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于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部电影等之后所产生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作品中的思想和情感,同时也可以提升我们的阅读和思辨能力。我想我们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感人的读后感作品,希望能够唤起大家的共鸣。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一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
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
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
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
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
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
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
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
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
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
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
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
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
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
而,玫瑰不同。
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
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
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
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
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
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
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
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
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
单纯的本能。
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
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
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
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
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
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
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4
一
一个女人的意淫。
二
玫瑰就象原子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三
我嫉妒玫瑰。
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
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
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四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
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五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
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
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
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
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二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
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
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
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三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玫瑰花精》。里面讲的是:一个玫瑰花精正在叶子上一边散步,一边寻找自己的新家。她看见一对恋人,女孩拿着一朵绽放的玫瑰花,小花精便住了进去。她听见男孩告诉女孩,女孩的哥哥要让他去很远的地方做一件事。女孩不知道她的哥哥不喜欢这个男孩,这么做是想害死这个男孩。女孩把玫瑰花送给了男孩,他们依依不舍的分开了。男孩走到树林深处,哥哥从背后刺死了他。
玫瑰花精回到女孩身旁,把这一切在梦中告诉了她。女孩在树林里找到了男孩,并把他的头颅带回了家,埋在花盆里,上面种上了一只素馨花。她每天在花盆旁哭泣,直到一天傍晚,她在睡梦中安静的死去,和她的恋人上了天堂。()。
哥哥把这盆花据为己有。小花精把这些事告诉了素馨花的灵魂,还告诉了蜜蜂皇后。蜜蜂皇后准备明天一早派人去杀死哥哥。晚上,素馨花的灵魂在哥哥而旁诉说着噩梦,一边用毒刺刺他的舌头。清晨,蜜蜂皇后带人来时,哥哥已经死了,旁边围了很多人,人们都说他是被素馨花醉死的。一个人想端起花盆,但手被刺了,花盆掉在地上碎了,里面漏出了男孩的头颅。大家这才知道原来哥哥是个杀人凶手。这是,蜜蜂皇后一边嗡嗡地吟唱着一边说:“在每朵花里,都有一个发现罪恶,惩罚罪恶的精灵。”
我喜欢这个故事里的玫瑰花精和素馨花的灵魂,因为她们能发现罪恶并惩罚罪恶。让我感动的是这一对情侣的爱情。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许多外表美丽的东西内心却存着罪恶,就像那盆美丽的素馨花,下面却埋藏着罪恶的故事。我应该学会看清事情表面下的真相。我多想变成一个小精灵去惩罚罪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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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五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花了两天时间把这本300多页的《玫瑰的故事》看完了,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xx年。谁能想象xx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六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七
小说玫瑰的故事你读了之后有什么想说的?看看下面的小说玫瑰的故事读后感吧!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
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
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
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
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
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
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一
一个女人的意淫。
二
玫瑰就象原子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三
我嫉妒玫瑰。
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
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
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四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
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五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
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
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
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
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
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
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
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八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九
命犯桃花的爱情宝贝黄玫瑰会就此隐退江湖,安心过起相夫教子的小日子吗?自然不会,结婚十年,黄玫瑰突然受够了依然是小职员的方协文,又因为父母过世,她带着跟她几乎一样肤白唇红的女儿小玫瑰回香港来装修老宅。同时,她在跟方协文协议离婚。
溥家敏是黄振华的第一得力助手,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被指派去帮黄玫瑰返修老宅,结果,溥家敏自此痴迷一般爱上了黄玫瑰。
溥家敏的父母早逝,溥家敏跟哥哥溥家明相依为命长大,考了好的学校,成为建筑届的新星,他的哥哥功不可没。
工作后的溥家敏阅人无数,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工作之外,约会不断,最近相处的女友是咪咪,咪咪活泼乖巧,俩人本有意谈婚论嫁了,无奈溥家敏这时候遇上了美艳不可方物的黄玫瑰。溥家敏马上有计划有步骤的甩掉咪咪,追求尚未离婚成功,还有一女的黄玫瑰。
溥家明却像溥家敏的反面,稳重自持,社交几乎为零,工作之余就是自己躲在自己的房间练习乐器梵哑铃。他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赶快跟咪咪结婚,他实在搞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女人突然就把弟弟的魂带走了。
像每一个认识黄玫瑰的男性一样,溥家敏的分手计划坚决又有条不紊,咪咪痛苦不堪。这天,溥家敏刚到家,黄玫瑰突然冲来了,问家敏,工人为什么在搬动她坚决保留原样的书房。因为那件书房,曾经是黄玫瑰与求而不得的庄国栋一起待过的地方。
溥家敏马上解释安慰说,工人只是改改墙的位置。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我答:“那是我大哥。”“他是音乐家?”“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音乐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后来,溥家敏继续在爱与不爱中挣扎,黄玫瑰仿佛看透了溥家敏的犹豫不决,她开始拒绝见溥家敏,溥家明的业余生活突然多起来,这么多年,溥家敏第一次见到哥哥早出晚归。
溥家敏被公司指派去夏威夷开会,开会回来,黄太太苏更生突然说接他有事说,家敏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他答应见面,但是先回家把行李放下,修整下自己。
溥家敏走进家门,家里很罕见的没有梵哑铃的声音,但是家明的房间却有声音,溥家敏走到家明开着的门前,看到居然有一个女人很亲腻的伏在家明膝上,而且,这个女人居然是家敏朝思暮想肝肠寸断的黄玫瑰!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张爱玲带我们回到香烟缭绕,旗袍摆动的旧上海,白流苏和范柳原见证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虽曲折坎坷但终究是爱了。再相互算计也抵不过内心暗流涌动的爱意,最终只得相互妥协。你想要爱情,我便予你一生深情,你想要婚姻,我也许你一世安稳。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也许只有经历了死生契阔才能真正意识到彼此的重要性。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二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三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四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小姐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精选15篇)篇十五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