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

时间:2025-02-03 作者:文轩

加工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产品的设计要求、成本控制、生产效率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加工行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请看以下研究报告。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一

1.目的: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确保委托加工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xx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而非xx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所有产品。

3.职责:

3.1生产车间为委托加工产品的归口责任人。

3.2供销科负责委托加工供货商的选择。

3.2质检科负责确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参与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评价、通报。

4.定义:

委托加工:系指在非xx食品有限公司加工,以xx食品有限公司名销售的成品。

5.安全注意事项:无。

6.程序和要求。

6.1委托加工商的选择。

按照本公司的战略规划,供销科提出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后确定新产品、新业务在公司生产还是委托加工,由供销科提出委托加工公司的推荐名单。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掌握初步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文件。

c、相关行业的营运许可证明,如生产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

d、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

e、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

f、研发能力。

g、服务水平。

h、主要原材料。

i、工艺流程图。

j、供方调查表。

6.2委托加工者的资格要求。

6.2.1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

6.2.2委托加工者生产技术水平在该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2.3委托加工商的生产车间应符合食品加工行业通用卫生要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必备的检测仪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3样品测试。

对拟委托加工的产品由该产品的技术负责制定样品综合测试计划,质检科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审核测试计划后安排检测中心进行样品的检验,产品技术负责人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召集相关人员评审后作出委托商样品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判定。同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委托加工单位、营销、质检科等相关部门及公司技术、质量、营销负责人,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6.3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调查。

由质量管理、研发、销售、供应等组成调查小组,对初选的委托加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分别对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及成本作出评价和测算。

6.4评审。

产品技术负责人汇集委托加工公司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情况、成本核算及样品检测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确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委托加工公司,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6.5质检科负责组织制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含内外包装材料的要求)、检测方法和验收规则。

6.6签定合同。

由供销科代表公司与委托加工公司按委托加工的标准合同格式签定合同。

6.7产品质量验收。

6.7.1要求委托生产公司随货将每批检测报告传至我公司质检科,质检科按委托加工产品的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车间对照委托生产公司的检测报告对委托生产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确认,作出合格判定。合格入库发货,不合格的退货或降级接受。

6.7.2定期的评审:供销科每年年底组织质检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对委托加工公司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产品质量、订单交付及时性、售后服务等,将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抄送生产企业。

6.7.3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生质量问题时,通知委托生产公司改进,同时做好质量考核管理工作,并依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连续出现质量不合格,影响公司声誉的生产公司,可向公司提出更换委托加工商的建议,经供销科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按委托生产企业的选择程序重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二

秩序,促进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岗,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本月内发现迟到早退3次扣出勤1天。

二、公司实行严格。

打卡制度,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打卡,严禁代打或托人打卡,违规者责任双方各罚款每次10。

元。上午8:00准时点名,列队整齐,不准嬉闹,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好当天工作任务。

三、员工严格执行。

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如不执行另扣出勤一。

天。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车间内打斗嬉闹,不准随便玩弄手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30元。

元。

五、上班进入厂区中途不准自行离开工厂办私事,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如有发现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六、员工上班车辆一律停放规定车棚内,排放整齐,挎包不得带入车间。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原辅料及一切货物员工不得私拿,一经发现应予以辞退并重罚。

七、领导通知大饭店如有任务,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不服从者每次罚款50元,并做好记录,年终奖酌情扣罚。员工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人生安全。

八、生产车间保持整洁,生产设备、物品干净整齐。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生产结束后车间内必须打扫干净,车间内不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各车间内生产设备及工具、容器、门窗、工作台、天面、地面、墙面清洁明亮,无卫生死角。

九、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生产人员必须进入风淋房吹风方可进入车间,做到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手上不佩戴饰品、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及鞋套,头发不得外露帽外,双手洗净消毒。如发现违规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罚款每次20元。

十、操作人员手部如有外伤者必须包扎后戴好防护手套方可工作,必须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不执行、酌情扣罚。生产无关人员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以上各条希望各员。

工共同遵守,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xx年3月1日。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三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四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要坚持就餐标准,荤素搭配,公司员工一律凭票供給。次日的隔顿、夜食物,必须一看、二闻、三尝后,在无异味成变质的前提下才能回锅,蒸煮烧遗后供应。如食物在放入冰箱前或取出来后发现变异,坚决马上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

三、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食堂人员做到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使用完毕应马上关闭所用电源成关闭各设备开关及门窗,炉灶熄灭。保证做到:人走水止、灯灭、火熄,人离门窗关。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六、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八、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九、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十、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一、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十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十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十四、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十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六、职工用餐区域、客餐室、职工刷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质,搞好用餐环境卫生,保持清洁,给职工一个舒适的用餐环境。

十七、职工用餐时间:要求早饭8点前在食堂就餐完毕;午饭12:00开饭,仅换班人员可提前打饭;晚饭18点开饭,仅换班人员可于17:30打饭。(换班人员主要为中控、锅炉、保安等岗位人员)。

十八、职工用餐时应使用饭卡,一人一卡,以本人姓名为准,不可以使用他人饭卡,如有发现使用他人饭卡行为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没收饭卡。

十九、热情接待公司安排来客,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招待用餐。

二十、外来实客需餐时,可由所拜访的部门申领公司食堂饭票用餐。无饭票者一律不能用餐。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五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六

1、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食品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7、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8、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七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来自:小龙文档网:食品制作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八

第一条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综合治理、规范引导、社会共治。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诚信自律,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执行食品安全追溯的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依法组织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以下称登记证)。

申请登记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九条申请登记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

(六)主要食品原料清单、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

(七)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

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核查其生产经营场所。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登记证应当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生产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品种、登记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

登记证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提出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登记证办理。

登记证上载明的食品小作坊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品种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十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原发证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证,原登记证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

第十二条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八)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要求。

没有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按照食品质量规范进行生产加工。

第十三条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和下列食品:

(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二)乳制品、罐头制品、冷冻饮品、果冻、饮料等食品;。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含压榨植物油);。

(四)酒类(不含粮食酿造酒);。

(五)国家和本市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及明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及明细应当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但是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二)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四)分装食品;。

(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小作坊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对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实施控制。如实记录原料使用和食品生产情况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七条新投产、停产超过六个月后恢复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加工首批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前七日内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停产超过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或者改变生产工艺的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核查。

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盛放该食品的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识生产者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简易包装的,还应当在包装上标识出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成分表(配料表)等,并清晰、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

第二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食品小作坊在销售食品前,应当查验食品安全状况。

食品小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召回。

第二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并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

第二十四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统一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改善食品摊贩经营环境,规范食品摊贩经营秩序。

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相关要求,会同市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符合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需求,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

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实提供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经营地址、经营时段、经营品种、联系方式等信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以下称备案卡)。

备案卡应当载明经营者的姓名、经营地址、经营时段、经营品种、联系方式、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等信息。

备案卡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

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摊贩不需要办理备案卡。

第二十七条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的经营区域、确定的经营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备案卡。

第二十八条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有防蝇、防尘、防虫、防腐等设施设备以及垃圾收集容器;。

(三)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的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五)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九条食品摊贩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摊贩不得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食品摊贩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食品摊贩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二条在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居民住宅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特定区域管理者同意,并遵守管理者的相关要求。

未经特定区域管理者同意在特定区域内摆摊设点的,特定区域管理者有权制止;不能制止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处理。

在特定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摊贩,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食品摊贩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对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参照食品摊贩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承接一百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的,应当在宴席举办前向宴席举办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时,应当告知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相关的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快速检测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依法规范食品摊贩的占道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在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内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应当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三十八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食品安全要求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食品质量规范。

鼓励行业协会依法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的加工制作安全规范,促进地方特色食品的传承。

第三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第四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凭证、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四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登记备案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可以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第四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免费的食品安全培训,促进其守法诚信经营。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政管理、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单位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地址等,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回复。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证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证。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登记,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或者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备案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摊贩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未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备案卡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食品小作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七)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分装食品。

除前款和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食品小作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识的食品或者标识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五)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

(一)食品小作坊销售前未按照规定查验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状况;。

(二)食品小作坊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四)食品摊贩未按照规定配备防蝇、防尘、防虫、防腐等设施设备;。

(八)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经营者承接一百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未按照规定报告。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存在故意隐匿、伪造、毁灭证据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

第五十八条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已经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行政拘留相关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生产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分装食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将直接投放市场的大包装食品分成小份,包装成含量较小的包装食品的行为。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已经取得的核准证、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

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品;

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1、食品小作坊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如实记录购进原辅材料的相关信息;

2、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选定合格供货方;

4、购进的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7、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8、对购进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4、发现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应按照废弃物进行处置;

5、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

6、生产场所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半成品、成品应在规定的区域堆放整齐;

7、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领用、添加,并做好记录。

8、应做好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一年。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

6、食品添加剂应当严格管理,专区(柜)、专账、专人管理,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7、应配备与食品添加剂使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9、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生产用水采用集中管网供水的无需检验,采用自备水源的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进行送检;

4、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按生产日期留样;

5、留样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区域,存放环境应与食品保存环境要求相一致;

7、样品存放期限应不低于食品的保质期。

3、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完好、密闭和整洁;

4、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购、运输废弃物协议,企业资质应留存备查;

5、处置废弃物应做好记录。不得将废弃物随意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沟渠等;

6、严禁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1、产品不合格是指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

2、不合格原辅材料不得用于生产加工;

3、不合格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不合格成品不得销售;

6、对不合格品应无害化处置,并记录。

1、食品仓库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杂物和有毒有害物品;

4、库房内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应配备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

6、仓储应分区,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及原辅材料应离地离墙存放,标识明显;

7、仓储产品应“先进先出”;

8、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销售的食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召回,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整改;

3、应当按照“先产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

5、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产品时应出具“一票通”票据。

1、食品小作坊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时,应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召回等处置工作;

5、不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应急情况,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6、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培训。

1、因季节性生产或者其他原因需停业、歇业三个月以上的,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停业、歇业时间。

2、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具备生产条件后,在生产前十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停、歇业期间,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停、歇业期间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一

食品的卫生安全是任何一家食品企业生存的关键,作为专业从事食堂营运的我们更是尤其重要。我们一直以来都将食品的卫生安全作为工作中的第一件大事来抓,充分表现出我们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视。

一下是从饮食场所、个人卫生及食品的采购、制作到售卖等各个环节描述食品的卫生管理 制度 及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

一、饮食卫生制度

1、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2、 严格贯彻如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医疗部报告,并保持现场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购的食品来源清楚,质量新鲜,注意食品有效期,不买可疑食品。

5、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6、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坚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种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保洁,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

3、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无油腻,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4、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洁、无油污)并着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标准佩戴工牌;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

3、在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手指甲应修剪整齐,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须、染发或怪异发型。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披头散发;长发刘海不过眉,触及衣领的头发,必须绑紧并整齐扎于帽子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男性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

5、在开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

6、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7、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能恢复工作。

四、厨房操作间卫生制度

2、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要清洁无灰尘、无油圬,洗菜池、车、筐无泥沙、无脏垢及异味。

3、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用具必须摆放整齐,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4、厨房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地沟、案板等经常擦扫、洗刷,保持通风、排烟、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齐。

5、坚持每次操作完毕后彻底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间光亮、整齐、干燥、卫生。

6、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7、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五、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污物、杂草。

5、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7、应有收集垃圾及废弃物的带盖的垃圾箱(筒),实行垃圾袋装化

六、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不新鲜食品、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内备用。

3、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开使用。

4、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能明显区分。

5、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6、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拖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七、烹饪区卫生制度

1、保持加工场地清洁,无污物,保持干爽。

2、天花板、墙面定期清扫,保持无霉斑、油垢和剥脱现象。

3、烹饪用的调味品应加盖。

4、生、熟食品的菜台分开,保持台面整洁、干净。

5、制作好的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

八、货仓管理制度

1、货物摆放及进出仓需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货仓内的食品需具有货架、垫仓板,应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3、需做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过期、破损等食品应及时撤离并做记录及回馈。

4、货仓内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药物、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货仓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应当冷藏储存。冰箱、冻库内保持清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冰箱、冻库内生食品、半成品、成品严禁混放,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8、散装食品、食品原料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内。

9、货仓管理人员每天需对货仓、贮存间等进行整理清洁以确保货仓整洁、无霉斑、鼠迹等。

九、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冰箱、冰柜、冷库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整齐有序、按类存放,及时处理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

2、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装或加盖,禁止未加盖而上下重叠。

3、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4、进出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十、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经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禁止使用不洁容器存放样品。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容器中,在留样过程中应避免被污染。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放入冰箱内保存。

4、留样冰箱必须专用,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十一、餐厅卫生制度

1、餐厅应保持整洁,饭前整理,饭后清洁。

2、做到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桌面洁净,环境舒适。

3、残肴、骨渣及时清除,不乱丢地上。

4、餐厅内不准堆杂物,有设置盛装废物的容器。

5、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检及传递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于清洁容器内。

7、货款分开,设专人收款。

8、发现或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状异常,可疑变质时,供餐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停止供应同类食品,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十二、餐具卫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过关”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温度100摄氏度持续15—20分钟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内浸泡10min)五保洁。

2、化学消毒后必须用清水将餐饮具上的残留消毒液清洗干净并将清洗好的餐饮具倒放在专用货架上让其晾干。

3、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或专用货架上,必要时盖上干净的纱布,避免遭受二次污染,存放时间超过24h的餐饮具使用前须重新进行清洗消毒。

4、洗涤、消毒餐具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设置消毒柜、保洁柜,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十三、安全生产

1、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

2、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操作,每周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油炸食品时,油锅搁置要平稳,油不能过满,并控制好油温。

4、炉灶加热食物阶段,必须有人看管,人走必须关火或关电。

5、炉灶在点火时和使用中,都必须远离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将其隔开。

6、电源线要保证绝缘,无裸露现象,发现有漏电现象或隐患,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7、每周至少一次对排烟罩上的油垢进行清理,确保排烟通畅。

8、现场必须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干粉灭火器。

9、煤气、液化气贮存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10、厨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油锅起火,切忌使用水进行灭火,应使用灭火毯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及时抢救受损物资。

11、及时关灯、关汽、关水、关煤气,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气、电,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无长明灯、长流水。

应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点检查班后的水、电、气及门窗的关闭情况以及菜品的回收、车间卫生等情况,并对当班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

1.  动物性食品、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加工。

2.  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响。

3.  解冻融解应提前进行,在常温下自然解冻,不用热水融解禽、肉、鱼类食品,处理后的食品应分类摆放,用洁净的容器存贮,防止与未经处理食物接触造成污染。

4.  每天工作前应处理好使用的设施,清洗水池,地面,容器架、框、刀具等,工作结束时要做好卫生,及时处理垃圾及废异物。

5.  室内的垃圾桶应加盖,使垃圾保证有效控制。

6.  精加工间应保持天棚、四壁、地面卫生清洁,加工原料应计划出库、采购缩短存放备用时间,防止腐-败变质,脱水和降低解度,所有加工食物应严格验收检查及至取样式检验,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不予接收,不可加工处理。先处理的食品原料应先提供使用,粗加工间内的工具,用具,工作服不得外借使用,并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二

一、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2.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防污染、废水处理、垃圾存放、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或设备;3.食品小作坊垃圾存放应设在加工区以外;4.生产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场所干净整洁;5.与食品接触的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材料制作;6.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场所和工器具进行清洗,定期消毒;7.不能连续生产的,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清洁;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教育培训制度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洁;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品;3.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4.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5.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应主动报告,不得进行食品生产操作;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四、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1.食品小作坊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如实记录购进原辅材料的相关信息;2.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选定合格供货方;3.采购人员应了解供货方的质量控制程度。购进原辅材料时应及时索取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每次购进原辅材料时应查验供货方资质的有效性;4.购进的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5.及时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原辅料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通关单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6.采购人员应及时建立原辅材料采购台账,保存相关购货凭证。记录和购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7.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8.对购进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五、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对设施、设备和工器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2.配料时应对原辅材料的质量状况现场查验,按工艺要求准确称配,填写原辅料使用记录。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得投入生产使用;3.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对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规定的各种参数应遵照执行;4.发现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应按照废弃物进行处置;5.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6.生产场所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半成品、成品应在规定的区域堆放整齐;7.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领用、添加,并做好记录。

8.应做好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一年。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2.食品添加剂应从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资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3.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向供货方索取通关单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标准或未列入国家相关部门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5.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6.食品添加剂应当严格管理,专区(柜)、专账、专人管理,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7.应配备与食品添加剂使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8.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详细记录添加剂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国标使用量以及生产食品的名称、添加剂使用量标准、添加剂领用量、使用日期、领用人等相关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9.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〇〇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验管理制度1.在申请生产许可前应当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项目依据《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检验项目清单》;2.生产用水采用集中管网供水的无需检验,采用自备水源的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3.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进行送检;4.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按生产日期留样;5.留样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区域,存放环境应与食品保存环境要求相一致;6.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要求。留样标签应标明样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时间、保质期等内容;7.样品存放期限应不低于食品的保质期。

八、加工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小作坊加工废弃物是指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各类油水混合物及不合格品等;2.生产中的废弃物要及时收集于带盖的容器中,在加工场所外单独存放,标识明确,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3.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完好、密闭和整洁;4.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购、运输废弃物协议,企业资质应留存备查;5.处置废弃物应做好记录。不得将废弃物随意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沟渠等;6.严禁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九、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产品不合格是指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2.不合格原辅材料不得用于生产加工;3.不合格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4.不合格成品不得销售;5.产品检验不合格应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并按有关规定召回,并记录,封存库存的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6.对不合格品应无害化处置,并记录。

十、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杂物和有毒有害物品;2、原辅材料入库时,应对其外包装、标识标签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相关信息;3.应查验原辅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受污染;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与所采购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4.库房内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应配备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5.食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食品及原辅料,应配备温湿度监测和控制设施;6.仓储应分区,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及原辅材料应离地离墙存放,标识明显;7.仓储产品应“先进先出”;8.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十一、销售管理制度1.生产加工的食品经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售;2.销售的食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召回,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整改;3.应当按照“先产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4.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销售去向等内容。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5.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产品时应出具“一票通”票据。

十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1.食品小作坊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时,应采取应急处置措施;2.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3.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食品小作坊应停产,封存问题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4.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召回等处置工作;5.不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应急情况,不得毁灭有关证据;6.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7.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培训。

十三、停歇业报告制度1.因季节性生产或者其他原因需停业、歇业三个月以上的,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停业、歇业时间。

2.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具备生产条件后,在生产前十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停、歇业期间,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停、歇业期间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小作坊承诺书。

某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参考。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三

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四

为落实超市(商场)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食品商品,应当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超市(商场)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散装食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无需清洗或加工即可直接入口的食品。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商场、超市、专门零售商店、售货摊点、食杂店、有形市场等场所内经营散装食品的各类经营者。

第四条 法律、法规对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职责

第五条从事散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场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责任: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健全完善食品经营者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八)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解决消费者的投诉纠纷;

(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教育,倡导诚信经营。与场内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现不售假、不制假、不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的承诺,并引导其销售名优食品。

第七条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应配备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散装食品的质量、卫生情况和标识标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和规范;

(二)检查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环境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质量卫生标准;

(三)检查加工的散装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四)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对在卖场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负责组织下架,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做好退市、销毁工作,坚决杜绝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三章散装食品经营者职责

第八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内经营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再进行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内的散装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须向供应商索取、查看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证照管理留档备查制度,具体索取、查看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等是否合法有效,并留存复印件二年以上。

(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从厂家或外省进货的省内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从省内各级批发商处进货的商场、超市、经营门店等食品零售商,必须建立“一票通”台帐。属于从事批发经营的,还需向上一级批发商索取相关证、照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台帐内容要齐全、规范。

(四)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保证不在市场中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

(五)向消费者出具有效销售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六)佩戴统一胸牌,对其所售食品明码标价。

第十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内储存和销售散装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散装食品应按贮存条件进行保管,防止二次污染。应当冷藏销售的散装食品,要具备相应的保存、仓储条件。

(三)经销单位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防止交叉污染。销售区域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有相应的销售工具,有防尘、防蝇、防腐设施。

(六)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在市场主办单位或食品质量管-理-员监督下,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 食杂店经营散装食品应当严格执行和落实“一票通”制度,应当选择生产厂家、供应商信誉度好的食品。

第十二条 下列散装食品不得销售:

(一)无生产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

(二)无“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三)未标注保质期、保存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四)擅自更改出厂时原有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六)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散装食品;

(七)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散装食品;

(八)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散装食品;

(九)销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办理散装食品流通许可,从主体准入上强化散装食品监管。对新设立的散装食品经营户,一律进行现场核查。凡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和质量防护设备设施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的,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对已经设立的食品经营户销售散装食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予以取缔。

第十四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主办单位及场内经营者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一)对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主办单位履行责任;

第十五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场、超市、市场主办单位及场内经营者实行信用监管:

(一)将违法违章行为记入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

(二)根据企业的规模、资质、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情况,向社会公布经营者的信用信息。

第十六条保护食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鼓励市场主办单位及场内经营者申请集体商标或服务商标。

第十七条对没有有效执行本规范的食品经营者,工商部门对其销售的散装食品及其他食品进行不间断跟踪监督,发现问题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范由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五

为了确保生产用原料的卫生质量得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的原辅料。

3. 职责

3.1采购人员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检人员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检验。

3.3生产车间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商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

a) 对大豆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次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b) 对于包装辅料,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有1次生产厂卫生检验报告。

4.1.2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原辅料的运输

4.2.1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运输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载。

4.2.3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

a) 对未加工的土产品原料的搬运操作要尽量减少损伤,以免原料在贮存期间因此而发生霉变、腐烂的异常。

b) 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原辅料的进货检查

4.3.1每批原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人员到现场;

4.3.2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司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一个小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材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鼠灭火早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安置堆放,应离地墙与层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要做一先进出的原则,发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和员应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4.5不合格品

5.0相关文件及记录

第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第三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十)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第四条 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

(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三)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四)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分别存放在不会受到污染的区域;

(七)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条 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当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

(二)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三)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四)冷包间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第七条 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第八条 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三)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签订合同。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六

为保证生产食品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到,卫生因素引起的食品危害,也为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好车间管理制度。

1、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员工在入车间时要更衣,洗手,消毒。

3、卫生项目:

1)车间卫生。(墙面,房顶,地面)。

2)设备卫生。(运行设备,备用设备,相关生产配套设备小车,木板,压板等)。

3)个人卫生。(衣着整齐,勤剪指甲勤理发,)。

4、工作的衔接,组与组的配合,员工与员工工作的关系,团结一直,做到生产各项指标达标。

5、产品质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标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做到最好,将废料率降到最低,在废料标准之内。

6、设备日常维护,简单的工作自行处理,做到自检设备的习惯。(例如,换皮带,设备润滑加机油,轴承的更换,等)。

7、节能节源,节水节电,养成节能的习惯。

8、生产车间要注意安全,小心地滑,安全使用生产设备。

9、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10、生产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电话,聊天,干私事等)。

11、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7篇)篇十七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为保障超市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熟练掌握合同协议的撰写技巧可以提升商务谈判的成功率。通过阅读合同协议的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合同写作特点和要求。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盲点和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改进和发展。接下来,我们将阅读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一起来学习参考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和朋友们,很荣幸能够担任今天的主持,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愉悦与惊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主持词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感人肺腑的心得体会,让我们一起感受他人的成长和思考。想不到在临近期末的时候还可以
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保持良好的信息传递秩序至关重要。通知范文是了解通知写作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阅读可以更好地掌握通知的写作要求。尊敬的业主/住户:您好!春节
节约能源、减少废物、保护野生动植物等都是环保的具体行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环保总结给我们提供了多元化的思路和方法。纵观礼品行业近几年的发展趋势不难发现人们对礼
教师演讲稿是教师进行演讲时的基本素材,它需要具备逻辑性、条理性和感染力,以便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并传达自己的思想。请大家围绕教师演讲稿这个话题,共同探讨如何写出一篇
通过述廉报告,可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阅读下面的一些述廉报告范文,可以更好地了解个人述廉报告的写作要点和技巧。
一个好的教案应当简明扼要,内容丰富全面,能够有效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在下面,我们为大家分享一些二年级教案的精选,希望对大家备课有所帮助。1、能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教学工作计划是教师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教学过程所制定的具体方案。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几篇经典教学工作计划,其中包含了许多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独特思路。
优秀作文的语言生动、形象,给人以美的享受和经验的启发。以下是一些备受赞誉的优秀作文,其中文字精湛,情感深沉,读后令人陶醉。清晨,也许会吹来一丝风,可是一会儿就过
在国际贸易中,代理商扮演着桥梁的角色,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地址:__________。地址:_
应急预案是紧急情况下的工作指南,它规定了各级单位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行动措施。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指
写心得体会能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助于培养批判性思维。以下是一些具有独特角度和深入思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认知症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主
幼儿园中班的教学方法主要注重观察、模仿、体验等方式,让孩子们通过亲身经历来学习。以下是幼儿园中班的一份学习总结,看看孩子们在这段时间内取得了哪些进步。
幼儿园中班的评价方式主要以观察记录和综合评估为主,注重发现和关注孩子们的发展潜能。小编搜集了一些幼儿园中班的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广播稿的文采可以通过修辞手法、排比句式、巧妙的词语运用等方式来增强。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广播稿片段,其中有一些是经典的、感人的和富有启发性的,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优秀作文的评价标准包括内容丰富性、观点独特性、逻辑严谨性、语言表达能力和文采性等多个方面。接下来,我将向大家分享一些获得优秀作文的关键要素和写作技巧,希望对大家
辞职报告通常要包含个人信息、离职原因、感谢和道歉等必要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辞职的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尽在酒店辞职报告栏目!酒店前台接待
在财务工作总结中,我们需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得出真实可靠的结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案例,希望能够通过这些范文,激发大家写好财务工作总结的灵感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表现的概括和总结,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改进。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在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贯彻
计划书的编写过程需要团队合作和沟通,确保各方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充分考虑。以下是一些成功项目的计划书范文,欢迎大家学习和借鉴。20xx年注定是会被载入史册的一年。今
写一份年度总结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让自己更有动力地迎接新的挑战。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开始写年度总结,不妨看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找到一些灵感和方向。本人在工作期间
我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发现了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彩文章,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为了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编写一份六年级教案是非常必要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六年级教案的实例,希望对大家的教学有所帮助。指导学生学习一些有关食
广播稿的撰写需要注重声音的变化和语调的把握,以增强表达的感染力。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广播稿范文,希望能给广播工作者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甲:“亲爱的同学们,又是温暖明
教案是教师教学的参考和指导,能够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步骤。接下来是一些小学教案的案例,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设计思路和教学方法。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
写工作报告是每个职场人士必备的能力之一,可以提升个人的职业竞争力。读者在阅读这些工作报告范文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照和借鉴,形成自己的个性化写作风格。
感谢各位宾客的光临,您们的到来使我们的活动更加热闹与精彩。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不同风格和角度的总结写作。“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在一段凄
有了规划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并制定出相应的行动计划。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规划计划案例,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启示和灵感。为更好地完成会计
比赛中的挫折和失败可以促使人们反思和改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比赛经验分享的视频,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技巧。2、彩色手工纸剪成的三角
非常荣幸能够担任今天的主持工作,希望我能够以最好的状态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主持词范例,供大家参考。男:90年前的南昌,一声枪
活动方案的制定可以帮助我们明确活动的重点和目标,进而有效地安排资源和调配人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幼儿园教育纲要》中明
进行述职报告时,我们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场合,以确保能够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关注和反馈。接下来是几篇优秀的述职报告示范,希望能给大家展示一种较为完美的写作风格和结
个人简历是向他人介绍自己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一种重要材料,它可以体现你的能力和经验。查看范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如何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毕业学校:xxx
工作心得体会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回顾和反思,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提升。以下是一些工作心得体会的分享,其中涵盖了各行各业的经验总结和教训。
教学工作计划可以确保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目标和步骤进行,使教学更加有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学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编写教案模板时需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层次结构分明、符合教学规范等要求。教学目标:了解古代文明的发展过程和主要特点,培养历史思维和文化素养。语言教学。1、初步了解
心得体会的写作是一个自我梳理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路,提高写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合同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记录,可以避免纠纷和误解的产生。合同协议对于商业合作十分重要,以下是一些行业常见的合同协议范文,供您参考。___________
学生演讲稿是学生在学校或其他场合中,以口头形式表达自己观点和主张的一种文体。对于学生演讲稿的写作,参考一些经典范文是很有必要的。大家好!我是xx级xx班的,今天
实践报告是对自己实践过程的回顾和思考,能够促进自我成长和进步。希望大家能够从以下的实践报告中汲取写作灵感和经验,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观点有机地融入到报告中。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自我反省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的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
通过阅读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风格和类型的写作技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助于提升写作水平的范文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学习。敬爱的党组织:第三季度以来,在党组
每个月的工作总结都是对个人成长和发展的一次检视和回顾。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借鉴。3月12日、26日、27日、28日,中心小学校级
合同协议是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防止争议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表述,大家可以在实际使用中进行适当修改和调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德育体系,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品质。学校总结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见证,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分享。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自我评价具有个性化和主观性的特点,每个人的评价标准和方式都会有所不同。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优秀的自我评价范本,从中学习和借鉴。我叫,来自于,20xx年6月毕业于
一个完备的应急预案应该包括预警系统、紧急联系人、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我们希望通过以下范文的介绍和分析,能够帮助各位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培训心得体会是对培训效果和收获进行评价和反思的重要方式。接下来,将分享一些优秀的培训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路。2月29日到3月1日,我有幸通过《师问
在社交方面,他能够与同学和谐相处,积极参与班级活动。整理了一些高中生语文评语的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1.爱说爱笑是你的优点,爱哭爱闹是你的缺点
工作汇报是一个反馈和交流的平台,可以促进信息的共享和流动,提高组织的效率和创新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
综合实践是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合实践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文章。
教学工作总结需要我们客观真实地剖析自己的教学过程和效果,不回避问题,不掩盖弱点。小编整理了一些教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各位教师的总结写作有所帮助。
在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工作目标,检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思考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
通过总结范文的撰写,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优化方案,并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他们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
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不同行业的工作汇报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
以诚实、客观的态度来书写述职报告,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和个人的进步与单位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下述职报告范文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去描述了工作成果和个人成长的收获。
合同协议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商业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参考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细节和要点,提高合同的质量和可执行性。
范文范本是在学习、写作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的一种文本类型。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范文范本,供大家阅读和学习,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x月x日,xx镇中
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主要提供存款、贷款和支付等服务,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银行服务质量评估报告,供大家参考。居间人:___
作为一名员工,我想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概括,所以需要写一份述职报告。通过阅读以下范文,你可以了解写好述职报告的要点和关键所在。本人全年一直担任一个班语文教学,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制定自己的应急预案。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应急预案。2、加强学校的制度建
写一份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写作时可以借鉴和学习。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
家长会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以下是一些关于家长会的调研和统计数据,让大家有更准确的了解家长会的现状和趋势。
期末考试是对我们知识掌握程度的一个重要检测,我们要全力以赴取得好成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期末考试答题技巧,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计划书是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引领和指导作用的重要文档,我们必须认真撰写一份。这些计划书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目标,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计划书的作用。
开学典礼不仅是学校组织的一个重要活动,也是学生们融入校园生活的重要起点。小编整理了一些开学典礼的精彩照片,欢迎大家欣赏分享。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写心得体会是一个提炼和梳理思维的过程,通过文字记录可以更好地整理和表达自己的思考和观点。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反思和总结的方式,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和思考。
安全演讲稿是在各种场合中,传达安全知识和意识,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问题的一种演讲稿。它能够有效地引起人们对安全的重视,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今天我们需
通过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一个月,在经验和教训中汲取经验。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经典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20xx年,全区xx所民办
活动总结是锻炼思维能力和提高自我认知的过程,可以加深对活动目标和效果的思考。在以下范文中,大家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活动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工作心得体会,通过交流和分享,可以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效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工作心得体会,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写作技巧和方法。
幼儿园大班注重培养孩子的社交和合作能力,让他们学会与他人相处。以下是幼儿园大班学生的家庭作业总结,希望能给家长们一些帮助。1、引导幼儿探索跳绳的各种玩法。2、通
活动方案是为了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实现某种目标或满足某种需求而制定的详细和有组织的计划。它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
元宵节是春节的最后一个节日,也是中国的正式节日仪式结束的标志,人们在这一天通过各种活动来庆祝春节的圆满结束。下面是一些关于元宵节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
入党申请书反映了申请者对党的领导和组织关系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入党申请书写作指导和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敬爱的党组织:我是一名普
承包的内容可以包括工程建设、物流运输、IT开发等各个领域。承包项目的成功还需要合作伙伴的支持和协助,我们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保障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使“安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的整体效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的过程,以便更好地推进后续的活动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总结和回顾自己
通过撰写开题报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清研究的思路,明确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请大家参考以下范文,了解一份完善的开题报告应具备的要素和结构。随着现代物流在我国的发展,经
在写报告之前,阅读与我们所写报告内容相关的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该领域的特点和要点。阅读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阅读理解和文献综述的能力,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请看以下几篇精心挑选的心得体会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和鼓舞。。老王,爱岗敬业,练就
梦想是塑造个人和塑造时代的重要力量,它能够使我们超越自我,实现自身的价值。请记住,实现梦想是一场马拉松,坚持不懈才能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如果说,坚强是一个常青的
自查报告是一个自我评估的过程,它能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优秀的自查报告,了解一下如何撰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改正一些不足之处,为自己的进步和成长打下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在写总结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节日演讲稿可以是对过去一年的回顾和总结,也可以是对未来的展望和期待。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经典的节日演讲稿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示和思考。敬爱的老师,亲爱的
通过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配资源,达到预期的工作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活动的目的.、意义应用简洁
优秀作文常常能够通过生动的描写和丰富的细节使人物形象鲜明,情节生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西游记》——唐增、孙悟空、猪八戒、沙增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的经验和感受进行反思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参考。那一年,罕见的“512汶
范文范本是一种可以供参考和借鉴的写作素材,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这些范文范本,相信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
尊敬的县教育教学研究室:20xx年春我校申报省级课题《初中物理“超市课堂”—基于新课程的初中物理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失利后,学校领导积极一面鼓励课题组人员不要
幼儿园大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孩子们的品德素养,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幼儿园大班的教育资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教学目标:学唱歌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何做,从而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随着以下工作方案的展示,我们将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如何制定和执行一个成功的工作
自我介绍是一个展示个人能力和素质的机会,在短短几句话中表达自己的个性和价值观,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自我介绍范文,它们展示了不同风格和特点的自我介
合作可以促进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通过学习他人的长处,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在这里分享一些合作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警示。邮编:__________
定期做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跟进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在这里,有一些优秀的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1、为了保证市教育局提出的开课
实践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通过它我们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并进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实践报告样例,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
四年级教案的编写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论知识。下面是一份四年级信息技术教案的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备课有所启发。认识2个生字,熟读课文。了解课文叙述的顺
通过实践报告的撰写,我们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升我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实践报告案例,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一些实践写作上
运动会是一次让学生们放松身心、享受运动的机会,可以减轻他们的学业压力。小编搜集了一些精彩的运动会总结,希望能够给你写作带来帮助和启发。全体运动员:大家好!感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