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应急预案应当经常进行演练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紧急情况。如果你对应急预案的编写还有一些迷惑,可以查看以下的范文和指南,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一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二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吴中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吴中区危险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吴中区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泄漏、遗散事故。
二、《预案》指挥系统。
1.设立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经贸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海事处)、质监局、气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传部、供电公司等部门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从业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通报和信息;负责向市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危急情况下,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区和驻苏部队防化力量的支援。
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预案启动。
1.报警。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发现人)必须立即向“119”报警,报警内容:报告人身份姓名、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型、状况、化学品名、企业名称和对外联络员,“119”台指挥员根据事故性质和状况可对下列报警台实施联运报警。
交巡警“110”台。
卫生急救“120”
交通海事“122”
环境保护“65625584”
吴城供电公司“65287995”
供水“65250824”
燃气“65688699”
“119”台指挥部实施相关联运报警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值班室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接、出警情况。
2.启动。
接警后,有关部门应按三级预案程序进行启动。
一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启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或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负责人或消防指挥员担任事故现场指挥。
二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有限范围环境污染的。由所在地镇政府及相关专业救援部门领导决定启动本级(专业)救援预案,当地政府负责人或消防指挥员担任事故现场指挥。
三级: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或严重环境污染及有毒物质对公共环境,人群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指挥。
3.处置程序。
(1)各专业救援队伍接到报告报警后,立即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后续支援准备。
(2)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引导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并简明汇报事故状况及处置、救援的技术要求和禁忌事项。
(3)现场指挥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处置具体实施方案,并下达事故处置命令。
(4)按照“遵循预案、决策果断、救人第一、先控后处、降低损失、不留遗患”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全面处置。
(5)事故处置结束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清理现场,消除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污染物的危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现场管理。
1.现场指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为第一时段现场指挥员;消防指挥员出警到位,了解情况后为第二时段现场指挥员;总指挥全面负责抢险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
2.现场管理。现场指挥员应负责:撤离与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人员至安全区域;抢险救援人员穿戴正确、可靠的个体防护装备,配戴明显标志;从事故源点向外依序划定抢险、危险、安全和相关救援队伍结集区域,并设置警戒标志。严禁与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持进出事故现场主干道通畅。
五、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和管理。
1.消防、治安、交警救援队伍:由区公安分局领导指挥,全面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遗散、爆炸等事故的抢险行动;负责人员疏散,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
2.医疗救援队伍:由区卫生局领导指挥,负责派遗专业医疗救护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抢救伤员;检查督促抢险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指导相关医疗单位接收伤员,组织力量开展有针对性地抢救治疗工作。
3.环境监测组:由区环境保护局领导指挥,负责派遣环境监测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监测污染情况,提出、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对污染物的控制,防范措施;向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政府通报污染点(区域)监测结论和防护意见,并将监测分析报告和防护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事故现场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受污染环境(物)的处置实施监控。
4.事故善后组:由事故发生地所在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周边群众的安抚和稳定工作。
5.技术咨询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事故现场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6.气象信息组:由区气象局领导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对事故现场气象进行监测。
7.新闻发布组:由区宣传部领导负责,统一组织相关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向社会告知事故和救援简况及相关区域人们生产、生活应注意的事项。
8.电力组:由区供电公司领导负责,维护电网运行安全,抢修被危险化学品事故毁损的高压输变电线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9.水务组:由区水利局领导负责,负责事故发生地水源的供应和调配。
10.后期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或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对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供应。
六、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及费用支付。
1.各专业救援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救援的对象、任务,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充足的救援物资,由本部门实施调用。
2.根据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析情况,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可指定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救援物资的应急供应单位,并建立情况信息表;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单位接到调用通知后,应立即供应救援物资到指定场所。
3.抢险救援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费用,由事故单位负责支付。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七、应急救援队伍的测练和演习。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战性和有效性,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应对专业救援队伍和预案经常组织训练、演练。
1.公安部队按训练计划组织训练和演练。
2.从业单位应按本企业《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2次演练。
3.指挥部每年可安排1-2次实战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迅速兴起。但旅游事故时有发生,如2013年3月30日西藏漂流者溺水;2012年4月22日常熟特大旅游事故。旅游事故频发,引起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老百姓的高度关注。
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因此,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肆意进行旅游开发,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但纵观全局,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因此,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及时做到上传下达,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排查取证,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亡者尸体处理。
(四)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
2007年7月13日中午,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名以上,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接待遇难者家属、安置受伤人员就医及转院,进行遇难者保险金赔付等事宜,在“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多次协商下,最终达成赔偿事宜,做到妥善处理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就是挽救群众生命财产。
四、结束语。
为确保我国旅游继续保持健康、持续、蓬勃的发展态势,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疏散避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旅游景观区应建立以市为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包括: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武警、通讯、民政等多部门。其次,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将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而且是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案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天虎,金海龙,吴佩钦,胡明雷.登山探险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以新疆慕士塔格峰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0(02).
[2]岑乔,黄英.山地景区旅游安全感知与态度研究――基于旅游者和山地景区从业人员的调查[j].技术与市场,2011(06).
[3]郑向敏,高玲.国内近年关于旅游安全研究的综述与启示[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9(05).
文档为doc格式。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四
《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是西沟二矿的综合事故应急预案。据其相关内容,西沟二矿存在以下主要危险源和风险:
1、西沟二矿为高瓦斯矿井,正常生产情况下,矿井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面采用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采煤法。采面在推进过程中,上隅角极易造成的瓦斯聚集超限,都可能导致发生瓦斯爆炸。
2、矿井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瓦斯爆炸极易引发煤尘爆炸。
3、西沟二矿采用综采综掘的机械化生产工艺。井下设备种类、台数繁多。电器防失爆工作比较繁重,微小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失爆现象。
4、矿井开采急倾斜煤层,采区单翼布置,采煤掘进相互压茬,矿山压力显现明显。回采巷道采用锚网钢带加锚索联合支护仍解决不了问题,部分地段还要进一步再采用矿工钢棚式加强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西沟二矿主采煤层的自燃发火期为3—6个月。属易自燃煤层。采空区管理不善,极易造成采空区自燃。
6、供应西沟二矿用电的大黄山变电所,是一个分级管理的电力供应单位,在大负荷用电情况下,可能造成计划外大面积停电。西沟二矿是高瓦斯矿井,大面积停电,必定生成各种危险因素。
以上诸种危险、危害因素,如果汇集一起,必定造成严重事故。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必须进行演练。本次演练主要内容为设定矿井计划外大范围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聚集超限,酿成v级事故后,西沟二矿对其正确处置的全过程演练。此类事故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发生因为电器设备失爆等外因火源引爆瓦斯,进一步发生煤尘爆炸、冒顶、煤层自燃等一系列综合性事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各应急部门、机构和人员之间的协调能力,增强职工应对突发重大灾害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对应急救援的熟悉程度和应急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岗位,提高矿井整体应急反应的能力。同时通过演练,评估矿井应急预案的整体及各部分是否能有效地付诸实施,验证应急预案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而保证应急预案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任副组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经营部、综合办及区队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1、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蒋其峰。
副组长:黄绪红、王明程、王鹏举、丁显忠。
成员:皮伟、陈玉、陈国新、田才让、牛喜明、牛建军、杨栋、李留彬、庄乾峰、沈正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陈国新(兼)。
2、领导小组救援职责:
(1)分析本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批准瓦斯煤尘爆炸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
(2)告知本井井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督促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处置措施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4)根据事故情况及应急自救程度,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挥,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和应急救援级别,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5)指挥、调度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护,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灾所需资金和救灾物资。
(6)督察应急处置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抢救和现场以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7)对事故善后、单位秩序维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副组长的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总工程师在组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灾害事故技术方面的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人力的调配,工作任务的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4)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置计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进行控制,对安全措施落实,并实行有效监督。
(5)机电矿长负责矿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调配方面的工作。
(6)经营矿长对事故救援的后勤工作具体负责,全面协调后勤工作的材料供应、人员安置、资金供应、及伤者家属的善后洽谈等工作。
(7)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组长、副组长负责。
演练时间安排在1012年10月18日中班进行。演练地点设在710采面风巷。演练前一天通知各区队,在演练当天要认真布置,具体安排。
单位:科室所有人员、综掘一队710采面风巷的施工人员、救护队全体成员。新疆东银能源有限公司安全部及驻矿安全检查站。
1、考核组:
组长:黄绪红。
成员:陈国新、陈玉、田才。
让考核组主要负责在演练过程中,考核西沟二矿干部的现场指挥和处理事故的能力,考核现场每个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状况,考核职工在遇到事故后能否按照正确的避灾方法和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2、地面避灾预案演练指挥组。
组长:蒋其峰。
成员:王鹏举、王明程、丁显忠、皮伟、杨栋、李留彬、牛军波。
负责整个演练方案的编制、演练组织、指挥、协调、处理,在预案演练前对职工进行应急避险预案进行学习、贯彻及考试。
3、井下现场避灾演练组。
组长:牛喜明。
成员:牛建军、庄乾峰、刘磊、沈正平。
主要负责现场指挥,充分发挥现场组织的能力,把平时学习的避灾方法运用到演练中,组织职工避险,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本单位汇报现场情况,供领导决策。
1、确定演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演练前,区队干部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各类事故避灾方法的学习。
3、演练组组织召开演练工作会议,针对演练内容查找出在演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避免职工在演练中发生意外事故。
4、演练前,备好演练过程中所急需的物质和装备。
5、模拟演练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抢救,准备演练器具。
1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16分,情景的主要内容为:西沟二矿710采煤工作面南北巷正在进行正常掘进,北巷9号钻场内正在打钻,钻沟孔倾角—24°已钻进145m。突然,井下两趟供电线路全部停电,局扇停止运转。钻场内钻孔瓦斯持续不断的涌向钻场。又加上掘进工作面内的瓦斯涌出,巷道内瓦斯浓度快速升高到3.5%,造成一期v级事故。西沟二矿按照相关要求,立即起动《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最后顺利完成瓦斯排放工作,使矿井恢复到正常安全生产状态。演练主要设置了以下场景:
场景一:接警及处置。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值班领导陈玉汇报,矿井两趟供电线路全部停电,井下机电设备全部停止运转。当班调度员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矿长蒋其峰和各级领导。蒋其峰当即安排,立即起动西沟二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演练井下作业地点撤人、井下所有供电设备的在人员撤离前的手把打零位操作、710风巷巷口设置禁止进人警标、瓦斯持续监测等要素的处置方法及过程。
场景二:事故发展及级别判断。
井下人员已全部撤到地面,停电时间已持续35分钟。监控室报告,710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已达到1.5%。总指挥长宣布,按v级安全生产事故,起动西沟二矿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预案。主要演练事故发展期间,井下危险因素的发展及演变、灾害程度的判断、确定从大面积停电事故发展到瓦斯超限事故后,应急救预案随之变换起动的过程。体现出综合应急事故演练的特点。
场景三:事故处置。
主要演练矿井恢复供电后,瓦斯超限区域的处置程序及方法。矿井持续停电2小时后,恢复正常供电。监控室报告,710风巷瓦斯浓度已达到5%。总指挥下达710风巷瓦斯排放的命令,总工程师立即组织通风部门人员,按照西沟二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瓦斯排放措施,进一步具体制定出了《710风巷瓦斯排放措施》,并经审批后实施。最后将瓦斯安全排出。
场景四:救援行动。
主要演练矿救护队在排放瓦斯前的危险因素侦察能力和排放瓦斯期间的应急救援行动能力。设定救护队员进入瓦斯聚集区域侦察,用光学瓦斯鉴定器进行瓦斯浓度测量,设定发生作业人员发生瓦斯窒息事故的紧急救援。
场景五:应急结束。
主要演练聚集瓦斯全部排出后,灾害现场的隐患消除、安全状况确认,救援人员撤离、指挥长宣布演练结束。恢复正常生产。
由应急演练考核小组对演练效果,并提出考核意见。演练领导小组做出演练总结报告。在报告里应详细说明在应急演练过种中存在的问题,按对应急工作及时性,有效性的影响程度,把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进行归类整理。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要求及工程计划,及时修订和完善《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五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六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达川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达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川区特种设备实情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境内发生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股,应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协助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建议,按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
2.2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适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提出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相关建议。
2.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和预警行动建议,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工作。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救援。(特种设备机电类技术专家王峰,联系电话:13xxxxxxx82;特种设备承压内技术专家冯志华,联系电话:1398xxxxxxx)。
2.5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5.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股):指导企业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警、对策和措施相关建议;做好现场应急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隐患,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提出妥善事故处理建议。
2.5.3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经费保障、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及调拨。
2.5.4政策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救援信息,经组长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新闻办。
2.5.6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1燃气企业爆炸、火灾事故;
3.2地震;
3.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派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按照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区政府应急办电话:0818-2xxxxxx3。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其主管部门、质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在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在城区周边乡镇的1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经努力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要设法到达,并适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电话:0818-2xxxxxx2。
达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 0818-2xxxxxxxx。
4.1.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设备名称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2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指派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达川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报告,根据实际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3.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3.2协助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
4.3.3针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对这些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4.4.3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4)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报告;
(5)企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7)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8)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
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上级局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积极配合。
4.8应急救援结束。
根据上级局事故调查情况,由上级局决定应急救援结束,并报请区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1.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评估。
7.3.2 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七
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和国家财产安全,确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压力容器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组长:张家申。
副组长:刘培俭。
成员:刘士金杨伟旺罗衍恋王建民。
孙宗胜杜晓波葛增立。
1、应急物品配备:
1)每台压力容器都配备灭火器2个、消防水桶、铁锹、防水手电筒等。
2)项目组配备灭火器8个,消防水桶、铁锹、防水手电筒、消防斧、消防泵、消防水带等防火物品。
2、应急报告。
现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时,现场操作者应立即向公司救急小组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1)设备名称及着火部位、火势情况;
2)着火原因及现场情况;
3)道路情况;
4)有无人员伤亡救援要求;
3、救援行动:
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应急小组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同时向集团公司进行汇报,请求支援。
4、抢救步骤:
1)首先拉闸、断电,切断气压来源。
2)用现场灭火器进行补救。
3)压力罐着火要用水降温。
4)注意周围环境和火势变化,防止人员伤亡。
事故后要及时查找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处理,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然后提出处理办法,真正做到“四不放过”,严防再发生类似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八
夏季来临,随之带来了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因素,为了保证施工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我项目部已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我项目部已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用电方面的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员和专业电工每日对全线的电线,电缆进行细致检查,如果发现有由老化、氧化而产生的电线龟裂甚至漏电的现象,要由专业电工进行立即处理。每日由天气预报预知后2、3天的天气情况,若有雨天,对全线的电线接头,以及破损修复处进行复查,采用深埋或架高电线的方法保证电线接头及破损修复处不浸泡在水中,保障其在潮湿条件下能安全运行。在防雷击方面,我项目部已在安全会议上多次强调在雨天严禁施工,防止在雨天出现的诸多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在雨天必须在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
若出现了有人员触电或遭雷击,首先要控制其他非专业工作人员盲目进行救护,在安全会议上已对所有工作人员对出现此安全事故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救援讲座,对已触电人员,要现场人员用干燥的木棍或竹竿把电线从人身上挑开,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关闭电闸,同时通知附近最近的医院前来救护。
夏季的高温对工地施工影响很大,由于高温,对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防暑降温是我项目部夏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项目部已制定了科学的工作时间,尽量在早晨到11点,下午3点以后为工作时间,避开炎热的中午,给予工人充分的午休时间。饮水能够降低体内温度,夏季对饮水是防暑的好方法,项目部已购买了多个大型的饮水机、饮水桶,并要求食堂在每日在中午做绿豆粥送往工地,还有购买避暑药物以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餐厅管理人员组织人员对夏季的餐饭来源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主要是肉类食品,出厂日期,是否有检验的食用合格证以及保鲜是否到位。餐厅的厨师及工作人员用消毒水进行每天对人员餐厅进行消毒。
若出现有中暑人员,要立刻将其抬下施工现场,找到阴凉的地方让其休息,将上衣解开,从事先在餐厅冰箱内准备好的冰块放在头部然后饮用冰水,帮助其降温,若出现严重的脱水的现象,除上述的措施实施后,要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人员要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立刻停止当天所有食物的食用,然后将已中毒人员和未中毒但食用的人员全部送到医院进行身体的全面检查。然后调查不合格食物的来源,进行全线通报停止对其食品的购买,并告之当地的食品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进行举报。
已对所有职工就游泳洗澡地点进行多次教育,严禁在非正规的场所游泳洗澡,在我项目部三合村附近有一水塘,项目部已下达多道文件,严令禁止施工人员在水塘内游泳洗澡,并在水塘边插立警示标牌,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
我项目部已成立了防汛和抢险队,由项目经理和领导担任组长,与当地的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以保证出现问题协同合作最好最快的拿出处理方案及解决方法,关注天气预报,如果遇到汛情,要立即投入所有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针对夏季天气炎热多雨等气候特点,已开过专题安全会议教育司机听从民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教育司机不要疲劳驾驶。同时,在雨季,已由项目部安全员对机动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雨刷器、轮胎、刹车、灯光都已一一检查到位,并在三和村下坡地段,铺设了石子,设置了警示桩以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夏季交通安全。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九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2334803。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
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xx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xx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xx作xx。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安检科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段建锋)、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段xx涛)、专职安全员(司留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xx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5)、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xx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6)、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7)、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8)、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9)、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10)、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xx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xx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xx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xx;。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6)、各xx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xx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xx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一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2334803。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三
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就要求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分级编写。所谓分级,指系统总目的预案包含各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而子系统分目标的预案包含单元目标的预案。各层目标预案编写提纲一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又与上下层目标相互衔接,是大环套小环的结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现场外政府的应急预案组成。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事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应急预案和场外应急预案应分别制定,但应协调一致。根据可能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通常将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如下5种级别。
这类事故的有害影响范围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能够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其影响范围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这类事故所涉及的影响范围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能够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救援力量,加上发生事故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救援力量所控制。
这类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省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它可能是一种规模极大的灾难性事故,或可能是一种需要用事故发生的城市或地区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的特殊事故。这类事故需用全省范围内的救援力量来控制。
对事故后果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应制定国家级应急预案。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就应立即实施应急程序,如需上级援助,要同时报告当地县(市)或社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部门,根据预测的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需投人的应急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事故的发展和控制进行连续不断的监测,并将信息传送到社区级指挥中心。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将核实后的信息逐级报送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可以向科研单位、地(市)或全国专家、数据库和实验室等就事故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性能、事故控制措施等方面征求专家意见。
企业或社区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不断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控制的进展情况、所做出的决定和采取的行动。后者对此进行审查、批准或提出替代对策。将事故应急处理移交上一级指挥中心的决定,应由社区级指挥中心和上级政府机构共同决定。做出这种决定(升级)的依据是事故的规模、社区及企业能够提供的应急资源及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使社区范围外的地方处于风险之内。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适合的报警系统,且有一个标准程序,将事故发生、发展信息传递给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对事故状况的评价,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品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2.1指挥机构
2.1.1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现场指挥部
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2.4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
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2)伤员抢救组
(3)灭火救援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
(5)物资供应组
(6)环境监督组
(7)专家咨询组
3.1应急响应
(1)发生化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工作。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区政府确定化学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4)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子预案,子预案包括相应的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程序。
3.2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预案)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3.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事件的监控工作,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响应、处置等全程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1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运输物资保障
5.1宣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5.2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5.3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级化学事故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化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
随着化学事故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区安监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 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五
为认真更好的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为本次演练活动保驾护航;承担起学校安全工作的处理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校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演练出现的各种意外(摔倒、头晕等)及其重大伤亡事故(踩踏)和其它因素影响演练正常进行的各种故障。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1.负责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处理善后工作。
2.负责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汇报事故的有关情况。
3.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1.遵循迅速报告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遵循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全校师生都要尽可能的进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则:即学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遵循科学施救,控制伤情,在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遵循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即在对安全事故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1.本次演练一旦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实施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学校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门紧急求援,使情况较快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治疗。
3.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关注事态发展。
4.学校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
5.学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六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1.公司特种设备分类。
2.1.1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等。
2.1.3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
2.1.4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2危害程度分析及事故类型。
压力容器(含气瓶)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进行工作且介质复杂的特种设备,主要作用为: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用于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的净化分离;用于储存和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等介质。主要危险性在于其容易失去密封介质的能力,表现形式有爆炸和泄漏两大类。如果是可燃介质逸出科造成气体爆炸、火灾;如有毒介质逸出,可造成中毒及环境污染,如盛装量较大的时候,发生事故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存在较为严重的先天性缺陷,设计结构不合理、选材不当、强度不够;二是使用过程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压力容器常见事故类型有爆炸、泄漏、燃烧、火灾、中毒及设备损坏等。
2.2.2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一种承压设备,除可导致本身爆炸外,还会因介质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压力管道的主要危险性在于易于失去密封介质的能力,表现形式分为泄漏和爆炸量大类,其中泄漏占绝大多数。于压力容器相似,可燃介质逸出后可造成气体爆炸、火灾;如果是有毒介质逸出可造成中毒及环境污染。压力管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因素主要有爆炸、燃爆、火灾、中毒、灼烫等。常见事故有泄漏、爆炸、燃爆、火灾、中毒及设备损坏等类型。
2.2.3起重设备。
起重设备是一种搬运设备,主要用于起吊重物,在空间移动后,在制定地点放下重物,即通过在空间的移动完成重物位移。其中机械危险性在于容易出现设备失控和起吊物失控。
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2、预防为主,重点监控。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主要设备、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分级监管以及事故监测、预警工作。
3.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班组、工段、分厂、公司四级联动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及时掌握更新在用特种设备信息数据,实现动态监管。
3.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4.1应急组织体系。
4.1.1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事故现场指挥组、事故现场抢救组、事故伤员救护组、事故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处理组、事故现场监测组、事故善后处理组、事故治安保卫组、事故现场管理组等工作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络图见附件一。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七
设备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出了问题没有预防措施,没有应急预案,没有事故原因分析和总结经验。对能造成影响生产的设备故障各方面原因,要做到事先的预测和分析,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出了问题,司机首先要采取相应应急手段,并通知调度,调度得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上车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排除,同时通知操作班长和作业部主管人员到现场组织抢修,协调生产。故障处理完毕后,主管人员组织操作,检修人员进行分析,追求责任,完善预案、改进措施。
1、溜钩故障:司机应将手柄打到慢速挡反复升降所吊重物,并同时开动大小车,将重物落到安全地带,有紧急制动机构的,司机要果断按急停开关。同时通知调度安排处理。溜钩原因有:接触器粘,传动系统断开,制动器调整不当,闸皮磨损、超重。
2、安全制动器突然抱住打不开,司机要立刻通知作业长,通知电、钳人员迅速上车,钳工首先要检查起升系统传动联(联轴器是否打齿、脱齿;减速机高速轴是否断裂;减速机低速轴是否断裂;卷筒联轴器是否失效),确认系统完好后,用手动泵将安全制动器打开,如果手动泵不起作用,电工迅速用备用三相电,直接联结液压站电机,强制使安全制动打开。为了万无一失,电、钳每周对安全制动进行上闸、打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滑线突然跳闸停电,司机应立即把各机构挡位回零,通知调度,调度应立即通知电工,电工要详细检查滑线、滑块和送电开关,如需处理,应挂检修牌,接接地棒,做好监护并作分析。出坯跨磁盘吊,电工每天和司机每班检查磁盘备用电源情况。
4、起升联轴器突然脱齿会发生溜钩和明显机械噪音,司机发现后迅速把起升挡位回零,并把车和吊物移动到安全地带,上车检查并通知调度,调度通知检修人员,检修人员接到通知迅速上车检查。脱齿原因有:联轴器装配过长或过短,电机底角螺栓松动。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应急方法就是通过移动电机来调整联轴器的装配尺寸后,把紧电机底角螺栓,并焊挡块。
5、电气盘面着火怎么办:司机应立即切断总电源,拿灭火器进行扑救,然后通知有关人员上车处理。
6、板坯库夹钳打不开怎么办:一个库坏一台车可用另一台车,一个库两个车都坏了,可安排到其它库下线,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如实在打不开,可用千斤顶把限位顶开。
7、出坏跨50+50夹钳打不开或开闭器坏:一台车坏了可用另一台车,如一部车忙不过来,可用出坯32t挂上机械夹钳去配合吊运,然后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8、兑完铁或加完废钢小车坏了开不出来:司机通过重新合闸或实在没法处理时,应立即通知作业长(或调度)通知电工上车处理,然后把抱闸支起来,把小车盘出来。
9、吊运钢铁水的车坏了:如一台车坏了司机应立即通知另一台车去干,不得影响生产。
1
10、变频车坏了怎么办:使用变频调速的车坏了,司机应立即把开关转换成旁路(旁路下降一档、二档是上升司机要谨记)。主起没有了,先试试单机工作不工作,切换一下电机;有备用电源的投用备用电源。
11、大车不能运行;在工作中大车不能运行时马上又要影响生产,这时司机可把大车四个抱闸打开,通知另一台车把接近开关封掉后,把故障车推到不影响生产的区域去修理。
12、65+65脱钩:司机一定要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自己不能确认的千万不要动车,始终保持钢丝绳与废钢斗耳轴垂直不能松动,起付钩时防止主钩脱钩,落付钩时,要确认废钢斗是否卡住炉口,废钢斗不动马上停止落钩。65+65起升没有了,可打到旁路,并且还需到电气室把两个大空开合上才行。
13、上精炼、混铁炉、脱硫、大包回转台吊包座包:司机一定要确认指挥信号,听从指挥,不要自以为是,盲目操作。一定要严格执行规程,一定要慢要稳,没人指挥严禁私自动车。
14、钢铁包倾翻180度返不回来怎么办?
(1)在翻包过程中,如包口不好,翻渣不净,倾翻角度过大翻成180度,过时司机千万不要再起付钩,以防主钩脱钩把钢铁包扔到地下。
(2)司机要沉着冷静开动大、小车寻找一个硬物,慢慢落主钩使钢铁包嘴前口一个点着地,落钩速度不要过快以防脱钩,看钢铁包向付钩方向倾斜一点后,再落付钩,这样就可以把钢铁包返止原来位置。
15、发现钢丝绳断股怎么办?
(1)发现钢丝绳断股司机不要慌,因为现在的天车按国家标准设计,每个机构的钢丝绳都是双根,如发现一根有断股现象,马上反映进行更换。
(2)如吊有重物发现钢丝绳断股,要就地选择合适位置,把重物降落,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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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八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十九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略)。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技术*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部门的*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作人员(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二十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学生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组。
长:曾。
敏
副组长:汪。
红
刘凤锋。
潘长富王丽荣。
组
员:关宏崔冬梅高祥海张明华各村小学校长及各班主任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县教育局。
四、报告电话:
组
长:曾。
敏***副组长:汪。
红***。
南屯基镇中心小学2014年3月1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以及中毒事故对项目职工的危害,并在一旦发生中毒、传染病事件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疫情蔓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本工程在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到600多人,为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本工程生活区配备了完善的职工生活配套设施,食堂、宿舍、厕所及活动场所均按要求设置,并有专人管理,项目部将把预防中毒、传染病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的扩散,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包括甲型流感、重大疫情、食物中毒等)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应急组织职责与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1应急组织职责
3.1.1项目部成立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3.2日常防治管理工作
3.2.1 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定期(冬季每月一次,夏季每星期一次)对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3.2.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的管理,食堂操作员工必须全部持有健康证,食堂配备消毒柜、紫外线防蚊虫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储存,每天开伙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严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3.2.3充分利用宣传栏、班前活动、安全教育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职工(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并劝导职工尽可能在食堂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
3.2.4职工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者项目部,项目部应同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急预案内容
4.1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项目部防治传染病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4.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援队成员平时在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员工健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
4.4做好与患者接触人员的思想工作,劝其到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患病的可能性。
4.5做好消毒灭菌(病毒)工作。
4.6发生食物中毒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拨打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由应急救援队进行现场简单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4.7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4.8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并立即报告公司,由公司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汇报。
4.9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食堂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达到后,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5 事故后处理工作
5.1如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属于人为失职造成的责任事件,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要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5.2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件时间、地点、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原因等。
5.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1公司值班电话:
6.2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22篇)篇二十二
环氧乙烷在操作失控、设备损坏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泄露、火灾、爆炸等危险。
中文名:环氧乙烷别名:氧化乙烯。
分子式:c2h4o危规号:21039。
英文名:ethyleneoxide;epoxyethane。
相对分子质量:44.05.:1040。
熔点:-112.2℃,沸点:10.4℃,
临界温度:195.8℃,临界压力:7.19mpa,
饱和蒸汽压:145.91kpa(20℃)。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71。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1.52,闪点:17.8℃。
最大爆炸压力:0.970mpa,燃烧热:1262.8kj/mol。
最小点火能:0.065mj燃点:42℃。
爆炸极限:3.0%~100%,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花、高温、雷电有燃烧爆炸危险。
(1)危险性类别:2.1类易燃气体。
(2)侵入途径:吸入、经皮肤吸收、食入、眼睛接触。
(3)健康危害: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刺激剂和原浆毒物。急性中毒:患者有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和呕吐、流泪、呛咳、胸闷、呼吸困难;重者全身肌肉颤动、言语障碍、共济失调、出汗、神志不清,以致昏迷。还可见心肌损害和肝功能异常。抢救恢复后可有短暂精神失常,迟发性功能性失音和中枢性偏瘫。皮肤接触迅速发生红肿,数小时后起泡,反复接触可致过敏。液体溅入眼内,可致角膜灼伤。慢性影响:长期少量接触,可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4)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5)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为致癌物,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正常操作和巡检时戴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带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沐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1)皮肤接触:迅速脱掉被污染的衣服并将衣服丢弃。如果溢流在皮肤上,在用水洗涤之前,使环氧乙烷挥发。用大量水或强喷淋器至少洗涤20分钟并寻求医治。如果与液化气体接触,用室温水重新暖和被冻部位。
(2)眼睛接触:不允许揉搓眼睛,使眼睛紧闭,轻轻地翻起眼皮并立即冲洗,并继续用大量的`室温水至少冲洗15分钟。如果疼痛和刺激,立即咨询眼科医师。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千万不要用嘴给失去知觉或惊厥人员任何东西。与中毒控制中心联系。不要引诱呕吐,而应考虑用活性炭类泻药医治。急救之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危险特性: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接触碱金属、氢氧化物或高活性催化剂,如铁、锡和铝的无水氯化物及铁和铝的氧化物可大量放热,并可能引起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2)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大量水冷却容器,稀释和吸收有毒易燃气体,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4)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戴上带有全部面罩在增压或正压状态下操作的自给式呼吸器(scba)。戴上防护眼镜并穿上橡胶连体工作服(包括手套)。如果有可能切断气源,如果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要熄灭燃烧气体。喷大量水冷却容器,稀释和吸收有毒易燃气体。不能将流出物排放到下水道、排水沟,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大量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