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是社会分工的体现,需要不同的人才和资源来共同协作。生产是指通过劳动和技术手段将原材料转化为有用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生产总结,首先要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控制目标。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基本了解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
九、各部门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各部门加强资金、财产、货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值班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十二、进入场区所有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夜间进入场区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对安全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1、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2、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3、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
4、抓基础从小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5、走进化工门,安全要带身。
6、镜子不擦试不明,事故不分析不清。
7、安全三个宝、上班莫忘了。
8、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9、十快九祸,劝君慢行。
10、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11、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12、常添灯草勤加油,常敲警钟勤堵漏。
1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
14、安全花开把春报,生产效益节节高。
15、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16、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17、抽一块砖头倒一堵墙,松一颗螺丝断一根梁。
18、安全是朵幸福花,合家浇灌美如画。
19、无事勤提防,遇事稳如山。
20、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自大意。
21、居安思危,警钟常鸣。
22、班前饮了酒,独木桥上走。
23、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24、筑起堤坝洪水挡,练就技能事故防。
25、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26、庄稼离不开阳光,安全少不了规章。
27、加强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
28、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29、设备巡检要细心,运行操作要认真。
30、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31、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32、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33、以人为本、关注安全。
34、自律互勉,群防共管。
35、管理基础打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
36、安全天天讲,生产有保障。
37、想要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38、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
39、检修作业要办票,人身设备都可靠。
40、为己为家为国、安全必须牢记。
41、质量是学校保证,安全是学员生命。
42、思想走了神,事故瞬间生。
43、思想松一松,事故攻一攻。
44、万千产品堆成山,一星火源毁于旦。
45、船到江心补漏迟,事故临头后悔晚。
46、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47、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48、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49、不懂莫逞能,事故不上门。
50、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51、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52、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53、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54、树名牌意识、创精品工程。
55、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56、骄傲源于浅薄,鲁莽出自无知。
57、安全靠规章,严守不能忘。
58、内强职工素质,外树交通形象。
59、绿叶底下防虫害,平静之中防隐患。
60、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61、杂草不除禾苗不壮,隐患不除效益难上。
62、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63、事故隐患不除尽,等于放虎归山林。
64、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
65、民以食为天,厂以安为先。
66、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67、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68、气泄于针孔,祸始于违章。
69、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70、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71、宁慢一分,不快一秒。
72、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73、教学再忙,安全不忘。
74、严格律己勿违章,平平安安喜洋洋。
75、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76、好钢靠锻打,安全要严抓。
7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78、灾害常生于疏忽,祸患多起于细末。
79、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80、加强质量管理、建设优质工程。
81、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
82、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83、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84、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85、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86、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87、工作需兢兢业业,安全要实实在在。
88、正确使用它、事故就少了。
89、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90、安全无价,事故无家。
91、记住山河不迷路,记住规章防事故。
92、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93、麻痹是最大的隐患,疏忽是最大的祸根。
94、安全是生命,质量要保证。
95、依法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96、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97、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98、一丝不苟,规范操作,是可靠的安全秘诀。
99、沾沾自喜事故来,时时警惕安全在。
100、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为了保证我厂正常生产,做到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履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
2、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采料场、重要岗位人员、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
4、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5、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6、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风衣、大衣、裙子、留长发和围围巾,装出窑、粉碎和制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
7、严禁上班时间会客,职工家属、子女和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露天页岩采场、重点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准带小孩到车间及作业场所玩耍。
8、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拆安装电器设备设施,电工、焊工必须按规定停电停机检修电器和机械设备,严禁违章作业。
10、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管好领用爆炸物品,爆破页岩时形成坡度,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索)做到安全作业。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严格安全奖惩规定,做到有章必循,确保施工安全。
认真执行十项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4、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5、安全教育制;6、交接班制;7、安全操作挂牌制;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0、安全生产奖惩制。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工”教育。开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准,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衔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1、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1)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成绩、违章、事故。
(3)建立设备印象台帐。记录内容:设备印象、安全装置、措施完好等情况。
(4)建立生产班组交接台帐。
(5)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检修台帐。
(6)建立各种安全装置试验、允许台帐。
(7)建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内容:工伤事故、违规违制、事故隐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急性中毒均为因工伤事故),其区分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发生轻伤或严重违章,单位的领导应立即报告分管生产的领导,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5、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6、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安监局。
7、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职工调动或转岗时,因公负伤证明和个人安全档案必须随人同时调转。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制止员工违章行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宏基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由公司法人领导,总经理主管,分层负责;设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车间安全责任人,工段或班组安全责任人三级责任制。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并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3、各级责任人的职责是:
(3)执行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提供合理地安全生产指导,实施安全知识培训;
(5)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劳动保护;
(6)协助调查安全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各工段或班组重要岗位安全兼职人员,在安全责任人领导下,落实本工段的安全措施;
1、火灾为零;
2、死亡为零;
3、重大工伤为零(工伤损失元以上的事故);
4、重大设备事故为零(指停工三天以上的设备事故)。
第五条:公司处理安全事故的原则:三不放过原则。
1、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
2、不明确事故责任,不放过;
3、不落实纠正措施,不放过。
1、员工操作遵从原则: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
(3)不被他人伤害。
2、公司积极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根据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责任人的职责、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4)建立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对安全生产违纪行为实施奖惩;
(2)部门、车间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或新设备操作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3)车间工段、班组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或新设备(新环境)操作员工进行岗位操作指导、培训。
4、公司对锅炉工、电工、焊工、铲车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公司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装置,对相关岗位员工配置安全帽、口罩、防尘面具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聊天、打闹或其它不严肃行为者;
(2)在工作时间内脱岗、睡岗、串岗者;
(3)在工作时间内看闲书、看报或参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酒后、或睡眠不足、精神疲劳上岗操作者;
(5)非本岗位人员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者;
(6)员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离岗者;
(7)属休假、休息员工(非上班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生产现场者;
(8)留有超过领跟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头发不束起就进入有旋转设备的生产现场的;
(9)违反公司其它制度规定的相关纪律者。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1)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工作场地就进行作业;
(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的;
(4)新入职上岗工人或变换工种人员,未经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或无证上岗的;
(5)未经许可无证电工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或电线撒拉不规范的;
(6)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危险作业的;
(7)在禁火区明火作业或吸烟的;
(8)检修、维修机电设备时,没有挂出禁止合闸或其它的维修警示牌的;
(9)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没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措施;
(10)压力气瓶、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化学药品等物品,未定点存放专门管理;
(11)高空作业时,未使用安全保护或往地面乱扔物件的;
(12)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的;
(13)调整、检查、清扫设备或装卸模具、测量工作时,不停机、断电的;
(14)对各类设备的运转及设备的接地线装置,不定期检测、保养维修的;
(15)在生产工作场所赤膊、穿背心和操作旋转设备时敞开衣襟操作的;
(16)电焊、打磨等,有可能有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保护面罩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参照《员工奖惩制度》:
(1)经个人努力,勇于排除隐患或及时抢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生产安全措施进行革新,促进安全生产者;
(3)一年内达到安全生产“四零”目标的部门和工段;
(4)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举报不安全生产行为者;
(5)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培训与宣传活动,表现突出者;
(1)违反本制度中第七条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者;
(3)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
(3)酒后或疲劳驾驶铲车或设备造成事故的;
(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上报、不采取措施排除,导致事故发生的。
3、事故责任明确后的处理。
(4)造成工伤者,其医药费用如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不能报销者,将由个人负责承担;
(6)锅炉、电工等工种作业人员未办理上岗证属于违章行为;
(7)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成员,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1.上班人员上班前应戴好防护用品。如:鞋、手套、工作服等。并检查其安全性,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工具、物品,新型建筑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用途以及发展前景,有权拒绝使用。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不适应于正常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机上作业,酒后禁止使用各种机械和上机作业,支持矿渣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3.作业时禁止穿拖鞋和鞋底上铁钉过多的鞋子。
4.作业时必须严肃认真,精神集中,禁止做危险的动作及打架斗殴。
5.往料斗里填料时要细致认真,对辊破,绝对禁止超过规定粒径的原料和影响振捣的原材料进入料斗,填料时禁止抛扔,以免撞坏料斗,选矿方法。
6.平厢人员在放入托板时,必须手心向上,确认模具静止时方可入手,平厢时要确实将模具内的材料填足,以确保质量。
7.控制柜操作人员,必须确保平厢人员安全情况下,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8.发现设备问题,及时修理,不准拖延,以保证下一班能够高效生产,必须保证交接班时设备完好,超出修理能力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9.搞好团结工作,使各工序间融会贯通。
10.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令。
11.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1)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事故调查。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协助组长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
(5)协助组长对本单位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岗前培训教育。
(1).组织制定并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2).展开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发现事故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5).组织公司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6).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7).综合分析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检查中发现有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场予以纠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有效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的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我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基金按国家计委(73)劳字第417号文件第三项规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大于2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专项经费,矿财务要单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第四条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班组要以安全生产为重,认真落实本矿所应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矿山每年编制,安排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完成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设备、物资、器材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切定保证措施的实现。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全矿员工对全矿生产区域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为的安全事故隐患,指令各班组限期完成整改,并保证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坚持每年为职工购买职工工伤保险。
第八条按国家规定认真制定好职工劳动保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品发放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劳动保健和保护用品的资金投入工作,不得扣发,停发职工劳动保健费和劳保用品。
第九条各班组要认真维护现有的安会设施,并完善管理制度,不得任意放弃或停用。同时,制定好设备更新计划,不断实现技术改革,不断改善安全技术设备。从而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第十条现有的机构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所有高空、悬空部位的防坠安全技术措施、消防设备等不得任意或放弃合用,并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不得为了节约资金而不改或不用。
第十一条坚持湿式作业,降低粉尘产生率,搞好清洁卫生,减少二次粉尘危害率,减少废风污染,搞好个人防护,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和施工要经过矿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验收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班组共同验收并矿长签字后才能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凡挪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作他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不依照本制度不得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规定与国家的有关法令、条例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本矿可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项目。
1、安全隐患整改;。
2、设备的安全装置的更新改造;。
3、工人的个体防护及作业环境改善;。
4、防尘设施的更新改造;。
5、抢险排险措施;。
6、消防设施及避雷装置的更新;。
7、职工培训及职工健康体检费用;。
8、安检安评费用;。
9、三废处理。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规定。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将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事故调查及处理:调查事故现场和事故情况,其中包括必要的技术鉴定或试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报告、提出改进物质技术和工作的措施方案。
2、事故统计及分析,从工程技术上、管理上和教育上,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厂。
第四条各班组必须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在册职工为了生产有关的活动,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包括急性中毒事故),都应该作为因工伤亡,并加以统计。
第六条事故分为四种:。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
2、轻伤(含休工一个工作日)。
3、重伤:按劳动部重伤事故范围划分。
4、死亡。
第七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如下五类:。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4、重大伤亡,指一次死亡十人以上或一次死亡虽不足十人但死亡、重伤总数在十人以上者。
第八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得知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厂长,时间在当班下班前(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话快速报厂长。
第十条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填写职工重伤、死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15天,重大伤亡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报告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负责组织调查,分工如下:。
1、轻伤、重伤事故、由于厂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有关人员以及班组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个月工作日),由班组组织分析登记,按规定上报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次月2日前上报矿长。
2、死亡事故、由厂长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厂长应成立调查组,并组织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在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的领域技术问题。
3、破坏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事故现场、事故前的情况,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归档。
第十七条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3、事故经济损失;。
4、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等;。
7、事故现场的实测图和照片。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损失;。
2、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和随意清理。
第十九条在事故调查时,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填入调查报告书上报。
1、事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其项目如下:。
1)医疗费(包括营养费)护理、陪人费;。
2)因工负伤休工工资;。
3)伤残补助,抚恤金;。
4)事故善后处理是有丧葬、交通、住宿、饮食、招待费等;。
5)事故间接损失等费。
第二十条查清事故情况后,应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其目的使事故责任者,安全部门和职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凡是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负责有的责任:。
2、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清造成伤亡事故的;。
3、设备严重失修,严惩超负荷,造成事故的;。
4、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5、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撤离职守和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发生的;。
5、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包庇事故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应以教育为主,区别情况、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一定责任者和负责人责任者,分别给予适当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惩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事故责任者的处分确定以后,班组必须迅速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输报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班组或安全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并已落实了改进措施,这起事故应给予结案。
第二十八条伤亡事故调查,必须经过下列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班组组织分析,报安全管理人员批准;。
2、重伤:安全管理人员批准,报矿长备案;。
3、伤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单位按隶属关系的不同,报主管部门审查,最后向有关领导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结案后的资料,全部归入部门档案,并填写详细目录以备查找。
第三十条防范措施,从下述方面考虑:。
2、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包括技术措施、教育措施、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在防范措施中应把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放在首位,力求在根本消除危害因素和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搞好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决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指定专有完成的负责人,完成时间。
第三十三条各班组应根据办法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本矿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的有关法令、条例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认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检查各级领导班子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委会工作记录等。
2、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3、检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基层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三同时”、“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4、检查劳动条件、操作状况、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油气生产设施、装置、设备、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5、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
6、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三条安全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企业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
第五条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集团公司对直属单位至少每年组织检查或抽查1次;直属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至少每季组织1次;基层单位至少每月组织1次。
2、日常检查
班组和岗位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基层单位领导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检查在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的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第六条直属企业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第七条对法定的检测检查和政府督查,直属企业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执行法规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定期开展法定检测工作;对政府组织的督查,直属企业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条开展安全检查,应成立由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检查内容和标准应具体,必要时应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开展检查活动。
第十条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应向被检单位提交《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被检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确定为隐患管理的项目,应按《事故隐患治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附: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
第号
检查单位:年月日签发人:
序号所在部位存在问题要求整改期限实际完成日期备注
被检单位:整改负责人:
…………
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由公司物资供应部组织落实。
二、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库房人员,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三、库房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测,过期失效及时更新更换。
四、库房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
五、新入厂职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后(见教育卡或本厂安全主要负责人的审批手续)才能发放。
六、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可以提出申请,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厂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七、职工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八、厂内职工,上班后必须按规定正醛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着装和使用者,依据本所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九、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的所有工种和类别,制定出发放标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