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范文是对某个事件、情况或主题做出详细阐述的一种书面材料。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报告范文,它们从不同角度和领域对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中国政府最近宣布了三胎政策,允许每对夫妻生育三个孩子。这是一项历史性的政策,对于社会和家庭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本文从个人角度出发,分析和总结了三胎政策的意义和效应,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思考和探讨。
三胎政策的颁布,和人口变化和社会的需求密切相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加深,劳动力供应逐年减少,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中央政府推出三胎政策,旨在提高出生率,缓解劳动力供应压力,并增加社保基金收入等多方面的效益。此外,三胎政策也可以带来更多的人口红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等。因此,三胎政策是一个有利于国家长远利益的选择。
从家庭的角度出发,三胎政策也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三胎政策可以增加家庭的人口数量,孩子多了,生命力更旺,也可以带来更多的欢乐和养老保障。其次,三胎政策可以弥补“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问题。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孩子独自在外面生活,造成许多心理和物质上的不便。三胎政策可以使家庭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也可以让孩子在亲人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最后,三胎政策也可以带来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家庭有更多的孩子,将会更加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和培养,为社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尽管三胎政策带来了许多正面效应,但也存在一些实施的难点和挑战。最重要的是代际矛盾和教育问题。许多父母都压抑自己的欲望,只生育一两个孩子,而他们的孩子可能会反对他们生育更多的孩子,这会给家庭带来不稳定因素,也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母婴健康等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教育问题,家庭有更多的孩子,父母必须面临更多的教育压力,如何合理地安排孩子的教育和培养,是一个挑战。同时,也需要社会和政府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服务支持,保证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合适的教育。
第五段:结论。
总之,三胎政策是一个重要的调整措施,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个人和家庭的角度来看,三胎政策也有很多的积极影响。尽管实施的过程可能会面临一些难题和挑战,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让我国更加繁荣昌盛。希望未来的社会和国家能够为每一个孩子创造更好的未来。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二
问题界定,标准设立,方案搜寻,结果预测,方案选择,政策执行与监测,结果评估和政策变迁。
一、问题界定。
1.认识到一种状况。
2.为什么这种状况是一个问题?
3.这种状况的范围、性质、变化是?
4.实现什么目标算是解决了该问题?
5.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吗?
6.这个状况的决策者、执行者、受益者、受害者等是谁?
7.谁会支持解决这个问题?
8.在问题和解决方法上有哪些不同观点?
9.什么样的解决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10.寻找问题表现的现实依据。
11.这是一个正确的问题吗?还是一个更深刻问题的表现?
12.有没有不触及这个问题却能实现/维护那个价值的方法?
13.能通过改变价值、不改变状况来消除问题吗?
14.进行分析有什么限制吗?
注意:人往往容易“针对错误的问题寻找正确的答案”,所以要时刻关注问题的主观性、系统性、动态性,关注问题的有无、虚实、表里、关联、变化;有了备选方案之后要重新界定问题一次;注意“结构不良问题”――它不存在一个“最优解决方案”,只有不同的偏好方案。
二、标准设立。
1.认识价值,价值共识,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
2.用可行性约束明确价值观。
3.价值的组合与冲突。
4.目标搜寻。
5.根据相关专业知识确立指标。
6.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绩效标准。
注意:包括目标、指标、绩效标准三个层次。
不能将目标看成现成的、不言自明的东西,要考虑到其背后的价值、利害、轻重缓急的冲突,特别是利害因素中要假设决策者与其他理性人一样也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如为争取选民支持,会倾向于迎合选民而非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策,或是将目标说的含糊不清来减少对自己的限制。
目标搜寻时,首先寻找单一目标,若不成功则向上寻找更普遍的目标。还无法达成共识,则采取最优化(进行目标交易或按偏好顺序排列取舍、将次要目标的最低限度变为工作要求)方案或“满意”途径(确定各方面“足够好”的标准,再寻找一个满足它的方案)。
三、备选方案搜寻。
1.搜寻。
2.创造。(以上两个步骤的方案均有以下来源:专家权威、具有洞察力的当事人、技术与方法、科学理论、参与者的动机目标、相似案例、触类旁通、伦理体系等)。
3.初步检验与评估、保留个位数的方案。
4.重新定义问题。
注意:不要过于依赖过去的经验,不要急于批判别人的意见,避免过早锁定问题定义,避免过早形成偏好,防止未经评估而排出备选方案,注意在条件变化时重新考虑之前被排除的方案。
四、未来预测。
1.预测现有政策的结果。
2.预测政策可能的变化。
3.预测各新政策的结果。
4.预测政治参与者的行为。
五、方案选择。
1.技术可行性比较。
2.经济可行性比较。
3.政治可行性比较。
4.行政可行性比较。
注意:技术可行性就是对当前物质条件水平、科学技术水平进行考量来回答这个方案将造成什么后果,能否或是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目标;因此在这个比较当中要把目标之外的后果考虑进去。
经济可行性一般有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能分析、风险――效能分析等方法。
政治可行性既可接受性、道德性、好评性、合法性、公正性。
行政可行性就是贯彻落实能力,它受权威、制度承诺、执行人员能力、目标群体支持、财政资源、任务冲突等因素影响。
注意:不要故意将自己的偏好方案与明显较差的方案放在一起比较。确保各个方案具有互斥性。留下3-7个比较后的方案用于最终决策。
方案决策:这就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了。
六、政策执行与监测。
1.分析可能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
3.政策监测:监察、审计、核算、分析解释。
注意: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有三大类,一是问题的特性,如问题性质,客体的多样性,客体的人数,客体行为需要的调试量。二是政策本身的因素,如政策正确性,具体明确程度,经费、人类、信息、权威等资源的充足与否,安排执行机关与人员。三是政策外的'因素,如目标团体的服从,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态度,执行机关的特性,机关组织间(上下、横向、干群)的沟通与协调,政策监督,政策环境。
七、政策评估。
1.确定评估对象。
2.制定评估方案。
3.挑选和培训人员。
4.全面收集信息。
5.综合分析信息。
6.运用方法得出结论。
注意:区分政策输出和政策效果,前者是政府做了什么,常表现为统计数字,后者才是这些做法产生的实际效果。要把政策目标外的影响全面考虑进去。
难点在于:目标的不确定性,效果的不确定性,政策后果的重叠,因果关系不确定,信息和经费缺乏,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抵触。
ps:个人建议成立政策评估部门行使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一般的“管人”区分开,专司“管事”。可独立设置为一级部门,也可以作为纪委监委的二级部门存在。
三个内容:政策调整、政策终结、政策变化。
政策调整和政策终结的障碍:心理抵触,机构的持久性,行政机关的联盟,利益集团的阻碍,法律程序的复杂性,社会舆论的压力,高昂的成本。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三
摘要:公共政策学是一们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教学方式效果差。
对公共政策案例教学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公共政策案例创建原则的原则,总结了公共政策案例教学方法,并针对目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四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政府竞相建设地标建筑和打造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建设豪华,投资巨额,但往往却是政府政绩工程的集中体现,很多建筑工程都片面追求高大豪华,政府不惜斥巨资来建设,但却缺乏考虑建设的必要性和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苏州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高度为301.8米的“东方之门”摩天大楼近日因其外形成为网络焦点,很多网友调侃“东方之门”像极了“秋裤”。东方之门是一座建筑高度301.8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的摩天大楼。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工程,却被民众吐槽为“秋裤”,这恐怕也是建筑设计方始料未及的。辽宁抚顺投上亿元建157米高铁圈形建筑。
该建筑名叫“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了解,“生命之环”的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当地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近日有关深圳南山区春花天桥投资20亿元建设堪称豪华天桥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是当前尚且存在或者正在建造中的地标式建筑,然而在过去十几年间,那些曾经走进我们视线里的地标式建筑却不复存在了。2007年西湖第一高楼被拆,设计寿命100年却仅使用了13年。而2009年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却仅使用了15个春秋。这些地标式建筑都是政府花巨资打造而成,堪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而动辄爆破拆除城市地标建筑,这不仅是对纳税人钱物的巨大浪费,更是政府缺乏考虑大众需求,个人偏好和兴趣的集中体现。这些建筑都是斥资亿元打造的,很多都是政府为了凸显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建筑在其建设之初并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建设的必要性。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这些地标式建筑之初是否听证过大多数市民的意见,是否有举行听证会,是否有招标公告公示不得而知。甚至无论公众对各地的地标建筑如何质疑,举例论证也好,公开反对也罢,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就是这些建筑项目工程的顺利动工建设。
综上这些城市地标式建筑工程,这些美其言是为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城市发展品牌和地位,但实质上这些地标式建筑就是典型政绩工程的具体表现。
所谓政绩工程,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弄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尽管政绩工程由政绩派生而来,但政绩与政绩工程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政绩工程,则是在政绩里掺进了个人的虚荣心和政治的功利性成分,甚至被一些人当成邀功升迁的“垫脚砖”,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工程”。
就拿深圳的春花天桥来说,春花天桥的打造就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位于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交会处的春花天桥是2011年深圳大运会前夕投资建设的形象提升工程之一,建设初期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该天桥梁架均使用航空级钛合金铝材,顶部全部采用最新光能动太阳板,天花板安装上千个a级led灯,四个出入口均配置全自动手扶电梯和垂直电梯,用钢量约3000吨,汇聚深圳最高精尖的制造工艺。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成”。对此,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表示:春花天桥实际造价约5000万元。然而,让群众质疑的除了工程的造价外,引发群众批评质疑的还有天桥建成后并没达到让人满意的效果。春花天桥长期存在电梯停运、桥面积水、上千led灯晚上不亮等诸多问题。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面对公众的意见和质疑,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同时也承认天桥管理上“目前存在问题”。
春花天桥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深圳南山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政策客体出发,我们采用了精英理论对春花天桥这个政绩工程进行分析。
精英理论认为,公众是被动、麻木和信息闭塞的,公众的情感往往被精英们操纵在的股掌之中,公众对精英价值观的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对精英们的决策行为充其量只会有间接的、微小的影响;公共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兴趣和偏好,而不是公众的要求。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议、建设过程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而公众是政策的客体。从作为政策客体的公众角度来看:首先,在关于建设春花天桥的通过决议中,公众并没有参与其中,即使连春花天桥的招标公告都无法找到,有的只是一条模糊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对称,公众的信息闭塞,无法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其次,春花天桥的真正造价对公众仍旧是个谜,先有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说是5000万元,后却有监理方说是4000万元,政府的政务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公众被蒙在鼓里;最后,春花天桥的巨额投资未达到使公众满意的效果,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春花天桥就出现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春花天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理应由作为政策承担者的公众所知、所解、所影响。但是,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策和建设过程中,公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
1、从公众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公众完全是被动的,他们的要求及其行动对公共政策不会产生决定作用。在深圳春花天桥事件中,我们首先应该考察当地的公众在天桥修建的事件中是否处于被动,即深圳南山区的民众是否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先考虑一下天桥修建之初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春花天桥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由政府财政出资修建,事关深圳众多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公开听证。《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作出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法。当初如果没开听证会,即行政决策程序违法;当初如果开了听证会,请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进行责任倒查。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天桥从无到有、自始至终的整个过程,都缺少民意的沟通。如此重大决策的制定,需用到纳税人大量的钱,而且天桥的修建也会影响周围广大民众的出行,然而政府却连一场听证会也没有召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春花天桥的决策过程中,南山区的民众的确处于被动状态。沟通缺失,民意缺位,公众意见不能有效传达,更没有达成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这也为春花天桥建成后引来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埋下了伏笔。
2、从政府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精英们把握政策制定的主动权,公共政策完全由他们来决定,然后由行政官员及其机构加以执行。对于深圳春花天桥,应该说建天桥决策也是由执掌权力的少部分精英,即深圳南山区政府制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了主动权。其次,我们再来考虑政府为何要花费巨资建造春花天桥。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的偏好,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原本,建造过街天桥的本意首先是为行人过马路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其次才是尽可能地展现外形美观,即首先必须是民心工程,其次才是形象考量。而春花天桥的规划者,从投资建设之初就将其作为形象提升工程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有意无意地弱化了方便行人通行的原始功能,而网友质疑20亿、官方回应5000万的巨额成本,更让春花天桥沦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的标志。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政府竞相建设地标建筑和打造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建设豪华,投资巨额,但往往却是政府政绩工程的集中体现,很多建筑工程都片面追求高大豪华,政府不惜斥巨资来建设,但却缺乏考虑建设的必要性和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一、政绩工程之地标性建筑。
苏州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高度为301.8米的“东方之门”摩天大楼近日因其外形成为网络焦点,很多网友调侃“东方之门”像极了“秋裤”。东方之门是一座建筑高度301.8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的摩天大楼。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工程,却被民众吐槽为“秋裤”,这恐怕也是建筑设计方始料未及的。辽宁抚顺投上亿元建157米高铁圈形建筑。
该建筑名叫“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了解,“生命之环”的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当地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近日有关深圳南山区春花天桥投资20亿元建设堪称豪华天桥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是当前尚且存在或者正在建造中的地标式建筑,然而在过去十几年间,那些曾经走进我们视线里的地标式建筑却不复存在了。西湖第一高楼被拆,设计寿命1却仅使用了。而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却仅使用了15个春秋。这些地标式建筑都是政府花巨资打造而成,堪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而动辄爆破拆除城市地标建筑,这不仅是对纳税人钱物的巨大浪费,更是政府缺乏考虑大众需求,个人偏好和兴趣的集中体现。这些建筑都是斥资亿元打造的,很多都是政府为了凸显自己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很多建筑在其建设之初并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建设的必要性。很多地方政府在建设这些地标式建筑之初是否听证过大多数市民的意见,是否有举行听证会,是否有招标公告公示不得而知。甚至无论公众对各地的地标建筑如何质疑,举例论证也好,公开反对也罢,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就是这些建筑项目工程的顺利动工建设。
综上这些城市地标式建筑工程,这些美其言是为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城市发展品牌和地位,但实质上这些地标式建筑就是典型政绩工程的具体表现。
二、政绩工程与政绩之涵义。
所谓政绩工程,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弄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尽管政绩工程由政绩派生而来,但政绩与政绩工程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政绩工程,则是在政绩里掺进了个人的'虚荣心和政治的功利性成分,甚至被一些人当成邀功升迁的“垫脚砖”,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工程”。
三、深圳春花天桥概况。
就拿深圳的春花天桥来说,春花天桥的打造就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位于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交会处的春花天桥是深圳大运会前夕投资建设的形象提升工程之一,建设初期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该天桥最宽接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外形酷似盛开的迎春花。该天桥梁架均使用航空级钛合金铝材,顶部全部采用最新光能动太阳板,天花板安装上千个a级led灯,四个出入口均配置全自动手扶电梯和垂直电梯,用钢量约3000吨,汇聚深圳最高精尖的制造工艺。有网友表示,春花天桥“耗资二十亿元打造而成”。对此,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表示:春花天桥实际造价约5000万元。然而,让群众质疑的除了工程的造价外,引发群众批评质疑的还有天桥建成后并没达到让人满意的效果。春花天桥长期存在电梯停运、桥面积水、上千led灯晚上不亮等诸多问题。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出现了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面对公众的意见和质疑,深圳南山区官方微博同时也承认天桥管理上“目前存在问题”。
四、选用精英理论分析之依据。
春花天桥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深圳南山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政策客体出发,我们采用了精英理论对春花天桥这个政绩工程进行分析。
精英理论认为,公众是被动、麻木和信息闭塞的,公众的情感往往被精英们操纵在的股掌之中,公众对精英价值观的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对精英们的决策行为充其量只会有间接的、微小的影响;公共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兴趣和偏好,而不是公众的要求。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议、建设过程中,政府是政策的主体,而公众是政策的客体。从作为政策客体的公众角度来看:首先,在关于建设春花天桥的通过决议中,公众并没有参与其中,即使连春花天桥的招标公告都无法找到,有的只是一条模糊的中标公告,信息不对称,公众的信息闭塞,无法了解掌握相关事实;其次,春花天桥的真正造价对公众仍旧是个谜,先有南山区官方微博澄清说是5000万元,后却有监理方说是4000万元,政府的政务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公众被蒙在鼓里;最后,春花天桥的巨额投资未达到使公众满意的效果,在正式交工使用不到2年的时间内,春花天桥就出现13部电梯屡屡停运、雨天桥面积水等质量问题。春花天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理应由作为政策承担者的公众所知、所解、所影响。但是,在春花天桥的整个决策和建设过程中,公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微乎其微。
五、用精英理论模型分析春花天桥。
1、从公众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公众完全是被动的,他们的要求及其行动对公共政策不会产生决定作用。在深圳春花天桥事件中,我们首先应该考察当地的公众在天桥修建的事件中是否处于被动,即深圳南山区的民众是否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先考虑一下天桥修建之初是否召开了听证会。春花天桥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之一,由政府财政出资修建,事关深圳众多公民的利益,依法应当公开听证。《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作出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法。当初如果没开听证会,即行政决策程序违法;当初如果开了听证会,请公开相关信息,方便进行责任倒查。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天桥从无到有、自始至终的整个过程,都缺少民意的沟通。如此重大决策的制定,需用到纳税人大量的钱,而且天桥的修建也会影响周围广大民众的出行,然而政府却连一场听证会也没有召开,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春花天桥的决策过程中,南山区的民众的确处于被动状态。沟通缺失,民意缺位,公众意见不能有效传达,更没有达成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这也为春花天桥建成后引来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埋下了伏笔。
2、从政府的角度。
精英理论认为,在政策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精英们把握政策制定的主动权,公共政策完全由他们来决定,然后由行政官员及其机构加以执行。对于深圳春花天桥,应该说建天桥决策也是由执掌权力的少部分精英,即深圳南山区政府制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把握了主动权。其次,我们再来考虑政府为何要花费巨资建造春花天桥。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着想,还是为了自己的偏好,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原本,建造过街天桥的本意首先是为行人过马路提供方便和安全保证,其次才是尽可能地展现外形美观,即首先必须是民心工程,其次才是形象考量。而春花天桥的规划者,从投资建设之初就将其作为形象提升工程定位为地标性建筑物,有意无意地弱化了方便行人通行的原始功能,而网友质疑20亿、官方回应5000万的巨额成本,更让春花天桥沦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的标志。
管理者常常把心目中的城市形象定位于豪华、气派、美观、有创意,而普通民众的心仪感受却是舒适、实用、惠众。显然,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春花天桥就是这样一座华而不实、饱受质疑的城市建筑。这种引起民怨的“政绩”,树了干部个人的“丰碑”,伤了广大群众的信心,更是隐藏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六
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主营业务高度集中各公司经营情况差异明显。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整体情况:全年实现营收269.17亿元。
20,10家印刷公司产出利润增长较快,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17亿元,较增加16.53亿元,增长6.54%;净利润26.33亿元,较度增加3.96亿元,增长17.70%。各公司经营差异化明显,康得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取得了40%以上的增长,其净利润占10家印刷公司净利润总和的53.51%;珠海中富、陕西金叶、鸿博股份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净利润下滑比例在50%以上。珠海中富所在饮料包装市场需求不振,竞争激烈,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0.92%,净利润大幅下滑257.14%,全年亏损6636万元,成为报告期唯一亏损的`印刷公司。
分业务经营情况:技术创新成赢利关键。
主业高度集中,各公司差异明显。
印刷公司主业高度集中于各自印刷包装细分业务及相关衍生业务,主业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60%以上。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各公司大多采取收缩战略,营业收入呈现向各自主业集中的趋势,7家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占比提升。
印刷公司各自细分业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跨越出版物印刷、饮料、橡胶和塑料制品、高分子材料、烟标、彩票、电子发票等多个业务领域,经营环境差异性大。各公司主业营业收入变化差异明显,毛利率基本稳定,波动在5个百分点以内。
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部分印刷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
康得新前期技术研发投入获得回报,光学膜项目全面投产,光学膜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65.85%,占主营业务收入77.85%,成为拉动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超过4亿元,大幅增长58.9%,在高分子材料、碳材料、柔性材料以及裸眼3d、大屏触控、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全息显示等新兴显示技术领域均已领先全球。
劲嘉股份报告期内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新申请专利150项,新获得专利授权135项。通过发挥在新产品开发及设计方面的优势,公司克服国家卷烟行业结构升级、同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报告期包装印刷业务营业收入增长超20%,毛利率水平超过40%,拉动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增长17.09%,净利润增长24.10%。
东港股份持续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当期对智能卡、射频识别(rifd)电子标签、电子发票、彩票销售系统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合计7437万元,增长20.7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92%,推动公司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印刷业务毛利率水平维持在40%的高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实现了13.05%和27.81%的增长。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七
随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政府为了解决人口问题,于2015年放开了二胎政策。而最近,中国政府再次放开了三胎政策。为了进一步普及和宣传这一政策,我参加了一场“三胎政策讲座”,在这场讲座中,我受益颇多,对三胎政策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第一段:讲座背景介绍。
这场“三胎政策讲座”由所在地政府主办,旨在介绍新的人口政策,促进全社会的理解和接受,并为有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讲座主题为三胎政策,主要介绍了三胎政策的实行条件和相关政策措施。
第二段:三胎政策的实行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面两孩政策后人口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计划生育家庭可以申请生育三个孩子。具体条件包括: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另一方为非独生子女且在生育一个孩子后,仍然符合生育条件。
第三段:三胎政策的相关政策措施。
为了更好地实行三胎政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措施,包括:1.家庭包括生育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等;2.有计划生育家庭第三胎的监护人可以享受额外带薪产假;3.有计划生育家庭第三胎所生孩子可享受城镇户口与义务教育。
三胎政策实行后,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首先,它有望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增加家庭的财富和为国家注入更多的人力资源。其次,三胎政策的实行有助于促进国务院《全面两孩政策后人口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提高政策效能。
第五段:讲座的启示。
通过参加三胎政策讲座,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了新的人口政策。对于家庭规划和人生规划来说,生育三个孩子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家庭成员共同协作,精简家庭开支支出。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三胎政策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家庭和国家的需要,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生育计划,为国家和家庭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为我怀孕了,预产期20__年11下旬,现在我需要回家休养,迎接生产。我向领导请假(从20__年_月1日至20__年_月_日)请假时间为10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同志,感谢公司的体谅。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九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年--月份怀孕,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三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十
3.试论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的必要性。
4.试论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公共政策目标决策。
5.试论“入世”和国际新环境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6.试论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
7.试论当前中国公共政策系统及其特征。
8.试论当前中国对非官方政策智囊的支持性政策。
9.试论当前中国政策决断系统的活动规律。
10.试论当前公共政策决策的体制类型。
11.试论中国共产党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12.当前界定决策问题的一些认识误区。
13.试论当前拟定公共决策方案的主要原则。
14.浅论决策方案调整中的常见误区。
15.试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政策环境因素。
16.试论当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资源分配。
17.试论当前对公共政策评价的一些误区。
18.试论当前如何推进对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价。
19.试论当前公共政策评价面临的制度难题。
20.试论公共决策思维的新特点。
21.试论“灵感”、“联想”等在公共决策思维过程中的作用。
22.试论“系统分析”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
23.在我国建立多者博弈的公共政策体制的若干思考。
24.试分析某一公共政策案例。
25.试论当前我国公共政策理念转型与创新。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十一
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统一于地方治理的实践中,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般来说,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相辅相成;其中,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同时,地方公共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地方立法的不足,而地方立法亦能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精华,不断发展。
谈及地方公共政策时,从广义角度来讲,地方公共政策由两大方面组成: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有使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本地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的责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重大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从狭义角度来说,地方公共政策则严格限制在地方行政机关对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事项的开展两大方面。因此,认识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其前提是明确地方公共政策的界限。
本文从地方公共政策的狭义外涵出发,将地方公共政策限定在地方行政权实施的内容内,来讨论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之关系。
一般来讲,《立法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中确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明确了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和行使的基本品格要求,即地方立法权属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
因此,在厘清了地方立法权和地方公共政策权的归属后,所谓地方立法与地方公共政策的关系,即主要表现为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相对应的人民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同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般而言,公共政策起源于政治活动,其本质是社会利益分配的手段,为的是消除利益全体在利益寻求、利益分配、利益实现等方面的矛盾状态;而地方立法则是对特定地区内长期形成的定型化的本地区内重要客观现象的确认和规范。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行地方立法的要求。因为我们知道,在推进法治化的过程中,“法律永远是主导力量……政策为法律服务,是辅助力量。”
地方公共政策是特定地区的人民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做出的政治设计,具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因此,自然在稳定性和存续性上都逊于地方立法。在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以地方立法为基本指针,注意研究地方立法的内容,保证地方公共政策符合地方立法的要求,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治精神”之要义。
美国法理学大师博登海默的理解:“公共政策这一术语,主要是指尚未被整合进法律中的政府政策和惯例。”因此,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严格遵行法治要求,做到合理性、合法性兼备。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在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公共政策的时候,就必须仔细研究相关地方立法的具体内容和立法程序,保障地方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的统一性。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离不开地方立法的影响,是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
“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我们对目标的相对模糊”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可以说,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我们很难预知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利益冲突,也很难预知这些利益冲突可能发生的各种生活场景,以及在这些生活场景下会涉及哪些大小不等的价值目标。
进一步来说,地方立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特定地区现在和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的一种预测,而社会生活本身却是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正如梅因所讲:“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或多或少地走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结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势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谈到的社会是前进的,人民幸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可以说,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便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服务对象的。地方公共政策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是打开立法与现实缺口的重要方式,通过及时性的地方公共政策的有效介入,弥补地方立法滞后性之不足,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地方立法是一种复杂的知识创造活动,需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案等非常复杂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也往往需要经过几乎同样的繁琐程序。因此,每一次地方立法活动,都是非常严肃的,同时也需要非常认真地研讨,并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对那些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地方公共政策,也应当及时纳入地方立法的议事日程,仔细探讨,认真论证,对于那些确实符合本地区社会发展根本的地方公共政策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吸纳入地方立法中来,服务地方社会建设的大局。
地方立法需要从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中汲取营养,不单单体现在地方立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相反,汲取营养的过程应该是完全开放的,地方立法机关对地方公共政策应该采取持续连贯的态度,关注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整个生命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判别地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而选出成功的地方公共政策,为相应的地方立法做好基础准备。
总之,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二者相辅相成,是地方治理的统一体。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其常务委员会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具体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进行地方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将地方立法同地方公共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各司其职,担忧相互配合,在科学发展观的统一引领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践行地方立法科学化,地方公共政策法治化而不断努力。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十二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当某一社会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干预的对象时,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一社会问题是一个重要的且将对今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问题。
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就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倡导之下、运用公共政策手段针对我国近年来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进行引导、纠偏的活动。
这一活动,是党和政府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行20年多后,对我国人口问题认识进一步深化的表现,也是我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确保我国人口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以现实政策实施效果为依据,对“关爱女孩行动”做一解读,以促进政府运用公共政策调节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对进一步促进我国性别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有益的。
性别结构的平衡是社会总平衡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调,必将殃及子孙后代,危及国家人口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央11个部委于是2002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之后,2003年8月,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指导下,全国11个省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专项活动。
“关爱女孩这项任务,同总人口和各个亚人口及其变量即人口的规模、增长速度、出生和死亡、结构、分布、迁移、质量等,同属公共管理的对象,各自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关爱女孩行动”涉及国家人口安全及国家长远发展目标的大问题,具有了公共利益的特点。
政府运用权威、公共政策进行管理、制约、导向,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是人们认识“关爱女孩行动”政府行为的一个大背景。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抓住“专项治理出生性别比”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宣传、法律、教育、行政等手段,关注、尊重、维护和发展女孩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
根据政策功能可以把这些政策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宏观调控型政策。
(一)、鼓励保护性政策。
出台鼓励保护性政策的目的在于倡导、张扬先进、积极的价值观而否定、摒弃落后、愚昧的婚育观,进而在社会上树立起具有时代气息的新风尚。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各地出台的鼓励保护性政策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利益的诱导;主要是体现在对生育独女或二女孩的家庭或女孩本身的切身利益获得与维护方面。
这一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加、以党委和政府的名义公布的、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物质利益导向的扶助措施。
以江西省为例,省人口与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省人口与计生委制定的《关于为农村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的指导意见》等等,都较好地体现了对农村二女户及家庭的关爱。
另外,全省共有70%的县(区)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各地卫生、教育部门实行了女孩就医、就学方面的多项扶助政策、积极开展“一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女孩户家庭脱贫致富步伐。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导下,教育、卫生、工商、共青团、妇联和涉农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把本部门日常工作与落实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起来,使每个部门都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人口与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做好计生家庭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农村信用社、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等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方面的优惠,优生扶助农村计生户发展生产;劳动就业部门、劳务输出单位和用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用农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孩子就业;卫生部门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独女户、二女户小孩在本辖区内公办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减免,免收挂号费,酌情减免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
二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鼓励与支持。
如江西一些县进行“十佳女孩”的评选,对优秀的女孩及家长披大红花,颁发奖状,以示荣耀,对评上的女孩支助其上高中、上大学。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上说,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实施,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直接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为人们更好地理解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宣传、示范的作用。
在看到“关爱女孩行动”鼓励保护性政策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晰意识到以下两点:其一是,鼓励保护性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关健在于财力的支持,没有经济做后盾,这一政策在执行中就可能打折扣,政策受益者的人权益就可能打折,刚刚树立起“好政府”的形象就会受损。
因此,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经济利益的扶助资金必须足够到位,财政预算一定要有足够的预留。
换言之,要实现我国在2010年出生性别比基本平衡的目标,鼓励保护性政策的力度只能加强,决不能削弱。
在实际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由于现有的物质利益诱导的政策其力度还非常小,如一个小学生,本应该交学杂费是210元,能免的只是杂费部分,如果一个家庭有两女孩同时读书,真正减免的金额还是小的。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根本无力垫付这些的公共服务支出。
希望即将开始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对农村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带来福音,肯定也能为“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更良好的环境。
(二)、打击控制性政策。
针对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严重损害女孩权利的行为和歧视女孩的偏向,制定一些强制性措施对一些行为如“两非”行为、弃婴、溺婴等等加以打击、控制是行政手段的一种。
我国广大农村有着几千年封建思想的统治,“男尊女卑”、“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封建落后观念仍深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再加上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家庭生育观发生巨大冲突之时,没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是不行的。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条文中相关条款、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都对保护女婴和女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贯彻好这些法律法规,还必须要有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也就是当地的“政策”。
当然,各地的措施必须是在不违犯上位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有法可依的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
打击强制性政策与法律、法规相比,它有反映更及时、迅速和效果明显的特点,这也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打击强制性政策主要是针对“b超”的使用。
这是因为,绝大多数人们认为,“私人诊所b超机的使用,或者某些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对b超机的滥用,都使流产中的女婴数量多于男婴。
这是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最直接原因”。许多地方,成立了由行政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有的地方甚至于开展跨省际的合作,如九江市与湖北、安徽等周边省的多个县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协作制度,经常互通信息、联合行动,还建立了超声和染色体检查技术准入制度鉴定胎儿性别监督制度、16周以上终止妊娠申请审批制度,对b超使用实行严格准入、挂牌上岗、持证检查、建立了监督、详细登记等制度,有效地堵住了管理的漏洞,为打击“两非”起到了威慑作用。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执行政策时,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如果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那专项治理活动只能是走过场而已。
从现有的b超使用部门来看,一方面是人口计生部门计生服务站需用b超为优生优育做合法的孕产期检查,另一方面是农村医疗部门需用b超做一般性的医疗诊断的检查,但由于管理上的不严密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出现漏洞,就可能出现即使发现了有人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之后有堕胎行为,但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因为,很难判断是哪个部门人员造成了这一事实。
这也就是在一些地方,尽管出生性别比非常高,但却很难找到查处的对象的原因之一。
(三)宏观协调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功能在于从根源上消除人们的生育偏好,真正实现性别公正。
“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庭生育的有计划与国家生育控制的有计划之间的矛盾。
在这个矛盾中,国家控制住了人口数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家庭生育影响了婴儿的性别比结构,导致了女婴的短缺”。说到底,出生性别比失衡是长期以来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养儿防老”没有清理的反映,也是长期以来我国“男女不平等”思想观念的积累。
因此,从源头上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光靠短期专项治理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
加大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才是找到了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真正原因。
“我们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是1995年在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世界作出的庄严的宣言。
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有“男女平等”的意识、有性别分析的眼光,使各种法律、法规在制定中能着眼于长远公共利益、着眼于社会公平与性别公正,从根源上消除出生性别比失衡,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所以,“关爱女孩行动”不能仅仅是为满足女孩或女孩家庭争得一些物质利益,而是要立足于解决妇女发展的阻碍,立足于妇女的战略利益的实现。
若只是解决了女孩或女孩家庭眼前的经济困难,社会上却大量存在女大学生(研究生)就业受到歧视、女性劳动报酬低与男性、女性角色主要定位于家庭、属于社会的“第二性”等诸多男女不平等的现象,那“关爱女孩行动”的鼓励保护性政策、打击控制性政策是不可收到预期效果,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育偏好和对两性评价的标准。
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宏观协调政策是应该锁定在消除男女不平等根源上,它不仅仅是营造一种氛围,宣传一种价值观念,更重要的是为具体政策措施提供法律保证。
穆光宗先生所言:“关爱女孩”重在“公正赋权”。
“关爱女孩行动”宏观协调政策的目标应该是重上提高妇女的能力建设上。
当然,没有具体配套措施与之跟进,宏观调控政策将变为符号政策或是象征政策,写在纸上,搁置在法律文本之中。
同理,政府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上没有具体措施,改变“重男轻女”观念没有物质利益作为保障,那就会掉入唱高调、玩空转的怪圈。
“关爱女孩行动”最终目的是要为妇女们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而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
如果宏观政策上诸如妇女的教育权、劳动权、生育权、参与权等方面不能在全社会形成保障网络体系,如果不能着眼于提高妇女发展的能力出发,即朗维分析框架中所言“妇女维权,使女人获得与男人同等的地位,平等参与发展过程,从而与男人在平等基础上控制各种生产资料”的话,那么,“关爱女孩行动”只能停留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层面上。
综上所述,“关爱女孩行动”的一系列公共政策,应有其三个不同层次的目标价值:长期目标:推动社会公正,实现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中期目标:出生性别比达到自然比值,人口质量得到优化,人们基本树立了新的生育观;近期目标:对“两非”行为进行遏制与打击,保障女孩的生存权。
这三个层次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完整体系,损缺任何一个层次都可能导致整个价值目标体系的瓦解。
当然,这三个层次价值取向需要三个与之对应的政策保障:鼓励保护性政策是从微观的角度解决生育独女家庭或二女孩家庭与女孩的利益,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一个个行政相对人的充分理解与支持,好的政策难以维继。
如果宏观协调政策不能为提供足够的长远支持与供给,就意味着“关爱女孩行动”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对策。
宏观协调政则是立足于从长远、深层次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调的问题;而打击强制性政策只是一种策略选择罢了。
如果宏观协调政策不能得到真正的认同与贯彻,出生性别比也许依靠强打击强制性政策暂时的回落了,但反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因为强制性政策执行的基础是政策相对人极不情愿被迫服从,只要一放松,他们就可能反弹。
因此,打击强制政策执行其成本是三个政策执行中最高的,它得作用是有限的。
因此,这三个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整体的三个方面、相互补充不可偏废某一方。
影响公共政策效果的因素是多重的,有政策内容本身的、有政策执行者的、有政策相关利益人的、有政策执行环境等等。
即是说,同一公共政策,均会因以上多重因素中的某一个因素的差异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
在人口问题上,我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制订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已形成了一系列的公共政策。
回顾我国20多年计划生育实践,从公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排斥到逐渐认同再到自觉执行的发展过程,实质上都是在政府主导、推动、公众参与的公共政策贯彻与执行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已形成了基本共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绝不仅是某一政府部门所能够做到的。
进而言之,“关爱女孩行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举措,仍然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推进才可取得最佳效果。
各地人口与计生部门的确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了本部门的工作之中。
“关爱女孩行动”中确定的这些政策从当下开展的效果来看,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一些侵害女孩权益的不良行为起了震慑作用,引起了一些国际媒体的关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等等。
我们在看这些正面的影响与作用的同时,还应清醒地意识到,“关爱女孩行动”因开展的时间短,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其影响力有限、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远没有达到决策者设想的效果,不少的人仍然只是从局部利益出发,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只能是将在今后引发几千万中国男性公民配偶紧张”,并没有从社会公正、保障人权、国家长远利益等多重角度来认识出生性别比失衡将带来的严重恶果。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谈起“关爱女孩行动”时,或是一些人说“那是计生部门的工作”,或是有人说“这个活动没有听说,只知道有‘春蕾计划’、‘希望工程’”;也有的人认为,现在各地出台的一系列“关爱女孩行动”政策措施,依然是具有输血性质的扶贫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人性别生育偏好上的“重男轻女”倾向;还有的人认为,“关爱女孩行动”只是在农村开展的,城里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
诸如此类的看法,直接影响到“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效果,甚至影响整个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效果,不得不引起人们进行更深的思考与分析。
首先,“关爱女孩行动”具体实施部门所能调动的资源有限,影响了政策效果。
公共政策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公共政策的权威性,而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又直接维系政策执行效果的高低。
实践中,各地区虽然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甚至于“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但由于日常工作主要是由人口与计生部门承担,许多部门的同志认为“关爱女孩行动”就是人口与计生部门的事情了,对他们单位而言,只是“额外负担”。
这就使得“关爱女孩行动”中,具体实施部门产生了畏难: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是政府的一个部门,除非分管省、市、县领导出面协调,否则平级协调不好办。
政府部门的分工是现代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基本要求,同样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配合也是实现公共利益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要求,没有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再好的政策也终将因各自为阵的政府办事程序与职能而分割了。
因此,增加“关爱女孩行动”具体实施部门的权威性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横向联系是当代管理活动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平行执行机构之间应相互沟通信息、主动配合、协作。”良性互动。
只有把公共政策内容的合法性和执行政策机构的权威性结合起来,才能使公共政策达到应有的效力。
其次,“关爱女孩行动”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态度影响了政策效果。
“任何一项政策最终都靠执行者来实施,执行者对政策的认同、对政策执行行为的投入、创新精神、对工作的负责、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条件所在。”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认同水平关系影响政策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执行人对此问题的认识程度。
如果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那可以说这样的政策只能是短期性的,所制订的办法只是为了完成短期内工作的需要。
客观地说,计生专干在人口日常管理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
但我们还得看到,光凭工作热情是搞不好工作的,那仍然处于被动之中,只有在提高了自身素质的基础上,把朴素的情感转化成对工作正确认识才可能发挥出工作的能动性与创造性。
“关爱女孩行动”面对的是老百姓的个人利益,如何使公共政策为百姓所认同、接受,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水平有巨大的活动空间。
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及干部提拔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关爱女孩行动”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起来马马虎虎,做表面文章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还有的地方以查处“两非”特别困难为由,对打击“两非”行为不力;还有的工作人员对中央强调的“七不准”很不理解,仍然习惯用强制性行政命令与手段,等等。
“关爱女孩行动”中公众参与的有限影响了政策效果。
“关爱女孩行动”的过程,对群众而言,是新婚育观念取代旧婚育观念的过程,采取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激起公众参与的热情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现实中,乡村人口学校的作用发挥的并不理想,对育龄对象的宣传、培训难以集中,即使是花大力气请了来育龄对象,也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而已。
所以在“关爱女孩行动”中也存在一些群众的不理解或片面理解的行为,这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
“关爱女孩行动”的目标主要是在努力实现“2010年实现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这一目标离现在只有短短的四年时间,要达到这一基本目标,最少以下几点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首先,在全社会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与教育。
特别是加强各级决策者们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学习与理解,使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关爱女孩行动”的价值取向问题。
同时,还应加大寻求在新形势下构建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新形式,解决人们观念更新问题。
关爱“女孩行动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的定位不准确,“关爱女孩行动”只能停留在工作层面上,而不能实现其真正目标。
当然,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但这努力一刻也不能放松。
各地在“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类型上有着很大的差异性,究其原因,不仅仅有经济基础问题,更重要的是决策者们对“关爱女孩行动”认识问题所致。
其次,完善“关爱女孩行动”的协调机制,发挥相关部门的业务优势与职能优势,增大其协调能力与权威性。
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规定了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规定了社会团体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责任。
“关爱女孩行动”涉及到众多政府部门和组织系统,目前尚没有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全责,也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部包下“关爱女孩行动”所有政策的执行。
因此,发挥人口与计生部门在人口工作中的业务与职能优势,党委、政府协调好教育、文化、财政、劳动人事、卫生、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要有定期协调机制和稳定的工作机制,走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少、实际工作却难以落实的局面。
第三,确保各级政府对“关爱女孩行动”利益导向机制是长期延续不断的。
“关爱女孩行动”是政府倡导的、配之与具体政策利益导向的重大行动。
因此,政府投入的质与量,是直接关系这一活动目的能否达到的关键。
在当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履盖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广大农村养老保险还非常薄弱,人们的生育偏好依然停留时间在“男强女弱”、“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观念之中,现实生活中各种信息又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着社会上男女不平等的诸多现象,纠正人们在性别上的偏好,“关爱女孩行动”方面的政策是否配套、是否能落到实处是至关重要的。
鉴于过去我们一些政策调整中向群众解释不够,引发群众对政府误解的教训,更是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确保政府的权威性,从而消除群众对政策的疑虑。
政府在“关爱女孩行动”方面的手段、保证条件供给是否充分是与能否达到目的起着主导作用。
从现有的物质发展水平来看,在我国没有政府资源性的保护政策,难以达到在短时期内通过自然规律协调出生性别比目的。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说,人口问题直接与公共利益相连,在政府实施“十一五”规划中,强大对公共事务投入的基本精神指导下,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的财政投入也是应有之义。
因此,在各级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对人口与计生事业相关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农村医疗、养老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是切实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
第四,建立“关爱女孩行动”监督反馈与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在江西一些县区,不定期地组织人大、纪检、监察、人口与计生等相关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已扎二女户女孩子及其父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这些做法都非常好的。
但现有的计生考核指标体制分为“党政线”与“计生线”,还有计生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走形式、没有起到多大的实际作用。
如何使现有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与“关爱女孩行动”统一起来,还需要加入性别统计的指标,还需要严格按现有的制度执行,检查评估过程中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实事求是,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落到实处,还需要监督与考核机制完善与真正发挥作用。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十三
媒体对公共政策的作用和影响主要体现在民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以及监督执行方面,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皆能起到重大作用。
对于国家政治生活与长治久安而言,公共政策的制订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正确合理的公共政策将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民众。而媒体与公共政策本身就具有天然性的联系,能将信息集约、整合、沟通和传播,为广大社会群体提供了解公共政策、参与政府决策、表达切身利益和自身观点的机会。同时,也方便社会中的个体对政府行政作为与公共政策执行程度等加以监督,以保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媒体又是国家进行政治社会化、塑造自身形象和增进政府合法性的重要舞台,国家利用这一公共空间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为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通过自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舆论点,促使公众参与到政治决策当中,使得原本比较分散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最后将公众的意愿和建议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媒体在公共利益表达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9年5月7日,浙江大学毕业的谭卓在过杭州城西繁华路段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撞倒后身亡,而肇事者胡斌和朋友却在现场谈笑风生。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杭州市的闹市区,惨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非常强烈,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媒体上,很多人都在发表着自己对这件事情的见解,最终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该案件的重视。
在该案件当中,媒体作为一种具有话语表达、信息沟通、舆论监督等社会功能的公共平台,在平衡、统一和协调不同关系、不同利益的相关过程中,通过双向性的对称进行传播,让政府和公众可以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一事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对称传播当中的新角色,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外,媒体充当了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媒体的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人们更加容易体会到大众传媒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例如近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北武邑县周先生办理护照的新闻,报道中的周先生称从北京到老家往返6次,走了将近三千公里才最终将所需的证件的办理成功。以此事件为舆论焦点,《新京报》联合优数咨询进行了类似办理相关证件手续难的调查。该事件中,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通群众办理手续困难的现状,由相关媒体进行联合深入地调查和了解,而后将产生问题的原因与解决的方式进行叙述,从而很好地落实了媒体实现公众利益表达的工作。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媒体作为一种可以让人们参与、理性平等进行对话的话语平台,是积极促进政府和公众有效交流、互动、沟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利益输入的一些中间环节,有利于让公众接近决策的核心,从而来实现自主的利益,有效的进行表达;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媒体一般都是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和决策系统进行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窗口,从而有效的扩大政策问题的来源,同时还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政府决策的盲区。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媒体具有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一、具有促使问题进入到政策议程的功能。在媒体报道当中,媒体工作者需要先对所采集到的信息具有的价值进行选择后,才可以进行报道。媒体对现实世界选择性的报道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非常有利。在一些具体的情况中,媒体在推动公共决策完善和改革的同时,还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他所提供的一些真相有很大的可能是决策机构通过常规政府机构渠道不可能了解到的,或者是因为某些政府机构和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所造成的信息流失,从而导致决策者难以了解到。
二、媒体具有反映社会公众利益的功能。媒体有助于公共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媒体作为连接着公共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桥梁,能够帮助很多不能够直接和决策系统接触的公众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让基层老百姓可以直接关注政策问题并且直接有效传达心声。媒体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和直接性将会帮助那些分散公众及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以,媒体具有强化公共利益表达的功能,它将真实地反映公众的利益。
公共政策规划后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方案,最终在政府部门的允许下进行执行。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媒体能够提升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
一、使政府机构、群众间的信息保持通畅。通常说来,媒体会拥有社会问题的现场资料和内部信息,在公共政策执行当中,媒体的优势可以为执行带来信息上的支撑和提供事实上的证据,消除群众对政府只从单一方面公布信息所产生的质疑感,同时实现群众、政府对于事件情况的跟进性了解。
二、避免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有限理性模式。该模式主要认为公共政策执行时,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受到来自多方条件的影响与限制,自身出现理性有限,所执行的工作不是在完全理性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利用媒体的作用。如媒体通常会进行相关领域专家的采访,公布群众意见以及书写新闻评论的方式,尽可能多的为公共政策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建议参考,降低理性有限出现的可能性。
三、媒体能够起到政策执行前宣传,政策执行中监督和政策执行后讨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媒体技术出现后,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交互性、多元性、瞬时性的网络媒体,媒体公共议程的设置逻辑也开始发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整个政策体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检验和落实政策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将这些政策转换成现实的唯一的途径。因此除了自身作用以外,还需要第三方予以支持,媒体则能够恰如其分充当起这一角色。
三胎政策分析报告(专业14篇)篇十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临近分娩(预产期)_月_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的身体状况,很难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_个月(从_年_月_日至_月_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