、狩猎场、观光梯(塔)、雕塑园及海底世界等项目。
二、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主要利用外资进行建设,实行《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46号)规定的各项政策。
三、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要做到特色鲜明,建筑风格和谐统一。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划进行。住宿接待设施的建设标准要符合国际旅游度假要求,起步阶段的建设规模要控制在二千间客房以内。
四、要对度假区的规划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度假区开发建设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请商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五
(1)符合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报名条件者,均报名参加相关专业的级别考试。
(2)参加全国统考,其成绩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发给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一定的时期内全国范围有效。
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钢印;经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书,由省或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盖有“省或市人民政府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用章”和“省或市职称部门”红色印章,并在持证人照片处加盖“省或市人民政府专业技术职务专用章”钢印。
(2)个人档案材料认定。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其个人档案里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经评审取得资格的,其个人档案里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表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在个人证书、档案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确定。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按照国家规定政策和程序,经评审、考试、考核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成就、工作表现、英语等级等符合聘任条件,医院根据上级确定的岗位设置指数从中择优聘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六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xx〕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公布了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请你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行政许可,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9月12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七
企业的任职资格要求由两部分组成:行为能力与素质要求。下文是任职资格批复范文,欢迎阅读!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财保〔〕195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年9月26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拟任人选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xx〕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xxx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宁波证监局。
20xx年1月5日。
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申请书。
》(________期货[200_]__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董事任职资格、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监事任职资格、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监事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取得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任职手续,并报我局备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八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和营业的各类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包括总公司营业部)、中心支公司(包括分公司营业部)和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保险公司任命总公司精算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资金运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分级审核、分级管理。中国保监会审核和管理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国保监会派驻各地的办公室、办事处和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所在地派出机构)审核和管理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资格取消和任职资格档案管理。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和管理,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保险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核准制;保险公司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备案制。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前应取得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时应同时报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能胜任工作所必需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保险方针政策。
中资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外方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汉语水平。
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3年以上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二)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8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2年以上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三)担任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有在同等规模(或以上)金融保险机构或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或支公司副经理以上领导职务2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担任保险公司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3年以上。
(五)拟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保险、金融、经济管理、法律、投资、财会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金融保险或其他经济工作的年限可适当放宽。
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应至少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保险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担任业务管理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应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担任业务管理职务2年以上任职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重大工作失误和经济案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
(五)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六)累计两次被取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七)中国保监会认定的不适宜担任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破产、关闭、被接管等实行特别处理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除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的3年内不得到其他保险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所在的保险公司董事会或上级任免机构向负责审核的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一) 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
(二)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四) 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五) 拟任人在原任职机构主持全面工作的,应提交离任审计报告。
上述书面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译本。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和方式包括对申报资料的审核、与拟任人考察谈话等。谈话应当作出记录,谈话记录应当经考察人和拟任人双方签字。
对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接到第十六条所述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申报资料完整。
在确认申报资料完整后,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任职资格的决定。
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公司内部同级分支机构之间调动,或者由高级别职务向低级别职务调动的,不需要重新核准,但应在任命的同时报拟任所在地和离任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适用备案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其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提交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表。
前款所指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十一条规定条件或具有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否决其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任职资格备案表由中国保监会制定统一格式。
保险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应当真实可靠。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保险公司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取得任职资格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其任职资格被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到拟任职位履行职责的,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决定免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批准其辞职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该高级管理人员即自动失去其作为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除外。保险公司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核准,不得擅自任命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以临时负责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指定未经任职资格审核的人员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指定临时负责人的`,指定和结束时应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临时负责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建立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档案。任职资格档案应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资料、考察谈话记录、核准或取消任职资格的文件以及其他重要资料。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有权依法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被取消任职资格期间,不得继续作为所在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其他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拟任人选。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其1至10年的任职资格:
(二)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三)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合并、分立、撤销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
(四)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保险许可证;
(五) 未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各项准备金、保证金;
(六) 违反有关规定运用资金;
(七) 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不入帐,设立帐外帐或挪用、截留保费;
(八) 保险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情形;
(十)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保监会依法监督管理;
(十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发生重大案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并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可根据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其10年以上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二)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
(三)任职期间有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董事会或上级任免机构给予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或其他处分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备案,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任职资格。
对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严重违规应由其上级公司负领导责任的,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及时提出对该上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取消其任职资格的处理意见,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中国保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作出取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后,如果被处理者或其所在保险公司不服,可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被取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涉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由中国保监会予以公告。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解释。
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1、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员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安全科科长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员b证。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员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七、年满65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九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
第十八条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自己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持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运营证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结注册手续,并在从业资格证中加盖注册章。
第二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续注册。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出租汽车企业为主组织实施。
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一)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二)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第三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第三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提供便利。
第三十七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证申请、注册及补(换)发记录、违法行为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情况、继续教育记录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
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二)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第四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载;。
(二)议价;。
(三)途中甩客;。
(四)故意绕道行驶。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本条前款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二)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及核发从业资格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十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下文是任职资格批准批复,欢迎阅读!
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申请书。
》(________期货[200_]__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董事任职资格、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监事任职资格、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监事任职资格。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财保〔〕195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年9月26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核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拟任人选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xx〕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王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宁波证监局。
20xx年1月5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十一
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险有限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请示》(〔〕第0099号)收悉。经审核,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资金运用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xx年xx月xx日。
关于设立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 。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十二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xx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xx保险发〔xxx〕120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xx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xx年9月26日。
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好(实用14篇)篇十三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
第十八条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自己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持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运营证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受理注册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结注册手续,并在从业资格证中加盖注册章。
第二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续注册。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以出租汽车企业为主组织实施。
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一)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二)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师资情况、参培学员登记表等纳入档案管理,并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出租汽车企业和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或者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资料的;。
(二)未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相应继续教育的;。
(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信息的。
第三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第三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提供便利。
第三十七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证申请、注册及补(换)发记录、违法行为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情况、继续教育记录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
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二)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第四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载;。
(二)议价;。
(三)途中甩客;。
(四)故意绕道行驶。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本条前款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二)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及核发从业资格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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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拟任人选的申请报告》(光证字〔〕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红艺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王红艺的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宁波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