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对自身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和改进自己。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写一份优秀的自查报告,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一
(一)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二)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三)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二
接到《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后,中心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对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自查。现将我中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11人,领导职数8职,其中,正处1职,副处1职,正科3职,副科3职。前,已配备正处1人,副处1人。206月经人事局备案,以确认方式提拔两名副科级干部,任职采用聘任方式。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抓责任。确定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紧迫感。三是抓导向。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重政绩,重“公论”,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四是抓标准。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重点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看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看干部是否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真正体现党的干部路线。
三、今后工作打算。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五好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三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06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06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四
论文摘要:文章从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着手,论述了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方面,提出了科学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机制,为企业选准人用好人起到了规范作用。
论文关键词: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
监督,《辞海》解释为监察、督促。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监督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延伸。当今,监督是指对不正之风进行斗争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已成为民主或民主政治的重要范畴。如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就是个人或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和制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程序贯彻了原则,体现了标准,是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把人选准用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民主监督落实到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程序中。
1.坚持“群众公认”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要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以群众公认来评价人的优劣和功过是非。一是要多倾听民声。要努力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和条件让群众参与,确保群众畅所欲言,行使民主权利。一个忠诚实践“三个代表”,有较强工作能力,为民办实事的人,自然会受到群众的好评。而一个没有工作责任心和能力水平一般的人,决不会被群众所信任。二是充分尊重民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要按标准认真审查推荐人选,达不到规定资格、条件和得票较少的不准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不在前列,又无充足理由的,未经集体研究的,均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不上会;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不作决定;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不能通过;没有经过依法任免的要责成其改正,杜绝临时动议。三是不准变通程序。要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把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作为考察对象的必备环节;把推荐结果作为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严格履行程序,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上一道程序没完成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即坚持程序一步不缺;严守程序一步不错;操作程序一步不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使《干部任用条例》程序真正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
2.严格“民主推荐”
《干部任用条例》对选人用人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民主推荐。一是赋予群众“四个权力”。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际上是对选准人用好人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人的德才素质如何,关键是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凡是未经群众推荐的人坚决不用;凡是大多数群众拥护的,要大胆提拔;凡是大多数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对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才能有效避免“少数人选人”的现象,腐败现象就能得到更有效的抑制。二是要强化监督的职能。要严明考察纪律,强化监督的职能,做到准确规范。在提交党委讨论前,要征求监察部门的意见,监察部门依据考察办法对考察程序,建议拟任人选的情况等予以审核,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在行使监督的过程中,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做到有错必纠,有漏必查,执纪必严。三是不准随意指名推荐人选。企业领导个人推荐人选,必须署名书面推荐材料,客观公正介绍被推荐人的情况;不准指名确定考察对象;不准推荐本人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私自设置附加条件,个人引导推荐和随意缩小或改变推荐范围。考察对象必须在推荐票较多的人选中产生。
3.畅通“民主渠道”
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开辟和顺通群众监督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发挥监督的作用。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一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为标准。把选人用人与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统一起来,对任免事项分歧较大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还未调查清楚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群众才会知无不言,才能去伪存真,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二是要规范决策程序。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用《干部任用条例》来规范具体操作程序,掌握选准人用好人的方法,强化对用人决策的监督,既要防止不按程序办事,使制度形同虚设;又要防止“认认真真走过场”,置程序于不顾。三是要加大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要把人选准用好,就必须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广泛吸取群众意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把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向群众公开,把拟任人选的情况介绍给群众,使群众心中有数,让群众有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调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对推荐人选的德才和政绩作出正确的判断。
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杜绝选拔任用干部中的腐败现象,必须克服重提拔、轻监督和无管理的倾向,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权责明晰、简便管用、惩诫有力、协调统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的制度规范体系。
1.健全科学的考察监督机制。
在选人用人的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程序不健全或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再好的监督机制,都由人来执行。一是不断完善考察方法。要探索有效考察方法和途径,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调查核实、考核面谈等方法,延伸拓展考察拟任人选范围和内容。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既能听其言,又能察其行,还能知其德;通过个别谈话等方法,能使职工畅所欲言,说出对拟任人选的真实看法。二是重视平时考察积累。选人用人并非一定要在任前进行集中民主测评和考察,突击考察人为因素较多,反而不能全面真实评价一个人。要避免任前集中考察种.种弊端,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材料、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结果、年终评比先进工作者的材料等汇总于组织部门,以求知其优劣长短,才能客观真实反映拟任人选的工作能力、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三是注重考察有否发展潜力。拟任人选被推荐为晋升者,则把平时考察材料与任前考察材料联系起来分析取舍,要坚持显绩和潜能相结合,考察拟任人选要看其已干出的实绩,更要看这些实绩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否有益,不仅要看他已显示出来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还要看理论储备、思想涵养等潜在因素,以当好“伯乐”选好“千里马”。
2.建立规范的绩效考评体系。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把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作为考评拟任人选素质的重要依据。一是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考评内容,以实绩为核心,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按(2∶2∶1∶4∶1)的权重赋分(总权数10)进行分解,采用量化指标,对照评价标准,对每一小项都赋以适当分数进行定量考核。对被考评拟任人选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效益和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综合效绩评价。二是用科学的评价手段。要吸收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及统计分析方法,将定量、定性的考核结果,通过定量和定性的对比分析,将所有被考评拟任人选的评价得分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大类,评价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成绩和不足。三是考评内容实行“评分制”。考评既看分数又不唯分数,一切用事实说话。避免评委在评分中只凭“印象”打分,影响评分的客观性;消除群众在评分中“随意”和“感情”打分,影响民意的真实性,才能有效防止“高分者未必高能,绩优者未必高能”的错位现象。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开公正没有“内定”,只有平等竞争;没有特殊例外,只有一视同仁;没有关系照顾,只有惟才是举。一是要公开公正。公开才能保证公正,公正才能平等竞争。它是选人用人中重要的民主取向、题中之义。要把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任前公示等方法步骤,该公开的都予以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以扩大拟任人选的透明度,让群众能更多地参与和监督。二是要竞争择优。要以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基础,以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手段,把公开、平等作为竞争和择优的必要条件;把民主推荐、任前公示作为公开、平等的重要形式,使之交互发挥作用,为广大“愿为者”、“能为者”和“有为者”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三是要保证公正。在考察拟任人选过程时间和内容的安排上,实行考察预告和公开考察制度。每一个环节都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开设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实,没有问题的,大胆使用;查有问题的,认真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群众,使公开选拔工作始终在健全的监督机制下运行。
考察准确,任用才能得当;考察失真,任用必然失误。为解决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问题,必须拓宽选人视野,实行标本兼治,减少用人失察,提高干部考察的真实性。
1.把握标准注重实绩。
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察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确保拟任人选在思想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等方面符合任职条件。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当今,要注重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同时,要注意发现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不事张扬的人。对那些不顾大局、不讲原则、吹捧逢迎、见风使舵、争名夺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跑官要官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要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二是准确评价实绩能力。实绩是拟任人选“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衡量拟任人选综合素质高低的尺度。求真务实就是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把工作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狠抓落实,务实求效。把能否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标准来检验拟任人选的思想素质和驾驭能力。三是分析实绩环境条件。要用辩证的观点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来评价拟任人选的实绩、能力和水平。既要看当前工作的成绩,又要看过去的基础;既要看办事能力,又要看创新和决策能力。注重实绩,分析与实绩相关的因素和条件,透过实绩表象,看实绩本质,更重要的是检验它实与不实,才能对拟任人选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公正的评定。
2.明确环节全程公开。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察程序,客观公正评价拟任人选的德才表现,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拟任人选的必经程序;把考察预告作为拟任人选的事前监督;把民意测评作为拟任人选的必要手段;把推荐结果作为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一是要加大公开选拔的力度。把选拔的标准交给职工,把任用的职位公布于众,实现考察工作的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选过程中做到“五公开”(公开职位、资格条件、报名人数、工作程序和选拔结果),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阶段的结果通过《长兴发电报》等媒体和0a发布公告,让群众监督。二是要优化全程监督的方法。在全程监督的方法上,既要继承传统又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核心作用,又要注重其他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既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监督,又要抓好选人用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网络,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职机构监督,既有组织部门监督,又有群众举报监督,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置于法纪的有效监督之下。三是要对考察材料负责。坚持在考察拟任人选过程中,本着对企业负责和对本人负责的原则,对考察结论要有事实根据,考察后要公开考察结果。通过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加以修正和完善,使考察材料更能准确反映出拟任人选的真实面貌,才能真正掌握了拟任人选的真实情况。
3.拓宽途径延伸考察。
一个人的生活圈、社交圈和状况,是反映拟任人选的思想境界高低的标尺。人前人后两个样,不能用;上班下班都称好,才够格,要做好“八小时以外”的延伸考察。一是要拓宽考察途径。要听取拟任人选的领导和同事的意见,还要广泛听取职工反映的情况;不仅要考察其工作圈的情况,还要考察其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考察其自身表现情况,还要考察其家属(子女)的表现情况。二是要考察其生活圈。如今,社会的价值取向和人们的道德观念都趋向多元化,面对物欲横流的生活之潮和纷繁复杂的市侩之风,很多人往往把持不住自己。应着眼于五看:看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家庭关系是否和睦,经济状况是否正常,邻里关系是否融洽,业余爱好是否健康。三是要考察其社交圈。要注重深入了解知情人,它是全面了解拟任人选的一个重要渠道。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很难想象一门心思搞歪门邪道的人,能会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应着眼于三看:看其交友择友中表现出的社会观念,看其社交活动中表现出的社会责任,看其社交活动中表现出的社会公德。
监督要综合运用党内、法规、群众、舆论等监督,在选人用人等各个程序上,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层层责任制。
1.构建权责相宜的目标责任制。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主体包括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党员、干部和群众。一是明确各自的职责。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查处;干部监督部门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信息进行交流和沟通;企业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向上级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和申诉。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通过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体目标责任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途径和操作实现具体化、规范化,使监督主体内部既有明确、科学的职能分工,又有密切、和谐的合作,把不同层次、不同职能的监督主体整合为协调运转的有机系统。三是加强试用期的监督。加强对干部试用期间表现情况的监督,建立组织部门与试用期干部所在部门共同监督管理,制订试用期干部的工作责任制,明确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责任。公开选拔的年轻干部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称职的,履行聘任手续;不称职的,仍然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
2.建立考察失责的追究制度。
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失真失实等问题,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用人失察进行责任追究。一是对考察人员素质有要求。对考察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考察不细致,发现拟任人选有严重问题却隐瞒真相没有如实汇报;在考察中不广泛听取意见,只找个别人谈话,进行暗示、庇护、诱导,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利用考察之机为家属、亲友谋取照顾等价交换,以及泄露考察情况,影响企业领导班子团结等错误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责任追究是追究用人失察、防范失真失实的重要措施,就是要从源头上堵住用人失察失误。要制定责任追究有关制度,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决定等环节中的责任主体、内容和认定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本着“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理。三要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督体系,做到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职工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要落实监督责任,做到事前防范,预先设防。各级党委要对决定任免负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干部任用条例》程序和考察情况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查处负责。
3.加强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
提高监督者的整体素质是提高监督水平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需要,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一是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能,作风优良”的要求,自觉接受党委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监督,改进工作、纠正问题,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二是建立资格审查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的资格条件、工作职责,对达不到条件的不得担任纪检监察干部;对不适应做纪检监察干部的要及时调整。要把好“入口关”,录用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三是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纪检监察的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对查实的用人违规和失责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改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条件,充分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地位和待遇,从根本上截断办案受到利益驱动的根源。加快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设备现代化,大力改善交通、通讯等方面的条件,提升遵规执纪的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人、不选什么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是一种导向;选人用人的全程监督,是对选准人、用好人的一种保证;科学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是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需要,为企业选准人用好人起到了规范作用。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五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xx]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20xx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六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无中层正职干部及破格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评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措施。为充实评审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中心打破常规,选拔一些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企业人员任命为中层正、副级职务,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地充实了评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优秀企业人员为中层副级职务。
(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中心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七
20__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xx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xx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xx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xx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xx办事处认真对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及时组织单位干部组织学习和宣传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十不准”的要求。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首先,办事处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其次,我办事处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办事处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三是办事处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对需要备案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条例》,办事处党委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干部考察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办事处、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九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我们认真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荐一名中层干部为局党组成员,推荐了两名副局级后备干部。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参加省、市档案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组织部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并派出两名干部到**局和石帆镇挂职锻炼,营造良好的学习锻炼氛围。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中层干部超职数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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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郑组通[20xx]26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用工作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局先后两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全体集中学习,局党组会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习有关内容。通过这次认真、深入的检查,我局党组及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问题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认真核实情况,进行民主推荐、严密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回避交流;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等。我们的体会,在干部选用上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就能有效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干部宏观管理情况。
在干部选用上,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干部,在自查工作中,无发现超职配备干部、擅自增设领导职位、低岗高配领导干部、应该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的干部任免而没有报告、备案等问题。
三、
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情况。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豫组通[20xx]1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我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有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工作举报电话,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实际效果。
四、今后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规定及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方面,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经验,力争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这次自查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市检查。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三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四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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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五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领导干部选拔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关于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对换届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地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自换届以来,我局共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严肃换届纪律等相关规定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局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等相关制度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等形式,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相关要求,使局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任各项政策。我局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让大家对干部选任工作了解、熟悉有关规定,加深理解,澄清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要求,将上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和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的学习。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7人,其中正县级领导1名,副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2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3名,符合人事编制和干部职数范围的相关要求。在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换届以来选拔任用的6名科级干部(科长3名,副科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都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现在: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六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郑组通[20xx]26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用工作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局先后两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全体集中学习,局党组会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习有关内容。通过这次认真、深入的检查,我局党组及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问题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认真核实情况,进行民主推荐、严密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回避交流;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等。我们的体会,在干部选用上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就能有效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干部宏观管理情况。
在干部选用上,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干部,在自查工作中,无发现超职配备干部、擅自增设领导职位、低岗高配领导干部、应该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的干部任免而没有报告、备案等问题。
三、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情况。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豫组通[20xx]1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我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有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工作举报电话,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实际效果。
四、今后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规定及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方面,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经验,力争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这次自查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市检查。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七
(2011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人员:
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予评议。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抓手,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结构、健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堪当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2010年,县委常委会分*批讨论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调整交流*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机构更名重新任职*人。选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中,女干部*人,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外干部*人。总的来看,我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结构有了新的改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近年来,县委对学习《条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学习《条例》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今年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常委班子带头学,业务部门重点学,一般干部普遍学。县党校每年都要把《条例》的内容作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必备教材。同时,县委中心组结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学习一同安排。此外,县委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的党建专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还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意识。
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在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严把“五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一是扩大民主,严把“推荐”关。县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上,去年我们继续完善了《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程序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年终实绩考核中,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经考察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在干部的提拔调整中,充分运用推荐结果,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搞临时推荐。近几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均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考察”关。在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实行考察预告,做到公开透明。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差额考察办法,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方方面面意见。二是注重公正考察。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三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三是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在干部讨论决定中扩大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主动防范,严把监督关。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加强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印发了《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任用条件及程序,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比如,我们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备案制度、拟任主要领导联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任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
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踏实工作、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行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备案、调阅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防止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地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部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性谈话;对年度考核获综合奖的科级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鼓舞激励式谈话,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保证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围绕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建立县委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一把手”交流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措施,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的监督。去年,我们对10名“一把手”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志们,2010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县委的正。
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建设任务,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是坚持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的结果,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结果,是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主动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县委在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部的调整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县委常委班子将继续总结和巩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正视存在的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规。继续开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常委会和各级领导班子遵守、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廉政准则》,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干部养成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的习惯。要充分用好各项调查测评结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风气正的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是县委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委常委班子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创造条件,给想干事的人机会,给能干事的人舞台,给干成事的人地位,营造人心思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八
**领导、同志们: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代表**党政班子将我**在201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克服重才轻德现象。所选拔干部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大局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中流砥柱作用。
二、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拔干部经过推荐、考察后,经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我校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制订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1年新选拔科级干部有****三人。**同志任职情况:
**,男,****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2011年2月到。
**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同志任职情况:
**,女,**年**月出生,大学毕业。2010年4月到**工作,身体健康。任职前为**。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今后,**将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学校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具备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2011年3月1日。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九
(2011年元月日)。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0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08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0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