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人们生活的细节之处,它关乎着每个人的居住体验和生活品质。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建筑作品吧。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一
根据组织体系明确各层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部等)以及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等)的岗位职责,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纵向到底。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13号)及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编写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实施。
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施工单位应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等相关规定确定确保资金投入制度。设立专用帐,建立安全费用计划、审批制度等。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施工生产中随时开展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相关成员共同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每周(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大检查。
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进场工人落实“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保护能力。建立班前活动等。同时要加强资料收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等。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班前安全活动是每个作业班组开始上班前用15分钟时间,由班长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教育,可用安全讲话、开短会等形式,结合本周或当日作业特点,以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识,防止事故为目的。的活动。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班前安全活动,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必须有数据记录,参加人员本人签名。
大型设备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以及使用,并对机械设备性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
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要服从总包安全的统一管理,并各自单位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分包进场都要签订安全协议书以及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以便进行管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例会、安全巡查等方式进行安全管理。
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现场各项防火制度。
组织各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开展宣传教育,向职工普及消防知识,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积极扑救,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
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落实工地环境保护措施,重点监控对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为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及积极性,经项目安全部特制定奖罚条例。经过例行检查、周检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考评,根据情况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并制定明确的奖罚细则。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二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8.质量记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二十五条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四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五
1、施工现场实行xx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
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六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1、施工现场实行胸怎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
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七
为了使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2、南、北门卫各两人负责值班,具体人员及交接班时间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排,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与门外人员闲聊、下棋、打牌等活动;原则上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工地大门关闭,门卫值班人员共同在现场反复巡逻。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拾荒者、废品收购者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下班高峰时,值班人员须站立门口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人携带建筑材料离开现场的`可疑,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员。
6、运载物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车牌号码、所送材料名称及数量;离场时车辆须持项目部下发的出门证明且经门卫值班人员对车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携带可疑材料后方可放行。对于混凝土泵车出场,要参与“反转空泵”的检查验证,随车小票材料科收料员签字后交泵车司机流转到门卫,由门卫确认泵车是否反转着退场时签字,并妥善集中保管,当班混凝土浇筑结束统一交材料科汇帐员。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必须迅速向安全科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警。
8、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八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全体职工争做防火的带头人,以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在施工作业时开启各类电源、电动机、机械设备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凡有火种工作的地方(如伙房)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要检查各种易燃物,并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
3.施工现场的仓库、木工间、竹脚手必须悬挂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配全配好防火设施和器材,现场须合理安排,留出防火通道。
4.油漆工在烧制防水材料过程中,必须携带相应的1211灭火器,加强施工中的防火管理和措施,选择适宜的`动火地点,严防火种漫延和违章作业。
5.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本工地所属电器设备、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格要求装机标准,加强配电间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宿舍内线路、电器(尤其是电炉)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种电源闸、开关上的灰尘和易燃物,接线柱要牢固,对易引起火种的破损导线要及时处理。
6.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安全防火制度,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处,防油、防震、安全附件要齐全,搬运过程中防止撞击;与乙炔发生器间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点不小于10m,并有专人监护,坚决执行电(气)焊作业十不烧。
7.发现火灾险情,要听从指挥,勇敢扑救。消防器材不得随便移动,并定时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8.组织机构(义务消防组长,义务消防副组长,义务消防组员)。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九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
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单位:工程、计划、技术、监理、建设、施工、综合、财务等有关部门。
(2)、时间: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基建科。
(1)、工程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5、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一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暗示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以处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的.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和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机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仍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细带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清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三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责任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责任人签收后认真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确实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及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责任。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按照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配合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准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创优。
(二)有关奖罚条例。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及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楚,作业班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处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五
一、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外部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
三、合同的审批。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经办、商务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董事长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合同评审程序”另行规定。
四、合同的签订。
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
合同签订后,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六、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统一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七、合同归档。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
工程项目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阅同意。
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九、奖励与惩罚。
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六
随着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如何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引起了我国建筑业的思考。一直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并不是很规范,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什么?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区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的将员工素质提高。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的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七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八
1.开工后,甲方拟在基地上提供1座630kva配电站供应电力,位置在现场建筑(详见现场已建配电间)。由乙方在配电室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2.乙方应有防备市政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
3.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具体位置在南端附近,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以上1、3条根据各个项目部实际情况调整)
4.每月水电费支付方式:
4.1.乙方单独接水、电表具。
4.2.每月甲方按实际抄表总数统一付款给供电局。
4.3.乙方每月20日将水电读数抄报甲方,并请监理和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在月进度款中由甲方扣除此费用。
4.4.总表具与乙方表具的读数差值应由乙方承担。
5.水电费结算方式:乙方按照自来水公司施工用水和供电局施工用电收费标准支付甲方水电费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然后由甲方代交至相关部门。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专业19篇)篇十九
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生产例会,要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动态作一个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要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施工队可进行口头表彰,对执行不力者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工程质量表现差的包工队,项目经理部可考虑解除合同并勒令其退场。
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首先由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事宜。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每月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承包方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分承包方写出本月度在施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通报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各部门。对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例会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
八冶集团中原分公司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部。
1、质量检查应贯彻施工操作班组自检,施工队自检,分公司月检、公司季检的原则;
2、质量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3、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5)、有关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6)、产品(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订购各种材料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8)、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产品)应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