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秩序和稳定。我们应该尊重规章制度,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持久的过程,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深入了解和研究。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一
针对目前车流量增加,特别是装载水沙水泥车辆流量大,为维护良好的窗口文明形象,规范管理收费广场卫生保洁工作,叶庄收费站开展了收费区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职工作环境。
一是在以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完善的'收费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对收费区域卫生工作进行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保洁要求,保证人人有责、不留死角,做到环境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到收费站的日常工作中来,并纳入绩效考核,使之形成一项长效机制实施下去。
二是全员动手,人人参与,对收费区域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收费站每星期组织当班职工对车道、安全岛、防撞柱、收费岗亭外壁、收费大棚立柱、便民服务亭以及各类收费附属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冲洗和清洁,做到整洁明亮,干净优美,彻底地改变收费区域的整体面貌。
三是按照收费区域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大卫生保洁巡检力度,要求当班人员对收费卫生区域进行全天候的清扫,并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同时对卫生区域实施全面检查与考核,在检查中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确实将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开展,掀起了收费站一线职工 “以站为家,美化家园”的劳动热潮;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叶庄站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环境卫生清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并力争通过强化管理,将收费区域卫生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塑造、绿、洁、畅、美、安”的行车环境,为争创“360驿站”树立优质的窗口文明形象。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设施管理规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按以下规定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一套住宅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位,但在本暂行规定实施前已销售的,或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超过1:1的,超过部分的停车位不受此限。
(三)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四)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五)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上设置停车位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停车管理服务单位)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决定停车管理办法。
第五条(停车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合称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停车管理服务: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四)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收费)
车辆停放收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二)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
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车辆在共用部分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七条(机动车停放人应遵守的规定)
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他人车位,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八条(停车管理服务合同)
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第九条(违规停车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三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四
一、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综合部档案室设专柜保管。
二、管理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三、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四、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六、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办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一、下列情况报告班组长: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4、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5、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6、对外班组及上级联系。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技术主管:
1、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它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三、相关文件记录:无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五
为规范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牌、标识,加强停车场及管理区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管理,完善停车场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总结管理工作经验,确保管理区内的车辆及交通安全。
2.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向住户开展管理区停车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及投诉,调解工作。
2.2保安事务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管理处的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完善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提出参考意见。
3.1本停车场主要为住户提供泊车服务,并对部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提供方便,对临时车采取计时收费:在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规定时间按12小时10元收取停车费,超过12小时加收10元停车费。
3.2停车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指挥。
3.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的'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出、指定位置停放,不允许一车占两位。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车与车过油、维修、清洗等工作。
3.4对刚入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车门未锁应及时报告班长,通知驾驶员或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乱动车内物品)。
3.5与车库出入口的保安员保持密切联系,如有车辆出入时应互相预先通知,对车辆的指挥和督导要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注意安全。
3.6检查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损坏,维修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看管,施工垃圾保证日产日清。
3.7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停车场保安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乱走动和大声喧哗。
3.8施工时对周边的车辆及公共设备设施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危及车辆的情况下,无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施工。一经发现车辆有碰伤或划伤时,一切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负责。
3.9保安员监督进入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禁鸣喇叭,车辆按方向靠右行驶。
3.10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11检查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车主及做好登记。
3.12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两次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如发现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并做好登记处理。
3.1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如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3.14停车场内各岗位保安员要加强巡视特别车场停放,开走时应主动上前检查,防范车场内碰撞、盗窃事故发生。保安员的站位应视线开阔观察可疑人员,分管区域每半小时应巡视一次。
3.15停车场各岗位保安必须每月对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或不完善等情况应马上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汇报处理。
3.16保安员应在上岗1个月内,熟习岗位和周边情况,了解私家车及月租车辆泊车、车主的车位和家庭住址的基本情况,能在发现问题车后,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1《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5.2《保安交接班规程》。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六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1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1.1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1.2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1.3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1.4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5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6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1.7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1.8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1.9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1.10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1.11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1.12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1.13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1.14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1.15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1.16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1.17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1.18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1.19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1.20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1.21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1.22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1.23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2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2.1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2.2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2.3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2.4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2.5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3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3.1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3.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4.1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4.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4.3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1《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2《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七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八
建立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从而可保证设备安全、正常地操作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向其交代离岗时的时间、去向。
2、按时巡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这样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3、及时报告抢修、急修事故。当员工接到请修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安排有关人员抢修、急修。
1、提前到达。一般来说,接班人员提前几分钟时间上岗接班,清查了解所上班次,输好交接班手续。
2、交接检查。即接班人员要对交接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明确权、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3、签字验收。通过签字验收,最终明确交接工作的'责任。
主要是指当设备故障发生时,物业管理工程部门要进行及时抢救,防止事故地进一步扩大,当设备维修结束时,要认真确定事故程度及损失(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并分析其发生原因,如果是人为责任需要严肃处理,以保证以后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
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首先要确定维修保养计划,根据保养计划认真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其次维修人员应该进行定期巡查,并确定维修保养类型;根据日常维修及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维修养护措施,组织实施。
维修管理考核制度可以反映设备的维修质量,及效率,其主要指标如下:
1、设备开动率:实际作业时间/实有能力时间。
2、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数/投入使用的设备总数。
3、故障停机率:故障停机时间/每月应当运行时间。
4、维修费用率: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总支出。
(一)原始资料档案制度。
设备在接管后均应建立原始资料档案和重要设备的维修资料档案。原始资料档案主要包括:订货合同、安装合同、设备安装图与建筑结构图、验收记录、测试记录、产品与配套件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遗留问题处理协议与会议记要等。
(二)设备台帐制度。
建立设备台帐制度可以掌握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维修管理工作。设备台帐主要包括:设备类别、编号、名称、规格、性能参数、技术特征、生产日期、安装时间、安装地点、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预提大修更新基金、进行大修理次数和日期、报废清理情况等。
(三)设备运行维修资料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资料主要包括值班记录、检查记录、报修单、维修记录等。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九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
为保持村办公区域内优雅整洁的环境,鼓励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1.村办公区域划分五个卫生责任区,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各责任区分工情况如下:
厨房、卫生间、卧室。责任人:代诗宝、邢宏祥。代诗宝负责卧室、卫生间;邢宏祥负责厨房。
村会议室。责任人:许方友。
村党员活动室。责任人:孙道珍、孙继林。
计划生育办公室。责任人:倪宗梅、汤玲。
厕所。责任人:代诗宝、倪宗梅。代诗宝负责男厕所;倪忠梅负责女厕所。
2.如集体使用某一办公区域,实行 “谁使用、谁清扫”原则,使用人必须保证使用地清洁。
3.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为大扫除日,主要对除5个责任区外的区域卫生进行清扫。
二、办公区卫生标准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不得乱扔烟头,垃圾池垃圾要及时处理;
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5.桌椅、板凳、文件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
6.村食堂卫生标准。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柜内存放物品要摆放有序,定期清理;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一个月食堂进行大清洗一次。
7.下班时应将办公室门、窗关严锁好,防雨、防盗。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筒和垃圾池内,不得随处堆放。
三、检查与考核
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责任区卫生不合格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责任区卫生优秀的责任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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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一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七条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十条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9月1日开始生效执行。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二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1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1.1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1.2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1.3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1.4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5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6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1.7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1.8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1.9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1.10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1.11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1.12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1.13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1.14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1.15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1.16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1.17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1.18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1.19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1.20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1.21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1.22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1.23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2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2.1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2.2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2.3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2.4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2.5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3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3.1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3.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4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4.1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4.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4.3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1《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2《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1、小区内水(损耗)、电(变损、线损)、生活垃圾费均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环卫处终端收费;由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公摊。
3、小区消防用水、公共区域保洁用水及损耗等由全体业主/住户按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4、小修须由业主填写维修单,交至物业办公室。由物业公司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业主室内的私人维修应当支付一定的维修费。
5、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管理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停车位,所收取的费用三分之二补贴物业公司的亏损,三分之一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及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三
1、小区内水(损耗)、电(变损、线损)、生活垃圾费均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环卫处终端收费;由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公摊。
3、小区消防用水、公共区域保洁用水及损耗等由全体业主/住户按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4、小修须由业主填写维修单,交至物业办公室。由物业公司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业主室内的私人维修应当支付一定的维修费。
5、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管理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停车位,所收取的`费用三分之二补贴物业公司的亏损,三分之一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及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四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0.2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0.1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0.1.1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0.1.2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0.1.3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0.1.4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5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6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0.1.7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0.1.8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0.1.9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0.1.10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0.1.12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0.1.13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0.1.14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0.1.15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0.1.16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0.1.17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0.1.18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0.1.19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0.1.20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0.1.21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0.1.22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0.1.23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0.2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0.2.1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0.2.2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0.2.3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0.2.4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0.2.5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0.3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0.3.1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3.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0.4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0.4.1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4.2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0.4.3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0.1《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0.2《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五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优质16篇)篇十六
全球一体化、经济区域化和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不断深入推进,催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性公共问题,使得区域公共管理需要应运而生。当前,我国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中还存在区域公共管理思想比较落后、政策结构不完整、在具体制度和内容安排上不合理不全面等制度缺失。因此,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具有很强的必要性。本文在探讨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和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必要性的基础上,对从三方面提供了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路径和策略,并提出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
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区域化和现代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简称“四化”)的深入推进,催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性公共问题,单一的公共主体治理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域公共管理需要应运而生。区域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共同解决发生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社会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和整体利益,从而由特定区域内的多个主体,运用相互协商、多方调解的方式和手段,实现对整个区域或者区域内部纵向层级和横向部分进行交叉、跨界、重叠性的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日益进入新常态的当代中国,迫切需要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力度。
(一)区域公共管理思想比较落后。
进入新世纪,全球的知识化、信息化、流动性、复杂性等日益突出,使得公共管理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和挑战。传统上,我国都是实行“各人自扫门前雪”式的行政区管理的公共管理模式,在长期的制度习惯下,行政区域积累了较强的经济性,在公共管理中渗透和融入了多样化的复杂利益,因此,使得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放弃对管辖区域内经济性的独立管理权,对第三部门、私人组织等区域公共管理主体介入公共管理采取排斥或消极对待的态度,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驱使下制定了大量的具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性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不利于区域内各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不能适应区域化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现代化的区域公共管理具有政策结构不完整的问题。
实现区域公共问题的良好治理,需要一套有的放矢、设计精细、组织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作为保障。在行政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我国曾多次对区域范围进行过调整和划分和多次试行区域发展战略,但获得的区域发展绩效不高,一直难以达到理想目标,并表现出了突出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结构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一直没有成立专门的区域公共管理职能部门,区域公共管理的政策基础不完善;二是区域划分没有体现大范围和计划性,制定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不高;三是实施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工具手段不完整,缺乏有效的针对特定区域问题的政策和制度;四是尚未在区域公共管理方面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和管理。
(三)区域公共管理在具体制度和内容安排上不合理不全面。
近年来,随着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性的区域性组织发展和国内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在推进和加强区域公共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区域公共管理的进步。但由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整体意识还不强,当前我国对宏观性和中观性的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和治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对许多区域公共管理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制度安排。此外,我国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降低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地地方政府间的恶意竞争,减少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公共管理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和“长官意志”现象。
(一)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世界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区域化发展的加快,全球公共管理所面临的景象和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族间、国家间的区域化和一体化逐步加深,区域化模式的开放性不断加强,使得宏观性的区域公共问题大量增加。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贸易、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危机处置、国家安全、恐怖主义防范治理等跨区域性的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依靠单一的行政主体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各类公共管理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区域内的部分或全部行政主体集体决策、相互协调和共同行动才能有效解决。
(二)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难以满足现代公共管理的现实需要。
在传统的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由于行政区域距离较远、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不便捷等原因,只能实现单一的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在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下,传统的缺乏制度保障的单一社会管理和治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多产生的区域性公共管理需求,不能有效地解决目前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江河流域治理以及“泛行政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恶意竞争等社会经济问题,因此迫切需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
(三)促进区域管理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加强区域管理制度创新,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丰富的实践价值,既是主动适应全球化和区域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解决区域性的'社会公共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促进区域间的健康协调发展,还对于深化公共管理学科研究,不断丰富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环境保护学等相关理论学科具有重要意义。
(一)切实转变公共管理理念。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环境的改变,国家间、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内容和要求都在随时随地发生着深刻变化。因此,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要积极转变落后的区域治理和管理理念,继承和发扬传统科学管理的理念和优势,根据时代需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区域公共管理的合作机制,实现集中管理与多元化分散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积极改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
完善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是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因此,在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过程中,要积极制定和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一方面,要积极调整和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政策、区域市场竞争政策、区域环境保护政策等区域性、功能性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另一方面,要按照一体化的原则,促进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不断协调、完善和落实,增强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三)建立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要将实现区域公共管理与强化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区域公共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积极借助、改进和完善市场机制、科层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等,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区域公共管理中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作中的责任和目标,从而增强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权威性、影响力和有效性,为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推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社会公共有效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破解当前普遍面临的区域环境治理问题的关键举措。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受到历史发展、价值差异、地方保护、利益分割等各种因素障碍,当前要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困难和挑战非常大,因此,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创新的目标,需要巨大的改革创新勇气,坚持不懈的创新探索实践,并需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才能可能取得切实的效果。但是,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谁也阻挡不了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