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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
甲方在___镇___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每平方米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____%.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____元,完成第二层付款____元,完成第三层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 北 米,南 米,西 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中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及《职工集资建房》《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等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集资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行署委托,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宅,乙方同意理解行署《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及《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自愿决定参加集资建房购房。
二、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根据《关于对...地区采取集资合作方式建设新区搬迁职工住房的答复函》的要求,即:“将集资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产权关系及上市交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选购的集资住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户型为 , 室 厅 卫。
四、乙方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职工90平方米以内,中级职称100平方米以内,副高职称115平方米以内,正高职称145平方米内按123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上浮面积(各级别最高可上浮45㎡)按145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住房交付使用前按照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际测量的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
五、根据建房工程进度乙方分三次缴款。20__年_月1_日前每户预交购房总房款的30%(即规定的级别面积控制标准__1230元平方米__30%+上浮面积__1450元平方米__30%),主体工程完工后交50%,住房交付使用前按实际测量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交付剩余款。
乙方未在约定时光内交款视为自动放下集资建房资格,由甲方收回乙方所选集资住房,退还乙方已交预付房款,不计利息。
六、工程竣工后,由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住房分配方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地委、行署研究认可后施行。
七、甲方在20__年1_月__日前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房屋的保修职责、期限、范围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能够经过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职责由乙方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集资建房有关政策处理。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单位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 北 米,南 米,西 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中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五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 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0%分红。
第二条:分红条件。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条: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10%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六
甲方(全称):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周小林
自家住宅
工程地点:郫县友爱镇子云村十五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制板安装;墙面及天棚抹灰;底层地面混凝土垫层、楼面找平;室内外墙地砖、卫生间墙地砖;雨篷、室外散水、台阶以及给水、排水、雨水管及强弱电安装;卫生间洁具、室外简易化粪池修建等工作的人工单包项目。各种施工机具、模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竣工日期:二0一三年五月四日
工程合同总工期暂定为60天。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正确,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抹灰工序,必须保证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符合要求,阴阳角方正。
5、墙地砖安装,粘贴牢固,灰浆饱满无空鼓、裂缝,表面平整。
6、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天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
五、合同价款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8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圆整)进行人工单包结算(含水电安装)。
六、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6.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及产品。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指定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协议工期完工。
7.5甲方有权对现场工程材料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必须注意地下管道及电缆等设施设备。如有遭损坏,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主体一层盖板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工程主体封顶,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工程施工至装饰阶段50%,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至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确认,结算本工程总款,并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七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
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由珠海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珠海“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珠海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珠海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四) 起草和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珠海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 自觉维护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六)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珠海“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
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珠海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珠海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珠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第四十九条、参与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方案。
第五十条、参与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自觉遵守本协议及其它已经签订的协议。
第五十二条、自觉遵守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五十三条、应依照约定按时、足额承担出资责任。否则,必须依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资金托管与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委托银行或者其他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合作建房的资金托管及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十五条、签订了本协议的参与人必须签订《资金委托监管协议书》。
第五十六条、由发起人团队、资金托管方以及合作建房顾问团队组成“合作建房资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七条、“合作建房资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合作建房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管理。
第十四章 清算
第五十八条、清算分发起清算、中止清算和项目清算。
第五十九条、发起清算指具体项目确定前的清算,或者经过一定时期的发起仍未成功实施任何一个项目,发起人一致决定放弃而进行的终结清算。
第六十一条、项目清算指具体的合作项目终结时所进行的清算。
第六十二、清算原则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十五章 其它
第六十三条、发起人团队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发起工作。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属“个人合伙”,参与人应承当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本协议对已经在本协议上签字的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由发起人与参与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协议的修改或者补充由发起人提出修改文本或者补充文本,经参与人签名后对签名的参与人有约束力。
第六十七条、珠海合作建房网是珠海个人合作建房信息发布、交流及通知、通告发布平台。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珠海合作建房网中的任何表述均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或者附件。
第六十八条、参与人必须签订《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资金托管协议书》。没有签订《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资金托管协议书》者,即使已经签订了本协议,本协议对其及发起人均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十九条、已经按照《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资金托管协议书》规定办理了资金存入证明、资金冻结证明并办理参与合作建房确认手续的参与人,在发起人确定了具体的合作建房项目之后,尚应签订《合作建房项目协议书》。
第七十条、每名参与人均持有一份协议书正本。本协议执行中如果出现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请珠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发起人:
(签字):
参与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八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开工期为x年xx月xx日,竣工期为x年xx月x日。本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面积约125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价格: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价为: 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砖、石灰、砂石、瓷砖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3、工程内容: 从基础以上开始,主体按图施工。包括:地板、墙体粉刷、贴瓷砖、水、电安装、化粪池;室内刮瓷、室内外石膏线条。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图纸要求施工,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的责任:
1、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2、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
四、付款方式:从正式施工开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费3000元,一层封顶后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五、施工电费由乙负责。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个人建房地基买卖协议书篇九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饲养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饲养场(原
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饲养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饲养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饲养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饲养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饲养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接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饲养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