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的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自我反馈和自我评价能力。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学习心得的范例,相信会给我们带来启发和帮助。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一
我校--年职业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所有项目的组班培训教学考试考核工作环节,并上报了所有各类培训项目专业班的全部资料。这里就本年度职业培训工作情况作一总结。
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年,我校承担了市人社局、农业局、市总工会、扶贫移民局各类培训任务,共举办--个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其中:春雨四期项目之精品农业种养殖技术培训--人,精品创业培训--人,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农业实用技术--人,创业培训--人,品牌项目--人,市总工会会员培训--人;阳光工程农业技术培训--人;扶贫培训(食用菌种植技术)--人。
培训专业或工种涉及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砌筑工、钢筋工、保育员、花椒、辣椒、蔬菜、葡萄等作物种植技术及生猪等畜禽养殖技术、创业培训、园艺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培训等十余个,实现95%的转移就业安置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加强领导,做好每个培训班的宣传动员、组班、培训等工作,确保理论教学、实际操作、后续跟踪服务等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理,确保培训在主管部门和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
(二)强化职培精细化管理,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实施项目管理。即该班一切培训有关工作,都由班主任完成。包括人员的组织,名册的收集,参培人员条件的审核,培训的实施方案、培训的课时计划、培训时间的初步安排、开班申请上报、参培学员学习、考试,过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培训学员的台账建立、培训资料的整理归类、培训补贴申报资料建档、典型学员资料收集、对培训学员的跟踪服务等,全部由班主任完成。我们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培训过程中求真务实,杜绝虚假,凡是要求学员签字的,一律由学员本人亲自签字认可,所有相关资料,一律尊重事实,做到培训资料真实可信可查。
(三)改进培训方法,注重培训实效。
1.大量宣传春雨过程培训工作的亮点,报道典型学员事迹。不仅在本校的网站上宣传,还要在更多更高层次的媒体上宣传报道我市的培训经验。
2.做好跟踪服务,加强后续指导。
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了解掌握培训后的生产情况,更好地为学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报告范文工作报告。特别是生产指导,上门服务,惠农政策等。
3.开拓培训业务,拓展培训渠道。
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发掘新的培训渠道,将培训转向一、二、三产业。加强同企业联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受益。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二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增加了“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在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做了修改。作为一名职业院校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养成和道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配合专业课老师的教学工作,营造良好学风,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三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了解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深刻理解强调第一要义是发展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同时我们也必须牢记,发展应该是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也是党的十七大强调的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持续的科学发展。
就我校十五年职业教育发展史,尤其是在近三年快速发展的特殊时期,提出“打造职业教育品脾”的战略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要打造职业教育的品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重中之重,我认为就课堂教学而言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学生管理:
在严格学生入口与出口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管理。从课堂出勤率、课堂听讲、完成作业等方面入手,严格与学生的德育考评相联系,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同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接轨,使理论教学为实践教学服务,采取理论教学阶段考核机制,对于理论不过关的学生不予参加实践学习,进而促进理论学习。围绕“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这一中心,开展“人文教育”,重点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贯穿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确定自我发展的方向,使学生一入校就有目标,并始终保持足够的信心,成为促使学生成长的内驱力。把教书和育人、成才与成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使毕业生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培养过硬的专业技能以外,还能做到人格健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教师管理:
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师资队伍是关键,学校应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教师业务学习,引入竞争机制。使教师的学历进修、业务学习与教师考评相结合,实行课程竞争上岗,加强教师的竞争意识。
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轮流把教师送到对口生产单位专业技能训练,要求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参加校内外生产实践,参与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并积极参与行业和社会的科技服务。力争改变以往的照本宣科,而是进行适用性、实践性的技能和知识的讲解。定期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到校讲座,更新理念,提高水平。持之以恒地开展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鼓励广大教师成为学生的“人格示范者、发展促进者、心理支持者”。
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是职业学校发展的突破口。学校的专业设置应始终紧跟市场需求与时俱进,采用诸如“定单式”、“校企联合”等多种培养方式,建立骨干专业结构体系,逐步实现专业与市场的“零距离”对接。针对不同专业课程,推行模块教学,学生在完成专业基础课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及就业形式进行选修,(如计算机专业)以拓宽职业适应面。学校逐步对实习基地进行调整与改造,按照企业实际状况设计和布置,实训期间模拟企业管理模式运作,使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的感受和经验。
总之,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统筹兼顾,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四
(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五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和立法支撑。高等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我们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时,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职业教育法》的立法保障,我们作为职业院校的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就有了底气和方向。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六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把职业教育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可度,充分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工匠精神,为新时代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新职业教育法也对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更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七
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作为一个职业教育教师,首先要读懂职业教育最高法,其次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职业教育法》中的条款,最后要探索职业教育新的发展方向。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八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月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新修订的《职教法》第三章二十七条后,针对本人培训工作深有感触,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民生问题,发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鼓励返乡创业就业培训,提高高素质、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2、加强校企精准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学生实习、就业的纽带。创新高质量的'合作模式,明确校企合作初心和使命,促使校企双方互通有无,精准对接校企双方需求;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专业对应工作岗位、岗位对应工作任务、任务对应职业能能力的路径,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三方共赢。
最后,我会以“守规矩、敢担当、要积极、抓具体“为工作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九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法站位高、定位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对职业教育的信心更加坚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转化为规范,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增加了一系列支持和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定,从法律层面肯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让我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有信心!
二是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感到高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学校学生在专业学习、实习实训、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孩子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将“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协调发展”,职业学校学生有了更多机会去提升自己的学历,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真正诠释了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理念,可以说新法为职业学校的孩子们打开了新的大门,提供了新的出路。
三是深刻认识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中华职教社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与义务,规定了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我们职教同仁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要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拓展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作为职业教育的老师,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不断学习,主动对接行业企业,深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能力、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规范,同时注意思政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让学生成为行业工匠。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一
20--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参加“职业健康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对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卫生和职业卫生的认识,为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如今,职业有害因素的范围逐年扩大,具有种类多、范围广、散发多的特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我国原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中,有10大类115种职业病,范围过于狭窄,高新技术和高科技生产带来的新的职业有害因素逐年增加。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是粉尘、化学毒物和一些物理因素(如噪声)。易发生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化学中毒、电磁辐射、职业性皮肤病、噪声性听力损失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
1、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如硅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和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苯等。)。
2、物理因素包括:高温、低温、高压、低压、异常风速、噪声、振动、可见光、射频辐射、紫外线、红外线等。
此外,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还有:不合理的工作组织和制度、不合理的作息制度;心理职业压力;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等等。因此,应采取以下相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工作环境监测措施、健康监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管理培训措施等。
职业病防治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预防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主要手段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康监测等。)和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定期监测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并定期对接触者进行体检,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危害,及早识别和诊断。
健康监测是指岗前检查、岗中检查和岗后检查。就业前的体检尤为重要。如果有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相对历史,就无法到相应岗位就业,可能导致职业病,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对企业造成负担。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作进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应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工人的正常健康况下工作,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
终上所诉,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放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就是为了做好现阶段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着重体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二
(二)。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国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三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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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四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五
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的相关内容,我对职业教育的目标、原则、机制和实施等方面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谈谈我对职业教育法的一些感悟。
首先,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标与任务。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为满足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促使劳动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如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教育机构要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职业教育既是满足个人发展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
其次,职业教育法强调了职业教育过程中的社会参与与协同机制。职业教育法规定,政府、社会组织、职业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各方都应该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事务,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主体,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这种协同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促进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也能够增强职业教育的实施效果。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认识到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再次,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进行严格的教学管理和评估,并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评估。这种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教育的实效。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认识到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需要重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只有确保教育质量,才能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
最后,职业教育法强调了职业教育的实施机制。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规划、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健全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这种实施机制的建立,能够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的作用,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认识到职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只有建立健全的机制,才能实现职业教育的有效实施。
总之,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认识到职业教育的目标、原则、机制和实施等方面,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相信,在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下,职业教育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中国梦和个人梦想做出更大的贡献。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六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作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七
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八
职业教育在培养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技术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障和规范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近日通过了《职业教育法》,该法对职业教育的目标、体制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将从五个不同角度出发,对《职业教育法》的心得和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职业教育法》在明确职业教育的定位上具有积极意义。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创新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一目标的明确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职业教育的规划和发展。同时,法律强调了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将职业教育与现代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其次,《职业教育法》在构建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包括全日制职业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为职业教育的分类和分层次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职业教育学校的审批、评估和监管制度,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构建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有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标准化水平,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对接。
第三,《职业教育法》在教学质量与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律规定了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教育质量保证机制,要求学校通过开展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方式,评估和监测教学质量。此外,法律还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评价等。通过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合格技术人才。
第四,《职业教育法》在职业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上具有积极意义。法律规定要发扬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培养学生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这对于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技术人才来说非常重要。通过引入工匠精神,可以激发学生对技术的热情和探索精神,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职业教育法》在维护职业教育权益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法律的规定,规范了职业教育学生的权益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学生享有与其他学生相同的权益,包括受到公平对待、受到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的保障等。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机制,有助于维护职业教育学生的合法权益。这将有助于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质量。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法》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果。同时,法律还强调了发扬工匠精神和维护职业教育学生权益的重要性,为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职业技术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相信在《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十九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二十
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报告厅召开。xxx参加会议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的职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者。学习了新的职业教育法,我深感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许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群默默奉献的后勤人。为了职业教育的明天,我们无怨无悔!奋力前行。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二十一
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颁布并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质特征就在于面向特定岗位、服务特定行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立足行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培养优质的专业,优质的学校,优质的职教毕业生,最终助力职业教育成为一种优质的类型教育。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二十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即将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把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新的要求、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和最近20多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的内涵,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动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为我国新阶段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了法治基础,不失为是一部能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活起来”的良法。为了落实新的职业教育法,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职业教育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参与职业教育法修订的'相关同志要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和学术会议等平台,撰写解读职业教育法精神的文章,抓住一切机会宣讲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主要精神。帮助社会大众和行业、企业等组织了解职业教育法内容,了解各自在职业教育法落实中的责任、角色。通过职业教育法的普法宣传,让职业教育法走入千家万户、千村万企。
第二,职业教育界要利用现有各种活动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要充分利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大赛等平台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法和职业教育发展成就宣传介绍活动,通过职业教育体验活动、创新大赛活动、主题推介活动、志愿帮扶活动等等,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认识、体验和参与职业教育,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要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制度措施,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中一些新的规定、新的举措和新的制度设计,填补规章制度的空白,使法律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比如,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教育费附加、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课程互通和学分互认、经费投入机制等,这些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措施应该抓紧研究制定。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专业23篇)篇二十三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更高的“培养目标”与务实的“评价标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的人以为读职高成不了大“才”——对这个“才”的'认识是肤浅的,低级的,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上职校的都是差生,调皮生。讲德,德不行;讲习惯,习惯不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都差,都不行。讲技术技能,技术技能不行。能学到啥技术啥技能?读了职校等于没读,都是混人长大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不!绝不是这样的。首次颁布的原《职业教育法》与时隔26年首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其实都强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添加了“高素质”这三个字就说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高了,评价标准也更高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技能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这个目标要求不能弱化,只能得到强化,要大力深化这个目标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职业学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掌握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等”这个评价标准,也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务必要严格执行这个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形象不能再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再被受到歧视,关键在就看这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目标要求能够达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与担当,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一定倍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