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一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每周对大院内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每半个月对大院内杂草进行清理。
3、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4、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5、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6、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7、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不影响市容和通道。
8、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9、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10、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1、严禁住户往楼下乱丢乱掷杂物。
12、下水道畅通无堵塞,下水道井盖完好无损。
13、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4、宾馆大楼门前房后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不留卫生死角。
二、责任范围:
1、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2、住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3、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卫生管理小组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住户应遵守行为:
1、不准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烂杂物投入便厕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准乱倒乱丢垃圾。
3、不准放养家禽家畜。
4、不准在院内乱掷烟头、杂物和高空掷物。
5、不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吊挂(晾晒)各种物品。
6、不准擅自搬动、拆除、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和损坏绿化带内的花草树木。
7、不准院内乱停放车辆。
8、家庭使用音响设备时,不准使用噪音,晚上22点后应将音量调置最低,以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准燃放鞭炮、烟火、焚烧等有害于人体和污染环境的物品污染小区环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二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根据市环境竞赛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调整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松陵镇2011年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环境建设要求,完善农村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尝试村民自治管理模式,着力优化农村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村民的卫生、环保和健康意识,让“清洁家园,保护环境,呵护健康”成为全镇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管理职责
镇爱卫办是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协调镇环保办、水利站、城-管队、建管所、农服中心、环卫所等部门对全镇村庄、河道和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补助及奖励经费。镇环保办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方面的指导督查。镇水利站负责全镇所有河道保洁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镇城-管队负责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管。镇建管所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并将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镇村建设规划之中。镇农服中心负责辖域内农田抛荒、绿化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督查。镇环卫所负责八坼社区、友谊工业区、主要公路沿线的卫生保洁及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
各行政村具体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求,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班子,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制订目标,明确领导分工,落实长效管理经费,形成“有制度、有专人、有投入、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对所辖范围内的道路、河道、村庄卫生保洁实行统一管理,按实际需要配强配足专职保洁队伍,确保人员落实到位,专职人员每天进行督查,做好台帐记录,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在转变村民卫生观念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里的宣传栏,及时宣传各类卫生、健康知识,要根据本村实际,制作一些固定宣传标语、横幅等,营造人人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管理标准
具体参照《松陵镇农村卫生综合工作考核评分表》(附后)。
四、经费保障
镇政府将按农村在册户口(以上年度末统计人口为准)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对各村进行经费补助(已由市环卫处接管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城郊6个村(社区)以及涉及拆迁村的补助,按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各村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做到专款专用,不足部分,村级经费应给予保证。
四、检查考核和奖惩办法
镇政府将专门组织人员(小组成员见附件),每月对各村进行明查和不定期暗访打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村按通报情况进行整改,次月暗访时对未及时整改的情况,予以加倍扣分;对整改到位的予以加分。同时,每季度通报各村卫生综合考核排名情况。
(一)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松陵镇农村卫生综合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奖。季度累计扣分:扣10分以下为一等奖;扣11—20分为二等奖;扣21—30分为三等奖;扣30分以上或在市检查中责任性失分的,不得奖。
(二)奖惩办法
奖励:1、获一等奖基础奖金3000元,然后按第一名上浮50%;第二名上浮40%;第三名上浮30%;第四名上浮20%;第五名上浮10%计算奖金;其余不再上浮,得基础奖。
2、获二等奖基础奖金2000元,上浮办法同上。
3、获三等奖基础奖金1000元,上浮办法同上。
处罚:对一年中有1次未得奖的村,扣除镇级补助10元/人;2次未得奖的村,扣除镇级补助20元/人;3次未得奖的村,扣除镇级补助30元/人,4次均未得奖的,扣除镇级补助40元/人。
全年考核成绩将与村干部年终报酬挂钩。
各村要针对在卫生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真正把本村、社区的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沙市镇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开展“城乡统筹,三年同治”行动为契机,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环境整洁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常态化管理,彻底改变农村面貌,打造宜居环境。
一、以人员为基础,资金为保障,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划分小区,落实责任。以村为单位重新划分保洁区域,以100户左右为单位,综合考虑人口相对集中、便于区域管理等因素,将全镇19个村(社区)划分为172个小区,每个小区指定一名镇干部和一名村干部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小区成立环境保洁理事会,推选1-2名颇有威望、公益心强的老同志作为理事会成员,明确理事长,负责小区整洁日常管理,形成镇、村、小区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逐级落实整洁责任。
二是日常保洁,强化管理。由镇村干部和小区理事会共同协商,召开户主会议,将保洁制度写进村规民约,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保洁工作方案,聘请1-2名专职固定保洁员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工资待遇、保洁标准、作业时间、保洁范围、奖罚内容等,将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责任落实到人。保洁责任区域由之前的包主干道转变为包小区卫生,保洁员除负责保洁清扫之外,还应当上门上户进行业务劝导。镇村联小区干部和理事会要加强督促和管理,实现日常保洁常态化。
三是开展评比,奖罚分明。建立健全清洁农户月评比制,制定操作性强的评比办法,以小区为单位,由联小区镇村干部牵头,小区理事会具体组织,按月入户开展评比。评比结果在小区人口集中显眼处张榜公布,对最清洁和不清洁农户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最清洁户可以给予一定价值或物质奖励,对于不清洁户可以按照村规民约进行规劝、教育。
四是多方筹资,确保运转。要按照“政策支持、财政投入、村民自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探索环境整治多方投资机制。今年长沙市政策配套经费各村1.2万元作为基础经费不变,用于各村(社区)垃圾拖运与基础设施建设。浏阳市政策配套经费及镇以奖代补等资金,按照20元/户?年的标准,将以各村(社区)人口数为基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下拨到各小区理事会,用于日常工作运转和支付保洁员工资,不足部分由各村(社区)、各小区理事会筹集、上户收取保洁费用和动员社会赞助等方式自行解决,确保在基础设施完善、保洁队伍运行、宣传奖励支出等方面所需要的资金落实到位。
二、以样板村为亮点,典型为经验,形成示范带动。
一是主动推介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为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镇整洁办对全镇19个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和摸排,每月确定前三名为样板村,后三名为后进村,以环境整治效果明显的样板村为亮点,定期举行现场经验交流会,形成村与村之间互相观摩学习高-潮,总结环境整洁新经验。尤其对于后进村要重点抓学习,抓转化,由联村领导及联村干部牵头,集中各方面力量,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有新成效、新进步。二是实行党员联户,充实基层力量。建立党员联户制,小区范围内每个党员联系10-20户群众,配合镇村干部发放《“建设美丽家园,打造幸福沙市”倡议书》、《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手册》,做好宣传发动。带头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监督管理联系户的环境卫生情况。发挥五老优势,每个小区组织2—3名老协干部成立环境卫生督查劝导队,定期在公共区域、各屋场开展劝导行动,制止群众的不卫生行为。
三、以制度为准绳,督导为警示,建立监管机制。
一是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农村环境整洁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工程,为确保工作出实效,显力度,镇整洁办采取量化管理和每月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制度,制定出台量化管理评分标准和年终考核奖惩办法,对各村(村社)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镇机关全体党政领导和干部职工,每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村和责任小区,深入农村一线,现场督导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整治结果负责,与村(社区)干部同奖同惩。
二是加强督查,定期通报。镇整洁办按月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包括一次集中督查和两次日常督查。集中督查于每月20日左右进行,按各村(社区)划分小区的多少,随机抽查1—2个小区,上户上路检查。两次日常督查以问题督办落实情况和保洁员上户保洁情况为主要内容。每月环境卫生评比抽查的小区排在全镇前5名的,奖励联系镇、村干部各200元,小区理事会200元;月评比排名全镇倒数5名的,联系镇、村干部从当月工资中扣200元,从小区理事会工作经费中扣200元。村(社区)辖区内抽查小区得分或得分的平均分为村级得分,月评比排名全镇前三名的村(社区),奖励1000元,联村领导各奖励200元;排名全镇后三名的村(社区)扣1000元,联村领导各扣200元。每月整治办将得分及排名在集镇张榜公布。
四、以宣传为导向,村民为主体,营造整洁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的新风尚,摒弃日常生活的陋习。成立小区文艺工作队,积极创作演出反应农村卫生文明新风新貌的作品进行演出。各小区理事会定期和不定期上门上户做好宣传和劝导,提高村民对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减量的业务水平。至今,发放美丽乡村建设倡议书和公开信1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余次,村民逐渐变被动为主动,整体素质大为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洁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是发动群众,全民参与。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领导带头干、干群齐动手、环境大变样”的良好局面。镇村干部应当将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将每月第一个群众工作日作为全镇的环境卫生整洁日,以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为单位,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发动组长、党员、老同志、农户对全村范围内的陈年裸露垃圾进行集中清除,对牛皮癣、户外广告、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协助各小区开展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在全面实施陈年垃圾“清零行动”的基础上,加快落实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有效遏制各单位庭院、村庄、农户庭院、沿河堤岸、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宜居环境。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党建+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采用社区负责、村庄综合治理委员会管理、群众参与和维护相结合的办法。
村庄在入村口有标准村名标识,村庄路道整齐洁净;农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制。
村庄内实施建筑按照乡村总体规划进行。不能违法占用公众大路、集体土地;不使用蓝色阳光棚等有违观感的外部围护建筑。
村庄内住房建筑施工时,现场材料、机具等应堆放整齐,群众做到不侵路占道,不影响交通。建筑施工的建筑废墟以及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不能倒入生活垃圾存放点或垃圾箱,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农户不能自行同意外来人员在村庄内乱贴标语、张贴广告、乱设广告牌匾、悬挂有碍村容村貌的物品,如有乱贴、乱挂现象,由农户自行负责并进行清除。
积极新建卫生厕所,对家禽家畜进行圈养,禁止放养到路上,构建干净整治卫生的生活环境。
农户庭院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规划出柴草堆放点,集中统一存放或者放在农户围墙以内,做到院内、室内干净整洁。
农户管理好所分片区村庄道路和巷道的环境卫生,经常性进行打扫;农户长期不在家的,由村庄卫生监督员定期进行清扫。
公众大路不能打场晒粮、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畜舍或其它设施等,要随时保持路面清洁,平坦、完整、畅通。
村庄卫生监督员对村庄道路实行定段责任制,按照村庄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履行职责。
社区村委会经常对村庄道路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村庄卫生监督员负责对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文体设施进行管护。及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水、防虫、施肥、修剪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树木花草进行检查,做到不缺株、无人畜损坏;定期对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进行修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坏。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中塘社区“两委”负责解释。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四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黑板报、会议、党员村民代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各种阵地,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活动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意义,使整个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同心协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2、自觉遵守“九不”规范。通过“九不”规范的教育来规范我村的日常行为。从根本上改变我们以前那种随意吐、扔、倒等不良习惯。以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整治环境卫生,落实人员管理公共厕所的卫生工作,并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实现水陆环境净化。
3、抓村容村貌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多办实事。清除垃圾死角,合理布局厕所、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并做好家禽的圈养工作。
4、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及健康体检。
5、切实抓好我村改水改厕工作。我村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改厕工作纳入建房规划,并根据文件精神,农户建房要按标准设计。
6、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做好灭蟑、灭蝇、灭蚊、灭鼠,把“四害”密度控制在不足危害的程度。
为完成以上计划,我村加强领导,健康教育专栏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建立了一支稳定的保洁队伍。做到班子有力、措施得力、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力争做好“高、新、实、美”四字文章。并号召全村的'党员干部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应起带头作用。通过全村村民的共同参与,齐心协力,通过爱国卫生村创建活动,让村民有一个更优美、整洁的家居环境。
一、村会议室卫生由村两委成员定期打扫,尤其是会前会后应及时清扫干净。
二、老年活动室卫生由老年协会会长安排各个会员轮流打扫。
三、每个家庭家庭门前屋后的卫生自行清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渗透物需要经化粪池分级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村内沟渠。
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奖罚制度。
一、村两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村保洁员的工作现状进行考核,并结合镇卫生考核情况对保洁员给以适当得奖惩,检查不合格的将扣除保洁员当月工资1/3,检查良好或优秀的将对保洁员一定的奖励。
二、对村党员包干区适时进行评比,对评比前三名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五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高崖,特制订本办法。
一、落实农户门前四包责任。
1、包卫生。各农户负责打扫各自房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无垃圾、无“四堆”、无污水。
2、包绿化。各农户负责门前及周边绿化苗木浇水、修剪、补植等日常管护工作,不得在花坛和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
3、包设施。各农户负责庭院周边道路、花坛、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护,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及时报告村上修补更新。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积极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村组报告处理。
4、包秩序。各农户要负责维护自家门前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确保无乱对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1、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5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要配备3名保洁员,500人以下的小村要配备至少2名保洁员。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村要对村委会周边、休闲广场、主要路段划分区域、划分路段,由村保洁员分片包干。村庄巷道卫生由各组保洁员分片负责保洁工作。
3、保洁员对包干区域内卫生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并负责做好区域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公共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4、保洁员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三、健全垃圾清理填埋制度。
1、实行柴堆、粪堆集中堆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利用村庄空闲地,统一划定地点集中堆放,按照“集中、有序、安全、封闭的要求,对农户的柴堆、粪堆实行定点堆放、统一管理。
2、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村要教育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秸秆按照镇政府同意安排进行秸秆还田;对烂旧衣服、鞋袜等能够填埋等垃圾进行定点填埋;对于报纸、书本、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予以分拣;对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统一进行转运处理。
3、实行垃圾定点处理。各村必须按照镇上统一安排进行垃圾清运、定点填埋,严禁随意乱倒垃圾。同时,医疗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处理。
四、完善公共管护办法。
1、各村的公共设施按照“产权所有、分类管理和区域范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2、县、镇、村主要干道两边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树木浇水涂白由,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实施”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3、村委会周边、文体休闲广场、村庄巷道等公共设施由各村负责,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各组的公共设施由各组负责日常委会。
五、强化督促检查职能。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评比台,每周对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家庭院落卫生进行检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
2、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对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报酬挂钩。
3、镇政府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和镇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六
1.胡乐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2.全民发动,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
3.清洁村庄,从我做起。
4.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文明整洁新农村。
5.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6.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7.家家讲卫生,户户比洁净。
8.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9.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0.整洁家园,人人有责。
11.食品卫生,连着你和我,连着千万家。
13.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14.爱我村建我村,做个文明好村民。
15.整好农村卫生,造福农民群众。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七
一、村委会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
二、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爱我东华、美化东华,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l、村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2、村民有责任保护水源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3、任何企业或个人在村民生活居住周围排放噪声和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污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限期治理,并根据所造成危害和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处以罚款。
4、按生态示范村的标准,认真实施绿色农付产品无公害上市销售。
5、不准损坏花园风景树木绿化带,绿化草地,违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1,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
2、不准在公共地方、主要通道烧土杂肥,堆积垃圾以及杂物。
3、不准经营出售腐臭变质食品。
4、不准在厝前屋后乱倒垃圾、杂物。
三,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卫生专职人员要划范围、包地段,按规定认真地做本范围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垃圾清运清扫工作。
1、家庭日常垃圾统一由环卫工作人员逐巷逐户收集拖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村干道,主要巷道保持整洁、畅通、无杂草、无堆积垃圾。硬底化水沟排污无阻塞。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
3、鱼肉菜市场专管人员要每天定时做好清扫工作,保持市场整洁,秩序良好。
4、及时捞清本村所属溪河的水面浮生物,净化水源。
四,落实专人管好公厕、花园、风景树按时惨剪,施肥,除虫灭病。
五、坚决取缔脏、乱、差,不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六、支持环保环卫工作。任何人不得防碣环保环卫人员开展工作,对刁难、辱骂、殴打环保环卫人员,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者,将按法律从严惩处。
七、定期开展《美在农村》竞赛评比活动和“卫生清洁户”的检查评比活动。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八
为了搞好我校环境卫生,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块负责:
二、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1、教室:讲台、桌凳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窗台、玻璃光洁明亮,表册齐全,条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净无蜘蛛网。
2、寝室:被盖必须叠成方块并统一摆放方向,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窗台、玻璃干净明亮,值日表、床位图、寝室公约张贴齐全;地面干净无积水,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学生晾晒衣服要有固定的设施和地点。
3、办公室:桌凳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办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学生作业本摆放要井然有序。
4、各功能室:仪器设备、柜、桌、凳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桌子、窗户、墙壁干净,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
5、厕所卫生。
地面干净无大小便和积水,墙面不乱写乱画、无印迹,顶面干净无蜘蛛网,粪水池的粪、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6、食堂卫生。
生活用品、餐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要分类、分柜存放,始终保持地面、桌面、窗户、墙面、顶棚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油污、无鼠害,饭菜要有防蝇纱罩,沟沆无饭粒、菜渣。
7、校园内卫生。
地面无纸屑、果壳、垃圾袋、污水,墙面无墙洞、印迹,无蜘蛛网,所有沟沆干净、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1、将校园环境卫生按班划分,班主任对本班的卫生打扫具体负责。
2、各班坚持每天打扫,学校领导同时督查。
3、学校成立卫生督查组检查全校卫生,各班分别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班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督查时间为每天早饭后、中午及晚饭后。
4、学校利用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5、班主任及教师要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写乱画乱踢,不随地大小便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6、在就餐时,学生不得将剩饭、剩菜随意泼洒在地。
7、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督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管理分,年终扣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见《班级管理制度》。对本班的环境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年终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直接与年终绩效挂钩。
8、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9、自本制度颁布之日起,若再有故意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技工学校总务科。
20xx年2月。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九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学校环境,保证学校乾净、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制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更改学校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讨论订立我校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每周两次抽查并公布检查成绩,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紧要条件之一。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午扫。每周五第七节课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检查。
(2)、打扫要求:
每天打扫。要求: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1)、检查时间:不定时、不定期。
(2)、检查范围:包含教室、卫生区、厕所。
(3)、检查人员:校委会、全体班主任。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方法:流动红旗。
5、清洁卫生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负,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6、清洁卫生督办。
(2)、布置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
为持续院落清洁干净、保证院内绿色植物的正常生长,给各住户带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抛果皮、烟蒂、纸屑、垃圾等。
二、请爱护花园绿化和环境美化的设施,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三、尊重保洁人员的工作成果。生活垃圾需分类装入垃圾袋,放在指定地点或投入分袋式垃圾箱,勿乱倒乱抛。
四、装修、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理。不按规定堆放和清理的',保洁人员整理后,可向住户收取xx元额外清洁费用。
五、请勿在公共设施、树木、楼宇外墙乱写、乱划、乱贴字画与广告。
六、禁止擅自将住房改为营业用房。
七、请保护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等。
八、请持续院落环境安静,打牌、打麻将、播放音乐、演奏乐器等休闲娱乐活动请勿在休息时间进行(休息时间为:12:30——14:30,22:30以后、。
九、禁止高空掷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职责由掷物者承担。
十、禁止饲养危险动物。饲养宠物的,应当持续干净,自觉清理宠物粪便。饲养宠物应注意不影响他人。
十一、每月xx日前自觉交纳当月垃圾清运费,费用标准为:每户每月xx元。
十二、保洁人员由院落聘用。住户对于保洁工作有意见的,能够向院落“三驾马车”提出意见或推荐。
十三、根据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各住户的满意度,由xx对保洁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十四、本制度经院落业主大会透过后施行。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一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二
为持续院落清洁干净、保证院内绿色植物的正常生长,给各住户带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抛果皮、烟蒂、纸屑、垃圾等。
二、请爱护花园绿化和环境美化的设施,勿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三、尊重保洁人员的工作成果。生活垃圾需分类装入垃圾袋,放在指定地点或投入分袋式垃圾箱,勿乱倒乱抛。
四、装修、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理。不按规定堆放和清理的,保洁人员整理后,可向住户收取**元额外清洁费用。
五、请勿在公共设施、树木、楼宇外墙乱写、乱划、乱贴字画与广告。
六、禁止擅自将住房改为营业用房。
七、请保护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勿在公共走廊、过道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等。
八、请持续院落环境安静,打牌、打麻将、播放音乐、演奏乐器等休闲娱乐活动请勿在休息时间进行(休息时间为:12:30——14:30,22:30以后)。
九、禁止高空掷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职责由掷物者承担。
十、禁止饲养危险动物。饲养宠物的,应当持续干净,自觉清理宠物粪便。饲养宠物应注意不影响他人。
十一、每月**日前自觉交纳当月垃圾清运费,费用标准为:每户每月**元。十二、保洁人员由院落聘用。住户对于保洁工作有意见的,能够向院落“三驾马车”提出意见或推荐。
十三、根据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各住户的满意度,由对保洁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十四、本制度经院落业主大会透过后施行。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三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富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容市貌,指富县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园绿地、户外广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公共设施、公共场所以及各类市场、早市、供煤点、停车场、汽修厂、临时性摊点等外貌外观。环境卫生管理,指对城市街道、人行道、巷道、山体、沟道、居民区等区域的建设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及其他环境卫生的管理。
第三条 富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以属地管理为主,属地与行政许可主管、监管部门、单位联动管理的模式,决定和确定全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有关管理事项。本规定适用于富县县城及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所在地的建成区、工矿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
第四条 富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鄜城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单位、企业、门店等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和变更;社区、村组负责对本辖区各责任区的市容市貌、环境保洁、垃圾清理等具体责任的落实,并督促、检查、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鄜城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管理中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居民群众,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鄜城街道办事处协同县城市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不符合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各类场所、各类市场、机动车辆、施工工地、各类广告、违法建筑等进行整治、规范、许可、取缔。
第五条 所有城镇建(构)筑物、城市道路、巷道、河堤、山体沟道外立面、临街绿地、屋顶楼面、桥梁隧道、广场、商店门店招牌、夜景灯饰、广告牌匾、各类市场、商场、临时性摊点、施工工地、临时性工地、废弃物处理、宠物管理、机动车辆管理、停车场停车线设置等涉及城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许可,须征得县城市管理局、有关乡镇(办事处)、村组(社区)的同意后,县有关行政许可部门方可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
第六条 夜景灯饰、绿地、标牌等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设施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语言文字规范。
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设置。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到期后未拆除的,由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户外广告设施空置超过60日的,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内容设置公益广告。
第八条 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堆放、晾晒和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平整施工现场,清除废弃物料,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城市市区、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违反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十一条 禁止在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街道和树木等处刻画、涂写、喷涂、张贴、悬挂宣传品,确需悬挂宣传品的,须经县城市管理局同意后,方可依规悬挂。违反规定的,责令行为人限期清除,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未按规定配套设计环境卫生设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由县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迁、改建、封闭环卫基础设施。因建设需要拆迁、改建、封闭环卫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报请县城市管理局同意后实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卫生设施损毁或者丧失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