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成长历程的综合评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和解决类似问题。最后,以下是一些优秀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激情和表达欲望。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一
《全日制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以培养未来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为最基本的课程理念,为新时期高中地理教学提供了宏观的规范,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为目标,构建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反映地理科学发展、适应社会生产生活需要的高中地理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和具体实践,下面谈谈我个人的认识。
1、高中地理课程体现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理念。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提出“培养现代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设计具有时代性和基础性的高中地理课程,提供未来公民必备的地理知识,增强学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生存能力。关注人口、资源、环境和区域发展等问题,以利于学生正确认识人地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珍爱地球,善待环境”。“满足学生不同的地理学习需要。建立富有多样性、选择性的高中地理课程,满足学生探索自然奥秘、认识社会生活环境、掌握现代地理科学技术方法等不同学习需要”。
2、高中地理课程重视探究,注重对于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高中地理课程又提出“重视对地理问题的探究。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开展地理观测、地理考察、地理实验、地理调查和地理专题研究等实践活动”。重视学生的探究活动,体现了这次课程总体改革的重要理念。而且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可以更好的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的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为中心,教师提问,学生回答,学生被动接受,头脑几乎成了知识仓库,形成了“教师教课本,学生记课本,考试考课本”的教学,更多关注的是学生是否掌握了大纲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教学结果过分强调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情感心理品质。新课程标准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参与者,引导者。教师是以自身已有知识和经验为基础、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学习者,新课标要求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能力为主线,课堂上变教师讲授为学生讨论、合作学习,还学生学习的主动权。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中“重视对地理问题的探究”这一条基本理念,除了“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以外,还强调“开展地理观测、地理考察、地理实验、地理调查和地理专题研究等实践活动”。这是因为,无论是开展野外观察观测、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等室外实习,或者是开展做实验、制作学具等室内操作,都主要是让学生自己观察、操作、练习、验证、搜寻、思索、判断、分析。这样既可提高地理学习对学生的吸引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更能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3、强调信息技术的在教学中的应用。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理念“强调信息技术在地理学习中的应用。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地理教学的影响,营造有利于学生形成地理信息意识和能力的教学环境”。这次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是要突出时代性,地理课程要突出时代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关注现代信息技术对地理课程的影响,包括在地理课程内容选择、地理教学方法运用和地理教学评价中,都要充分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地理信息技术对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日益显著。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讲,基础教育阶段的地理信息技术素养教育也很紧迫。地理信息技术是地理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之其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和价值,将其纳入高中阶段的地理课程体系,意义重大。
4、注重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习结果评价的结合。
从学习评价的方向来看,“重视反映学生发展状况的过程性评价,实现评价目标多元化、评价手段多样化、强调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反思性评价与鼓励性评价相结合。”在新课程的教学理念下,只有实现了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多样化、多种评价方式综合的情况下才能对学生的学习做到完整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不断积累和提升的过程,所以对学生的阶段性成长、发展有了一个全面认识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
新课程的评价淡化原有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激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等能力的发展,以适应人才发展多样化的要求;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丰富评价与考试的方法,如成长记录袋、学习日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和开放性考试等,追求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从单向转为多向,增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强调被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
5、《课程标准》要求教师的教学模式要实现本质上的改变。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转变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教师要走出演讲者的角色,成为全体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激励者、引导者、协调者和合作者,教师恰当的时候给予学生恰当的引导与帮助,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主动探求来获取知识,发展能力。采取自主式、讨论式、探究式学习方法,为课堂教学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二
为开拓眼界,学习总所年轻律师成长经验,2月16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一行18人到所总部青岛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沟通、交流与学习。时间虽然说短暂,但感觉受益颇深。
我自律师执业以来已经9个年头,可以说在律师职业中是一名老律师了。经过几年打拼,每年收费在我看来还算可以,在枣庄这个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三四线地级城市来说,也算不错的。但通过青岛的一天和青年律师的沟通学习,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差距,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存在许多不足。
首先是自己的思维僵化,意识落后,没有市场开拓意识。
这几年的律师经历,磨砺了自己,没有了锐气,感觉到:上班—坐门等案—然后休息的生活模式是自己的生活常态。用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形象就是懒、散、慢。这次青岛学习,使我耳目一新,感觉眼前顿时一亮。我深深意识到,做律师必须要有精神,这种精神的体现就是:借东风,入主流,做主角。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日常穿着打扮的精神,还体现在思维要有精神,为人处世要有精神,工作要有雷厉风行的精神,案源开拓要有坚毅不拔的精神,总之归结到一句话:人总是要有精神的,做律师更要有精神。
在对待客户态度上,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冷漠的态度。试想委托人把案件委托给你,他不但给你付费,况且把案件的希望(该案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或一个企业公司的命运)都寄托在你身上,那么当事人对给你打一个电话,哪怕再啰嗦,那又有什么?我们换位思考也能体会到当事人的心情。通过这次学习,深刻感到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就是衣食父母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在以后的办案中,做到尽量不要让客户问我们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主动的多和客户沟通交流案件情况。
在业务开拓上,彻底克服坐门等客那种惯性思维。要走出去,积极推介自己,(本文由本网小编/wordjianlixiazai/编辑提供阅读)借集团蒋琪总裁的那句话来讲就是:律师工作时间除在办公场所正常办公时间外,剩余时间不是在客户那里,就是在去客户的路上,和客户拉近距离,积极开拓新的案源。做到:我是大律师,我要走出去。
其次,要不断加强学习,在专业化上不断探索,学习,争取在自己带领的团队领域有有更多的发言权。
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上流行一句:找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律师行业同时也是这样,要想收费有突破,要突破律师收费瓶颈,专业化是必走之路。不是专业化律师不可能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揽到高端案源,高端客户也不会主动找到你。通过压低收费揽到的'案件,也必定做不成高质量的案子。
再次,要有团队意识,积极帮助年轻律师不断成长,在各种团队活动中历练自己。
团队是个大家庭,一个和谐、团结、奋进的团队,是所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通过这次青岛交流学习,增强了归属感,认识到只有所发展了,才有自身的发展。年轻律师是所发展的未来,年轻律师因社会阅历少,执业经验少,在律师执业初期存在着巨大的困惑和焦虑。作为所一名合伙人,要做年轻律师的表率,多帮多带年轻律师,使其不断成长。
总之,青岛这次学习,我感触颇深。我相信这次学习不仅是对我的鼓舞,也是对德衡(枣庄)办公室全体律师的鼓励。争取在新的一年了,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三
今天早上看到校园的海报,得知今天下午两点在报告厅有一场以“城市美学之道――株洲实践”为主题的讲座。中午吃完饭后,自己担心在讲座现场会没有位子,便在下午1点10分赶往讲座现场,没想到这一去便是近五个小时,整场讲座下来,下午5点40分才走出报告厅。不过,觉得时有所值,在听主讲人市长助理蒋涤非教授所作的讲座后,接受了外界的讯息,也算拓宽了视野吧!
这次听讲座,有两点感触,或者说是整个会场和自己当时所预料的并不是一样。其一,之前以为就是一场讲座,没想到竟包含了首届研究生“百草论坛”、蒋涤非博导受聘我校客座教授仪式和以“城市美学之道”为主题的讲座三项活动,并且参加这几项活动基本上是我校的研究生和兄弟院校的研究生代表,校党委书记、校长等行政班子成员也出席了此次活动。其二,之前看到海报讯息上主讲人蒋涤非的后缀就是市长助理,当时也没抱有多大收获知识的心理,自己只是想了解外界的信息,可听完讲座后,才知道此人的不凡之处,不仅有行政头衔,更有许多学术背景,如:清华大学建筑学毕业,北京大学教授、湖南省设计研究院长、中南大学建筑系主任……,这么多头衔下来,没深厚的学术功底是顶不住的。
此次讲座,蒋教授以株洲市这若干年来的城市建设为突破口讲解城市的美学之道,由自己亲手所抓的神农城项目说起,从庆典性、仪式性、精神性、传承性四个角度分解了神农城各个项目,从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配套工程的战略高度解析各个项目背后的深远意义,最后回归到自己所设计的建筑,以及当前株洲市的一些典型建筑,一一点评,讲解自己的设计风格,由实践回到理论中,进而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深入浅出,获得了在场的学生热烈掌声。最后,蒋教授留出半个小时的时间,解答现场同学的疑问,我在听了后,对建筑的设计获得了些感性认识,在半知半解中问了蒋教授一个问题,“蒋教授,您好!很感谢您今天能来我校讲学,从您刚刚的讲解中,我受益匪浅,但心中又有一个疑问,从您刚刚分析一些建筑设计的理念中,我总是联想到我们学校的建筑,觉得我们学校的建筑就像一个个火柴盒,或者说是碉堡,感觉这建筑所包含的文化很保守,没有开放的胸襟。就拿主教楼来说,四四方方,正大厅往里缩,总让我想到一种动物――乌龟,不知我们学校建筑所包含的文化是与我们湖湘文化是敢为天下先相违背,还是其设计者另有深意,我想请您从学术的角度,讲讲您对我们学校建筑的看法?”蒋教授在回答中也很同意我的看法,他以自己的不同身份,从两个角度回答了我的问题,作为市长助理,他说他会在建筑设计方案批准方面严把关;作为一位学者,他认为我们学校第一批建筑,很低档,如果按此建设下去会大煞神农城风景,同时这也是全国很多高校的通病,也点名批评了中南大学新校区,高校建筑应从设计理念入手,以主次空间的角度来设计建筑,从建筑上向外界诠释自己的文化。
蒋教授所作的讲座,可谓是有深度、有内涵,让听者了解建筑设计的前沿思想,以及作为一名行政工作者,在把握建筑设计方面的着眼点,我相信有这样一批学者型的官员,株洲市一定会建设得更美好。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四
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
二、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
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
法律性质:
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三、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
区别:
1、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行政法规。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司法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拘留15日以下。
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
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
6、法律后果不同: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五
9月26日,在马校长的带领下,全校35名班主任走进了z实验小学。31个教学班,90多名教师,2400多名在校生,一个大气、规范、具有丰富底蕴的学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深受启发,不断思考。
学校以人为本,铸民族之魂的校风,立已达人,五十年后见的校训,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为教师持续发展服务的办学思想等,处处闪动着李升勇校长的智慧与大气,处处显示着他对“道”与“术”感悟与内化。更加彰显着他的以人为本,无为管理,实则是由制度管理,人文管理,走向了文化管理与微格管理境界。
学校校门的浮雕像设计,更是让人佩服有加,以人为本,动手实践,书泽心田;教育回归生活,回归家农业……校园操场中的“大汉风韵”汉字广场,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小学阶段的全部生字,用四种字体来表示,不同着色的汉字又从高空构成了“慎独”等大字,可见设计之精心。教学楼各楼层的文化设计更是别具风格。每层一主题,每层一中心;细微之处见真知,各个楼层中间县挂的是中外著名油画欣赏,是学生自己动手的自绘画;各个教室外的文化墙更是各个独具个性的班级中队特色文化的展示与呈现。
二、结合实际,学以致用。
学生课间操的精彩表演及展示……。
这些方面都让我们在感叹敬佩之余,有所得。那么,大家不要等待,行动起来,结合学生实际,学以致用.
三、增强问题意识,重积累,构特色。
学校的路猛主任和创新班主任刘德芸老师分别做了精彩的经验介绍,让我们佩服,让我们思考。我个人认为,他们之所以能够做得这样好,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发现问题的意识,解决问题的决心,注重积累的习惯和团结互助的集体。
希望我们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经过一学期,一学年,两年,三年,我们学校的每一位优秀班主任,在我们的辛苦、勤劳、智慧的陪伴下,大家肯定会在班级管理方面有自己的特色与品味。一个个别具一格,个性突出的特色班级一定会成为我们德州新湖南路小学书香校园、艺术校园、阳光校园中一道道亮丽的迷人风景线。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六
通过对护理美学的认真学习使我收获很多,首先,护理美学的任务在于提高护理人员的审美能力,更好地为医疗护理服务。其次,它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而且它运用正确审美观点和审美标准去影响护理人员的审美意识,提高审美素质,以便在临床护理和社会人群保健工作中,按照美的一般法则去体现美、创造美、以美好的环境和完善的护理,促进患者康复,提高社会人群的健美水平。
护理美学是护理工作人员必修的学科美是什么,现代许多美学家只讲美感和艺术,对美却避而不谈,这门学科很重要。这是护理人员塑造人体美的进程中表现出来的护理美的现象和护理审美规律,护理美学对护理人员有很大的帮助,对护士的形体和言行举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很喜欢学习护理美学这门学科很重要。学习这门学科对我的言行和气质都有拉很大帮助,老师讲的也很好,每次都很期待上美学的课,在上每节课是感觉都有很大的收获。感觉自己不仅本站护理美学还学会了做人真的,护理美学对护士的职业影响也很大,护理美学这门课程又分为、护理美学概述、护理美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原则与方法、高级护士生学习和研究护理美学的意义、护理美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一定要学好美学,这是护理人员的气质和交流的基础,这是作为一名好的护理工作人员的标准。我认为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这种文化共识是一定时期、一定区域的人对事物的共同看法,是对某一事物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有利于人类自身的普遍看法;这种文化包括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以及社会的风土人情、习俗、风尚等等。伏尔泰所说的美其实就是美的文化共识的一些特性,由此,我们可以轻易的得出美的一些特性。我们在美学中又从新的认识啦美,在生活中在工作中无处不在。护理美学是护理职业人员的必备资料也是提高护理人员的审美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
南丁格尔说:“护理工作不仅需要精湛的技术,更需要艺术。”护士作为一种职业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新世纪里,现代医学从理念到结构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与人类健康美息息相关的护理事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护理对护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护理美学也呼之欲出。这体现了现代社会人们对美的`强烈渴求。今后,我要成为护理队伍中的一名优秀护士而不被淘汰,需要具有非常全面的综合素质,并需在工作中不懈努力。我认真的学习《护理美学》知识。
《护理美学》是将美学基本理论应用于护理实践中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护理学和美学相互渗透的结果,是美学在护理实践中的体现,是一门交叉性的应用学科。。《护理美学》从美学基础、护理美学基础、护士职业道德与护士素质、护士职业形象、护士礼仪美、护士语言美、护理审美教育与评价、护理美学教育8个方面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护士在工作中如何应用护理美学,对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学是研究美的规律,也是研究人类如何生存和发展的一门科学。而护理美学是运用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和促进人类健康的一系列护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护理审美现象以及审美规律的学科。根本目的都是使人们懂得如何审美做人,懂得如何用自己所追求和创造的美来改造人、教育人、美化人、塑造人美的灵魂。
究竟什么是美?美的摇篮是什么?什么是美感?
护理人员运用美的规律来创造护理美,不只是美的外表、美的环境、美的操作和美的护理器材,更重要的是美的职业形象。
在护理美学的学习中,我懂得如何提高受自己对自然美、艺术美的欣赏研究;懂得社会美、人格美的精髓;对人的外在美如对护士的外表形象(服饰、发式、容貌、姿势等)、护士的职业形象的深入了解;对病区环境美、医院总体形象美的深入了解。并体会到“护士的仪表和分度是护士内心世界的外在表现,是自我感情的表露,也是与病人传递信息的方式,是人类交往中的第二语言系统”的正真内涵;注意到言谈举止体现知识内涵,对于提高工作质量,优化护士整体形象的重要性。
一个亲切和蔼的微笑,可以使病人得到安慰、安心治疗。一个拍病人肩膀的鼓励动作,可以增强病人治疗的信心和忍受病痛的毅力护士整洁的外表,热情、和蔼、诚恳的态度,熟练而轻柔的动作,可以缩短与病人的距离,使病人愿意与护士配合治疗、结交朋友;以自己的一举一动向他人传递正确的信息。
护士仅有美的外表而没有精湛的技术、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样的护士是不美的;医院有美的环境设施、有一流的医疗仪器,但如果医务人员缺乏医疗道德,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高价药、小病大看等,这样的医院不可能有美的医院形象,这样的医院只能给患者造成痛苦。
通过学习护理美学,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美学思想内涵的研究,塑造自己美的思想灵魂,转变和提高自己的审美精神素质。将来在护理工作中,要将护理美落实到事事处处,推动护理事业的发展。主动打开病人心灵的窗户,增进相互理解和信赖;推行人性化护理;塑造护理管理者美好形象;在研究美学基础知识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护理是一门艺术,并在护理中发现美和创造美。使我更加热爱我的护理事业!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七
——市供水公司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11月15日市供水公司组织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了十八大会议精神。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认为:十八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作为供水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要把十八大精神学习的深刻,贯彻的彻底,要坚决拥护党的各项大政方针,紧跟党的伟大旗帜,紧把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为全面开创我市供水事业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十八大主题鲜明,为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十八大在全面把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十八大对过去十年总结精炼,有很强的继承和践行性。
十八大强调指出,十年来各项辉煌成就的取得,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
三、十八大面向未来,全面激发了改革发展活力。
国内外之所以关注十八大,是因为关心乃至忧虑中国的未来。中国的改革发展正在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取得世界公认的发展成就的同时,一系列风险挑战也愈发严峻。十八大报告尽管只是要点式的,但向全国和世界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未来发展的清晰构想、迎接挑战的坚定决心以及完成使命的扎实举措。
一是唱响了变革创新的主旋律。“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要求中国共产党“一定要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握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人民共同愿望,不懈探索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永葆国家发展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
二是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与要求。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坚定指出,要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是明确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尽管中国不断发展,但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四个自觉”,即: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四是要树立自信心与坚定理想。指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五是构建了党的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观念认识的多元化是执政党面临的严峻挑战。如何在多元的社会中构建新的共识,搭建观念沟通的平台,就需要不断提出新的理念来整合、引领各种不同的观念。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多个新的理念。比如在谈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时,提出要树立“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谈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时候,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谈到社会建设的时候,要树立“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理念等等。
六是丰富了国家发展目标。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既反映了广大人民对于国家发展的新期待,更体现了执政党的胸怀理想、与时俱进。
七是要高扬团结的旗帜。十八大报告从国家发展和世界和平的高度,呼吁“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全党同志要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促进团结,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大团结。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八
“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我们党对所有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顾名思义也就是把党的纪律置于法律前面,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从严要求。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巩固党执政地位、提高党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纯洁、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以下谈谈我在这一次活动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三、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活动,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重学习氛围,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全院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造、不断的创新及实践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四、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好宗旨意识和良好形象。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正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因此,我们首先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要严以律己,从我做起。其次是要改变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的宗旨。认真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坚决杜绝对患者的“冷、横、硬、推”甚至侵犯患者的利益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四难现象。只有树立好永恒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真心实意的为患者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才能真正做到“落实”二字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这次“把纪律挺在前面”活动是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是我们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局党委、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进一步促进我院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纪律上又有一次新的提高。用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我镇医疗卫生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学习心得体。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九
正文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你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卫生法律关系参与人在法律地位上即存在平等性,又存在不平等性。一方面,在除卫生管理以外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具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活动的专业性,在意思表达上,即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也达不到完全的真实、一致,表现出不平等性。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它以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为形式,以实现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保护实质。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必然主体。其它各方参与人因卫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客体,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主体: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公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内容: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卫生法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卫生法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紧密相关的其它利益。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遗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3)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权利遭受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卫生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卫生义务: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1)义务主体应当依据卫生法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权利。
主体的某种利益;
(3)卫生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受到国家强制力的约束,如果义务主体不履行或者不适当旅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特征是:1,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2,是由卫生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对卫生法律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医疗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多层面的、纵横交错、内外交叉的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医疗卫生宪法法律关系表现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应当构建起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从而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医疗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表现为卫生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关系,但鉴于卫生行业的特点,这又是一种不完全平等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医疗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有监督与被监督,以及救济等关系;医疗卫生刑事法律关系反映的是国家公权力对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制裁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是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必要补充。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
值此十八大召开之际,10月20日上午,哲学院12级研究生全体新生参观了武汉市革命博物馆。武汉市革命博物馆由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毛泽东旧居纪念馆、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暨陈潭秋革命活动旧址组成。
参观过程中,当看到学生们用过的书桌、旗帜、手稿,党员同志们尤其受到鼓舞,决心将革命精神传承并发扬下去,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爱岗敬业,奋发向上!
最后,哲学院12级研究生全体新生党员在中共“五大”旧址举行了“重温入党宣誓誓词”活动。面对党旗,重温誓词,感受伟大革命精神,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永不褪色,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而奋斗!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一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乡村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我认为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二、讲究方式,措施有效,努力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少年儿童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二
通过近一个月对医疗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在各项护理工作中要把护理安全放到第一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护理相关法律知识,保护病人也保护自己。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各项要求也越来越高。责任心是我们每一位护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没有责任心无以做任何事,病人生死攸关、生命相托,因此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细节都容不得我们半点马虎,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项护理工作,时刻具备慎独精神。
在护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我们除了精于业务也要学会懂法,懂法与我们开展的工作是相互关联的,只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项护理工作,我们才能守法,只有懂法我们才能时刻督促自己遵守原则,正确严谨地做好每项工作。
总之,这次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诊疗规范,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三
9月23日,市爱卫办围绕“防害防病,健康你我”主题,在相王国际购物广场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副市长王莉莉出席。
据了解,9月23日至30日,是全省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在活动现场,各县区爱卫办、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镇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展示消杀“四害”药具等形式,向群众介绍爱国卫生方面的常识、科普消杀知识和防病知识,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观看咨询。
为助力“创卫”,活动当天还启动了“全市秋冬季统一灭鼠行动”。市爱卫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内部等区域的消杀活动和环境整治;县区爱卫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及小餐饮等重点区域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以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和健康意识。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四
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阅读。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更有利地指导教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五
向“最美公务员”学习感悟为学习宣传优秀公务员先进事迹,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价值取向,更好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法学习与感悟集合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
《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出国留学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通过学习,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
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
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初心如磐,以史为鉴。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迎着2021“牛年”的东风,“十四五”开局起步,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以全面从严治党擎起朗朗乾坤。
今天是正月初九,春节的年味和团圆的气氛还未完全消散,各行各业的人们已从阖家团圆的氛围中抽离出来,展开新一年的新旅程。
“党史学习教育”已“蓄势待发”,以史为鉴,重温史诗,红色教育“生根发芽”。
追溯历史,倾听回响。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高度关注党史学习教育,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学深,把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汲取宝贵经验助力新时代新发展,并在多次考察谈话和重大会议上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学党史、中国史,自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常学常新,不断感悟,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把中国革命历史作为最好的营养剂,修好党史教育这门必修课,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增添正能量,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党史学习教育”承“华诞献礼”,以学为基,传承经典,初心使命“落地开花”。
行程万里,初心如一。2021年,站在诸多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起步与党的“百年华诞”交相辉映,更凸显历史感和责任感。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多形式、全渠道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学习教育和活动编排,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进一步优化干部任选用机制,突出抓好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切实抓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胆识人用人,充分发挥好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机制,锤炼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呈“主题常态”,向史而新,谱写华章,播种星火“进千万家”。
鉴往知来,百炼成钢。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从“春天的故事”到“新时代华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拓前进,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条人间正道。作为党员干部新时代必修课,“党史学习教育”是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的有力抓手,是以史为鉴催生政治智慧的有效路径,是各领域党组织开展落实工作的根本遵循。各领域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上下细、下足功夫,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带领大家接受一次思想政治洗礼,让“党史”进万家,让“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生活化。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全面实施石屏县“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牛街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肩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牛街镇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带动全镇人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平安牛街法治牛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任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党的十八大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牛街镇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普法教育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突出学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健全制度。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牛街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二是健全领导干部用法制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方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牛街镇积极拓宽学法渠道,在坚持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主动与其他乡镇及县属部门交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六
嘉宾简介:张希贤,河北承德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环球智库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我国研究党建理论的资深学者、博士、知名党建专家,他著述和发表的许多论文著作,丰富了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即将在全党全国迅速展开。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博士生导师张希贤教授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应注意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八个要点。
“科学发展观”定“指导”
这里的一“观”定指导,指的是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党的新时期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报告指出:过去的十年,我们的党和人民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基础上,“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学习军事法学的心得体会及感悟(通用17篇)篇十七
根据区爱卫会统一部署,金安区水利局结合实际,紧扣"除害防病,健康你我"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一是大力培养环卫意识。针对水利局下属单位多、职工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水利局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水利局还组织志愿者对单位附近所有住户采取一一上门形式发放宣传单页,大力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营造关心重视爱国卫生运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