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让我们收获快乐和成长的地方,让我们在这里培养了自信和勇气。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推荐几篇学校总结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并自我反思。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一
校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全体师生员工应爱护使用,不能随意破坏。为将校产管理好、保护好、使用好,学校对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校产管理采取总务处统一管理与使用部门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位定人的管理。保管人员须明确保管责任,所有校产都要登记入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师在爱护公物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校产。
一、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开学初班主任对班级公物检查一次,日光灯等自然损坏的报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人为损坏的一律按价格赔偿。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甚至故意损坏的`,除按价格的二至五倍赔偿外,要追究保管人的责任,按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期未或毕业时经总务处检查验收后交还给学校。
二、办公室财产:由总务处分年级、分处室逐一登记,谁用谁管理。教职工调离本校时,总务处逐一检查,所用、所借的校产都应如数归还,对损坏或遗失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三、电子备课室、中控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电脑室的财产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责任须落实到人。
四、图书楼财产由图书管理员负责。
五、广播室财产由团委负责。
六、实验室财产: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实验设备入库、出库登记,做好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七、学校购物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需要的设备、器材,要先到总务处办理登记申请,再由总务处汇总报校长批准,由相关人员或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八、教师教学中需要的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写出申请报总务处购买,由教务人员发放。
九、保安用品,由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
十、体育器材、设备由艺体美卫处相关人员负责。
十一、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桌椅、文娱道具等小件物品由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
校舍、场地、器材如确需向外单位出借,需经分管部门领导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并收取必要的费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凡人为损坏,要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窃造成的损失,视其责任大小,经集体研究后作价赔偿或报销。
十三、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二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须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须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须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维修,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情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
1.校产损坏及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安全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后。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及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认真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须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教育,正确安全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赔偿责任。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根据当事人情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学生,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及时报修,查出有安全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教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教师3分。
(6)办公室教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教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三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四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五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地利用好现有的先进教学设备、设施进行现代化教学,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校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设一名兼职教师负责校产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2、对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等校产必须及时做好入册登记手续。做到先入册后使用。
3、各功能室(包括课室)都有一位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室内设备、设备的保管。
4、各功能室都必须有规章制度,要求师生进室后必须遵守。
5、凡各类设施、设备的“进出”(包括教学仪器的临时借用),都要办理相应的.借记手续。
6、功能室每次使用完后,任课的老师要按要求把该功能的设备、设施等放回原位。负责功能室的教师有权要求使用功能室的老师把该室的设备、设施整理好。
8、设备、设施的损坏:
(1)属自然损坏或失效的,负责的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进行维修或报废。
(2)属人为性损坏的,分责任,按价赔偿。
9、每学期末,负责校产登记的老师要做好校产的清点工作,作好记录。该添置的上报添置、该维修的安排维修。做到科学管理、物尽其用,尽可能发挥现有设备、设施的作用。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六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教学。
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校产工作计划。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七
一、对学校现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保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这些校产不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出借、不赢利。
二、做好校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设施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三、做好运动场地、室内体育馆及相关运动器材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锻炼时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五、确保学校消防水泵正常运行,配全、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通畅。做好防火、灭火的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六、做好学校机防设备保养、维护工作。对学校周边围墙红外线报警系统及学校110联网的重点部门(财务室、电脑房、档案室等)红外线报警设备及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请相关维修单位维修,确保机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做好绿化、树木日常养护工作。每年二次请园林部门来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坠落伤人事故发生。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八、做好一体机、复印机、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维修保养工作。与有资质的正规公司签约保养协议,确保这些专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师生、班级、办公室等提出的日常报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统筹安排维修单位(人),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校园安全。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八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保管、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九
一、建立、健全校舍档案。
二、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良好环境,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到谁用谁管,专人负责,落实奖惩制度。
四、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室情况,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五、各班必须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爱护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准攀摘校园内花草树木,如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七、不准进行会引起损坏公物的活动,不准闲杂人员到校内骑车、游荡,不准把操场变成停车场、堆放场。
八、放学后各班要关好门窗,做好校舍安全工作。
九、在假、节日期间,组织人员做好护校工作,并注意和做好防火工作。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
为了更好地使用电教仪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电教仪器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班配备一台录音机和一台投影仪,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专用教室录音机与投影仪,由教导处落实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要使用时向班主任借用。
2、跨年度时录音机与投影仪能跟人则跟人,不能跟人则跟班。由负责教师或教导处负责交接与协调。
3、新录音机与投影仪使用年限为5年,旧的由教导处确定使用年限;新的按进价,旧的由教导处确定。
4、遗失电教仪器按价值的60%赔偿。
5、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由责任人负担维修费的60%,且20元维修费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
6、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电教仪器,按要求用足用好电教仪器;注意保养,经常清洁,不用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特别是节日要做好防盗工作。
7、每学年末各校负责教师应向中心书面汇报使用、损坏等情况。
8、教导处将所有的录音机和投影仪进行编号、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做好使用报损等情况记录。
9、电教仪器的使用、管理与年度考核挂钩。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一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既要重视财产设备的添置,还要重视保管和修缮,加强财产管理,关键是在思想教育基础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1、总务处要加强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明确损坏东西要赔偿的思想意识。
2、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因课外活动造成损坏的赔偿损失的80%,因公务劳动造成损坏的,可不赔偿。
3、各班的卫生工具,取暖工具、照明工具按教室固定,每学年结束时由总务主任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4、所有桌凳、门窗、玻璃、墙壁及钥匙,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每学期各班主任将所有的钥匙交回总务处统一保管,新学期重新领取。
5、任何人不得未经学校同意将公物拿回家。
6、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借用的仪器、资料在调离本校前交回原处,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用电管理,正常天气白天教室不开灯。所有房间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或者拔掉插头,节约用电。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二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各室所有固定资产要有固定资产保管卡,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教室要建保管帐。
3.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物位相符。
4.固定资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保管员负责调动。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
5.总务处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
6.固定资产不经允许不准带出校外(图书例外)。
7.固定资产或其他物品如有损坏,使用人员或班级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处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
8.每学期开学初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资产和备品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清单要注明资产和备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9.每学期期末前由总务处按清单检查核对,发现新的损坏和丢失按有关条款处理。
10.各班教室按实际学生人数配备桌椅(铁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开使用。其他所用配备木制散用桌椅。
11.班级所用桌椅由本班级集体保管,班主任负责。如遇各种活动需要挪动桌椅时,班主任要强调学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班级桌椅如有损坏,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将根据损坏程度,部位及性质而决定处理方式和赔偿款额。
13.各班级的黑板,讲桌,玻璃,字画镜框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处理方法参照第12条。
14.本规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损坏,有总务处研究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校长审诉并学校裁决。
15.所有赔款,修理费一律交给学校财会。
16.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备品,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手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报废。
17.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当教室无人时如有亮灯的,要给于一定的罚款。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三
学校一切财产属国家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此学校的`财产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效益。使校产管理能起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一切财产必须登记入帐,对财产的使用和保管由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和管理,任何处室、个人不准擅自挪用。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卖和赠送,外借和外调,必须先经校总务处核准,由校长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报会计室办理财务处理手续。
三、学校一切固定资产的遗失,破损报废,都要经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作好登记和帐务处理。
四、学校添置设备、购物、验收、报销等都要按学校规定手续办理,以不违反财务制度为原则,所增一切设备都要登记造册,纳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务处应不断完善“二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和低值易耗品帐。)。
五、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由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按学校制订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订保管办法。
六、各处室、备课组的电脑、仪器、设备、用具由各主管人员负责。确定专人保管,对所有财产除有登记册外,必须根据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职工领物要登记,保管人员发出实物一律要登记造册。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写借条,并要按期归还。凡属集体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个人带回家中使用。
凡属学校贵重物品,重要的仪器设备,电教设备、音响设备,稀有(紧、缺、少)物品或新购置的物品及配套设备等一律不准出借。如遇上级机关、协作单位确需借用的,必须经总务处核准,校长室批准方可出借。学校出借的一切财物,如遇遗失,损坏,要视该物品的新旧程度,贵重程度及市场供求情况,按原价或高于原价赔偿。
九、学校领导变更,各处室负责人(或财产保管人员)的调换,都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学校教职工的外调、外借、退休、出国、退职、辞退等,必须先做好公物归还或接交手续,才能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四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对原(校产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1、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及各类仓库、实验室、工场、会议室等固定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调动或出借。个人不得随意移动、外借、转让,或调动。
2、学区、班级(寝室)、办公室、库房、工场等房屋财产需使用,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审批,在总务处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签定协议后,方能领取钥匙将该用房移交责任人实施管理使用。未经批准无签定管理责任书,均视为私自挪用,总务处发现将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责任。
3、临时需使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空关房屋,审批手续同上,领取钥匙后使用人即需负责管理,直至使用完毕,经验收后归还总务处。
4、学校放假期间的各类维修,须进入教室、寝室、办公室、工场、机房必须报请总务处。办理好承诺协议书,与施工合同一起备案。如造成房屋财产物品损坏由施工维修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类公共财产损坏,由管理责任人或生活委员、寝室长负责报修,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损坏物品认定单,如需赔偿则经赔偿人签字认可后,将赔偿认定单报总务处校产组登记入册。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并通知各学区落实赔偿,办理财务室交纳赔偿款事宜。
6、公物财产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后,发现无人管理、不赔、不报、丢弃、偷换等行为,将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而对爱护公物或向破坏公物开展批评和向学校反映者,有关部门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7、总务处每学期组织安排校产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对每个学区班级(寝室)财产管理责任人进行量化评定。每期检查内容为6个单项:每项2分,满分为12分。桌面、墙裙整洁情况及周边辖区扶栏、开关等公物,均纳入检查考评范围。
8、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校产管理员会议,由总务处召集、管理责任人、学生会、公物部、住管会、生活委员等参加,总结上学期财产管理情况,布置本学期校产管理工作任务。并对先进班级与个人给予奖励、表彰。
9、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大型活动,首席教师、班主任需加强对本学区班级教室管理,指定班级公物管理人,对各类考试、选修课及大型活动后,发生的财产损坏情况要有检查、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询,落实责任上报总务处。
10、学生在非本班级教室上课期间,如有损坏该教室内课桌、椅、凳、门锁、玻璃等一切物品,经查证核实后实施赔偿,填写物品损坏认定单上报总务处。
11、每学年期末,校产管理员统计上报学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课桌,仓库内存、新购入财产等报表。为校长室及主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优秀16篇)篇十六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确工作管理职责,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由校产科统一负责管理。校产科负责报账、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及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
2、校产的使用科室、年级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是本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并保证部门全部财产的完整性。各部门负责人可经校产科有效授权指定校产管理员,以行使校产管理职责。
3、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办公用品,使用人是财产保管责任人。
4、校产科将各年级、科室经常使用的校产登记造册,与相应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1、校产购置按采购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校产不予登记入账。
2、校产科对新购财产要核对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校对无误后要求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然后记入财产台账(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发票号等),购置三日内予以建帐、编号,并在财产显眼处喷号或贴牌。新财产实行先入账编号后使用的管理制度。
1、为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校产科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调动校内各类校产,使用部门不得拒绝。但校产调拨、转移需填写“校产调拨单”和“校产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移出方作调出校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收方作移入校产依据保管;第三联,校产科作调帐依据保管)。财产移、接双方凭盖有校产科印章和校产科长签名的校产调拨单交接财产。交接时,应准确填写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2、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校产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校产科监督。
3、因校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部门的,由基建科(电教物品由电教中心)开具维修(保养)单交调出部门,待维修(保养)完毕后,由原使用部门在维修(保养)单上签字,将校产调回。
4、校产科将公共财物分类管理:第一类,重大或贵重财物,由校长、主管校长批准,责任人签字领取;第二类,集体使用物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责任人签字;第三类,易耗易损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个人领取。校产科建立物品领取记录制度,录入电脑保存、核查、汇总。
1、闲置的技术性校产,由相应科室负责保管,同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随时调用。非技术性的闲置校产由校产科保管、维护与保养。
2、校产使用部门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部门所有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每年盘点、清查情况在财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校产科对各部门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每年六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3、无校产科签字放行门岗不得让校管物品出校门。
14、由于技术革新淘汰的财产或年检发现的短缺、损坏财产应及时做好裁减及报损工作。校产报损和裁减程序:由校产所在部门提出,校产管理员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上报校产科,由校产科长上报主管校长、校长,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由校产科会同科室处理该校产,凡能出售的,由校产科收回残值报财科入账,不能出售的,由校产科作废弃品按规定处理,同时从账面上清除。有校史保留价值的报学校办公室审查后放校史展室。
1、财产人为损坏(丢失),由损坏(丢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坏责任人不能确定的,由该财产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校产科牵头,协调有关科室共同鉴定后作出,并报校长批准。
2、以下行为均属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财产先购买后申报的;新增财产未在三天内报校产科登记的;财产闲置、维修调拨未办理校产转移手续的(移出、移入双方);校产管理员变更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闲置、需报损、帐物不符等情况不及时报告校产科的;办理校产转移手续后未及时报校产科调帐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财产盘点、清查的;未按财产报损(裁减)程序输报损的;物品私自外借的。
3、校产私自拿回家使用和私自外借造成损失或不能追回的,一经核实,从重加倍赔偿,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主管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