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成功离不开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每个成员都应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实施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效果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一
为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燃气企业按本方案逐一对照检查,在20xx年7月30日前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二
为深刻汲取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
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三
按照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实现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街道城建办、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场站、管道、设施等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等。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上述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街道安监站、城建办、执法中队、文体办、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液化气充装单位做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得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瓶,深入排查整治违规设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点和非法充装点,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安检,排查整治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物业公司配合)。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要求,严禁配送人员私自充装或设立储存点,严禁配送人员配送其他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街道城建办要协助上级部门会同安监站,各社区等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发现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销售网点开展监督抽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街道安监站牵头,各社区资产委及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低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消除2021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各燃气企业配合)。
全面梳理辖区内20xx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面整改消除,总结工作经验并对辖区城镇燃气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徽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和《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街道城建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xx月)。印发弋江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xx月至xx月)。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将2021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治销号。
(三)整治攻坚(20xx年xx月至xx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xx年xx月至xx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马塘街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有问题及时上报,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各个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物业等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瓶装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建立台账。要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各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完善信息台账,统一汇总至街道城建办处。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协同上级部门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各相关单位形成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调查取证,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人员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导考核。街道监察室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社区、安监站等相关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六)成立专班。
20xx年xx月xx日。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四
根据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厂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方位的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强教育、强责任、重提高为主线,严格消除隐患,抓好现场安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落到实效,我厂成立了活动小组,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对活动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开展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进行百日安全专题宣传,真正让广大职工理解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结合文件要求,每位职工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各工种操作规程、手指口述、隐患辨识,工作中要做到遵章作业,杜绝三违及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生。同时调度会的及时贯彻传达,使职工及时了解矿安全生产情况,使职工从思想、作风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思想、作风的转变融入到工作中。
3、工作中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岗位隐患辨识,进一步提高现场操作能力。通过手指口述、岗位隐患辨识在工作中的严格执行,规范了职工操作行为,消除了现场隐患,提高了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做好人、物、环境的隐患排查工作,工作中坚持每周对全厂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5月x日厂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各车间工作现场全方面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专项措施并限期整改。
坚持执行包挂制度,根据厂管理人员包挂分工,包挂人员在工作中深入工作现场及时排查隐患,并督导职工遵章作业,杜绝三违及习惯性违章现象发生。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属地为主、群众参与,坚持统筹资源、综合治理、立足长效,在全镇开展“向垃圾宣战,建美丽家园”的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按照“五清一改”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积极围绕集中整治目标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通过集中整治,对建成区以外的所有乡镇主次干道两侧、各行政村,自然庄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好垃圾哪里去、污水怎么走、环境怎么变”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从宣传、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对此次行动做出部署,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改变、大提升。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一)清理村内塘沟。禁止污水随意排放,一律开展沟塘黑臭水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增加塘沟调蓄功能,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提倡农户节约用水,有序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禁止畜禽散乱放养,一律开展畜禽粪污清理,提倡定点规模养殖。清理村庄内外的病死畜禽尸体、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建、乱堆放。禁止乱搭建、乱堆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禁止乱贴乱挂广告,一律开展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等清理,提倡设置固定信息专栏。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禁止危险房屋住人,对长期无人居住、无人修缮的废弃房屋及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一律进行清理、拆除。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建立完善文明村规民约,提倡开展健康文化体育活动。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探索通过集体倡议、村民成立村庄清洁服务队、共同成立村庄清洁基金等方式,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共建美好固镇”为主题的自发性村庄清洁行动。
(一)农村公共场所清洁标准。
1、农村道路。主要道路、街巷平整、畅通,无畜禽粪便。
2、村内沟塘。沟塘水体清澈,无漂浮垃圾、无高密度浮水植物、无秸秆、无畜禽粪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厕具备水冲条件,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整洁干净,设施完好。公共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完好、无破损,使用正常,干净整洁。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问题整改。
4、村容村貌。村内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等无乱涂乱画现象,车辆停放有序。对猪牛棚圈等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和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等无功能建筑进行清理、拆除。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小游园等“五小园”建设。
(二)农村户家院内清洁标准。
1、庭院保洁。房前屋后不随意堆放废弃物,杂物有序堆放,院内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无人畜混居现象。
2、室内保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丢弃垃圾,无明显灰尘污垢,衣服、被褥及时整理。
3、厨房厕所。厨房通风透气,地面无油污。贫困村、贫困户的厕所要有厕房,无蝇蛆,垃圾及时清除;一般农户家厕所有墙、有顶、有门、有灯,无蝇蛆,垃圾及时清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标语文化墙、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9月30日)。镇统一组织发动,安排镇、村人员包村包组,各村要组建专门的清理队伍,对房前屋后、沟边渠旁、路边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7日—10月20日)。城关镇对照考核标准,先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关镇村庄清洁行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本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办事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划片包干,挂图作战,真正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典型示范带动。每周六为农村人居环境检查日,组织镇班子成员、办事处负责人、村居负责人、人大代表,对各村居进行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现场打分。每周一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将督查评比结果在会上进行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排名前三村居的予以表扬和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村居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后三名的村居予以批评和1000元、2000元、3000元处罚,村居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在市、县考核未通过的村(居),扣除相应奖补资金,取消村级创建“环境整治星”评比资格。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六
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做好双谊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切实防范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安全重要区域、薄弱环节和隐患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储存站点,城镇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情况。
(一)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对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管道燃气各输送环节、使用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管道的严密性、仪器仪表、燃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餐饮、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
(二)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漏气、设施破损、腐蚀或其他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
全面排查居民类、非居民类用户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督促天然气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1、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经营企。
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将当日安全排查情况收集汇总后报送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对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核查。
2、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燃气企业完成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3、各村社区要强化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农村区域运行年限较久、抢维修频繁、密闭空间、人员密集以及在建施工工地区域燃气管线安全情况,同时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排查安装在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各燃气企业立即对全镇。
所有用气户开展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摸底,对未安装安全报警器的情况进行排查,形成台账,于6月19日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
2、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各燃气企业要求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于6月30日安装到位。各村社区协调配合督促非居民用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三)总结提升“回头看”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及时查漏补缺,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社区与燃气企业应形成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二)全面仔细排查,建立台账记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报送。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镇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联动配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七
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根据《xx县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松农工办〔20xx〕25号)精神,决定从20xx年9月初至12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全面整治、全域提升”的基本原则,以深化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整洁的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全面清理各类垃圾和卫生死角,规范秩序、提升村容村貌为主要目标,对照《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优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动员阶段。20xx年9月初,组织一次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方案。
(二)攻坚阶段。20xx年9月初——12月上旬,全员发动,全方面覆盖,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攻坚活动。行动期间,结合“美丽乡村”、“改厕”问题督查检查,对各村(社区)进行明察暗访,并将各脏、乱、差的点位进行曝光。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下旬,针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工作小结,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三、行动重点。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以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院里院外、田间地头、集贸市场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动真碰硬向农村环境“脏乱差”开刀,及时清理杂物堆放、积存垃圾、白色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做到路面无垃圾、田间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放、家畜家禽无散养,切实解决垃圾乱丢的污染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二)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大力清理村内塘沟,引导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污,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建立村庄清洁长效机制。鼓励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村及重点示范村要在村庄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创建及长效保洁机制等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一)成立组织。
成立破凉镇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攻坚工作,具体成员为: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杨春、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10个督查指导组、10个“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办公日常工作,由xxx担任办公室主任,xxx、xxx担任副主任,成员为吴维、张超、王蔡虎;督查指导组组长由各联村科干担任,成员为各村(社区)联村联责镇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由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百日攻坚”督查指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指导、协助村(社区)推动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等。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定职责、定时间、定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和包保措施,逐组逐户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由农业农村办牵头,各村(社区)与金沙田公司对接,明确界定村(社区)和金沙田公司职责范畴及工作责任区域,属金沙田公司职责范围内,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由金沙田公司按要求完成,农业农村办、村(社区)负责监管督促落实。金沙田公司职责范围及责任区域外,以村(社区)为主体负责落实。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不重视、不落实、无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督办、追责问责。“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开辟专题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实时把握整治进度,及时总结推广攻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奋进的良好氛围。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八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山东诸城市xx镇共有189个党组织、2300余名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截至9月底,共有127个党组织,近1400名党员完成践诺,兑现率分别为67.2%和60.9%。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公开承诺工作,该镇集中有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开展“有诺必践”百日攻坚会战,奋战一百天,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年初承诺目标,让党员承诺“一诺千金”。
一、梳理“账目”,找准工作定位。
结合第三季度领导点评工作,对会战做出安排部署,让党员抓紧时间挑起“担子”。一是梳理“旧账”,明确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对照年初公开承诺欠下的“旧账”,在9月底前对照公开承诺目标,认真分解梳理,经过调查,仍有62个党组织,900余名党员没有兑现或部分兑现承诺。二是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党员责任,镇党委要求仍未兑现的党员签订责任书,并及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1.13万项承诺事项全部落实到人头,党员干部对承诺事项一抓到底。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公示责任书、入户宣传等手段,在全镇大力倡导“有诺必践”之风,形成人人参与、群众配合、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兼顾,提升工作效率。
活动中,全镇集中优势力量,协调人力物力,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活动由镇党委书记负责,各级各部门领导全力靠上,为攻坚战顺利推进创造良好开端,活动中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当好履诺“排头兵”,全镇93名机关干部和423名社区干部,除个别特别困难的,全部兑现了个人承诺。二是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牢固确立“一盘棋”的观念,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筹协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承诺事项中的“硬骨头”。三是检查考核,督促进度。镇党委每月底组织力量加强对承诺的监督考核,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尽快兑现承诺,对承诺完成不好和完不成的每月月底要进行通报,仅10月份,全镇已销号4800多件承诺事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先易后难,力保“一诺千金”。
对于承诺事项要全部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先易后难,按时保质保量兑现。一是不以“小”而不兑现。利用10月份时间,集中完成“小”承诺,党员干部从小事着手,循序渐进,杜绝眼高手低,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目前这部分承诺事项已100%兑现。二是不因“难”而不兑现。利用11月份,集中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这些事项往往是比较难兑现的承诺,但不论有何种困难,只要做出承诺,党员必须想方设法兑现。三是特别困难的齐心协力完成。对于党员独立完成确实有困难的事项,在前期做好铺垫,利用12月份集中完成,镇党委将协调有关部门,统筹人力物力,帮助党员兑现,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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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九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按照《湘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xx月xx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xx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xxx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发〔20xx〕x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xx市xx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x月x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x月x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夯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围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点,扎实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地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大幅跃升。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建筑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靓丽“风景线”。
围绕大门管理、围挡管理、施工现场、办公住宿、扬尘治理等8个大项,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附件1),细化标准,明确内容,把握重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建章立制打造“洁序净美”的建筑工地。其中,2022年7月25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统一使用新式装配式围挡(格式详见附件2)。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项目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单位分工配合,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措施。7月20日前,确定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整治提升任务,报送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核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月底前,通过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完成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上报全部项目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三)持续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
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打造建筑施工管理“青岛标准”,争创“青岛建造”品牌。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党员干部要划片包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每月15日、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项目、不好的项目,报告时一并提报现场照片。对于区市推荐得好的项目,经巡查可召开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或简报中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不好的项目巡查其整改情况并通报。各参建主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要摸清掌握整治范围辖区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主管部门将组成巡察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以简报形式通报文明施工推进情况。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项目利用专题学习、职工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做到人人关注文明施工、人人掌握规定要求、人人参与文明施工管理。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引导现场施工人员加入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各区市要做好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责任,强化宣传监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7号)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临建办发〔2021〕18号)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突出“危大工程”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意识,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县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落实情况;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3.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规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安全用电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有完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杠械安装、顶升、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钢管、扣件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是否完备;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论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模板及支架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进场报验;模板及支架是否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拆除前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7.临时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房选址是否考虑周边水文和地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以及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临时用房是否制定倒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建房屋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施工现场是否设专区专库存放危化品,并配备足量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使用危化品时是否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情况,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大型桥梁,地下管廊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4.地下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及抢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中、下旬)。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建筑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三)属地检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针对前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销号。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工地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确保落实闭环管理。
(四)异地交叉检查阶段(检查时间随机)。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异地交叉检查,从安质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别抽调5名专家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市直管工地项目及各县区建筑施工项目随机排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房屋建筑工程3个、市政建设工程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并提出执法检查建议,经执法检查组、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双方签字后,一式三份,移交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并由检查单位报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5日内报市住建局。届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异地交叉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各专业组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坚决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宣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重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要求建设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xx省城镇燃气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遂宁市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xx县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制。督促指导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重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
定期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防止发生居民用气安全事故。
4、提升燃气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立、制度流程建设、应急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定期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会同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经营证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监检、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治,发现责任主体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生产、运输、充装液化石油气车用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3、开展重点场所用气安全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综合商业体、工商业等高风险用气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用气条件、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使用不合格气瓶和使用非法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进行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按照《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查清本辖区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的情况,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对风险分级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措施)进行动态、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点危险源要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等制度,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管道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2)企业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
(5)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调查及整治情况。
(6)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是否会同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瓶装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
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无违章搭建;
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按规定定期测试;
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
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
(3)车辆进出生产区是否配制阻火器,齐全有效。
(4)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5)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6)是否标明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它杂物。是否、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二次检斤,检漏制度,出站实瓶塑封。不充装超期未检、无本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按规定定期处理残液。
3、燃气汽车加气。
(1)加气站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进站车辆是否熄火加气,人员不吸烟、带明火。加气工是否穿防静电服、进行防静电检测。
(3)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站区设备是否进行防雷检、配备防静电接地。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种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有效、报警电话畅通。
(三)加强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城镇燃气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将工作要求传达至有关单位、燃气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31日)。
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涉及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跟踪落实整改。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对整治完成的城镇燃气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评估实际效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定期分析、总结燃气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本次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隐患整改台账。报送的资料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四
企业双招双引项目确须建设的,须经街道研究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以及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配合舆论宣传,展现我街道违法建设整治的决心和力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攻势,以拆除带动整改,推动我街道拆违治违行动进程,确保圆满完成全街道拆违治违任务。
1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反馈的违法占地卫片。
2村级主动上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3街道综合执法办巡查发现及接群众举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4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各工作区、村(社区)、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局xx中队、国土所。
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
建立拆除明细台账。每周一将本周集中拆除方案和拆除台账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对拆除现场进行全程录像、拍照取证,做到全程可控;
公安部门要到现场进行保障。街道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审计办到现场进行督导和验收。
(三)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落实归档、存档制度。要将拆除后的工作、档案(包含拆除地点、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影像资料等及时归档整理,做好存档,并于每天下午3点以前汇总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增强全过程管理,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拆除程序不违法;
确保不发生大的冲突;
确保不发生大的信访、舆论事件;
确保不出现人身伤亡事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职能有关单位、工作区、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拆违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统一服从街道领导小组指挥调度,统一组织、参与拆除行动,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
(二)做好充分准备。各职能有关单位、工作区、村(社区),要打好集中拆除行动战役。实施拆除前要制定详细的拆除行动方案和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定责定人定岗。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工作区、村(社区)是宣传的主阵地,要充分利用村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单页、微信等传播媒介,对拆违治违行动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攻势。
(四)现场督导验收。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派出审计办对各工作区、村(社区)拆除行动进行现场督导验收,对拆除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结合上报的台账进行现场比对。
(五)实施销号制度。违法建设拆除完成后,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现场督导验收情况和上报的台账进行销号归档。未完成拆除任务的工作区、村(社区)要对未完成原因形成书面说明,经包片两委成员签字章后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做好保障工作。集中拆除行动要做好法制保障和公安保障工作。拆除前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拆除措施和程序,确保行动程序合法。公安部门要全面做好拆除行动的保障工作,抽调警力维持拆除现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障拆除行动顺利开展。
扣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两委”成员2个月基本报酬,停发工作区1个月经费。每月内凡新出现2处违法建设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停职。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五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1、x月x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百日攻坚战行动动员会”把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并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教育,努力增强在隐患治理工作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具体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隐患排查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
1、隐患排查治理的共性问题。
各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的配备、技术装备的运用、工作环境及事故预防措施等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场管理、违章违纪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要把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贯彻执行情况。
(2)各单位要制定正副厂长、工段长、班组长和职工等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个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用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对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等情况进行查看和改进。
(5)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时对其的完好状况和检测检验进行核对,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安全培训教育方面,各单位在每周三进行的安全会,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要有学习内容和签到表。三级安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对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起责任,不能应付了事,对新进厂的职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另外对于特种工的培训,首先要确保持证上岗,还要定期对其培训并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是否有效,要求有演练方案和演练后的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及时进行修订预案。
(8)安全三同时有安全处主抓,确保在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冶金行业所设计治理的专项内容:
在公司内部,主要是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
(1)各单位重点是监管煤气在生产、传输、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露、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并煤气管理制度,配备煤气防护设施并确保能可靠使用,同时建立应急制度。
加强煤气防护能力的建设,对煤气作业相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在日常巡检的同时,辨识确认重点防护目标,像煤气管路、煤气柜和水封、排水器等。
(2)各单位要加强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对煤气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管理,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责任,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泄爆装置、快切装置、报警装置等设备及安全阀和压力表等设备附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各单位在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必须开动火票,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在涉及吊运铁水、钢水的炼钢分厂和炼铁分厂,使用的罐体耳轴、天车、吊钩等必须定期检测,防治倾翻、喷溅和爆炸。
(5)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次安监局领导和专家来公司炼钢、炼铁进行标准化验收所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查看并督促整改,确保下次验收顺利通过。另外制氧的标准化建设,要立即着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今年也通过标准化验收。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x月x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七
xx工业区将区域化党建联席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工作“四网合一”网格范畴,变以往“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实现区域化党建、网格化运行,让“小网格”发挥“大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xx工业区区域化党建工作“一体化”新格局。
区域党建网格实现资源管理集约化。
作为市级工业园区,xx工业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区域化党建的先天优势,园区企业数量众多,为辖区区域化党建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9村5居1鑫港湾是工业区大社区的主体,15家基层党(总)支部联合10家事业单位党组织及社区机关党总支部成立xx工业区“心联鑫”区域化党建工作分会,32家工业区“心联鑫”区域化党建联席单位,百余家村居级“心联鑫”区域化党建联席单位,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xx和服务。实现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扩大商圈市场、工业区园区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截止6月底,“公益众筹”项目清单共有公益项目169个,涉及资金211.58万元,涉及结对单位146家。
区域党建网格实现服务群众到家门口。
党建服务站点让小网格深入到最前线,目前,已建成党建服务站15个,党建服务点97个,共计112个站点将党建网格全部覆盖村、居、园区企业,真正形成了“星星之火、星罗棋布”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党建服务站点网格“纵向到底”。
以规范为要求,把站点网格“建起来”。一是设站布点,在村居社区党总支部设立党建服务站,“两新”组织、党小组设立服务点,通过规范xx站点硬件基础,营造党建氛围,把服务载体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二是配人定位,落实好组织保障,每个点位配备店长、店长助理、志愿者。三是建章明责,按需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把党建网格的基础筑牢做实。
以需求为导向,让站点网格“动起来”。一是加强指导服务,以党建服务点为基础,划分片区,每个片区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充分整合本支部党员与在职党员力量,链接站点党建资源。二是实施清单服务,围绕需求和已有党建资源,推出党员群众需求清单、党建服务站资源清单及服务党员群众的服务清单,通过区域化党建联动共建及实施服务清单,切实增强党员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开展爱心服务,注重搭建服务平台,以活动内容来吸引辖区党员群众参与,以志愿服务来展示党组织和党员风采,让党员的承诺落到实处,让党员的先锋作用发挥在“点”上。
以整合为纽带,使站点网格“活起来”。一是进一步丰富活动,在站上定期开展区域化党建和党员教育活动,在点上组织具有针对性的活动。二是进一步发挥作用,在党建服务站点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两个指数”xx,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发挥先锋作用,做合格党员。三是进一步完善站点,在站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着力提升基层党建活力,激活站点网格“神经末梢”。
区域党建网格实现工作联动共享性。
整合资源、服务辖区,探索和破解基层党建的难题,工业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从理念设计、工作推动、资源协调等方面积极引导,以党建为引领,以“网格化”为抓手,通过党建区域化xx做好服务。具体实施着重通过三个“转”实现“多赢”,从而达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的最终目的。
助转。由村居、“两新”组织班子中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在职党员担任党建示范员、青年团员担任点长助理员,引导指导、帮助协助站点开展活动。
公转。整合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服务资源,编制“鑫党建、鑫讲堂、鑫民生、鑫健康、鑫文体”五大类182个项目服务资源清单,按需点单、配送服务。
自转。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发挥党建服务点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开展党员学习日、议事日、奉献日等活动。将“堡垒指数”体现在站上,做到支部引领各项工作可视化;“先锋指数”体现在点上,做到党员受约束,群众能监督。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八
为深刻汲取xx省xx市xx区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6。1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我县开展燃气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燃气安全运营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面开展县域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燃气行业多有领域排查整治。
(二)整治工作。
结合xx县县域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一下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别是管道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力量配备和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获取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问题。
4、燃气场站(含cng、lng汽车加气站)安全间距与现行规范相符情况,瓶装燃气充装站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气源储备情况。
6、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压力管道监检,施工许可,地下管线测绘和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7、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9、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运行情况。
10、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情况。重点排查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期服役、瓶体油烟污染或变形等。
11、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各执法大队组织严厉打击“瓶对瓶”非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而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8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9月)。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城管局。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
燃气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xx县城管局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县城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十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公司在20xx年度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为确保本年度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长周期安全运行。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0%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8项,争创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1项(根据工程承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必须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xx]254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动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公司将适时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的规定,明确公司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安排专人从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动态,收集项目部大、中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实施计划,动态建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等;强化大型起重机械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供方评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落后、淘汰的机型、机种及无生产许可资格、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试运转与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控,确保大型机械拆装安全;领导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人员抓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证主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90%以上,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为100%;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消除各类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具体落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机操工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7、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公司适时组织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机关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及时掌握所辖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已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与换证”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未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适时组织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并做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努力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工人入场前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公司要求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安全职能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并开展此项工作。年初集中开展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在工程开/复工前结束,平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承接、施工人员的变动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项目部要切实开展工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转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交底会、项目部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工人宣传和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纪律、事故案例,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对于实施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项目部在做好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须开展对分包作业队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底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
8、认真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0篇)篇二十
为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涉氨制冷、涉及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小微企业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通过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整治,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2.冶金等工贸行业。结合“三场所一企业”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场所一企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3.企业用电。重点检查主变、高压开关柜、进出线路(电缆)、母线等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专线用户线路通道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重要电力用户外部线路情况;检查设备污秽情况,要求对污秽区的设备进行清扫,防止污闪;检查设备“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闸、防止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闸刀))的要求是否完备。检查重要用户电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备应急电源装置运行情况,检查用户自备应急电源有否防倒送电措施;检查用户对重要负荷有否采取必要的非电保安措施,检查用户配置的非电保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需要;检查用户电工是否具备电网作业许可证,对于专线用户变电所值班人员还应具备调度资格证,并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针对夏季雷电较多,应检查用户防雷装置有效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建设智能电气装置故障、事故监控和服务网络平台。
(二)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整治。
1.检查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结合实际,从近两年工伤事故较多、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中选择部分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1个以上行业、3—5家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职工权益。
1.街道、企业等各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1.部署发动阶段(7月底前)。突出“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全面开展宣传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做好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工作。二是组织督查检查。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3.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建设、人力社保、工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进行整改的企业,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改善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和工伤保险各项规定。积极发动工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