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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一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情况逐渐增多,但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谈谈笔者对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的几点看法。
案例一: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王某签名的欠条一张,王某矢口否认。原告张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确实是被告王某的。
案例二: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赵某签名的欠条一张,赵某矢口否认。原告李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不是被告赵某的。
案例三:被告高某烧荒时,不慎把原告吕某果园里的数十颗果树烧毁,双方就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发生了争议。原告吕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10000元,而被告高某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自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最多只有2000元,只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吕某遂申请鉴定,鉴定的结论是,实际损失1500元。
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原告方承担还是被告方承担。一般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方要想使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理所应当的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乎法律规定。仅依此法条,似乎鉴定费用要由原告方承担。但案例一中,如果鉴定费用由原告张某承担的话,张某虽然胜诉追回了1000元的欠款,却付出了2000元的鉴定费用。显然,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判决此类型的案件,会妨碍原告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使得判决显失公正。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引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认为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的一种,所以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并不包括鉴定费用。另外,案例三中,原告吕某最终部分胜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原告高某也要承担一部分鉴定费用,这样有明显的不合理因素。
笔者认为,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鉴定费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担。案例一中,此鉴定费用只能由被告王某承担。因鉴定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被告王某不承认欠款所引起,被告有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二、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担。案例二中,原告错认为欠条是被告赵某所签,原告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三、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情况一:案例三中,原告吕某要求被告高某赔偿的数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鉴定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因为这里有“碰瓷”的嫌疑,在被告同意赔偿自己2000元损失时,原告仍然要求鉴定,此鉴定行为是原告所引起的,所以应当由原告承担。情况二: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那么鉴定费用就要由被告承担。因为,被告所想赔偿的损失数额明显低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当然要申请鉴定,所以,此种情况下的鉴定行为是因为被告的行为所引起的,被告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情况三: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根据各自对实际损失的错误估计,就要按照比例来分担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如果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判决的公正。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二
为加强公司对内部费用报销的管理,便于公司成本的核算,保持工作的规律和连贯性,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特对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条件。
硒鼓、磁盘等)、办公文具、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和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
如有变更,及时通知财务部备案。办公用品报销必须附物品清单。
二.备用金管理。
款申请单》,由总裁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暂领手续。
经公司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延期。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结算者,每逾期一天,扣除报销总额的5%的金额,由该员工个人承担。
三.出差管理。
行实施)。如在出差过程中备用金不够时,必须通过电话向总裁或总裁办申请,待总裁审批通过告知财务部后,由财务部进行转帐汇款,财务部在未接到总裁的汇款指示前有权拒绝汇款。
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所借金额的50%作为处罚。公司所属所有场馆、站点及综合中心的任何一名员工,若擅自将营业额以任何名义借款给公司出差员工,将予以开除。
3.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出纳应及时提醒、督促报销,5天内必须完成报销工作。
4.如遇有关请客送礼需预先报请总裁确认签字方能实施。
四.请购管理。
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请购,所有请购单必须符合公司要求,请购单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领款。具体细则如下:
1.请购单必须填写请购日期,请购物品清单,请购金额和请购人姓名,缺一不可。
行审核并领款。
3.凡请购金额大于300元人民币的请购单,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
4.it部门请购电脑时,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即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领款,但凡一次性请购电脑的数量超过3台时,请购单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必须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
5.it部门请购除电脑外的其他所有物品时,必须按照《请购管理》中的第2,3条规定执行请购流程,如违反规定,财务部将不予以付款。
五.报销管理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进行扣减,直到冲销完成,在此之前不允许再暂领备用金。
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不予报销。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报销。具体细则如下:
1.所有粘贴在报销单后的发票及票据,每一张背面必须写清该票据发生的具体信息(包含: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地点,发生原因),如果未写,财务部有权拒绝该单据的报销。
凡报销金额大于300元人民币并小于等于1000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办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报销。
凡报销金额大于1000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报销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报销。
3.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单(未经会计确认审核签字,未经部门领导确认审核签字,未经总裁或总裁办审核签字),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
4.公司实行统一时间上报审批报销单和报销金额,上报审批报销单(即财务部接收报销单)统一时间为:每星期二和每星期三下午13:00以后;报销金额统一报销时间:每周四全天。
六.处罚条例。
为了更好的贯彻报销规定的实施,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报销人能自觉的遵守,特制定本规定。报销人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0%至100%但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七.本规定全体员工确认知晓并签字,从201月30日起实施,望公司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三
根据《公安部关于如何认定轻微伤害问题的批复(7月6日公复字〔〕13号)吉林省公安厅:(207月6日公复字〔2001〕13号)吉林省公安厅:你厅《关于轻微伤害如何认定的请示》(吉公请字〔200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目前,对人体轻微伤害的认定及鉴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强制性的执行标准。在实践中,认定“轻微伤害”,除应当有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外,同时还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鉴定。对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可以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ga/t146-)。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能直接认定轻微伤,最少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问题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初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刑事案件也一样。刑事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七十六条公诉案件中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所以,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个人认为,为了节约鉴定费用(毕竟这笔费用最终要诉讼当事人承担),原告向法院申请了缩小鉴定范围。所有鉴定部分全部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鉴定费用当由被告承担。
帮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处长寇振江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委托进行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治理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四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五
为加强公司对内部费用报销的管理,便于公司成本的核算,保持工作的规律和连贯性,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特对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
1.报销条件:报销条件是指公司日常运作产生的后勤福利、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的耗材(如打印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磁盘等)、办公文具、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和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
2.需要购买物品的部门,必须填写《请购单》报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指定的员工购买,票据报销时须附《请购单》,如有变更,及时通知财务部备案。办公用品报销必须附物品清单。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中可预先向公司暂领备用金,暂领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填写《借款单》或《领款申请单》,由总裁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暂领手续。
2.备用金暂领后应及时冲账,备用金占用时间,应在业务结束后不超过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账,可书面申请延缓,经公司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延期。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结算者,每逾期一天,扣除报销总额的5%的金额,由该员工个人承担。
1.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做好相关行程路线安排,可预先向公司暂领备用金(备用金暂领规定请按照第二条《备用金管理》进行实施)。如在出差过程中备用金不够时,必须通过电话向总裁或总裁办申请,待总裁审批通过告知财务部后,由财务部进行转帐汇款,财务部在未接到总裁的汇款指示前有权拒绝汇款。
2.出差员工不得向公司所属所有场馆、站点及综合中心借营业款用以任何用途,违规者必须全额退回借款金额,并由财务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所借金额的50%作为处罚。公司所属所有场馆、站点及综合中心的任何一名员工,若擅自将营业额以任何名义借款给公司出差员工,将予以开除。
3.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出纳应及时提醒、督促报销,5天内必须完成报销工作。
4.如遇有关请客送礼需预先报请总裁确认签字方能实施。
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请购,所有请购单必须符合公司要求,请购单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领款。具体细则如下:
1.请购单必须填写请购日期,请购物品清单,请购金额和请购人姓名,缺一不可。
2.凡请购金额小于等于300元人民币的.请购单,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领款。
3.凡请购金额大于300元人民币的请购单,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
4. it部门请购电脑时,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即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领款,但凡一次性请购电脑的数量超过3台时,请购单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必须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
5. it部门请购除电脑外的其他所有物品时,必须按照《请购管理》中的第2,3条规定执行请购流程,如违反规定,财务部将不予以付款。
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不予报销。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报销。具体细则如下:
1.所有粘贴在报销单后的发票及票据,每一张背面必须写清该票据发生的具体信息(包含: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地点,发生原因),如果未写,财务部有权拒绝该单据的报销。
2.凡报销金额小于等于300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报销。
凡报销金额大于300元人民币并小于等于1000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办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报销。
凡报销金额大于1000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报销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报销。
3.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单(未经会计确认审核签字,未经部门领导确认审核签字,未经总裁或总裁办审核签字),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
4.公司实行统一时间上报审批报销单和报销金额,上报审批报销单(即财务部接收报销单)统一时间为:每星期二和每星期三下午13:00以后;报销金额统一报销时间:每周四全天。
为了更好的贯彻报销规定的实施,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报销人能自觉的遵守,特制定本规定。报销人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0%至100%但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六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七
各部门,车间、仓库:
为加强对费用报销的管理,便于公司成本的核算,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所称费用是指生产用辅助材料、后勤福利、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及其他费用。
1、报销条件是指公司日常生产用辅助材料、后勤福利、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的电脑耗材(如打印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磁盘等)、办公文具(如笔、计算器、文件夹、便笺等)、生产、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和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
2、需要购买物品的部门,必须填写《申购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指定的员工购买,票据报销时须附申购单,如有变更,及时通知财务部备案。办公用品报销必须附物品清单。
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做好相关行程路线安排,并填写《出差申请单》向公司领导申请,出差归来报销时,必须有《出差申请单》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面方能报销。省内出差报销省内长途客运车票,如乘坐火车者,只报销火车硬座车票;省外出差报销火车硬卧。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硬座或硬卧)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其他交通工具的,必须事先征得公司领导同意。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中可预先向公司暂领备用金,暂领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填写《领款申请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暂领手续。
2、备用金暂领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在业务结束后不超过7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进行扣减,直到冲销完成,在此之前不允许再暂领备用金。
销票据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报销。
为了更好的贯彻报销规定的实施,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报销人能自觉的遵守,特制定本规定。报销人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xx有限公司
20xx.1.1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八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情况逐渐增多,但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谈谈笔者对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的几点看法。
案例一: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王某签名的欠条一张,王某矢口否认。原告张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确实是被告王某的。
案例二: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赵某签名的欠条一张,赵某矢口否认。原告李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不是被告赵某的。
案例三:被告高某烧荒时,不慎把原告吕某果园里的数十颗果树烧毁,双方就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发生了争议。原告吕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10000元,而被告高某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自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最多只有2000元,只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吕某遂申请鉴定,鉴定的结论是,实际损失1500元。
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原告方承担还是被告方承担。一般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方要想使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理所应当的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乎法律规定。仅依此法条,似乎鉴定费用要由原告方承担。但案例一中,如果鉴定费用由原告张某承担的话,张某虽然胜诉追回了1000元的欠款,却付出了2000元的鉴定费用。显然,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判决此类型的案件,会妨碍原告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使得判决显失公正。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引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认为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的一种,所以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并不包括鉴定费用。另外,案例三中,原告吕某最终部分胜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原告高某也要承担一部分鉴定费用,这样有明显的不合理因素。
笔者认为,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鉴定费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担。案例一中,此鉴定费用只能由被告王某承担。因鉴定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被告王某不承认欠款所引起,被告有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二、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担。案例二中,原告错认为欠条是被告赵某所签,原告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三、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情况一:案例三中,原告吕某要求被告高某赔偿的数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鉴定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因为这里有“碰瓷”的嫌疑,在被告同意赔偿自己2000元损失时,原告仍然要求鉴定,此鉴定行为是原告所引起的,所以应当由原告承担。情况二: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那么鉴定费用就要由被告承担。因为,被告所想赔偿的损失数额明显低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当然要申请鉴定,所以,此种情况下的鉴定行为是因为被告的行为所引起的,被告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情况三: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根据各自对实际损失的错误估计,就要按照比例来分担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如果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判决的公正。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九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合作管理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滨湖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康复训练、量血压、定期体检等。
特殊服务项目: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医疗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家园社区。
乙方(盖章):居家养老服务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
案件要旨。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为调查案件、收集证据等发生的调查、制止商业秘密行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可以要求被控侵权人进行赔偿。但从数额上来说,这笔费用应当控制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方可予以保护。因此,权利人应当注意保留花费的发票、转账记录等票据的保留。
基本案情。
原告hft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ft公司)于10月至7月份为其客户研制了代号为m780的笔记本电脑,共投资人力成本计326000元。通过研制,形成了电路图等相关技术资料。
206月23日,原告hft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了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书,约定被告张某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均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的之利益直接或间接使用富士康机密资料及知识产权。不得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进行管制区域,不得窃取、携带及夹带富士康任何资料出入厂区。同日,原告hft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该合同同样约定被告张某有保守原告hft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签订合同后,被告张某在原告hft公司处担任产品检测员,其工作任务是将成品样机连到电脑上,用检测软件测试成品样机是否合格。
原告hft公司为保守其商业秘密,除与员工签订上述保密协议外,还采取了涉密电脑没有usb接口等保密措施。
被告张某在工作期间,私自通过其组长的电脑,将m780笔记本电脑的技术资料上传至公司内部的ftp服务器,再将其检测的成品样机连接到ftp服务器上,从ftp服务器上将其上传的m780笔记本电脑的技术资料复制到连接到成品样机的u盘中。该u盘是被告张某违反保密协议私自携带到工作区域的,被告张某又躲过保安的检查,秘密将该u盘携带到厂外,并将存储于其u盘中的m780笔记本电脑的技术资料上传到互联网的一个笔记本论坛上。
原告hft公司的客户在网上发现上述资料后,向原告hft公司发出电子邮件进行投诉。2月4日,公安机关介入后,查明该资料由被告张某上传至相关网络。
原告hft公司为调查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支出人力成本共计11492.25元,为向其客户沟通支出机票费用9075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鉴于被告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懈怠其诉讼权利与义务,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对与其相关的事实作出判定,由此带来的可能的不利后果由被告张某承担。
原告hft公司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是其为客户研发的笔记本电脑电路图等技术资料,被告张某未到庭提供证据证明该证据已为公众所知悉。原告hft公司与其职工(包括被告)签订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禁止职工私自携带u盘进行工作区域和相关电脑没有usb接口等保密措施。应认定原告hft公司对其技术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原告hft公司所主张的上述技术信息显然具有商业价值,应认定该技术信息能为原告hft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因此,法院认为原告hft公司所主张的技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被告张某未经原告hft公司允许,采取保密协议禁止的行为,私自携带上述技术资料出厂,并上传到互联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三)项规定的侵权行为。
原告hft公司为研制上述技术资料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在被告张某侵权行为发生后,原告hft公司为调查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及消除被告张某侵权行为给原告hft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支出了相应的费用。依据该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及其商业价值和原告hft公司为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hft公司在诉讼中主张被告张某赔偿5万元,实属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hft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专家点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第六条,第3款规定:“权利人请求赔偿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如调查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只要有相应的合法证据,且该部分支出在合理限度之内,可以予以保护”。
可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为调查案件、收集证据等发生的调查、制止商业秘密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在诉讼中,权利人可以要求被控侵权人进行赔偿,但是,从数额上来说,这笔费用应当控制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才可以予以保护。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就时常发生被控侵权人主张权利人提出的律师费用太高、或者鉴定费用没有必要等理由反驳合理费用的产生。
因此,在支出合理费用的过程中,权利人一方面应当注意费用的支出应当合理、有限,尽量将花费控制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同时也注意采取的措施应当以“合理”为限,这是法院在考量是否予以赔偿的一个重要标准;另一方面,在发生这些合理支出时,权利人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支出的发票、合同、银行转账相关票据等等,以防被控侵权人提出费用过高,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在本案中,在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发生以后,原告hft公司为调查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及消除被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支付的相应费用,法院认为应当由张某承担,是合理的。
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发生后,为了调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以及为防止侵权人的行为造成的进一步的损失,权利人往往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造成一定的花费在所难免。对于此部分费用,权利人可以在诉讼时向侵权人提出赔偿。未免侵权人以提出的合理费用不存在或者过高为由,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权利人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支出的发票、合同、银行转账相关票据等等,从而使其赔偿主张及赔偿数额尽可能的得到法院的支持。
1、保密措施的认定?
采取保密从事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这个要件要求,权利人必须对其主张权利的信息对内、对外均采取了保密措施;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明确、具体地规定了信息的范围,该措施是适当的、合理的,但并不要求其万无一失。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应从权利人所采取保密措施的形式、对象、范围等方面综合审查,一般可以同一行业中公认的对某一类信息应采取的保密措施作为保密措施是否合理的参考标准。下列情况的保密措施可以认定是合理的:(1)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2)权利人未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3)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未明确某一信息是商业秘密,但按照其保密制度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4)权利人向他人披露、提供某一信息时,在相关的合同或文件中明确要求对开发的技术进行保密;(5)权利人与他人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对开发的技术进行保密。
本案中,法院认为,原告hft公司与其职工(包括被告)签订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禁止职工私自携带u盘进行工作区域和相关电脑没有usb接口等保密措施。()因此,本案中,法院对原告hft公司提出的“其技术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主张予以支持。
2、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法院依据该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及其商业价值和原告hft公司为被告张某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hft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一
1.老公辛苦我知道,嫁给你,是我一生的骄傲。
2.亲爱的老公,感谢你对我的照顾!
3.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
4.持续你的好奇心,这将是你创造的源泉!
5.我要怎么温暖你你才肯留在我这里。
6.老公在一个人在市里赚钱很辛苦,虽然很想他能多回来陪陪我们,但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一起努力,我们一定会更好。
7.嘴狠,赢一时;心广,赢一世;坦诚待人,真诚做事,淡定看人,淡然处世。
8.感谢老公对我们的付出和关心,你是我的主心骨!
9.冰冷孤傲的眼睛好像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布满了舒适,乌黑的头发,散在耳边,耳钻发出幽蓝的光线。俊美的不能不令人暗暗赞叹,他的身边围绕着一股冰冷的气味。
10.有人牵挂的漂泊不叫流浪;有人陪伴的哭泣不叫悲伤;有人分担的忧愁不叫痛苦;有人分享的快乐叫做幸福!谢谢你一路陪在我身旁!
11.愿你开心做厨师,越当越幸福!
12.一年又一年,风风雨雨。您为了我们呕心沥血,请接受我们对您深深的感谢和炽热的爱。
13.老公是不知疲惫的工作狂机器人,从不叫苦叫累,嘴巴上说自己就是一以赚钱为目的的粗糙生意人。
14.谢谢你的付出,我最心爱的老公。
15.“这件事很难,但你没有放弃。”当你的孩子完成了一个很难完成的任务,父母就要对孩子进行夸赞。无论结果如何,家长都要对孩子不惧怕困难不气馁的精神予以肯定。
17.为什么被爱的人脾气总是暴躁的,因为她深信你不会离开她;而主动爱的那个人脾气好,是因为他害怕失去,所以才什么都包容。
18.真正的男人。想找知心女孩做好友。真正的男人敢爱敢恨,敢怒敢言,敢说敢做,敢做敢当。真正的男人可以一无所有但却拥有天下,真正的男人也会借酒浇愁但却不会一蹶不振。真正的男人豪爽坦荡但并不缺乏谋略,真正的男人可以诡秘而不鬼祟。真正的男人未必是成功的男人,但真正的男人即使是失败了也绝不气馁。真正的男人狂放而不傲慢,真正的男人谦逊而不自卑。真正的男人果断刚毅,真正的男人百折不挠。
19.生命中的每一天,愿有你的陪伴,直到海枯石烂,仍不改变。
21.你的身材真棒,我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呦!
22.从来不曾后悔嫁给你,不管你是贫穷或是富有,我跟的是你,不是你的身外之物。感谢亲爱的这么多年来与我风雨同舟,不离不弃!
23.回报疼你的人,在乎陪你的人,感恩等你的人,珍惜爱你的人!
24.老公,你真的很棒。今生能嫁给你是我的幸福!
25.感谢亲爱的这么多年来与我风雨同舟,不离不弃!
27.多谢你,老师,以后我家孩子拜托您多照顾,请多指教。
28.老公我们更应该好好的珍惜彼此,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情就争吵不断,似乎那不是我所想要的感情,我想应该也不是你想要的吧。
29.感恩你的爱人,感谢他的陪伴。
30.你的身材真棒,我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呦!
31.你做饭这么好吃,当你的朋友很享福。
32.人生绝对不能失去的东西自制的力量,冷静的头脑,希望和信心。以锻炼为本,学会健康;以修进为本,学会求知;以进德为本,学会做人;以适应为本,学会生存。
33.亲爱的,愿你我的缘分变成福分,坚守的本分充满情分。
34.亲爱的,一定要答应我,过得好好地,将我忘掉,不然来生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心里还记挂着一个女子,到那时,我想我会很伤心的。
35.有人说:闭上眼还能看到的人,就是你最爱的人。
36.亲爱的,请让我把心画在你的心中,让生命带走。
37.“这个方法具有创新性,值得肯定。”孩子的想法天马行空却又富有新意,家长若能及时发现孩子的创新思维,就一定要赞赏孩子。孩子只有受到夸赞才会注意到自己的想法。
38.你朴重朴重,坦荡真诚,心净如水,志洁如冰。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一颗尊贵的心。
39.你会喜欢我多久,是伴我长久还是玩够就走。
40.你的自觉上进让老师和家长感到欣慰。
41.愿你忠于自己,活得认真;笑得放肆,走也走得潇洒,过去那些走过的路,丢掉的人,撕裂的往事,别回头就好。
42.愿我们彼此相爱,一直到时间的尽头。
43.小小的个子,细细的声音,细密的心思,别具一格的想法使你惹人喜爱,文文静静的卓荦荦如能更大声大胆大方,就会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孩子。
44.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疲惫的时候也需要人安慰,工作的时候不要太劳累,该休息时休息该睡时睡,身体健康是为自己不是为了谁。世界男性健康日,愿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45.慰藉辛苦辛苦赚钱的老公,在我心里脑力活一直比体力活要辛苦,其实我自己也很累,累的头昏眼花了。
46.因为有你,我变得充满活力;因为有你,我改变了生活方式;因为有你,我的生活更加精彩!不敢想象没有你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47.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能够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48.老公,感谢你对我的爱,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包容。
49.男人们做人生计划时,往往会把自己的人生安排的很完美,要实现各种梦想。但最大问题是,他们总以个人为坐标来考虑人生,而不以家庭为坐标。所以,选老公时,一定要选把老婆考虑进人生计划的,男人把自己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放在一起,才证明是有责任感的。责任感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力量,超越其他。
50.我尽量做到在最难过的时候自己熬过去,而不是想你陪。
51.老公赚钱的同时要注意身体,别太累了!
52.我和老公每天拼命的奋斗,拼命的赚钱。虽然挣得钱是我们自己的,可感觉我在某些人面前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陌生人。
53.有爱的厨房,才会有温馨的家。
55.有才有貌绅士风度善解人意心地宽怜香*玉讨老婆欢心!
56.不要等明天向我们走来,让我们走向明天!只有当我们将等待一个美好的明天改为开创时,才能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美好的明天!
57.以善心爱人,以善语待人。孩子,让我们共同营造一片爱心世界。
58.曾经仗剑江湖,四海为家。曾经为了梦想,浪迹天涯。风尘仆仆,满身劳碌,只为了亲人能够幸福。其实你的健康快乐,才是亲人最大的幸福。学会照顾自己,学会体谅他人。世界男性健康日,爱家先要爱自己。祝:健康富足,*安是福!
59.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二
为确保压缩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集团各子、分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业务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集团公司本着服务于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宗旨,根据国税发【20____】86号《国家xxx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晋压缩天然气综字【20____】1号文件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为确保服务到位、职责明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指导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监督以及考核相关指导服务。
5、为乙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其他咨询服务提供统一的招投标服务;
6、为乙方搭建统一融资平台,对其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7、为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开展天然气等新型燃气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攻关、推广应用以及技术交流与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行政服务。
2、帮助乙方制定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监督乙方内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3、监管乙方职工薪酬标准制定及协调与社会劳动保险系统的衔接;
6、其它服务于乙方的行政事务。
(一)、服务费用标准。
根据乙方销气量计提,标准为元/立方米/年。
(二)、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乙方须在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____月31日。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集团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指导及行政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新技术、新工业的推广工作,解决乙方技术难题;
4、负责对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对乙方新立项目进行定期考察及调研,对投资项目进行后期跟踪;
6、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管;
7、协助乙方对其人员档案、薪酬情况进行管理;
8、收集、整理、汇总燃气行业相关业务信息资料,并及时分析通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贯彻落实甲方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接受甲方对乙方业务经营及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质询;
3、认真组织实施甲方关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计划;
4、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及时对企业人员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上报;
6、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接受甲方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8、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三
案件要旨。
在商业秘密的维权过程中,权利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掌握的有关证据,并结合自身的维权主张,综合确定商业秘密的侵权被告。具体来说,商业秘密案件的被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将跳槽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仅将跳槽职工列为被告;不涉及跳槽职工时,将侵权(人)单位列为被告。
基本案情。
原告重庆市hx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公司)于201*年3月成立,经营范围为代理记账、企业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及咨询服务。
201*年9月,罗xz应聘进入hx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年5月25日,hx公司(甲方)与罗xz(乙方)签订有《企业员工保密合同》,约定,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已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该合同的第十四条约定,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审理过程中,hx公司向法庭提交了hx公司(甲方)与罗xz(乙方)于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份,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罗xz负有保密和禁业限制的义务。该合同书的主要内容为,合同期限自201月1日起至9月4日止;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会计工作,为客户进行代理记帐;乙方月工资为1000元,支付项目为底薪950元,保密费50元。该合同并对双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进行了约定。
罗xz在hx公司工作至201月。h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罗xz年1月至年1月的《工资签收表》均未载明有保密费。
2009年2月,罗xz因个人原因向hx公司提出辞职。2009年2月28日,hx公司向罗xz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009年9月,罗xz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智奥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奥公司)成立。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原告hx公司主张停止侵权的前提是hx公司拥有商业秘密。hx公司应当对其拥有商业秘密这一法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庭审中,hx公司并未举示证据证明其拥有商业秘密。《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只是约定了罗xz应当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至于本案所涉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载体,hx公司均未明确,也没有举示相关证据证明。因此,hx公司停止侵权的这一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201*年5月25日,hx公司与罗xz签订了《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合同第八条约定,乙方罗xz承诺,其在甲方hx公司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并约定违约金为100000元。庭审中,hx公司认为罗xz违反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罗xz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法院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被告罗xz受聘至hx公司工作后,双方签订有《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和《劳动合同书》,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hx公司每月给付罗xz保密费50元,但上述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应属对罗xz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严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补偿,而不是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定期限内对罗xz的竞业限制的补偿。且hx公司在庭审过程中举示的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罗xz的《工资签收表》并不足以证明hx公司已按《劳动合同书》的约定向罗xz支付了每月50元的保密费。虽然本案原、被告双方所签《企业员工保密合同》中载明了罗xz在离职后二年内仍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但合同并未约定hx公司在罗xz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也未对罗xz给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因此前述约定对罗xz没有法律约束力。hx公司在本案庭审中亦未举证证明其在罗xz离职后按月向罗xz支付了竞业禁止补偿金。据此,原告hx公司要求被告罗xz停止侵权,并支付违约金0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重庆市hx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相关规定,“明确的被告”是原告提取民事维权诉讼的条件之一。商业秘密的被告应该是商业秘密的侵权主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因此,商业秘密案件的被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将跳槽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如上文所言,员工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跳槽的目的,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带到新单位,并加以披露和使用,从而构成商业秘密的侵权。因此,权利人在能够确定跳槽员工与其所在新单位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可以将跳槽员工与所在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从而更好的获得赔偿且能够比较彻底的解决问题。当然,这种起诉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即容易让跳槽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团结起来,从而增强被告方的对抗力,给胜诉带来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权利人在起诉前进行多方调查和搜集证据,才能在诉讼中取胜。
(2)仅将跳槽职工列为被告。
如果权利人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跳槽企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不妨仅将跳槽职工列为被告进行违约或者侵权之诉,这种起诉方式一来可以减轻举证责任压力,同时也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诉讼,增强胜诉的把握,如本案中,由于原告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故仅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角度对罗xz进行诉讼,是可取的;而且将跳槽员工单独起诉,也能较好的将其孤立,利于在适当的时候与其和解或调解。但另一方面,仅将跳槽职工列为被告,其赔偿能力有限,且不足以让其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
(3)不涉及跳槽职工时,将侵权(人)单位列为被告。
并非所有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都是由跳槽员工引发,相当一部分也是由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者,以及虽然合法获得但违反保密约定或信义义务擅自披露,从而造成的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此时,侵权人或单位就应当成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被告。
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根据上文中我们不难得出,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的侵权主体往往不止一个,正确确定商业秘密的被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进程甚至最终的`胜诉与否以及判决的最终执行。因此,在进行维权的过程中,商业秘密权利人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身所掌握的有关证据,并结合自身的维权主张,综合确定商业秘密的侵权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明确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商业秘密系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权利人应明确整体或组成部分是商业秘密抑或整体与组成部分均是商业秘密”。可见,商业秘密案件审理中,权利人都必须先行明确其商业秘密的范围――即明确秘密点,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作为权利人主张权利时,都必须明确指出秘密信息的“秘密点”,而不能笼统的说某项技术或者某份资料是商业秘密。
本案中,hx公司并未举示证据证明其拥有商业秘密,在其与罗xz签订的《企业员工保密合同》中,也只是约定了罗xz应当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至于本案所涉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载体,hx公司均未明确,也没有举示相关证据证明。因此,对于hx公司提出的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2、未支付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做出竞业禁止的相关约定,但是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禁止约定对劳动者不产生法律效力”。()《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支付违约金和就业补助金等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本案中,虽然本案原、被告双方所签《企业员工保密合同》中载明了罗xz在离职后二年内仍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但合同并未约定hx公司在罗xz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也未对罗xz给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因此法院认为,竞业禁止约定对罗xz没有约束力。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四
3、40人以上面议。
二、企业住房公积金代办费用。
1、10人以下:30元/人;。
3、40人以上面议。
三、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办费用。
1、10人以下:60元/人;。
3、40人以上面议。
四、个人社保代办费用。
个人社保托管:60元/人。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有什么用?
养老保险:交满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用于门急诊、住院、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基本都在60%以上。
失业保险:可最多为失业人群提供24个月的失业金。
生育保险:生育后可领取生育津贴。
工伤保险:按照工伤等级给予赔付。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职工买房、装修、建房等。
优秀通知函费用承担(汇总15篇)篇十五
甲方(授权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被授权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方委托乙方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作品名称)作品(图文)的中文简体字版。
文本的专有使用权,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出版作品1.1作品名称:。
1.2作品署名:。
1.3出版区域:中国大陆。
1.4本著作稿文字约面,共计千字。
第二条出版作品标准及要求2.1出版作品成书为装,开(尺寸)。
正文用纸为,封面用纸,环衬用纸,其它。
2.2。
乙方应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并有权对稿件进行技术性修改,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2.3乙方应保证按时出版作品。
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当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另行约定出版日期。
2.4本书出版后日内,乙方应将甲方用书交付甲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出版期限出版期限: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
第四条成果验收4.1乙方应当按照。
合同。
要求向甲方交付图书,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甲方指派的验收代表为。
4.2如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重新印制。
第五条出版费用及支付方式5.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版印制总费用(含基本稿酬、封面设计费及编审费)元(大写:),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本书册。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出版印制总费用的另外50%(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元(大写:),个人所得税元(大写:)。
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作者及本书的编委会实际支付基本稿酬、封面设计费及相关编审费元(大写:)。
5.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重印或出版上述作品的其他文字版或电子版的,须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
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出版发行的中文简体字版的专有使用权,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6.2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6.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著作稿的全部或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出版发行。
若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6.4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作品的原稿交付乙方。
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6.5。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能达到出版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修改,出版时间视修改情况由双方协商顺延。
经甲方修改后仍未达到出版要求或甲方无法进行修改,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6.6。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校样如需甲方审校,每个校次甲方应当在10日内完成签字后退还乙方。
甲方未按期审校,则出书时间顺延,因甲方修改过多而造成版面改动超过10%者,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6.7上述作品出版后日内,乙方应将原稿及作者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照片、线图等退还甲方。
6.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6.9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乙方应向甲方赠样书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送样书册。
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作者及本书编委会付款。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出版或不能出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稿酬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a.提交xx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它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0.2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自图书出版始起算。
10.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