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制定下一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范文十:本月我注重自我调节和压力释放,保持了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团队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一
“健康・维权”是xx年主题。**市消费者委员会在省消委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维权队伍素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3.15纪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委系统基层网络组织,强化投诉调解有效手段,宣传贯彻《消法》成绩显著。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12件,已解决5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信来访62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手机投诉仍然居于首位,短信息诈骗,消费环境安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这类纠纷处理的成功率比较低,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xx]20号文件和xx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印《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全市消委系统与各级工商干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推介放心的名牌商品,受理烦心的`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赠给《3.15为您服务》手册,突出了今年“3.15”服务为民的特色。全市消委共有37名副县级党、政领导参与“3.15”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0个,发送宣传资料64800余万份(册),受理各类投诉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xx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二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三
**省消费者委员会20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维权工作,并对2007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06―2006)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06]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07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四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2004]20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佣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2005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五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总结。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xx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xx年维权工作,并对xx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xx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六
第一条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市消保委”)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市消保委的英名译名是:ningboprotectioncommissionofconsumers’rightsandinterest。
第二条市消保委的宗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条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消保委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条市消保委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章职能。
第五条市消保委依法履行下列职能:
(一)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八)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就商品和服务的“三包”、售后服务作出约定;。
(十)加强与境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参加和组织有关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组成人员。
第六条市消保委的组成人员,按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确定。
第七条市消保委组成人员由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
第八条市消保委委员由组成单位推荐,委员如工作调动的,由原所在单位另行推荐人选。
第四章全体委员会。
第九条市消保委的领导机构是全体委员会(简称“全委会”)。全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人选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全委会通过。聘请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为名誉主任。
第十条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一条全委会行使以下权利:
(一)研究并决定省消保委的重大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市消保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定和修改市消保委章程;。
(四)决定市消保委主任、副主任;。
(五)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
(六)聘请市消保委的'名誉主任。
第十二条全委会决议的通过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
第五章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常委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五条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全委会的决议;。
(二)研究市消保委的重要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
(四)对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因任免原因调换人选进行审议;。
(五)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常委会决议的通过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
第六章秘书处。
第十七条秘书处是市消保委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任免。
第十八条秘书处接受全委会的领导,在全委会闭会期间接受常委会的领导,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秘书处内设办公室、消费指导部、市场监督部、投诉咨询部等若干个职能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可做适当调整。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市消保委经费来源:
(一)市财政拨款;。
(二)筹集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市消保委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市消保委的资金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市消保委承接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延续其组织关系。
第二十四条市消保委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全委会通过,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解释权属全委会。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有关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施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专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服务领域申诉举报率明显降低。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支持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云计算、互联网、物流、旅游、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比重。加强服务业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使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
势地位经营者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商业贿赂等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加强对服务领域重点广告内容的管理。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医疗器械、美容、化妆品、电视购物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金融、农资、收藏等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使各类媒体广告违法率下降到10%以下。
(四)推进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打击合同欺诈,规范服务合同。加强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违法案件的查处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建立网络商品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促进新型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五)深化12315直通车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申诉和举报,确保实现有效申诉举报处结率100%,消费者满意度95%以上。
(六)开展对公用服务领域的消费调查。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的深度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七)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放心消费的创建范围和覆盖面。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关注度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
(八)加强服务领域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励制度、信用约束制度、信用惩戒制度,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信息的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履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检查落实。
在认真梳理服务领域监管和维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成效。
由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要维护大局,切实增强协作意识,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服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标准,共同开展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
各部门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信息管理,对重大事。
息,防止炒作和影响社会稳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指导、检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八
为促进德江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积极搭建消费平台,切实拉动消费,我县20xx年4月2至20xx年5月4日开展了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消费促进月活动。在整个消费促进月期间,市场繁荣、购销两旺、亮点纷呈、特色突出,全方位展示了我县商业品牌,进一步促进了消费,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德江县消费促进月活动于20xx年4月2日正式启动,5月4日持续了33天的消费促进月活动落下帷幕,本次活动共组织超市、家电、餐饮等行业的40余家企业近48个门店参与,实现了销售额和利润额同步增长。根据德江县商务中心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本次消费促进月参加企业共实现销售额3842万元,同比增长32.78%,其中超市1025万元,家电企业销售1681万元,餐饮业1136万元。
(一)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联动。本次活动以政府引导、商家参与、传媒推动的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充分发挥节会助推市场的作用,满足居民物质文化需求,挖掘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文化,促进我县商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企业按照政府规划时间进度表有序推进。
(二)借助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为引导商家广泛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活动前期商务中心通过各有关新闻媒体对活动时间、方式、内容、参与企业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企业印发了统一设计制作促销月宣传标识、宣传海报,据调查统计本次活动社会知晓率达70%,企业知晓率达100%。
(三)活动开展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方式来加强对参与商家的工作指导。企业采取打折、换购、抽奖、优选品会员放大“价”、凭当天销售小票即领取礼品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一)参与企业数量逐渐增多、活动范围广、积极性不断提升。除了沿袭往年参与单位外,今年还增加了乐之购超市、宏发超市等,消费活动领域惠及我县城区、邻近乡镇,企业各有特点的主题活动吸引了广大居民的热情参与。
(二)活动内容多样,满足各类消费人群需求。乐之购、宏发、佳惠等超市以及各大餐饮企业都相继开展了促销活动,以民生商品为亮点,日化生活品、百货优选品会员放大“价”,让消费者省更多!结合换购、刷卡抽奖等主题活动来刺激消费,丰富居民消费生活,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精彩纷呈的促销活动让消费者应接不暇。如宏发超市凭当天销售小票即可领取礼品,德龙电器、顺风电器、华星电器等开展消费就参加抽奖活动,让居民快乐消费,其乐无穷。
(三)超市业绩大幅增长。截止5月4日,乐之购、佳惠超市、三和超市、宏发超市等4家超市共实现销售1025万元,同比增长22.85%,其中,日用品商品、平价蔬菜、生鲜水产品最为火爆。
(四)餐饮行业促销成效显著。我县餐饮行业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以美食美客、大家园酒楼、四海汇城、和谐园为代表的大型餐饮名店在消费促进月期间开展了美食推广、打折促销、绿色促销等各种形式的美食促销活动,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五)信用消费和绿色消费习惯渐入人心。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在指定的商家消费可参加抽奖等活动。中国银联贵州公司在各银行发行的银联卡负责技术支持,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在活动期间对刷信用卡消费的消费者可获得免刷卡手续费等优惠活动,倡导居民信用消费。以“绿色消费、环保购物”为口号,活动期间我县各超市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同比下降了30%,居民购物循环使用环保袋的人数和次数都在不断增加,可持续、绿色、低碳消费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同时也促使生产商和销售商树立环保产销的责任意识,在消费者中推广循环消费理念,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期待。
(一)结合我县实际择机开展促销活动。消费促进月活动要逐渐脱离传统的提升消费功能,应结合德江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广,以增强其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通过购物吸引游客,增强德江旅游业竞争力,打造德江城市形象品牌。
(二)吸取经验,形成传统,办出特色。德江消费促进月活动,如果需要提升影响力,就必须吸取以往活动的经验教训,固定举办时间,举办单位,带动更多有活力的企业参与进来,将消费促进月作为我县“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工程建设的一个总抓手,形成传统。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与旅游一体化,将消费促进月办成集旅游、消费、休闲一体化的特色发展模式。
(三)政府主导,培育更多商贸服务市场。消费促进月属于消费推广活动,政府作为引导部门,不仅需要商业企业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店外促销活动的开展方面还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大力支持。我县城南商业步行街布局情况已经出炉,商贸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正在以成倍的速度拓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主导,结合以上功能板块业态来培育更多新兴的商贸企业,进一步优化商贸服务市场环境。
我们要以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指导,充分发挥德江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精心打造德江消费促进活动,以节造势、以市助节、以节促销,拉动消费增长,培育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惠及民生,推进我县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为我县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激活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县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4月2日至5月4日,长武县组织开展了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的“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活动月期间,全县20多家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业门店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等四大内容,按照统一主题、统一标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参与活动的企业涉及手机话费、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用品、水果蔬菜、餐饮美食等商品,极大地繁荣了消费品市场,促进了消费增长,呈现出“企业大促销,诚信齐让利”的促消费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月期间全县参与商家累计完成销售额20xx多万元(含餐饮),比去年同期增长约9.6%。
一是主管部门积极发挥在扩大消费中的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细化工作方案,结合季节实际和具体活动要求,对活动内容、组织方式、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等环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搞好动员协调,及时组织参与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动员商家积极参与“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并举行了启动仪式。
二是商务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活动现场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做好各类商品的检查巡查,并在每个活动现场设立了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监部门负责做好参展商品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三无”等不合格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安保和交通要道人群和车辆的疏通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宣传资料的悬挂、摆放等管理工作;商务部门在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强化了市场监管力度,严防活动期间哄抢、火灾、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积极倡导诚信消费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新闻媒体报道。从4月初开始,组织长武县电视台、长武吧等主要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充分宣传“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扩大影响力,营造氛围;组织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在活动场所内统一制作悬挂“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标识、“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活动口号悬挂条幅进行宣传,加大企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在整个活动期间,向市民发放促销宣传资料10多万份,积极宣传各类促销信息,吸引广大市民消费。
四是各参与企业纷纷列出各种优惠办法吸引顾客,永德宏购物中心、全都购物广场、武商服装城等商场打折优惠,部分商品低至4至6折、换季品牌服装低折扣、清仓大减价。同时以优惠价推介新上市的时尚服饰鞋包等商品,深受市民青睐;黄河机电长武经销部、富元家电经销部、国英家电等商场和家电厂家联系,以让利、抽奖、店庆、迎节日、以旧换新、买一赠一等形式开展促销;部分商场联合银行推出让利活动,刷银联卡消费可享受一定额度补贴。通过打折、让利、发积分卡、消费卡、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顾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行业,扩大消费规模,展示商业文化、促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马关县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以“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餐饮消费”为重点全面部署消费促进月活动。
一是积极动员,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全国消费促进活动营造的良好环境,选取县内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超市、电器卖场、餐饮企业、家居建材等参与消费促进活动,并依据全县的市场结构和消费特点,组织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策划系列专题促销。
二是强化管理,突出安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督促各企业制定促销活动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类促销信息,并在公共场所粘贴指定口号和标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成效,营造促消费活动的良好氛围。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九
20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行消费扶贫爱心行动,汇聚社会爱心,巩固脱贫成果,北京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重点包括: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患难相扶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起到带头作用,发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食堂采购、节日慰问品采购时,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受援地区;引导和鼓励会员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助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理念,是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投资行为等有机结合的创新扶贫模式。全市各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工会系统报纸、官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贫困地区农产品。工会会员要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多渠道发动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工会优势,依托“832”平台、市区消费扶贫双创中心等消费扶贫平台积极开展采购,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北京市扶贫办、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北京银行、首农食品集团、京东商城等单位,开展北京银行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爱心扶贫?共享甜蜜”优惠活动,广大工会会员要将日常经济消费行为与爱心行为结合起来,踊跃参与活动,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十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102.21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135.21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2、从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建设、人员招募、培训、产品宣传,等入手,加强对直销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12.2万元。
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走私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走私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走私洋酒案4起,没收走私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走私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58.67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消费者维权调查报告
3.15消费者维权日工作简报
关于工商所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汇报
遭遇工伤应该如何维权
消费借款合同
藏族消费经济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简报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学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总结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十一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和贫困村屯长远发展,为全县贫困群众搭建起消费扶贫供需对接的桥梁,凝聚起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我们谨向全社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扶持产业是最大的民生,稳住产业就是保住农民的“钱袋子”,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优先聘用贫困人员就业,就是巩固脱贫成果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为让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走出农村、进入市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利用qq、微信朋友圈等形式推介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主动采购并积极发动、广泛联系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多渠道采购扶贫农产品,营造消费助力脱贫的浓厚氛围,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园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收购或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利用粤桂扶贫契机积极推动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与我县建立长期稳定的消费扶贫协作关系,畅通产品销路,促进劳务输出,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注入强大动力。
三、各经营主体要深入开展与周边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渠道。同时大力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
四、新闻媒体要加大贫困群众农产品和乡村旅游公益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助推全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助力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
五、贫困群体应树立积极向上、自立自强、不甘落后的精神品质,用勤劳双手和辛勤汗水提供更多绿色天然、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脱贫致富。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消费扶贫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望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当好消费扶贫的宣传员,以实际行动参与消费扶贫。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下,在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参与下,我县消费扶贫必将掀起热潮,贫困群众也一定能够增收致富实现高质量脱贫,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xx〕xx号)的通知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专项整治的专项执法检查。
1、突出对全县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大检查。要求各分局对管辖范围的家用电器店进行分片排查。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2、我局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对儿童用品标识不合格、玩具存在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等问题上着手检查,并进一步强化措施,解决了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3、对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对全县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市场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4、突出对交通工具类商品大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使用质量合格的交通工具,是消费者安全出行的重要保证。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检查电子电器店286户,服装鞋帽商家235户,装饰装修材料门市102户,交通工具类销售点15家,出动执法车辆170人车次。今年以来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约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1件,案值35780元,罚没款455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儿童用品市场秩序,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我局自接到通知起,开展了以分局为单位,在各自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对辖区内儿童用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xx4人次,车辆50车次,检查经营主体154户(玩具经营户、儿童服装经营户、儿童安全座椅经营户等),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不合格儿童用品,接到因购买儿童玩具出现问题的投诉1件,并得到了消费者满意的答复,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的规范了儿童用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并针对新法修改内容以及基层执法难点,给予相应的指导,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的认知程度,推动干部在今后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增大维权半径。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15日,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牵头,在农业局、物价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制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街道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胡世燕发表电视讲话。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5处,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1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500余份,受理咨询达100余人次。四是对“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1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20xx年,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民彭女士反映自己于20xx年4月6日在xx金鹏通讯购买了一款华为g521的4g黑色手机,购买价格为550元。使用2、3天后,手机就出现了电池不够用的现象,待机时间短。于是消费者彭女士到了金鹏通讯手机店要求换新,但是商家通过检查手机发现防水标红了,可能是彭女士把手机进了水,所以不予更换新机,只能去维修,并开具了维修工单。彭女士不同意,刚购的手机就拆修,心中很不悦。于是投诉到xx县消协,要求换新机。接到投诉后,消保工作人员立即受理进行调查了解,多次与彭女士和商家进行沟通、联系、询问并约定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工作人员依据新《消法》之规定进行了调解,说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最后,由该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另一个型号的手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号为止,我局“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处理65件,挽回经济损失5.681万元;“12315”信息平台转办23件,处理23件,处理率100%,真正做到了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了xx和谐的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县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局合一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程统一监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12315的投诉管辖范围广,特别是增加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投诉,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五是网购投诉日渐增多,处理起来难度加大;六是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购买相关物品不索要购物发票,出现问题出现维权困难的难题。
下一步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是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录入12315平台;五是加大宣传,告知消费者购买物品保存好购物发票,有利于以后自身的维权。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十三
日常生活离不开消费,消费纠纷也就不可避免。有些人遭遇消费纠纷通常采取“一吵二闹三砸打”等过激行为强行解决。结果有时不仅维权不能,甚至还违法犯罪。其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生产者、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以互谅互让、交换意见,共同协商解决争议。这种方式对一般性的纠纷尤为可行。只要双方有诚意平等协商,纠纷可以尽快得到解决,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也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双方自愿接受和执行。消费者协会的服务一般是免费的,消费者不仅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可以按照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分别向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请求处理。由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相应领域里拥有执法权,并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因而通过申诉的方式,消费者可以较快地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一般也可以得到满意的补偿。
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别是消费者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受到侵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审判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是解决各种争议的最后手段。消费者为求公正解决争议,可依法行使诉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妥善保存发票及相关的购物凭证,以便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可依。(王益华单国胜)。
每年的几个主要节日一过,一些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就忙不迭地向社会公布:今年x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这样一来,好像市场经济行为越来越规范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了。其实不然。之所以出现"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的现象,一是许许多多的消费者在投诉时,被几个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以"这事不归我们管"为由推来推去,而不是主动承担责任出面认真受理。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就让一些不负责任的执法部门"扼杀"了;二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是严重侵害时,一些执法部门在利益驱使下,往往站在强势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一边,想尽办法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开脱。而作为弱势的消费者,在执法部门肆无忌惮地为生产者或经营者"说话"的情况下,不得不忍气吞声撤回投诉或接受不平等"调解",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投诉"这个词已经麻木,对到某些执法部门解决问题不抱任何希望。
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三大要害是: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举证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挡道石"。
不少执法部门在接受消费者投诉后,有些证据要求消费者提供,实属为难消费者。这是因为,相当多的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消费者交款后大多数不给出具标准含税发票,消费者拿到手的基本都是手工开具的"收据"或"白票"(内部小票),上面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还有一些特殊行业、垄断行业,将其格式会同、霸王条款印在自制的票据上,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所谓的"规矩",这种市场环境,消费者受害后如何举证?还有,不少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动不动就被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授予"放心"、"诚信"、"信得过"牌匾,这些生产者或经营者同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放心"、"诚信"、"信得过"等"大旗"的掩护下,这些有恃无恐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经营中经常实施价格欺诈、消费欺诈,甚至是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该管时不管,该查时不查,却让消费者去投诉、举证,消费者如何举证?鉴定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拦路虎"。
索赔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火焰山"。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时,实行"经营者先行负责制",即"谁销售谁负责,有问题不能往厂家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标准来实行。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除讨回应有的公道外,依法还应该得到双倍的赔偿。但广大消费者反映:说时容易做时难,难就难在如何"索赔"。消费者在大型家电卖场或专卖店,买上正牌手机,使用不久却频频出现故障,连修几次不能"治愈",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为此大伤脑筋并付出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理应得到双倍赔偿,但"谁给做主"?"赔偿多少"?却难以得到解决。一些消费者在某些大型装饰建材城或家电商场,被大品牌厂家或代理商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得到双倍赔偿,但实际上根本办不到。这是因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之"欺诈"性质,执法部门一般不给认定,即便是经营者以样品冒充新品、以翻修机冒充正品机、以贴牌货冒充原装货……甚至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引发消费事故,把消费者骗得"哭都哭不出来",但由于执法部门不给定性"欺诈",消费者除打官司外,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出游前,旅游者首先应该辩清自己的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正规。
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没有上述三份文件的,即为非法经营,旅游者万万不可跟他们走。另外,参加出境游的旅游者还应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
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将据此作出处理决定。所以旅游者应注意审查协议书各项条款,如对一些条款有异议,可与旅行社协商修改。
第三,旅游者交费后,应向旅行社索要正式发票。旅游者还应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境外旅游保险。在出游前,旅游者如对旅行社的资格、服务质量、信誉等把握不清,可打该所电话号码65157490咨询。
在游玩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应注意保全证据,以便返回后投诉。如问题严重,譬如旅行社"甩团",旅游者可以及时找不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旅游归来后,旅游者如要投诉,须写好投诉书,亲自到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填写投诉登记表。投诉电话65130828.投诉有效期为从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起三个月内。
旅游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应保持理智,不可冲动。以前曾发生旅行社承诺让旅游者乘坐卧铺,但因交通运力紧张,结果只买到硬座票。理智的旅游者回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获得了赔偿。但有的旅游者却干脆滞留不归,自己住进宾馆,并要求旅行社承担一切费用。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早有规定:当一方违约使另一方受损,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这些旅游者的行为,完全是无理的。
来自:法易网(责任编辑:王庆富)。
消费者协会有哪些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王庆富)。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大全(14篇)篇十四
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会员、直属商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推介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为全市贫困群众架起消费扶贫供需对接的桥梁,汇聚社会爱心,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依靠自身劳动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信心。市工商联真诚地向全市会员企业及所有非公经济人士发出消费扶贫行动倡议:
脱贫攻坚事关百姓福祉,体现着党和政府的责任与使命,也包含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担当。我们持续推进的“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就是让产业、项目落户农村,让促就业、献爱心成为常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是企业家心怀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我们呼吁更多的非公经济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利用企业经营优势、营销渠道发展农副品牌产品、购买销售农村品牌产品,帮助农村对接直播代购等服务工作。同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及所拥有的帮扶资源,通过优先选购贫困户农产品、设立消费扶贫产品销售专柜等形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搭建购销桥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与服务,为我市巩固脱贫成果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开展消费扶贫,对促进我市贫困群众农产品的销售,帮助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消费扶贫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要发挥行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将每一份爱心凝聚成磅礴力量。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积极当好爱心扶贫的代言人,将“消费扶贫”相关信息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发动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在脱贫攻坚路上,让我们共同伸出援助之手,“善心善举”助力脱贫攻坚;让全社会的关爱跨越千山万水,“善做善成”确保决战决胜;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路上不孤单,“自强自立”实现脱贫致富,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快乐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