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合作、和谐相处的一种社会现象,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关注民族团结。如何实现民族团结是我们当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关于民族团结的经典文献,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一
民族团结是国家的一种和谐,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社区领导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联系的结对认亲亲戚,辖区企事业、单位、商户职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制定2018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党建服务站制定出民族团结一家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目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平时升国旗、入户走访、结对认亲、互学语言、增强大家对十九大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统筹用好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五级体系微信群、qq群等发送党的十九大的学习内容。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开展新颖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十九大内容真正融入、贯穿进辖区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和生活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在辖区营造人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一)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社区工作人每人结对认亲1人,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二)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三)互学语言。鼓励社区各族工作人员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工作人员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四)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五)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中心对照目标任务,结合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稳妥有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根据蕲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求,我中心全面总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放管服”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传达落实改革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黄冈市2019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黄放管服组〔20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改革精神,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贯彻落实市、县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领域放管服改革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有效的举措,从促进检验检测出发,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检验检测系统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配合做好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继续清理规范审批检验检测服务事项,指导和督促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和检验检测标准等,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配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力推行网上在线办事。加快建设集网上办事、实时查询、咨询投诉、阳光政务、电子监察等多位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及后台信息管理系统,尽可能实现审批事项和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事项等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在线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营造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要求优化检验检测服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工作中落实。在办事大厅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解决办事群众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的问题,并在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问题。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使检验检测办事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一)简政放权改革统筹性不够强。上级部门下放权限时,相关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工作衔接不畅。
(二)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单位涉及的检验检测专业性强,人员少,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跟不上。
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检验检测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通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把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向深入,促进我县检验检测行业的全面繁荣。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三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五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至9月)
2017年3月1日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六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新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国的团结统一和繁荣富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等,都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抓好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培养各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各族学生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增强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和规定,为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课程性质和基本原则
1.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育人为本,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2.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3.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要立足引导,重在教育。遵循各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坚持专项教育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过程、方法与目标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地区的特点相结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巩固,注重实效。
二、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社会交往中,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5.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重视中华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加深师生对民族团结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加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教育;了解和把握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事件中坚持“两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原则;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内容
6.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正确认识中华和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知道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的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联系实际进行思考、探讨,在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7.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必须贯彻育人为本的原则,必须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和各族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学段的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
我校结合初中阶段学生的年龄特点重点进行民族政策常识教育:内容标准
《锦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七
***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宣讲活动方案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宣讲活动,对推动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发展,打牢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增强发展信心具有重大意义。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央塔克协海尔乡铁热克博斯坦村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宣讲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坚持到人管用有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这条主线,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奠定共同推进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落实《央塔克协海尔乡关于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委和的决策部署上来,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广大群众的血脉,成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为实现我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宣讲内容
(一)深入宣讲。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特别是深刻理解在“12.19”中共中央政治局会会议上关于“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
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重要论述,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一个道理: “动乱遭殃,稳定安康”;树立一个观念: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就越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教育。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力量、伟大实践的力量,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抓好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把中国梦在国家、民族、个人三个层面的深刻内涵讲清楚,把伟大梦想的实现路径讲明白,引导人们更加坚定,自觉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不懈追求,谱写好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变”的观念成为时代强音。要加强道德教育实践,切实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深入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教育。要大力倡导尊重 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 代制度,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 化。要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制精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宗教的正面吸引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五)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 要广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活动。讲清党的民族宗教理论的科学内涵、讲清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讲清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保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宗教理论的基本观点,了解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民族团结宣讲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八
我校将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及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新疆改革开放光辉成就及教育上发生的重大变化,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广大师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稳定大好局面。现将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 “十个一”活动计划如下:
一、 学唱一首红歌,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
二、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
三、举办一次主题班会,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四、进行一次板报比赛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做一件关于民族团结好事,加强民族团结意识。
六、读一篇民族团结好书。
七、开一次关于民族团结的家长会。
八、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
九、写一篇民族团结的.作文。
十、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大团结。
乌宗布拉克小学 2017年4月
为使今年5月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干部大会和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着力在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奠定共同推进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活动内容
按照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要求,我校的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要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运动等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及进一步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
1、召开动员大会:
定于5月8日,召开我校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对广泛深入地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2、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十个一”活动。
一是利用每周二政治学习时间、课间操广播时间,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开展以“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新疆”为主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三个不忘”、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组织师生观看反映新疆发展的《天山大讲堂》电教片,并写一篇心得。
三是学习讨论反映新疆外出务工,为民族团结做出贡献的阿里木的感人事迹,增强我校党员干部群众间的团结友爱,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升华爱国情感。
四是认真组织广大师生聆听意识形态领域反邪教讲座,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五是进行一次对民族学生的家访活动。
六是办一期民族团结的黑板报。
七是办一期民族团结手抄报。
八是上一节民族团结教育课。
九是开一节民族团结的主题班会
十是开展民族团结的征文比赛
3、组织开展好文体活动,弘扬“五一”“五四”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利用校团委活动组织全校教师开展庆“五一”“五四”系列文体活动,开展师生书法工艺作品展。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敢于面对困难、干预迎接挑战、传承“五一”、“五四”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变挑战为机遇的信心和勇气,增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意志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上来,把教育成果和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推进改革发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上来。
4、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结合我校开展的“热爱伟大中国、建设美好家园”中为解民忧活动,做到包年级、包班级、包学生,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同时,要在活动中贯穿思想教育,通过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引导各党员干部群众提高思想认识,达到凝聚人心、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积极组织,周密安排,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突出思想内涵,营造舆-论氛围。
要做深、做实“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新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教育活动与改革开放32年辉煌成就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结合起来,巩固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打牢干部群众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营造民族团结教育良好舆-论氛围。
福海县职业高中
2017年5月8日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九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2017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十一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新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_〕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_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_,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持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和快速发展,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创造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活动在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机构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者建设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人经营者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具体制作标准见附件)。
三审查检查和报酬。
3年内,对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的确定,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查推荐,省民宗委审查检查方法进行。迄今为止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审查检查。
评价检查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员会(局)将推荐名单提交省民宗委员会,11月份省民宗委员会按民族团结进步标准向各地推荐的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者进行评价检查,通过检查的,省民宗委员会授予卡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构(社区村经营者)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以优先申报示范集团。同时,省民宗委以适当的方式表扬组织实施创建活动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
四个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和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建立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指挥,管理领导自己抓住,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住一级,层层抓住,层层抓住实行的创建活动机制。必须调动相关人员组成精致的工作专业班,派遣到工作单位的社区村和经营者,帮助指导工作的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根据《省20_-20_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目标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效。
(二)做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民族团结进步开展良好的公司社区村经营者定为创造点。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建立先进的典型,及时宣传推进。
(3)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各业的密切配合和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办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责团结合作的工作合作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庄,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大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现场,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必须将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分解和量化任务,执行到单位,执行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举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5)强调重点,重视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任务困难,责任重大,必须坚持不懈,不能有暂时的思想短期行为。重点实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_相结合,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支援工程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平安部门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相结合,与文明部门文明乡村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接近实际生活,促进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工作推进方案(通用12篇)篇十二
年10年27日虽然天气阴沉,但是在西湖镇中心学校的三楼会议室中家长和老师的结对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老师和家长的热情如夏天般炽热。
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及广大教师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党中央确定的总目标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西湖镇中心学校结合本校的特点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活动。
一、教师和家长朋友们结对、认亲为共同培养好孩子而一起努力。
德育主任刘艳老师代表学校和家长代表签订“互帮互助协议书”。
老师们和结对的家长朋友们签订“结对承诺书”。
二、教师和家长朋友们共学一支舞。在一首《欢乐的跳吧》歌曲中,家长和老师们快乐的跳起了民族舞蹈。老师和家长们都表示,在这次“认亲”后老师和家长朋友们要经常在一起进行联欢活动。
三、教师和家长朋友们共唱一首歌。二年级(2)班单海哲的家长单忠龙,还为大家演唱了《大中国》、《新疆亚克西》。受到了老师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在热烈而欢快的气氛中,老师和家长朋友都表示,我们一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我们要始终为维护好祖国的统一做出自己的贡献。
同升一面旗、同唱一首歌。
最后,家长朋友们一致要求,我们要在学校中和老师同学们一起升一次国旗,表达出家长朋友们对祖国的热爱。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