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更新。想要提升会计总结的写作水平吗?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范文,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一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文档为doc格式。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二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三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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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四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文档为doc格式。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五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六
请取得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于5月26日、27日(8:00-11:30,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遗失者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领取合格证书和登记表。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因财政部系统问题,报名序号为13044――14224的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登记表尚未下发,此号段的考生若急于使用证书,可以先到我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待省里下发登记表后再到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间我中心将群发短信或在网站上发布工作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205月23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七
各位考生:
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八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九
在2016年2月4日前办理提交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三楼考试科领取。(地址:北京西路440号、铜陵茂源大市场、天津路口对面)。
1.社会工作师〔中、初〕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市人社局专技科。
2016年02月18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十
各位考生:
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十一
各位考生:
肇庆地区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年6月1日开始发放,请肇庆报名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如考生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介绍信必须清晰列明代领人及合格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领取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特别注意: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高新区等县(市、区)单位所在地考生请先联系当地财政局确认领取时间后再到当地财政局领取。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9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十二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优秀13篇)篇十三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刘先生。
李小姐。
周一至周五。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楼c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