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和识别潜在风险是应急预案的重要步骤,它能够帮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并降低损失。如果您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还有疑问,下面的案例分析将为您解答。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物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宣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问题。
4、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1、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3、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临时处理和善后事宜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鉴定等前期工作,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金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一)监督管理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治标与治本、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事故监测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1、监测机构和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对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的监测工作,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开展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开展对食品药品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诊疗监测;监测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监测报告
监测部门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对相关食品及其原料进行监控,保护好现场(包括工具、设备等),以进一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和开展调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接到监测报告后,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预警系统
监测机构和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均应建立预警系统,制订预警方案,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并按本预案信息发布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三)事故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的内容: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经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进入全面紧急状态,有关情况应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并随时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挥和派遣。
(1)卫生院:立即组织应急卫生救治专业队伍到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负责可疑中毒食品的抽样检验并及时报告结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
(2)市场监管所:迅速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经营是否合法等情况的专案调查,并加强市场监控,消除隐患。
(3)公安派出所:做好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工作;对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予以立案侦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车辆、人员不受交通阻碍。
(4)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自我保护工作。
(5)广播文化站:组织指导新闻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6)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救援工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网络,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二)物资保障
财政部门要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采购的经费,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制度。县卫计委、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药品和物资的准备。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征得县政府的同意后,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二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 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区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 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
(三) 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具、餐具不要急于清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
对事故的延保、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三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卫生,由学校食品卫生专职人员(史胜元)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验收并登记。对所够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
3、若遇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学校自行处理负责。
4、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迅速向中心校报告。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5、联系家长,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7、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8、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安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10、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餐厅的内部管理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分别在每餐厅的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直到学生全部离开食堂,方可离开。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四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五
20__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悦的新春佳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告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程序,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注意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制作、餐厨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超负荷经营。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检查有无入境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是否经过当地集中监管仓处置,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禁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四)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行为。严禁经营来源不明或“三证一码”缺失以及未经集中监管仓处置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制售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以及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尽量不举办群体性聚餐,严格控制人流量,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堂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并控制餐位距离。鼓励店内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要加大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和空气过滤装置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清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全面清洗消毒,及时做好食品留样。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推广启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正确选择,降低风险。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的,应向持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提倡选择“无接触”式服务,订餐时可与配送人员约定送达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减少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响应号召,确保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食品再加热时要烧熟煮透再食用;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谨慎选择,合理膳食。尽量减少购买进口食品及水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春节期间家庭聚餐聚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渭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用餐或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七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出来的因素,厂内进行整改,由相关车间积极整改,或进行硬件的投入,从而固化生产。如有系统性问题,需要职能部门配合的,积极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明确提出,在相关因素改进之前,此种或此批产品停止生产,或改进工艺等。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八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
2、现场指挥人员: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实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批示应由在场最初级别的卖力人担任,并按照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建立姑且的救援小组。等总卖力任人到达现场后,具体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意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九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示范区食品安委办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杨陵区区政府门前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畜牧、商务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准备,按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在街道主要路段悬挂横幅;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图版;展示假劣食品,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形式,帮助群众解疑释惑,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
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决定将六月份确定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要求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成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取得的成效。质检、工商、卫生、农林、商务等部门要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工作。
1、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
2、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作为“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的重要内容,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观念,提高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厨师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和科学合理饮食的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公布服务电话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4、各成员单位请于20xx年7月5日前将《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总结报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办公室。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一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二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在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重点: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课题。
今天中午食堂为大家准备了哪些美味呢?爱吃吗?
大家的回答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可见食品对我们生活和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能说说平时都喜欢吃些什么吗?
大家喜欢吃的东西真是各式各样,那是不是所有的食品对我们人体都有好处呢?
今天这节晨会课,老师想和大家一起走进食品王国,来学习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小知识。
(二)视频引入垃圾食品。
瞧,这是什么?(辣条)好吃吗?
这好吃的辣条背后藏着什么秘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看了这段视频,谁有话要说?
原来这美味的辣条背后藏着这么可怕的秘密。看来不是所有的食物都能吃的,有些食物虽然好吃,但对我们身体的危害是很大的。
(三)介绍垃圾食品。
生活中,我们把像辣条这样对身体有害的食品称之为“垃圾食品”。
你还知道哪些垃圾食品?
老师也收集了一些关于垃圾食品的小知识,现在我们请杨晨宇帮我们介绍一下。
平时喜欢吃这些东西吗?
但是这些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啊。
食品安全和我们的健康是息息相关的,联系实际,你打算以后怎么做?
少吃零食不吃油炸类食品多吃瓜果蔬菜。
看来今天的晨会课,大家都收获不少啊。
(四)介绍食品卫生习惯。
其实要想做到安全饮食,除了要选择正确的食品以外,,还应该注意些什么?
单老师这边也有几条注意点,对照这些要求,你觉得那些地方需要改进?
大家的决心可真大。老师相信你们一定会对号入座,真正做到健康饮食。
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对食品安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让我们一起保食品安全,筑健康长城。
最后老师想送给大家一句话:安全饮食,健康成长。
让我们牢记这句誓言!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三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四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餐饮中心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5篇)篇十五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1日-17日。
三、内容。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在6月11日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结合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
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6周年主题纪念活动。
2.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年”相关活动。
3.启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的检查。
4.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食品工业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
5.举办“食品安全标准日”系列活动,组织专家面向广大公众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热点解读、科普培训和消费指导。
6.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所属相关学会在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7.通过产品展示、举办科普展览、专家咨询、印发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和消费指导等多种形式直接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要发动食品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督促大中型食品企业要组织至少一次集中活动。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离不开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的提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师、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同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活动进团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创新活动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通过报道参与者体会等形式,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宣传先进单位,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