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约束性的,也应该包含激励和奖励的机制,以推动员工良好行为的形成。为了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每个成员的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大家遵守。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一
1、即日起,学校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所有人员在办公、教学区域活动(本校值班人员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员除外),未经同意不在校园举办任何活动。
2、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不要随意外出或结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门,尽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体学生家长需配合学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状况上报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师生或家长,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自觉居家医学观察两周(14天),并主动向学校及所在镇(街道)社区(村)报告情况。观察期间要佩戴口罩,不与外人接触,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3、开学时间暂延至2月16日(农历二十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开学后,全体师生每天进入校园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
5、所有外来人员谢绝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的`需得到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没有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二
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
3.0职责:
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
4.1总则:
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 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
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
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
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员工因私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待遇人员)人员,因私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请假,且需于第二天返回或更长时间者,《请假单》交行政部保管,不在此管理办法之列。)
4.6 漏打卡:
如果员工在规定打卡时间,未按要求打卡,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司说明原因,由部门文员统一交行政部保存,否则视漏打卡时段为旷工。员工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元;主管及以上级人员(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当月漏打卡次数累计超过四次(含四次)者,加倍扣款。如有员工因迟到、早退而故意漏打卡,一经发现,每次作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员工因漏打卡扣款由行政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4.7代打卡:公司严禁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出,将对所有当事人给予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4.8故障:如员工在打卡时因卡钟系统或员工工卡等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记录者,不视为漏打卡;打卡时,工卡出现故障者,员工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到行政部更换,两个工作日后,将按漏打卡处理。
5.0车间出入程序
5.1车间出入登记制度:
5.1.1部门间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其它车间或部门;
5.1.2所有出入非本部门的人员;
5.1.3在各车间设在位于大门侧的登记簿上登记并注明出入时间、事由。
5.2严禁串岗:
定岗人员外(机电修人员、物料员、统计员)各车间生产员工严禁串岗。其它人员如:各部主管除公司明令禁止进入区域外均可出入;工程技术人员应按职责界定可出入区域,如有违反此规定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3违规处罚:生产部各车间的主管及当班拉长有权力及义务对来本部门的“外部人员”(非本部门人员均可视为外部人员)进行询问并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罚建议并移交行政部处理。分布在各车间的品质部组长负责对生产部该项工作的监督,如该项规定未能得到充分贯彻执行,将追究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拉长、组长责任。
5.4送货人员一律严禁进入车间、厂房。
5.5外来人员及外厂技术维修人员进入厂区须经设备部主管批准。在获准进入后,需佩戴身份识别卡;在相关部门人员全程陪同下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外厂维修人员可交由相关车间予以控管,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违者一经发现交由行政部严肃处理。
5.6公司所有人员,严禁在工作期间无领导批准、无任何理由进入车间、仓库等工作现场,如有紧急工作需处理应向公司当值保安员及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值班员纪录在当天值班记录内。
本管理办法自厂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此办法规定与签卡管理办法相重,不予起用)
第一条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识别证(胸前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部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进出单"通行。进出单由各部门部长签字执行,遇部长不在,由人资行政部签字执行。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在门岗签字进出。
第五条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规定时间内,早6点至晚23点前。
第六条本厂大门每天自晚20:3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关闭,由门岗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批准外,一律禁止车辆出入。
第七条早7点至晚18点间,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违者将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第九条守卫人员每天须将"进出单"送人资行政部门,并登记在出勤卡的出勤记录中。
第十条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外包协作厂商,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内线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颁发"来宾识别证"及持第2份"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一)"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才能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门岗检查后,方可离厂。
(二)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
第十二条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门岗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
第十三条本公司人员陪同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区时,除部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四条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部长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第十五条外包协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贸易关联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六条来宾出入厂区时,门岗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三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四
2:在午休、晚寝期间,生活教师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负责学生的安全。
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部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2、凡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项目部保安的管理,出入员工宿舍大门必须出示出入证,凡未出示出入证者一律不能进出宿舍大门。
5、请各班组抓紧给员工申请办理出入证,按此制度执行。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 宿环境。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住宿员工。
第二章 宿舍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 员工宿舍设立宿舍领班1名,宿舍管-理-员3名,保洁员3名,门卫3名,锅炉工3名。
第四条 宿舍领班岗位职责
1、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宿舍员和保洁员的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上报,做到公平、公正。
2、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6、 带领管-理-员和保洁员搞好宿舍的安全、卫生等工作。
7、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8、 发现宿舍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损坏,填写《工程单》报修。
9、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宿舍管-理-员职责
1、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热爱管-理-员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后勤领导的工作。
2、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应。
5、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7、随时了解员工宿舍的动态,依据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员工住宿通知单》负责办理员工入住手续并根据《离职单》办理员工退房手续。
8、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
9、负责餐厅员工用餐的刷卡。
第六条 宿舍保洁员职责
1. 上岗前,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
2. 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吃苦耐劳,热爱保洁员工作岗位。
3.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 负责员工宿舍的卫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卫生时,擅自动用员工的物品,更不准拿员工的物品据为己有。
6. 保管好备用钥匙和相关物品,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清洁用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死角。
8. 发现电器设备和物品损坏,要及时上报。
9.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 工作。
10. 要认真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第七条 门卫值班员职责
1、 当班期间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班;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2、 负责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3、 负责11:00之后员工出入宿舍的登记。
4、 夜间值班员不得打瞌睡,每间隔60分钟上下楼层巡视一遍,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需要住宿的员工必须持《入住通知单》方可进入员工宿舍, 22:00之后非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
6、 负责离职退宿员工物品检查,防止公司物品流失,并在《放行条》上签字。
7、 值班期间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上报后勤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领导。
8、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10、 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进入宿舍。
11、 上班时间集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听音乐、聊天等,
12、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锅炉工岗位职责
1. 每天工作开始前要检查好锅炉及蒸汽管道设施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生产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当班人员要集中精力,密切注意压力表和水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变化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部领导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严防锅炉爆炸和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其它事故的发生。
3. 对锅炉锅炉附件(如水位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 做好炉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除炉渍,保持室内的清洁,同时严禁外人进入炉房,更不能乱动炉体部件。
5.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和熟习操作烧炉要领,总结经验,节约用水用煤。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7. 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班锅炉工负责。
8. 备足燃料,负责各食堂每天的供汽蒸煮工作及提供开水做饭菜保暖工作。
9. 摸规律,不断提高蒸煮技术,防止出现生饭、夹生饭或蒸不熟食品。
10. 每天要按时供应开、热水。严格按照开、热水的收费标准收,且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
11. 遵守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佩带上岗证。无故误饭,供不了开、热水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 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部长担任)1名,负责寝室的管理。
1. 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 寝室长有义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后勤部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第十一条 在楼道内,不得追逐、打闹等行为,防止摔伤、撞伤。
第十二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 无阻。
第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一旦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第十六条 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七条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凡 出现个人财物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防止物品丢失。
第四章 卫生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环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第二十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二十一条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 后仍不执行者,由后勤部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1. 如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罚款。
2.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给予罚款。
3. 发现将清扫的垃圾堆积到楼道内或寝室门口,违反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每周一(具体时间待定)各部门派一名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后勤部经理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予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 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依据检查情况和平时的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评比,每月评比出一个最佳和最差宿舍。
1. 通报表扬(批评)。
2. 被评为最佳(差)宿舍则该寝室人员给予共100元的奖励(罚款)。
3. 奖励(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住宿员工必须树立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的优良传统,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住宿人员予以罚款。
第三十条 宿舍的电源实行分室统一管理,实施定额供电,因用电不足,予 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三十一条 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第三十二条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或插座。
第三十三条 充电器具不准放在床上充电和使用;不准在床头使用台灯;电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
第三十四条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五条 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予以200元罚款;造成一定后果的按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开除。
第六章 物品摆放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室内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宿舍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反者,予以罚款1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床的一头,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时刻保持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不得乱放。
第三十九条 床上用品要经常晾晒,被套、床单必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条 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一条 洗漱用品、毛巾置于脸盆内,脸盆放置于床下。
第四十二条 桌上放置口杯、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无灰尘、无杂物。
第四十三条 天花板、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内衣、袜子等衣物。
第四十四条 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至少处理1次。
第四十五条 爱护使用清扫工具,不用时置于规定位置(房间门后侧)。
第四十六条 行李箱放置于床的下面最里侧。
第四十七条 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后勤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2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
1. 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宿舍管-理-员备案,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2. 如超过3次,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属的证明。
4. 如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出现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九条 21: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1. 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2. 累计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外来人员来访或留宿期间发现公司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23:00以后禁止外出。
1. 非上班人员禁止外出。
2. 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员,必须部门经理同意并签署证明。
3. 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罚款,并取消当月以及年度评选。
第五十一条 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向后勤部汇报,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第七章 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经理。
第五十三条 后勤部不定期负责带领保安部、工程部人员对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 每周后勤部经理带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寝室、楼道内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等,影响他人休息;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后勤部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予以至少20元/次罚款;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酗酒闹-事,一旦发现并造成影响,予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第五十八条 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门钥匙收回,并上交宿舍管-理-员。
第五十九条 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特殊情况必须征求后勤部同意并备案;后勤部未同意办理的,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 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十一条 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家属住在宿舍内。
第六十二条 严禁员工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
第六十三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住宿证,出入宿舍主动出示。
第六十四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先退宿,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必须及时搬离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白天床体周围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六条 不上班期间在宿舍内不得在无人情况下进入其它寝室。男、女员工不得混窜寝室。
第六十七条 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顺序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第六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七十条 公司配备的宿舍设施,禁止随意挪动或改变用途。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情节恶劣的处罚为开除;如触犯刑法的予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五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地配合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员工工牌的管理”适用于除外派的销售市场的人员。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二部分“工牌的使用”和第三部分“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仅适用于供应链。
三、具体规定
(一)、员工工牌的管理
1.1工牌标准
1.1.1版式
1.1.2内容:工牌正面内容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和所属部门;工牌背面是家乐氏的价值观,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该工牌方为合法有效。
1.2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2.1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擅自制作或发放工牌,将被视为严重过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指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2.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来人力资源部领取、签收。
1.2.3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将发给员工临时工牌,同时为其制作工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牌的制作发放给员工本人。员工领取工牌时将临时工牌归还人力资源部。
1.2.4员工部门调动的,人力资源部将在见习期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更换新工牌,新工牌尚未发放前仍使用原工牌。
1.3工牌的补办
1.3.1工牌自然损坏,可将坏旧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更换新工牌。
1.3.2工牌丢失或非自然损坏,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工牌。新工牌(包括工牌印制、工牌卡套以及吊绳)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1.4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销毁。
1.5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指导;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指导。
1.6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二)、工牌的使用
2.1进出工厂大门时,员工应主动出示并佩戴工牌,员工凭工牌进出工厂大门,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如果员工拒绝出示或者不接受检查的,保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厂;如果不听保卫劝导,公司将给予口头指导,情况严重的给予书面指导。
2.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在大门保卫处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2.3考虑生产安全要求,工牌仅限在工厂非生产区域内佩戴,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摘掉工牌,严禁在车间内佩戴工牌。
2.4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暂不做修改,仍按照《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厂区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最高领导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七. 来客如属验货性质的,由销售或质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八. 如属装出货的长期辅助工种,由仓库人员接待,由行政部办理统一的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
十一. 如遇参观访问的由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接待,但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同意。
十二. 如遇公安、劳动、环保等执法部门前来处理案发事件的,由行政部领导接待,公安上的可由保安队长先行接待。
十三. 如需见副总以上领导的,特别是总经理的,保安不要直接打电话到相关领导,应打电话到总台,由总台内部咨询好是否接待,然后再通知保安,中间环节应起到缓冲作用。
十五. 如有礼品、样品或其他物品随客户带出的,当事人要向保安说明。
十六. 本制度一经总经理签发,保安队和公司前台将会立即执行。公司从上到下,人人都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各部门都要理解、谅解和支持,不可故意刁难保安和前台。否则,公司将予严肃处理。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六
1、员工上班、下班,应自觉刷卡(指纹),未刷卡者门卫不得放行。
2、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应出示《出门证》并主动刷卡,违者不得放行。
3、行政人事部给经常外出办公的员工办出门卡,外出前出示《出门证》,门卫可放行;出门卡由门卫统一管理。
4、公司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出示出门证,包含所有乘坐人员;如果公司车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出示出库单,门卫方可放行。
二、外来人员(应聘人员、装出货、供应商、客户、离职人员等)。
1、所有外来人员(总经理重要客人除外),门卫首先必须问清来因,在《访客登记表》登记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
3、货车进出厂门时,门卫必须向驾驶员索要送货单、提货单等相关单据,货车才可进出厂门,同时门卫登记车牌号码和进出厂时间。
4、客户验货,由销售或质检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5、重要客人随总经理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由领导或行政相关领导接待,并在门卫室做团体登记。
6、离职人员来公司询问工资事宜,应先取得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厂,谈话可以在门卫室进行,门卫登记好进出厂时间。
7、各快递人员禁止出入公司,所有交易活动在门卫室外进行。
8、政府相关人员应由行政部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接待工作。以上规定望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自公布后开始实施。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七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 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 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 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 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6、 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的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
7、 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 手续。
8、 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 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片是,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一、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管理。
二、公务人员出入
1、公务人员出入免办登记手续。
3、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出入现场。
三、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
1、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
4、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5、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现场的人员可随时出入现场。
四、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应向警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证”后,方可进入现场。
2、来访人员离开现场应向值班警卫交回有被会见人签名的“会客证”。
3、值班警卫有权阻止无有效证件,又不能证实其身份的来访人员进入现场。
五、施工证的管理
3、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施工证,严禁将施工证转让他人使用,保卫组如发现有故意使用他人施工证蒙混出入现场者,应对使用人和借用人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各罚款200元。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八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
五、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六、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九
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进出厂门必须办理手续:
1.一线生产人员请假需要填写请假单,由车间主任或生产主管签字批准,门卫根据主管批准后的请假单放行,否则一律不能放行。
2.一线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因公司事情出厂,需要填写出门证,一线生产人员由车间主任或生产主管签字批准,门卫根据主管批准的出门证放行,否则一律不能放行;管理人员出门证需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没人时由常务副总)批准,否则一律不能放行;(除常务副总、采购部主管和市场部主管例外)。
3.管理人员如第二天因公事出差,需提前填写出门证,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请假制度: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由主管部门批准),交至人力资源部或门卫,如若没有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管理人员每周休息时间规定:
部门: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
为确保公司安全及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人员。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持上岗证打卡出入厂。
2.上班人员因公需出厂时,应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人员公出单"出厂,安保人员作好相应记录。
3.上班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4.公司宿舍1号楼的员工凭上岗证出入公司。
5.住在公司外面的非上班员工不得进入公司(即不打卡不入厂)。特殊情况需报相关领导批示,批准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外来人员。
1.凡本公司的员工家属、临时施工人员和外单位来公司联系工作者,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
2.在本公司施工作业的外单位员工,一律凭公司安环部发放的《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出入。
3.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者,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安保人员电话通知被访人员或被访部门,在得到被访者同意后,来访者持《外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公司,出厂时将证卡交还安保人员。
4.上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安保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安保人员负责填写来客登记表并发放《vip贵宾卡》,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在办公楼前迎接,陪同。
5.来访人员因业务需求,需在公司内走访时,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引导,严禁来访人员私自在公司内自由穿行。
6.外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后,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告知进入公司后应遵守的安全事项及规章制度。
7.安保人员要对每一位来访者进行登记,来访人员要详细填写《浙江金明药业有限公司会客单》,被访人员须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在来访者离开公司时,主动交还门卫安保人员。
8.与公司有长期业务来往并且频繁进出公司的外单位人员(如:快递公司),可由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引导,到安环部进行登记,申请办理出入证件。
(三)、任何个人和车辆携带公司物品出厂,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出门申请单,安环部凭申请单开具出门证,安保人员依据出门证核查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
(一)入厂:
1.外来轿车、交货车辆由安保人员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入厂。
2..本公司车辆可免手续入厂。
3.出租车辆不允许进入公司。
(二)出厂:
1.空车出厂由安保人员检查后放行并作好记录。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安环部开具的《出门证》,由安保人员核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3.本公司车辆空车出厂时,可免办手续。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上条之规定办理(凭出门证出厂)。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一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地配合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员工工牌的管理”适用于除外派的销售市场的人员。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二部分“工牌的使用”和第三部分“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仅适用于供应链。
1.1工牌标准。
1.1.1版式。
1.1.2内容:工牌正面内容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和所属部门;工牌背面是家乐氏的价值观,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该工牌方为合法有效。
1.2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2.1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擅自制作或发放工牌,将被视为严重过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指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2.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来人力资源部领取、签收。
1.2.3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将发给员工临时工牌,同时为其制作工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牌的制作发放给员工本人。员工领取工牌时将临时工牌归还人力资源部。
1.2.4员工部门调动的,人力资源部将在见习期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更换新工牌,新工牌尚未发放前仍使用原工牌。
1.3工牌的补办。
1.3.1工牌自然损坏,可将坏旧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更换新工牌。
1.3.2工牌丢失或非自然损坏,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工牌。新工牌(包括工牌印制、工牌卡套以及吊绳)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1.4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销毁。
1.5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指导;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指导。
1.6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2.1进出工厂大门时,员工应主动出示并佩戴工牌,员工凭工牌进出工厂大门,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如果员工拒绝出示或者不接受检查的,保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厂;如果不听保卫劝导,公司将给予口头指导,情况严重的给予书面指导。
2.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在大门保卫处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2.3考虑生产安全要求,工牌仅限在工厂非生产区域内佩戴,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摘掉工牌,严禁在车间内佩戴工牌。
2.4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暂不做修改,仍按照《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二
1、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小区内看房的,中介公司应出具单位相关证明,并提供担保手续,由公司负责人携带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0元/证押金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出入证每次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因工作需要,可再次进行延期3个月,该公司员工离职负责人应及时收缴出入证,凭管理处出具的押金条和出入证原件到管理处退还押金。
2、北区所属商铺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统一走售楼大厅前人行入口(108岗);南区所属商铺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统一走2栋5栋之间道口(128岗)。进入小区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应主动将本人工作证件存放于道口岗,道口岗值班员必须认真登记看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具体人数,并用对讲主动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小区。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将看楼人员带出小区时,由道口岗值班员核对清点人员后,将工作证退还本人。如离场人员与进场人员不符,道口值班班员有权扣押工作证。
3、如小区业主将锁匙委托中介公司托管,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出具《业主锁匙委托证明》,委托证明上应注明业主的.房号、身份证号码,以便于道口岗值班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否则道口岗值班员有权拒绝进入小区。
4、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后,要格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处护卫员搞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业务员及看楼人员在小区内逗留、闲逛、窜栋、窜户,做到同进同出,如有违规行为或给小区造成安全隐患,管理处护卫员有权随时将其驱逐出小区,扣押工作证或出入证,该工作人员将不得进入小区。
5、中介公司对完成的房屋租赁中介业务,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客信息报管理处备案建立小区租客档案如有隐瞒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管理处有权拒绝该中介公司在小区开展业务,管理处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执法部门对中介公司进行处理。
6、在《若干规定》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完成租赁中介业务后3个工作日不将资料报送租赁管理部门的、规避管理,订立假合同或为无居住证的人员介绍长期承租的将分别处罚20xx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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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三
1、进库人员应自觉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并登记;携带物品出库要凭放行条。
2、外来工作人员临时进出库,凭油库发给的临时出入证放行。离开油库时要把出入证交门卫回收。
3、进入油库要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内。进库人员必须自觉将火柴、火机、聚光镜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门卫保管,严禁穿钉鞋进入油库。
4、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油库须经请示油库领导批准。
5、油库区内禁止私人会客,探朋访友。
6、进入油库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油库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追究责任。
7、非本单位职工严禁进入油罐区内,若因工作需要应由油库主管领导批准并指派专人陪同方可,否则追究责任。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四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治安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保障港口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连港港口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出港口的各类车辆、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和人员,均应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大连港港口区域,是指国家和省、市划定的大连港陆域 和水域。
第四条大连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应依法加强港口治安管理。大连港公安局具体负责大连港的港口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港区 治安管理
第五条人员、车辆进入港区,须持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发或认可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港口-交通、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服从港口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携带或运输物资出港,须交验出港证明,接受门卫检查。
第六条因建筑施工、运输、装卸等需在港区内临时居住的人员,须到港口治安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办理居住证 。
第七条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及其人员进入港口水域,应遵守港口治安管理规定,服从大连港公安局及其公安人员管理。
第八条港区内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 和腐蚀性 、放射性物品,以及特种物资、贵重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必须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捕捞;
(二)游泳、钓鱼;
(三)擅自拣拾、打捞失落在货场、道路、港池中的货物和其他物品;
(四)走私、倒卖外汇等非法交易;
(五)私留、索要、传播淫秽物品和内容反动的出版物;
(六)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及其他有伤风化 的行为;
(七)盗窃、哄抢、故意损坏货物和港口设施;
(八)非法经营扰乱治安秩序;
(九)其他违反港口治安管理行为。
第三章客运站治安管理
第十条凡在客运站逗留的人员,均应遵守客运站的各项规定,接受客运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进入客运站广场的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服从港口-交通管理。
第十二条乘船旅客须按顺序购票、检票、上船,任何人不得霸占售票窗口、抢购船票 和强行发放自制的购票序号,不得妨碍客运工作人员和民-警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旅客携带、托运或寄存行李、包裹,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严禁旅客携带下列物品进港、上船;
(一)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器具;
(三)淫秽物品;
(四)其他违禁物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港口治安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连市公安局或大连港公安局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其他条款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大连港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规定,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管理权限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港口治安管理人员必须严守法纪,秉公执法 。对违反纪律、徇私枉法 、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港区内养殖的由海事部门按照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的控制进出港区各区域的车辆和人员,保障港区生产的顺利进行,方便安全快捷进行安全生产、维护码头公司的对外形象,维护公司和客户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保障公司和客户完好无损的货物质量,促进码头公司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准许进入码头的人员范围
(2)由允许进入码头的本公司人员陪同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
(3)执行检查任务的'港口、海事、消防等人员;
(4)经公司批准的来港考察人员(必须乘车进入);
(5)停靠在本公司码头的船舶的船员(只准进入码头);
(6)油污处理人员(只准进入码头);
2、进入码头的人员管理
(1)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驾驶室;
(2)人员宜在道路两侧安全行走,严禁在门机吊具下坐、立、卧、行;
(3)考察人员进出堆场必须乘坐机动车辆,中途不得下车;
3、准许进入封闭管理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范围
(1)外包运输车辆;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3)经公司书面批准的考察车辆
(4)航修、供应、油污水处理的车辆;
4、码头行车规定
(1)车辆行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人员指挥;
(4)车辆进入码头区域,速度必须保持在5公里每小时以下;
5、处罚规定
(1)本公司人员违反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外部人员、车辆违反管理规定的,取消进入码头资格,并及时劝离码头。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六
1、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机房应先行登记。
2、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将食品、饮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4、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出入机房应遵循以下规定:
(1)非机房人员和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施工单位及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施工,须递交《施工申请》,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施工。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整理,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3)执行网络抢修和设备维护的技术人员可直接与信息中心负责人联系后进入,工作完毕后应签名登记,并负责现场的清洁、整理,经机房维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4)外单位人员进出机房,必须有我方相关接洽人员陪同,机房管理人员跟进。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机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机房,强行进入的,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安全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七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1、总务
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公司人员自觉佩戴好厂牌;外部人员需按照门卫要求办好手续后,自觉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因事外出,必须持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所有邮寄、快递人员进厂时,需出示收货人员名单,由保安人员联系好人员及交货地点后方可进入;由保安人员代收的,需做好登记后并转发。
外来人员进厂必需在门卫处登记,保卫人员应简单交代公司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如政府职能部门或找主要领导者,保卫人员需及时电话联系,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所有人员进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门卫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3、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所有外来公司货车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两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停放。
所有来宾、来客及政府部门和个人私家车,一律停放在财务、采购、生产办及仓储运输部门前,其它区域一律不准停放。
所有一分部人员及木工房、工程部、技术研发、生产服务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一律放置在花园东、门口宣传栏以北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门口以北、技术研发沿街楼以南东墙处。
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8车间车棚南侧;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北侧。
所有财务、采购、外贸、生产办、人力、物流、总务、公共关系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门卫车棚以南至墙角处;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后车棚内。
4、其它说明
所有出厂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外,其他时间人员外出必须凭请假条、出门证、会客证或相关证明,经保卫人员查证后方可出厂,没有证明者禁止出厂。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最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八
目的:应公司相关规定,为规范仓库现场秩序,确保物料安全,加强仓库正规化管理。结合公司有关制度,现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遵守。
一、仓库是储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属公司重点管控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公司相关部门需要进入的仓库的人员,应提前经本部门主管提报,仓库主管审批,方可进入。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如需进入应经仓库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供应商送货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仓库。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物料放入仓库,应经仓库人员的允许或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只可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对供应商需要进入仓库,判定有争议的物料。应与相关人员一起,并经过仓库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并未经过仓库人员的批准,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六、供应商未经仓库人员许可,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