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一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爱丽车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发动机号码-------;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书人:
二oo-年--月--日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二
女方: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______元,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凭正式票据各承担50%。(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两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三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胯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1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
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
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1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2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3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
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2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6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7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
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
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
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 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四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胯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1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
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
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1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2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3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
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2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6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7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
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
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
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 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五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