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确立权益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保险合同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进行风险互换的重要手段。如何写一份完美的保险合同,需要对保险产品、被保险人的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一
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帮助父母为孩子的教育和婚姻筹集资金,并在孩子遭遇意外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特持有本保险。
第一条凡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的父母(投保人),均可为其1周岁至15周岁的健康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承保人)投保少儿保险。但是,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投保时身体状况不良、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七年至二十一年,自保险开始之日起至二十二年届满时止。
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致残的,保险人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见附表1)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但每年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2),保险责任终止。
3、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病身故,保险人给付身故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上全日制本科、专科生时,保险人每年根据报名证明缴纳约定的教育基金,缴费年限以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为限。
5、当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给付婚姻保险金(见附件3)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隐瞒、欺骗或者违反保险条件。
2、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故意或犯罪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
3、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和自杀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4、被保险人因战争或敌对行为而死亡或伤残。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死亡或伤残。
6、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情。
第五条保险费分为每月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个档次,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年限与保险年限相同。
第六条每月保险费为5元、10元、15元、20元的,每年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元、20xx元、3000元、4000元,每年教育金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年龄在100岁以上(含100岁)的,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在保险期间,投保人及其妻子在保险生效之日起满二周年时,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的,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可持保险凭证及必要的证件向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从次月起可全额免交保险费,投保人夫妇一方发生上述意外,可免交一半保险费。
第五章有效、无效、恢复和退保。
第八条保险单自投保月份的第一日起生效,但在被保险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生效。
第九条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逾期一个月未办理交费手续的,保险单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责支付保险费,但生存退保金可以退还(见附件4)。
第十条保险单有效期满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支付有效期满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有效。
第十一条申请退保时,保单必须满两年,并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对于符合申请条件并要求退保的,保险人将按规定退还其生存退保金。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或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残疾时,投保人应持保险单及时向保险人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
1、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残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
保险人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后,按规定支付保险金。保险人自伤亡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周年后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存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凭保险单和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自届满之日起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二
聘用方(甲方):负责人:受聘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特聘用乙方负责的门卫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作时间。
每天实行24小时工作制。
二、乙方工作内容。
(一)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及时开、关大门,对一切可疑对象进行查询,阻止不符合手续的人、车、物进入保卫区域,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册。
(二)负责甲方的财产安全、车辆安全和设施安全。
(三)每天早晚负责机关大院卫生打扫和院内花草修整。
(四)负责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乱停乱放。
(五)每天下班后,负责关闭公共区域用电设备。
(六)零点至5点对院内进行全面巡视,每晚不少于2次。
(七)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
三、合同期限。
聘用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管理。
(一)乙方不准在甲方机关院内和值班室内组织、参与打牌等赌博和非法活动。
(二)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院内停车或办理与单位无关的事宜,不得私自离岗、溜岗和迟到早退。
(三)不得擅自同意外来人员到甲方收购废品,叫卖,或到办公室推销产品等,特别是晚班不得随意让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单位。
(四)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正常用电和用水,乙方必须以节约为原则,不得留宿除配偶外的闲杂人员。
五、工资待遇。
(一)乙方聘用时间内,工资实行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不存在节假日加班工资)。
(二)乙方在聘用期间无故旷工时,甲方按照旷工天数双倍扣减工资;累计旷工超过10天,甲方将予以辞退。
六、工作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二)禁止带闲杂人员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内逗留,不得随意接触与乙方工作内容无关的甲方资料和物品。
(三)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甲方的财产,在工作时间内对甲方财产负有保全责任。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对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意外情况不负任何责任和医疗费用。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则、制度和纪律的;
3、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财产或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违反第六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甲方未按照本聘用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和乙方如因特殊原因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二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四)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五)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双方除按规定以外的原因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将按两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十、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三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任______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______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四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要求。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并在甲、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二、聘用保安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_________名,并经乙方确认。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五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家庭住址:
出生日期:
(身份证/护照号码):。
根据《^v^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相互讨论协商,仔细考虑并充分沟通了解,甲、乙双方(以下并称为“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根据^v^(“*”)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章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为3年,从20xx年12月26日开始(以下简称“起始日”)至20xx年12月26日为止。
在此期间,若乙方无法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甲方也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甲方负责考核乙方的表现和能力以确定其是否胜任,并最终决定是否在试用期间终止本合同。依照本条款规定终止合同后,除另有特别约定或本合同第22条关于保密与不竞争协议的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向对方负有任何义务。
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本合同附件a的《聘用合同续期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首席财务官职位。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的能力、工作表现或其实际情况,基于诚信与合理原则,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类型、职务、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对于甲方任何前述必要适当的单方调整,乙方应予以遵守服从。
第四章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之外,乙方在合同期间内还须:
遵守本合同的条款、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恪尽职守,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第五章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5)天,每天八(8)小时,每周*均不超过四十(40)小时。依照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包括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根据业务需要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要求其加班,包括在周末和法定假日加班。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报酬。
根据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将于每月20日向乙方支付书面确认的工资数。
在本合同的聘用期内,甲方将根据其现行工资制度和职位调整政策决定乙方的税前收入。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其指定的个人银行帐户或以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支付。工资的数额将由甲方另行规定确定。
乙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其从甲方获取的工资和其他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依照法律规定,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报酬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经验、态度、表现、工作成绩、工龄和职务,并依据甲方的工资和职位调整政策及经营状况适当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应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作出如下扣减或扣除: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金中乙方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所有要求甲方代扣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中乙方应付的赔偿或罚款;
所有根据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法院裁判或仲裁裁决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偿或罚款。
甲方可以根据其业务运营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奖金,并有权决定奖金的具体数额,发放条件和发放形式。但无论前款如何规定,发放奖金并非甲方的义务。
第七章保险、福利和休假。
双方依照^v^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八章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严格服从甲方的指令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并遵守职业道德。
若乙方违反了甲方的劳动纪律或公司章程,甲方可以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对于乙方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随时合理地修改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但甲方应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告知乙方,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电子邮件和备忘录。
第九章保密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的专有信息和秘密信息保密,遵守甲方相关保密政策。除非为了甲方利益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甲方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应签署并遵守《保密与不竞争协议》(下称“保密协议”)。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直接或间接的合理运营需要,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姓名、地址、国籍、职位、工资、银行帐户、本合同及其续约和变更情况。
第十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延期。
若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被修订,本合同的相应部分或附件也应相应地进行修订。如果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本合同与*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协议变更合同的相关部分。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书面终止本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无须事先书面通知,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应将该终止决定告知乙方,该终止立即生效:
于试用期内,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终止情况;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纪律和公司章程);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合同的必要变更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
第条中的“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被其他企业单位兼并,或甲方资产的关键部分被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企业或第三方;
甲方经营策略的重大调整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甲方进入治理整顿或生产经营处于全部或部分停滞阶段;
甲方宣布破产、解散或清算;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或实际的市场状况决定终止与乙方工作直接相关的研究和开发;
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任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辞职并终止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的经济损失没有获得完全补偿前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乙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合同。另外,甲方就其遭受的经济损失有权从第15条规定的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应工资或任何其他报酬中予以扣减,以抵免损失,或要求乙方赔偿。
甲方濒临破产、经营不善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应向职工说明情况,征得职工的谅解,并经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27条、第30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患病或因工负伤,正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有关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暴力、威胁、拘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应甲方的要求完成未了事务,结清所有帐目。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全部财产。乙方未能完成上述交接手续的,甲方可以拒绝办理乙方的离职手续,并可用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抵销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若根据本合同第25条、第27条、第30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经济补偿和/或医疗补助。
甲方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经济补偿或医疗补助的,应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终止本合同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承担费用培训或招聘费用的,在培训或招聘乙方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签署协议约定,如果乙方辞职,乙方应在辞职时补偿甲方承担的培训费和招聘费。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的解决。
若任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
向乙方提供的并为其知悉且同意遵守的劳动纪律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劳动纪律与本合同出现冲突时,本合同效力优先。
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合同附件b的《聘用合同变更协议》来修改合同的部分内容,或者经协商一致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任何条款的无效和不可执行都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如本合同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一致,应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未于同日签署的,以后一签署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
姓名: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六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手机):
专业:
工作年限:
教学年限:
籍贯:
现住址:
可授课年级与学科: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教师事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教学机构的兼职教师.乙方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履行^v^学高为师、身正为范^v^的教师职责。
2.乙方须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实资料(如教师资格证、上岗证、学历证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上岗前须按甲方的规定对授课学科进行精心备课并写出教学计划。
4.乙方的薪金是按甲方兼职教师课时辅导费标准结合本人辅导课时计提。月满发放上一个月辅导费。
6.乙方必须在授课前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认真备课,结合甲方的教学方式为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备课笔记要由学生家长及甲方学管签字确认,以便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7.乙方给学生授课时间、地点由中心教务部确定,乙方不得随意改动上课时间、地点,若调课需经教务部同意并做记录,如乙方自行延长授课时间,甲方不支付延时工资。
8.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应部分。
9.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必须提前两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谅解后,另行安排授课,如乙方一个月中出现两次更改上课时间的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认定乙方违约,双方终止本协议。如特殊情况终止授课,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课时辅导费。辅导过程中,乙方必须与学生保持良好关系。如出现意外情况,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不得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出现任何矛盾纠纷,否则甲方将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0.乙方不允许泄露甲方机构的(包括教学方式、方法、资料、运作状况、财务状况等)一切机密。
11.乙方作为甲方聘用的兼职工作人员,有责任为甲方保密。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且有责任维护甲方形象、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言论,如乙方有故意使学生退学的,一经发现将扣除乙方全部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因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授授课时间向乙方付清课时辅导费,双方合同自行终止。
13.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七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条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____。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五条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第六条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八条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第九条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第十条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第十一条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1.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周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可持保险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领取婚嫁金,保险责任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日期:____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八
甲方:(聘用人)。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四条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10号。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九
雇佣方(简称甲方):
被雇佣方(简称乙方):
甲乙二房根据*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1.做家务包括每天做三顿饭,早、午、晚饭。
2.打扫室内卫生、包括擦玻璃、拖地、擦桌、椅、洗衣服等。
二.雇佣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月付给乙方劳务费不另外加薪。春节法定假双方协商,适当加薪。
2.负责提供乙方在正常服务期间的饮食。不得安排乙方或乙方的亲属与甲方同居一室,并做到待人、不歧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3.乙方在家庭服务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是治病或医药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等。
5.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6.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请假处理时,应先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终于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3.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合适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慢待所服务的对象。
5.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与甲方商议续签合同,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员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本人为号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现将该合同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本人在此以前或将来的申请均为无效。若有经济纠纷由我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保险公司无关。
转让人签名(或盖章):
受让人签名(或盖章):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一
本协议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分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部分,同主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合作要求:
乙方其及下辖各子公司根据甲方公司有关承保条件规定投保,实行见费出单。
二、续保保费归属:
乙方向甲方公司推荐客户(含新车和续保客户)投保机动车保险,在保险合作有效期间内,续保的保费须计入乙方保费规模,纳入乙方的业绩范围。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二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受意外伤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三
招聘方: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枢纽nj-2标项目部(简称甲方)受聘方:唐程(协议制职工)(简称乙方)。
根据《^v^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生效期限为/个月,从20xx年6月24日起至相关工程结束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负责本项目部及工地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
5、负责月底抄录用电单位电表并整理报送财务。
第三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为:元/月,工资已包含社会保险金。
2、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20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若甲方推后半个月未发放工资,视为违约。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资外,负责乙方职工餐及住宿的提供,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在工作期间福利待遇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乙方如在工作期间请假,甲方不支付请假期间工资。
第五条:协议终止及违约。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手续。
2、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触犯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直至辞退。
4、甲方因项目工程竣工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得结清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姓名):签约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职称:户口所在地地址:
20xx年月日20010年月日。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四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第六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儿童保险合同(优质15篇)篇十五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条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五条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第六条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八条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第九条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第十条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
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第十一条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可持保险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领取婚嫁金,保险责任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单位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单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