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协议前,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和约定。需要参考合同协议范文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内容,了解合同协议的一般结构和条款。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一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_____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_____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_____、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定向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_帐号: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并注明博士研究生定向费)。
2、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工资待遇,由甲方与所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定向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在该定向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定向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定向费。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定向培养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定向单位)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月_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三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六
甲方:
乙方(定向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年__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按学校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盛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甲方在丙方毕业后负责将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境外投资的宏观监管,掌握境外投资变动情况,促进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境外投资实行联合年检制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制定年检办法并对年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境外企业通过其投资主体按本办法参加年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境外企业是指我国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金融类除外)。
第二章年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和外汇分局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的年检工作;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境外投资的年检工作,其中有关外汇内容,由其所在地外汇局(外汇管理部)负责。(以下简称“年检部门”)。
第六条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5日为年检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年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境外投资状况。
(二)我驻外经商机构对境外企业的评价。
(三)投资主体及其所办境外企业遵守我国有关境外投资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年检程序。
(一)外经贸部和外汇局负责编制年检报告书并在外经贸部和外汇局网页上发放(年检报告书样本见附件一),供境内投资主体下载。
(二)投资主体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年检报告书,按要求认真填写境外企业的有关内容,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三)投资主体须在5月15日以前将填写完毕的年检报告书各一份,送达外经贸厅(委、局)和外汇局(外汇管理部)。
第三章年检的审核。
第九条年检部门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年检,对年检结果按壹、贰、叁等次进行分级。(有关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十条确定等级后,年检部门在国家统一印制的年检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并交由投资主体持有。(年检证书样本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年检部门须于6月15日前将年检报告书(复印件)、年检结果报外经贸部。年检工作报告须于6月30日前报外经贸部和外汇局。
第十二条外经贸部负责向财政、外汇、海关、税收、外事、银行和保险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通报年检结果。
第十三条年检每年定期进行,除此不得再对境外投资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中检查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借年检名义向投资主体收取费用。
第四章年检结果。
第十五条年检结果自加盖年检专用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
第十六条境外企业参加年检并获得年检证书后,投资主体在办理其境外投资有关手续时,应向外经贸部及有关部门出具年检证书。
第十七条年检结果为壹级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关于境外投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其外汇、海关、税收、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年检结果为贰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九条年检结果为叁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并给予投资主体1年的整改期,如下一年的年检结果仍为叁级的,则投资主体1年内不得从事新的境外投资活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对不申报年检的,外经贸部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不受理该投资主体境外投资购、付汇及对外担保等申请。
(二)不受理投资主体新设境外企业的申请。
(三)不受理驻外人员派出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每年年检结束后,外经贸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年检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如发现年检结果与事实不符,外经贸部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在香港、澳门、台湾设立的内地投资企业年检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凭年检证书办理《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的年审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八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二、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三、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九、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九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招收定_________单位_______学院(简称乙方),定_________本人_________(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____________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为______专业____________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_____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教研文件精神。
(1) 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 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招生单位公章: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_帐号:______开户行:建行西安市翠华路分理处)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4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__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__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__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一
(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20xx 年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中确定考生
为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上述委托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规模之中,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二万
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它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将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不得改换单位,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毕业时由乙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直接转交甲方人事部门,丙方持派遣证回甲方报到后领取上述证书。
八、签订此协议书的委托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招生办公室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考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二
丙方:_________[委托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委托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培养单位:_________委托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培养研究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三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 ______大学 帐号: ______开户行: 建行西安市翠华路分理处)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2.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奖学金,由甲方与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 ___________ 甲方单位: _________
(公章)(签章)
委培单位: 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乙方单位: _________
(公章)(签章)
培养单位: 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四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五
(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上述委托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规模之中,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二万。
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它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将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不得改换单位,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毕业时由乙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直接转交甲方人事部门,丙方持派遣证回甲方报到后领取上述证书。
八、签订此协议书的委托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招生办公室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考生本人签字: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六
中介方: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二、乙方责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三、中介方责任: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四、其他事项: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复旦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中介方: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盖章)。
代表签字: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研优势,以全面提升太保集团的整体研究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为:_____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聘请专家对申请进站的博士后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人选。
2、根据太保集团发展需要,拟订研究课题,并成立项目课题组,指派有关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补贴、家庭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住房由太保集团帮助解决);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和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太保集团承担。
4、每年为博士后提供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科研成果、工作表现,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5、太保集团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主要应用于与科研相关的工作调研、差旅费等。
6、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8、支付乙方行政管理费,每年_____元。
9、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
1、全力支持甲方的工作,与甲方联合招收、培养并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
2、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3、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博士后指导专家,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代为发放博士后日常经费、绩效奖金并缴纳税金,办理博士后社会保险。
6、在资料借阅、设备使用、课题申报、成果评审等方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与乙方独立招收博士后的同等待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落实并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户口关系。
9、博士后若定期考核不合格,经认定不适应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会同甲方联名报请批准中止其研究工作,作退站处理,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1、负责核准甲乙双方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的进出站申请,协助办理有关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2、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关博士后培养、考核工作。
3、在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予以协调。
1、博士后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甲方所有,若有乙方科研成果转让到博士后研究项目,双方应预先明确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离办法,此条款为永久生效。
2、未经成果产权所有者的许可,参与项目研究、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科研机密。
3、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按照《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企业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中介方调解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介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精选18篇)篇十八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________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ba)研究生________年,法律硕士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________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__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________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