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应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组织变革的需要。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有所帮助。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工作程序,增强卫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我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向社会郑重推出服务承诺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使用服务禁语;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做到解释“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项书面资料审查齐全、合格的,即于25分钟之内办结;承诺件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大型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经审查符合办证基础条件的,先予以“同意筹建”。
2、医务人员拒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执法时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禁止故意刁难,索贿受贿等;执法公正、合理,处罚公平、公开,每季度对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公示。
3、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财政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不私设收费项目;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严格医护人员资格证、职称评审资格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5、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凡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7天内把调查结果通报举报投诉人,一般在30天内结案,如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保证在30分钟内做好出发准备;陆地区域内1.5小时内到达,通航海岛6小时内赶到现场,非工作时间延缓半小时。
对责任人违反承诺内容和工作要求,在履行公务活动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甚至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撤职、辞退处理。
广大群众或单位如发现有违诺情况,可直接到局纪委投诉,一般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每拖延1天,向投诉者赔偿人民币10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由局纪委负责作出解释。局纪委投诉电话:,地址:。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二
1、电话铃声响两声后,必须接听电话;铃响五声后,应向来电人道歉。
2、接到电话,首先应该问好,报公司名称“您好,天竺工坊”。
3、打电话过程中应该经常使用基本的礼貌语言。
4、接打电话过程中,应保持笑容,声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较普通聊天时稍大,能够让对方听清楚你所讲的内容。
5、电话旁先备妥电话记录本,左手拿听筒,右手准备记录。
6、清楚的记录每一个咨询者的姓名、咨询内容、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要咨询。
7、重复一遍电话内容中的重要内容,以检查记录是否有错,例如:电话号码、姓名、联系地址、咨询事项等。
8、在咨询完毕后,礼貌道别,确认对方先挂掉电话后,自己才能挂断电话。
9、负责咨询服务的人员应该清楚的了解公司批发和加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以便清楚的回答客户所提出的问题。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记录下来请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11、咨询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准确的登记电话记录,以方便回访。
12、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姓名、大概事项。
13、下班时,将传真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三
第一条为了保持×公司各级组织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逐步形成大信访格局,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及所属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依法和依照工作职责应当由本公司各单位、部门处理[文秘站网-]的活动。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3、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4、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进京上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5、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上访,上访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上访人员接回本单位妥善处理。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
第五条各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公司本部各部门、实体公司、所属单位的二级单位要设兼职信访人员,建立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河南×系统的信访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和各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1、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2、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应遵循逐级上访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
×公司机关各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专业公司、中心负责人,对分管专业内的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各单位、部门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所属各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所属单位、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5、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6、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7、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信息并做到上情下达;×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半年向×公司办公室上报统计数据(报表格式附后)。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1、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2、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3、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4、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
毁信访材料。
5、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单位、部门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七条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四章信访受理。
第十八条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单位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公司办公室协调或请示×公司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并由各部门联合办案。部门解决不了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解决。涉及重大事件及分管副总经理无法解决的问题,报请总经理研究处理。
第二十条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不持答复意见越级到×公司走访的信访人,除特殊重大问题外×公司信访主管部门只做登记、咨询、解释,一般不做处理。
第五章受理时限。
第二十二条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三条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公司信访科;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公司信访科。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函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公司信访科。
第六章信访秩序。
第二十七条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上访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上访(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第二十九条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三十条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信访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依据《××公司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每年一次对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双文明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对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业声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政协信访工作,根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政协关于学习和贯彻贾庆林主席就政协信访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的通知》(政全厅发〔2005〕32)要求,结合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成都市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事项受理。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2、对随信寄来的领导批示或其它物件,应登记注册,并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核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3、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询问,认真作好记录,并请来访人阅看记录确认后签名,对来访问题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4、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二、领导接待信访日。
1、由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纪检员,机关党委书记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由秘书处负责安排。
2、领导要坚持值班、带头执行信访制度,认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信访接待时间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
三、领导阅批。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及时报送领导阅批。
2、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信访件和信访中反映的急难问题,办公厅负责人应及时研究处理。
四、信访办理、督办。
1、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信访件不得超过三个月,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2、对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批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应指定人员办理。
3、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对不属本部门责职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应做好解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5、对交给下一级办理的信访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加强督促检查。
l、对受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匿名信、重复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原则上都要把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给来信来访人复信或直接回访。
2、复信、回访要掌握政策,讲究策略,保守机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员思想不通的,应作重点回访对象。
4、受理来信来访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复信,特殊情况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理的,也应复信或回访说明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六、信息反馈。
l、应定期召集信访分析会,分析情况,全面掌握与本机关工作职责有关的信访信息。
2、信访件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领导和上级机关。
3、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可以选择作为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促使问题的解决。
七、信访统计分析。
1、信访统计工作由承办信访工作的秘书处负责收集、汇总,实行按季度统计,全年统计汇总。
2、信访统计应分门别类,力求数据准确。
3、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写出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领导参阅。
八、信访档案管理。
l、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材料,每年都要进行清理登记,立卷归档。
2、做好信访档案的保密工作,信访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如确因需要借阅的,借阅者须持单位证明,并经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批准。
3、对信访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遵章守纪,保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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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五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六
(一)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和要求,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做好处理或转办工作。
(二)坚持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处理来信来访的问题,必须作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或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好处理工作。
(三)坚持“党政分工,归口处理”的原则。对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应按内容性质,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和答复。
(四)坚持保密的原则。对属于检举、控告的内容和检举、控告人,在处理过程中应做好****。
(一)登记。对来信来访首先要分别做好阅信和接待工作,并对信访内容和信访者的姓名、单位、职务等逐一登记清楚。
(二)送阅。对比较重要的信访内容,要及时送院领导过目或作汇报,根据领导的批示再作处理。
(三)转办。及时转给有关单位或部门承办处理。
(四)督促催办。经常督促承办单位报告的处理结果要认真审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是否恰当,如发现办理不当,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
(五)审查处理结果。对承办单位报告的处理结果要认真审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是否恰当,如发现办理不当,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
(六)答复和汇报。对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还应重新调查处理。对重要的信访问题,要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七)立卷。对已处理的问题,除答复信访人外,还应将有关处理材料立卷存查。
(一)接待来信来访要热情耐心,以礼相待,诚恳交谈,耐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专家教授、中层干部及有重要问题的来访者,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应亲自接待、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党委或有关领导。
(二)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要按轻重缓急,及时答复,做到处理及时、准确、不丢、不漏,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
(三)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好答复处理意见的把关工作。
(四)做好院领导接待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八
1、有关餐饮加盟企业人员调度、评估事项之处理,有关本餐饮加盟网人事运作制度建立与修订。
2、餐饮加盟企业员工任免迁调考勤、考绩、奖惩、退休及抚恤办理事项。
3、餐饮企业人事资料建立、更新(含对保及雇用契约)事项。
4、员工出勤、公差、请休假管理事项,各项保险业务办理事项。
5、餐饮加盟企业各项制度、核决限及各种员会章程拟定事项,餐饮加盟企业人员召募应征事项等之处理。
6、工作检讨计划、人员盘点,人力计划编订事项(依25日人员盘点资料),员工薪资核算。
7、餐饮加盟企业组织职责之规划及修订。
8、薪资奖金办法拟定,各项福利措施之拟定事项。
9、员工薪给办法拟定事项。
10、餐饮加盟企业各级人员升级之资格评审规划推动人员出勤状况,餐饮加盟网人力发展之规划与推动。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九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
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政工、纪检监察和主要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基层工商所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要建立“三纵三横”信访处结网络,即以市局办公室为中心的市局、县局至工商所的三级信访网络,以公平交易局为中心的市局、县局至工商所的“12315”三级举报申诉网络,以消费者协会为中心的市局、县局至工商所的三级消费者投诉网络。各个信访网络互相联系,互相交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信访原则,坚持依法接访。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
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事实为依据,注重调查研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二)市、县工商局办公室是本局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应。
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局及下属单位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办理综合性信访事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办理有关信访事项,不能推诿、扯皮。本局不能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讲明情况,耐心解释。对信访人的控告、检举,应认真核实,有错必纠。对信访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应虚心接受,积极采纳。
(三)对下级工商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及时转交当地工商局办理。对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或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四)保护信访人的正当权利,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对进行控告、检举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应当保密,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转交或泄露给被控告、检举的单位和个人。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对信访人不合理的要求,要认真疏导教育;对个别纠缠不休、无理取闹者,要予以劝阻,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无视法纪、破坏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公开接访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方便信访人投诉举报。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局长接访日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红盾信息网络,与系统内上下级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信访部门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方便。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应按照省局暂行规定要求程序办理:
(一)接信处理:各科室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做好收信、阅信、登记、告知和办信“三见面”工作;对利用电子邮件、传真和电话反映信访事项的,按照来信程序办理。
(二)接访处理:各科室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做好接谈、
登记、接访、告知和维持来访秩序工作。
(三)有关科室接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申诉、投诉、举报,属于信访事项的,按照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程序处理。
(四)信访事项办理:
根据重要信访事项和一般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
认真做好答复、复查、复核、归档、统计分析及督办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四、坚持及时、快捷,搞好信息报送。
实行重大信访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对出现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及时报告。各县级局出现重大信访事件,要在及时做好处理工作的同时,于事发1小时内向市局报送信息,并及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报送重大信访信息,要注明时间、地点、人数、事发原因、事态进展以及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报送信息要及时快捷、准确无误,以便各级领导依此做出正确决断。重大信访信息要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要、紧急、异常信访信息的报送工作,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对违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25条有关规定以及漏报、迟报和瞒报信息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五、落实信访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一)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信访工作,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坚持每月一次公开接访。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认真、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与同级信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信访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要认真办理,按时答复。
(三)建立排查调处机制,排查不稳定因素。通过采取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获取各类上访苗头,尽最大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本系统内;对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要及时采取措施,把上访群众尽快动员回所在地方或单位。
(四)做好信访信息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材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各县级局开展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并至少向市局报送1份有分量的调研报告。
(五)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市局各科室、各县级局、各工商所及大型市场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访员,加强信访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各县级局要设立信访接待室,实行挂牌接访,文明接访。实施信访工作关口前移,结合消费者投诉服务站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的开展,加大基层信访工作的力度,为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便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六)各单位要把信访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市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一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二
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办公室主任在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工作,并协助校领导协调部门和院(系)的工作,作好服务;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按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二、岗位负责制。全体工作人员依据办公室工作职责,按照岗位职责及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务实高效,保证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做到服从安排,听从统一指挥。
三、首问责任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均为首问责任制人。首问责任人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礼貌用语接待来电、来访者,尽职尽责为其排忧解难。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首问责任人应及时按信访工作制度,办理有关材料的拟办请办工作,尽快把问题解决。
四、限时办结制。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根据要求,按质按量,限时办结,不延时,不推诿,切实体现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服务承诺制: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好务,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好务,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坚持“六个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误,不让传递的批件在我手里中断,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前来办事的人因我而受到冷落,不让学校和部门形象因我而受到影响。
六、请示汇报制。对领导交办的事宜,要及时认真完成或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要及时请示汇报进展或完成情况,不得擅作主张或不了了之。
七、工作总结制。办公室每周召开主任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议定有关事项。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组织学习、总结、布置工作,商讨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
八、来文来电来信处理制度。办公室所有文件、材料均由专人负责处理。来文处理要严格执行收发文登记、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平时分类、收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来电来信登记制度。
九、安全稳定保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高于一切的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积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办公室所有人员要从全局出发,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团给合作,紧密配合,对交叉工作要主动协商,不推诿,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三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四
3.接待展厅来访客户,初步了解客户需求。
4.根据客户需求,将客户引导至相应部门/个人。
5.记录销售顾问组织客户进行试乘试驾的信息。
6.对销售部员工的考勤签到和外出去向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记录。
7.提供文件录入、打印、复印等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