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检查和激励,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责任和承诺。看完以下的自查报告范文,我们一起来总结和分析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一
对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乡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年初就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该工作由乡长亲自主抓,副乡长谢志辉分管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由方泽基同志负责落实相关日常工作,乡内各部门协调处理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全乡各村组。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二
一年来,xx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系统实际,建立安全生产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强化依法监管,突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运用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综合治理,做好隐患排查和基层基础安全工作,为配合我县相关领导部门关于我县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部署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三
根据2016年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和《关于印发〈2016年杭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杭粮安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县有关考核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截至2016年底,全县耕地总面积32.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58万亩、标准农田面积14.20万亩,均超过了市政府对我县确定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耕地保护。
1.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均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并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经过前期调研,以及乡镇、部门征求意见,我县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水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试行)》,通过严格项目立项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实施监管,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切实提高垦造水田标准和质量。
2.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2016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垦造耕地任务为2600亩;我县实际共完成垦造耕地项目45个,规划新增耕地2846亩,新增耕地质量符合要求。
3.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2016年度,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89.93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461.08亩,通过拆除复耕等整改措施,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2%。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201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涉土违法案件153起,涉及土地面积394亩;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涉及的各类变化图斑逐一开展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比对,全面核查变化图斑931宗,监测面积5547.7(其中耕地3583.1亩),涉及违法面积258.71亩(其中耕地178亩),遥感监测覆盖率100%。全年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
4.强化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保护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均签订了责任书,同时,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都签订了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落实到村、地块,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5.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6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同步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全县基本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任务30.58万亩。
6.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1.1万亩,目前,我县已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1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2万亩。
(二)粮食功能区建设和管理。
2016年我县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个共8035亩,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8000亩,完成率100.44%。其中市级粮食功能区3个2433亩位于江南镇珠山村、瑶琳镇东琳村和瑶琳镇何宋村;市级旱粮功能区2个525亩;县级粮食功能区10个共5114亩。管理与保护已建粮食生产功能区59831亩。2016年功能区建设共投入资金2473万元。2016年我县扩种旱粮0.51万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0.35万亩,完成率145.7%。
(三)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桐庐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其中桐庐县2011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18个,共2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152亩;桐庐县2012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1个,共9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093亩;桐庐县2013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2个,共14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6733亩;桐庐县2014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0个,共1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5149.9亩。对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进行了地力等级评价,16个子项目10054.96亩标准农田全部提升了一个等级,综合地力指数提高到0.8以上,达到了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实现了预期的培肥目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编制并上报了桐庐县2016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施5168.9亩,落实了13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共5个项目区块,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
(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016年度实施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位于我县中部的旧县街道、横村镇和富春江镇,覆盖3个乡镇(街道)26个行政村,总投资3468万元。2014年11月陆续开工,至2016年9月完工,11月17日通过市级年度验收。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改造渠道长度71.48公里,排水沟21.66公里,修复了项目区的灌溉和排涝渠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工程实施完成,我县2016年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7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7万亩。
二、粮食生产和收购。
(一)粮食生产。
2016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01万亩,粮食总产9.1万吨。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3.8%和142.2%。其中春粮播种面积3.08万亩、产量0.71万吨;早稻播种面积0.15万亩、产量0.06万吨;秋粮19.78万亩、产量8.33万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再落实到村,引导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商品率。
(二)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完善和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根据2016年省、市关于粮食生产工作安排与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工作和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实际,县农林局、粮食局及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桐农林〔2016〕135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等。2016年我县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1万元。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拨付数534万,农机购置补贴96.1万。市级规模种粮补贴344万。
2.制定落实“订单粮食”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出台我县订单粮食收购价格,2016年我县小麦(三等,下同)、早籼谷、晚籼谷和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小麦和早籼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30元执行,晚籼谷和晚粳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25元执行。烘干补贴按实际烘干数量分别给予每吨80元补贴。在收购品种上新增加了小麦,解决农民往年小麦出售难的问题。全年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共7万元。
3.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收购储备粮的过程严格执行政策制订的收购价格与奖励政策,做到敞开收购、公平定等、依质论价、现款结算和优质服务;农民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在省外粮源基地粮的收购中加强监管,杜绝陈粮、“转圈粮”以及本县域外粮源进入当地政策性收购。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四
针对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20xx年的初步决定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三是建立重点企业的安全应急预案和防患措施。四是继续深入做好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五
县安委办: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检。
查的.通知》、安委会《关于印发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了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4月14日经局务会议研究,重新调整粮食系统安全生产。
施方案》,转发了县委办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督查的通知》。
5月10日我单位邀请县委分管领导高小华同志和政府分。
管领导柳杨亮同志一同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为主,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7条。其中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3条,一是办公楼内无应急照明灯;二是办公楼内电表箱未上锁;三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上无电话号码。xxx有限责任公司4条,一是文件分类不规范;二是办公楼内灭火器已过期;三是配电箱外安全警示标示不清晰;四是库房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电表箱未上锁,临时用电线路混乱。所有隐患已对责任整改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做好准备,要求。
查常态化,通过定期不定期方式全面检查整治各类隐患,保持大检查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效,。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六
一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本系统先后数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对全县范围内私人粮油加工企业在内的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及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的整治活动。按照整治步骤进行调查,核对证照,检查安全设备条件、登记造册管理、宣传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确认和评估、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上报处理。
今年以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未有安全事故发生,但是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
1、个别私营主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忽视安全投入。
2、劳动安全意识不强,少数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
3、对于一些小的安全隐患不能引起重视。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切实加以解决。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七
县粮食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部署。年初以来,县粮食局召开多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的形势,研究部署各个阶段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利用单位其他工作会议,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班子以求真务实工作态度,经常下到基层,到各单位和粮管所,粮库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员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了多次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日常综合检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六月份进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依法监管,确保了日常和结假日的安全。县粮食局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通过制订责任制,逐级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逐步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固的防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政绩考核,形成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各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八
根据旗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全旗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全旗库存粮食存储安全,有效防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我局联合旗安监局、消防队,于6月4日对xx旗达布察克粮油购销站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运行和维护情况;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露天储粮垛防火措施是否合理等情况进行查看。
通过检查发现:储备库属竣工未验收工程,现存在消防设施未验收、消防水泵无压力、用电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露天粮垛灭火器配置不足且未按标准预留消防安全通道、未配备消防备用电源、钢结构简易仓库储粮不规范及未喷防火涂料、库区未按标准张贴警示标志等7项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储备库于6月15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储备库整改期间要加强隐患管理,确保整改期内无事故发生。
检查组针对当前夏季气候干燥、风、雨、雷、电交加的季度,切实提高防患意识,认清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储备库要高度重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汲取5.31黑龙江省xx县中储粮直属库火灾事故的教训,研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要制定严格的防火巡查制度,认真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二是要加强对用电作业现场管理,防止火花或漏电引发事故;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每名员工会防范火灾、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四是要配齐配全各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完整易操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发挥最大扑救作用;五是要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与消防部门密切联系,落实防范和救援措施。
储备库负责人表示:一定会绷紧安全防火工作这根弦,按照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加大防火工作力度,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施工方尽快落实消防电源配备,并于6月中下旬与消防队进行消防技能演练,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我局大力推动安全工作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市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明确管理监督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危险源监控监测。通过不懈努力,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及综合福利中心、各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我县民政系统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20**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注重听取各科室、所、办、站、院、中心等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进行检查,分管领导认真督促所分管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每月每季度有分析、检查,年度有考核。
为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我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013年以来,进一步健全了《敬老院职位代理制度》、《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值班制度》、《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等规章制度,提升了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县各敬老院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我局针对全县民政系统具体情况,分期分批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中心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综合福利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让工作人员掌握了专业的安全防救知识和技能,从人员素质方面确保了安全生产。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局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部位生产安全
针对各敬老院、救助站、综合福利中心等重点部位,我局采取了重点防范措施:
(一)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做好“五防”和专项安全工作。即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切实做好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用电用火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生活安全、住宿安全等项工作。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办公室、财会室、厨房、餐厅、保管室、储藏室、宿舍的财产安全,对电视机、电脑、冰箱、冰柜等公物要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以免丢失和损坏。
(三)安全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和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九
11月21日,巴中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召开了14个成员单位领导联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发改委副主任、粮食局局长魏巍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会议确定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领导成员、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名单。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魏文通任考核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华,市发改委主任王熏陶,市发改委副主任、粮食局局长魏巍和市农业局局长岳映兵担任;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魏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会议听取了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前一阶段考核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和《巴中市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巴中市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巴中市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起草说明,考核工作组领导成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王建华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明确和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履职尽责,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二要明确职责。准确理解和把握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突出重点,夯实责任,按照考核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局作为副组长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主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要规范操作。考核工作必须按照考核原则、步骤和要求动真碰硬,杜绝走过场。要处理好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关系,考核是手段,目的是推进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缺漏,坚持边考核边整改,以考核促落实,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强基础、补短板、促工作的积极作用。四要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考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发挥考核工作抓手作用,完善粮食安全分级负责体系的建设。要加强与省考核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考核工作动态和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
根据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度益阳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表〉》的通知。(益粮安考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2016年项目支出51.2万元,其中:财政项目资金26.2万元(偿还农发行昭通分行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22.2万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奖金4万元),市农业局拨付我单位所属企业昭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本地高原特色农产品培育的资金25万元。
2004年,根据“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长领导下,各地州人民政府州长(市长、专员)及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工商局、统计局、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同年,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4〕162号),依据各地州和省级各部门的考核等次,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为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生产发展、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昭通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昭通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2016年省财政厅拨付昭通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奖金4万元,该笔资金用于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考核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目标是加快我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完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粮食行业保障能力,确保军需民食、市场基本稳定和粮油质量安全,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设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效率指标。产出指标为考核单位得分是否都在80分以上,优:100%达到;良:90%达到;中:80%达到;70%达到。效果指标:保障粮食安全,采取新工作举措数,优:2项以上新举措;良:1项新举措;中:无新举措;差:保障粮食工作不力。效率指标为考核单位合格率,优:100%合格;良:95%合格;中:90%合格;差:70%合格。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指导要求,综合该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最后制定出该项目绩效评分表。一级指标为投入15分,其中:项目立项7.5分,资金落实7.5分;过程30分,其中:业务管理15分、财务管理15分;产出45分;效益10分,其中:项目效益2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程度8分。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细化、量化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昭财预〔2016〕5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奖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华成。
成员:周世兰、杨仲全、曹鲜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调控科,由周世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绩效自评等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评分表,收集相关评价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特性,参照《昭通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出该项目支出评分表,并收集、整理各县区2016年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综合分析信息资料,对照项目支出评分表逐一打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评分表中,设资金到位率(5分)、到位及时率(2.5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7分)和会计核算规范性(8分)对该项目资金落实和管理进行评价。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拨付的4万元后,于2016年10月20日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我单位(昭通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到位率得5分,及时率得2.5分。我单位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昭通市粮食局收入支出管理办法》对该笔资金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市粮食局依据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报市政府给予奖励,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得7分,会计核算规范性得8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评分表中设项目设立是否合规(4分)、项目设立依据是否齐全(3.5分)、考核内容全面性(10分)、档案管理规范性(5分)对该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立项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从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农”、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切实负起本地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的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市场粮食有效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和粮食质量安全。修订完善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该项目设立合规得4分,依据齐全得3.5分。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设立九个项,23个小项进行考核,覆盖粮食生产、收购、储备、粮食物流网络、仓储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应急保障、粮食质量监管、节粮减耗、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内容,但随着粮食产业发展和纳入考核的成员单位增多,考核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考核内容全面性扣1分,该项得9分。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资料较多,包括考核办法、修订考核指标、各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的考核资料、自查报告、打分表、上报市政府的考核报告等都安排专人管理,待考核结束后,装订成册保存,但是存在各县区、市级成员单位上报的部分资料格式不统一,该项指标扣1分,因此档案管理规范性得4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设考核单位80分以上比例(15分)、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10分)、考核单位合格率(20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用(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8分)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考核,2016年全市所有县区和市级成员单位考核得分均在80以上,合格率100%,采取保障粮食工作新举措8项,2016年度昭通市区域内未出现重大粮食安全问题,因此考核单位80分以上比例得5分、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得10分、考核单位合格率得5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作用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8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奖励得分如下:项目投入自评15分(其中:项目立项7.5分,资金落实7.5分),项目过程自评28分(其中:考核内容全面性得9分,档案管理规范性得4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7分,会计核算规范性得8分),项目产出自评45分(考核单位80分以上该项得15分,考核单位保障粮食工作采取的新举措数该项得10分,考核单位合格比例项20分),项目效果自评10分(其中: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考核对保障昭通市粮食安全作用得2分,社会公众满意度得8分)。本次自评总分为98分,总体评价为“优”,评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此次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我单位对项目立项、资金、业务、项目产出、效益等管理,有效地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一
目前,我省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即将进入市级自评阶段,请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xx〕7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统一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打分依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便于各市撰写自评报告,我们制定了自评报告的参考式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自评报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组成。
(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自查评分情况、定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整改措施、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
(二)自查评分表。根据《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我们制定了《××市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各市在自查评分时,要如实填写自查评分表,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于减分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市的自查评分表要用a3纸打印,并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评打分依据材料。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需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需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
定性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要单独装订,汇编成册。
近期,一些市在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时,对冀粮检78号文件附件1《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考核计分方法存在疑问,集中反映在市级自查评分中是否要对定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现明确,市级政府在开展自评时,只对定量考核指标打分,不对定性考核指标打分。由省农业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定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各市对定性考核指标的工作情况在自评报告中要单独反映,并附相关资料,作为省有关部门定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各市的自评报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评报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可以是扫描件pdf格式),存储光盘随正式文件、纸质材料一并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同时抄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二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三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xx]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xx]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四
社会要和谐,社会要发展,粮食是基础。粮食安全是关系着民生和国家的大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要注重粮食安全的意义,才会普遍的去关注,通过有效的方法解决,才能走出困境。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障。
1、粮食安全不是短期问题,而是长期问题。
2、粮食安全主要不是流通问题,而是生产问题。
3、粮食安全不是谷物问题,而是食物问题。
4、粮食安全主要不是价格问题,而是数量问题。
5、粮食安全不是局部性问题,而是全局性问题。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五
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粮文[20xx]74号)要求,我局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统计日常管理的涉粮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现就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涉粮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共20家,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3家,饲料转化用粮企业1家,其他企业15家(其中,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企业14家、由原国有的县种子公司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种子经营企业1家)。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了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全社会统计及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为了顺利开展好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抓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粮字[20xx]20号),重点就各单位如何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作了明确安排,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统计原始单据是否整理规范、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重视,明确有主抓领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和统计监督检查,全社会统计覆盖面逐步提高。
从各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我局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的开展,我县涉粮企业的统计法规政策意识和统计实际工作有了较大提升,绝大部分单位统计从业人员都持有统计职业资格证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学习证,统计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一是个别企业(指**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人员无统计职业资格证、业务生疏;甚至因业务手续交接不严格,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业务衔接不上。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指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14家企业)因故未能正常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实,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未能正常报送相关统计(月)报表。
性粮食,《交易细则》中虽有诸多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实无有效的`监管手段;何况有关的竞价交易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给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到企业的“底细”,这部分粮食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政策要求很难下结论。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有关损耗不能正常核销,出现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无职业资格(指**公司、**公司)的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送学取证;对部分单位统计台账记载中出现的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作了指导纠正;对因搬迁不慎(指**公司)、业务交接不严格(指**公司)等导致档案资料丢失不全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及电脑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县粮食局。
20xx年8月23日。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六
3)抓好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4)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5)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6)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7)人生百年为健康,若要福寿定得防。
8)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9)多吃蔬菜,多吃瓜果,健康身体人人有。
10)食品卫生,连着你和我,连着千万家。
11)食品卫生得注意,若是马虎要不得。
1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3)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
14)蔬菜瓜果不能少,牛奶鸡蛋营养好。
15)吃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16)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
17)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
18)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
19)食品卫生,法律保障。
20)食品卫生法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七
按照《xxx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20xx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细化方案通知》(x市粮安考核办〔20xx〕8号)要求,我县对照《20xx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表》进行了自查自评,市定目标分值100分,我县自查得分100分。现将我县20xx年度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xxx市下达我县到20xx年耕地保有量为2.5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300公顷(31.9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3.20%。目前,我县耕地保有量为2.86万公顷完成比例112%;已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1303.31公顷。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两项指标均超过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实现了我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总体目标。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面。完成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7万亩次,占全县种植面积20.2余万亩的34.6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建立水稻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1个,面积0.1万亩,应用多种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实施粮油绿色防控面积11.5万余亩,其中水稻绿色防控面积5.5万亩,玉米绿色防控面积6万亩。
3.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方面。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1.26万余亩(其中水稻6080亩),示范片选择品质好、产量高、抗性好的“宜香优2115”、“晶两优1377”、“德优4727”等品种,推广旱育秧、宽行窄窝栽培、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现场测产面积达1039公斤,示范区加权平均亩产787.8公斤,比上年增产8%。辐射带动2万亩水稻生产。所建6520亩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片重点选用米拉、费乌瑞它、青薯9号、川芋117等优质脱毒种薯,推广应用中小型马铃薯机械化生产、地膜覆盖、配方施肥、垄作栽培等适用增产技术,根据全面测产调查和专家现场考察,加权平均亩产1836.4kg,比大面积亩产1350kg,增产486.4kg,增幅达36.03%,辐射带动周边4万亩的马铃薯种植。
5.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整合投入资金3096万元,以xxx镇、xxx乡、xxx镇3个乡镇为项目主实施主体,完成灌区末级渠系整治18.3km,整治加固山坪塘1座,新建蓄水池208口,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08万亩。
6.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全县共完成水利项目建设总投资7937.95万元。累计完成新建、整治渠道131.9公里,铺设灌溉管道439.52公里,整治山坪塘2座,新建蓄水池809口,维修渠道150公里,渠道清淤15320立方,维修拱圈渠墙1745立方,铺设人饮管道43.11公里,解决2118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在册贫困人口26人,山洪沟、河提治理方面新建横隔墙2道共139.42米,建设横隔墙河提30米,水土保持方面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5平方公里。通过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562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1.6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5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70.86万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44万公斤。
1.粮食扶持政策方面。一是及时制定印发《xx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合计2648.63万元;二是根据川财农〔20xx〕98号文件下达的9万元资金,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xx年度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文〔20xx〕55号)文件,审核登记种粮大户共计9户1469亩。
2.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合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了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4个,新增粮食生产经营主体1个,农机综合合作社6个。
3.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最低价预案,对每月定期开展商品粮库存检查。
1.落实地方储备体系。
(1)充实县级粮食储备。完成县级1900吨储备粮的入库工作。通过公开竞价采购,1900吨稻谷入库成本为599.89405万元,其中向xxx市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43万元,向xx商业银行贷款57万元。
(2)建立小包装应急成品粮储备。宜东镇、九襄镇、xxx镇粮站建立了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
(3)储备粮轮换。完成中储粮成都直属库代储10000吨玉米的出库工作,出库粮食品质合格,受到了中储粮成都直属库领导的好评。
(4)储备粮检查监管。粮食储备库按“一符、三专、四落实”要求,坚持做到“三检查”:每天对粮情粮温检查一次;每月在成都直属库、市青衣江公司指导下集中检查一次;做好全国、全省开展的储粮普查。坚持做到“三规范”:储粮出入仓台账规范、仓外标识标牌规范、入仓检查项目齐全规范、记录卡片填写规范。坚持做到“三到位”:保管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的漏雨、虫害等问题发现后提出方案上报批准后及时处理;上级领导专家每月检查中指出问题及时处理,决不留在次月;粮食出入仓和薰蒸时全体人员到位,确保储粮安全。
(5)税收优惠。我县免征了粮食储备保管费收入增值税及附加费,对九襄镇粮油食品站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
严格按《xx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粮食储备费用、利息补贴、轮换补助,20xx年财政支付储粮贷款利息34.6万元,拨付承储企业保管费19万元。全年省、市分两次安排下达资金共37万元,已归入粮食风险基金,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51万元,用于支付省粮食风险基金借款。
1.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以九襄、宜东、xxx国有粮站骨干,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强化省外、市外产销协作关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购进市内短缺粮源,确保全县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
2.“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在xxx打造了1家“放心粮油示范店”。30个乡镇都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及示范点。九襄粮站生产的“九襄牌”挂面深受消费者喜爱,今年聘请专业设计公司按旅游产品要求对外包装进行设计,新包装产品上市后受到外地游客的好评。
3.仓储物流升级和低温库建设。完成1.5万吨低温库改造工程,工程总投入40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将大大提升科技储粮、绿色储粮水平。
4.仓储设施资产管理。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对现存能使用的仓储设施进行出租产生效益,不能出租的安排专人看守,定期检查维修。投资50万元用于维修xxx下沙坝中转粮库维修工程,资金来源灾后重建结余资金。
1.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全年制定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县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县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2.改革落实及成效。一是结合全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的要求,xx结合实际,制方案、学政策、转思想、找差距、明方向。撰写了《xx县秋粮收购情况的现状及对策》文章上报市委、省委;撰写了《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文章参与市上交流;二是对基层粮站20xx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进行审核,进一步对企业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三是开展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福利待遇的相关情况清理。
3.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相关方面问题。我县无国有粮食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1998年6月1日以后,我县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借款余额为610万元,今年县财政支付政策性亏损挂账的利息24万元。
4.用地及产业扶持。对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行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1.粮食收购与销售。全年粮食购进6780吨,其中面粉2746吨,大米4034吨,全年销售粮食6840吨,其中面粉2800吨,大米4040吨,粮油销售38吨,实现粮油销售利润50万元。
2.粮油应急供应。制定了全县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建立了以粮食储备库为依托,以九襄、宜东、xxx粮站为骨干,全县30个乡镇都有供应网点的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体系。
3.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或未经粮食管理部门批准的,工商质监部门一律不予核发粮食收购的营业执照和增加粮食类经营范围,确保市场主体质量。完成市上下达的粮食样品抽样检测任务,食品安全抽样送检311批次,其中44批次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已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20批次。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在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力度,全年累计执法126人次。
4.粮食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全县粮食需求、库存、价格做到及时监测,及时分析,坚持每周一次上报粮油价格信息。同时加强与县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建立正常的粮食购销渠道,保持必要的商品粮周转库存,保证全县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做到“粮食供应不断档,粮食价格不暴涨”,确保了全县粮食安全。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设立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逐步建立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粮食与食药监部门对全县粮油市场加强日常监测监管,严禁过期、超标粮食进入市场。大力开展“到20xx年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一批环境友好型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精准施药技术及高效植保机械、生物农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用量,全年化肥使用量增长量控制比例为0.79,农药使用量增长率为0.8。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总量减排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加大对县内12家铅锌矿洗选企业,16家铅锌冶炼企业、1家化工企业(共包括6家国控企业,2家省控企业)重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专项监测(万里工业集中区),对白岩河下游汇入库前100米处区域水环境进行采样分析。截止目前,共出动监察车辆758趟次,监察人员1826人次,发现环境污染隐患23个,督促整改隐患23个,对10家砖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突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9件,移交涉刑事案件1件,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宗,处罚金额162万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1.积极开展节粮爱粮宣传。扎实推进“节约一粒粮”行动,认真组织“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全年全县各级学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57幅,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7000份,培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480人次,组织食品安全巡讲进学校活动78场次,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查73校次,整改问题11个。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节粮爱粮”、“放心粮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8场,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200多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爱粮节粮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2.农户科学储粮及新技术推广。对九襄、xxx、前域、大田、唐家五个乡镇认购“小粮仓”的农户进行跟踪服务。储粮专业人员就正确使用新型粮仓、安全使用储粮防护剂、科学进行粮情检查开展了现场技术咨询、指导,服务认购农户300多人次。
根据省、市要求,为构建当地粮食安全体系,保障我县粮食安全,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汉府办发〔20xx〕25号),将粮食安全纳入我县目标考核。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粮食发展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同时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将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情况纳入审计内容。20xx年,全县全年粮食系统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洁建设规定的情况。
粮食流通工作得到省市主管部门肯定。我县承办20xx年全市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座谈会,市政府、市商务和粮食局相关领导在参观粮食储备库、九襄市场、放心粮油示范点后,对我县粮食流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激励我县积极探索,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流通工作经验。
(一)农业生产方面。一是农户改种改制,粮食作物与果、蔬作物相比较产值低,受经济利益驱使,许多农民改种果蔬经济作物而放弃种粮。二是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成本高。xx是山区,用于生产粮食作物土地多数为坡地,不适用大型机械,小型农业机械虽广泛推广,但针对山区小田块的专用小型作业机具的匹配设计研制相对滞后,实行机械化难度大,人力生产成本投入太高。三是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道路、水利设施与农业生产需求不平衡。
(二)粮食收购储备难。一是xx作为粮食销区,农民余粮较少。有多种主体进入粮食收购市场,粮食交易比较活跃,粮食收购价格偏高,卖方市场优势明显。二是购销经营难,粮食购销市场化,多种经营主体参与粮食购、加、销、存。国有粮食企业掌握市场经营的主动权能力受到冲击,加之自身改制不到位,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受到严重制约,粮食经营利润较低,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三是争取储备难。虽然我县粮食储备基础设施不断得到改善提升,但除承担县级储备外,粮库多为空仓。受国家去库存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加之仓容小、距省城较远的制约,争取中央、省级代储指标任务难。
(一)狠抓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县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切实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按照“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补充耕地数量等于占用耕地数量,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质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一是完成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7万亩划定工作;二是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倡导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种植,同时做到“以销定产、合同收购”,积极打造优质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树立产业典型,培植产业大户,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促进生产能力提升;四是继续实施以水稻、马铃薯、玉米为主的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依托高产创建项目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确保全县粮食生产能力稳中有升;五是继续抓好国家农业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落实,以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四)健全储备购销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调控体系和粮食供应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推动粮食地方储备和应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争取“绿色储粮与智慧仓储”项目建设,加快粮食低温储备库、粮库智能升级等新型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智慧粮食”;三是争取“川粮放心粮油工程”的资源网点建设推广,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市外、省外产销协作关系,购进市内短缺粮源,确保全县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四是拓宽经营渠道,主动融入“川粮电子商务平台”,拓宽营销渠道,争取“川粮产后服务工程”项目建设,新建粮食产业发展项目。
(五)推进企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科学划分企业功能类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将全县四个粮食企业进行整合,成立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统一监管粮食国有资产,实现企业增值发展。对企业性质功能进行界定,对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公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7日。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八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财发〔20xx〕54号]的文件精神,我乡于3月10日开始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来紫堡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和财经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财务人员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来紫堡乡农资综合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自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我乡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 工作到位
根据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在20xx年度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前,乡里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工作会议,进行祥细布置,根据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保证农户播种面积、人口等数据真实准确。
1、在调查统计时严禁虚报、按人口或耕地平均分摊,调查统计结束上报乡里后进行复审,复审后,已由乡政府统一打印调查统计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公示期内有反映的进行核查,无意见的再由村里正式行文上报公示结果报告。
2、县财政局补贴标准下达后,我乡已及时将补贴标准(每亩37.38元)张贴到每一行政村进行公示,使农户知道今年的粮食种植综合补贴价格,做到家喻户晓。
3、经到银行核实,我乡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4、做好粮食直补档案,我乡每年都将粮食直补资料在年度结束后单一装订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在自中重点核查了是否按人口、承包耕地平均分摊面积,是否存在将油料、百合等经济作物面积作为粮食补贴面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经调查核实,未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现象。
经依照各项程序自查,我乡20xx年度的各项数据准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未有弄虚作假现象,未有信访现象发生。下步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八日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汇总19篇)篇十九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 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粮食局审核,再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统计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