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汇聚智慧和才华的地方,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和领导能力。以下是一些学校的成功经验和教学特色,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一
一、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仪器设备性能,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设立专用仪器室,做到仪器、药品分室存放、专人管理。
二、教学仪器和设备,学校财务部门设该项财务帐,各学科仪器室建实物帐。仪器设备应按部颁标准分类存放,仪器柜和仪器架应有物资存放登记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烧杯、试管、试剂瓶等玻璃仪器除外),主件必须编号,除特殊情况外,附件也要编号。化学药品试剂应酬有标签,并涂蜡保护。
四、仪器室和实验室区域,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备有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等。
五、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有必要的保安设施和使用规定。
六、仪器室需经常保持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防挥发等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师领用仪器须先填好通知单、进行登记后才能拿出仪器室,用完及时送回,并经主管人员验收入柜,有损坏的要说明原因, 报学校领导处理。
八、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仪器的借用、报损、报废、赔偿等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同意,办好登记手续。仪器报损时,报损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审批,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销帐。
九、学校要经常开展修理、改进、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仪器应积极进行修理,不得轻易报损、报废。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二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关闭设备,整理好设备并填写好班级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3、要注意电教设备的音量、光线、色彩、角度适中,保重学生身体健康,把对临近班级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班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掌握电教设备操作的同学担任班级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6、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投影机属贵重设备,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7、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
8、多媒体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三
1、进入资料室前请先登记,学生出示有效证件,书包不能带入。
2、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
3、任何图书资料都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阅后放回原处,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带出资料室,一经发现给予 5 倍罚款。
4、要爱护书刊,不得撕页、批点、勾画或污损,若发现,按其书单价赔偿,所损图书归本室所有。
5、工具书、孤本图书及最新一期期刊不得外借。
二、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规则
1、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导,认真进行实验实习,按时完成实验任务,按时缴交实验报告。
2、不带实验指导书(或相关的实验教材)者不能参加实验。
3、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嬉戏打闹,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工作鞋。
4、注意安全,凡带电实验,未经老师检查和示范允许,不准私自通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5、爱护公物、遵守纪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乱拆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拿其他同学的工具材料,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或调测私人的东西。
6、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据实向教师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程度,给当事者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运转中的设备不得乱摸乱动,若引起事故,须负事故责任。
8、实验室内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前来参观,须经校长、实验指导老师批准。
9、学生做完实验,应关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灯,教师下班前要检查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员负责实行常规管理保养,技术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通电检查和维护每两周一次,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2、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分类编号、定位,设立仪器设备档案卡,建立明细帐本,统一收存仪器说明书。
3、实验课需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由实验指导老师与实验员履行借还登记手续,在借还前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和检查并报告主管人及时处置。
4、坚持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台仪器设立使用登记本,实验指导老师负责督促学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延长仪器使用寿命)。
5、仪器在运行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各类仪器设备订出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标在仪器设备上。
7、制定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尤其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经调查后确认仪器设备被盗、丢失、霉烂等事故,应负责赔偿(办法另订)并写出事故报告。
8、需添置仪器设备者,必须填写申请单,一般半年填写一次(在学期结束前),经主管人会同有关老师合议后,汇总提出购订计划,由教务科统一审议后执行。
9、外单位需借用本校仪器设备,需持该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学校规定收取折旧费。如有损坏,必须由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10、凡新添置仪器设备,未经验收,写出报告和主管人同意,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二、玻璃仪器管理
1、由实验员统一分类定位管理所辖实验室的玻璃仪器,他人不得随意挪用。
2、建立明细帐本,每月清理损耗情况,填表报损。
3、学生、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玻璃仪器必须登记,若需要换者,以破换新,并酌情按规定赔偿。
4、玻璃仪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5、在一个实验过程中,损耗大于该类玻璃仪器的20%者,即认为是责任事故,应由实验指导老师写出事故报告。
6、需要添购玻璃仪器者,必须填写申请单,半年填写一次(于学期结束前)经实验员核对后报给仓库保管员再核对,最后由主管人汇总交总务科采购员购买或订购。
7、外单位需借本校玻璃仪器,请该单位出示证明,填写借单,经主管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借出,收取折旧费10%;若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8、外单位要求转让购买,出示证明,填单,经主管人审批,加收15%的管理费,到财务交款后,方可提取。
(三)安全卫生管理
一、各实验室设立砂箱、灭火器材。
二、剧毒试剂由专人管理,用者必须签名登记用量,易燃试剂要另辟贮存处并远离明火;易燃、易爆试剂,如金属钠、钾,专门保管。试剂一律不得携外保存。
三、做好防盗工作,节假日尤其防患。
四、实验完毕后,关好门、窗、水、电、加锁。
五、非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掌握锁匙,借用时,应在当天交还实验员。
六、保持实验室内台面、地面、水盆清洁整齐,门窗玻璃完整洁净。
七、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吸烟。
(四)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内须安装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如通风橱、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二、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及器皿应有规定的放置处所,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三、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四、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方可使用,且应两人共同称量,登记使用。
五、清洗玻璃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多量剧毒试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须经适当处理后再行排放。
六、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带电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不得擅自摆弄。
七、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教师及领导。
八、实验结束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不得疏忽大意。
九、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
三、心理咨询室管理规定
1、心理咨询室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2、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日常咨询、心理测试(新生全部进行测试,老生进行抽查)、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研究课题等工作。
3、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14:20——17:30。学生有特殊需要时,增加开放日,延长开放时间。
4、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值班安排表》的安排顺序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心理咨询主要通过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箱咨询等方式开展咨询活动。
6、心理咨询教师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等开展工作。
7、在咨询期间,应保持心理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8、心理咨询室应随时保持整洁、优雅、温馨的环境,做好学生咨询登记、咨询情况记录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学科探究室管理制度
1、探究室由上课教师负责管理。
2、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墙上乱刻乱画。
3、上课前,教师必须预习研究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研究步骤、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研究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研究结果。
6、研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7、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教育批评。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
8、研究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室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序,追究事故责任。
五、计算机室管理规定 计算机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规范计算机机房的统一管理,使机房成为提高学生专业和技能素质的重要场地,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计算机仅作为学生进行课程相关实验之用,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任何与上机实验无关的操作。
2、进入机房,不得带任何食物和饮料入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机房乱扔纸屑等杂物。机房内禁止吸烟,保持机房整洁环境。
3、爱护机房内的公用设备,不得将书包等物品放在主机及显示器上,不得用手及其它物品触摸屏幕。
4、爱护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遇到设备、软件故障及时向机房责任人报告,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计算机或网络零件设备。严禁私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赔偿。
5、不得私自带出机房物品,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计算机中的内容,严禁设置各种密码及口令。
6、本机房只能使用教学所需软件,不得安装、使用游戏软件,学生不得使用与实验科目无关的软件。
7、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请教师提前一周准备好软件,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安排安装软件的地点和时间,由教师先安装一台机器,并经调试程序、杀毒,合格后再由教师和实验人员统一安装。
8、计算机使用结束,请将主机关闭,并将键盘和凳子放回原处方可离开。
9、以上规定请上机指导教师协助机房管理人员监督实施,违反人员报学院进行相应处罚。
六、学生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是全校师生通过现代媒体进行探究式学习、主动构建知识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广大学生服务,创建良好的阅览环境,特制定“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学生共同遵守: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在校学生凭学生证、阅览证进入“电子阅览室”或由任课教师组织集体阅读。
5、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入室阅览请务必穿上鞋套,不准吃东西,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无关物品不准带入电子阅览室,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情况严重者,将取消阅览资格。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要使用,必须经管理员进行病毒检查,在无病毒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从事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要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存放资料时,使用者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存放资料,及时清理个人无用的资料,保证硬盘有足够的空间为其他使用者服务。未经同意,不得覆盖、删除或损坏他人的文件。
8、上机结束,请键盘、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制定的地方,椅子复位,并及时、如实地做好阅览记录后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
七、多媒体课室管理规定
1、多媒体教室是为了改善我校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而建,主要为教学服务,由教导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2、教务科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教导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4、多媒体教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设备定期维护及维修。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得随意摆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桌椅、板凳上乱画,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照破坏公物严肃处理。
5、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6、学生进入教室不得带饮料、食品,应自觉保持教室的卫生。
7、学生不服从管理者,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受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四
班班通设备是学校信息化教学的重要设施,是教师教学的辅助工具,师生必须倍加爱护、按规定流程使用与操作。为了加强对“班班通”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班主任为该班班班通设备的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主任要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发现设备硬件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班主任责任。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2、各班要指定一名班级信息管理员(班主任可指派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负责检查班班通设备是否关闭,确保教师上课完毕设备立即关闭。对班班通设备进行清洁除尘,切忌用湿抹布清洁,保持多媒体讲台下地面的干燥;不得用手触摸电子白板和投影仪,更不能让硬物触及电子白板和投影仪等。
3、粉尘、不按程序操作、机器运转时受到震动是损害机器使用寿命的大敌。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教育,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乱动和使用各类设备,以免发生危险和设备损害。要保持教室内卫生,桌面洁净,减少粉尘,延长机器使用寿命。保证多媒体讲台桌面干净、整洁,不乱放书本、杂物等。严禁将水杯、黑板擦等物品摆放在多媒体讲桌上。
4、任课教师使用前应先向班主任申请,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如需拷贝文件的应先进行杀毒处理,授课完毕后将文件移到指定个人文件夹。不使用外来磁盘、劣质光盘。使用完设备后,及时清理桌面、将电子笔等整理归位,再依次正常关闭电脑主机、投影仪等班班通设备,严禁直接关闭总电源;及时填好教师使用记录,班主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如果班主任不做检查,出现问题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每月底将教师使用记录交学校教务处检查。
5、授课教师要注意系统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班主任报告处理,确保正常使用。授课教师不要在放置主机的操作台上放置其它杂物,保障主机能够正常通风散热。严禁在电脑桌面与c盘上保存资料。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严禁随意拆卸设备,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教学需要的软件,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安装。
6、教师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在网上浏览有害信息及网上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严禁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各种有害信息。杜绝学生非法操作设备,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投影仪等设备。
7、打雷时和雷雨天气各班禁开电源,严防雷击。
8、班班通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遇到周五或学校放假,班主任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做到电脑关机、电源关闭、多媒体讲桌上锁、教室门窗关紧等,做好设备的防潮、防损、防盗工作。
9、每到新学期开始,新老班主任要对教室内的班班通设备进行交接,新班主任要对照原教室内的班班通设备配置表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损坏,有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新班主任不做交接由新班主任负责。
10、班班通的所有设施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不得由任何人带出教室。
11、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破坏者,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给予处理。(正常损耗除外)
12、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检查常规。同时将不定期对各班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考核中。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五
为了加快我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步伐,加强“班班通”设备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使用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并报请网络中心及时检修,技术人员检修时写好检修记录交由网络中心存档。
二、设备的硬件故障必须由网络中心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教师不可擅自拆解,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三、任课教师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在维护设备时,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板卡等。
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能频繁地关闭和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振动设备。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30秒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六、为确保安全,雷雨天气不得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班级电教管理员要切断多媒体总电源。
七、“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除尘时一定要拔掉电源,注意安全。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防尘罩盖好。
八、设备清洁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剂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防止液体(水)流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不要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轻轻擦拭。
九、如遇异常情况(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将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六
本学期在县教体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安装了“班班通”,根据学校要求,为了保障系统设备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班班通”,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教导处特提出以下应用管理规定:
1、各班班主任负责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维修,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2、各班班主任指定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班通”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在校期间“班班通”设备不被学生随意动用、不被人为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3、任课老师使用时,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取得机柜钥匙,使用前首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使用中不可频繁启闭设备;使用结束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将设备归纳整齐放回原位,关闭设备电源并锁好机柜,将钥匙交回到班主任手中,以保证设备完好。
4、“班班通”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辅助教育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和场所,师生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从事游戏、聊天、音乐、视频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各项活动。
5、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班班通”设备,并及时切断设备总电源,设备放置处的门窗需关闭,防止雨淋或雷电造成安全事故。
6、确保“班班通”教室整洁卫生,安全有序。打扫环境卫生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扫地时尽量不要带起灰尘;擦拭设备宜用拧干的软布,严禁使用酒精类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备机柜附近不能洒放大量的水,防止设备锈蚀或漏电;机柜上不得放置粉笔盒、黑板擦、水瓶、作业本、食物、磁铁等杂物;不得在机柜上进行液体类实验,防止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培养自觉维护“班班通”设备的良好习惯。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准随意动用班班通设备,严禁碰触设备电源;不得对设备进行开箱拆装、移动,不许破坏设备线槽;不能用硬物在设备上乱划。
8、若“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应书面通知管理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开机维修。
9、所有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出教室。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七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阅读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时创造。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12篇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八
(一)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宁静、和谐、安全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采光、通风、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建立教室卫生清扫制度,保持教室清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每天要清扫一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确保教室窗明几净。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门窗、课桌凳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划。
(四)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不得在教室内乱设电线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教学活动和商业性营利活动。
(六)注重营造教室文化氛围。室内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训、有课表、有图书角、有学习园地或板报、有学生优秀作业作品展示专栏等。要结合班级特点,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需要,可布置激励学习、催人奋进的字画等。
(七)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教室。
(一)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通用技术室等,下同)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整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使用后要关好门窗,管理好电源、水源。
(四)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一)药品进入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建帐、入库和保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药品的性质,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
(二)药品一律放入药品柜内,不得与配制的溶液等其他物品混在一起放置。
(三)剧毒、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负责,定室定点放在有提示性的专用柜内,其他人不得接触。使用药品人员,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经审批后方能领取使用。负责药品管理人员在发放后及时收回剩余的药品及溶液,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有毒、有害药品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与其他杂物废弃物混放。
(四)需要低温、避光保存的药品,必须按要求放入具备存放条件的设备中。
(五)药品使用中,做到安全、准确,不浪费,不乱弃乱扔。
(六)存放化学药品、试剂的实验室、库房,要加强防火、防水、防盗管理,做到安全存放、安全使用。
(七)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药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存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多媒体教室(含计算机教室、网络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下同)是用于开展教学和为师生提供信息资源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多媒体教室必须由精通多媒体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三)多媒体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
(四)多媒体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建立多媒体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攻击,确保多媒体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六)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规范上网行为,不打游戏,不进聊天室,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
(七)多媒体仪器使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姓名、日期、上机时间、上机目的、多媒体工作状况等)。管理人员要及时查验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及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施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专人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提醒学生注意。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美术、地理、历史专用教室及器材保管室等,下同)供学校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及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营造较强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室内要及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四)使用时要爱护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艺术专用教室及器材使用记录。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九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
3、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设施;
6、实验、微机教学设备。
二、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等为成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水、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和校长室或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一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二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连接校园网的光电转换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学校网站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终端所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等。
3、新购置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报告和记录。
5、网络中心各设备因正常磨损、报废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报废处理。
6、校园网各类设备均必须根据学校设备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学校网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
8、网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网络设备的重要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网管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9、校园网严格值班制度,作好运行维护记录。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报废仪器设备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利用设备资源,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学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等。
第三条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为仪器设备报废和废旧物资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报废的统一管理和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仪器设备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置。
第六条在用仪器设备凡符合下列任一条款,可申请报废。
(一)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以下各类仪器设备超过规定年限且故障多发,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的,可申请报废。
1.计算机及各类电子仪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2.普通仪器仪表及各类电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
4.机械类设备,使用年限20年以上。
其他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可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二)从使用效能上划分。
1.经技术鉴定,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2.经技术鉴定,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上的仪器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4.按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5.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
(三)贵重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超过仪器设备折旧年限,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设备或经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实验精度和工艺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淘汰的。
4.因长期频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5.设备物资已损坏,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四)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根据使用效能情况附上相关证明,提交学校审批。
第七条对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各使用单位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资产鉴定,填写资产鉴定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一)符合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首先到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论证报告》表格,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签署具体处理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署处理意见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批。
(二)对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还需组织相关的仪器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专家小组的处理意见。
(三)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签署意见后,送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对拟报废的车辆,使用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条对拟报废的气体钢瓶,使用单位需向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对拟报废的特殊设备(如污染严重或带有放射性),必须向国家指定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三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仓储管理及利用。
第十四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和竞拍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鉴定,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二)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财务部派员监督。
(三)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在财务部监督下,以拍卖或协议竞价等方式进行处置。拍卖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
(四)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以公开(邀请)招标方式报告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五)单批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报请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估价并协同财务部通过公开(邀请)招标方式处置。
(六)废旧物资处置竞价须提交批复,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安排专人与买受人办理处置协议或合同签订手续。
(七)废旧物资出售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向买受人发出交款通知书,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款后,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凭证(回执单);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核对无误后,与买受人进行货物交接。
(八)废旧物资售出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办理专用出门条手续后方可运出,其他部门办理的出门条一律无效。
第十七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如需对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应由需用部门根据需用量,报校领导批准后,优先供应,剩余部分再进行对外公开处置。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恪尽职守,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行为,按本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3、水、电、暖设施;
4、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五
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六
班班通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现制定教室班班通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班班通设备只能在教师上课时使用,不得用于其它活动。严禁学生私自开启班班通设备,更不允许学生利用班班通设备听音乐、看影碟、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2、任课教师应掌握各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然后通知管理人员进行检测或维修。
3、如当堂不需使用班班通设备,一定要保证班班通设备处于非通电状态。绝对不允许出现该堂课不需要使用班班通设备,但所有班班通设备均处在开机状态,或学生都在室外上课,但教室所在设备却仍在开启。
4、各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班班通平台调配及钥匙发放与回收工作。
5、各班班主任为保管教室班班通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的班班通设备的保管和维护,认真做好本班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
6、保持班班通设备的清洁。要对设备外表定期清洁,清洁时要小心细致,可用潮湿但不滴水干净抹布轻擦设备外壳,但切勿进水,以免损坏班班通设备。
7、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人员,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设备,任何人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8、因违章操作或学生私自使用班班通设备造成人为损坏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无法查明责任人的由该班集体赔偿。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江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报废是指仪器设备老化、机型已淘汰、技术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或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需淘汰的高能耗、重污染、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及其他禁用设备等,经有关专家论证确认后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产权注销手续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凡我校报废仪器设备,均需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江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
(一)低值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报废,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二)小于4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至少组织三人或以上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三)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至少组织五人或以上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加。
第四条达到报废条件和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报废。低值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报废的审核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列入固定资产(单价大于1000元)的报废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时,必须将使用档案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免税进口仪器设备,报废前必须办理撤除海关监管手续。
第五条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原使用单位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第六条报废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卸。确因维修等工作需要拆除使用零部件的,应得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
第七条为最大限度地回收仪器设备的残值,报废仪器设备应分类处理,以利于残值回收。
第八条已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采用联合评议方式进行。
(一)参与回收报废仪器设备的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登记备案,列入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厂商名录。各单位和部门也可推荐回收厂商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监察处等部门从回收厂商名录中随机抽取3家及以上单位参与回收报价,并提供有效报价文件。参与报价的单位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他人,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监察处、财务处、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评议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场进行联合评议,确定回收单位。
(四)回收单位应签订《江南大学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工作安全承诺书》,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预交款手续,方可进行报废设备清运工作。
第九条已报废仪器设备收入款项全额上交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江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xx〕10号)同时废止。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八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为了确保全体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安全,不因学校的设备、设施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巩固“绿色先进学校”的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确保水、电、暖的正常运行,由水暖、电工每周至少检查一遍以上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日处理,并做好处理故障记录。
二、根据学校决定,由勤杂工专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日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要到位、负责,特与安全检查人员签定工作责任状。
四、要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险隐患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好以免发生危险。
五、如检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设施、设备存在的危险情况,由此对师生造成的伤害,要追究责任。
六、每周末必须由检查员和水暖、电工将检查结果和故障处理记录交学校分管领导。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通用19篇)篇十九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