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增加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的概率。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不同问题下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一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看到社区硬件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本文从我区石门二路街道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社区个案调查状况出发,试图找出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怎样影响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并进一步指出地区政府在这种基础关系结构转型后应扮演什么角色,而这一点对于积累新式社区管理经验,以至“打造国际一流社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达安城小区和新福康里小区原来都是石库门旧式里弄,是近几年通过旧区改造在我区较早建成的新式小区。据我们的调查,达安城小区住宅共58414平方米,业主579户,新福康里小区住宅10.8万平方米,有主业1246户。这些业主或者通过回搬或者通过新购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是新小区的真正主人。两个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相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目前,达安城小区已是第二届业主委会员,有11人组成;新福康里小区也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有13人组成。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前者是上海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百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形成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两个小区相同的是,所聘用的物业公司都继续了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管理本小区的物业公司,而两个物业公司与原来的小区开发商都有某种关联。目前从整体上而言,两个小区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良好,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整体上是信任的,但有不满意的地方,达安城小区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就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的处理情况不甚满意,新福康里小区居民因小区内盗窃案件不断发生以及物业收费较高而颇有微词。
二、城市社区基础产权关系的变革。
我们知道,传统城市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没有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而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由政府房管部门代表行使)。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这些准政府机构代表政府拥有物业资源的占有、处置和受益权,同时也程度不同地替政府承担着部分社会福利功能。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并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甚至还可能由小区经营的其它收入(比如停车场、房屋出租等)来填补。正因如此,物业公司不仅视自己为当然的管理者,而且是身份和地位都高于居住者一方的,因为他们掌握着房屋资源的社会提供,是他们代表政府为居民提供了福利。在物业眼里,居民是一个准公共福利的享受者,是物业管理照顾的对象。居民不住,对物业的生存没有影响,但反过来,如果物业停止了工作,对居民的影响极大。如果居民希望保留楼前更多的绿地,希望减少油烟、噪音污染,希望建造自行车棚等,居民就必须或者通过请求其产权单位代表他们向物业交涉,或者集体通过信访的形式向物业呼吁。事实很清楚,是居民依赖物业的资产生存,而不是相反。物业与居民之间是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等,居民无权约束物业,居民公共需要的能否实现基本上取决于物业的良心发现,而非法律的约束。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
在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新式小区,我们看到,新的城市居住社区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者身份的变化,房屋产权已通过购买归属到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旧的业主主体――单位、房管局或开发者已经转变成新的,他们是购买了房屋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于是,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就出现了:业主成为房屋的产权人,他们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这个市场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地位趋向“平等”,更准确地说,是趋向于各自权利义务的对等配置。业主的选择权被《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合法化,这个条例明确承认,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运用签署合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这种居住者的选择权,显示了他们同物业不同以往的纵向关系性质:他们是由聘用合约联系起来的交易双方,成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样的关系意味着,物业从一个准政府式的、有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转变为一般的、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单位。这意味着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各方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从而可能相互约束的地位。很明显,这是一项权利配置的重构-转移过程,它改变着权利配置的规则,并在其基础上造就着新的社会关系。
三、新的社会公民组织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
随着城市社区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一部分稀缺的社会价值――资源、商品和劳务――而言,它的分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分配管理资源“主体”方面的变化,是一些社会管理责任的开始转移,从政府、房管部门、单位或物业开发者等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转移到居住者为主要的责任方去了,但由于成本、时间和专业分工的原因,他们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来代理这份管理责任。由居住者量多、分散且时间不一致,所以居住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产生代表他们行使物业选择权、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的组织,这就在小区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他们代表居民,试图通过竞聘选择权参与对管理市场资源、劳务供给等有价商品即价值的分配。这是传统社区所没有的活动主体。
从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小区业主委会员的章程及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兴的社区公共组织,在产生和授权方式、内部结构、权利行使依据、权利内容、经费来源及对其评价方式等方面,与政府组织或政府任命的公共组织有质的不同。业委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业委会行使的权利与业主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们对行使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的`选举权都非常慎重,这与一些政治选举明显不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严格来自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授权,其工作成效(权利行使的当与不当、职责履行的到位与不到位)的唯一评价主体也是其代表的业主们,业主们对不称职的委员只要履行规定程序即可撤换,这与行政组织自上而下的权力产生和评价方式正好相反。业委会的内部结构是真正的委员会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业委会主任并没有多于其它成员的权力,他的个人意见也不能影响其它成员的投票,主任的角色是召集人,这与行政组织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巨大。
业委会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变化:由居民组织处理居民共同的事物,显示了组织化的社会联合由私域向公域的变动。它要求分享某种社会权利,但这种社会权利的目标在社会财产的管理方面,它要做的是通过聚合并代表产权人(居民)的利益,达到维护其产权利益的目的。与过去不同的是,这类公民组织试图进入公共管理领域,承担公民财产管理的责任,从而来替代一直以来由指定的组织如房管所转制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社区公共利益的管理职责。
更有意义的是,业委会这类社区公共组。
织的出现,除了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减轻政府的社区管理责任压力,而且还创造出了新的社区公共空间,产生新的公共利益。在传统观念里,私人利益与公有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立的,而在新式社区我们发现存在一种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新型社会空间,即建立在自我利益基础上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可以公共分享的“私利”的整合,它具有非个人性、非国家性、非政府性。举个达安城小区管理的案例来说明:有的居民要求禁止养狗,这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为它无法和同意养狗的居民共享这种利益。但是居民要求“保护绿化”或“防止污染”就不同了,它们同样是“私利”,但有了居民公共利益的性质,因为这种利益可以与任何其他居民分享。从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与增进自己的私利有关,但它还符合公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它原则;如果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包括被要求人)相一致,这种利益就具有了某种公共性质,因而受到社会制度的正当保护。
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变化――从身份到契约。
新的活动主体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在传统社区,居民总隶属于一个单位,即是所谓的“单位人”,他取得住房是基于他单位的身份,他行使社区管理权也是基于身份向其单位组织提出。而在新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的完全不同了,居民取得参与资格是基于购房合同获取产权,居民通过契约授权给业委会行使其业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业委会通过签约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社区管理权。由于契约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社会资源的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物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获得这份管理资源,但竞争的标准是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不是他在政府体系中级别、地位、以及和政府关系的远近。这样,对于物业管理市场资源的分配,就由从前的政府分配转变为由产权人(居民通过竞聘物业的活动)来分配。而这一点,又成为物业公司负责(代理)对象改变的原因,过去它们仅向自己的上级负责,现在转变为向居住者负责。这意味着,他们由前者的代理转变为后者的代理。
就社会关系转型而言,居民通过一个个签定合约的行动,实践着一些现代社会的规则――自主、选择、对等、参与、公共授权、公民责任、行动的法律依据等,他们改变了以往一切依赖组织的习惯。正如19世纪英国法制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说,“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区居民通过契约,发展出了对于共同事务的处理(管理和控制)责任以及运用这种责任平衡强弱力量不同社会团体的能力,整合了公民共同利益,强化了公民基于合约基础建立的信任、监督和自我控制关系,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公民自治,是朝向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变迁。
五、地方政府在社区转型中应扮演的角色。
虽然前面的分析,表明了在新式的达安城和新福康里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合同建立起聘用与被聘用的平等契约关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具有选择权,但是如果某个业委会对聘用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想要换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委会是否能“炒掉”物业公司,我们深感疑虑和担心。《南方周末》2000年5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业委会炒不掉物业公司”,介绍了浦东清水苑小区业委会想炒掉严重不合格的“畅苑物业”由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涉而未果,这说明我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发现相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非常弱势的一方,物业公司与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相关。
我们认为,在目前新式小区发展出的新型社会关系与原有的宏观制度仍相抵触的情况下,作为地方政府(包括居委会这样的准政府组织)要在产权冲突中坚持保护和支持原则,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契约,而不是相反。比如,前述清水苑小区业委会炒物业的案例(虽然我们调查的这两个小区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也完全有发生的可能)中,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否决了业委会(代表业主们)脆弱的竞聘物业权,这不仅直接损害清水苑小业主的权利,而且损害了《上海市居民小区居住条例》的法律权威,破坏了确定性,鼓励了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的盛行,刺激了极端行为的发生。清小苑小区业委会竞聘物业不成,试图发起居民拒交费用的行动,来增加压力。如果这种争议是在某个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展开,它还可能演变成一个有“国家和社会”冲突涵义的事件。争议的扩大、扩散和升级,不仅损害了行政的权威和效率,而且对建立社会合作有负面影响,它激励的是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而不是社会的自我依赖、约束、管理和监督能力的发展。从清水苑物业方面来看,如果政府的介入很有用,那么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行动,不断繁衍着寻租行为。在业主无选择权的情况下,无论物业卸责问题多么严重,也不可能让它付出代价,反过来,政府还要付出相当精力不断来“抓”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结果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保护了不进取的物业公司继续占有社会资源,增加了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负担和协调成本。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在我区达安城、新福康里等新式社区产生的这种契约型社会关系无疑为居民自治奠下物质基础,并且由可能由这种社区内契约进一步发展出社会契约,这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仍然很脆弱,它受到了国家某些没有变革的宏观制度的阻挠,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契入点,并有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作者:李克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现供职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奉贤路68弄48号。
邮编:200041。
信箱:xiang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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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二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区委7月25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社区为单位,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现就加强和改进**社区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街道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解决遗留问题,实现管理规范化。**安居工程小区是甘肃省第一批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之一,现有住宅楼36幢,建筑面积145,677平方米,住户1552户,人口5340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瘫痪给居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需要彻底解决。
1、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由北街办负责,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小区居民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指导安居工程小区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2、移交公用配套设施。由住建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对小区内供热、供水、排污等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对管理服务楼、供热站东侧房屋等国有资产,以及相关账务、资料全部移交北街办管理;对公厕、自行车房、地下停车库等公用设施设备,移交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并按程序交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
3、规范物业管理。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配合,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好现代化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局、环卫局、文广局、公安分局、供排水公司、供热办、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全面加强**安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供热、供水、体育、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安居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和文体需求。
(二)建设“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五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民情通”呼叫服务系统、干部绩效评价考核系统、人口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十大模块”(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司法综治、群团组织、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管卫生、志愿帮扶和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实现“六大功能”(“区域化”信息综合浏览查询功能、“专业化”社区特色服务功能、“规范化”基础信息分类汇总功能、“动态化”数据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全景化”街面实景视频管理功能和“科学化”干部绩效考评功能)。
1、由北街办负责,区委组织部指导协调,按期实施**社区“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为“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3、由民政局负责,协助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经费问题。
4、由北街办负责,区委政法委指导协调,建设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5、由北街办负责,确定有资质的公司制作“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
6、由北街办负责,与电信部门联系开设“民情通”热线电话。
(三)建立“总理春节话民生”纪念室,实现管理人文化。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多次到社区调研指导工作,特别是20春节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社区与群众共谈民生、共庆佳节。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基层群众的关怀和关注,展示社区发展历程及工作成效,建立“总理春节话民生”纪念室。
1、由新闻网络中心负责,搜集整理温总理在庆阳调研期间相关影像资料,制作“温家宝总理在**社区与干部群众“春节谈民生”记录片。
2、由新闻网络中心负责,北街办配合,收集整理反映社区发展的影像资料,制作**社区工作专题片。
3、由文广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建立小区图书室,配备图书及音响设备等,规范文艺团体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
(四)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管理精细化。建立以夯实基础阵地、搭建平台载体、解决民生问题、文明便捷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精细化服务。
1、由组织部、民政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方案,指导**社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2、由北街办负责,对党的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民生保障等工作进行科学整合,完善便民服务大厅,为居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3、由城管局负责,对小区营业门店门头招牌进行统一规范,对小区及周边乱泼乱倒、乱摆乱放等不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4、由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小区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安全文明的宜居小区。
5、由北街办负责,环卫局配合,加强社区环卫设施建设,对小区公厕进行维修,指导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实施步骤。
**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到2012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学习市、区关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相关精神,了解开展社区社会服务管理试点的重要性,组织人员深入小区住户家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成立组织机构,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全面实施,深入推进(9月1日至10月20日)。召开**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整章建制(10月21日至10月31日)。对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查缺补漏。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区社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街办社区要抽调得力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配合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全力参与、配合搞好**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要围绕社区社会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人员到岗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责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三
该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订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启动会议,积极推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邂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市总工会副主席。
隋鹏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市妇联副主席。
黄丽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三)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事业办。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练塘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练塘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根据赣州市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卫健字〔2019〕5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民身心健康。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基本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心理健康服务全面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平安石城和健康石城建设,建立社会心理危机服务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显著下降。
(二)具体目标。
1.县、乡、村三级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成立石城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
2.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3.100%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4.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心理服务。
5.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心理门诊。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二十四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6.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每10万人口精神执业(助理)医师配置达到2.8人,每10万人口心理服务人员配置达到25人。
7.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医院与社区相衔接、康复机构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康复服务模式。建立1—2个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90%、70%、50%。
(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1.开展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开辟心理访谈栏目,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每年定期开展心理公益宣传。(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经常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3.开展心理健康志愿科普宣传服务。组织有一定心理知识背景的青年志愿者、平安志愿者、文明志愿者等群体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团县委、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明办分别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4.依托政法综治系统建设心理服务平台。在县级综治中心开辟“心防工作区”,规划设立谈心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团队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在乡、村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公安、司法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工作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别负责)。
5.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乡镇中小学以上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测量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县教科体局负责)。
6.完善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平台。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在县级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建设“石城县青少年心理科普梦工厂”,打造现代化青少年心理知识科普基地。(县文明办、团县委、县科协分别负责)。
7.完善医疗卫生系统心理服务平台。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精神(心理)科,配齐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对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等开展心理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医生或精防人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心理咨询专家签订服务协议。(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8.完善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发挥好县心理援助热线的作用,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接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分别负责)。
9.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分别负责)。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0.强化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县第三人民医院打造成为区域性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新增精神卫生病床位161张,新增医养床位150张,病床总数达到510张。推动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探索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实行同质化管理,提升基层精神卫生和心理服务能力。(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1.落实有奖监护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评估,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机制,三级以上患者监护奖励不少于每年3000元,三级以下患者不少于每年500元。(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2.落实联合随访走访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乡镇驻村居(社区)干部和村居(社区)干部为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建立由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综治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13.规范收治和救治工作。规范送治、入院、治疗、接回、康复、报账等收治流程,保证收治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负责)。
14.构建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按照“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原则,建立医疗康复体系,为在院和出院居家维持治疗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依托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或社会力量开办专业康复机构。在所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康复科(室)。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患者早日回归社会。有条件的可探索“阳光家园”等康复服务模式,为有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患者提供就业岗位,让他们有机会和能力走向社会。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四)推进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健康发展。
15.实施心理服务队伍专业化培训。实施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各部门和单位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开展心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培养适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心理服务人员。(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16.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人员作用。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17.建立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团县委分别负责)。
18.建立心理服务队伍考核管理机制。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心理服务人员培训、准入、评价、考核、晋升、淘汰机制。教科体部门应着力推进心理学科教研室建设,将精神科纳入特殊岗位设置招聘政策,对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分别负责)。
19.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推进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卫生健康、政法、教科体等部门应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增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妥善保护个人隐私。(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各类群体心理健康服务。
20.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心理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应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实施干部职工心理援助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高风险岗位每年开展1—2次)心理风险筛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干部职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县总工会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21.强化学校心理服务。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获得安全感;中小学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相结合,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每班每月至少有一个心理课时。特殊教育机构应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应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密切与村居(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县教科体局牵头负责,团县委、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22.强化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心理服务。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及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等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鼓励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23.强化残疾人心理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县残联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配合)。
24.强化特殊人群心理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县政法、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信访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言行极端人员、信访重点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委信访局分别负责)。
25.强化医疗护理中的心理服务。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妇儿保健工作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负责)。
(六)建立社会心理监测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
26.充分发挥综治信息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评估风险,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风险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急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突发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分别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好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的我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要及时与市级本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根据各自职责与市同步分头负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试点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县委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县发改委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教科体局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有关重点特殊人群等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并监管使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服务保障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信访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信访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统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经费需求,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推进机制创新。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从事精神卫生的人员在绩效分配时给予政策倾斜;创新培训机制,强化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转岗培训,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力度;创新“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雪亮工程+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
(四)加强督导评估。
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石城、健康石城、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进行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根据国家和市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制定县试点评估细则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17.37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全局党的建设质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党建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创园林和林业局党建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开放、现代、活力、时尚”为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聚焦服务保障“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线,彰显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融入业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落实,为推动园林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政治建设。
1.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引向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用干净和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全面理解“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科学内涵与内在逻辑,坚持“聚力打好铁、持续自身硬”,强化党建对机关各项工作的统领,创新完善党的建设方式方法,解决好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从具体工作中找问题,从党建上找原因,哪一项工作上不去,党建就补到哪里,哪一方面不够硬,就把哪一方面的党建硬起来。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组织生活为重要内容和载体,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和载体,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二)思想建设。
4.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做到想透、说清、干实,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教育,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加强对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理论学习指导。
6.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加大力度组织推广好、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觉悟、文明素质、科学素养,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作出贡献。加强“青岛园林和林业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使用,继续在重点环节上细化工作规范,加强网站信息员和管理员队伍建设,推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平稳发展。
7.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局党组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组织建设。
8.强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完成机关党委选举、完善各级党组织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有关规定。
9.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建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制度。年底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抓实抓细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审查把关责任。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建立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制度,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党费使用和管理公平、透明、规范。积极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11.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干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立足于主体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和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
12.积极发挥机关群团组织的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注意培育选树先模人物,积极参与“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巾帼建功”等活动,积极搭建平台,丰富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四)作风建设。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四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新式社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看到社区硬件面貌彻底改变的时候,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社区基本性质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制度价值?本文从我区石门二路街道达安城、新福康里两个社区个案调查状况出发,试图找出这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怎样影响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条件,并进一步指出地区政府在这种基础关系结构转型后应扮演什么角色,而这一点对于积累新式社区管理经验,以至“打造国际一流社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达安城小区和新福康里小区原来都是石库门旧式里弄,是近几年通过旧区改造在我区较早建成的新式小区。据我们的调查,达安城小区住宅共58414平方米,业主579户,新福康里小区住宅10.8万平方米,有主业1246户。这些业主或者通过回搬或者通过新购都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是新小区的真正主人。两个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相继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目前,达安城小区已是第二届业主委会员,有11人组成;新福康里小区也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有13人组成。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都与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前者是上海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者是上海百事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形成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两个小区相同的是,所聘用的物业公司都继续了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管理本小区的物业公司,而两个物业公司与原来的小区开发商都有某种关联。目前从整体上而言,两个小区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关系良好,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整体上是信任的,但有不满意的地方,达安城小区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就小区内开公司问题的处理情况不甚满意,新福康里小区居民因小区内盗窃案件不断发生以及物业收费较高而颇有微词。
二、城市社区基础产权关系的变革。
我们知道,传统城市社区大多数的住房是由居民的工作单位分配的,居住者没有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购买房屋,而是作为工作单位的成员进入居住区的,因而居住者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产权属于居民的工作单位(集体)或者国家(由政府房管部门代表行使)。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权相应地被赋予了准政府性质的物业公司(由“房管所”转制而来),这些准政府机构代表政府拥有物业资源的占有、处置和受益权,同时也程度不同地替政府承担着部分社会福利功能。居民或单位交出的物业管理费用只具有象征意义,并不能平衡物业公司实际的支出成本,这些费用要么由政府贴补,要么由单位组织统一负担,甚至还可能由小区经营的其它收入(比如停车场、房屋出租等)来填补。正因如此,物业公司不仅视自己为当然的管理者,而且是身份和地位都高于居住者一方的,因为他们掌握着房屋资源的社会提供,是他们代表政府为居民提供了福利。在物业眼里,居民是一个准公共福利的享受者,是物业管理照顾的对象。居民不住,对物业的生存没有影响,但反过来,如果物业停止了工作,对居民的影响极大。如果居民希望保留楼前更多的绿地,希望减少油烟、噪音污染,希望建造自行车棚等,居民就必须或者通过请求其产权单位代表他们向物业交涉,或者集体通过信访的形式向物业呼吁。事实很清楚,是居民依赖物业的资产生存,而不是相反。物业与居民之间是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等,居民无权约束物业,居民公共需要的能否实现基本上取决于物业的良心发现,而非法律的约束。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传统社区中,物业只承担了社区管理的部分职责,主要是房屋的拆建、修葺等,另外一部分管理职能,如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是由政府机构(街道及有关部门)或准政府机构(居委会)来承担的。
在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新式小区,我们看到,新的城市居住社区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者身份的变化,房屋产权已通过购买归属到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旧的业主主体――单位、房管局或开发者已经转变成新的,他们是购买了房屋的社会集团或个人。于是,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就出现了:业主成为房屋的产权人,他们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这个市场关系使得交易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地位趋向“平等”,更准确地说,是趋向于各自权利义务的对等配置。业主的选择权被《上海市居民小区管理条例》合法化,这个条例明确承认,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运用签署合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这种居住者的选择权,显示了他们同物业不同以往的纵向关系性质:他们是由聘用合约联系起来的交易双方,成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样的关系意味着,物业从一个准政府式的、有权力的社会管理者,转变为一般的、提供管理服务的社会单位。这意味着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各方具有权利义务的对等、从而可能相互约束的地位。很明显,这是一项权利配置的重构-转移过程,它改变着权利配置的规则,并在其基础上造就着新的社会关系。
三、新的社会公民组织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
随着城市社区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一部分稀缺的社会价值――资源、商品和劳务――而言,它的分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参与分配管理资源“主体”方面的变化,是一些社会管理责任的开始转移,从政府、房管部门、单位或物业开发者等组织的单方面的责任转移到居住者为主要的责任方去了,但由于成本、时间和专业分工的原因,他们需要委托物业公司来代理这份管理责任。由居住者量多、分散且时间不一致,所以居住者需要通过一定的授权方式产生代表他们行使物业选择权、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的组织,这就在小区产生新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他们代表居民,试图通过竞聘选择权参与对管理市场资源、劳务供给等有价商品即价值的分配。这是传统社区所没有的活动主体。
从达安城和新福康里两个小区业主委会员的章程及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新兴的社区公共组织,在产生和授权方式、内部结构、权利行使依据、权利内容、经费来源及对其评价方式等方面,与政府组织或政府任命的公共组织有质的不同。业委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业委会行使的权利与业主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们对行使业主代表和业委会委员的`选举权都非常慎重,这与一些政治选举明显不同。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严格来自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授权,其工作成效(权利行使的当与不当、职责履行的到位与不到位)的唯一评价主体也是其代表的业主们,业主们对不称职的委员只要履行规定程序即可撤换,这与行政组织自上而下的权力产生和评价方式正好相反。业委会的内部结构是真正的委员会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业委会主任并没有多于其它成员的权力,他的个人意见也不能影响其它成员的投票,主任的角色是召集人,这与行政组织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巨大。
业委会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变化:由居民组织处理居民共同的事物,显示了组织化的社会联合由私域向公域的变动。它要求分享某种社会权利,但这种社会权利的目标在社会财产的管理方面,它要做的是通过聚合并代表产权人(居民)的利益,达到维护其产权利益的目的。与过去不同的是,这类公民组织试图进入公共管理领域,承担公民财产管理的责任,从而来替代一直以来由指定的组织如房管所转制物业公司、街道、居委会等组织的社区公共利益的管理职责。
更有意义的是,业委会这类社区公共组。
织的出现,除了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减轻政府的社区管理责任压力,而且还创造出了新的社区公共空间,产生新的公共利益。在传统观念里,私人利益与公有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立的,而在新式社区我们发现存在一种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新型社会空间,即建立在自我利益基础上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可以公共分享的“私利”的整合,它具有非个人性、非国家性、非政府性。举个达安城小区管理的案例来说明:有的居民要求禁止养狗,这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为它无法和同意养狗的居民共享这种利益。但是居民要求“保护绿化”或“防止污染”就不同了,它们同样是“私利”,但有了居民公共利益的性质,因为这种利益可以与任何其他居民分享。从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与增进自己的私利有关,但它还符合公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其它原则;如果个人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包括被要求人)相一致,这种利益就具有了某种公共性质,因而受到社会制度的正当保护。
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变化――从身份到契约。
新的活动主体和新的公共利益空间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在传统社区,居民总隶属于一个单位,即是所谓的“单位人”,他取得住房是基于他单位的身份,他行使社区管理权也是基于身份向其单位组织提出。而在新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方式的完全不同了,居民取得参与资格是基于购房合同获取产权,居民通过契约授权给业委会行使其业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业委会通过签约来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社区管理权。由于契约关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社会资源的规则发生重大变化,物业公司需要通过竞争获得这份管理资源,但竞争的标准是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不是他在政府体系中级别、地位、以及和政府关系的远近。这样,对于物业管理市场资源的分配,就由从前的政府分配转变为由产权人(居民通过竞聘物业的活动)来分配。而这一点,又成为物业公司负责(代理)对象改变的原因,过去它们仅向自己的上级负责,现在转变为向居住者负责。这意味着,他们由前者的代理转变为后者的代理。
就社会关系转型而言,居民通过一个个签定合约的行动,实践着一些现代社会的规则――自主、选择、对等、参与、公共授权、公民责任、行动的法律依据等,他们改变了以往一切依赖组织的习惯。正如19世纪英国法制史学家亨利・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所说,“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社区居民通过契约,发展出了对于共同事务的处理(管理和控制)责任以及运用这种责任平衡强弱力量不同社会团体的能力,整合了公民共同利益,强化了公民基于合约基础建立的信任、监督和自我控制关系,这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公民自治,是朝向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变迁。
五、地方政府在社区转型中应扮演的角色。
虽然前面的分析,表明了在新式的达安城和新福康里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合同建立起聘用与被聘用的平等契约关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具有选择权,但是如果某个业委会对聘用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想要换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委会是否能“炒掉”物业公司,我们深感疑虑和担心。《南方周末》2000年5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业委会炒不掉物业公司”,介绍了浦东清水苑小区业委会想炒掉严重不合格的“畅苑物业”由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涉而未果,这说明我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发现相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非常弱势的一方,物业公司与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之间具有某种相关。
我们认为,在目前新式小区发展出的新型社会关系与原有的宏观制度仍相抵触的情况下,作为地方政府(包括居委会这样的准政府组织)要在产权冲突中坚持保护和支持原则,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契约,而不是相反。比如,前述清水苑小区业委会炒物业的案例(虽然我们调查的这两个小区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也完全有发生的可能)中,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否决了业委会(代表业主们)脆弱的竞聘物业权,这不仅直接损害清水苑小业主的权利,而且损害了《上海市居民小区居住条例》的法律权威,破坏了确定性,鼓励了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的盛行,刺激了极端行为的发生。清小苑小区业委会竞聘物业不成,试图发起居民拒交费用的行动,来增加压力。如果这种争议是在某个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之间展开,它还可能演变成一个有“国家和社会”冲突涵义的事件。争议的扩大、扩散和升级,不仅损害了行政的权威和效率,而且对建立社会合作有负面影响,它激励的是社会对政府的依赖,而不是社会的自我依赖、约束、管理和监督能力的发展。从清水苑物业方面来看,如果政府的介入很有用,那么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行动,不断繁衍着寻租行为。在业主无选择权的情况下,无论物业卸责问题多么严重,也不可能让它付出代价,反过来,政府还要付出相当精力不断来“抓”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结果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保护了不进取的物业公司继续占有社会资源,增加了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负担和协调成本。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在我区达安城、新福康里等新式社区产生的这种契约型社会关系无疑为居民自治奠下物质基础,并且由可能由这种社区内契约进一步发展出社会契约,这将是在城市悄然发生的历史性进步。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仍然很脆弱,它受到了国家某些没有变革的宏观制度的阻挠,作为基层直接管理社区的政府,要看到社区的这种社会基础性关系的变化,并支持、保护它们的发展,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契入点,并有可能朝向国际一流社区发展。
作者:李克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现供职于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奉贤路68弄48号。
邮编: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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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五
街道位于区的北部,地域面积14.9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2104人,流动人口1840人,总户数为32662户。下设12个社区和两个自然村,是##区面积最大,人口较多,老、旧及弃管小区较多的街道。自沈阳市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街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四个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全街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作为提升全街文明程度、街区美誉度、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就##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文明创建的保障力。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科室、各社区、两村密切配合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开展创城工作。在街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创建部门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同抓的良好局面。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定期听取相关科室、社区及两村的汇报,并在人力、财力、组织等方面全力保障,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健全宣传发动机制。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创建工作动员会,全体机关干部、社区书记副书记、两村领导班子成员及辖区派出所、工商所、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主要精神及相关要求,并结合今年我街迎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和重点、难点环节,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统一了各科室、各社区及两村的思想;并通过开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在街道、社区、广场、餐厅等公共场所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在有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事迹,努力发动全民参与,凝聚了共创文明的强大合力,形成了讲文明、树新风、知礼仪、扬正气的浓厚氛围。
三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和各科室、各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制定了《##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将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科室、社区和人头,创建文明城办公室负责全街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协调、部置工作,参照相关测评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按照区10个创建组的安排开展工作,党办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在区文明创建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行政办负责政务环境创建工作,在区政务环境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综治办负责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创建工作,在区法治环境组、社会环境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保科负责市场环境创建工作,在区市场环境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社会事业科负责人文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创建工作,在区人文环境组、社会文化环境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建设指导科负责街道创建和市场环境创建工作,在区街道创建组,区市场环境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城管科负责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在区生活环境组、生态环境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责任人分别为各科室科长。
二、着眼和谐构建,着力改善民生,提升文明创建的凝聚力。
一是以“创城”为契机,改善人居环境。街道联合辖区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重点路段及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街依然存在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实施“三拆除”、“四整治”措施,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全面拆除散体楼和弃管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违规菜园、和违规商亭;对街路两侧露天烧烤、乱占道路、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进行彻底整治。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拆除违章建筑4000余平,清除垃圾残土、杂物7000余立方米,捡拾白色垃圾200余立方米,清除小招贴4000余处,清理违规占道及“小开荒”200余处。同时街道办事处还结合“清洁沈阳”行动,以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为载体,结合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以非物业小区和弃管小区为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大清扫活动;街道在专项整治及卫生大清扫两次行动中持标本兼治,着力改善街、巷、小区市容环境秩序,强化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功能,建立长效、适用的管理机制,为地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支撑。
二是以“创城”为契机,提升精神内涵。街道领导班子把发展地区文化事业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中,始终坚持“一社区一品牌”的工作要求,在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中,坚持打好基础,搞好配套,加强引导,大胆放手,充分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让各社区根据自己的位置、居民特点等先决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我街现有文体团队96支,经常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近40支,其中包括:合唱团、舞蹈队、腰鼓队、太极拳队、太极扇队、健身操队、毽球队、时装模特队、秧歌队、书法绘画队等。参与其中的居民达3000余人,平均年龄为65岁。今年我街##社区、##社区被评为##区优秀艺术惠民服务站,##村社区的合唱团被评为##区艺术惠民优秀品牌活动。
在指导社区创建特色品牌活动的同时,我街注重搞好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近年来,先后筹措资金资金60余万元,对12个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改进,对文化设施较为薄弱的社区广场、图书室、活动室进行了改建、扩建,经过整体改造的12个社区面貌焕然一新,活动室平均面积150平方米,文化广场平均面积100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平均面积30平方米,藏书平均1500余册,为居民的文化生活创造了更加舒适的环境,也为更好的开展文化活动打下良好基础。今年我街##社区被评为沈阳市“书香社区”,##村社区、##社区被评为区“书香社区”。
此外,我街还开展入户走访行动,办事处结合区委办局包街道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进社区、入万家大走访行动,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与百姓面对面谈心、沟通,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居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当马上解决,不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及时汇报、沟通,为百姓办实事。切实做到“知民情、晓民意、解民忧、暖民心”。
三、围绕素质提升,狠抓教育引导,提升文明城市的原动力。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六
以“深化重点工程保平安、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年”为主题,宣传中央及省市县加强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创新举措,宣传基层综治及平安建设的可喜成绩和典型经验,宣传重点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义和举措,进一步调动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平安建设以及重点工程保平安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兴隆镇重点工程建设创造稳定环境。
我村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为组长,村治安协管员任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重点工程保平安方面。
1、传达上级重点工程保平安会议精神,学习上级重点工程保平安的文件内容。
2、宣传重点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展示本村在重点工程保平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二)综治及平安建设方面。
1、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管理的典型经验、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
2、注重加强和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公益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限度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
4、号召村民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 市委和旗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社区中开展以扩大党组织组建面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创社区党建工作“五个好” ?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建指导员、优秀党员志愿者“四个优”为主要内容的“双扩双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分类指导、 统筹协调、求实创新的原则。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组织为主题?围绕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好党建工作?从社区的实际出发?加强分领域、分情况、分层次的具体指导?既坚持多方合作、形成合力?又要有效地整合现有的组织资源?把“双创”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联系群众和党内民主参与等方面的经验及由此形成的制度资源?保证和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
二、 “双扩双创”活动的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双扩双创”活动的内容?在社区开展以扩大党组织建设面?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社区党建工作“五个好”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 工作机制好、 工作业绩好、 群众反映好? 、“四个优”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优秀党员志愿者?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二? “双扩双创”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是?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的要求?努力扩大党组织的组建面、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实现创“五个好”党组织和“四个优”个人的目标任务。
1、 扩大党组织组建面的目标任务。
要坚持 “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 把党组织的组建与巩固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切实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
2、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目标任务。
要认真履行 《党章》 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职责?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的要求?积极扩大党组织的工作领域? ?1?要从关心退休人员?下岗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思想和生产生活入手?因人制宜地加 4 强和改进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工作?让他们采取适当的方式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应有的作用。
?2?要认真做好在居民群众及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要进一步加强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创社区党建工作“五个好”的目标任务 要坚持把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群众作为重点?领导行政组织、居民自治充分行使职权。
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居务公开?一般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领导或指导“两新”组织?群众开展党的工作?协调利益关系?动员各方力量?创建惠及群众关心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 5 新社区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协调机制完善? 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率达 80%以上?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四?创建社区党建工作“四个优”的目标任务
1、优秀共产党员。
要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中央提出的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要在社区各项事务中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钻研、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工作兢兢业业? 乐于奉献?全心全意服务社区群众?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6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要牢固树立党为公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热爱并熟悉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创新?认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党性强?作风正?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党员群众的普遍信赖和好评。
3、优秀党建指导员?联络员? 。
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个项职责?工作扎实?讲究方法?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党员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健康、快速、科学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公道?得到派出单位党组织和工作对象的充分肯定。
4、优秀党员志愿者。
要从积极参加社区和社会志愿者活动的党员中评选?热心社区和其他社会事业?认真参与党的`工作、社区建设和管理?做事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甘于吃苦奉献?任劳任怨?在建设新型社区与和谐社会中表现突出。
三、创建措施 7
(一)重点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
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 尤其是注意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促进党的工作建设。
(二)树立相互结合的意识。
把党员发展、党务干部培训一并纳入社区党的建设?做到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要借鉴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做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落实培训任务。
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创先争优,切实把“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巩固和拓展利用远程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根据区、街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的统一部署,在社区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双创双争”活动,即创建先进教学服务平台、创建示范终端站点、争当优秀站点管理员、争当学用标兵。
社区党支部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双创双争”活动,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远程教育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
开展“双创双争”活动,以创先争优精神不断深化远程教育工作,积极响应街道要求,落实好“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教学服务平台和终端站点功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学用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调动远程教育工作和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保证远程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的目标要求
社区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双创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既要突出抓好创建先进典型,又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通过“双创双争”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整个远程教育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要切实解决管理不到位、学用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远程教育工作,使之更好地服务党员干部和群众、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科学发展。
示范终端站点的基本要求:一是设施设备完善。
二是站点管理规范。
三是学用组织有力。
四是站点使用率高。
优秀站点管理员的基本要求:一是履职尽责好。
二是操作维护好。
三是服务效果好。
四是群众反应好。
学用标兵的基本要求:一是学习好。
二是运用好。
三是示范好。
三、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的步骤安排
根据区委要求,全区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双创双争”活动。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7月下旬)。
按照“双创双争”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上旬)。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把很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集中创争阶段(20xx月中旬-9月)。
集中做好先进信息服务平台、示范终端站点、优秀站点管理员、学用标兵的创争工作。
(四)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9月-10月)。
加强督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切实加强对“双创双争”活动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社区党支部成立”双创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和区委”双创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
社区党支部要把在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双创双争”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大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同社区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创双争”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双创双争”活动成效。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推动淮北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加强督导,考核评议。
通过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搞好考核评议工作。
社区党支部抓好终端站点的考核评议工作,定期检查终端站点工作情况,采用党员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检验工作成效,从社区看效果、让党员做评议。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八
根据《关于加快智慧南京建设的意见》、《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南京市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高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智慧社区建设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智慧城市”整体框架下,紧扣全区社区体制改革方向,以居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将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着力构建覆盖全区、分级管理、上下衔接、基本功能与特色应用相结合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系统,全力拓展便民服务内容和领域,改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重构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形态与流程,为广大居民提供政府服务协同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居民生活便捷化的生活环境,切实有效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建设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区主管部门负责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区有关部门、镇和社区负责推广应用并根据实际完善功能。
二是资源整合、条块联动。整合共享全区各级网络、信息资源,纵向实现区、镇、社区所有管理服务事项联通办理,横向实现各部门、各镇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和共享。
三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选择典型社区先行试点,完善实施路径和方法,形成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快推广应用覆盖全区。
四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推进体系,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提升社区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1、完成社区信息基础设施。整合社区网络,结合政务外网提升扩容工程,实现区、镇、社区(村)三级联网。提高社区用户互联网宽带,加快推进公益免费wifi网络建设,部署信息显示屏等自助设备。(牵头单位:区智慧办、区工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工委、区气象局、区科协、各镇等。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2、整合共享社区信息资源。完善社区基础信息采集交换平台,融合智慧高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和流程。结合各部门延伸至社区的工作需求,推广应用低保核对、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模块,建立社区信息动态交换机制。(牵头单位:区智慧办、区民政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计生局、区残联、区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二)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3、建设镇级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接轨承接,以及系统推广应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并以“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为原则,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公共事务通办、联接联办。(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区智慧办、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计生局、区残联、区住建局、区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建设社区事务支持系统。建设智慧党建,规范综治三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社区事务协商(投票)、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社区事务跟踪管理、社区内部协同工作平台及社区日志、台账等应用系统,整合社区党建、综治等业务系统。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社区人员、部件和事件信息的三维、可视、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智慧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综治办、区人社局、区计生局、区残联、区分局、区城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5、建设社工工作量化考评系统。依托镇、社区各类系统产生的业务、服务数据,推广应用社工工作考评系统,形成社工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准确、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三)深入推进社区信息惠民服务应用。
6、拓展社区信息惠民综合应用。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应用如拼车、二手物品交换等符合社区特点的居民互助信息服务。建设社区公益捐助系统,组织和引导针对社区内受灾家庭、弱势群体的公益慈善服务,推进新型社区邻里关系形成。实施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室和星级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智慧办、区文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7、提高物业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安防应急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避难场所、民防设施地理位置等方面信息。推进社区车辆智能化管理、水电气远程抄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预警、电梯安全监测等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中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8、推进社区商业增值服务。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开发建设生活信息发布、搜索、交易平台,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健康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智慧办;责任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四、组织实施。
(一)推进计划。
1、调研启动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完成对现有社区业务系统和资源的详细梳理,开展建设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对接南京已有的统一平台技术标准。
2、试点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2个城市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进行智慧社区试点运行工作。
3、应用推广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根据试点情况对平台进行整改和完善工作,并逐步在全区所有社区的推广应用。
4、持续完善阶段:20xx年1月以后,在继续完善社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鼓励支持社区及相关服务组织创新应用,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
(二)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保障智慧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形成智慧社区建设长效协调推进机制。针对相关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平台尽快上线并推广应用。
2、落实资金保障。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落实智慧社区建设和维护相关经费。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
3、营造创新氛围。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建设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完善社区便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九
临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已全面启动,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扎实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我校认真对照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教育系统的创建目标,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努力打造文明学校的形象,为灌云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培养高素质市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确保做到:校务环境廉洁高效、校园环境洁净优雅、人文环境健康向上、学习环境轻松愉快、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树立文明学校的形象。
三、创建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1、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
2、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
教师”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1、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爱乡热情,营造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2、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做个文明灌云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大力开展绿色校园活动。继续开展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校园;继续开展“爱绿、护绿”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促进校园的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充满校园,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手抄报等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信进脑、入心。
5、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要围绕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六一文化艺术节、校运会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
6、继续实施深化“书香校园”活动。建立读书制度及其奖励制度,在校园中营造浓郁的学校文化氛围,让浓浓的书香飘满校园、飘满济源,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养带动市民文化素养的提升。
7、开展文明评比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教师”等评比活动,引导师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教育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合市文明办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别是要深化家长学校建设活动,加强家校沟通,提高教育成效,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继续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
机,加快和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联合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校外的有效管理、规范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文”氛围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创文”的工作要求,加大校园“创文”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文”氛围,让每个师生员工、家长朋友都知晓、关注、支持、参与“创文”工作,形成良好的校园创建氛围。学校领导要认真抓好“创文”工作的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家。
副组长:党泽湖。
成员:朱庆梅孙海英王海英李秋花。
1、第一阶段:发动宣传(20xx年2月)。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召开全校师生创建动员大会,利用校园网站、校讯通、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3月—20xx年12月)。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全员参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
3、第三阶段:准备迎检(20xx年2月—20xx年3月)。巩固创。
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
(三)具体措施。
1、召开题为“共创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校园”的创建动员大会,要求校长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定义、标准和责任进行详细的分析,务必让老师们明确本次创建的工作重点,从思想到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并要求广大教师和行政同志明确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密切联系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群体的优势,做好教育宣传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校园宣传栏、板报等,营造创建气氛,营造适合我校健康和谐发展的办学环境。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系列讲座等措施,提高领导素质,创设和谐班子。
4、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修订“教师考核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5、加强安全工作。请公安、司法、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给学生作报告,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犯意识。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增强领导、教师和学生的责任意识。
心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凝聚力和归宿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7、利用升旗仪式和班队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开展好“理想、自强、成才、团结、友爱、和谐”主题班会活动。
8、开展全校性“创建文明灌云,争做道德少年”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黑板报比赛。
9、通过家长委员会,请家长帮助开展工作,听取家长建议和意见,及时调整学校工作,做到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和谐。
10、加强和谐管理体系建设,做到校园硬软环境的和谐。加强文明创建力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人文氛围。
11、加强督导检查。全体班子成员为督导成员,每天对全校教育教学、文明守纪、安全卫生等情况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提交校长,及时做出处理。
12、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创建和谐校园的长效机制。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
我社区在区委和区政府及龙城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知》、《云南省和谐社区示范标准(试行)》和《昆明市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综合指标体系》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龙城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社区经济发展全局,全力构建充满活力,环境舒适,群众安康,友善诚信,富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型社区,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经过社区两委的认真工作和积极努力下,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居民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有效的提高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力的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协调发展,开创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局面。现根据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共建、社区保障等十个方面的工作。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组织领导。
为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特成立xx社区和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三楼党委办公室,由卢建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宜。
三、创建内容。
区先进。
(二)社区居民自治: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基层自治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居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三)社区服务:要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推进社区服务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四)社区治安: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强化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巩固完善三级治安联防网络,加强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密切注视社区动态和热点问题,及时消除社区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五)社区环境:强化居民小区的综合整治,完善小区内的各项配套设施,继续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广泛开展大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睦相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健身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体质,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一)四月中旬各责任小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四月下旬进入实施阶段。
(二)各小组要与社区加强联系,每月月末要向和谐社区领导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各小组要在本年底上报创建和谐社区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社区协调发展,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坚持各方配合,抓好落实。
(二)创建和谐社区是今年我社区工作的重中之中,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立足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要与驻地单位密切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抓好组织实施和创建工作。
(三)创建和谐社区领导组要根据各项工作情况,对社区不同类型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使每个创建和谐社区小组,都有一个具体明确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四)各小组要按照考核标准,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向和谐社区领导组汇报一次,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一
一、活动目的:
6月1日是一个孩子们的节日,天真无邪的他们,让这个世界充满欢声笑语,同时我们倡导无烟社区,让天空更蓝,人们身体更健康,营造保利社区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让这个儿童节充满欢笑充满健康。
二、活动要素。
活动时间:5月31日——6月1日。
活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所开发的项目(社区及在售项目销售中心)。
活动对象:社区业主。
三、活动主题主题建议:无烟日。
主题建议:6.1无烟日。
四、无烟健康趣味亲子活动。
活动建议:
1、宝贝健康爬比赛。
2、无烟有力吹气球运球比赛。
3、家庭齐心协力跳绳比赛。
五、倡导无烟社区活动活动规则:
由社区业主在“无烟社区”的展示板上签名,表达对无烟社区的支持,并由物业工作人员或社区小朋友为签名的业主派发“无烟社区”小标贴。
六、欢乐卡通人物伴你成长。
6.1日开展卡通人物(布娃娃形象)在社区陪小朋友玩耍及合影。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二
民主社区为了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我社区坚持开展“以人为本,服务村民,共筑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活动,达到融洽社区和村民关系,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全民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思想品德,使辖区呈现出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局面。现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提升和谐社区整体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精神,以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社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构建和谐社区建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步伐,创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为构建和谐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社区为创省级和谐社区成立了领导小组。
以“为民创建,创建为民”为社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由社区干部分工负责,实行了不定期检查,作为干部成绩考核标准,弘扬先进,针对村民反映的困难和矛盾不过夜及时解决,使社区近年来无一例刑事案件发生。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在辖区迅速掀起开展争创省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活动的热潮,并开展建设管理有序型家园、建设温馨和谐型家园、全员参与建设团结民主型家园、建设和谐友爱型家园为目的的新民主。
(二)主要任务。
一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和谐。
二是管理有序,各种利益关系和谐。
三是服务完善,人际关系和谐。
四是治安良好,社会秩序和谐。
五是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
六是社区党建扎实,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社区瞄准这个目标,将创建任务、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社区标准,层层抓好落实。
四、方法步骤。
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建设和谐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将创建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单位、到人。社区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创建计划,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按照《示范社区评分细则》做好每项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上级单位。
民主社区。
20xx月20日。
优秀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三
坚持以党建为关键,以服务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的载体、社会管理的依托、社会稳定的基础,使社区在基层民主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发挥桥梁作用,在创造安居乐业美好环境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使社区基本形成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民主、居民自治的运转机制;广泛参与、项目齐全的服务功能;安全稳定、治安良好的社会秩序;清洁卫生、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为构建和谐望城奠定基础。
三、创建方法。
各个社区要从以下十个方面抓好创建工作,包括创建理念、办公设施、班子团结、居民自治、民间组织、社区服务、实事工程、主题活动、文明祥和、管理良好等十个方面。
四、评选办法。
创建工作采取“星级评定”的办法,即将和谐社区各项指标分成创建理念、办公设施、班子团结、居民自治、民间组织、社区服务、实事工程、主题活动、文明祥和、管理良好十个方面,按照十分制考核,每个方面达到9分以上获得“一星”,十个方面都在9分以上的为“十星级和谐社区”,获得“七星”以上为“达标社区”。“十星社区”每年评选一次,由社区自荐、乡镇审查,县和谐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被评为“十星级和谐社区”的,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必须坚持上下联动,各方配合,抓好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抓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社区要立足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本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各乡镇和社区要按照“十星级和谐社区”的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明确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各方配合,注重实效。各个社区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辖区单位的支持,与各方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送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至县民政局及县和谐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