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不仅要有新颖的观点和见解,还要有丰富的事实例证和引人深思的总结。接下来,大家可以一起品读一些著名作家的优秀作品,从中学习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一
又是一个明媚的春季,春柳垂髫,桃花绽放。生命在这个季节全都复活了,萌发出盎然生机。踏青郊外,沐浴在蓝天白云下,行走在青山绿水间,人的心情也随着橙色的阳光明亮起来。
朱自清最爱的就是初春嫩绿,饱满、明亮,轻快而不沉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惹得人见人爱。刚刚萌发小嫩芽的垂柳,像是名曲上的一个个音符,春风轻轻地拨弄着,耳畔隐约传来oo@@的声响。仿佛古人在垂柳下、小河畔,轻抚着的古琴。悠扬的琴声跳动着,如朵朵涟漪传向四方。引得游人停下脚步,侧耳聆听。透过嫩绿的柳条,小桥上缓缓走来个美丽的少女。嫩绿的柳枝,将少女装扮成春姑娘,又恍若卷帘后的闺秀,躲在柳帘中张望着春的脚步。漫山遍野的勃勃生机,躲在时光的深处,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你的`到来。
春天最让人疼爱的就是桃花。半山坡的篱笆园里,朵朵桃花缀满了枝条,浅红色的花瓣含着清香,徐徐吐向空中,熏染着树下的游人。树间不时零星飘落的花瓣,是天女在嬉戏中撒落人间的春色。地上娇嫩的点点花瓣,让人轻轻放慢脚步,生怕踩伤了。桃树下,同事说:有生之年找处山坳,种上三、五亩桃树。在桃树下摆上三、五张茶座。在桃花盛开时,邀上三五个好友,散坐于桃花树下,沏一壶香茗,海阔天空畅谈一番。午饭时节,“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雪沫乳花可以用啤酒来代替,蓼芽与蒿茎等时令野菜山上不难采摘。最为要紧的就是清欢。现今的工业化、信息化快节奏的网络时代,人们常常在虚拟世界见面。同事间相聚也是闹市里的狂欢,现实世界,好友间少有相聚。与自然的零距离接触,桃之妖娆,粗茶淡饮,酒逢知己,这才是闲情的自然“清欢”。生活的意义,就在这不经意的清欢里。
过去的几千年中国以农业为根本,生活以农村为中心,男耕女织,世世代代亦步亦趋。生活是老牛拉车的慢节奏,日出而作而落而息,人们就生活在自然风光之中。现代的生活以城市为纲,快节奏的工作,将人圈定在钢筋水泥围墙内。生活逼迫着人出外工作,远离家乡,抛弃妻子。工作不再成为快乐,人已沦为工作的奴隶。城市虽然也有狂欢,但狂欢过后,人会更加孤独。生活的胁迫,清欢早已成为现代人的奢求。
柳絮是春天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三月尽是头白日,与春老别更依依”。东晋才女谢道韫被誉为“咏絮才”,“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点睛之作,不仅将白雪纷飞喻为随风飞絮,还将暖春与严冬衔接在一处。街头巷尾起舞的柳絮,让每个行人都沾染上了春的气息,将人包裹在春天里,沐浴在春光下。空中荡漾的柳絮,给城市涂抹上了春的一笔。为了生计,飘忽不定的工作,让人的乔迁成为常态。这样以来,寻常百姓的生活更像是初春的柳絮,身似阳春柳絮飞。飘落到何处,只能凭借风力。“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飘荡到水之阳的,就能够很好地落地生根。飘落在水上的,顺着水流,在远方生息。遗落在山之阴的,少有萌发之机。空中点点飞扬的柳絮,展现出的是每个百姓的生活轨迹。难怪王国维说道:“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做连江点点萍!”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二
“我的爸爸,中等身材,全身肌肉,强健有力,走起路来虎虎生风,显得很有精神。“咦,吴丰伶,你别往下念了。”爸爸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用好奇的眼神望着我,奇怪地问:“你怎么每次写老爸的外貌都用同样的语句?”我理直气壮地反问道:“这就奇怪了,难道您的外貌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吗?”看着我得意的样子,爸爸摸了摸他那聪明绝顶的光头,自嘲地说:“爸爸错了,我就是这副小样儿。”
老爸不仅说话有趣,而且有时做事也很搞笑。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老爸双手拿着个洗脸盆摁在墙上。“嘿!老爸,你在干什么?”我疑惑地问道。“砰砰!”盆子掉在了地上,老爸身子一扭,转过头来,惊慌地望着我,“哎呀!吓了我一跳,你怎么老是一惊一乍的。”他边说边拍着自己的胸口。“老爸,你在练习‘花样洗脸’吗?”老爸瞅了我一眼,嘴一撇,说:“切,小孩子不懂别乱说。我这是在练习转方向盘。”说完,他捡起了盆,又把它摁在墙上,双手握在盆沿,左一转,右一抹。瞧他那认真劲儿,我不禁哑然失笑,“您学车的姿势真奇葩!您老慢慢练,我去做作业,失陪了!”
吃晚饭的时候,我奇怪地问爸爸:“您白天在练场学车,还嫌不够吗?在家用洗脸盆能练好转方向盘吗?”老爸摸了摸他那又密又硬的络腮胡子,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这跟你学习是一个道理,光靠校内时间是不够的,还得回家开小灶。你要记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平时多挤时间学习,考试时你才会取得好成绩。"我知道爸爸的政治课又开讲了,我一声不吭,“埋头苦干”着碗里的饭菜。“老爸,您讲的话,我记住了。您慢慢吃,菜快没了。”说完,我哼着小曲儿上楼去了。
这就是的人——风趣、幽默而又善于讲道理的老爸。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三
不。
不。
最摄人心魄的要数那金黄的麦浪。家住乡村,从小到大,我见过不少稻场,大小方圆,饱满抑或干瘪,也是习以为常了。多少次的驻足都不为过,稻田,总能勾走我的神魂。
大的稻场,放眼望去,金黄遍野,无边无际。随风一阵阵地起伏,便像那海浪似的打起一朵朵浪花,绽放涌动。经过了无拘无束的孕穗、灌浆,稻子们矜持地站立在乡野,低头,微笑,散发出浓郁的稻香,空气里携着几丝清新,甜而不腻。只消一闻,便能知道这稻子的质地一定上佳,做出来的米饭一定晶莹剔透。
大的有波澜壮阔的跃动感,小的便有些小家碧玉的娴静了。风吹稻香,便能听见那整齐划一的唰唰声,气势雄伟,甚是惊人;而小小稻田里的窸窸窣窣,如那西湖一般潋滟,如珠走玉盘般圆润,如玩伴勾肩轻声呢喃,独具风情。
大而饱满的稻穗,凝聚着农人们的汗水与坚持,意味着丰收欢笑。弯腰探身,我喜欢把一铺稻子揽在怀里,喜欢把脸伸进稻棵中深吸一口气。谁曾留意那小的干瘪的稻粒?看起来一无是处,往往被弃,但是,几个月后,那些稻粒居然有的发了芽,抽了茎,不亦奇哉!
红火火,黄澄澄,这样的秋天,美得不像话。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四
这些疑问,大体就是顾长卫电影的主题。和前两部作品相比,打上主流商业标签的《最爱》丝毫没收敛,而且表现得更为疯狂,从选题就能看得出来,边缘化的事件背景,另类的视角,大牌的明星,艾滋病和爱情两个极端的话题,很考验创作的勇气和功力。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五
清晨凉风习习,晌午已然微热,待到夕阳归巢之时,那点儿微热紧跟着夕阳,消失得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又是习习凉风,恰如我身上的衣着,总是看着太阳的脸色行事,这就是四月,一个冷热更替频繁的季节,一个乱穿衣的季节,然而,我爱四月。
又是一年四月,一个属于花的季节,进入四月,清明将至,抽着休假时间,携妻带女,驱车去往距离家约莫五六公里之外的一处植物园。一进园区,便被迎面而来的花香包裹了起来,满眼尽是色泽艳丽的各种鲜花争相绽放,新发芽的垂柳伸着翠绿的小叶子,随着微风,轻轻的抚摸在花瓣上、小河边。季节的变换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才熬过严寒的人们尚且没有脱去身上的棉衣,花儿和垂柳却已然盎然生机。大人们都还没有完全从冬天的严寒中适应过来,然而小孩子们却早已受够了被关在温暖的屋子里地漫长冬天,此刻,他们三三两两结队,肆无忌惮地嬉戏追打,将一只只小小的脚印丢的满园子都是。河边的一处休息点的石凳子上坐着几对男女,挨得很近,目光均温柔的盯着眼前一两米外的自家宝贝,一串串肥皂泡泡被小孩儿圆嘟嘟的小嘴吹起来,跟着微风,瞬间飘成一片,在阳光下,一个个都泛着五颜六色,如一个个圆形的彩虹,有的飘着飘着消失了,有的飘着飘着,打在了坐在石凳上的母亲额头上,惹得小孩儿追过去,朝着母亲的额头轻轻的拍了几下,一粗一细的笑声,弥漫在他们的周围……四月,真是个温暖的季节。
(二)四月情缘,源于点滴。
其实我爱四月,并非始于太早,对四月的钟情,在此以前的三十多年中,四月,和其余的十一个月一样,显得那么平常,那么理所当然,它原本只是一年的十二分之一而已,本不该让我如此爱惜,以至于近乎钟情的地步,然而,有时候有些事就是这么奇怪,并且这种感觉是后知后觉,愈演愈烈的。对于四月的钟情,源于去年的四月,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带着我年过古稀的父母游玩,而地点,正是这个被本地人钟爱的“植物园”。
听着两位老人热情的交谈,那种激情竟然和年轻人毫不逊色,此情此景,我心里其实倍感欣慰。所以我想我无论如何,都要抓住这个温暖的季节,多带他们出去走走看看。匆匆忙忙到家,家里只有父亲伏在沙发上逗着躺在沙发上的孙女,妻子在卧室收拾,问妻子妈呢,回答道出去理发去了,我转念想,母亲关节炎疼的那么厉害,怎么自己走出去理发去了,于是抓起钥匙,出门去找母亲。小区门口的小步行街上足足有七八家理发店,大小不一,装修迥异,当然价位也完全不一样,我寻思着母亲不识字,一辈子也没有去过几次真正的理发店,她不会被人糊弄吧,有点儿担心一路小跑到小区门口。顺着入口往里找,果然不费一点劲,就在步行街入口的第一家找到了母亲,母亲躺着,理发店的小姑娘正在给母亲洗头发,他们竟然还在聊着什么,说真的,这都出乎我的想象了。
母亲看到我来了,立马问长问短,又责怪我不好好上班,跑回来玩什么呢……我就那么站在母亲后面,看着理发师傅给母亲剪完头发,又洗了,最后又吹干,看着镜子里精神满满的母亲,其实我心里还是蛮安慰的。
收拾完毕,母亲要自己交钱,硬是被我抓住了,问了问收银后,丢下二十元,搀着母亲出了理发店,慢慢往家走了回去。其实,这次看到母亲主动自己来理发店花钱理发,算是给了我一个惊喜,在我记忆中,他们两位老人这辈子,哪里肯在自己的头发上花过一分钱呢!然而转念一想,也不尽然,父亲这几天头发很长了,乱糟糟的,我总是催父亲说我带你去理发吧,然而总是等不到父亲说话,母亲就说“你爸的头发从来都是我给推的,他反正就推个光头嘛,去花那钱干嘛,过两天暖和了我给推了就行……”呵呵,每次听到,我都是想笑又笑不出来,是啊,父母就这样一辈子了,母亲都做了父亲一辈子的理发师了,哪能那么容易改变呢。
(三)四月游园,魂牵梦绕。
晌午时分,我终于带着父母,妻子,还有妻子怀里仅仅四个月多点的女儿出门了,我们的目的地是植物园,因为听说这几天植物园的郁金香满开,周末人太多了,带着老人孩子实在不便,于是只能趁着别人都上班的时候去。
植物园位于市区东南部,从家出发也就四五公里路,十分钟车程。此植物园始建于,占地面积46万余平方,主要由观赏树木,水生植物区,以及岩石园,盆景科普园等组成,植物种类达四千多种,是山东省继济南后,第二家拥有如此级别的植物园,一条白浪河缓缓流水横穿园区南北,两岸垂柳拂水,各种观赏树木,奇石林立,每到四月,气候宜人,花团锦簇,而这之中最吸引人的,正是每年四月满开的郁金香了。
我们驱车到达植物园门口,但是即使不是周末,停车场却早已满满当当的,只能开着车沿着路边靠停,不过好在这里的路够宽,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上,旁边还可以过去一辆车,不会影响交通,因此在这个赏花的季节,交警叔叔们都会闭着一只眼睛默认了。
停好车,妻子抱着女儿,母亲因关节炎疼痛无法多走路,我从后备箱取出随车带着的轮椅,让母亲坐上,我们便朝植物园走了进去,上午十点多的植物园早已热闹非凡。我推着母亲,妻子抱着女儿和父亲与我并排,我们走进了一条两侧被一种不知名的挂满紫色小花的树包裹的小道,小道犹如一个被花做成的隧道,鹅卵石铺就的地面上洒满了落下的紫色花瓣儿,竟然有种不忍心前行的感觉。
就在这个花道上,我急不可待的给父母拍了第一张照片,背景是一条花团“隧道”,脚下是紫色花瓣,丝丝阳光透过花的缝隙,在镜头下拉出一条条金色的丝线,父母站的笔直笔直的,面带微笑,快门闪烁之间,给我留下了至今保存在手机上最满意的一张照片。然后便是父母搂着孙女照的,搂着我照的,我们五人一起,拉着路人帮忙照的……每一张照片,在我眼中都是大片,不加任何修饰,足以作海报的感觉。顺着小道走出,面前便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郁金香,黄色,紫色,白色,粉色,红色……一个个开的那么纯粹,那么干净,母亲一直在感叹“这花儿像集市上卖的一样麽(即集市上卖的塑料做的假花)”慢慢穿行在郁金香园的幽幽小道,手中的手机总是忍不住拍下很多,女儿也在我们四人的怀里换来换去,钻进了每一张照片中。
途径一个回廊凉亭处,我们坐下休息片刻,顺便给女儿冲点奶粉,母亲就那么坐在轮椅上,时而盯着眼前咬着奶嘴的孙女眼含微笑,时而扭头瞅着亭外的美景,表情显得略有走神的感觉。我也趁着这个间隙,跑去车里拿瓶水喝,然而当我返回来时,女儿已经又睡着了,母亲和妻子就那么静静的坐着,看着怀里的女儿,手里翻着刚才拍下的照片,时不时娘俩还笑笑,但是唯独不见父亲,我过去问才知道,父亲已经按捺不住,没坐两分钟,就自己顺着小曲道往前走了。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父亲一辈子都是一个坐不住的人,大家都知道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去找个人少的地方抽烟去了吧!我担心父亲第一次来这里,加之这里委婉曲折的小路很多,树木花丛又多,恐怕父亲走着走着找不到我们就麻烦了,于是我顺着母亲指的小路前去找父亲。然而就在出了亭子绕过一小片竹林后,我便看到站在水边的父亲,带着他的褐色的石头眼镜,两个手举着我换下来给他用的那块6.1寸屏大手机,在笨拙的拍照呢竟然,拍的那么专注,全然不顾身边来往的男男女女……我停下脚步,就那么站着看着父亲,生怕打扰了他的雅兴。
(四)为你读“诗”,搀扶一生。
父亲用手机也有几年了,但是一直用的都是老人机,只能听电话,但是每当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看着孩子们手里捧着手机看着微信群里一家人欢乐的聊天的时候,他们总是露出不可理喻的又羡慕的神情。于是我将我换下来的一款智能手机给父母用,我说,这手机屏幕大,也不用按键,简单的很,同时我给父母注册了一个微信,希望他们能很快学会微信,能共享子孙们的欢乐。然而,结果并不如意,并不是父母的“学习”不用功。母亲不识字,只能硬记图标,得记住微信的图标在哪里,进去后,我们的群在哪里,每个儿女子孙的头像是哪个,再进去后,怎么点,点哪里就能换成语音模式,怎么点就能听到语音信息,这些在我感觉中一个不识字的老人,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而父亲虽然识字,但是记忆力却大不如前,前面教着,后面就全然忘记,回头考考父亲吧,成绩都是零分,于是从头再教一遍,这样次数多了,才终于勉强记住怎么打开屏幕,怎么进微信,怎么……然而出乎我想象的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竟然赶在父亲之前,基本掌握了这些内容,这让我很是惊讶,母亲总是哈哈笑笑“我不识字,但是我能记住那些圈圈框框的样子嚒”。从那以后,我总是“嘲笑”父母他们竟然在手机这件事上,迷恋的程度不亚于我们年轻人呢,经常看到他们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翻,遇到语音的,就听了一遍又一遍,遇到哪个不听话的孩子写了字的信息,父亲就把手机放在距离眼睛二尺外,给母亲念起来。父母睡在我隔壁的卧室里,他们晚上躺下好久了,时长还能听到手机里我们白天语音聊天的信息被母亲一遍又一遍的按着听,不过父亲一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母亲因为多年以来的睡眠质量不好,通宵失眠等,所以有了这个手机微信,她可算是有打发时间的理由了。我有时候会找出来上厕所的借口,在客厅喊喊:“妈,赶紧睡觉了,别再听了,都大半夜了……”
其实到目前为止,我都不敢随意写关于家人亲情的散文,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发,父亲就会抱着手机给母亲读,自从我上学到工作,我的作文估计父母亲没有读过一两次吧,实话讲,不敢写不敢发,主要是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嗯,是的,可能就是不好意思,我想,在自己最亲的人面前包裹真实的自己,早就已经习惯了。
(五)亲情高速,亲情四月。
父亲拍了半天照片,回头瞅见了站在路边的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收起手机朝我走了过来,我特意抢过父亲的手机,看了看他拍下的照片。父亲的照片拍的很差劲,有的被手指头遮住了半边,有的根本没对焦,模糊一片,有的照片里都是人,不过这次我没有再“嘲笑”父亲,而是夸了他“哎呀拍的还不错呢,你什么时候记住打开照相机的方法了啊!”我们都笑笑,朝着母亲和妻子坐着的凉亭走了过去。见到我带着父亲走来,母亲还“批评”父亲“你不好好坐着缓缓,乱跑啥啊,不怕丢了啊……”
在中午大热之前,我们离开了植物园,赶着中午饭点儿,回家了。
四月,一个冷暖更替频繁的季节,阴晴风雨不定的季节,更是一个温暖的季节,对四月的爱,源于一种感情,源于一种记忆。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六
“白露身不露,寒露脚不寒。”这是谁说的鬼话。寒露,我恨透了这个节气,身体的伤痕可以自己舔舐,而柔韧的心灵,如何在孤独之中不至崩溃,就得看自己的造化了。是的,古叔叔睡着了,睡在了芦苇荡,怀揣着江山,一夜之间我好像长大了很多。
是是非非的.往事已成过客。江山的子民是一个又一个真切的面孔。善良如稻谷,温暖如棉花。你就这样睡着了,我记得您答应过烟儿,全世界睡着了,您也会醒着的。你这时候又去了哪里,天堂的距离到底有多远,您告诉我,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您是怎么到了黄泉路,是怎么过了奈何桥,是怎么跨过望乡台,又是怎样喝了孟婆汤。
古叔叔,我想你。把你的头像看了一夜又一夜,双颊温香如蔷薇,笑意从整朵粉红的蔷薇荡漾开来,叼着烟斗。是多么慈祥。正义的血往往有比海水更为宽阔的流域,而现在,这样的血已流不成一条完整的河了。
古叔叔,我开始用一个虚词来表达您的存在,然后回到自身,继续。烟儿曾经写过,心里一座城住着一个人,如今城是真的破了,修补不了。
我成了一个孤儿了,不知道何去何从了。再也没人像您一样纵容我的任性,然后苦口婆心地教导我,沉默是金。然后上一秒在吵架,下一秒我们就复合。死不要的脸喊着:“要古叔叔抱抱。”古叔叔,您走后,拿什么喂养我的孤独。
关于您,我算是亏欠一生了,今生今世也无以回报。我也不想再写多少的字,语气太重,我反而捡不起一枚形容词。
古叔叔,我烧了一张寻人启事,您收到了吗?开头是呼唤,中间是寄给您春天的盘缠,结尾是我从背后坦然抚摸您墓碑上的名字。
古叔叔,我再抱你一次好吗?就像梅花捧着雪花,更像两场雪抱在一起,没有接缝。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七
想起y,把自己妻子的照片放在微博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可以这样说吗?一生最爱的人。”
有个女人被逼问了三次,大声道:爱自己!
标准的不会泄密的答案。
瑶很少提起她从前的情感故事。甚至是根本没有提过:“有用吗?都过去了。我只看重现在和未来。”
她觉得自己目前的情感状况,已经一目了然。可以归纳成这样四个字:已婚,有夫。
年少时,曾经在一个论坛发过贴子,你最爱的人是谁?
下面的答案五花八门。比如:父母。自己。孩子。
很少有人提到具体的异性。
都诲莫如深。
并非完全是大家保密意识强。
而是,经历一些世事之后,确实也发现亲情的重要性。
爱情是脆弱的。
一生还没有完全度过,谁能确定最爱的,是哪个人呢?
“爱你,忘了自己,情愿闭上眼睛。”
一句歌词。
不过,现在的人们,多是爱自己,忘了别人,难得闭上眼睛,总是在思索,衡量得失。
或许,我们最爱的,真的'是自己吧。
“我想我不够爱你,没那么全心全意。”
也是一句歌词。
其实,何必苛求呢,有一点点的爱,也胜过没有。
只是,不足够用来相守。
也有一些人,他们最爱的,不是人。而是某种事物。
比如,有人可能非常爱他的宠物。胜过爱子女。
可能他对人没有信任感,却非常舍得给他的小狗,买各种美食。
有的人,把狗照顾得,比照顾父母还周到。而且那动物,还未必觉得快乐。
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楼里的小狗,一天只能有限的时间,被主人牵出去放一下风。
和到处流浪奔跑的同类相比,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
就象解决了温饱问题,却过着平庸生活的我们。和那些追求梦想,生活贫困的人们。到底哪一个更幸福。
还真的很难说。
还有的人,最爱的,是自己的爱好。
爱好,自然是所爱,心头所好。
还有的人,用一生的时间,来追逐一个或许不会实现的梦想。
又想起我最喜欢的那句: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
无论最爱是什么,都会为它付出一定的代价。
毕竟,爱就意味着奉献和付出。
离了它们,就不能称其为爱。
不过,有爱存在,就足以支撑我们,在这寂寞世间的一场行走。
主动的,或是被动的在尘世的穿行。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八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西阳将天边染红。
幸福殿堂。
当星光照亮心房回首少年轻狂多少回忆无人分享却不能忘。
我的梦想一直远航岁月划在脸上黄昏里灿烂夕阳。
我要给你美丽太阳照亮希望永远就在你的前方我要给你飞翔的翅膀冲上云霄。
快乐放声歌唱。
我要给你心的方向启航有你同行就不怕风和浪我要给你爱的力量推开那窗。
就是幸福的殿堂漂泊流浪也无妨只要你在身旁就算人生曲折彷徨也要坚强。
你的笑容一直回荡就像寒夜星光平淡时光中绽放。
我要给你心的方向启航有你同行就不怕风和浪。
远方的我在等着你。
醉相思]风吹云儿走情在心中流。
往事一去不回头。
夜深的时候是想你的时候点点滴滴在心头明月几时有爱在心中求。
干了这杯相思的酒。
片片相思涌心头。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九
好书不厌百回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一样。最喜欢《西游记》,无论叔叔,还是拍成的电视剧,我都非常喜欢。
大家都很熟悉《西游记》,我就不多作介绍了。其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猪八戒与沙和尚。
沙和尚可以说是《西游记》里最普通地人物了。
其他人各个个性鲜明:唐僧大慈大悲,孙悟空桀骜不驯,猪八戒好吃懒做,而唯独沙和尚没有明显地性格特征。但是,他也有一点是最为重要地:吃苦耐劳。在整个西游途中,唐僧骑马,孙悟空与猪八戒轮流牵马。沙和尚地工作自始至终只有一项:挑行李。大家都知道,作为一个长期旅行而且要经过处处穷山恶水的“西游旅行团”,他们所需地物资是极其繁多的:衣服、文书、食物等等,都要由他来扛。而沙和尚却从没喊过累,足以见其性格之坚韧。
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极其聪明。在唐僧被抓进无底洞那一节,他去请孙悟空出山。小猴子们抓他,他怕激怒孙悟空,没有动手。猪八戒又用激将法使得孙悟空暴走,找妖怪算账。
这本书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物,才成为不朽得名着。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
记得在二年级时,一次开家长会,学校要求学生在图书室等家长,家长会结束后,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雨下的突然大家都没带伞.有的同学坐着私家车回家了,有的作出租车回家了......等我和爸爸出来时,外面一辆车也没有了,我们决定冒雨跑到公共汽车站,可再那等了五分钟也没等来一辆车,爸爸说咱们走回去吧!我说这么大的雨怎么走?爸爸说我背着你走......
爸爸把外衣脱了给我穿而爸爸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雨水很大,地上的水坑积的水都到脚脖子了,路上没有一处没有水,爸爸这样走了很长时间,爸爸对我说:"利利别睡觉,睡觉会感冒的,马上就到家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对爸爸说:"爸爸你让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爸爸打住了"利利,听话你脚小,被雨水冲跑了怎么办".我的泪水和雨水结合在一起流到了爸爸的脖子里......
终于到家了,爸爸放下我,说:"下来吧,到家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学,而爸爸却感冒了.
父爱如伞,为我们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我们濯洗心灵;'父爱是一座巍峨的大山.
爸爸,你是的人!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一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过去一样。
我想你一定喜欢现在的我学会了你最爱的开朗。
想起你的模样有什麼错还不能够被原谅世界不管怎样荒凉爱过你就不怕孤单。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朋友一样。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亲人一样。
没我的日子你别来无恙。
依然亲爱的我没让你失望。
让我亲一亲像过去一样。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二
其实是自己。只是不愿意公然承认自己的自私罢了。
我喜欢女作家杜拉斯,因为她一直那么真实,真实的让你惊诧,怎么就能把实话那样不遮掩和修饰的说出来,女人的小聪明和小虚伪里,是有伪装和修饰自己语言这一条的。即使真实的想法很丑和残酷也把它表达得很温婉和花俏,说出来是温情如玉的气息。即使是鹤顶红的残酷也要拿高贵的瓶子来装点,这是人性情怀,还是虚伪形式主义的产物?内在的残酷其实是没变的,虚伪的程序仍是要做的。
杜拉斯绕过所有的铺垫直接的说出心里的真实想法,省掉所有的程序,然后会心疼这样一个不加修饰的女子,会碰到多少疼痛和撞击,仍旧不悔自己直言的性格。那种说真话的勇气,只有尖锐和破碎的孩子,才有直面的力气。
杜拉斯说;我只要男人,五十个都不够。胜过我爱写作,但是比起这些,我更爱的是我自己。
承认吗?其实我们最爱的无非是自己。
女友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喜欢邻居家的哥哥,这世上似乎没有比他更好的男子,穿着白衬衫,高高挽起的袖管,阳光的笑脸,清爽的头发,就这样一直在他记忆里是最好的男子。他结婚那天她才十五岁,跑到河边委屈的流泪,秋天的凛冽加重着少女多情的忧伤,以为此生他就是最爱,生生都不能改变。
时光荏苒的十几年后,她在外面小有成就,终于要回家乡了。她整夜的失眠,想到了已经离婚的邻家哥哥和单身的自己,憧憬有多少可能会走到一起。
回来前夕,不断地买衣服和饰品,想让他看见自己的一刻,眼里就有感觉。
当她终于安抚好自己的情绪,看见邻居家的哥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帅小伙,头发凌乱,肤色黝红,农村的生活压力使他一片狼藉,窘破的搓着双手,脸就红了,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然后跑到外面吆喝起牲口入圈,并很大声地对牲口骂着粗口。
好友跑到外面角落里哭了,捂着心口呼喊着疼痛,狠狠地吹着冷风,唯一一次没有顾及自己的妆容,放恣的流泪,嘴里念叨着,不该是这样的。她或许知道了,所喜欢的只是自己的那段时光和爱着他的那份心意,和这个人没有多大关系,最爱的还是自己罢了。当他不再是自己所幻想的那个人时,所有的美好都变成了嘲讽。
有些人,有些事,就会忽然记起,忽然放下,忽然心疼,忽然流泪。
想起了自己小时候非常的喜欢同桌,他身上的那种干静和温暖气息,就是无法抗拒。早去座位上五分钟,为等他,看他走来,心里就开始欢喜。下课时候的磨蹭拖拉,为等他,他走后,我也总能瞧见背影吧,也是欢喜。等待和目送的过程都是那么的甜蜜。
就是这样心怀着小秘密,走过那为数不多的.小学生活,他的求学路途走的更远一些,也走出了我的视线。两三年前同学们建议聚聚,大家能见见面,重温那个时候的记忆。我始终在摇头,我怕看见,我怕他改变,怕他早已不是当初的温暖,如果是猥琐浪荡,我的梦该怎么办,想来,他都没有我的一个梦境重要。最后决定不见了,留在记忆里仍是最美好的。
女伴说:“若是爱一个人,会疯狂想知道他的一切,不会躲闪的。”或许我爱的只是自己,怕他走出来破坏我所有的梦境和同年的温馨画面,拿最爱的男人,不过是装点自己的灰色画面罢了,更爱自己多一点。
这世上比起所有男人,其实我爱自己更多一点,哪怕别人说这是自私,我也接受,因为事实确实是这样,我还不会舍下自己的自尊、生命、理想、兴趣,去全部的爱一个人而没有自己。
自爱的过头是自私,自私的过分就是自恋,我已然走过头了,朋友们,你们走过自爱,其实那个度数刚刚好。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三
妈妈觉得孩子应该多学几种特长,于是在去年暑假的一天,她带我去培训中心学画画。
到了那里,老师把一些绘画工具发给我。我问老师:“今天画什么?”老师告诉我,今天写生一种植物。说着,递给我一张大纸。我吓了一跳,怎么要这么大呀?老师点点头,就让我自己去画。我先把花盆画好。谁知刚开始就把花盆画得有点胖了,像个小胖墩,我只好用反面画。这次我小心翼翼地画,比刚才画得好多了。我再把上面的叶子画好,就这样我画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把叶子画好了。
老师过来检查后认为可以用水粉颜料上色。于是我按照老师的吩咐调好各种颜料备用。我先用棕色画花盆,用绿色涂叶子。还有一些叶子就用两种颜色涂……又是一个多钟头过去了,我终于画好了这幅画。我忐忑不安地把画交给老师时,老师笑着鼓励我,夸我画得真不错。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回家把那张画挂在显眼的地方。
以后每周去学习,我都非常快乐,因为可以把画带回家,客人看到了还会表扬我。渐渐地,画画就成了。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四
每个人都有他最爱的东西,我最喜爱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爸爸去年抽奖抽到的——脚踏车。来,我让你们认识。
这台脚踏车很帅气,中间有个银色的弹簧,轮子上面有许多密密麻麻的绳子,有着帅气的坐垫,中间还贴着许多英文字和一个标志,真是让人不得不喜欢。
有一次,我和家人一起骑车时,我的脚踏车轮子破掉了,姐姐在一旁捧腹大笑,刚好旁边有自行车行,车轮换好时,我高兴的说:“我的宝贝有了新鞋子了。”
从五年级开始,它就像我的私人司机,我要补习、上学时,它就会带我上学;当我放学回家时它也会带我回家。有了它,让我的家人不用跑来跑去的接我上、下学,它也使我的生活更快乐。
上帝让爸爸抽中这份礼物是要让我知道地球暖化的严重性,也让我的生活得到欢乐,我一定会好好的爱护、珍惜它。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五
今天中午,妈妈烧了许多我最爱吃的菜,我吃得都快撑着了,吃完饭后看着一桌的碗筷,我对妈妈说:“妈妈,今天我帮你一块洗碗吧。”
妈妈把碗筷都收到盆里,倒了一点洗洁精放满水,一个一个盘子把油腻洗干净,我再把盘子用清水冲洗干净,用布擦干,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叠好。这是我第一次洗碗,我以后还要帮妈妈做家务。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六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七
如果要用一种颜色来描绘一个你喜欢的季节你会怎样说?春,绿意盎然;夏,花团锦簇,所以是红色;冬,银装素裹;那秋呢——自然是那一片单调的金色。而我却独爱这单调的金色。可能是我生在冬天的缘故吧,冬天是银色,秋天是金色,所以秋冬是好友。自然,我也是把秋当做了我的好友。
秋天的金色单调却又不单调。
虽说落叶是金色,可这是一种不同于菊花的金色。经过春夏的洗礼,六个多月的'成长,风吹雨打的考验。使这金色显得更加的鲜艳,更加的成熟。并且,它还具有更护花的意味在里面:春夏的努力,只为有朝一日告老还乡,化进泥土,哺育后代成长。
为这金,我爱秋天。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八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十九
有一首诗写得好: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是家。
是啊,家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幸福。家,是我的最爱。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
家是我们每个人幸福的源泉。
俗话说得好,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中的`作用其实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自己知道。
我的家中的色彩是五彩缤纷的。有绿色,因为家有春天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家,永远是我的最爱!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二十
书,是我们横渡智慧柛河的一叶扁舟;书,是一首动人心弦,使人陶醉于其中的歌曲;书,乃是。
我喜欢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并不喜欢书,姐姐为我买的那些书,都老老实实地“躺”在我房间的书柜里睡大觉。
直到那一年夏天,姐姐带着我去以前读过的幼儿园。我正想着要去哪儿玩时,姐姐却把我“拖”进了附近的图书馆,落下一句:“我先出去会儿,你乖乖待在这里等我。”就自己跑掉了。
哎,没办法,只好待在这儿了。我东瞧瞧,西看看,觉得这个地方除了书,还是书。有的人身体靠在书架边看书,有的人坐在地上看书……闲着的,似乎只有我了。万分无奈之下,我只好在离我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我粗略地看了一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竟被书中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吸引住了: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海伦·凯勒,从她变成聋哑人之后,脾气就越来越暴躁。知道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才让海伦·凯勒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后来,在家人和老师的陪同下,用她坚强的意志,学会了阅读和写作,闯过一个个难关……她假想自己有三天的光明要去做什么:第一天,见到老师和亲朋好友后,将他们的外貌印在心里;第二天,她要去了解人类和自然界的真实面目;第三天,她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度过平凡的一天……直到姐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才猛地把自己的意识从书的世界里“抽”出来。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
从那次后,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房间书柜里的书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去图书馆借阅室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也因为这样,我渐渐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
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如,《绿山墙的安妮》、《安妮日记》、《寄小读者》、《格列佛游记》和《骆驼祥子》等。
我坚信,书会一直陪伴着我。书,就是!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二十一
打开记忆这扇门,此刻的我,思绪万千,细细回顾过往,突然发觉,自己至今还从未曾留过一篇关于父亲的点滴记录,不禁内心的惭愧油然而生。临近父亲节了,此刻的我决定去提笔,借此来表达做为一个女儿对父亲的一种敬意。
记得我儿时,因为家里条件还没有入轨,大家都看不起我的爸爸,特别是爷爷,但是我的爸爸还是坚持了下来,从来没有埋怨过。还是努力赚钱用我和妈妈,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感动……我的妈妈是一个比较没有什么耐心的人,而且小时候因为不懂事不喜欢让妈妈喂饭,比较喜欢爸爸,爸爸每次都要让我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然后一口口喂着我吃,想起这些,眼泪不禁又掉了下来。
终于爸爸的这种发奋赚钱养家的精神似乎感动了老天爷,这几年,经济好不容易进入轨道了,爸爸还是每个星期都要回老家看爷爷,给爷爷零花钱,这让我感到非常奇怪,心里便默默产生了一种疑问,以前爷爷用那样的行为与眼光来看待我最爱最爱的爸爸,为什么爸爸就是还要去孝敬他呢?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爸爸,爸爸告诉我:“不管爷爷说什么样多过分的'话,都是对的,因为他毕竟是长辈,是爸爸的爸爸,爸爸有义务用养爷爷。我听后,突然感到非常的无言,爸爸,我最爱最爱的爸爸!!!
小时候,我很喜欢坐公交车,爸爸一有空就带我去坐,而且那个时候正是我们经济还没有入轨的时候,爸爸还是自己咬咬牙,尽量让我过上幸福的生活,爸爸我爱你,你的那种精神真的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在爸爸经济还算过得去,就让我去学东学西的,这或许就是古人所说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吧。可是,我却不明白爸爸的这种用意,就是胡乱乱学,根本就没用心在学,想了我好后悔,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不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的,对不起!!!
昨天,爸爸又和妈妈吵架了,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画面,为什么我们不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贫穷没关系,只要幸福就好了,但是想你们这样每次都吵架,这是幸福的家庭吗?这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一家三口都很幸福,没有吵架的存在,爸爸希望你看了这篇以后,能够改掉你那种自私,不听别人劝的坏习惯好吗?,妈妈我也希望你的脾气能改一改,不要这么的暴躁好吗?答应我!!!我也会改掉学习马虎的坏习惯,让我们一起努力好吗?这就是我现在所缺的!!!!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二十二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最爱做的事(专业23篇)篇二十三
香蕉是香蕉树上结的果实,一串一串的,每串上面有很多根。香蕉的外形弯曲,像月牙,没成熟的时候是青绿色的',成熟后转为黄色,上面还有褐色斑点。剥开外皮,里面是黄白色的果肉。
闻一闻,好香啊!咬一口,真甜啊!还滑滑的。
香蕉营养丰富,又能润肠通便。我喜欢吃香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