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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已经知晓,在办理公司以前,没有办理过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今后也不再办理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二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主要包括:
1、选址和面积。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饭店和面积大于1000m2的饭店。
2、设计和设施的卫生要求。
(1)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2)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旅店必须设消毒间。
(4)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5)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6)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被套、枕套(巾)、被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gb9663——1996规定。
(8)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符合gb9663——1996规定。
(10)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11)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12)各类旅店应有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13)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4)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5)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二)经营场所内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甲醛、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总风量或新风量等以及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应当按相应卫生标准监测符合卫生要求;能提供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细则》第五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合格率80%以上。
(四)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申报材料(详见公共场所卫生办证须知);
3、本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应到合肥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卫生局窗口领取,从交承诺书第2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l、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捡查、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每四年更换一次。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合肥市卫生局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投诉。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办证窗口联系: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35388283538829。
投诉电话:3537653。
告知人:合肥市卫生局(盖章)。
xx年x月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1、按照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
2、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
4、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
三、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四、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告知方:
负责人:
承诺方: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四
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需符合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要求。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贵阳市辖区内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五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有限公司。
日期:员工(签名):日期: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六
尊敬的xxx:
为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本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认真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三、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严格火源控制。
六、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消防演练,增强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
承诺单位:责任人: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七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八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请专用)。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制。
本行政机关就核发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告知如下:
一、法规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
3、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45号);
二、条件。
新设立企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申请核定三级资质企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三、提交资料。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3、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行政管理要求。
1、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符合条件的,核发暂定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2、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等级。
3、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十三种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4、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处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服务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6、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7、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8、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9、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五、行业规范要求。
1、规范建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事件,并及时更新信用信息。
2、建立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及其相应的档案进行查验,并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办理交接手续。
3、严格落实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4、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等。
5、定期开展物业管理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
6、严格落实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有关规定,无乱收费、卖口子等违规行为。
8、按照要求配备满足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力量。
9、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
10、按照要求公开服务内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物业服务电话。
六、不实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物业服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证书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2、物业服务企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贰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承诺企业归档。
申请企业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九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三、许可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申请人应在客户看得见的醒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4.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
6.申请人如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7.申请人应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
六、其他:
1.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办公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申请人应使用钢笔或墨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请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所属(街道、镇)仓库面积:邮编:法人或业主:经济性质:联系电话:上级主管:
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3.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
4.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5.本人承诺对违法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
(盖章)。
年月日承诺人: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十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十一
××区(县)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活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治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治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须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服务设备证实;。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职员证实。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专兼职师资证实;。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实;。
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实。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实;。
2、相应设备证实;。
3、专职评测职员证实。
三、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人应当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申办人才中介机构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书和已有的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材料,并索取《人才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或向本区工商部分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分将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机关。
2、本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及有关材料后即可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许可业务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的《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
3、本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取得的临时性《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到期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承诺履行情况颁发有效期为一年、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项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十二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员工(签名):日期: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质13篇)篇十三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辨)。
合肥市卫生局: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从事经营(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义务,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2、本人承诺一定按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进行经营和管理。
3、本人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贵行政机关的许可,不从事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的经营。
4、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本人承诺对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行政机关有权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人予以行政处罚。本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