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等。规章制度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起来。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
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2)除废钢铁外的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经理(场长)不必再打公文单上报,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缴存公司帐户。
第七条、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
附2、固定资产处理单: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二
公司领导:
仓库现存因设备更新退换的闲置设备一批,长期存放于露天仓库,表面锈蚀情况严重,经与使用单位和设备组专业工程师沟通,设备更新改造后,该批设备已无法应用于生产运行,为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此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设备清单如下:
1、锅炉6台。
2、塔杆2套。
3、取样头2套。
可否,请批示!
仓库。
2015年8月8日。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三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依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x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供应科、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财务科、武保科、行政办企管等相关人员。
1、供应科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种废旧物资要单独建帐、立卡、单独存放,收支手续要完备、齐全,帐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车间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对外出售。
2、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行政办企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废旧物资的处理进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
4、财务科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5、武保科负责核对出矿废旧物资与出门证是否相符。
1、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材料、配件及设备。
2、回收后不能复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帐外报废物资。
处理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由供应科召集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后处理;处理价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1、本矿职工由于特殊原因购买板皮,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矿长或总会计师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2、本矿职工家庭烧煤户购买劈材,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3、购买锯末子的人员,到供应科坑木场直接办理购买手续,坑木场负责人根据本矿实际需用情况,在保证矿使用有余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
4、坑木场以外地点装板皮、劈材,一律不予办理出售手续。
5、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
6、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在每周三进行,由供应科牵头通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去进行鉴定,并在《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签字。
7、板皮、劈材仅每周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8、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参照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下发的《关于废旧物资出售价格的通知》执行;板皮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10元,锯末子出售价格为每袋0.6元(袋子的规格为950x550).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x,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想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四
各位中信业主:
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希望;多一份绿色,多一份和谐!
您家里一定有一些随手扔掉的废旧报纸、书刊、纸箱、易拉罐,各种饮料瓶等,现在,有一个好的去处正好可以接纳它们,而且您的举手之劳不仅代表您身体力行地参与到环保社区的行动中,而且能为不幸罹患脑瘫病痛的患儿带去一份关爱,一丝慰藉。
本次“倡导绿色环保关爱脑瘫儿童”中信社区绿色回收节将在中信社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捐助物质包括废旧报纸、书刊、纸箱,易拉罐,各种饮料瓶等各种可回收的废旧物品。
活动中所回收的废旧物品将统一售卖,所得资金将全部注入东莞市慈善会“关爱脑瘫患儿”基金账户,主要用于东莞市0-6岁的脑瘫儿童关爱项目。
献出您的爱心!
期盼您的参与!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五
第一条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废旧油脂的回收处置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油的产生,并对生产及清洗零件所产生的废旧油脂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废旧油脂是指煤炭筛分厂各设备在生产运行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重复利用于机械等设备中的油脂,如废旧的液压油、齿轮油、机油等。
第三条 煤炭筛分厂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 煤炭筛分厂所属各设备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油脂将有组织、有目的性的进行回收,并对废旧油脂的回收实行全过程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筛分厂所属各部门、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筛分厂成立废旧油脂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各部室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生产调度部、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的监督管理,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废旧油脂回收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第九条 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在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负责对废旧油脂回收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编制回收计划及相关报表,根据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检查、考核管理细则并建立健全废旧油脂回收的档案。
第三章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各班设专人负责对本班组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第十二条 对机体各部放油时应使用容器接好,清洗人员在油盆中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避免清洗废油飞溅。
第十三条 为了加强对废旧油脂的管理,要做到定具、定点、定时、定质、定期回收,要求作业人员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收集,统一存放到废油库内,并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 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废弃油脂要及时回收,另桶存放,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 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七条 对收回的废旧油脂的容器要统一存放到规定的仓储库内,并且要在仓储库内放置必备的有效的灭火器具。
第十八条 仓储库存放废旧油脂的位置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避免混乱。
第十九条 要有专人负责废旧油脂的管理工作,建立废旧油脂的回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时间、种类、数量、使 用单位、用途等情况。
第二十条 加强废旧油脂回收人员的的环保意识培训,加大环保
保护宣传力度。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实施情况由生产调度部定期对各部门本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中,月末用加权平均分对各部门进行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筛分产所属各部门班组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此制度的规定制定各自的废旧油脂回收的详细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调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废旧油脂的回收处置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油的产生,并对生产及清洗零件所产生的废旧油脂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废旧油脂是指木担坝煤矿各设备在生产运行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重复利用于机械等设备中的油脂,如废旧的液压油、齿轮油、机油等。
第三条 木担坝煤矿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 木担坝煤矿所属各设备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油脂将有组织、有目的性的进行回收,并对废旧油脂的回收实行全过程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木担坝煤矿所属各工区、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木担坝煤矿成立废旧油脂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各部室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生产调度部、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的监督管理,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废旧油脂回收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第九条 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在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负责对废旧油脂回收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编制回收计划及相关报表,根据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检查、考核管理细则并建立健全废旧油脂回收的档案。
第三章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各班设专人负责对本班组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第十二条 对机体各部放油时应使用容器接好,清洗人员在油盆中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避免清洗废油飞溅。
第十三条 为了加强对废旧油脂的管理,要做到定具、定点、定时、定质、定期回收,要求作业人员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收集,统一存放到废油库内,并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 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废弃油脂要及时回收,另桶存放,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 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七条 对收回的废旧油脂的容器要统一存放到规定的仓储库内,并且要在仓储库内放置必备的有效的灭火器具。
第十八条 仓储库存放废旧油脂的位置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避免混乱。
第十九条 要有专人负责废旧油脂的管理工作,建立废旧油脂的回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时间、种类、数量、使 用单位、用途等情况。
第二十条 加强废旧油脂回收人员的的环保意识培训,加大环保
保护宣传力度。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实施情况由生产调度部定期对各部门本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中,月末用加权平均分对各部门进行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筛分产所属各部门班组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此制度的规定制定各自的废旧油脂回收的详细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调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六
各位有缘人士:
您好!
首先感恩您有此善缘看到这份倡议书,请您继续将这份善缘传递,转发让更多的有缘人士看到,用我们的指尖轻触传递“微”爱!
而城市中生活的我们,却苦于如何处理旧衣服而烦恼,这些如“鸡肋”般的物品,弃之可惜留之无用,送亲戚朋友却又送不出手,甚至我们的有些衣服买回家连标签都未取下,却早已尘封。
山里的他们,每年都在为生计而烦恼,年收入不过千元,孩子营养不良,负担不起上学生活费,老人看不起病,衣服残旧不堪......
这只是需要我们用时间,用爱心去整理,就可以将“鸡肋”变废为宝。
只要把它用在需要它的地方,它就能发挥第二次的光芒……。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八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九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
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
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
(或董事长)批准。
3.2.
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
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
3.2.
1.4、
3.2.
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
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
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
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
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
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废旧物品回收业合法、有序经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废旧物品回收业,是指经营生产生活性废旧物资、书刊和镏金银及其制品(包括废液、废渣、废料)、珠宝、文物及经营信托寄卖的行业。
第三条凡在我市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店、站、门市部(以下统称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和流动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距离铁路线不少于20xx米;
四、从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下列消防安全条件:
一、经营、储藏场所必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二、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六、废旧物品应分类堆放,堆场、堆垛、明火或散发明火地点相互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防火距离。
第六条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二、从事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人员,本地的常住人口应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外地的暂住人口应持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登记并制作胸卡,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方可从业。
从业时要配带胸卡并携带有关证、照。
对经营地点设在居民区内或影响环境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第八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
第九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禁止经营下列物品及相关规定不许收购的物品:
枪枝、弹、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污染物、有毒害物等物品;内部和保密文件(定点收购部门除外);铁路、石油、电业、邮电、城市公共设施等专用器材和军用器材。
第十条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任何废旧物品回收业经营网点和经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收购报废机动车。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包庇犯罪,不得窝赃、销赃;必须按规定的收购范围、从事营业活动。
第十二条废旧物品回收业从业人员发现经营对象有下列情况,要采取措施严密控制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一、所持证件系涂改、伪造和冒名顶替的;
二、与通缉、通报的罪犯、犯罪嫌疑人相似的;
三、出售的物品来源可疑或与通报的物品相似的;
四、形迹可疑的;
五、有关部门另外做出要求的。
第十三条凡属收购公安机关查寻的赃物、罪证的,其违规收购物品或销售违规收购物品所得物款,一律由公安机关收缴,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没收其全部非法收购的废旧物资及非法收入、罚款、取缔等处罚。
二、违反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的,有关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取缔其营业资格。
对明知是抢劫、盗窃的物资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仍然收购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的管理,对未经登记或不佩戴胸卡的从业人员,发现后立即取缔,禁止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到居民住宅区内鸣锣收购,影响居民工作和休息。
第十六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暂行规定由xx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物资类别包括:焊割器材、常用手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弯管机、液压工具、砂轮、仪表、设备类、备件类(单价百元以上)等。
第九条本规定从20xx年-20xx年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二
为规范学院有关废旧物品的管理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学院内经有关部门和程序确认无使用价值的废旧物品,如墨盒、硒鼓等办公用品,线材、钢材等五金维修废料,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用品,过期教材、报刊杂志、宣传资料、设备外包装等纸类物品及废弃家具等,可作为废旧物品变卖处理。
但购买原值500元以上的设备在失去使用价值后,须按照资产报废程序由设备处进行处置。
二、各部门的废旧物品处理须报请部门领导批准,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人员实施并登记有关内容(时间、实施者、批准人、物品名称和数量、金额及上交时间等),其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三、废旧物品至少每月处理一次,处理后的收入须即刻上交学院财务处,现金不得滞留于除财务处以外的其他部门。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一定的'处罚。
四、为调动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的积极性,财务处将变卖所得20%返还经办部门作为公共费用。
五、废旧物品处理后,须有总务处开具的“废品处理放行条(见附件,由总务处统一印制)”方可放行。
具体操作如下:
1.经办部门填单签名,送总务处签章确认后可予放行;回收人执第一联到门卫签名放行,并将第一联存于门卫。
2.第二联存于总务处备查。
3.经办人执第三联到财务处缴交变卖所得收入,财务处主管在第三联签章确认并存档。
六、保卫处、总务处将收取的放行条收集整理,每月与学院财务处核对。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务处,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品处理放行条。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三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一)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
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公司内部能修理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内部调拨单,由使用部门调入修理部门修理,修理部门领用所需材料进行修理,其领用材料单独核算,记入该物品成本内,修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以备再用,财务部根据有关单据进行核算。
修复的物资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七、各使用单位交旧时,仓储部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
财务部负责定期抽查使用单位和仓储部台帐的登记情况以及修复后的核销或出售核销情况。
八、变卖废旧物资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定价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按加工形式比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估价折算。
九、门卫必须严格检查废旧物资的出门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对使用单位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按偷盗论处。
十、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四
1.为了加强废旧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其销毁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
1.过期、失效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炸物品、生产线清扫的'爆炸物品属于销毁处理范围。
2.企业制定《爆炸物品销毁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负责监督销毁处理的全过程。
3.销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建立完整的销毁记录,参与销毁作业人员应共同签字。
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前,向安全部门报审,再经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押运员监护到指定的地点销毁,数量较大时,必须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5爆炸物品一次销毁量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
6.销毁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雷雨天、雾天、雷电、大风、大雪、冰雹等恶劣气候里进行销毁作业。
7.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