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一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
1、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8、保持、维护厂区、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各生产区域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规定,按其分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顿,各车间班前、班后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打扫和清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由总经办检查、考核和处罚。
9、爱惜公司财产,维护企业内的一切设施,物品的运行安全,各生产车间班组内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生产辅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发现损坏、故障及时上报,如有人故意破坏,严惩不怠。
10、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车间主管、班组长均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义务,任何达不到质量、技术、尺寸、性能的产品,各制作工序责任者,必须照价赔偿,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赔偿,属违规操作引起质量事故,责任人必须全额赔偿一切损失,质量第一责任人也要接受相关经济处罚。
11、工作时间内严禁会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须经本部主管同意,会客时间,应按事假时间来计算,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履行事假手续。
12、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是职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违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设备、产品的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产品、物料损害的,原则上企业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13、员工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呈报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对企业工作和业务发展提出个人的看法、见解,有权对企业生产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思路,更有权力和义务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14、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技术、工艺、图纸、产权的保密制度,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损害,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执行)。
15、搞好企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是企业各部门、员工必须常备不懈的预防大事,任何有损企业里通外联、串通勾结的破坏行为,并给企业造成损害者,按其责任大小,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16、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从下达之日起予以执行,对本文没明确处罚的章节,本公司有权规定处罚的额度。
17、本文的解释权在厂部。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二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请假条,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7、每月3号考勤经矿长审核后报人事部。
1、对不服从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拉帮结派,造成危害的,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按损失赔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按责任等级赔偿。
3、全矿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矿内组织的安全学习或业务学习,对于不参加的,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4、全矿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矿纪,做到勤奋工作,诚实劳动、讲究职业道德。
5、凡是在矿内酗酒、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打架、违法违纪的,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矿级领导加倍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三
一、坚持出满勤,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迟到或早退扣20元每次,旷工扣50元每天,事、病假扣30元每次。全期迟到、早退10次或以上,事、病假累计5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旷工2天或以上,下期不再聘用。
二、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热情高,师生反映好。出现管理人员安排工作不服从,师生反映服务态度差,下期不再聘用。
四、遵守统一就餐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单独开餐,来客申报客餐。不得随意吃、喝食堂食品,出现违犯行为,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每次扣款。下期不再聘用。
五、工作时间严禁带小孩上班,如发现违反者扣20元每次。
六、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相互团结,严禁打架斗殴,谩骂等不良行为。职工内部拨弄是非,职工与职工之间打架扣100-200元每次。职工谩骂、侮辱学生处以100-500元罚款,职工殴打学生,罚款100-1000元每次。并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该职工当即辞退,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下期不再聘用。
八、搞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未按工作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九、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子。不准吸烟。违反者扣10元每次。
十、严禁徇私舞弊,经营过程中收取现金,不刷卡或少刷卡,一旦发现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立即辞退。如举报舞弊情况者,经查实属实奖励500元给举报人。
十一、按时关好水电,防止浪费。出现未及时关电、关水情况扣20元每次。
十二、由于人为所引起火灾、盗窃等事故,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立即辞退。
十三、全期罚款、扣款累计50元以上或民意测验表现最差者,来期不再聘用。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四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x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时间为准)5分钟以外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便擅自离岗者,视为“早退”。
3.4.2结合人性化管理,员工当月确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过5分钟的,经本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或早退扣发工资。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引发的迟到、早退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统一考虑。
3.4.4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四),经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岗位1小时及以内,视为“擅自离岗”,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
3.4.5对于无故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凡被界定为“旷工”的员工,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每“旷工”一小时,按其本人换算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扣罚其工资;。
2)员工连续旷工6天或1年内“旷工”累计达到12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根据工作需要,凡加班(车间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过晚上11点的员工,部门(车间)负责人可对该员工第二天的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员工正常休息。
3.6员工因公出差,连续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则安排半天休息,连续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则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长期出差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原则每个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请假。
3.7.1凡休各类假期(含请假,下同)的员工,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审批程序如下:(图:略)。
3.7.2员工休各类假,应当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如确实因事必须请假者,部门负责人应当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批准休假。员工请假2日及以上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领导不在公司没审批时,经电话或信息请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7.3《请假条》(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写连,请假时,有指定考勤员统一管理。请假时,请假人须两联同时填写,存根留存考勤员,填写连负责审批报备,各职能部门人员及生产车间人员请假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请假完成后及时归还考勤员,考勤员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假单,并随同每月考勤表一同报交行政管理经理。
3.8各类假期的规定。
3.8.1事假:员工应个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请事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扣除其当日换算工资:。
3.8.3病假当月在15天内的(不含节假日),按本人日工资额的50%计发工资,超过15天的,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3.8.4员工因公负伤的,应该有所在部门填写《工商报告》(样式另处发布)报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关程序确认后,根据医院休假证明及批准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工商处理,其考勤计工伤考勤,住院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和其他浮动工资;出院后视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工资。
3.8.5婚假。
a: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给予7天(以下含节假日)婚假,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的职工,增加婚假3天,总共10天。
b:员工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超假扣发当日工资外,免去当月所有奖金。
3.8.6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3天。
b:员工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论;。
3.8.7年假。
a:假期标准:。
本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2年的,带薪年假3天。
本企业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带薪年假7天。
本企业工龄满4年或4年以上的,带薪年假10天。
b:员工有一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带薪年假:。
2)试用期内的员工;。
3)本人有违纪行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间(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或八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和上级领导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无论何种公勤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严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审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未经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审批程序的,统一不给予本人按加班计算:。
3.10.1擅自离岗的员工,每次处罚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时每次50元处罚,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2在公司内,各级管理人员(高级人员除外)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去向和时间。
3.10.3公司内严禁打架斗殴,违反者将给与当人事200元/次的处罚,并由去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对屡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殴者或者单次斗殴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0.4任何人不准在公司内打架、骂人,违反者每次处罚100元;对情况特别严重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处罚200元,并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公司设备、材料干私活,违者每次处罚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时按其价格费用的2倍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同时给予其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6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赌博、睡觉、打游戏等,如有违法,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当月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处罚。
3.10.7工作时间,各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或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疑问先执行后申请,如若无理取闹或消极抵制,一律按不服从管理对待。一经查实按200元/次对待,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处理:。
3.10.7严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员工严禁酒后驾车,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应当在酒后由他人驾车返回;。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应酬,应尽量谢绝饮酒;。
4)凡因饮酒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个人全部承担。
3.11其他规定。
3.11.1员工因违犯国家有关法规而被收容、检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发给既基础工资,持有最终处理结果后,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1.2员工违犯国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劳教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1.3凡当月同时违犯本制度数条纪律者,其经济处罚应数条并罚,同时期行政处分均以最高处分为准。
4检查与考核。
4.1公司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管理并负责按本规定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凡违犯本规定的,按本规定具体条款处理,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处罚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4.2对本规定未做明确说明但又属于公司劳动纪律范围内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六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七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八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九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3.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3.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3.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罚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以财物做赌博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公司规定每晚12点后禁止一切聚众娱乐活动。
14、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给于经济处罚500元,围观者罚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动他人赌博,不得为他人供给赌博场所,赌博道具。
和赌博资金,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对于煽动他人赌博,供给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的人员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赌博人员,一经证实给予1000元奖励。
1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给予加倍处罚。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能够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产品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能够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到达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矿,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矿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能够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能够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到达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7、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到达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8、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0、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研究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进行表彰和奖励。;。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进行表彰和奖励。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职责,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7、非本职工作的员工,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8、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及时得以消除隐患,进行表彰和奖励。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善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俭费用;坚守企业利益,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在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成绩的领导和员工应于重奖。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景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景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4、工作不负职责,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异常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员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应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贴合条款后,方可进行。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经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忙,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一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3、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脱岗、不串岗,不干私事。
4、在岗位上不准会客访友,严禁看小说、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机、微机打游戏。
6、禁止打架斗殴、吵嘴、无理取闹,谩骂他人,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饭时要排队有序。
8、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标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净整洁,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留长发。
9、仪表必须端庄,日常工作中善用礼貌用语,拨打电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岗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不许在电话中聊天。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在铃响三声之内取下话筒。
10、不准在岗位上或宿舍楼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或嬉笑打闹。
11、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可有本单位中层干部或内勤代刷。
12、必须按照排定休班顺序休班,原则上不准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得到班长批准后方可调休。
13、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必须写请假条,得到本单位领导或班长批准后方可休班。班长权限为一天,车间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休假类别分为:公休、婚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和事假等。
14、严格遵守《西门管理制度》,出西门必须填写西门出门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15、严格遵守《离厂许可证管理制度》,离厂时必须填写离厂许可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厂。
16、严格遵守《饮酒管理规定》,在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严格遵守《禁烟管理规定》,进入厂区不准带烟带火,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和楼道禁止吸烟。
18、严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上下班要两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队靠右侧行走。
19、纪律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
20、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的纪律检查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检查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并做好《班组纪律检查台帐》。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二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务必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务必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5、在工作中,员工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务必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务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职责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状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务必每一天打扫,并持续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职责落实的直接罚职责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5、员工务必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持续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务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务必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务必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务必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用心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车间全体人员。
全体人员要学习、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牢记和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对于早会迟到、早退者给予申戒一次处分,未参加早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等;车间内严禁散发、赤膊上阵;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以上以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给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违犯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4、上班期间严禁带食物到生产现场或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以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本车间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车间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体制,全体人员都有提出合理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做到谁优奖谁,谁犯惩谁。
6、各小组师傅、技术员、代班协助科长做好车间生产按排、产品品质控制与劳动纪律,做好制度的宣导和执行,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扬服务生产、服务员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不能超过10分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钟做好车间大扫除。
8、车间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保养全员参与。每天早上上机之前认真维护和擦理自己保养的设备和其他事项,并填写当日的保养卡记录,不得少写或超日填写。若发现保养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头警告,次犯给予申戒一次处分。
9、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10、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重者给予处罚或照价赔偿;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11、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具体见《车间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12、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全体人员严禁在车间或厂区内打架骂人,行事严重或态度恶烈者一律开除,不再骋用。先动手者还给予纪律处分后开除。事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全体人员在车间内都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车间将严格执行《车间员工奖惩办法》。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五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六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七
公司各直属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依法依规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益,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劳动效率,依法依规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员工在从事生产或提供劳动服务过程中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劳动纪律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负责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各法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制订本单位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并开展日常教育、检查、监督、评比、考核及落实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应把劳动纪律管理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绩效考核。
1.班组(工段、作业区)的劳动纪律管理由班组长(工段长、作业长)负责。
2.车间(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负责。
3.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领导值班,值班安排须置于单位生产调度部门以备检查。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岗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安全生产。
各基层单位(车间或部门)要组织人员每周查岗一次以上,并及时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四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部分特殊工作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或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第八条各单位可根据岗位生产工艺和作业标准,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作班制,主要包括:常白班、四班三倒、四班两倒等。各单位须将各班制上下班时间以适当方式告知员工或置于工作场所醒目位置。
实行倒班作业或非标准工时的单位,应将不同班制工作与休息时间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工作与休息。员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或休息日,严禁擅自顶班或请他人顶班。
第十条考勤是记录员工实际从事生产或提供劳动服务时间的主要手段,是员工获得劳动报酬以及单位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考勤应实行受控管理。
1.纸质考勤表(附件1)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后登记发放,各基层班组(部门)应将考勤表公开置于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逐日考勤。
2.记载考勤要一日两次,即上班后清查人员到岗情况,据实记录考勤,下班前进行复核。
3.考勤表要求填写规范、整洁,无缺项、漏项,无故不得涂改,并且各类休息休假的记载必须与假期证明单据相符。
4.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并随时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考勤员负责月底前将考勤表交班组长核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定后集中保管。考勤表(含请销假证明单据)须妥善保管两年。
第十三条考勤员职责
1.考勤员是所在班组(部门)的兼职劳动纪律管理员,协助班组长(部门负责人)管理本班(本部门)劳动纪律工作。
2.考勤员负责逐日记录出勤情况,审核和保存请销假单据。
3.如因员工变换工作岗位,考勤员应做好考勤记录的交接。
4.考勤员应按月及时做好考勤统计(包括补休和加班加点记录),报送班组长(部门负责人)签字。
5.对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按时到岗者,考勤员应及时与本人联系,并向班组长(部门负责人)汇报,协助班组长(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并在考勤表记事栏内注明,如下班前复核时该员工仍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因首次强制戒毒、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传讯、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应及时与班组长(部门负责人)联系,考勤员负责在考勤表记事栏上用文字记载说明,员工未事先主动联系单位领导说明事由的,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其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员工首次强制戒毒时间超过两年或再次戒毒、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公司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员工从事连续生产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六条交接班工作程序
1.认真核对交接班事项;
2.双方在交接班本上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员工交班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有:
1.检查并记载本班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2.检查并记载本班设备运转、维护情况;
3.检查并记载本班安全、防火情况;
4.做好本班其他各种记录工作;
5.做好本班的文明卫生工作;
6.必须交代的其他情况。
2.由班组长组织召开班前会,检查员工接班准备情况,布置安排当班工作任务。
2.交班人员未按要求交待清楚,接班人员有权要求重新交班,直到交清为止;
3.如遇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员工必须继续坚守岗位保证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直到有人接班后,方能交班离岗。其延长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加班加点时间。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对所辖范围内交接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依法享有休息权利,员工休息休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含配偶陪护假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休息休假时间。
第二十二条根据不同班制,倒班作业人员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时的,单位应合理安排补休。
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单位应给予同等时间的加班补休票,加班补休应尽量在当月安排,员工补休,应经领导批准。加班补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安排休息的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
适逢部分公民假日,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组织活动或安排员工休息。少数民族特定节日,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当年已安排疗休养的(国家有规定的劳保或职业病患者享受的疗养除外)。但员工实际疗休养时间(含在途)少于所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的,不足的天数可予以补休。
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2)、(3)、(4)、(5)项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意愿,每年年初制定员工年休假计划,并做好计划的跟踪落实和适时调整。原则上员工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商议,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且分段休假次数不超过三次。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1)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须按规定给予额外补偿。
(2)单位已安排员工年休假,但本人书面提出放弃年休假的,单位可不必额外补偿。
1.探亲条件
(2)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2.探亲假期规定
(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2)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亲、母亲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情况酌情给予路程假。
3.符合探亲条件的情形
(1)具备探亲条件的已婚员工,户口不在一处且夫妻分居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才能享受探亲待遇。
(2)原未婚员工享受一年一次探望父母亲的探亲假,婚后改为四年一次,其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周期,从婚后第二年起计算。
(3)已婚员工丧偶或离婚,时间满一年且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可以享受每年探望父母的待遇。
(4)员工既有生父母、又有养父母,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由员工确定一方为探亲对象,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5)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经当地民政部门证明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以作为员工的探亲对象,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是指员工在十六周岁以前父母去世,由其他亲属抚养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或仍与员工保持联系的亲属。
4.不符合探亲条件的情形
(1)员工探亲主要以探亲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为依据,探亲对象为城镇户口,距工作所在地里程在300公里以内;或为农村户口,距工作所在地里程在200公里以内的,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2)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属流动工作、出国援外、常驻外地(国)等,但户口与员工在同一城市(含郊区县市)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3)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员工与配偶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4)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符合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在当年内连续病休三个月以上,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但员工要求到配偶或父母所在地休养,可以按规定报销路费。
(6)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国家计划生育有关产假休息的天数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7)实行寒暑假制度的员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较短,单位可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
5.员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待遇和往返路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分别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若男员工25周岁以上,女员工23周岁以上结婚且系初婚的,即为晚婚。
2.符合法定婚龄而未达晚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
3.晚婚者在3天婚假基础上再增加15天,即晚婚假为18天。
4.再婚员工不能享受晚婚假,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1.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及其父母死亡时,可给予员工丧假3天。
2.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另外酌情给予路程假。
按规定批准的婚、丧假和去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去外地往返途中的路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1.产假
(1)凡实行计划生育的产妇,分娩时休产假98天,难产再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已婚晚育者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经本人申请,可给予10天陪护假。再婚夫妻,女方未生育过子女,符合政策规定23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晚育产假30天。
(3)对已婚晚育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产假可延长至180天。
(4)怀孕满7个月及以上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请产假休息,产假从休息之日起计算。
(5)孕期未满12周流产的(含宫外孕)给产假30天;孕期在12周以上28周以下引产的,给产假45天;孕期28周以上分娩出死胎、分娩中死产或婴儿死亡,其产假98天。
(6)确定为不育症的女员工,其领养的子女不满6个月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给予休假至子女满6个月。
2.其他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接受节育术的,经医生证明,可按以下规定给予休假:上环休3天;取环休1天;诊刮加上环或取环休7天;皮下药物埋植休7天;女性结扎休30天;男性结扎休10天。
3.本办法计划生育假与员工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抵触的,以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1.员工因事请假,须先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上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批准并记录事由后方能休假。
2.事假审批权限。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班组长(工段长)批准,一个月批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人;连续请假2~5天(含5天)的,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批准,一个月批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人;连续请假5~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连续请假在15~30天的,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连续请假在30天及以上者,原则上不予批准。员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45天。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休息治疗的,必须出具由公司或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除急病和必须住院治疗以外,必须先请假,经领导签字批准并记录事由后方可休息治疗。
2.员工外出途中需就医的(限急病和需住院治疗的情形),须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单位报批并记录病由,在5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愈销假时必须出具当地医疗机构的证明,否则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
3.因病请假1天以内的,由班组长(工段长)批准,一个月累计不超过3天/人;连续请假2~5天(含5天)的,由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批准,一个月累计不超过10天/人;连续请假5~15天(含15天)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连续请假15天以上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验相关凭证后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员工病愈复工时,应出具公司或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病历、诊断书、缴费单据等相关凭证提交批假单位(部门)销假。
5.员工单次病休时长超过15天或三个月内累计超过30天需停工治疗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病情后须按规定办理医疗期登记手续,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
6.员工因工负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需停工治疗的,办理请(销)假手续按照病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休息治疗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武钢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武钢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武钢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以每满30日为1个月累计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均包括在内。
医疗期时长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员工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后,员工应到公司或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工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返岗。不愿参加复工体检,或者体检结果证明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安排的新工作的,单位可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医疗期满后,符合《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达到领取病残津贴或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有关基本养老待遇。
7.员工医疗期满后,经体检合格返岗复工后,又发生因病请假情况的,除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外,单位可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请假时,应如实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班组、车间(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1)员工请(销)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时,由所在车间(部门)审批即可。
(2)员工请探亲假需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次休完,原则上不得分段休息。若单位对员工探亲有异议的,可要求员工提供探亲凭证。
(3)员工因事、因病请(销)假,按本办法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执行。
2.对于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应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休)假手续的,应通过适当途径告知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假期结束后,须在5天之内补办好请(休)假手续。
1.未经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不上班者;
2.请假期满,续假未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未归者;
3.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补休,私自调换、借用休息日者;
4.无故缺勤,且未及时向单位提供国家有关机构书面证明材料(或失踪立案证明);
5.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听从生产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到规定岗位进行工作的,视同缺勤。
员工在病假、事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以及婚丧假期间,适逢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时,假期均连续计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员工年休假假期。
第三十五条员工旷工,应扣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后计算连续旷工天数。倒班员工按其班制工作时间计算旷工天数,每八小时折算为一天。
第三十六条国家有关机构要求员工对他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作见证人时,由国家有关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其缺勤时间视同出勤。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车间、部门)应建立请(销)假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各级领导应严格执行请假审批权限,不得越权审批,更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较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八条根据员工违纪行为或造成的后果,将违纪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1)迟到、早退(时间在两小时以内的,如超过两小时当日按旷工处理);
(2)提前进餐、洗澡;
(3)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
(5)未按规定记载考勤;
(6)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7)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8)其他违纪情节较轻的行为。
(1)擅自调换班次、挪用休息日、顶班或请他人顶班;
(2)当班睡觉;
(3)酒后上班;
(4)在班中、厂区内干私活;
(5)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6)玩电子游戏、使用电子产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7)虚报、窜改、伪造或毁坏考勤记录;
(8)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组织娱乐活动;
(9)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一般违纪行为的。
(1)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
(2)在工作时间内打牌(含扑克、麻将等)或赌博;
(3)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
(4)不服从上级正常管理;
(5)旷工;
(6)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较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单位应立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吸毒后上班或在厂区内吸毒的;
2.伪造或涂改病休证明;
3.医务人员弄虚作假,开假病休证明或违反规定出具病休证明的;
4.无故旷工,连续旷工达15天或者12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
第四十条对于包庇、隐瞒违纪行为、无理阻挠各级劳动纪律检查的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人员和责任领导,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撤职处理,责任单位按专业管理考核较大考核事项考核。
第四十一条对出现违纪行为的员工,所在单位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绩效考核减薪或处分处罚。对员工的处分处罚种类可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担任管理职务的可同时给予降级或撤职等。《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与休息休假管理绩效考核减薪和处分处罚实施细则》附后。给予处分处罚对应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处分处罚程序
1.对员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处罚时,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告知被处分员工享有申辩权利,并听取本人对违纪事实认定和纪律处分的申辩意见,再征求同级工会意见,若同级工会认为对员工处分处罚不适当,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重新处理,由单位办公会决定。
2.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单位自证实员工违纪行为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其它处分处罚程序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四十三条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处罚时,考察期限为12个月。留用察看期满,由做出处分决定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撤销处分。在考察期内,有突出贡献或立功表现者,可以向做出决定的主管部门申报,按程序提前撤销处分处罚;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则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员工因违纪受到处分处罚,直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在单位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无法通知本人的可送达其直系亲属,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无效时,方可采取新闻媒体公告送达形式。所在单位应保管好通过其他手段无法正常送达的证据,将处分决定和书面通知证据资料一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四十五条员工不服处分处罚的,可由本人或请求工会代表个人按劳动争议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员工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者除外),必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员工在等待调解、仲裁、判决期间,必须按规定上班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胜诉或裁定处理处分不当的,请假申诉的缺勤时间可视做出勤。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钢政发〔2001〕63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休息休假管理办法》(钢政发〔2008〕3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文件的通知》(钢政办发〔1999〕14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钢政办发〔2010〕24号)等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相抵触的,以专项集体合同为准。
第四十七条如本办法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八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持续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务必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状况,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推荐,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状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持续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用心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带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状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状况下调整务必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务必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务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带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务必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持续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务必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务必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务必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状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状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