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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一
蓦然回首,短短三年记录着我们跳动的足迹,挥洒的汗水;尽管时光将它打扮得如此拙劣,我仍愿在午夜梦回惊醒时,含泪回望。太多的不舍,太多的留恋,但最让我忘不了的,是你——我的挚爱。
——题记。
初进校园,是个丹桂飘香的金秋,在那随风摇曳的一树树秋叶中,我看见了你,一株光秃秃的树,你的丑陋,使你在这幅深秋图中显得分外扎眼;你的格格不入,让我皱了眉。
入校后不久,我与新朋友、新老师渐渐熟络起来,我的学习生活变得充实愉快。一次偶然,我惊喜的发现你竟生长在我们教室的窗前,我们心照不宣,默默成了朋友。
那夜,我被老师批评、痛骂,原因竟是个根本不存在的“罪状”,我气得双眼怒瞪,脸涨得通红,牙齿紧扣,时不时发出“咯咯”的声响,我的双手紧握,指尖泛白,青筋凸显,怕在下一秒就忍无可忍的爆发。
当我被老师句句利刃般的话刺得伤痕累累时,我的余光扫到了你,在这漆黑的夜晚,闪耀如钻石般的你深深吸引住了我的瞳孔。你缓缓地随着秋风奏出的圆舞曲舞动着臂膀,婀娜多姿、妖娆蹁跹。想起刚见你时你的瘦骨嶙峋,我为你的蜕变感到欣喜。
时间会让一切水落石出。那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老师查明了事情的真相,郑重的向我道歉。我望向你,惊喜的发现你的枝干上出现了好几粒我从未见过的花骨朵,午后的阳光慵懒的斜射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洒下了一圈金黄的光晕,这时的你被光芒包围着,像是舞台上的主角,而我也从眼前的玻璃看见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坦然微笑。这一刻,我们都是最美的。
一晃三年将逝,毕业,这个从未在心中停驻的词,突然突兀的停驻在眼前,凌厉的让人无从逃避。我忘不了朝夕相伴的人儿,但更忘不了,陪我走过漫漫风雨,如今依繁花满枝的你。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二
一叠叠影像穿插的模糊。
父亲,你是我童年的瞳孔里最厚的。
肩膀与温暖。
也是一条让我阔步朝前的大路。
父亲,你养育了我们一生。
子女众多,母亲多病。
在缺衣少食的年代。
你呕心沥血,从没有抱怨过一声。
沧桑,就像大地的一架水车。
你总是踏着而行。
父亲,当我们一天天都长大。
你的背影也就一天天地驼下。
如院里的那棵桔子树。
抵御了岁月的风风雨雨。
却还是失去了果实饱满后的光华。
那一年秋后,父亲。
你还是卸下担子就走了。
所有的悲痛。
就像时间脱下的空壳。
树叶的背光处瞬间静止了流动。
父亲,终有一天。
我也会变成你的样子。
老弱不堪,思维迟钝。
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拄着黄昏。
靠着你当年留下的半截树桩。
慢慢呼吸。
父亲。
愈接近黄昏,天愈混淆不清。
虚拟的青天白日,却设下多少密道迷阵。
一只哀鸣的鸟,侧不过自身。
从半空掉下,七孔流血,非死即伤。
父亲年老而迟缓,目光且呆滞呆板。
一幅饱经风霜又心安理得的样子。
现在,他每天就倚靠在家门前。
大大咧咧的用嘴吸进吐出。
这落日后的余晖。
与风雨紧锣密鼓,追来追去的人情债务,仪式交接过程。
我的父亲,一个贫穷农民的儿子。
一个传说双手能打算盘的人。
他的聪明靠他的天赋。
他的名誉靠他自己勤劳的本份。
我至今不相信。
上世纪人民公社时期。
他是一位被斗挨整的人。
如果是现在,我想我的父亲。
做一个比较大的'老板他肯定没有问题。
父亲与老井。
村头的那口老井已经冷落了多年。
自来水的方便再没有大群人去排队汲水。
父亲唠叨说早些年干旱的日子里。
这口老井啊曾经救过。
很多人的性命。
这些年来父亲独自坚持。
在井边汲水。
他说他习惯了喝这井水的清凉。
习惯了用它喂养牲口,洗衣做饭。
如今,父亲真的老了。
有时候大清早就一个人咳嗽在井边。
有时候傍晚还一个人在井边徘徊。
每次看到他不舍的在井边来来回回。
用自己一双青筋突兀的大手。
抚摸井边那棵依然如故的老树。
抚摸井盖旁那些光滑如翠的苔藓。
心中就有些凝噎,有些怅然。
而岁月就在井边以迅速燃烧崩离的方式。
把父亲的一生点燃。
又把父亲的一生冷却。
最后尘归,寂寞而还原。
黄昏的阴郁越加渲染着父亲。
站在井边那苍老孤独的背影。
我感觉似乎越来越接近。
我父亲那固执的脾气与井水苍凉的习性。
父亲节写给父亲。
不知过了多少个父亲节了。
父亲,你在我的印象里。
总是忙忙碌碌。
从没有过过父亲节。
甚至连自己的生日也从没有提起。
父亲,你总是那么不为人关注。
从小你就不是被父母疼爱的孩子。
兄姊是那么多。
生活是那么艰难。
你要你的父母怎么能够呵护你一人呢。
你也知道你的父母更为生计所迫。
对你们的言语也少有关爱。
这一切你都懂了。
从你小小的年纪。
记事的那天起。
父亲。
一些有钱人家的父亲过生日。
父亲节啊都是趾高气扬。
父亲,今朝我是有愧于您啊。
今年你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我没有给你一个祝福的蛋糕。
而是让你一人还在为子女劳累工作。
生日里也从没有休息间断。
父亲,现在我就站在生养你的沅水岸边。
看着长河落日。
当落日踏进了长河。
父亲啊。
我才知道生命是如此的壮美。
如此地让人潸然流泪。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三
大宇是我的儿子,作为长辈,对儿子用“谢谢”这个词有点不恰当或者说太客气,但我想用这个词来表达我的心情。
大宇上学的时候,成绩不太好,他妈很为他的前程担心。我说:“一个人头上一颗露水珠,儿子人高马大的,还能挣不上一碗饭吃,只要他走正道,不学坏,哪怕是在街上拉板车,凭劳动吃饭,我也是高兴的。”我还有另一个心思是:只要儿子能经常在我跟前,不论干啥,我都喜欢。
大宇长大成人后,没有辜负我的希望,虽然没有像女儿那样走读书写作做学问的道路,而是选择摄影,开照像馆,但是他干得风生水起,事业有成。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对我和对他妈的一片孝心。
虽然他的工作很忙,带领几十名员工不断创业,但只要有点时间都要回来看望我和他妈:冰箱空了,他就买来鱼肉把冰箱塞满;水果吃完了,就拎回大包小包的水果。他知道我喜欢喝红酒,总是买来最好的红酒。他听说西洋参、石斛、黑枸杞等药物对老人保健有好处,他不论贵贱的买回来。
他姥在世时,特别喜欢坐小车兜风,大宇只要能抽出时间,就对他姥说:“走,我带您出去转转。”他带着姥姥把附近的风景区都游遍。他听说全国花卉展在常州举办,他就开着车带着姥姥和我们老俩口,前往参观,并顺便逛了无锡、上海、周庄……让从未出过远门的姥姥大开眼界。她高兴地说:“我领外孙值了,我这一辈子活得也值了。”
4月1日,我吃过午饭,坐在椅子上,突然头晕目眩,如坠深渊;双耳失聪,什么也听不见了,我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是不是就要终结?10分钟之后,儿子、媳妇得到消息,赶了过来,他们及时将我送到市医院,并找来专家给我诊治,由于救治及时,我转危为安。
为了防止眩晕复发,儿子听说按摩很有用,就买来按摩椅、按摩床、脚用按摩器,让我坚持按摩。
我退休之后,很少外出参加活动,对穿衣不太在意,老伴常抱怨我“不讲究”。我说:“我一个糟老头了,穿得再好,谁看你?”儿子说:“老了也得穿好点,不是给别人看,是给自己看。”于是儿子、媳妇一起到商店里挑选,里里外外给我买了好几套衣服,光棉袄就买了好几件,有棉的,有鸭绒的,穿在身上又暖和又轻。
我本来住房条件已经不错,可是儿子看我老了,为了就近照顾我,去年10月,又花了100多万元,在离他家50米远的地方,为我买了新住房。新房宽敞明亮,书房里配备了电脑。房前房后栽满了花木,还有一片小竹园。一年四季,满院飘香。由于树木枝繁叶茂,绿树成阴,为鸟儿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每天一大早,就听见各种鸟儿的欢快叫声,让人心旷神怡。新环境的安静,加上空气新鲜,我多年的失眠症竟不治而愈。精神愉悦,心情舒畅,加上多种保健药品的服用和保健按摩,近两年来,我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好,,是我的身体近十年来最好的一年,我在老年大学讲课,在讲台上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居然不感到累。近两年,我写了近两百篇散文,常常文思泉涌,一篇接着一篇地写,越写越有激情,有效地预防了老年痴呆。可以说,是儿子给了我精神支柱,让我活得有滋有味。
由于住得近了,大宇来看我看得更勤了,几乎每天都来。谈他的见闻,谈他的工作,谈他今后的打算。每当他取得新的成绩,新的创业又取得成功,他都及时来向我报喜。他妈炒上两个菜,他喝白酒,我喝红酒,父子俩喝得兴高彩烈,谈得兴高彩烈。我想起了父亲,对大宇说:“你爷一辈子喜欢文化人,喜欢正干的孩子,要是他老人家活着,看到你姐一本接一本地出书,你的事业又干得这么好,他该多自豪多高兴啊!”大宇说:“爷爷我没见过,我不能孝敬他老人家。而你和俺妈都老了,头发都白了,让我更加感到,别的事情都能等,唯独孝顺你们不能等。父母不是用来愧疚的,人生不是用来遗憾的。”听了儿子的肺腑之言,我的心里热乎乎的,想跟大宇说:谢谢你,我的儿子!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四
(一)。
我已经三天没有吃到新鲜的肉了。已经是冬天了。四下白雪茫茫,找不到任何一只较大的猎物,它们已经向暖和的地方迁移或冬眠了。偶尔有几只灰色野兔在雪地里奔跳。它们的动作轻快而敏捷,我抓不住。
我眼前晃动着羊的身影,那些撕咬起来带劲的大羊和香嫩可口的小羊,都是那么诱人。我的口中分泌出贪婪的液体,我的双眼因饥饿而变得墨绿,闪着荧荧的光:要活下去,就必须偷羊。
我来到羊圈旁,来来回回地踱步,在雪地里留下一圈圈细长地脚印:我在寻找适合地高度。终于,我选中了一块羊圈旁地大石,用爪子扒拉掉上面掉积雪,跃上去,企图借石头的高度跳入羊圈内。积雪化成的水在石头上,很滑,我一次又一次摔倒在雪地上。疼痛一次又一次地袭击着我,甚至有一次我重重跌下来,以为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摔碎了,我支撑着站起来,吃几口冰凉的雪水,再接着来。在最后一次我终于擦着被人削得尖尖的篱笆跃进去了,然后狠狠地跌落在地上,动弹不得,因为这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我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这是我第一次冒险偷人类的羊,如果不是饿极了,我决不会这么做,因为同人类作对是很可怕的。我在潜意识里尽量避开心底的那幅画面,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可我已无暇顾及。一瞬间,我看见了洁白可爱的小羊,健壮有力的公羊和母羊。它们离我如此的近,和那好闻的羊膻味一起。那些羊看见我,像见了魔鬼从天而降,惊诧和错愕从它们本应平静温柔的栗色眼睛里流露出来。
(二)。
它们惊慌失措,盲目地四散而逃,却无论如何也逃不出狭小的羊圈,只能恐惧地挤在一起,缩成白茸茸地一团,浑身打颤。它们惊恐地望着我,小心地观察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我的一举一动都让它们大幅度地抖动。我狞笑着看着这些受惊的羊,感到体内重又充满里力量。这些天来我隐忍着的兽性终于得以发泄。
愚蠢的东西!只配成为我们的口中之物。我轻蔑地想着,一边疯了似的扑向惊恐万状的羊群,拼命撕咬着羊。羊哀伤地叫着,却没有引起我丝毫的同情:我们和人一样,是不需要同情的。
我把尖牙深深地插进它们的肉里,然后猛地拔出来,每一口下去都尝到了血腥。我的报复似的举动使很多羊身上都打上了我的烙印。羊撕心裂肺地哀叫。那汩汩流出的血液更加刺激了我,使我体内的勇敢者之血沸腾。我的身体燥热起来。我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白晃晃的光,像几十把尖锐的匕首。
我看着嘴下的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羊由惊恐变为绝望,渐渐不动了,才满意地从羊身上扯下一大块肉。羊血顺着我的嘴角往下流,滴落到地上,渗入泥土中,羊骨在我的尖牙下咯咯作响,我满口的羊膻味,在刺眼的阳光和紧缩在一起的羊群的注视下撕扯吞吃着羊肉。羊身已被血染成鲜红,鲜血流过羊尚未闭上的双眼,那样子像极了红色眼泪,在强烈的阳光下闪着阴森的光。
(三)。
我闻到了人的气味。我回头,看见一个戴着羊毛帽子的年轻人类,握着那只足有2米长的钢叉向我直直地刺来。他的眼里闪着愤恨的光芒。
我的嘴里还含着那只羊。
那一瞬间,我竟失神了。呆呆地看着他,做不出任何反应。当钢叉快要接触我的那一刹那,我下意识地偏过头,而拿把钢叉却直插进我的侧腹。
有红色的液体从我的身体里喷涌而出。
我没有感觉到疼,只感到钢叉穿透血肉与骨头的那种刺骨的冰凉。这种感觉使我浑身颤抖。我开始控制不住我的身体,力不从心,能量正一点一点从体内流失。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五
忆往昔,中秋佳节,花前月下的夜晚,诗情画意的浪漫,举家团圆的温馨。一家人齐聚在明月之下,品着香甜的月饼,唠着叙叙的家常。邀明月,独挂苍穹,感受清雅的余晖铺洒九州大地。在这样一个惬意的情景里,更多的人守着的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温馨。只有那少数人守着的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难耐。而我就是那少数中难耐的人,也许我连那难耐的人都不是,因为我早已习惯了这样难耐的日子。
选择忘记,也许这是我给自己找的最合适的理由。在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我宁愿孤守着内心深沉的寂寞,也不愿在每个不经意的中秋明月下寒冷着。是的,我太害怕这样的相思明月夜了,太害怕沉痛的思念像一壶迟迟不愿开坛的老酒,酝酿得肝肠寸断。所以我选择了静静地遗忘,忘记这个不属于我的节日,也许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心安理得地悄悄生活。也或许我早已顺应了这样尘封的凄凉,根本不需要去勾勒记忆里那些零碎的乡愁。习惯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尽情地去享受孤独的自由。我不再奢望团圆是怎么样的温暖,也不再想象海上生明月的温馨。中秋节对我来说也许真的不重要了,就像从来都没有被母亲关爱的孩子,再提及母爱,也只不过是概念性的东西罢了。
然而今夜,我改变了习惯,改变了一贯的概念。在明月高悬的今夜,在尝尽了无人相伴的今夜,在几乎忘却掉的今夜。你的关爱像一把尖刀刺穿了我一如既往的难耐,刺穿了我原以为已经死去的思念。我的心开始了新的复苏,那感觉就像千年的莲子又开出了洁白的莲花。
终于,我没能抵挡住泪水的澎湃。紧紧地抱着你,在你的肩膀我哭得一塌糊涂,像个小孩子一样诉说着沉重的心伤。那一刻,我积压在心中多年的痛楚一下子全汹涌了出来,克制不住的我尽情地向你挥洒。对不起,那一刻我表现得是那么的失态,而你却像天使一样陪伴在我的身边,轻轻地安慰着我,那贴心的话语就像春日的太阳温暖着冰封的大地。我已经完全不能自己了,再也不能控制自己了,俨然把你当成了生命里最温暖的太阳。借着你的光芒,我愿化作冉冉升腾的蒸汽,去亲吻你火热的面颊。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六
也许我是孤单的,也许我是幸福的。也许我是悲哀的,也许我是快乐的。也许也许......也许有太多的也许,我不知道我真正在乎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人世间,我只知道我没有任何的价值。我在这个人世间孤独的飘荡了五年了,五年前我意外身亡。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逛着街,喝着自己最爱的珍珠奶茶,吃着自己的最爱的汉堡,就这样在不知什么事的情况下死了,这就是我的悲哀。我是能无奈的看着自己离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好心的大爷把我送到医院,我只能看着我的父母以及老公哭的撕心裂肺的,我只能......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所有的人为我而难过,我无法像他们说一句话,因为他们听不见。我想要抱抱他们,可是却触碰不到他们。因为心里憋着一口气,所以就连阎王也不肯收我,就这样在天地之间飘荡了五年,所以我是孤单的。
可是幸运的是我还有一个好朋友肖恒,这五年当中他一直陪伴着我,所以我是幸福的。
他一直都在想法设法的逗我开心,而我也是快乐的。
这五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撞死我的那个人,不是因为心中有恨,只是因为阎王曾经说过,我心里的那口气和那个撞死我的人有关,要想投胎转世,我就必须要找到那个人。所以这五年我四处飘荡,就希望可以找到他,可是结果往往是不如人意的。如果真的那么顺利的话,我也不会飘荡了五年。
不知道为什么,这五年我对于我爸妈和老公的记忆越来越多模糊了,这些年我想要回家看看,可是我却不知道路该怎么走,肖恒一直让我把心放在肚子里,该记起的时候就会记起来的。
“肖恒,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最近一直很慌,好像我们一直苦苦寻找的真相就快要呈现了”
肖恒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却并没有说什么。他永远都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都只会对着我笑,这五年我很少听见他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好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开口说话。
这天我和肖恒像往常一样四处的飘荡着,看见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妻在一个人的坟前哭泣着,我没有去看墓碑上的照片,仅仅是看着那对夫妻伤心的样子我就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刀子一刀一刀的割一样的痛,当我抬起头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的时候,我就像被定住了一样的动不了,因为那墓碑上是我的照片,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当我看到了这对夫妻伤心的时候我的心会那么的疼,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在这五年里心心念念的父母。
我痛苦的叫着爸妈,可是他们听不见,我想去告诉他们我在这,可是我知道他们听不见,后来我跟着他们一起回了家,一直在他们身边待了好几天,看着他们吃饭,看着他们睡觉,看着他们做着一切的一切。我突然觉得我真的好不孝,世界上最残忍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我现在能做的只有陪在他们身边,虽然这样于事无补。
我想哭,可是鬼是没有眼泪的,我只能痛苦的后悔着,就在这个时候肖恒突然出现,拉着我就走,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没用,后来他把我拉到了一辆车前面,看着这辆车我感觉我整个头快要爆炸了,就在这个时候肖恒突然开口说:“楚楚,这就是当年撞死你的那辆车。”
我惊恐的看着肖恒,不敢相信,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肖恒说:“这些日子你陪着你父母,我就一直在寻找当年杀了你的凶手,好在终于让我找到了”说完这句话以后我看到肖恒眼中的失落,我不明白那失落是为什么?而那时的我,也并没有想太多。
肖恒领着我到了一个房间里,在那个房间里满地凌乱的衣服,床上还有两具光着的身体交融在一起,而我并没有兴趣观看这些,我满脸疑惑的看着肖恒,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两个人配合足够的默契。肖恒看了看我就知道我要问什么,于是手指了指床上的那个男人。
我转过脸去看他,头快要裂开般的疼痛,突然想起了从前的所有,那个男人是杀死我的凶手。想起这一切,我愤怒了。因为我的愤怒,所以周围阴风四起,而床上的两个人也都看见了我,那个凶手更是吓得跪在了地上。
“萧靖,我要让你偿命”说这我就快速的往他那边飘动。可是穿上的女人一点也不害怕,她淡定的拿出桃木剑朝我奔来,我和她厮打在一起,不过很快我就被桃木剑伤的伤痕累累了,肖恒看见我落了下风,想要来帮我,可是我阻止了他,我对他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我要自己来解决。肖恒见我执着,便没有再动弹。
可是桃木克鬼,再加上那个女人道行不浅,我很快就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在那个女人高举着桃木准备往我身上刺的时候,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那口一直堵在我心口的气。可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到,我睁开眼睛却看见了肖恒站在我的面前对我笑,他的胸前插着那把桃木剑。
我痛苦的大喊:“不”然后不顾疼痛,把那把桃木剑从他的身体里拔出,然后拿起了身边的水果刀,杀死了那个女人,还有萧靖。我回去抱住肖恒说道:“肖恒,你不要有事,我不要你有事。”
“楚楚,对不起,原谅我,当年没有好好的保护你,还好,今日我没有铸成大错。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都赖在你的身边吗?楚楚,你难道到现在还没有想起来吗?”
我一边哭着一边摇着头,我不知道肖恒所说的想起来是该想起什么事?肖恒看了看我,笑了说道:“没想起来吗?那也挺好的”说完以后肖恒就在我的面前魂飞魄散了,我就一直呆坐在原地,嘴里说着“肖恒,肖恒”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知道牛头马面带我去了地狱,投了胎,当我举着那碗孟婆汤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个陪着我过了五年的男人,那个在我还活着的时候照顾我的男人,我才想起,肖恒就是我的老公。我才想起那天萧靖对他说要杀我,我才想起当我莫名其妙死的那天,肖恒也自尽了,我才想起当我死后见到他的时候他对我说:“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的保护你,不让你受一点的伤害。”
当我喝下孟婆汤的时候,我知道我永生永世都不可能忘记他,因为他的一切都已经刻在我的心上,那是孟婆汤抹不掉的地方。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七
久违了,我的挚爱!
似乎很久,远了,或许你不曾知道,其实你一直荡漾在我的心海里,依偎在我不知疲倦的梦中,奔腾在我流动的热血里,深植与我的灵魂中,任谁都无法动摇我对你的情有独钟,挚爱真情。
忙碌的日子,带着一天的疲惫,与夜晚枕着你的名字,拥着你的温馨入眠,带着美好与惬意,轻轻地走进你的世界,我心灵的家园,徜徉在你海洋般的怀抱中,缠缠绵绵或忧忧怨怨,情思切切或爱恨交融,激情豪迈或柔肠百结,青山碧水,美景如画,深深的令我陶醉其中,一份痴心,一抹情怀,尽情的感受着你带给我一份心的愉悦,精神的乐土,休憩的港湾,心灵的世外桃源。
然,我却不能与你天天为伴,时时与你为舞,而你带给我的温馨时光,如梦如幻般的优美境界,真真切切的萦绕在我的心怀,挥之不去,更无法放下对你的痴恋。于此时思念在心间再次泛起,忘记了疲惫,忘记了时间,不得不执笔倾诉衷肠,我的我的挚爱,我真的好想你!想你,独坐海边,远离城市的喧嚣,世俗的纷扰,没有忧愁,没有烦恼,静静的依偎在你的怀抱,任思绪飘飞,醉梦般聆听着心的独白。
久违了,我的挚爱!
似乎很久,远了,或许喜欢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而我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与你一见钟情,就这样痴恋于你文字的海洋中,沉醉于你如画的境界里,痴痴怨怨,婉约优美,如丝如缕的心意,诗意浪漫的情怀。爱你,把你深植与我的心灵深处,悄悄的为你抒写我的一己情怀,一帘幽梦,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生活里的五味杂陈,生命中的人生百态。我没有唐宋散文家的笔势雄健,风格独特,内涵深广以及精炼生动,耐人寻味,也没有当代散文家的从容与睿智,细致与考究,温厚与朴实,以及涵天负地般的广阔胸襟。可我就是喜欢这样静静的守望着你,守望着你的未来,我的梦想,耕耘着属于我唯一的快乐,守护着我的心灵家园,精神的乐土!
我喜欢你,喜欢你丰富的内涵,蕴含的博大精深。喜欢你优美的境界,奇思妙想。喜欢你似潺潺流水,鸟语花香,令人浮想联翩。喜欢你胸怀广阔,使人温馨如醉。你如一缕和熙的春风,融化我心底冰冷的温柔。你如夏日清凉的细雨,滋润我干涸的心田。你如秋天的落英缤纷,满载我的思念,时时呢喃在我的`耳畔,弥漫于我的心间。你如冬日的一缕暖阳,明媚我每个日出日落。
落寞的日子里,一抹心事,任泪水涟涟,与你相伴,一纸笔墨,任愁肠百结,倾诉与你。闲暇的日子中,一笔素笺,任思绪满盈,抒写着人生的感悟心得。我不在乎与你一起能飞得多高,我只想在我生命的余年里,与你相伴同行,珍惜与你相知的每时每刻。亲爱的!谅解我最近缺席的无奈,理解我迟到少去的问候,我的挚爱,感谢有你陪伴的日子,那些温馨美丽的时光,丰富了我的生活,愉悦了我的精神世界,开阔了我的文学视野,以及知识写作的提升。是你带我走进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交流的平台,如一面镜子,让我时刻能看到自己多方面的不足与瑕疵。同时,也令我感受到文友们的真挚和温暖。我的挚爱,感谢有你,如一道彩虹将生活染饰得五彩斑斓。
久违了,我的挚爱!
似乎很久,远了,静溢的夜,空气中弥漫着思念的味道,满屋积满了想你心事。独坐屏前,轻轻的走近你,看着你的名字,感受着你的气息,一缕芬芳溢满心间,一份感动回荡在心田。键盘声声,敲击着我对你的思念。只是因为在书海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有一天能与你长相伴,从此我开始孤单痴恋,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相遇不会再改变,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久违了,我的故乡!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八
生活中的某个细节总是令人难以忘怀。或许是因为它是无声的付出,或许是因为它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付出。
朋友,仿佛是大海中的灯塔,在你迷茫时给予你方向;仿佛是沙漠中的清泉,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仿佛是黑夜里闪烁的星星,在你黑暗时给予你希望;仿佛是一颗颗甜蜜的糖果,在你难过时给予你慰藉。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初次相遇的情景。那是开学的第一天,我们刚好分到同桌。你外向开朗的作着自我介绍,我羞涩的向你微笑。恰好某一时刻,我们四目相对,似乎注定了我们之间以后会有更多的交集,更多的故事。此后,在学校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讨论,一起疯狂,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平常我们都是一起走经过你家的路回家,那天,我们照常走出校门口,你却对我说:“今天不要和我一起回家了。”我以为你是因为今天早上讨论问题时意见不合而生气。我心想你真小气,不就是一个问题嘛,大家各自持各自的意见不就好了。我便转身就走,以至于你在我后面说的那几句话我都没听清,后来才知道你察觉我的情绪不对,是在向我解释。下午放学时,我还在生你的气便自己收拾书包准备走了。你一把拉住我说,:“别生气了,今天中午我家门前的那条路在修路,我怕你骑自行车不方便过去,就叫你走另一条路啊。”我愣在原地,原来我所觉得的小气是你的关心,正是这一细节的关心感动着我,正是这一细节的关心让我至今对那些年的往事记忆犹新。后来,我回忆与你在一起的时光,原来你对我细节上的关心真的是数不胜数。比如,你会在下雨天帮我擦淋湿的自行车,你会在下雨天帮我撑伞,你会在开学时帮我擦灰尘满满的课桌。
感谢时光让我遇见你,感谢你曾在细节中给予我的关心,感谢你无声的付出,感谢你默默的帮助。庆幸我们拥有了属于彼此的独一无二的记忆,庆幸我们拥有了属于彼此的独一无二的故事,庆幸我们拥有了属于彼此的独一无二的经历。谢谢你,我的朋友。谢谢时光让我们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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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九
书是春风,吹绿了世间万物;书是夏雨,拂去了夏日的燥热;书是秋叶,装点了秋天的世界;书是冬雪,练就了冬梅坚强不屈的品格。
我爱读书,因为书给了我些许的安慰。当我因同学误解,考试成绩不理想而郁闷时,我便会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在海洋里追寻那些快乐的鱼儿,和他们一起嬉戏,玩耍,进而放松自己,渐渐地心头的烦恼也都烟消云散。
“鱼儿”告诉我:人生本就短暂,千万不要让烦恼占去我们一半的生命。
从此,我的那片天空乌云消散,太阳露出了久违的笑脸。
我爱读书,因为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从前我总是很胆小,一只突然出现的小虫子都足以让我大惊失色,简直可以用“胆小如鼠”来形容。那一次次心惊胆颤之后,我便学会了读一些勇气系列的书。那些书就像我的好朋友,无私地为我灌输着勇气的血液。我开始尝试面对那样令我害怕的的小动物,渐渐的竟对它们产生了好感,甚至是喜爱。
“朋友”告诉我:只要勇敢去尝试,即使不成功,也一定会带来丰富的回报。
从此,我的那片天空多了几篇带来勇气和尝试色彩的云朵。
我爱读书,因为书拓宽了我的知识面。书就像我的一位好老师,让我学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能比其他同学略胜一筹。这看似不起眼的一点,可帮了我无数次的大忙。
“老师”告诉我:仅靠在课堂上学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知识要不断积累,只有经过日积月累之后,才能使自己的知识像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从此,我的那片天空下多了一条源源不断小溪——知识的源泉。
我爱读书,我不要求能熟读、读透、读懂,只要求能得到一些感悟、一些启发,让我学以致用。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落花流水一般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也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最挚爱、最钟情的书,愿你能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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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
夏天是个脾气暴躁、容易发怒的小女孩,38度的高温是她火气正旺的时候,不要安慰她,不必理睬她,让她一个人静静的待着,好好反省自己的过失,不出几天,又会降下倾盆大雨。这是夏天在哭泣,为自己胡乱发脾气默默哀悼,为不被人理解狠狠发泄。
夏天的傍晚是让人感到最舒服的时候,兴许刚下过一场淋漓尽致的大雨,要舒缓一下心情。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天边升起一架美丽的彩虹桥。这时你会发现夏天是个淳朴灿烂的孩子,笑起来会很美,让你快乐。每当此时,我喜欢漫步在绿树成荫的.大道上,闭上眼睛,轻轻旋转,天地仿佛突然连成一片,清新的绿叶的香气夹杂着忽浓忽淡的花粉味儿,加上空气里残存的士多啤梨味的冰激凌的气息,喔---令人心里痒痒的,哈,夏天的味道。
夜幕悄然而至,深蓝色星空,这是一年当中少有的景致,也是夏天特有的那一份恬静与淡定--美的享受!夜越深,夏越甜。夏天在成长,带着心里的酸酸甜甜,和我一起成长。岁月流过,夏天也不再是那个固执的小女孩了。
挚爱夏天,爱到心坎儿里去,刻骨铭心――。
在我的小小世界里,夏天是和水联系在一起的,清凉透心的水花呀,溅在被骄阳炙烤得火辣辣的皮肤上,瞬间滋润心灵,犹如一刃冰脊,湿漉漉,水淋淋。夏天需要这样的酣畅、痛快与透彻。
夏,这个充满灵性的季节,给了我无限灵感。弹起我心爱的木吉他,放声歌唱属于我的夏天,涌动的音符融进热情奔放的夏天,沉醉,感悟,觉醒。
勤奋在夏天,珍惜夏的美好时光,好好去体味她吧。和夏天交个朋友,拉着她的手,和她一起舞动,舞动着青春,闪耀着活力。像我一样,我是个属于夏天的孩子!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夏天是个有内涵的季节。人类善待夏天,夏天也会很乐意的接纳我们的。在我的词典里,希望四季如夏,夏去夏又来,永远不离开!
等待了漫长漫长,为了夏天。感谢夏天的恩惠,我要好好的生活,活在夏天。所有的辉煌留给夏天,所有的喜悦留给夏天,所有的大彻大悟,送给夏天。
知了睡了,星星还醒着;太阳累了,月亮还挂着。夏天别走,你是我的挚爱。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一
夏天,是总会下雨的,而雨过天晴后,操场上会留下许多小水坑,这些水坑是很好玩的,光脚穿凉鞋同学的可以直接踩在水坑里玩,随便洗洗脚丫和鞋,让脚丫好好放松放松。我的好朋友让我把袜子脱下来,一起来玩水坑,还问我为什么穿袜子,我并没有说设么。
到了学校,老师在检查我们有没有穿袜子,轮到我了,老师看着我的脚说:“你的脚丫真的好好看,五个脚趾长短分明,肉嘟嘟的,还特别白,以前没见你光脚穿凉鞋,这是你一次光脚穿凉鞋吧?”我不由得很害羞,很快,节目就开始了,我们依次上了台,很快节目结束了,我发现,光脚穿凉鞋也不算很糟糕,我感觉并没有人看我的脚,我开始有点喜欢上光脚穿凉鞋了。
渐渐的,我就不觉得害羞了,我开始爱上了光脚穿凉鞋,下雨了,我和同学们一起踩水坑,很快的,到了秋天,天气渐渐变凉,我开始珍惜穿凉鞋的时光,只要温度在十度以上,我就光着脚穿凉鞋,虽然已经穿长袖长裤了,但是我依然光脚穿凉鞋,天气逐渐变冷了,我恋恋不舍的脱下凉鞋,放在鞋柜里,然后我惊奇的发现,我的脚背像斑马线一样,哈哈,真好笑!
每个人都会有害羞的时候,只要努力克服就能战胜它,我的挚爱——凉鞋。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二
喂,老板,我要的书来了没?我以风的速度,咣地推开店门,飞进书店,冲老板大喊道。哎,来了来了,真是受不了你呀,这个月你都来问三回了!老板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付了钱,捧着充溢着墨香的书,再看看口袋里屈指可数的几个硬币,我不禁无奈的笑了。
这就是我与书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幕。据我不完全统计,几乎每隔2、3天,我都要从家出发以每秒近8。8米的速度骑行约30分钟到书店去把辛辛苦苦攒的零花钱无私地奉献到书的怀抱中。因为,书是我的挚爱。
假日的午后,阳光慵懒地在街道上跳着光斑舞,怀揣着零花钱,我骑车向书店冲去……书,我的挚爱!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三
我的小书房设在主卧室,靠近阳台的房间里。虽然不是很豪华,但是很朴实。所以,我觉得它很完美。它与我朝夕相伴,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管是写作业,还是阅读、绘画、或者是思考事情,它都能给我一个安静的氛围。
爸爸妈妈外出打工的日子里,小书房就是我的私人空间。它是我的知识宝库,是我放飞思想的地方。它更像我的老师,教我一个又一个做人做事的道理,助我成才。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四
孩提时,迷恋橘子。现在长大啦!还怀念那种透心凉的感觉。街头小摊那屏幕画面的瓜影映入眼帘,童年吃橘子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瞧!那被我到放着皮球般大小的橘子带着绿盈盈的帽子,穿着精致的外衣,还有一双黑绿黑绿的皮靴。深吸一口气,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远远望去,橘皮娇嫩而光滑;走近一看,它那粗糙的表面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那布满老茧的'手。我迫不及待的剥开橘皮,鲜嫩的橘肉外面布满了橘络,像一位换上了婚纱的新娘子。我轻轻地把橘络撕开,月牙形的橘瓣好像几个兄弟姐妹围坐在一起说悄悄话呢!掰一半放进嘴里,凉丝丝的,甜中带着酸,真好吃啊!
橘子不仅细嫩多汁还有着不菲的作用呢!橘肉可以吃,有化痰,止咳,润肺,顺气的药效;橘皮可以入药,有理气燥失;橘络有通络化痰,顺气活血的功效;橘核具有…。.
啊!橘子,你是我水果中的挚爱!可是你生长在南方,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发奋学习,长大以后用高科技让你在我北方“安居乐业”!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五
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像我这样的小书迷,面对读书,由衷感叹道:“书啊,我心中,你最重,你是我的挚爱!”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时候,就喜欢拿着书乱翻,也不知道是天生对书充满好奇,还是被那精美的图画深深地吸引。妈妈看我那么喜欢书,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从此,我的读书之路就敞开了。
读书之路一敞开,我便全力奔跑。二年级时,姑姑给我买了一本《窗边的小豆豆》,我见到有书看了,开心得不得了。一个健步上去,手如鹰爪似的快速一挥,把书拿过来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埋头读起来。妈妈中午喊我吃饭都不愿意放下。读到巴学园的快乐生活,我不禁笑出声来;读到泰明去世,我异常难过。我深深地陷入小豆豆的世界,无法自拔。直到妈妈强行把书拿走,我才恋恋不舍地走出房间。吃饭的时候还在想小豆豆爬树的情景呢!
书除了让我获得快乐,还可以让我养成好习惯。看到书中优美的句子,总想留住她它,于是我认真地抄写在读书笔记上。几年下来积累了好几本“书中佳品”。随着我买的书越来越多,为了能快速找到想看的书,我学会了整理书架、做书签。班里的图书角也被我打理得井井有条,同学们都叫我“图书馆长”。妈妈说我越来越有文人气息了,这都是读书给我的好习惯。
在学校我也有很多喜欢看书的朋友。我们从《稻草人》聊到《一千零一夜》,从《小王子》聊到《三国演义》,真是热火朝天。一次上课,老师给我们出题:“被称为‘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乱世之奸雄’的上一句是什么?”全班只有我脱口而出:“治世之能臣。”同学们都对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下课后,有的同学就和我谈论曹操,我的“书友”越来越多了。
读书还给了我意外收获。一次语文考试,有一题是让分析林黛玉和晴雯的性格相同点。同学们都读过这本书,只知道人物,哪里分析过。我一想曾经看过周思源老师的《论红楼梦》,里边有类似的分析。这道让大家一筹莫展的题被我轻而易举的破解,连老师都对我另眼相看。真没想到,平时广博群书,意外使我考场上过关斩将。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友情,给了我好习惯。书,我一生中永远不可缺少的伙伴。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六
经济!毫无疑问,是经济!从孩提时到现在,尽管我练过足球、学过钢琴、读过历史,但从懂事起就触动了我的心灵,一直到现在,尽管高考将至,桌上,在厚厚的试卷旁边,放的唯一一本杂书,是《西方经济学》!
细细想来,我对经济的热爱,竟真的一直也萦绕到现在。幼年,经济于我是手里的一张张纸币或一个个钢镚。那时的我懵懵懂懂地认为,经济就是物质上的富足;少年,经济于我是政治课本上物价的变化、货币的含义,我也从中渐渐意识到经济背后不仅是物质上的柴米油盐,还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现在,经济于我是一个理想,我知道它并不是抽象的,它是实实在在的,它就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虽说认识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但热情却好似与生俱来。回忆起小学,每当妈妈给了我一笔零花钱,我常兴奋于筹算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去多买几个最经济的念想;学校组织跳蚤市场交换的前夜,我常无眠于假想讨价还价的美妙过程。
时到初中,有了一定的经济学基础之后,看到爸爸带回来的国外食品,每次我都热衷于去看看价格的变动,再上网细细地看看国际汇率的波动,然后我就会惊叹于经济全球化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停下笔来,看着自己写的文字,我知道这篇作文可能跟别人格格不入;但是,我还是要交它。因为,经济,真的是我发自内心深处的最爱!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七
每日为我操劳,不惜失去自己炫丽的年华;每日期盼我长大,忽视了爬上两鬓的白发。只有她,只有我的母亲呀!
我的妈妈,您还记得我们的初遇吗?那个火辣辣的中午,我的哭声打破了手术室的平静,成为了您努力许久的收获。看着我稚嫩的小脸,欣喜之情抚平了您肉体的伤痛。
我的妈妈,您对我的爱是一片浩瀚的海洋,我就如同一条鱼儿,在海洋中游来游去;您对我的爱是一片蓝天,我就是一团白云,倚偎在您的怀里;您是一座灯塔,我就如同一艘扬帆远航的船,无论遇到什么暴风骤雨,您都依然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您是月台,我就是一挂长长的列车,无论行走的多远,您都是我永远充满母爱的驿站。
墨水把它的所有倾其给了纸张,妈妈把所有的爱倾其给我,永远……。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八
有人爱波涛汹涌的大海,有人爱广袤无垠的沙漠,有人爱湛蓝湛蓝的天空,有人爱驼铃回荡的戈壁,而我对普通话却情有独!
记得那时我第一次去石家庄,下午在长途汽车站候车,准备回家。有汽车的鸣笛声,有叫卖声,还有售票员拉客的声音,乱成了一团糟。突然有人问我,“你到哪去?”,我本能的说“到沙河!”,一句浓浓的乡音,引来无数的目光,但那不是赞赏。面对无数的目光我深深地自责,自惭形秽,就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学好普通话!
一九九六年全市大力普及普通话,我积极的投入到普听话的学习中去,把学校发的普通话教材看了一遍又一遍,并把所有自己读不好的字词,全部抄下来,用a4纸足足吵了五张。早上起来就读,有时间就读,用爱多vcd的广告词说就是:我们一直在努力!
通过学习,我的普通话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顺利的通过了学校对教师的普通话测评,并且在学校组织的教职工普通话大赛中获得了一等奖,澳柯玛说得好: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今天,与其说推广普通话是一种工作,倒不如说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我相信我们谁也不愿作战争的俘虏,就让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到普通话的推广工作中去,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哇,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十九
我爱语文,我有我的理由。我不会以一句“因为爱,所以爱”来诠释我对语文的理解。
心情苦闷时,想到了李白的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那豁达的心境,使我不由地反思自己,为什么要把花季的青春白白浪费在无用的痛苦里,于是鼓起勇气,重新面对生活。而这一切的思想改变都源于那豁达的诗句。
常常感叹悲欢离合的痛苦,总是一个人独自悲伤,但苏轼的《水调歌头》却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但那“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情谊却永远留在我们心间。所以有何必去忧伤,倒不如学会理解,学会适应,学会祝愿。
落叶常常是秋天的图画,萧瑟常常是秋天的代言词。但是刘禹锡却象我们展示了另一番秋季的景色。“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壮观的景色,你从哪里能看到些许的凄凉。其实萧瑟不是秋天的错,只是看你如何去面对它,秋风的萧瑟,秋季的凄凉,是否会成为你心中的秋日童话。
无缘无故会对繁杂的社会感到迷茫,看不清自己未来的方向,但戴望舒不会独自迷茫,而是努力寻找那个充满神秘的雨巷姑娘。是啊,为什么不放开自己,去努力飞翔,去寻找你心中的那个雨巷姑娘。
其实语文并不是几首诗句,几篇文章所能表达的。“语”字比天高,“文”字比海深。语文二字加起来就比整个世界都广阔。
我爱语文,爱她的灵性,爱她的深远,爱她的透明。她教我怎样做人,怎样处世,怎样面对生活。
语文,我的爱。无论走到哪里,都叫我如何不想她。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二十
阅读课外书,无疑是我的挚爱。因为阅读,使我的性格、成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学校里,因为我作文还不错,语文老师对我赞赏有加。毫无疑问,我作文的所有优秀全部来源于课外书。书中那些引人入胜的佳句,都被我滴水不漏,牢牢记住了。
幼儿园的时候,我有个怪僻,我在众小孩中,显得孤僻,很少言语,即使说话了,发出的声音也是细若蚊鸣。而等我一回家,我就渐渐开朗,跟爸爸妈妈聊叙几句,或是让外公教我认字,向外婆撒娇。而我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拿一张白纸,用铅笔草草画少许清丽的花边,用幼嫩的字体写上几句诗词。这些事我都是瞒着大人们做的。从画报上看到的美词佳句,都被我改造后编写在一卷卷白纸上,永不遗忘。这是我的乐趣,也铸造了我后天形成的`爱书如命的性格。
书中隐藏着保藏。“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于我来说,书中有着好成绩,有着高雅的性格。所以,阅读书――我的最爱。
书我的挚爱(通用21篇)篇二十一
恩哼,我清楚的记得,是同学介绍的呢。
虽说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但是我们真的挺有缘的呢。
我第一次碰到和自己同月同日的男生哦。
你应该也是吧。
我暗恋了你2年多,不知你有没有察觉。
我去过你们学校,不过胆怯让我没进去。
我曾经想和你表白,但是怕你拒绝。
现在,你去了外地。我们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们唯一的联系工具就只有qq。
每次打开qq。若看见你不在。就没了心情。
亲爱的,你是我的挚爱、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嘿,记得我们第一次是在什么时间相遇的么?
嘻嘻、是20xx年10月1日哦。
初次见到你,就产生了好感。
是不是w不在的我寂寞了的原因呢。嘿嘿。
你算你们学校的校草,呵呵、把你占据会不会太自私。
你的生日我记得特别清楚。
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的生日呢。
你喜欢喊我笨蛋。话说别人喊我笨蛋的话。恐怕早被干了呢。
但听你喊我笨蛋,心里是特别的甜。
亲爱的,在那边要好好学哦、每天都要很开心喔~,
咱们算是情人吧。嘿嘿。你有女朋友的,还来招惹我。
不过呢,我认啦。
你们学校只要举办篮球比赛神马的。就属你的拉拉队声音最响亮呢。
呵呵、上次去你们学校了哦。只不过没和你打招呼呢。
怕你女朋友误会的呢。哈~、
看见内些女生为你拼命的加油。心里有点嫉妒呢。
嫉妒她们可以天天看见你。
你问我。如果你晒黑了,我还要你么。
我当然要拉。
你喜欢喊我傻女人,我只好喊你笨男人。
恩哼、
亲爱的,对女朋友要好哦~不能花心喔。
没了你们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
不过。曲终人散是定局。
我们一定都要幸福哦~。
一定的哦~。
恩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