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需要进行现场管理,包括对工人的组织和指导,对设备和材料的调度和监控等。那么,如何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呢?下面是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一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旬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有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订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会议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惠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
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检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1.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标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2.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班,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4.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项目部要求班组完成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20%以上,其中不合格点偏差最大放宽至150%。
1.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每一检验批将受罚10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100%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将受奖500元。
3.公司组织的年检、月检其检验批实测项目合格点率达95%以上的,项目部奖给300元。
4.若逾期未能按时完成的检验批工程,项目部有权给予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5.各班组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检查团罚款,项目部将加倍给予处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
1、施工现场实行xx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
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
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
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
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
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
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
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三
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四
1、根据省市线路图和时间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须完成招投标,7月上旬全面建设;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黄金施工时间,力争在暑假期内完工。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形象进度照片4张以上。
2、拆除房屋按枞阳教育网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栏内《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补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并上报校安办。
3、工程开工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记,同时拍摄照片(基槽、每层梁柱、封顶等关键性施工环节照片)。
4、按照合同约定把好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质量关,尤其是乙方采购钢材时,学校要派人跟踪监督、验货,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送检和测试等工作。
5、监理质检人员在验收施工每个工序时,学校要跟踪检查,要求及时认定工程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签字等相关事宜。
6、学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现场隐蔽工程记录、图片拍摄、对项目经理考勤等各项工作。
7、工程如发生变更时,要以书面文字形式报校安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配合监理和质检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实行县长、局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管理。项目工程实行法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图片拍摄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五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六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七
1、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工地现场例会一般在每周五下午三点进行,由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包与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
2、会议纪律:为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3、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出勤,明确个人职责,敬业爱岗。不得无辜不请假离开工地,实行工地管理人员全员考勤。员工工作业绩有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负责考核和发放。
2、工地总工程师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3、变更费用等有甲方负责跟设计单位交涉商定、项目管理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尽可能通过专业沟通为甲方节省资金,降低设计变更费用。
4、项目管理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总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总包单位负责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八
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建立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设总工程师、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下辖安全部、工程部、器材部、技术部、合同部、财务部、综合部、质保部构成项目管理体系。纵向实行四个层次管理。
第一层次: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别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和技术总工分管本工程项目。公司总部作为本项目的坚强后盾,为确保本工程的高效、优质实施,对项目的重大工程活动和技术环节进行指导、把关。在项目开工前,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帮助项目经理做好整个项目'五大控制'的整体策划。指导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修订、报批。针对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施工期间,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将经常性亲临现场,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工程活动把关,并预见性地指导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竣工期间,指导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为公司今后发展积累技术财富。
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是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商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财务部和综合部。接受业主的领导。项目经理的指令为项目部最高指令,一般通过文件形式或口头(特殊情况下)向下传达,通过项目班子到职能部门到作业层实施,再反馈回项目经理。必要情况下,项目经理可直接指令职能部门或作业层直至操作人员,除非有可以预计的严重安全隐患时,职能部门、作业层或操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对上接受项目经理领导,完成项目经理交与的相关任务,收集有关信息,对施工提出自已的见解,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作决策;对下分工负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对各职能部门之间不一致的意见进行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接受分管领导的领导,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并负责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重大事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下按各自分工贯彻落实项目部的各项指令,按事先制定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指导作业层顺利施工。
第四层次:施工班组。作为项目部的基层,接受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向职能部门反映,涉及到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横向管理接口,主要指纵向的第二、第三层次本身的横向关系。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班子的组成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相互之间是分工协作关系。总工程师分管技术、质保;施工经理分管工程施工、器材;项目副经理分管合同、安全。虽然分工不同,但关于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形成共同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有不同意见,报项目经理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作为第三级管理层次,承担不同的具体管理内容,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也只有密切合作,各部门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为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的每一个要素上,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职能部门之间对施工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按归口管理部门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须征求其它部门意见),各职能部门之间有争议时,报分管领导裁决。
现场管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力资源为第一生产要素。选用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项目部班子、部门和作业层进行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调离本工作岗位。
凡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技能(包括语言能力)、知识、学历、经验和必要的身体素质。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设置工作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和上岗人员的资格要求。
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质保、技术等相应的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场的外来分包队伍或劳务人员,都应先将劳务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通知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或队)办理施工证件和根据用工协议享受劳保待遇。
对工人在工作中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换工作岗位的必须由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综合部按建司人员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重新评定定岗。
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工作调换,按建司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评定定岗。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且岗位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以内的,如有一年或一年以上时间未从事已取得证书范围内的工作,应重新评定。
施工过程中对各级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质控、质保人员有条件应安排适当的外部培训,不断提高整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保证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各部门、施工班组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统一进行编号,颜色上按部门职责予以区分。
为保证安全生产,上班时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上班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处罚,直到调离本岗位。
加强法制教育管理,杜绝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欧的行为,对违法乱纪反者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先进,开展劳动竞赛,倡导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项目管理作出重要贡献者,予以重奖。
实行绩效管理,由综合部组织定期对各部门和施工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一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换岗或调离。
安全管理,实行项目副经理和施工经理负责制。除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外,主要遵守业主的现场安全规定及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之前及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部各项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策划和评价,建立危险源清单。然后根据危险源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危险品使用、钻孔、爆破、台风、防火等重要活动中出现的危险源)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预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安全部作为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危险源清单。组织有关安全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工程部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做好生产与安全防护的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安全措施要求。
器材部根据安全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按批准的重要物项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和需用量计划,做好劳保、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采购,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实现建设工程达到既定质量目标。
质保部是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质量管理措施及管理要求、管理程序和本部门工作管理程序及其它质保文件,并监督检查、验证质量管理措施运行的有效性;负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各单位之间及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之间的质保接口工作。
质保部负责工程施工的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任务,对所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负责。
工程部协助质保部做好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统计及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测量,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器材部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证,并保存与质量有关物项检验的合格证件,发现进场材料不合格,及时通报质保部验证,办理清退出场手续。
财务部协助质保部搞好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综合部协助质保部做好有关外事活动,全面负责文件归口管理,包括对所有文件的接收、复制、分发、保管及对外文件的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文件编码和内外传递通信渠道的管理。
进度管理,实行施工经理负责制,施工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及总进度要求,编制并修订各级进度计划,并按时提交业主审查。编制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计划(部分关键项目提交专项和日计划)。
在工程进度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以里程碑工期为依据,将施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班组,并直接与工人的利益挂钩,提高每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
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施工现场矛盾。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离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计划,包括调整资源投入或修改分部工程计划,以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并主持生产协调会,布置施工任务和节点目标,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部是进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负责各工程项目和部门的接口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经理报告。
技术部根据合同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出有关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同时,根据进度计划,编制重要物项需用量计划,提交给器材部。
器材部根据技术部编制的技术规格书和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及时采购;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质保部并上报施工经理。
质保部根据进度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不因验收不及时影响进度。
技术管理,实行总工负责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总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提前进行研讨定案,必要是请示公司总部分管技术总工程师。
在工程施工之前,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段、分层次进行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具体内容,技术交底采用技术通知单、方案图表、现场演示或会议和口头形式。
技术部是施工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发现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编制各项施工活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施工活动中根据需要进行技术指导。
工程部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并协调各部门与作业之间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九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责任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责任人签收后认真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确实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及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责任。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按照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配合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准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创优。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及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楚,作业班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处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20xx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及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设施、挂安全带。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三、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贴合当地电力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贴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贴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四、电(气)焊割“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景,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五、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专项方案时均要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坚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要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头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施工现场进行一切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5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和氧气瓶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乙炔、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贴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贴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凡属下列情景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很多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景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必须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材料、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适宜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适宜的灭火器。
八、特殊建筑施工防火。
1.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景。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一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在装饰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报告确定应红点保护噪声敏感点,对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实在实际施工管理中。
(1)施工申报
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1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a、施工噪声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有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对于有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离噪声设备附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降低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影响,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施工在此期间对周围的影响。
(3)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a、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事端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b、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4)其它噪声
a、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b、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c、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d、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1)公司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2)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噪声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二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4)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8)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三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四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五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工作鞋等。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次处罚500元。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
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看现场是否有栏护,封盖,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8、安全负责人应每天对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通知班组人员进行改正,并依公司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每次处罚200~500元。对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汇报,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处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六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七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1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1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1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1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3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1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9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建立验收确认,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00元。
9.3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八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1、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十九
1)建立健全现场料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现场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图布置码放,分片包干负责。
2)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及物资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堆料现场的位置,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二次倒运。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调剂,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计划要严密可靠,及时准确保证施工需要。
4)严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线,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洁。
5)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料、退料、回发等手续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对来料原始凭证善保存,按月盘点核算。
6)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材料保管必须如下规定:
a)需要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b)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垫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应界线分明,避免混放。
c)现场临时仓库中放的料具必须分类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d)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9)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b)在施工过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帐。
c)现场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开码放,制作统一的标志牌,将合格不合格或待检的材料挂上相应的标牌,成品料标明规格、型号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十
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设备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检修计划设备管理制度,检修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制度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润滑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十一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十二
为了加强保卫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物品及人员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相关人员及班组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工地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交接班时间为早上7:00,傍晚5:00。
4、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晚班要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次。
5、所有人员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全部停放于停车场相应位置,并摆放整齐,由门卫负责通知督促。如门卫人员擅自将上述车辆放入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元。
6、工地大门日常关闭,仅运输材料的货车或上级部门领导车辆方可通过大门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只有通过小门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外来办事人员必须由本工地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在大门周边范围逗留。
7、所有离开施工现场的货车,必须全部检查,外运材料必须有保管员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所有离开现场的人员,如果携带工具袋、工具箱,必须全部进行检查。门卫人员如违反上述情况,每次罚款100元。
8、日常检查或巡视中,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9、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附近的卫生环境。
10、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1、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甚至辞退处理。
12、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白天值班人员:xxx
晚上值班人员:xxxx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项目经理电话:xxxx
栋号长电话:xxx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乐好国际城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十三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24篇)篇二十四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