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个人成长和进步的一种自我检验和反思,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或许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和灵感。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一
中国古代50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法-轮-大-法的练法-轮-大-法。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二
自从读书以来,一直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器乐方面,对各种乐器的声音和演奏技巧都感到着迷。因此,当听说学校即将举办一场关于器乐的红色讲座时,我格外期待。讲座以“器乐红色”为主题,旨在向同学们介绍红色乐器及其背后的故事。在这场讲座中,我收获颇多,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红色乐器的魅力。
在讲座一开始,我便被红色乐器的魅力所吸引。演讲嘉宾用激情四溢的语言,介绍了红色这一音乐界的重要色彩。他说红色象征着热情、力量和革命,能够激发演奏者和观众的激情。在红色光线的映衬下,乐器的演奏者散发出强大的气场和个性。此刻,我开始幻想自己也能成为一个红色乐器演奏家,用音乐传递热情和力量。
第二段:红色乐器的历史渊源。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演讲嘉宾带我们一起探索红色乐器的历史渊源。红色作为中国革命的象征,在中国音乐界也有着重要的地位。他详细介绍了红色乐器诞生的背景和意义。据他所说,红色乐器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产生的,当时正值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红色乐器的设计灵感来自红军的军旗,旨在用音乐的形式来传递革命情感和意志。从这段历史中我看到了红色乐器背后深厚的意义和文化底蕴。
第三段:演奏红色乐器的技巧和要领。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我们终于迎来了最令人期待的环节,那就是关于演奏红色乐器的技巧和要领。在这部分中,演讲嘉宾用生动的示范和详细的解说,向我们展示了演奏红色乐器的基本姿势和技巧。他告诉我们,正确地握持乐器、灵活运用手指、掌握节奏感和力度控制是成功演奏红色乐器的关键。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技巧和要领的重要性,并下定决心加强自己的练习。
第四段:红色乐器传递的情感和意义。
在讲座的最后一部分,演讲嘉宾向我们展示了红色乐器真正的魅力。他用一首红色乐器的独奏作品,将激情和力量完美地传递给了观众。当他弹奏时,红色乐器的声音充满力量和温暖,仿佛在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通过这次演奏,我深刻感受到了音乐的魔力和红色乐器所蕴含的情感和意义。我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能够用音乐感染他人的红色乐器演奏家。
第五段:丰富的讲座收获和展望。
通过这场关于器乐红色讲座,我不仅对红色乐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音乐和演奏产生了更大的热情。这场讲座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情感的触动。在将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练习,提升自己的演奏技巧。我期待着未来能够参加更多关于器乐的讲座和演出,不断丰富自己的音乐知识和经验。
通过这次关于器乐红色讲座,我对红色乐器的魅力和价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深深感受到了红色乐器所蕴含的激情、力量和革命精神。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深耕器乐领域,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红色乐器演奏家,用音乐传递力量与感动。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三
今年是第4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日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公安部等中央六部、局、办的统一部署要求,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公安】严查七类交通违法。
各级公安部门针对超速、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文明办】文明交通我践行。
各级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同时,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
【教育行政】小手拉大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交通运输】安全行车我承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司法行政】交通法规我知晓。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监管】违规企业大曝光。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四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学校期间集中住宿的场所,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里安全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安全是公寓工作的第一要务,也是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冬季的来临,天干物燥,是易发生火灾的季节。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校学生会公寓自律委员会从公寓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响应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清剿火患”和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维稳办函【20xx】8号)文件精神,同时也是公寓安全稳定的传统社区活动,特决定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十届安全活动月”活动。
二、活动目的。
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相关方面,通过系列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排查公寓安全隐患,共建平安家园。
三、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从我做起,共建平安家园。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启动宣传(制作条幅、海报悬贴在宿舍、食堂)。
时间:20xx.11.6。
地点:各个餐厅门口。
执行部门:校自律会宣传部。
宣传方式:标语、横幅、板报安全宣传。一周广播安全宣传。每天课外活动时间,通过学校“校园广播”节目,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
五、具体活动。
时间:20xx年11月9日(周三)晚上7:00。
地点:二号学生公寓四楼。
参赛方式:。
1、学院团体赛:各学院组成3人代表队参赛。
(1)比赛形式:代表队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答卷。
(2)试题内容:。
选择题(每题3分,共20题)。
题目内容涉及突发自然灾害,交通安全,急救常识,寝室安全及火灾,财产安全,传染病预防等多方面,知识涵盖广。【安全教育知识讲座策划书】安全教育知识讲座策划书。考查同学们的安全知识全面性。
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题)。
同学通过对一些安全知识进行判断,从中了解同学对安全问题看法的正误。
问答题(每题10分,共2题)。
根据题目,同学进行简述,其中关系到消防的一道题,关系到防盗的一道题。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
(4)报名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直接报于校自律委秘书处。
(5)报名时间:11月6号前。
2、个人参赛:。
1、具体见安全活动月期间的《家园》报纸,从报纸相关版面剪下试卷,在规定时间内交西校区一号学生公寓235房间自律会办公室。
2、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二)消防演习技能比武。
1、时间:20xx年11月10号(周四)下午3:30。
2、地点:第一体育场东南角(模拟法庭后)。
3、参加人员:公寓职工、自律会成员、各个学院4人代表队、楼管会成员。
4、活动流程:。
(三)安全问卷调查。
1、时间:十一月十三号。
2、地点:选12个楼(每区3个),每个楼调查10个宿舍。
3、执行部门:宣传部。
(四)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
1、时间:11月14号--11月20号。
2、地点:各公寓楼、各个宿舍。
3、执行部门:各学院自律会/部、各楼管会。
4、活动形式:各学院、各楼管会在各楼管员的指导下在规定的一周内按要求进行排查,进行排查安全隐患记录台账,能整改的自行整改,客观上限制不能整改的汇总到公寓中心,最后协调整改。
5、检查内容:公寓内公共设施安全检查,消防通道检查,宿舍危险化学物品、管制刀具、违章电器(酒精炉、电夹板、电吹风,电水壶等大功率电热器),宿舍楼前后自行车摆放,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然后校自律会对各学院、各楼进行评比,评出大检查优秀公寓。
1、时间:11月19号。
2、地点:2号公寓楼四楼会议室。
3、人员邀请:请校医院医生来讲解安全健康知识。
4、各学院代表2名,自律会、楼管会成员。
5、执行部门:校自律会宣传部。
讲堂内容:主要介绍一些同学们的不安全行为,无论是在宿舍还是出行,总是存在一些不安全或是不健康的行为,那么怎么避免这些平时就存在的安全隐患呢,通过老师的讲解,让我们对安全健康有更深刻地认识。
(六)学生科学健身锻炼方法讲座。
1、时间:11月20号(下午)。
2、地点:第二体育场。
3、执行部门:校自律会文体部。
4、各学院代表2名,自律会、楼管会成员。
5、体育活动内容:有体育老师指导大家如何进行日常体育锻炼,及锻炼时的注意事项,如何形成正确、安全、健康、合理的体育锻炼。介绍几种适合大学生锻炼的项目。
(七)征文比赛。
1、征稿时间:11月15号至12月20号。
2、主题:安全伴我在校园。
3、执行部门:自律会宣传部、《家园》编辑部。
作品要求:本次征文比赛着重体现安全意识,体现和谐公寓建设意识,体现校园安全、校园健康。以“安全办我在校园”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1000的文章(诗歌除外)。积极向上,诗歌除外。
4、评比:本次活动会请部分老师和专业学生组成评委小组,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注:所有获奖选手发放校级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收藏,并悬挂于学生公寓)。
5、交稿地点:一号公寓楼二楼校自律会办公室235室(参赛作品要著名参赛者的姓名,学院,班级及联系方式),也可以交与楼层长,由楼层长交与办公室,同时电子稿件发至zilvhui@。
(八)公寓宿舍内室内禁烟活动。
1、时间:11月14号--11月20号。
2、活动形式:各学院自律会或相关学生会部门牵头,充分发挥楼管会作用,对学院全体宿舍进行室内禁烟的宣传和督察。宣传上充分利用公寓黑板报、楼厅宣传栏等公寓宣传阵地,进行有效形式的宣传,有条件的可设计室内禁烟的卡通宣传精美标志粘贴在男生宿舍卫生间(无卫生间的贴宿舍门后)门上。自律会也要进行全校社区大氛围的宣传和督察,并通过楼管员检查记录和自律会督察记录等形式,对学院室内禁烟活动进行评比。校自律会抽查每区3个楼,主要针对宿舍楼内公共场所,进行评比。
1、时间:12月8号下午2:00。
2、地点: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市场。
3、主讲人:学区派出所副所长刘冲。
4、参加人:公寓职工、自律会副部以上干部、各学院自律委或相关部长,各楼长。
5、执行部门:秘书处。
6、活动流程:。
(2)消防知识影像观摩(3:30--5:00)。
六、活动要求。
1、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力求活动实效。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月活动,共同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2、对各学院进行综合评比,评出安全活动月优秀组织奖6个。
3、做好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由督察部对“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五
听了xx老师的《生命第一》——员工安全意识知识讲座,自己觉得受益颇多。使我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平时所认为的“大不了,差不多”的事情,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工作中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树立“生命第一”的安全意识,努力学习安全技能,从小事做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才是第一”。这次学习后我对安全工作有了新认识。要保证安全生产,就要不断的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没有安全知识,工作中就会稀里糊涂受伤害;没有安全知识,事故就会不请自来。安全知识重要,安全意识更重要,有了安全意识,人们就会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安全就会有保障。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警钟长鸣,紧绷安全弦;知道“安全为了谁”,才能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明白“安全为了谁”,才能找到安全意识之母、安全工作之魂。
祁老师通过现场互动的方式讲解使我们明白安全工作本质和重要性。人只有安全意识才能保证安全,有了安全意识还必须要遵章守纪、按章作业,也只有深度的理解了它,员工才能从“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才能在生产过程中警钟长鸣、紧绷安全弦;才能在实际的操作行为中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自觉的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各项规程的要求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祁老师举了一个“理发师刮瓜”的案例,使我们明白事故的根源在于员工的安全动作不够规范,启示我们要结合日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三违”以及工伤事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形成自我保护观念;把“预防为主”的意识落实工作中。
“一人把关一人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仅是企业的事,它是大家的事,是社会的事。因而安全要靠大家联手,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保护,这样我们的安全工作才可能有进步。学习活动,学之真,意之切,时时处处的激发员工去想这个问题,比机械灌输效果要好的多,相信通过这次学习,大红山铜矿的安全工作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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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六
作为一名音乐爱好者,我有幸参加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器乐红色讲座。在这场讲座中,知名音乐家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器乐的发展历程、音乐风格的演变以及红色艺术对器乐的深远影响。通过这场讲座,我对器乐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感受到了红色给予音乐艺术的庄严和崇高感,深感音乐与社会的紧密联系。
首先,讲座从天籁之音——琴的起源说起。一位音乐家用铿锵有力的音符演奏了一首古琴曲目,乐声如泉水奔涌般从琴弦里流淌出来,使得全场沉浸在了美妙的音乐世界里。通过介绍古琴的历史渊源和演奏技巧,我了解到器乐的悠久历史和博大精深的内涵。同时,讲座还介绍了各种器乐的演奏技巧,让我领略到了不同乐器独特的魅力。无论是古琴的悠扬,还是小提琴的婉转,都让我陶醉其中,仿佛听到了每一种乐器传递给人们的情感和感触。
其次,通过讲座,我收获了对红色艺术对器乐的深远影响的启发。红色艺术以其崇高的情感和激昂的力量,对器乐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影响。讲座中,音乐家们逐渐向我们展示了从古典音乐到现代音乐的转变过程,每一次转变都离不开红色艺术的倾注。特别是在红色革命胜利后,音乐创作更加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倾注着对中国共产党的赞美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热爱。在听到一首旋律优美的红色音乐作品时,我仿佛看到了革命先烈们的英勇形象,感受到了红色音乐所传递出的信仰和力量。
第三,讲座还介绍了不同音乐风格的特点和演奏技巧,让我对音乐的多样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古典音乐到爵士乐,从摇滚乐到流行乐,通过讲座我看到了音乐在不同时期和地域的不同表现形式。每种音乐风格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魅力,通过不同的乐器和演奏方式,音乐家们诉说着不同的故事。这让我思考到音乐的无限可能性,也激发了我对音乐创作的兴趣和探索欲望。不同的音乐风格反映了不同的时代精神和文化传承,而它们又通过器乐的形式传递给我们,成为了我们对社会的记录与思考。
最后,讲座也谈到了器乐的传承与创新。虽然器乐的历史渊源悠久,但现代器乐在创作和演奏过程中仍然融入了许多新元素。通过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交流,让器乐的发展永不停息。讲座中,一位年轻的器乐演奏家展示了他在传统器乐基础上的改编与创新,将古典乐曲和现代元素相结合,演奏出了新鲜独特的音乐。这一次的表演激励着我,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断地创新和探索,音乐才能与时俱进,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通过这场器乐红色讲座,我对器乐产生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向往。无论是古典音乐的庄严与婉约,还是现代音乐的活力与创新,都让我感到音乐的魅力和魔力。音乐与社会、时代紧密相连,是人类情感和思想的表达方式,通过音乐我们能够看到一个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努力学习器乐,用音乐演奏出我对社会的思考和情感表达,成为一个真正的音乐家。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七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从法律角度,认识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
1、事实婚姻(合法有效,但认定标准严格)——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a、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b、双方自愿结婚;c、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区分意义:配偶一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继承?扶助关系?)。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与重婚的区别在于,未办理婚姻登记、不以夫妻名义生活。
区分意义: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重婚具体形式为: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4、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注: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二、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判断。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与一般同居、通奸不忠行为的区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另规定了下述情形(但部分已不适用):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夫妻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部分废止)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如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
除上述情形外,由于感情破裂问题主观因素过强,难以判断,实践中法院操作办法为“二次诉讼”标准。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八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器乐演奏的讲座,讲座的内容丰富多样,让我对器乐演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这次讲座,我掌握了许多技巧和知识,对音乐的理解也更加深刻。以下是我对这场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座中提到的态度和技巧让我印象深刻。演奏器乐不仅仅是靠技术上的熟练运用,更要有正确的态度和良好的心态。讲座中演奏家强调了练习的重要性,他告诉我们:“弹奏一曲,要花上十倍甚至百倍的时间去练习。”这让我意识到在器乐演奏中,没有取巧的捷径。另外,讲座还介绍了一些具体的演奏技巧,如手指的力度控制、呼吸的配合以及音色的表现等等。这些技巧,无论对于初学者还是有一定基础的演奏者,都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才能提升自己的演奏水平。
其次,讲座中的多种演奏风格给我很大的启发。讲座中演奏家通过展示了不同风格的演奏,给我展现了器乐的多样性。比如,他通过演奏不同曲目,如古典乐、爵士乐、民乐等,展示了不同风格的演奏特点。这让我明白了器乐演奏并不是墨守成规的,而是要根据不同曲目和风格来选择合适的演奏方式。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启示,以后在演奏时我会更加灵活运用不同的演奏技巧和风格,使演奏更加有特色和个性。
然后,讲座中提到的团队合作对我也有很大的触动。在器乐演奏中,尤其是在大型演出或乐团演奏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且不可忽视的。讲座中演奏家强调了团队的默契与配合,他说:“音乐不仅仅是个人表达,更是团队协作的结果。”这让我明白了在团队演奏中,除了自身的技术水平要过硬,还要与其他团员建立和谐的关系,互相支持和配合。同时,为了更好地与其他乐器相互配搭,我也会更加在意音乐的结构和整体感受,使自己的演奏更加协调一致。
最后,讲座中提到的音乐的表达和情感传递对我影响最深。讲座中演奏家用一个精彩的演奏示范,让我们听到了音乐不同层次上的情感表达。他说:“音乐是个人情感的准确表达,不同的乐器可以用于表达不同的情感。”这让我对音乐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意识到不单单是技术上的演奏,更要能够用自己的情感去感染和触动听众的内心。以后,在演奏时,我会更加注重音乐的表达和情感的传递,使音乐更具有感染力和表现力。
通过这次器乐讲座,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器乐演奏的技巧和知识,对音乐的理解也更加深入。讲座中提到的态度和技巧、多种演奏风格、团队合作和音乐表达的重要性,都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鼓舞。我相信这次讲座对我今后的学习和演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会将这些所学融会贯通,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演奏水平,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情感,给更多人带来美好和感动。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九
在我国深厚的音乐文化中,民族器乐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这个背景下,我参加了一次民族器乐讲座,并深深感受到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知识与文化内涵。在此,我谨以此文述评我在讲座中的所闻所感,总结一下我学习经历的体会。
讲座一开始就为我们概述了民族器乐的一些概念,同时也提到了在四大民族乐器中,古琴、古筝、琵琶、二胡等几种最为普及和常见的乐器。这些器乐,是我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从讲师那里了解到,民族器乐的演奏一般是基于旋律演奏和即兴创作两种方式,不同的演奏方式也让不同的乐器有了其个性化的表达方式。总之,民族器乐独具魅力,深深吸引了我对它的兴趣。
在讲座的中段,讲师向我们介绍和解释了民族器乐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流程,从唐宋时期的乐府之声,到民族乐器演奏的新发展和改进,历时千年的中华文化在民族器乐中显得尤为亲密而深刻。我了解到,我国的音乐文化中是包含许多种流派和独特的文化值的,而民族器乐的起源就紧密关联于这种文化里的内涵。这些历史渊源不仅使我感到自豪,更为我日后的演奏插了更深层次的灵感源头。
在讲座的后半段,我们开始学习关于如何演奏民族器乐的知识。必须要掌握的技术包括乐理基础、指法技巧和乐曲表演技法。这些技巧的学习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只有不断重复练习和巩固学过的知识,才能够获得自己想要的演奏效果。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节奏的掌控、音色的调整、速度和情感的处理等等。此时,再回过头来看,民族器乐所蕴含的意境和情感框架在其中显得更为重要,这是一些技巧学习中的难点和重难点。
和西方音乐不同,我国的民族器乐有着独特的含义和文化丰富性,具有非常强的艺术魅力。这个时候,我深深感受到了民族器乐的艺术内涵和魅力之所在。不只是指它以特殊的手法和技巧来弹奏乐曲,更在于其传达出的文化情致,表达出一种独特的内心情感。在人类音乐历程中,民族器乐早已成为了一种鲜明、独立和充满人间价值的艺术形式。民族器乐这一种文化艺术自身所具有纯美之美的韵味,也让我深深为之着迷。
五、我的感悟。
我参加民族器乐讲座,一方面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接触到了非常优秀和有才华的讲师,获得了诸多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在学习过程中,也加深了我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深刻认识到在民族器乐的演奏中,融入自己的情感和想法才是最关键的。如果能够在自己的演奏中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和情感,那么才能够让演奏的乐曲有更深远的意义和价值。这也向我证明,只要愿意用心体会,传统文化的魅力和现代形式间的结合,会开启一扇全新的视角与视野。
参加这次民族器乐讲座,是我艺术人生中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了解了民族器乐的历史、学习了关于演奏技巧的知识,以及领悟到了它的艺术魅力所在,这些经验对我的成长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我仍有很多不足和需要学习的地方,但在不断深入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我相信,我会变得更加卓越和高超的。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十
为了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系特邀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于_月_日晚7:00在_堂举办了“大学生与法”的法律知识讲座,这些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大学生权益受侵害案件、事件的特点和常见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对大学生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维权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帮助大学生区分合法与非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讲法律故事、法律讨论、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通过法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规范言行,杜绝犯罪,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联系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表现,比照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身边或者身上,早已演绎着并且每天还在演绎着许多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大学生守则》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和现象,有的甚至已经濒临违法犯罪的边缘。
凡此种种,无视于别人的人格,无视于社会的约束,无视于法律的存在,令人触目惊心。对于具有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同学,如果还不赶快悬崖勒马,改过自新,不久的将来,等待他的,将不是灿烂的前程和美好的人生,而是丧失自我、丧失自由的“高墙生活”和牢狱改造,甚至是宝贵的生命。
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振兴中华的主力军。我们应该从小学法,从小知法,从小守法,从小护法,积极做法律提倡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所不允许做的事情,把握好人生的起跑线。为此,我衷心地希望并告诫大家:
首先,要树立“知法重要,守法光荣”的思想,多学法律知识,早学法律知识,认真学法律知识,以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做法律知识的明白人。
其次,要明确“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句名言的意义,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从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校纪校规的守护者。
最后,要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不良因素的诱惑,积极维护并宣传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向家人宣传法律知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做遵纪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十一
在我国的5000多年历史中,民族器乐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日,我参加了一场民族器乐讲座,对于这个主题我有很多的思考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
第一段:前言。
讲座进行时,讲师们介绍了不同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器乐的概览,包括琵琶、二胡、古筝、笛子、锣鼓等。他们通过丰富的图片、视频展示和示范演奏让我们更好的了解这些器乐的来历、构成和表现形式。
第二段:琵琶、扬琴类器乐。
讲座引领着我们进入丰富多彩的琵琶家族,几何琵琶的音色丰富多彩,深受大众喜爱。扬琴传统的乐曲装修修饰和吉他撞击手法相似,乐曲旋律优美,深情抒发琴师的情感。
第三段:二胡、马头琴等器乐。
我认为,二胡是中华传统器乐中最吸引人的一种。我从讲座中感觉到它是一种弓弦乐器,音乐的变化和发展与人的生活密切关联。我们不仅了解了二胡的历史、演奏方法和技巧,也对图形符号的含义和演奏要求进行了深入讲解。
不仅如此,马头琴也是我国独具特色的民族乐器之一。马头琴不仅有音乐演奏、歌唱、舞蹈和达斡尔族民间艺术整体的特点,还是中国人和蒙古族群众喜爱和传承的乐器之一。
第四段:钢琴、笛子等西洋乐器部分。
与传统民族器乐相比,西洋乐器在历史和文化上缺乏传统民族乐器的深厚底蕴。然而,它们在技术上发达且简单易行,乐曲风格变化多样,例如钢琴、手风琴和笛子等常见的西洋乐器,具有独特的音乐韵味和演奏风格。
第五段:全文总结。
总体而言,民族器乐深深的震撼了我的灵魂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的琵琶、二胡、古筝、笛子、锣鼓等都让我更加热爱和钟爱传统民族音乐。精彩的讲座对我的音乐修养有着积极和深刻的提升和启迪,让我更加热爱音乐,感悟到音乐中所蕴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和美学理念。
器乐知识讲座心得(优秀12篇)篇十二
作为一位音乐爱好者,在我接受的音乐教育过程中,学习器乐一直是我最为感兴趣的一部分。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器乐讲座,此次讲座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音乐之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以及自己从中得到的启示。
第二段:学习和提高。
听到许多著名器乐大师的心得体会,他们不断地强调着“学习和提高”的重要性。他们并不是从天而降的艺术家,而是经过无数次的刻苦练习和反复琢磨后,才能成为如今的成就。他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自由地演奏着音乐,他们的音乐已经不仅仅是技巧的展示,而是把技巧不断地融入感性的表达中。因此,学习和提高是无法绕过的一个过程。
第三段:感性的表达。
很多人都会把器乐看作是一门需要严格训练才能掌握的技术活,但是,只要我们真正了解器乐,就会发现它有着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感性的表达。做一个好的器乐家不仅要有卓越的技巧,同时也需要有足够的情感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音乐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语言,我们需要通过所有可用的方式来表达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通过技巧的掌握来达到感性的表达。
第四段:音乐风格的多样性。
音乐风格的多样性是器乐的一个镜头,不仅仅是弦乐器、管乐器、打击乐器的演奏,还包括成套乐器演奏的交响乐或室内乐等。此外,音乐风格的多样性意味着不同的表演方式和音乐文化的碰撞,让我们学习不同文化的音乐,丰富和扩展自己的音乐知识和视野。不同的音乐风格也会让我们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产生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第五段:结语。
在参加这次器乐讲座的过程中,我的音乐素养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同时我的思维和视野也得到了拓展。器乐讲座让我明白,对器乐的热爱不仅是让我们享受音乐的过程,更是一种感性的表达和一个心灵的修养。通过参加学习器乐的讲座,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在今后的音乐学习中,我会保持热情和耐心,不断努力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