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帮助读者巩固阅读成果,提取重点观点的重要方式。然后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示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一
“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我默默的品味着这句话。在《风雨哈佛路》主人公丽丝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芒,为每个迷离的孤独的青春行者点亮了奋斗的征途。
这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母亲染上了毒瘾,不久死去,父亲被送进收容所,她无家可归。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遗失的母爱,她能向谁诉说这份撕心裂肺的痛苦呢?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嘲笑。
可是明天依然要继续,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没有丝毫感情寄托的地方,她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前进,默默地接受着一切。“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得作出选择。我可以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对生活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更好地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本该拥有的欢乐和幸福却离她那么遥远,命运无情地要让她承受如此的苦难。
然而,她没有堕落,相反,她奔跑在大街小巷,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做了太多不可能做到的事。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二
世界是公平的,你败落,走上不正之道,会变成令人讨厌的角色例如:小偷、强盗、杀人犯,但如果你光明磊落、出泥不染,那你也能事业、学业成功。
这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丽斯·玛利亚的女学生,她和她的一个同学是好朋友,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个好朋友成了超市里的小偷。在亲人们的劝说下,他她们痛改前非,认真上课。终于丽斯·玛利亚不但克服了偷窃,还多次在各地演讲,演讲的内容是她从小偷到她痛改前非的中间故事。
更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每一次偷东西是为了她那吸毒、奄奄一息的母亲,可母亲还是死了,她趴在棺材上,在馆材上批上了她心中的难过和不偷东西的誓言。
在故事中,她的妈妈吸毒过度而死,他决定努力考上大学,经过一番痛苦的'努力后,终于考上了哈佛大学。
从中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只要发下决心,并努力去实现就一定会成功。
记得之前妈妈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写完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语文书上的三十个词语。有一天写完作业,已经9:30了,睡意涌上我的心头,我的眼皮已经向我抗议了,可……三十个词语还没抄完呢,到底写不写呢?妈妈也不验查,我……算了,被炒了,于是我去睡了。
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因为我放弃了。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三
读书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你就只能活一次!
哈佛大学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学校,甚至是无数人可望不可求的学校,一直认为能上哈佛大学的人必然天资聪颖,有着极高的天赋,非常人所能进也。可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儿,不仅考上了哈佛大学,还拿到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
她出生于纽约的贫民窟,父母吸毒,15岁无家可归,母亲患艾滋病去世,父亲因无钱支付房租被收容所收容,可怜的她到处漂泊,经常借宿同学朋友家,颓废度日,只为填饱肚子,因经常逃课高中只得一学分,只能进非传统性高中,幸运地进入了预备人文学院,偶然的机会老师带她和同学参观哈佛大学,让她对哈佛大学的学习氛围有了深深的向往,对生活重燃了希望与渴望。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并以全优考入哈佛大学,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12000美元,解决了学费问题。如今,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她曾因家里没法洗澡头发长满虱子遭同学厌弃,曾因为带同学借宿继父家被赶出家门流浪街头,曾因母亲的去世倍感无所希冀。“我经常静静地穿梭在他们的家中,从没好好地休息过一次,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每天的归宿在何处”,是那段漂泊无依的内心独白,让我不禁心痛不已。
然而,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从她对生活重燃渴望的那刻起,她坚信绝不要让不能做的事妨碍能做的事,她对自己说,你认为对你好的东西,你尽管向前冲去努力争取,不用管他们在背后胡说些什么。
上帝赋予我平静,让我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赋予我勇气,让我改变能改变的事情,赋予我智慧,让我发现事物的不同。这是戒毒的硬币背后写着的文字,让我记忆深刻,也是女孩儿时刻去想着的文字。
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命运的反抗,足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完成所谓不能完成的事情,倘若没有实现,说明没那么渴望,献给所有为梦想正在奋斗的人,你总能看见自己辛路挣扎的身影,也会明白自己的渴望是否足够强烈。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四
翻到余秋雨的短文――《风雨天一阁》,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体验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天一阁,一个以藏书著称于世的藏书楼。
那天,吃过午饭,短暂的休息之后,一位朋友说:“走,我带你们去天一阁感受一下。”我们都响应,因为下午的时光不知道怎么样打发。去感悟一下藏书楼的书香与文化的历史底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乘车去天一阁。朋友也并不熟悉天一阁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于是,我们跟着他走,反正都不熟悉,错了,也不算什么失误,浏览宁波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也是一种收获,有收获总比无聊地打发时间要好过,心里总会舒坦一点,不至于因为荒废了美好的时光而懊恼。
那天,天气也是阴沉沉的,阳光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也许老天也让我们体验一下余秋雨笔下的天一阁,风雨中的天一阁也许就另有一种味道。
古代的藏书楼最大隐患或者说藏书楼最大危险就是火灾。木制的楼阁,再加上脆弱的纸页,都是怕火的。一把火,就能把几代人的心血、甚至几代的'历史都付之一炬,在那残余的灰烬中,再也难寻历史的踪迹。只能是一生的叹息与遗憾。而创始人之所以取名“天一阁”,是因为去榷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以免除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而天一阁在历史的洪流中就真的按照创造者的意图,演绎得淋漓尽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风貌,只不过多了些历史的沧桑与厚重。这不,今天又老天又飘起了雨丝!
面对选择,我们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历史的抉择如何,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谁也不能站在历史的洪流中去评说,只有后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范钦,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的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如果说大,那么,屈指算来,又有几个呢?恐怕如果有,那么也都被湮没在历史的海洋中。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
历史中和他同时代的人中也不乏藏书者,而残存下来的,流传至今仍然为我们所景仰的、瞻仰的则只有范钦所建立的天一阁这所藏书楼,其他的都随着历史而退出了舞台。为什么惟独范钦能永久地立在历史的洪流中呢?这和范钦的为人、气度是分不开的。也正因为范钦有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才有了他藏书楼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历史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而范钦所创造的历史该怎样继承呢?能不能将自己的一生的心血就在自己驾鹤西游之后也灰飞烟灭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恩泽,他留下的是责任,沉重的历史的责任!范钦的长子范大冲从父亲的肩上接下了这个重担。没有信誓旦旦,但却比信誓旦旦更能打动人心。责任就是接力棒,一代代传下来。“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就这样,天一阁就在这个家族的繁衍生息的历史中岿然不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真正地把藏书楼保存下来,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没有一定的规定是不行的。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范家也不例外,也许他们的规矩比别家更苛刻,更严格。但是也正因为严格、苛刻,藏书楼在没有在子孙后代的手中被葬送。虽然后来也有被偷,被盗,但是饱经风雨的天一阁依旧摇曳在风雨中,形成一道风雨中独特的风景,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深邃而厚重!
走进淡褪了红色的大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原子很小,四棵饱经沧桑的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树被栏杆围着,范钦的铜像就在树的中间。阴沉沉的天气就加重了历史的浓重感,顺着狭窄的小路,也就是走廊,走廊两旁排列的是藏书房间,介绍为范家藏书做出贡献的范家子孙。古色古香的简装或者精装的书都摆在书橱中,昏黄的灯光更让人觉得走进了历史的隧道,沐浴着历史的文化光辉。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五
正如余秋雨先生说的,我心底中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虽然没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
小时候,知道宁波有一座藏书楼——天一阁,感到无比骄傲,因为它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宁波。上完初中,到宁波读书,感觉离天一阁近了许多,但却从未走近过它。记得读师范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曾向我们介绍过天一阁,当时的我听的特入迷。看了余秋雨先生先的风雨天一阁,更是记忆犹新。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
文中也提及了书法大师丰坊和他的侄子范大澈,他们也是藏书家,却并未传承下去。藏书仅凭一人之力,是不能久远的。范钦不仅仅把藏书作为爱好,更把藏书看成是一种使命,而且是整个家族的使命。这也是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岿然独存的原因了。
天一阁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遗迹。那一种精神,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我自己而言,做事都是只有3分钟热度。看同学天天写日记,觉得是个不错的习惯,也尝试着每天写点什么。结果写了一个礼拜,没有坚持下去。我对写作缺乏兴趣是一原因,感觉象在给自己找借口。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的决心不够。
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惋惜之余令人敬佩。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很是令人感动。由于家族的规定,她还是没能踏入藏书楼中看书。曾经的我想,藏书楼,藏了那么多书,却不准人看,连家人都不能看,藏了这么多书是做什么用?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不对外开放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只是,这些规矩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
余秋雨先生在最后写道: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现在,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已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中。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六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丽丝的成长历程,前面很大一部分篇幅写的都是她颓废、饿肚子、居无定所、没有人生目标、不知未来在哪里的日子。
所以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坚持看完了。
因为我有一种直觉,看完这本书或许能改变我什么;或许,我一直以来的难题和困惑,这本书能给我答案。
我在上完寂静法师的课后,虽然再看书学习时有了较以往明显的进步,但我觉得有些根深蒂固的问题还是存在。比如,我依然特别喜欢玩游戏;比如,看书看久了还是会困。
那么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一个是玩游戏,一个是睡觉。
《风雨哈佛路》是个真实的故事,丽丝是真实存在着的人。她和我一样是人,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更何况,我和她相似的地方太多,这让我看到了和她的共鸣。
所以,我要把这本书的主人公、这个真实存在着的丽丝当做我的人生标杆!
丽丝每次想跷课和朋友出去玩时,靠的是动力;丽丝每次起不来床时,靠的也是动力;
我觉得我和丽丝一样,我最需要的不是自控力,而是动力。动力才更适合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我很清楚我的心里不是盲目跟从。)。
后来在把《风雨哈佛路》快看完时,我下决心要戒掉游戏,每天花我尽可能多的时间看书写作,就像丽丝真正下定决心完成高中学业改变她的人生一样。
丽丝的基础很差,我的基础也很差。丽丝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超过别人的脚步。我也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成就自己!
尽管我和我心中的目标差距很多很多,但是丽丝不也同样吗?
我也要像丽丝一样坚持下来,她最终成功了。
然而在坚持的道路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每当午夜梦回、每当身心疲累、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盯着电脑,心中十分的想要玩游戏。我怀念游戏里熟悉的楼房建筑,地图上或宽或窄的马路,山坡上被脚步溅起的尘土或草叶,还有队友的欢笑声、警惕声,还有与他们的互动……这些都让我无比怀念。
但我知道游戏除了能带给我短暂的欢乐以外,它的存在于我而言,并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它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的人生。
如同毒瘾一样,明知道带给不了我人生真正需要的东西,却还是想要去做,然而又得克制自己不要去做。
所以这一次一次想玩游戏的冲动,都被我难受的克制住了。至今为止已经半个月了,我没有登录过一次游戏。坚持的时间虽短,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克制这种毒瘾般的欲望有多么让人难受,就像丽丝在上课时被朋友们鼓动逃课出去玩一样。
丽丝经受了理智与欲望的纠结,但她战胜了自己,她拒绝了他们。
我也要像她一样,坚持自己的信念,战胜自己,拒绝那些对我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事情。
我要成功,我要早日成功。
丽丝能做到,我也一定能做到。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我们没有差别。
我不是想完全戒掉游戏,就像丽丝不是不再和她的朋友们出去玩一样。而是此时此刻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我还没有成功,我怎么能想着玩呢?我应该抓紧一切时间加快我前进的脚步,这样我才能过我真正的、轻松而有意义的生活,像个我所希望成为的人那样生活。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七
最近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好书:《风雨哈佛路》,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丝,她出生在纽约,出身贫寒。她的父母因为患有艾滋病,吸食毒品,所以莉丝只能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在学校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一头藏着虱子的头发,这样一来她经常让同学们嘲笑愚弄。最终她选择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的时候,莉丝拼尽全力护住与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浪街头,拾捡垃圾,偷东西,整夜乘坐地铁,只有这里才能温暖入梦。当她在流浪街头的`同时,母亲因艾滋病发作而死。此时的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她用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就读高中。当然,她经常在熟悉的车站,走廓里学习、睡觉,她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得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哈佛大学。
她是一个独立勇敢,自强不息的女孩。现在,我生活在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更应该去好好珍惜,发奋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八
暑假里,爸爸送给我一本书,我刚拿到手就被封面上的女孩吸引了:她留着金色的长发,眼睛凝望着远方,目光深邃而又含有殷切希望,振奋人心!最迷人的是她那莞尔的微笑,她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欢畅,那么心醉,好像从来就没有忧愁与烦恼。我立刻爱不释手!这本书名为《风雨哈佛路》,封面上的女孩便为主人公莉丝。
莉丝出生呢个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尽管父母吸毒,但她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母亲艾滋与饥饿中度过了童年。她因饱受同学嘲笑不愿上学被送进了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整夜只有在地铁中才能温暖入梦。但在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改变生活,重返高中。莉丝在流浪之中学习,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最终考入哈佛大学。
读完了此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坚信,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而又精彩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几乎永远隔绝了。我也相信,对于莉丝来说,希望之光一旦熄灭了,生活刹那就变成了一片黑暗。
再钻得深一点去想吧,莉丝是一个乐观开朗、忍辱负重、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做抗争的小女孩。在父母吸毒为了麻醉自己,忘记童年的悲惨遭遇时,她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理解他们,所以她选择了微笑;在流落街头,无衣无食时,她选择了一笑置之;在上小学别人嘲笑她时,她还是选择了微笑!
难道我们这些小学生、年轻人真的不应该好好想想吗?你生活得比她更糟吗?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少呢?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挫折和逆境不是用来看轻的,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信念不倒,只要梦想尚在,我们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会停下,一直向前。美国的诺曼、文森特、友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伟大,要么使他变得更渺小。困难是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像莉丝一样无路可退过,所以,我们缺乏勇气和力量。而莉丝靠着微笑,走出了困境,更确切地说,她爬出了深渊,沐浴到了柔和的春光!而我们这些年轻人何曾真正努力过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却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所以,请向着阳光,笑一笑,“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吧!无论你的身份如何,只有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南郊玩平衡木吊桥,我看其他小朋友都玩得如鱼得水,也跨上了吊桥,结果当我刚跨上去,由于没抓稳,没掌握技巧,摔了一个“狗啃泥”,我吓坏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生活真的就是这样严峻,如果你不求战胜困难,困难也就会吞没你。”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跨越困难、微笑着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吧!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九
双亲同为瘾君子,母亲双目失明,且有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在本该备受呵护的年纪,她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默默承受着旁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有着出人意料的成熟,瘦弱的身躯担负着家庭的重任,懂事的让人心疼不已。
上街乞讨,吃垃圾桶里的食物,流浪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照顾时常犯病的'母亲……这些是她生活中的常态。
迫于家庭经济的压力常年不洗澡,头发上长满虱子。“身上有味儿”——这是同班同学给予她的评价,似乎也是他们对她最深的印象。
然而生活带给她的磨难并不止于此,上帝好像是有意和她过不去。15岁时,母亲因艾滋病去世,父亲被送进收留所,她成为了没有家的孩子。
但就是这样所谓不幸的女孩,又切实的告诉人们何为在黑暗中追寻光明,何为在绝望中找到希望,何为在不幸中抗衡命运。
母亲去世后,她极力将自己推荐进了一所高中。至此,她开始一心投入到学习当中去,选修了多门的课程,奔波于各个地方做兼职。节奏之快令许多人都无法接受,可她却咬牙坚持下来,不断地给这个世界带来惊喜——仅用两年时间攻读完四年高中课程,荣获1996年《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并步入世界最高学府哈佛大学。
她是伊丽莎白·莉丝,美影《风雨哈佛路》的主人公。自影片上映以来,观影者无一不被莉丝所震撼。
有人说莉丝的生活简直就是被上帝开启了地狱模式,更有人说,何止是地狱,十八层地狱都不够。可她甘于被困地狱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就算是十八层地狱。她也照样寻着那点微弱的光,奋力爬了出来。
记得在影片中,莉丝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时,有记者对她提问:“你为你的过去感到可怜吗?”她十分平静地回答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
毫无疑问,面对生活给予自己的磨难,莉丝并未整日以泪洗面,自甘堕落;相反,她直面命运,不悲不恨不怨,坚定的迈向未知的前路,她是生活的强者。
那么与莉丝比起来,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对生活说不呢?黑暗之中更能看清微光,逆境之中才更能发现希望。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被困难打败的,而是心底的那份懦弱,阻断了本该砥砺前行的脚步。
面对生命中的坎坷,我们也许无法做到子瞻“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般的淡然与洒脱、太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般的豪迈与自信,但只要不甘于命运的束缚,心怀信念去努力奋斗,就不曾输给命运。
生活中,很多人都常常抱怨说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总是感觉得不到任何回报。这也许是事实,但你又可曾想过,正如春播秋收般,生活给予你的回音,也同样需要等待。没有人刚播撒种子就可以立刻收获,也没有人刚一付出就能够得到回报。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都需要脚踏实地。心急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相信时间终会给自己一个圆满的答复。
毛毛虫变成蝴蝶需要经历漫长的蛹期,随后蜕去一层层外壳。试想一下,人的成长不也正是如此吗?它是一个煎熬且饱含痛苦的过程,但却是通往远方的必经之路。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生活不会随你的心意改变,你只有逐渐成长,做出改变,才可能更好地适应未知的生活。
人生道路上,难免不慎坠入阴沟,身处黑暗之中。但请不要放弃,仰望星空,脚踏实地,追寻希望。不必介意是否被生活温柔以待,也不要说来日方长,即刻的努力便是对命运最有力的回击。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
生活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在这条山路上行驶久了,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天气,有时阳光明媚,有时阴雨连绵,甚至会遇到暴风雨。幸运时你会找到一间小屋避雨,但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暴风雨淋得遍体鳞伤。
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因为我不但有父母给予的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的爱。我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每天都觉得天非常蓝,阳光非常明媚。我从来也没见过暴风雨,更没有体会过那种暴风雨来临时的感受。
晴朗的日子在慢慢减少,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爷爷住院了,因为肝硬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不过是输几天液体就好转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非常长时间都没有好转,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全家。
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一间祖屋,爷爷非常安详、非常安详。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爷爷脸上不见了昔日的神采,平时偏胖的身材,这时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爷爷,我来看你了。”爷爷微微睁开眼睛,只是非常虚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这是最后一眼,虽然只有几秒钟,但是却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个眼神中,包含着许多无以言表的感情。
爷爷去世后,有许多人来祭拜他,来祭拜的人,个个地表情都非常悲哀。而我,我比他们每个人更加的悲伤,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疼爱我的人。
如今我走到那间祖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瞧,爷爷下巴那些短短地胡须,那时,我总是喜欢摸一摸,脸挨着脸,缠着爷爷给我讲他小时候地故事,给我买好吃的。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现在再也不会有新的记忆出现了,只剩下回味了。对爷爷的记忆中断是在7年前,最后的一个片段定格在了那个冰冷的夜晚。爷爷去世后,我尘封了一切回忆,直到姥爷去世6年后,我才再次打开这些尘封的记忆,但每次心中都会滑过隐隐的一丝疼痛。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爷爷再给我讲一段故事,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再让我摸一下那一脸扎扎的胡子。但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来。
文档为doc格式。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一
读过《暴风骤雨》的人都知道,在这充满镜头感的语言背后,真实的历史发生在1946年到1948年间。随着中共中央东北局从各军政机关抽调一万多名干部,奔赴东北平原和山地的各个村屯,一场新的战斗打响了。正是暴风骤雨式的土地改革使千千万赤贫的农民走上了革命到底的义无反顾之路。正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全面革命化,成为中国革命的特点,也成为中国革命必胜的保证。“庄家人翻身啦”一句,离开了旋律调性,它是呼喊,是叫嚷,是霹雳电闪,它唤醒了阶级,带着拼却一身热血的决绝。周立波在里面描写的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夫妇还有老孙头,形象都很鲜明,而且也写出了正面人物的成长历程,可以说真实再现了当年东北的土改风云。东北方言的大量使用也很不错,幽默含蓄,富有地方气息,风土味道,其中人物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甚为精湛,深入浅出,耐人寻味,令人拍案叫绝,当初我就是因此而“走火入魔”的.。
文中的地主韩老六可谓是反面人物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富人,他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富得流油,而租种他土地的佃户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最后势必会引起人们造反。假如韩老六让他的佃户缴少量的租子,佃户吃的饱穿得暖,能过上富足而有余的日子,佃户们怎么会起来造反呢?韩老六最后又怎么会走向灭亡呢?当然当时的中国不止一个韩老六,正如现在也不至一个富人。现在富人们周游世界享尽人间荣华,穷人们却在为生计拼命流血流汗。为了老百姓的生计,提高工资提高待遇应该是刻不容缓。
最后,让我们为有这样的社会国度而自豪,为这样的国度中的英勇不屈的人们而骄傲!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二
暴风骤雨袭来,袭击着本已多灾多难的小屋,小屋无力的飘摇,那样子摇摇欲坠。
众多微笑的眼,怀疑的脸,以及观望的渴求分得那一份纯净美好的心之露的人们,无语静默着,如压下来的云。天,灰蒙蒙的又阴沉沉的,仿佛是冬雨将至。那将是一场寒。
谁说人穷志就要短?谁说苦难面前就该要埋怨?谁说暴风骤雨中就要接受别人的——嗟,来食!是啊,心底的善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源于内心的无价。我赞赏《暴风雨》中,挺起腰身依然说拒绝的你,是的,上苍绝不会令你山穷水尽,我的质朴的朋友们,善良的朋友们,心如佛,则所见皆为佛;心无尘,则所见皆无染。
事事,人可不知,己可不自知。但,天可知,地可知,我佛陀知。我心无求,亦无所失。
每每到寺里,都会为煎熬中的朋友们祈福,礼拜佛陀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些在煎熬中辛苦的朋友们、人类、和万物生灵祈福、脱苦。
如意是个幸运之人,上苍赐予我感恩的魔瓶,善良的.心智,只轻轻地就把苦就化作了甜。
感恩上苍,让我认识了这么多的朋友,感恩我佛,让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心和背影,我怀揣着感恩一路走,一路走。
别让自己的心境,左右了自己的判断;别让自己的情感,遮蔽了你原本的善良。很多时候,人会有所思,会有所悟。人生苦短,别让自己活在怨恨里煎熬。是心里话,真的是心里话,快乐与否总是由自己决定的。
把心境变淡,把心性至纯,一切的一切都会自然,平和。
祈愿,真心祈愿,为每一位朋友用心祈愿,为万物生灵祈愿。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三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手捧一本书,便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我曾经读过一本令我十分难忘的书,直到现在,也记忆犹新,它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莉丝从社会的最底层——贫民窟,通过努力,踏入哈佛学府的故事。莉丝出生在纽约的平民窟,那里肮脏,混乱,她的童年,可谓艰辛。饥饿,毒品,艾滋病,充斥在她的童年中。她流浪,她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她的妈妈去世的.那一天。那一天,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应该如此了,于是,她奋力读书,只为爬出深谷,沐浴阳光。她用各种零碎的时间来读书,在短短的2年内,完成了4年的学业,获《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考入哈佛。可这一切的背后,她又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出生在不算富得流油,也不算穷的潦倒的家庭,但是我,并没有像她那样奋斗,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理应更努力的学习,但我却在白白浪费它,并没有奋力拼搏,我感到万分羞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我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如果我更努力呢?每个人都在努力,你为什么还不赶快拯救你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曾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习鹰之性以涉险,融鹰之神在山巅。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四
雨前的天总是灰蒙蒙的,随意地飘着几朵蓝紫色的云,偶尔有几只灰色的麻雀低低地飞过,秋风萧瑟,万物凋零。那一片片枯黄略微带有纹理的树叶,倘然落在了大地上。大地瞬间就像映衬了一层淡淡的黄晕,朦胧又有些凄凉。
我走在大街上,任象征暴风雨来临的雨滴顺着脖子滑下,任身体一阵瑟缩,未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从未见过她那样的神色:清澈的眸子变得通红,眼泪大串大串涌出,死咬嘴唇,从我前面倔强的离开。秋风已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呜咽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是暴风雨前死一般的寂静。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疏远了未,我想不通。可能是她那天无意间的玩笑话,揭开了我们的伤疤。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伤口处温暖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腐烂气味的情愫,日益严重。就像一个水瓶,总有会装满的一天,当那天不知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胸口就被充塞了,什么东西将要从那里喷涌而出。那天放学,我依旧躲开未到,和宁一起回家,路上宁不断抱怨未,我心中竟有一丝快意,当宁说到未今天抢了我的名额时,我先是惊愣,后便不假思索的相信了,一股怒气在我心底燃烧着。路旁的树枝切割着夕阳,把光的碎屑不断地洒向染金的地面。就在那棵我们亲手种下的桂花树下,我责问、怒吼,全然没注意到她的泪染湿了睫毛。当她转身离去后,我一个人伴着疲倦的.月光,站了许久许久。我想得入神,暴风雨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沉重的眼皮,街边的商店口早已站满了人,唯有我反应迟钝。大雨开始倾盆了,我闭上眼,想任这雨洗刷愁云。许久,竟无冷意,我迷惑的抬头,未的笑脸出现在眼前。伞下,我们拥抱了许久许久,微风拂过,带着爱吹过桂花花瓣,从花瓣中带上花香飘到我们的身边,在空气中回旋着,飘进我的心田。再繁华的落笔也不能尽数表达此刻似澎湃,似思志的心音。阳光冲破乌云,一缕缕地洒满了世间。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便可笑对风雨……。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五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感动,他真不简单,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进藏的公路,他竟一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壮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厚宽广,我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心胸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智慧与能力,很多令人神往的地方他都去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自然的儿子,他最终倒在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轻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貌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以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富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去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看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富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看到祖国美丽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远,走的辛苦,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六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首歌唱的多好啊,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没有哪个人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要经受许多的挫折,最后苦尽甘来,一定会品尝到成功以后甜美的果实。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名叫《阳光总在风雨后》,它是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非常的可怜。两个人的父母在她们六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妹妹一手拉扯大。很不幸,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俩姐妹双双残疾。因为脚部骨折,现在只能用手做事,于是她们选择了写作,可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姐妹俩,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几次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但没有让她们放弃,反而提高了她们的经验。最终他们出了一本书,里面记录了姐妹俩走过的人生岁月,面对过的挫折与失败。后来,这本书得到了社会的赞扬与认可,当然,还有崇敬。我相信,俩姐妹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为作家,一定会成功!相信她们相信一定会创造明天的辉煌!我们身边的残疾人有很多,虽然他们身体是残疾的,但是他们的心很坚强。有时我们正常人碰到一点点伤害和困难就会放弃,但是残疾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还会去反抗,去坚持,所以,我们大家还远远不如那些残疾人呢!比如说,《达人秀》节目里的“断臂钢琴家”——刘伟,残疾人作家——张海迪,他们都是残疾人,可是他们乐观面对生活,他们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好榜样!
其实,每一个生命,都是抱着很大的希望来到这个美妙的世界上,就算是一只小猫,一只小蚂蚁,一朵小花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哪怕遇到最难的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努力克服。
有时你会觉得命运对你很残酷,对别人很仁爱,但是如果你站在别人的立场,换个角度去想的话,你肯定会觉得很公平,世界很美好,生活更美好,到处充满着希望的光辉!
是啊!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了这一次次风吹雨打让人更加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一定会属于坚持不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