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依法进行,同时也要注重改进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培训和指导,以下是一些培训材料和指南供大家参考。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服从调配,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努力做好团队建设,用心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4、领会、了解设计意图和预算资料,认真执行《施工控制程序》,掌握工程各项细节要求,并做好客户和工班的衔接工作,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切实了解客户要求,做好服务,树立公司形象。
5、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组织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公司利润的达成。
6、确保工班的人工费,并与工班签定《班组施工协议书》,交工程部备案,协调施工中各工种关系,掌握进度和质量状况。
7、对施工班组实施有效管理,对有关项目(规章制度、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工艺、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等)要详细交待,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管理,认真做好现场材料验收。
8、认真按质量体系要求,做好自检、复检,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工程的检验和客户验收工作,并要求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
9、及时准确传达工程部指示,并向上级及时报告下属工班的`运作状况。
10、负责编制详细的增减工程联系单,做好工程款的收取和决算工作。
11、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同意客户增减工程,若发生工程量增减,须有工作联系单,没有工作联系单一律不得增加费用。
12、有职责和义务推荐一班及施工人员。
13、用心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潜力。
14、关心一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做好新员工的安全教育。
15、施工过程中,要杜绝以任何借口向客户借款和索取财物行为的发生,杜绝私自接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运作。
16、每一天坚持记好《施工日记》,认真填写《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1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三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四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异味、烫夸张的.颜色做夸张的发型,不留披肩发。
3、不配戴任何饰物,一天保持好妆容,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换衣,保持身体无异味。
5、工服和工鞋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污点,保持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优雅,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1、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时间不得在美容院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4、上班时间不准吃早餐、吃零食,违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上班时间,不准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7、爱护公共物品,仪器设备,不操作时处于关闭状态,拔掉电源,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8、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9、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准扎堆聊天,背后议论其它人和事。
10、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轮流值班,头牌值班如发现没值班,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分成。
12、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持各自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岗位工具的保养工作。
13、树立强烈的责任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盗和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给客人用超出护理范围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1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8、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没在和在一个样,很好维护企业形象。
19、员工之间不得互相包庇隐瞒,违者重罚。
20、树立团队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21、维护美容院利益,不得带情绪上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22、尊敬上司及领导,尊重同事,见面要问候,互敬互爱,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23、树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丢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丢失,如果顾客直接交与美容师负责,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没有直接责任人,则美容院全体承担。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大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5、推车放回原处,车面清理干净,抽屉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6、喷雾机不使用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座,三天1换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发套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块洗,数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产品展柜应保持干净,玻璃应擦干净。
10、地面、桌面、台面、电话、音响、vcd,仪器必须全面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花草及时浇水。
11、卫生间镜面、水池、窗户、地面、洗衣机、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2、更衣室更衣柜台面、镜子、梳子、窗户、地面、椅子摆放整齐,保持整天干净。
13、spa室地面、窗台、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净,不准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头,洗衣服,违者每次50次/罚款。
14、大厅窗台、镜子、地面、沙发、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净、衣服应每天扫尘整理。
15、饮水机应勤清洗,勤换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16、一楼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桌子、花瓶、电话、皮肤测试仪、vcd、功放,每天必须擦干净,顾客档案整理整齐,台面不乱堆乱放。
17、拖鞋应做到每天清洗,轮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净无异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随便乱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乱堆杂物,及时清理,做到无异哧。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五
为了确保我所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或调换存放位置。
3、消防标志要清楚。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5、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定期对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7、严禁擅自乱拉、乱扯电线及私自改造线路,严禁各室内、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及消防部门明令禁止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9、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存储,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0、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纸箱、纸盒、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500ml)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1、发生火警、火灾时,要迅速、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同时报警。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六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开灯时间: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分/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4、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根据每月评分总和之平均值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分的扣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七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文书工作制度。
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
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
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
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
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
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
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
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
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
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
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
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
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
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
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学校档案室对20xx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xx年以后(包括20xx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
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9、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
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
5、在私自通信、通电、接待亲友或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或泄露国家机密。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应通过鉴定,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八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执行。
档案相关。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九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二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完整版)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细化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13项。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三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xx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xx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xx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5、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xx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xx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7、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xx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8、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xx元罚款/次。
9、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0、严禁将外人带入宿舍内;严禁容留xx、朋友或辞职、辞退人员在宿舍内住宿,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xx处xx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4、讲究xx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xx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xx元罚款/次。
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四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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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15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