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是对所读书籍内容、思想、感悟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写作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和见解。接下来是一些读书心得的实例,希望能够给您写作提供一些新的灵感。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一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是很多人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得出来的对阿q的态度。
总是站在客观的、旁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人。不敢想象,真要是有这么一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频繁出现,我的世界会是个什么样子。虽然很多人说,阿q身上有着中国人民的、甚至是世界人民的劣根性_,人人都是阿q。你是阿q,我也是阿q。但是,阿q之所以是阿q,是因为他身上集中了所有的,或者说很多的,民族劣根性_。而我们之所以是我们,是因为我们所有的是阿q的身上的某一点或者几点劣根性_。我们不是完全的阿q。生活中,没有完全的阿q。
不,我不假设我是上面中的任何一个人。因为这些人都是看客,和阿q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这种中国人最为看重的亲缘关系。我也不假设我是鲁迅先生,因为鲁迅先生也有着旁观者的客观和冷静。
我需要的是一种和阿q有着最为亲近的血缘关系,有着最为亲密真切的情感关系的人。因为这样才能真正体会出作为一个亲人自己对阿q的态度。因为我们站在客观的角度太久了,对于阿q的批判与气愤与嘲笑已经够多。我相信,如果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家人当中,有一个人是阿q,我们对他肯定不止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肯定不止是气愤与嘲笑。
因为,我们对于家人还有爱,深沉的无法消除、无法缩减、无法替代的爱。
所以,我假设,阿q是我儿子,我是阿q的妈。那么我对阿q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我不假设我是姐姐弟弟哥哥妹妹,是因为姐姐弟弟哥哥妹妹与阿q是“同级”,对阿q没有那么多中国式家长的权势。我不假设我是爸爸,是因为,我是女的,对爸爸的心理体会的没有想妈妈一样体会的那么深刻。也因为我和妈妈的关系更好,所以对一个母亲的心理也了解的相对透彻。
我曾经说过,如果阿q是我儿子,我肯定会在他一生下来,就把他掐死!不管什么法律的制裁,道德的批判。我无法忍受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被人看不起,却自己又不争气的人。我不喜欢那种不上进的男人,不喜欢那种没有担当,没有责任意识与保护观念的男人。
是的,如果我看到我的儿子会不断的去惹是生非欺负人,而又懦弱的反过来被欺负,我会气死。我肯定会拿起鞭子来去抽他,肯定会让他跪在院子里一宿不准起来,肯定会每天都骂他,冲着他大吼大叫,肯定会用自己的强势企图去改变他,让他变得有骨气一些。
但是,这不是一个真正的母亲能做的。
我还没有做母亲,所以,我最初的这些假设,只是按照我的当时的状态假设的,没有真的把自己放到一个母亲的位置。所以这些假设的'行为只是我作为一个女孩没有任何情感依据的乱猜。
直到有一天,我的妈妈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才知道,如果阿q是我的儿子,我绝不会作出我的上述行为的。因为,我是阿q的妈妈,阿q是我的儿子。
我回校的前一天晚上,妈妈看着我,慢慢地说:其实你每次回来,我都觉得挺内疚的。
妈妈的这句话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在我心里,我的爸妈,尤其是妈妈,为我们姐弟三个吃了很多很多苦,他们应该很欣慰了才是,应该舒了一口气才是。反而是我们,我们没有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没有让家里过上好日子,我已经很内疚了。
"内疚啥啊"我装作很无所谓的样子问。
妈妈说:“你每次回来,我都不能在家好好伺候(方言:照顾的意思)你,也不能做点好吃的......”
我当时鼻子一酸,急忙转过头去装作没事的去收拾衣服去了。
我这才明白作为一个母亲的心态,对于孩子,心里总是觉得亏欠太多,对于孩子,总觉得自己奉献的不够。
所以作为母亲,即使是阿q的母亲,也不会像我上面说的那样,对阿q恨之入骨,恨他很到骨髓里,恨他恨得头发根都发痒。
做为母亲,一定会依然爱他,爱他不争气的儿子,而且还会觉得,儿子成为这样,自己有一定责任。而且,还会在儿子身上发现他的优点,单纯,简单。虽然有惹事之心,却无害人、算计人之心。
我想,如果阿q是我儿子,我是阿q的妈的话,我会气他不争气,但是,我会更爱他,更内疚,更想帮助他,更想改变他,更想用自己的力量让他幸福,更想用自己的一切努力去为他准备好一切,打点好我“走”后他的一切生活,保证他在没有我的日子里能够有比较舒服,或者至少是不愁吃穿的日子。
如果阿q是我儿子,我会很生他的气,但我会更爱他,像所有妈妈爱自己的儿子一样去爱他。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二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着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三
《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他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x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解题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四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五
我是零零后,有人说,我们沉沦,没有梦想,只有电脑,难道真是这样?
你听:“一把黄土塑成千万个你我,静脉是长城,动脉是黄河。”我唱出了心中的最强音,我是华夏儿女,我是炎黄子孙,我住在中华大地上,我有一个中华复兴梦。
犹记得一千多年前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犹听见河西走廊的驼铃声,隔壁沙漠上战马啾啾。几千年前的历史,中华曾经强大富饶,曾经立于世界之巅,但清末的闭关锁国让富饶的中国变得穷苦落后,外国人的铁蹄从此踏破了中华大地的宁静。
中华民族真的到了生死存亡之际。就在这时,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站起来了,他们携起手来拯救了落难的中国!
今天,我们步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在这复兴之路上,我要与你——我亲爱的祖国同行!
这一刻,我决定了:我要努力学习,我知道唯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我能做的就是学习,正如中国第一位搭乘“神九”上天的女宇航员刘洋说的:“我有一种被祖国需要的幸福!”我想我只有潜心地学习并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为中国做出贡献!
如果我能够成为一名歌唱家,我一定会歌唱出祖国最美的旋律;。
如果我能成为一名宇航员,我一定会助祖国的航天事业一臂之力;。
如果我能成为一名设计师,我一定会设计出美丽富饶的祖国蓝图。
如果我能。。。。。。我一定会。。。。。。
可惜啊,逝者如斯夫,青春也慢慢挥手和我们说再见。同学们,期待你们扬起青春的风帆,吹响青春的号角,一同驶向理想的彼岸。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六
在这篇小说里,鲁迅塑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典型形象阿q。文章中通过阿q的形象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并由此反映了如不真正打碎农民的精神枷锁,中国的民主革命很难有光明的前景。但阿q形象的意义又远远不只是一个农民的代表,他具有更为深广的思想蕴涵。阿q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贫无立锥之地,只能靠打短工为生,社会地位极其低下,连一个姓名也没有,受尽了剥削和欺凌。但是,他却不正视现实,不去反抗斗争,反倒无忧无虑,悠然自得,妄自尊大,自欺欺人,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得阿q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性格和思维方式,也使阿q显得十分麻木、可笑。
与此同时,鲁迅高度真实地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面貌,为阿q这一典型人物提供了典型环境。尤其是,鲁迅深刻反映出辛亥革命党人在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始终没有意识到农民的革命要求和力量,没有去启发和发动他们,终于被封建势力篡夺了胜利果实,而没有发生真正的变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阿q最终被所谓革命政府诬指为抢匪,被绑上法场,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文章中的“大团圆”描写,其实是对阿q的革命既不简单的肯定,也不简单的否定:阿q的向往革命是必然的,是由他的被压迫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阿q革命的动机是模糊的,是出于一种激动而盲目的情绪,缺乏起码的革命觉悟;阿q的革命目的是极端错误的,无非是杀人、夺物与传宗接代;阿q的革命方式是荒唐可笑的他对革命的理解也只能停留在将辫子盘在头上,或去投靠革命党。由此看出,鲁迅对阿q的革命是持否定态度的。阿q的“大团圆”的结尾也是革命党与封建势力妥协的必然结果,他既是阿q个人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正是通过阿q这一悲剧结局,鲁迅深刻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这场革命由于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从而也在实际上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七
抱怨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通过认真阅读威尔鲍温的这本《不抱怨的世界》,我感到受益匪浅,认识到不抱怨的内涵。书中鲍温牧师说:我们之所以会抱怨,就和我们做任何事情的理由一样,优秀的人都不抱怨。
不抱怨的世界读后感。一篇篇的翻阅《不抱怨的世界》,这是一本很棒的心灵励志书。看了这本书后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慢慢沉浸在书中世界时,才发现,它其实就是一面心灵的镜子。里面并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很普通的方式,很普通的事例,来告诉我们一种生活的.态度,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有人认为抱怨是一种宣泄,一种情绪的调节方式。但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抱怨是一种流行病,你的抱怨会唤起他人的共鸣,让抱怨成为一种传递的心灵疾病,不但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还可能让你因为抱怨的快感而升级抱怨的程度,最终又可能导致不可收拾的结果。
在书中我看到了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有如此多抱怨的人,心中多了些不安,可是书中的一句话让我顿然醒悟,诚实面对情绪,安于自己的不安,对发现自己的不足不必惊慌,既然已经产生了,就应该诚实勇敢的面对它,就应该去想办法结束它,也才能最终安于自己的不安。我们应该勇于找出不足、勇于改变自己。最后就能真正拥有不抱怨的世界。当我们没有了抱怨,我们的心理就只剩下快乐,当人人都抛弃了抱怨,那这个世界就肯定更加和谐。
人人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学会理解学会忍让,大家不要抱怨。让我们活在一个不抱怨的世界!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八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九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所有人的眼里,阿甘很傻,他是白痴,他另类的,他没有将来。所以从小到大,阿甘受到同龄孩子的欺负。“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就像是他说的那样,当白痴的滋味儿不好受,阿甘的一生,遭遇了太多的不公平。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着这样的同学,他们的成绩不好,于是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就像阿甘那样,差生也想要有好的成绩,但是他们做不到,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因为他们确实有这方面的缺陷。
我们每天都在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妄自尊大。可是事实呢?当我们看到不如自己的弱者的时候,我们真的做到善待他们了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脆弱的地方,对于弱者,我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和表情,很可能一个嘲笑的声音,就会让他们痛苦不堪!
阿甘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所以他成功了;阿甘的那些嘲笑着同学们,他们嘲笑着自己的同伴,显得浅薄而品质恶劣。现实中总是弘扬那些真善美的人们,却往往忽视,其实最大的真善美并非需要你做出多么伟大的壮举,可能首先的第一点是——尊重别人,学会尊重别人,也是我读这本书很大的收获。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阿甘虽然智力不高,但他很善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感恩着帮助自己的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也都会遇到一些人,给予我们一些意见,帮助我们成长。对于帮助我们的人,也应该像阿甘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因为当我们在逆境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我们帮助。
阿甘告诉我:即使是在逆境中,一个人也能取得不菲的成绩,我们不能像人生低头,只要是找到了自己的闪光点并且不断努力,就会焕发出别样的风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永远要有向上的决心,就像阿甘那样,活出自己的人生!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一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二
阿q,这个惹人发笑,发人深思的小丑,把旧中国的国民之愚昧,麻木,落后,还有那么一股可悲的朴实表现的淋漓尽致。他和王圆路(此字应为:竹字头下面加录)那个道士一样,人们把愤怒的洪水向他们倾泻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可悲的是那个黑白的年代,正是那个可悲的年代造就了王圆路也凝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这个阿q,再加以先生精心的雕琢,这种愤恨虽隐于笑料之后,就如千钧巨石一般压在心头,然而人们往往只把眼光放在了阿q的年代,殊不知这不仅是鲁迅先生对黑暗现实的伟大的批判,更是对社会发展的一个精准的预言,因为阿q的后人非常多!而且不仅是阿q的后人,还有王胡,假洋鬼子,邹七嫂,以及那些零星的看客的后代也不少!
先言阿q的子嗣。他们的祖上传下一种精神胜利法,“妈妈的,第一个自轻自贱的人与状元一样,都是第一,而你是什么东西呢?”如是而已。现在,阿q的后人把这一点不仅完美的继承,而且还有所发展。倘若联系到自己身边的事,恐怕一千零一夜也说不完。“听说你考试没考好?”“嗨,我故意的,又不是最后的考试,不争天不争地的,下那么大心思做甚?”说的真漂亮,一句“故意的”,便把自己的失误死死压住了,还让自己成为了深不可测的“高人”,不仅不丢面子,还巧妙的往脸上贴了金!这一点与阿q不同,他们不仅自己欺骗了自己,还让别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而阿q仅仅让自己满意,看吧,这便是继承与发展的巧妙,古人云:今必胜昔。由此观之,如是果然!
还有一传统,便是忘却。如何忘却,阿q做了充分的诠释。受到王胡和假洋鬼子的欺辱后,把小尼姑当成了泄愤的对象。欺软怕硬!当人们给阿q鼓励时,阿q便愈加喜悦,直到把伊弄哭了,才肯罢手,为的是他“十分的满意”和看客们“九分的满意”,而后自己受辱的事烟消云散!阿q的子嗣们在生活中,亦是如此,有人捧场便更来劲,出洋相,哗众取宠,笑的声音越高,看的人越多,越有面子,把场子捧的越满,越光彩。可是玩弄别人姑且算是玩笑,然而有的人却着实在戏耍自己,就是一种炫耀。为什么当今的人那么张扬自己的个性,不悲不喜,不伦不类,不大不小,不俗不雅,总之就是要引人注目,就是要成为焦点,那是一件多么出众的事!这正是人心浮躁的表现。
说到欺软怕硬,还不得不说一说王胡后人。王胡,他荣耀一个第一,便是第一个让阿q受辱的人,假洋鬼子则是榜眼了。阿q与王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癞”。阿q滋事惹怒了他,他便抓住阿q碰头,同样是换得一份有喝彩的光荣。到了阿q中兴回来,他便莫名的表现出一种猥琐,当众听官听阿q讲“好看的杀革命党”时,阿q只是夏了他一下,他便几天一蹶不振,何等的愚昧!如果是阿q中兴之前戏弄于他,他就算硬着头皮也会早早上演一出“人大虫豸”!王胡的后人将其改变,但是那股欺软怕硬的气息却是依然留于心尖。有那么一种人,似乎是天生的明珠碧玉,对一些不如自己的人总会送去鄙视,这种不如是广义的,力气,身高,相貌,身材,体魄,运动,成绩,家境,只要有不如王胡后人的,人打虫豸到是不会,但是总会在心里讽刺,三言两语的挖苦!而遇到正值中兴的人,那种摧眉折腰的猥琐使他们变成了奴才相。地主皇帝没了,却剩下了一群奴才!
再论炫耀,还不得不说一说假洋鬼子的后人,在阿q眼里,这没了辫子的人拄着一个哭丧棒,“里通外国”的假洋鬼子,注定要让阿q深恶痛绝,“妈妈的假洋鬼子!”恨屋及乌,他的老婆和一个没了辫子的人困觉,一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除非第四次跳井。这个假洋鬼子,满嘴鸟话,算的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前卫的先进人物了,大概和他的“洪哥”是一类人,即使“洪哥”与他这个“急性子”说“no”!在未庄的人看来,他应该算是一个亮点了。他的子嗣也是现代人的亮点,虽不是假洋鬼子了,但是却有另外一副嘴脸了。记得一个叫“什么女”的节目团体里出来一群时尚的人,人们很喜欢,但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玷污人们的喜悦,把语言进行了改革。一个在外国一个角落待过几天的人说:“其实像‘r&b’啦,‘hip--hop’啦,‘酱紫滴’音乐我也是有学过的。”“酱紫滴”谓之“这样子的”,是啊,文学有一贵,在简练,这种不伦不类的话出现在网络,谓之网络语言,但是出现一些面向大众的公共场合,该叫它什么?“我也是有学过的”,我一直不明白“酱紫滴”话是哪来的灵感,英文的译之是“ihavelearnedit”,“i”是“我”,“he”那一定姑且算是“有”了,“learned”是“学习”,“it”为代词,抛弃文法的羁绊逐字译之是“我有学过”,不知道是不是这么一个玩艺儿,港台的歌星我们不能过分要求,从发音与语言逻辑上,自有其不同,况且他们也一定在改进自己的普通话,而大陆的一些人却在“学而时习之”,而且忙的“不亦说乎”!面对这一切,中文的光辉日渐暗淡,他们说的话应该怎样称呼?“鸟语”不雅,“汉语”亵渎,那就当时在新世纪说的一种语言吧,取之“世说新语”,妙,真妙!
还有太多的小角色的后代继承发扬着那些嘴上“深恶痛绝”的传统,前一阵我住院了,出院时有人说“咱们校的说你一定会瘫痪的!”“那谁告诉我说你一辈子躺在床上了”,我淡淡的冷漠了这些话,仅仅是告诉他们:“回光返照!”到底是谁传播的谣言,我无从查证,只好用“老谁家小谁”代替,但是一定是邹七嫂的后人吧。还有那些与对自己有利的人拉关系弄个“转折亲”,那一定是“举人老爷”的香火了,也可能是赵白眼的。还有对力所能及的帮助不给予赠送的一些人,一定和他们的先人一样围着一个桌子,当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看客。还有那些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帜趁机敛财的人,不知道他们祖上的那个秀才和假洋鬼子“革命”“革”来的宣德炉祖传到了谁的手中!
还太多太多,怎么说的完,读罢《阿q正传》,我的心情也很恐惧,生怕在那些角色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但是对于自己身上灵魂的空洞,也只能直面其暗淡,哪怕把自己弄的鲜血淋漓。在阿q的可笑可鄙之后,我对阿q更多的则是怜悯和同情。为什么要让他生活在那样的暗淡污浊当中,怎么不能施舍他一点幸福?让阿q革命,我视其为一种“逼上梁山”,但是他的革命却着实是为了当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要什么有什么,欢喜谁就是谁”,他生计的悲哀,中兴的悲哀,末路的悲哀,爱情的悲哀,生命的悲哀,将那个时代的悲哀无情的揭露,有时真的想跳进书本间帮一帮。在看到阿q钱被抢时,我多想进去帮他讨回,哪怕是一半;在看到阿q被打时,我想像着阿q的惨叫和看客们的狞笑,我多想进去“手持钢鞭把这群无赖打”,即便阿q本身也是一个令人厌恶的无赖;在看到阿q跪在堂下含混不清的解释时,我真想进去帮他喊一声“他是冤枉的”;到了阿q被枪毙时,我却只想替他喊一声“救命”!我知道,枪声过后,只会留下一声“好”,或是一声咒骂,“妈妈的,一句戏也没唱,白跟着了!”或是纷纷的议论,“阿q被毙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笑化成恨,恨化成痛,痛化成静,静化成思,思化成警。人们往往鄙弃尘封以久的悲哀,却不知自己也即将被未消逝的污浊所掩埋。倘若会神于一些现实,怎不会在与过去的对比中引发感慨。“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直面淋漓的鲜血”,生活还是美好的,只是仍有瑕疵,可怕的是意识不到,反到付诸一笑,仅仅是耐人寻味。物欲横流是物质的喜剧,颓废沉沦则是精神的悲剧。《阿q正传》,这伟大的批判与精准的先觉,但愿人们能够机警于心。对于自己,我不会自以为是,也不会妄自菲薄,只好在苦叹之后冷漠:“妈妈的,————满门抄斩,————嚓,嚓!”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三
阿甘的妈妈临死的时候告诉阿甘“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下一刻会吃到什么口味儿。”阿甘的生活就像他妈妈的话一样,犹如山间的溪水,时而遇到石头的阻挡迸溅出水花,时而又平静的像似从来没有流淌过。
生活的神秘就在于你无法预测它,你不知道下一秒将要发生什么。阿甘有点儿傻,而且双腿要靠脚撑才能走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摆脱了脚撑的束缚,飞快的跑了起来,继而一发不可收拾。他跑入了橄榄球队,又顺利的毕业,参军,到了越南,救了战友,获得勋章,又狂热地爱上了乒乓球,受到总统接见。后又买了捕虾船,当了船长,创办了公司,获得巨大成功后,又回到家中,平静地生活。
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傻傻的阿甘最终竟会成为富翁。他能够如此,也许是因为他做一件事,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并且是不抱有任何目的,是单纯的尽自己所能去做。而恰恰这样,生活偏偏眷顾他,让他得到了许多。
面对生活,他没有抱怨为什么别人能正常走路,而他不能;没有抱怨为什么别人都欺负他;没有抱怨为什么他不聪明;没有抱怨为什么把他送到越南去经历残酷的战争;没有抱怨为什么他捕不到虾,打上来的只有破铜烂铁;没有抱怨为什么珍妮不和他在一起;没有抱怨为什么生活跟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在珍妮和他结婚后不久就把她从自己身边带走。
如果事情都这样想,可抱怨的那就太多了。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经历了许多,他还是那么平静地生活着,干自己想干的事,想跑就跑,跑长了头发,跑长了胡须,直到自己觉得累了,想回家了。
阿甘傻吗?傻,真傻!
朋友布巴都已经死了,他还用自己的钱去帮助他完成心愿,买了一艘捕虾船,用布巴和自己的名字创办了公司,并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分给了布巴的家人。
珍妮多次和别人弃他而去,但每次回来他还是那么欢迎,并不计较,和以前一样喜欢她,爱她。
邓。泰勒上尉多次埋怨阿甘救了他,他想他本应该在战场上死去,而不是这样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成了没有双腿的怪物。
他一点儿都不傻!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四
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以笔代戈,站斗一生。其小说《故乡》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同时他的作品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等五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我也成为其中之一。
《故乡》这本书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阿q正传》共分九章,前三章是小说的交代,且第一章是讲述为什么要给阿q作传并介绍了阿q的身世处境。当我读到赵大爷跟阿q纠纷姓氏时,因为阿q说他姓赵跟赵大爷是本家人,所以赵大爷打他,毕竟他们不是同一身份,赵大爷觉得阿q贬低了他在未庄的身份。
第二、三章着重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当我读完全章不禁叹道阿q我觉得他是又傻又聪明。傻嘛,他觉得他是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状元不也是“第一个”吗。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能把自己看扁的人,但阿q却能已各种妙法制服他的怨敌,不得不说嘿!这还是他聪明的地方。
第四、五、六章是小说情节的发展重点描写了阿q的精神痛苦与不幸,被赵大爷扫地出门,不准在未庄从事任何事情。
第七、八两章描写了辛亥革命波及未庄后,阿q自发地“神往”革命的愿望和行动,以及假洋鬼子不准革命他对革命的极度失望;最后一章描写了反动派窃取革命果实,阿q被杀害的悲惨结局。
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用封建礼教,封建的道德规范从精神上毒害人民,这也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鲁迅对阿q的评价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悲哀他的命运坎坷,怒他太不争气只说不做!
看完整本书我发现书后有一行小字:“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正如勤奋,只有奋斗,努力了才会有回报!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五
看阿q整部影片,竟然丝毫没有想笑的欲望,也许是自己平时对这些东西思考的角度与众人不同,也许是感情的偏移,阿q打动我的一刹那竟然是他临死时候的眼神。我固执的相信阿q临死的时候一定是骇怕之极的。蝼蚁尚且贪生,更何况人呢,那时在阿q的眼里也许生命是从未如此的珍贵而又奢侈吧?而作为观众的我却只有空叹生命的轻贱,那样的生命竟然会如此容易便消亡了。
看惯了古今太多的朝代变更,轮回更迭,心中却种下了一份种子,我清楚的知道,它的名字叫做悲哀。因为自从生命在这个世上开始存在,便注定了弱肉强食,注定了生命的无奈。在强者的眼里,生命就是如此的轻贱,看多了你争我夺,鲜血已经在心底摸上了重重的一笔色彩,一将成名万古枯,漫漫历史长河,如阿q一般普通却又只能由别人主宰自己的命运的人如银河繁星,茫茫数之不尽,我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不是历史的决策者,只是一个虽感慨万千却又无奈的看客,除了几声叹息我什么也做不了。
阿q也许算是一个无能而又懦弱的人了,但这绝不是他就该死的证明,但他死了,死的悲哀而又必然。我不愿去探究那个死刑背后的黑暗,却执著于对生命消逝的感叹。一个生命的诞生要积聚着多少的自然精华才能得到仅有的短暂一生,却又是如此的脆弱,禁不得一丝的摧残。
又想到最近在网上看到的关于一个虐猫的帖子,还有很久前看过的关于藏羚羊遭遇,每次想到那些让人心悸的文字和图片,心都会很痛很痛,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会如此无视生命的尊严,肆意的践踏着无辜的生命。
想着想着竟然心中会有着莫名的恨意,竟然有一种恨不得将那些无耻之人杀之而后快的冲动,才终于明白,原来为了一些生命我们可以毁灭另一些生命。我知道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当然更无法阻止更多的对生命的亵渎。想着自己也不由的想笑,我算什么呢,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除了笔尖的宣泄,我没有任何的能力去阻止别人的行为。只是还是忍不住的无奈,掩不住叹惋。
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深,叫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在于一些生命对另一些生命的践踏与亵渎,也很喜欢古龙小说中的一句话: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生命没有贵贱尊卑之分。没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权利。
阿q正传读后感读书心得(模板16篇)篇十六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原子弹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暑假读书心得读后感五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三国演义》,深有感触。《三国演义》写了黄巾起义、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足鼎立、三国归晋这五个部分。在其中涌现出了许多英雄人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诸葛亮了。
在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在《草船借箭》一章中,诸葛亮提前预算好了大雾,水流以及曹操、鲁肃的性格,从而三天内“造”了十万支箭,完成了都督周瑜的任务。要知道在那时,想要计算好大雾、长江的水流和“人心”可不简单!诸葛亮早就猜透周瑜想害他的用心;委托忠厚老实的鲁肃,得到了借箭的材料;通过观察天象、大雾和长江水流利“借”到东风;最精妙的算计曹操的心思,要知道,曹操也是三国时期的军事家,曾用几万兵在官渡打败了袁绍几十万大军呢!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诸葛亮正是利用了曹操生性多疑这个特点,综合这些因素,诸葛亮才能成功“借”到了十万支箭,他是多么智慧的人啊!但是他的聪明才智来自哪里?来源于他的好学。诸葛亮8岁以前父母双亡,和弟弟一起在叔父家过日子。在失去双亲的日子里,诸葛亮十分好学,饱读诗书,最终为刘备立下了汗马功劳。
智慧来自于后天的努力。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乏这样智慧之人。匡衡家中贫困,看书无灯,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墙打小孔,晚上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书,最后成为了名人。范仲淹亦是如此,通过少年时期的勤奋努力获得了不少成就,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篇。
智慧,不是一个人天生拥有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懈努力换来的。我们应该像古代那些伟人一样,多学习,勤思考,成为有学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