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二
早就听说爱情是的诗,阅读这本《艾青诗选》时还猜想,他的诗豪迈?还是像徐志摩的一样委婉?都无从得知。这次就以一种未知的心态看完了这本书,心中不惊奇琪艺朵朵涟漪。
爱情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诗人,艾青的是既有古风又有现韵。把中华上下几千年的语言文化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化成一种蓝色的忧郁,虽说我可能喜欢乐观话得豁达的诗,可艾青的一生经过很多波折,可艾青的诗更多的是对祖国的热爱与报效之心。从中提炼出诗人忧国忧民大情怀。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诗总觉得那些充满沧桑的文字。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任时光荏苒,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是在记忆里永存。
读完《艾青诗选》这一本书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爱这土地》。艾青写这首诗时正难国内当头,这首诗写出了艾青的忧郁。他的忧郁源自于农民的苦难,这里有浓烈的爱国之情。
作者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面的渺小,短暂与大地生命的博大。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己对土地最真挚深沉的爱。把自己想象成是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永远不停歇的为祖国大地而歌唱。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也要像爱情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而我们目前能够做到的,唯有努力学习,树立信心,坚信自己的力量,要保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
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爱情是重要的事,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现在生活的思考,会深思,就算少了盼望,我也会努力盼望我以后的理想生活。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努力,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三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四
《老人与海》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它的作者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陽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陽光出海捕鱼。
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而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可以成为挫折的东西。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五
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浮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渐渐深入,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好像我穿过了悠悠时光,置身于那个年代,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历牵动着我的一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
许三观也许只是但是社会大海里一颗不起眼的砂砾,但他。
的身上却折射出了人性的光辉。也许他粗鲁,无知,有着许许多多的陋习,但这不能掩盖他内心的人性美。面对一个可能是妻子外遇而得来的儿子,我想许多人都应该充满了厌恶,因为他可能和你流着不同的血液而厌恶。当然,许三观也不例外,但他只是一开始因为小市民的心理作祟而排斥一乐,但却无法割舍他与一乐的感情以及他埋藏于心底的那份父爱。因此他会在一乐出走后担心,会划破自己的脸以斩断人们对一乐的闲言碎语。其实最令我感动的是他为了孩子一路卖血去上海。明知连续不断的卖血可能会导致死亡,明知自己救的孩子可能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依然这么做了,怀揣着对一乐的爱在死亡的阴影里苦苦挣扎。
而许玉兰与许玉兰的婚姻在一开始时未免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居然能相守到老。有一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面对文~时的艰辛,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悠悠的时光可以让寸草不生的石头开出爱情的花朵。在许玉兰被时,许三观用一碗藏着肉的米饭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只要能在人生的风雨中相互陪伴,不离不弃,便能奏出这世间最美的爱歌。他们之间没有“你如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样的誓言,但却有这世间最真挚的爱。
而书中的李血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甚至能让许三观免除检查血液是否健康这一项内容,极其震撼我的心灵,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不负责。在当代社会里,也有人身居高位做着违法之事,-----上台后大力扫除这些现象,为中国社会注入了活水,我相信,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这本好书,让我仿佛穿越了时光,走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那段往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六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七
今天20_年_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文~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八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得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九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十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十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十二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十三
今天2016年9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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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汇总14篇)篇十四
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
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
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
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