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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关于认真开好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情况、落实换届工作责任情况”等四个方面,我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找准改进措施,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下面,我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指示精神方面。我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县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传达学习,对换届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示范带动学不够。对上级关于换届纪律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缺乏深入的思考、分析、判断,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如,我个人只是停留在文字阅读和手写笔记层面,对机关班子成员“学没学实”“悟没悟透”也没有过多深究。二是融会贯通学不够。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深入学习,在拓展延伸学上下的功夫不够,没有做到融会贯通。如,平时存在“上面来什么材料就学什么”的情况,没有完全对所涉及换届的其他工作要求融合贯通起来学。三是学以致用不够。对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没有完全做到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如,在学习中更多满足于参加学习过程、完成学习内容、记好学习笔记,在工作中存在“照葫芦画瓢”的现象,对于如何将学习理论与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深度融合,缺乏深层次的思考,没有完全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
(二)抓好领导班子成员换届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出台了严明换届纪律相关通知,全面落实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有章可循、风清气正。但在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在“营氛围、统思想”上还有差距。组织机关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工作的政策法规不到位,营造严肃换届风气的氛围不够浓厚,同时,需进一步结合干部个人实际,做好换届期间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二是在“多调研、摸实情”上还有差距。刚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忙于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没有及时全面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与基层干部和群众交流的少,对基层换届的实际情况不是很清楚。如,未能及时与委班子成员开展深入细致的“一对一”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与工作情况掌握不到位,与“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在“盯住抓、抓到底”上还有差距。虽然对换届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但没有持续对换届风气监督等相关工作跟进落实。如,平时听机关班子成员汇报得多,自己跟进督促少,重安排部署、轻跟进落实,“一抓到底”的韧劲不足。
(三)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方面。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情况的全程监督,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按照“1+1”模式成立换届风气督查组,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在推进换届风气监督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引导不够充分。换届纪律风气监督的宣传形式单一,主要通过横幅、标语和会议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与“换届纪律政策人人知晓、入脑入心”要求有一定差距。如,在换届风气督导中发现,部分乡镇领导班子对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二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如,督查组成员一般临时抽调组建,缺乏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少数干部监督方式单一、经验不足。三是监督实效不够明显。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的重点有偏差,监督检查人员不善于抓住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开展有效监督,应对选情复杂、竞争激烈、风险隐患高的地区时,及时研判形势、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的能力不足,监督成效有待提升。
(四)落实换届工作责任方面。严格落实“监督贯穿换届全过程”要求,全覆盖督查换届风气情况以及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等情况,确保了换届工作有序平稳健康进行。但仍存在一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一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乡镇落实各级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精神有差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问题。如,在换届风气督导中发现,部分乡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换届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是换届工作只是“走流程”“走过场”。二是监督检查执行不到位。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将工作重心放在拉票贿选、说清打招呼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发现与处理上,没有把换届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首要监督内容,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未及时召开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未严格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全覆盖”要求,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工作有待强化。
原因分析。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抓得还不够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纪律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各级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等相关精神时,思想有所松懈,认为自己工作年限长,党性修养“可以了”,换届工作也经历过,流程基本熟悉,党性教育、党性熏陶足够,因此,在思想认识上,就疏忽了对重点学习换届工作纪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强化大局观念抓得还不够紧。认为主动学习领会换届政策并能正确看待个人和组织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标落实“四个服从”要求就可以了,没有主动把纪委监督职能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思想认识这个弦绷得不紧,还需进一步增强换届工作全县“一盘棋”的大局观念。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还抓得不够严。对换届工作调查少,研究少,解决问题少,主动安排时间,带着问题到部门、乡镇、村、农户调查研究不够,偶尔存在下乡不进村、进村不入户的现象。对中央、省、州作出的换届纪律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对换届工作新要求、新举措没有吃透,没有站在全县角度主动谋划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筑牢换届纪律思想防线。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各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筑牢思想纪律防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和县委的部署上来,做到识大体、顾大局。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格遵守“十严禁”“四必须”换届纪律要求。自觉维护换届秩序,规范个人言行,不乱加议论、不拉拢关系、不干涉选举,换届期间自觉做到思想上不波动、精神上不滑坡、工作上不松劲。
三是立足监督职能,全力护航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利用信访、“12388”举报受理平台,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绝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绝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换届期间履行职责不力、落实要求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依纪依法问责追责,以严厉问责倒逼换届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发言完毕。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二
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换届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观看了教育警示专题片《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并紧扣换届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找出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一是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学习较少,集中学习代替个人学习现象较为突出,没能在第一时间内,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学习深入性不够。在平时工作中对重要指示精神重表面、轻内涵,没有从深层次上系统地学习、理解和思考,没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三是学习实效性不强。理论知识消化不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换届工作中遇到把不准、弄不清的问题,没能运用所学内容作出科学分析和研判,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
(二)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面。一是谈心谈话不够深入。换届工作启动后,虽然按要求与分管联系部门、挂联乡镇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但是碍于人多面广时间紧,导致思想交流不够充分,对部分同志的思想变化情况没有全面了解,个人想法与意见没有全面掌握。二是督促指导不够有力。考虑到部门、乡镇平时工作较忙,有时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将换届工作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打捆督导,没有专题深入细致地指导换届工作,在督促指导的力度上和频次上还有欠缺。三是政策宣讲不够到位。虽然全县印制了换届纪律及有关要求明白卡,自己能做到应知应会。但在对分管联系领域干部、普通党员及群众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同志对“十严禁”“四必须”等内容还不能做到耳熟能详。
(三)全面严守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方面。一是监管约束不够有力。面对换届,自己始终能坚决做到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但对其他同志的监管约束不够到位,对一些“民间组织部”所谓的“小道消息”没有旗帜鲜明的予以制止。二是风险排查不够彻底。虽然督促挂联乡镇全面开展了换届风险隐患排查,但对一些潜在风险隐患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排查还不够彻底;对个别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没有专题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警示教育不够全面。针对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重点加强了对分管联系领域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警示教育,但对一般干部和普通群众的警示教育还抓得不深不实,没有做到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四)落实换届工作责任的情况方面。一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错误地认为换届工作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组织、人事同志的责任,局限于自己分管联系领域的“一亩三分地”,没有站在县委班子成员的角度,从全县工作大局去系统思考、研究和谋划、推动全县换届工作。二是主动思考谋划不够。乡镇换届过程中,在干部推荐任用上更多尊重挂联乡镇党委的意见,没有结合换届考察实际情况,深入研判、评估干部综合素质,在如何建强乡镇班子队伍的问题上还思考不深、谋划不足。三是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风气监督的工作责任向下传导不够、压得不紧,导致挂联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谈心谈话质量不高,多以集体谈话代替个别谈话,部分同志的思想动态表达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理论学习抓得不实。主观意识上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对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极端重要性。思想上存在惰性,学习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自觉性、创造性、系统性学习,对换届政策理论的学习没有深入理解、融会贯通。
(二)党性修养锤炼不够。自认为作为党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在换届工作中能坚定做到讲政治、守规矩、明底线、顾大局,正确看待个人进退流转,内心深处认为党性修养已足够成熟,因此渐渐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锤炼,对换届过程中的一些跑风漏气和政治传谣听之任之,爱党兴党的党性观念有所弱化。
(三)监督约束执行不力。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向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分管联系领域同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对个别干部执行换届纪律规定缺乏敏锐性,提醒不够、约束不力,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老好人”思想。
(四)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理解不够深刻,主观上对换届工作责任认识存在偏差,落实县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主动,工作上提要求较多、抓督促较少,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习惯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对换届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三、
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换届思想防线。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换届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换届思想防线。
(二)强化党性修养,自觉维护换届秩序。始终保持政治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政治坚定,时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绷紧换届纪律这跟弦,不断加强党性锤炼。严格遵守“十严禁”“四必须”等换届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对待换届心如止水,对待组织心存感激,对待同志心胸宽广,对待群众心平气和,对待个人心满意足,以进则奋发有为、退则坦然面对、留则意志不衰、转则迎接挑战的鲜明态度,自觉维护换届秩序。
(三)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格以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落实。始终保持狠刹歪风邪气、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对民主推荐、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违规操纵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快查快办,以坚强的党性、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营造清明清正清新、平静清静干净的良好换届环境。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坚持围绕发展抓换届、抓好换届促发展,把换届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弹好“钢琴”、抓好统筹,在认真履行县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换届各项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的同时,按照市委“执行落实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勤勉务实、苦干实干,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上是个人的对照检查,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并认真整改落实。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三
根据区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和我所专题学习计划,今天由我给大家作《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严守自律准则,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专题辅导。要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通过各级领导的辅导和我自身的学习领会,我认为在学好原文、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前提下,要把重心放在我们如何去“做”这一环节上,真正搞清弄懂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为人、从政、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的修炼、养成、学习和约束。
一要明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着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是为全体党员定下的行为规范,每名党员都要时时处处以此为镜、以此为戒,进一步把党章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模范。
二要知敬畏。大凡是有良知和理性的人,无不对自然、权威和规范存有敬畏之心。作为一名党员,要时时刻刻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要强信念。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坚定理想信念,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自觉践行者。要注重党性锤炼,要勤于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要勇于他律,投入组织生活的“熔炉”,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四要讲规矩。把对党忠诚作为基本政治素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场不动摇。要保持绝对忠诚,做到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地站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拥戴、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绝对权威。要坚定原则立场,在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五要守节操。要严守党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要尊崇法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廉洁自律,牢固树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廉洁操守。
六要践行宗旨。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视群众为家人、视民生为家事,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不断密切党同群众的鱼水深情。要在行动上走近群众,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要在工作上服务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深入持久地办好利民惠民的实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安监管工作做为事业来干,力争干好、干扎实、干出成绩,在困难面前永不言败。
八要重品行。要注重道德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追求高尚情操,注重情操修养,保持高雅的兴趣、端正自己的爱好,远离低级趣味,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和生活方式。要重视家风建设,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以身作则为家庭成员、身边同志和全社会作出榜样,以有形的“铁家规”涵养无形的“好家风”,做到自身清、家人清、身边清,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清廉维护一生清誉,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以上是我的交流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四
根据组织生活会要求,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找差距、明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一是学习理论知识主动性不够强。具体表现:虽然按照组织要求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相关理论知识,但是学习缺乏主动性,不会主动增加学习内容和增加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工作中集体意识不够强。具体表现: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已经做到非常熟悉,但是对其他同事分管的工作不够了解。
(二)精神状态方面。一是在开展工作中的创造性不够。具体表现:平时工作习惯按部就班,对于一件所完成的工作,没有深入分析其中的内在逻辑和联系,工作中创新不足。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具体表现: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在一些消极言论面前,有时随大流,没有积极制止。
(三)工作作风方面。一是主动作为不够。具体表现:开展工作的方式过于保守,对于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虽然也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但是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二是存在畏难情绪。具体表现:对复杂、难以推进的工作有“摆一摆”、“绕道走”的思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阻力时,偶尔会有打退堂鼓的想法。
(四)作用发挥方面。一是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具体表现:由于上任时间不长,在工作中会时常忘记自己是领导,还把自己当普通职工,在部分工作中没有很好发挥带头作用。二是工作统筹不足。具体表现:在多项工作同时开展时,会有疲于奔波应付的情况。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刻苦,热情不够高,理论基础不扎实,对于一些政策理论没有领悟到精髓,学习还停留在表面,政治敏锐感不强。
(二)缺乏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抓常规性工作,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情。
三、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不能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学习,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计划,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感。
(二)提高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多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遇到问题要先多思考,多请示,并且不断总结工作中的问题经验,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五
来麦架镇工作已经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得到了各位领导、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我能尽快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快速进入工作角色,首先在这里感谢大家。这次,按照会议要求,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查找了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面,将这段时间来的学习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方向进行汇报,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学习和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我分管经济和安全。这段时间以来,我在学习上对自己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镇党委九届一次会议精神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作为班子一员,对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和工作安排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大胆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同时注意工作多深入一线,多与群众谈心,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并向镇党委、政府反馈。
在经济工作上,一是注重做好项目的推进。目前正在推进西部化工项目平场和土石方开挖、大众橡胶征地、娃哈哈五期征地,1以及盛丰包装项目交地等工作。对大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了走访,认真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一是督促生产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尽可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强力打击非法盗采行为。3个月来共组织炸封、捣毁非法煤窑3次,明天还将炸封一次,组织突击行动4次,抓获非法盗采人员9人,查扣车辆10余辆,没收部分非法盗采器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理论学习方面。由于平时注重事务性工作和分管工作知识的学习,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对理论钻研还不是十分深入,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注重不够,对科学发展观等相关文献学得不全面,钻得还不够深,不够精。
2、工作作风方面。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二是在与老百姓的沟通上还要下功夫,进一步贴近群众。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只有把学习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将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二是在思想认识上还不是很到位,认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三是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识还不深入,没有很好的抓住重点。
2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联系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边学边改,立查立纠,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刻苦钻研精神和学习态度,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努力学习理论、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更新理论和知识结构。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做表面文章,做到办实事、求实效。
二是提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从团结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是加强实践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和倡导雷厉风行、坚决执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执行意识。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多深入一线,注重调查研究,制定的措施、办法确保切实可行,工作落实一抓到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同时,大力发扬廉洁勤政、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狠抓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发言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多批评指正。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六
(旧版到2016年1月1日为止)。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六条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修订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2]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护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凡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第五条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本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第七条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章违犯纪律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种类:
(二)解散。
第十二条警告。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严重警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四条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第十六条开除党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改组。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受到改组处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中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外,均作为自然免职。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者由相应的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领导机构成员。第十八条解散。适用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对于受到解散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错误严重,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开除党籍;不起党员作用,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不予登记,宣布除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应当予以重新登记,对其中犯有错误的,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免予处分条件的党员,可以免予处分。对犯错误党员免予处分,要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条对于犯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错误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分。
第四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一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二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分则中另有规定的以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第二十三条一人犯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错误,应当合并处理,按所犯数种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错误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的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五)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后,主动退赔、退赃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二)包庇同案人的;(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犯纪律的;(四)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的;(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犯有本条例分则中没有规定的错误,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报中央纪委批准;其他案件由省(部)级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五章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开除党籍:
(二)因经济方面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三)因其他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四)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五)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六)畏罪逃往国外、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前款第三项不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不开除党籍,但须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二)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的。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两项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服刑期间,停止过党的组织生活,留党察看期限从刑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三)撤销党内职务;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
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
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七
民主生活会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小编整理了2019民生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一、践行“四个合格”情况。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政治功能强不强方面;。
(二)在“四个意识”牢不牢方面;。
(三)在“四个自信”有没有方面;。
(四)在工作作风实不实方面;。
(五)在发挥作用好不好方面;。
(六)在自我要求严不严方面。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主观改造不够;。
二是自我要求降标;。
三是纪律观念松懈;。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着力加强学习;。
(二)着力自身修养;。
(三)着力开拓创新;。
(四)着力廉洁自律。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此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仔细研读“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作以下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我对照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6个方面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贯彻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
在工作中,我能够努力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特殊化,充分听取同事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自己业务知识上的薄弱环节,我能够仔细研读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结合任务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同时,作为一名中00员,我能够端正心态,将自己摆正,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也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能够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在全局上下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此外,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我作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xx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学习教育、宣传引导、信息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工作领域,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范畴和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接受监督和评议,有效促进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在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中,我老秘网市xx工作取得良好成绩。2018年,xx工作在全省现场会上了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认可。
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我能够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坚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住房、配偶及子女就业方面与往年均无变化。在每年申报材料中,我个人无任何隐瞒事项。
三、个人主要存在问题。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作为一名入党多年的领导干部,我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学习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始终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照差距,我个人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有所不足。一是在“学懂”上做得还不够。仅仅满足于对“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等核心要义的知道和了解,从历史地位、时代背景、未来展望等深层次结构上理解还不够透彻,仍停留在一知半解的表层。二是在“弄通”上做得还不够。有为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未能做到完全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未能将新理论新思想完全融入到各项环保工作之中。三是在“做实”上做得还不够。习惯于开开会议、学学文件、写写体会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在新常态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探索和发掘丰富的学习手段,特别是与自身情况与实际相结合方面,还存在思之不深、研之不透的现象。
2.在“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方面。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坚持带头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在例行工作请示报告方面做得还不够,怕请示多了影响上级对自己的能力评判,造成工作统筹力不够、担当力不强的印象。
3.在“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方面。我能保持一名中00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提建议谈意见有时不能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即使有不同的主张和看法,也抱着“不好说、说不好、不说好”的心态而不愿去说。二是倾向于主动落实对上级领导关注的事项、关心的工作,对不易引起上级领导注意的隐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三是对一些具体工作还把握不准,对实际情况没有了解透彻,时有差不多、大约等字眼。
4.在“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分管部门、领域或所在地区的违规违纪言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打招呼、递条子,不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方面。无论会上会后,我始终坚持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对大家要求严格,并多次强调政治纪律。但总体说得多,落实的少,如有些领导干部不能很好的遵守上下班纪律,我总是教育多、行动少,没能将这些要求与作风整顿、明查暗访、执纪问责等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得这些要求和号召有时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5.在“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查找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方面。从2018年来环保局之初,我能够做到经常性对基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调研,听取他们好的意见建议,无论是理顺机关内部职能还是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均能够很好地掌握基层实情,做到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作出的批示精神,反思自身,仍存在3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针对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以及印发的文件,为了追求时效性、紧迫性,往往是开会传达、转发文件,开会贯彻多,研究讨论少。二是对会议、文件形成的决定抓得不够深,没有“一竿子到底”,满足于“会上说说、会后问问”,对具体落实情况有时没有做到真掌握,督促检查不及时、落实效果不明显。三是对基层干部的生活还不够关心,虽然经常性开展基层调研,但主要停留于工作层面,对基层人员的素质情况、生活状况了解还不够全面。
6.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我始终牢筑红线意识,将反腐倡廉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并在班子队伍中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时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人。但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在廉政教育方面的手段还较为单一,以教为主,对干部管理方面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轻关怀、重考核轻激励”等现象。特别是对班子成员主要关注其工作八小时以内的廉洁自律情况,对他们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的缺乏有效监督,管得不严、不细、不实。
四、问题原因剖析。
深刻剖析6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学习深度仍然不够。尽管去年总体上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制定了相应计划,但仍然满足于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刻探究新思想新理论背后的根基。同时,学习形势较为单一,多表现为看报纸、学文件,深度不足、不够全面。导致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还是依靠经验工作,新路子新办法不多,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够有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量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缺乏不断锤炼党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往往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挂在口头上,具体行动少,经常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锻炼,致使党性修养减弱;在抓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方面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对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当行为,批评教育多、督促改正少,致使一些党员干部作风问题难于彻底解决,导致还存在作风不扎实的现象。
三是担当意识有待提高。随着工作时间和阅历的增长,或多或少产生一种惰性心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满足于完成任务和不出问题,没有站在更高的角度全面看待问题,没有主动自我加压、没有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五、整改问题措施。
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我一定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我会努力做到“三个加强、三个坚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守理想信念。我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不断强化学习观念、增强学习意识,进一步在学习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主动用好新思想新理论,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在工作中“做实”。
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守纪律规矩。我将始终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做到洁身自好、廉洁从政,也不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身边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坚持高质量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与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高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廉洁自律要求,自觉抵制“四风”,坚决不搞“小圈子”、“小团体”,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
三是加强担当精神,坚守务实作风。我将坚决做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政令畅通、执行到位。针对今年xx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做好打硬仗、吃苦头的思想准备,坚持深入基层接地气,做到工作在一线展开、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果在一线体现,打通最后一公里。除了工作以外,我将带头主动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经常性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的凝聚力、积极性。同时,从自身做起,主动作为、身体力行,带好班子、抓好队伍,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干部培训,打造一个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支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创新“党建+xx”模式,围绕我老秘网市xxx贡献一份力量。
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统一部署要求,近段时间我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政治觉悟。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症结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积极整改。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细致、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四个服从”,但在系统把握、拓展延伸,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学习深度有所欠缺。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等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把握,但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上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在与xx实际结合上,缺乏过硬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学习转化效果不够明显。在把学习内化为行动、转化为成果,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方面还有较大不足。尤其在上情与下情的结合上,在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的衔接上,思考得不深不透,有时习惯于“吃老本”,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xx落地生根方面做得不够深、效果不够好。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态度是坚决的,行动是主动的,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有时存在“落实”未“落细”现象。落实中央、省、市决策时,不当“二传手”,但“主攻手”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对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虽然安排部署了,但抓落实上还缺少“火候”。比如,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逐项制定了工作清单,具体推进过程中,在落细、落实、落责上下的功夫还不够。
二是请示报告做的还不到位。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能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的突发情况事后能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个人的有关事项做到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但有时上级安排的一些工作执行中请示报告不够,唯恐请示得多了给上级造成自己领导力、驾驭力不强的印象,思想和行为还一定程度存在变通折中现象。
(三)对党忠诚老实方面。作为一名接受党组织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能够做到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但同时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对经济工作投入精力多、对其他领域工作关心较少。过去认为政府工作就应该以抓经济为主,对党建和思想政治领域等方面的工作,即使有主张、有建议,也很少表态。比如,作为县委副书记,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到位,在常委会上就县委部门工作发言较少、做深入思考不够。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少,认为抓经济看得见、摸得着,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讲到就行,兼顾中心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钢琴”没有弹好。
二是汇报工作报喜多报忧少。工作中出于多为政府加些亮点、少给领导添些麻烦的想法,向上级汇报成绩多,而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更多认为是自己的事,自己能够解决,较少向上级汇报,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级对整体工作的了解和把握。
(四)履职尽责方面。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方向、谋大事,不回避矛盾、不躲避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但是通过查摆,仍存有一定差距。
一是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弱化。与上任伊始相比,工作锐气、劲头有所减弱,面临复杂问题和矛盾时,攻坚克难的激情和“钉钉子”的精神有所缺乏。有时存在打退堂鼓的思想,工作状态没有上半年有激情了,没有认识到这种思想是党性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组织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不能以个人的荣辱得失,影响到工作的开展。
二是存有好人主义思想。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往往是会议上要求很严厉,会下很少对某些同志直接批评,更没有当头棒喝。对工作上出现问题的干部,大都是“刀举得高,落得轻”,总觉得每位同志政治上成长到现在不容易,问责追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五)纠正“四风”方面。能够自觉主动同“四风”作斗争,也时刻警惕“四风”问题反弹变异,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以后,自己一度认为自身的“四风”问题已经解决,但对照近期中央指出的“四风”问题十种新表现,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现一些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一是与乡镇干部沟通较少,“接地气”不够。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听取县综合部门工作汇报多,与偏远乡镇干部谈心少、沟通交流少。到基层调研,总体还是提前打招呼的多,突击暗访的少,到基层单项工作看的多,综合性工作调研指导少,提问题和讲要求多,出主意、教方法少,与基层群众联系还不够深、不够实。
二是重当前、轻长远。有时更多考虑把眼前工作抓到位、把现实矛盾解决好,对于看得见、摸得着、短期能够立竿见影的事抓得比较实,而对于远期目标、长远谋划研究得还不够透彻,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不够彻底。
三是在抵制“文山会海”上把关不严。工作中,能够坚决摒弃“以会议贯彻会议,靠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但有时觉得上级每个会议都很重要,都要及时传达贯彻,导致会议数量还没有真正减下来;有时为了尽快打开工作局面,还是习惯于安排专题会议,并印发专件,传导工作压力,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也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脱离了实际状况,造成了新的形式主义。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一直以来,自己能够做到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个人待遇方面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管控指导还不够。作为县政府班子的“班长”,始终坚持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通过会议强调安排的多,对政府系统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落实相对较少,发挥监督责任还不到位。
二是政治洞察力有所欠缺。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站对立场,但政治敏锐性还需加强,有时不能从政治角度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与社会上的一些圈子文化、不正当言论、错误认识等不良思潮的斗争力度还不够,认为自己不传不信就好,没有上升到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来对待,没有理直气壮地批评和纠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足,虽然问题在表面,其实根子在思想。经过认真剖析,自己感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理论武装不够实。虽然能够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但学习得还是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其理论体系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忽视了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原则和根本作用,没能完全实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政治修养不够高。政治修养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性修养。真正好的政治修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要坚定向正确的说“是”,就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点上,自己始终是严格践行的。另一方面,是要坚决向错误的说“不”,敢于向任何与其相悖的言行亮剑。在这点上,自己还不够高度自觉主动。
三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参加工作之后,对“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认识一直是清醒的,无论在哪里工作,都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但近些年随着职务的变化,距离群众越来越远,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上有所松懈了。一方面,工作角度变了,坐在办公室思考“我要为群众干什么”的时候多了,走进基层倾听“群众需要我干什么”的时候少了;另一方面,工作标准变了,“领导满不满意”考虑的多了,“群众满不满意”考虑的少了。归根结底,是宗旨意识树立得不牢。
四是责任意识不够强。作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一直深知责任之重大,也一直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要求,但是从存在的问题来看,思想意识层面还是有原因的,特别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排除万难为人民干事创业的奉献精神、担当精神上还有所欠缺,面对发展扑下身子不够,面对机遇放开手脚不够,面对困难咬牙坚持不够,没有始终做到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结合剖析出的症结根源,我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思想和行动同步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历史眼光,强化理论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作为深刻理解这一思想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文本和专题教材,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实践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牢记身份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牢记党员的身份,把为党工作作为第一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始终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是牢记领导干部的身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保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坚定一张蓝图绘到底、集中精力抓落实的决心,真正把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做好。
三是牢记从群众中来的身份,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干工作前问一问是不是群众所盼、群众所愿,做决策前看一看是不是站在人民立场、从群众利益出发,始终做到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保持清正廉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同消极不廉洁现象作斗争,拒腐蚀、永不沾,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时刻警惕“四风”变异反弹。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八
今年以来,我xxx本人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按照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1.学习方面。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活动,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思考不够深入。在坚持读原著方面做得不够,只是通读了《毛泽东选集》,总以时间紧、任务多为理由,从网络上汲取零星的并不系统的党的理论知识。对涉及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关心多,其他方面关心少。群众观念有所淡薄,在关心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方面做得不够。在专业理论学习方面也有所弱化,总以为自己的文字能力和专业功底不差,缺少钻研精神,未能做到持之以恒,特别是最新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钻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2.工作方面。能严守党内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但工作缺乏激情、缺少创新。在学校分管学生管理工作期间,担当精神不够,有时遇到困难会绕道走;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够,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怕苦畏难情绪;大局意识不够,会办研究问题的时候,有好人主义,涉及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事情就多说话,其他方面比如在研究学校文印室合同和费用结算时,常常保持沉默。在市教育局从事文字工作期间,只满足领导交办的任务,工作缺乏主动性、超前性和自觉性。
3.廉洁方面。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刚刚出台的十二项规定,但在有些方面,特别是小处、细处做得不够。举办一些德育活动、会议只想把工作做好,对投入成本考虑不够,有时过分注重形式,将排场,追求轰动效应,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参加会议或出差办事,认为别的校长都是学校专车,自己怕乘公交车,认为没面子,总是跟学校提出派车子的要求。节假日加班,有时还会跟领导提出吃工作餐的要求。
1.理论学习不深不透。虽然在思想上也注重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但总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学习得不自觉,不主动,不系统,不扎实,浅尝辄止,不够深入。由于理论学习不深,自觉不自觉淡化了“三观”教育,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认识不强,缺少应有的进取精神。对老师和学生的疾苦了解不多,反映甚少。究其根源,就是在思想深处没有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敏锐性不够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所淡化。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请命做得不够,“四个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2.工作要求不严不实。有好人主义和本位主义现象,导致进取心减弱,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争”和“创”的意识不够强烈。认为自己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了,工作便会从经验入手,错误地以为,只要循序渐进,按照上级要求处理好平常事务就完事大吉,不需要创新。基于这种想法,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此工作松劲了、标准下降了,未能做到精益求精,工作的主动性、创新认识有了差距。
3.自我要求不高不恒。在作风建设方面总认为自己长期在学生管理条线上工作,负责青少年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自己的作风建设应该没有问题,便放松了对自我的检查与反省。加上面子思想和好人主义作祟,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存有“四风”行为。大局意识和容人容气的气度不够,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关注太多,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将以本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反思,努力改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掌握新形势下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广泛学习教育、文化、法律、科学等方面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发奋努力地干好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主动深入群众,与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打成一片,问计于师生员工,多倾听学生和家长的批评和意见,细致做好各项工作。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工作不推诿、难事不拖拉、矛盾不上交。工作既要做到大处着眼,也要做到小处入手,不能满足于召开会议和布置任务,更要强调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有布置、检查有反馈、整改有成效,以求实务实落实的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提高个人修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慎始、慎微、慎独,做到防微杜渐、知纪守纪。增强节俭意识,杜绝“爱面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文办会、财务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刚性要求来约束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管住自己,守住小节,树立勤政廉政党员干部形象。同时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自己分管的部门,持续发力、坚决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使教职员工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风,努力维护我们学校良好的形象。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九
根据号文件的精神,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本人通过集中、学习/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环节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共产党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查找自己“为官不为”的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向组织和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1、抓业务内容时间多,自身学习理论时间少,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更少,这是修身不严和律己不严的表现。党的群众路线学习结束以后,由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专题活动对科级干部及一般的党员没有作硬性的要求,自己对党性的锤炼也就放松了下来,具体表现为以主业务代替抓政治理论学习,以业务忙为借口自身没有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干部职工集体政治理论学习。
2、对单位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这是用权不严的表现。例如我所分管的办公室在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人均40元/餐”的标准和有函、有会议通知等相关正规手续才接待的规定,往往是上级或是平级部门一个电话碍于面子就马上安排,下级一汇报就表现出理解基层乡镇和村里苦处,马上安排。
3、在工作中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这是谋事不实的表现。到政法委已经三年了,法检公几家领导都是处级,自己总觉得对政法工作是外行,并且只是一个小小的科长,不宜自行到政法各部门去班门弄斧,导致了三年来未未单独深入政法各部门进行调研过。
4、全县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创新的大动作,没有新起色,这是创业不实的表现。如2012年、2013年我县被评定为省级平安县后,就产生了自满情绪,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2014年没有大胆的创新工作以微弱的劣势与省级平安县失之交臂。另外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措施缺乏,天天就拿着上帕镇的共产党员矛盾纠纷队宣传,可是触及到推广的问题确是举步维艰,三年了只有今年上帕镇才获得一个创新的州级三等奖。
5、对待工作,情绪化严重,缺乏一抓到底的思想,这是谋事不实的表现。工作上一阵热一阵冷,热起来,工作恨不得不过夜,对自己如此,对职工也如此;如为了pk怒江长安网信息采用量催负责人甚至直接打电话崔部门报送信息。又如为了提高公众安全感在省排名,经常催促综治办拿出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冷下来,几个星期都不过问。如县委对网格化工作的督查,督查室要求形成专报,负责人没完成也就不了了之。
6、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醒教育、批评教育不够,表现为缺乏担当精神。作为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的反面典型学习不够,认为那些违纪违法犯罪的现象离我们很远,不用整体跟一般的干部职工唠叨。另外总觉得在一起工作是缘分,在制度管理的同时要体现人性化,但执行中对干部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上班迟到、早退、溜班,甚至周五下午不上班等违纪情况素手无策。
7、对政法委班子建设汇报不到位,导致委机关班子长期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政法综治工作的开展,这是为官不为的表现。作为政法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积极协助书记搞好班子建设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到政法委任副书记三年,任党支部书记两年,班子成员不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强,而是越来越少。
8、对职工的业务指导不够,存在大包大揽的现象,这是为官不为的表现。作为党支部的负责人,培养年轻干部是我的一项工作,但怕他们年轻不能胜任工作,经常大包大揽,不敢放手,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
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有松动,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锤炼,放松了对自身和所分管的干部职工的要求。
2、进取意识减弱。自己认为年纪差不多了混到了正科级别,已经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在奋斗也就这个样子,甘当一名守摊干部,能偷懒就偷懒,只求过的去不求过得硬。
4、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千里大堤毁于蚁穴”的道理,而职工上下班纪律,接待制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就是一个个蚁穴,都有可能将我们的工作毁于一旦。
三、整改措施。
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提高修养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和提高。1、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认真研究我县的政法综治工作,大胆创新社会管理,做到用党的理论和本职工作双促进,坚决杜绝理论和实际“两张皮”的现象。
2、牢记党的宗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树立和实践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只要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3、不断解放思想,树立开拓创新理念。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勇于突破思想束缚,努力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打破常规,开拓创新,面对新的形势,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围绕如何推动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科学快速发展,及时向党委提供科学有力、分析有据、价值重要的决策参考。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整体水平。
4、自觉防微杜渐,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侵蚀,时刻以《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自觉拒腐防变,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观念,做到勤政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住自己,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同时严格要求单位职工严格遵守《党章》《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纪处分条例》及单位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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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
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应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等,从点滴做起、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那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可以怎么写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3篇_党的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范文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资料,联系近年来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仔细检查,深入剖析,现将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懈怠感,思想立场没有做到坚如磐石。一是理论知识没有常学常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对其理论架构不能做到了然于胸,对其内容更多是停留在字面上,缺乏内涵的深刻理解,如新发展理念,知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十个字,但对其实质理解不深,不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应用马克思主义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对于当前国内外发生的大事要事,不能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在一些事情发生之后不能及时清除思想的迷雾、纠正认识的误区。三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总体虽能遵守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但还存在“三会一课”有时缺席,民主生活会剖析不到位,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有滞后感,能力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咬住新时代的节拍。十九大,党中央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历史判断,对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方向做出了新定位,我们从“富起来”的跑道上换到了“强起来”的征程中。新技术、新理念、新动能、新业态……,新鲜事物层出不穷,新的问题挑战接踵而来,知识能力匮乏的感觉十分明显。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素养不够。对披着“民主”“人权”外衣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思潮,警惕性不高,鉴别力不够;对微信里、网络上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没有旗帜鲜明地进行批驳;对于发生在身边的“信鬼神”“迷风水”的活动没有及时引导,及时制止。
(三)有疏离感,没有做到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共命运。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牢。由于自己身体等方面的原因,潜意识中就存在自己与群众利益问题关联少,自己在解决群众问题方面难有作为的想法,对社会民生领域的事情关注较少,在解民困、纾民忧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对于一些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身边的问题,也是认为有主管部门,后续跟踪了解、积极推进少。二是工作思路存在偏差,调查研究不够。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上,考虑上级和领导的因素较多,对于群众的需求和感受关注较少,对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查研究不够,不了解周围群众最关心什么、最在意什么、最需要什么,说话办事有时脱离实际,没有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同时,与同事交流不多,在为同事服务方面存在不足。
(四)有消极感,作风建设没有常抓常严。一是斗争精神不够。在工作过程中,强调困难问题较多,态度不积极,工作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够,不敢担当作为,缺乏艰苦奋斗、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三是自律意识不强。平时虽能够坚持“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但在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红白喜事人情走动上,碍于老同志老感情老关系,会参加一些吃请活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思想建党这一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认识不够,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有时也认为共产主义的信仰很遥远,看不见、摸不着,信仰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淡化了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不够纯正。
二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思想上、行动上没有树牢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相对淡薄,思想深处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等问题认识还不到位,缺乏一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情怀。
三是个人修养不够纯粹。党性锤炼抓得不紧,经常性地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不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存在一定的偏差,没有很好地摆正公与私、名与利的位置,在传承红色基因上有差距,没有发扬好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及优良作风。
三、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将理论学习积淀为一种行为习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实践指导,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更加自觉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忠实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积极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强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坚定传承者。
(二)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清醒认识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洪流,强化斗争意识,锐意进取,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的本领;依法依规办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领;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领;做好意识形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本领;以及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本领。
(三)加强作风建设,矢志廉洁奉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倾心服务代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积极回应代表反映,倾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做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坚持整治作风顽疾,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坚持廉洁自律,保持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同以权谋私、以权谋利行为作斗争,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我就汇报到这,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
根据2022年组织生活会通知要求,认真查找了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深刻自我剖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工学矛盾处理得不好。虽然始终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日常工作任务繁重,静不下心来,精力投入不足,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工作需要的、上级要求的先学一步、多学一些,但是与分工领域不十分密切的,只是作了初步了解,没有全面深入地去学。
二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等靠思想。虽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泰安市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但在全局观念、执行效率等方面还存有差距。比如,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事项,都是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但对主观上认为不是很紧迫的事项,存在等一等、看一看、再琢磨琢磨的想法,没有完全做到快速立即马上办。
三是在对党忠诚老实存在报喜多报忧少的现象。在工作生活中,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对党绝对忠诚,谨言慎行、严于律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做并坚决反对“两面派”“两面人”。但也存在好面子、重评价,报喜多、报忧少的现象。比如,对于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的,能够客观汇报,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进展缓慢的,考虑到不能单纯把矛盾问题“合盘上交”,认为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好后再报也不迟,而没有及时汇报。
四是担当精神和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中勇于直面复杂矛盾问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用钉钉子的精神卯足劲抓落实。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但严格对照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担当的意识还不够强,对个人分工和部领导交办的任务,盯得紧、靠得实,对其他工作主动思考谋划少、提意见建议不够积极,围绕组织工作大局、整体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还不够。比如,干部教育方面平时也注重学习外地的经验做法,但如何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创新突破做得不够。
五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够,深入调研较少。虽然能够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自我约束,持续对标对表。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经常,与一线干部、普通群众坐下来、面对面交流、主动问需少,下基层、接地气做得还不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调研过程中,有时因科室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原因不能主动去基层调研,往往是打电话,问一问、拼一拼,凑一凑,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表象、不究缘由,脱离实际。
六是对严于律己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时执行标准还不够高。工作中自觉遵规守纪、注重自我约束,严格执行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但严格对照《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执行标准不高的问题。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与己关系不大,有时也存在与己无关、高高挂起、随大流的思想。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使自己渐渐放松自我约束,滋长了放任心理。工作激情减退,缺乏仔细认真的精神,工作粗拉现象还时有发生。比如,不经仔细审核把关就把单位或个人送来的材料归入干部档案,导致出现档案造假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根本还是主观认识、思想观念上的差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存在薄弱环节。没有较好地做到与时俱进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客观上以工作忙、事务性的事情多为借口,把学习当成“软指标”,碎片化学习多,真正坐下来、钻进去、系统性学得少,有时以工作上的攻坚代替了信念锤炼、党性锻炼。特别是从事组织工作时间较长,感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会有什么问题,绝大多数精力都放在了具体工作上,真正静下心来,审视检修自己的思想“总开关”的时间不多。
2、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群众观念还不够深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还没有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时认为,只要出发点好、工作效果好,群众自然就会满意,但从某些工作来看,尽管下得功夫不少,但群众不一定领情、不一定满意,这种脱节现象,从根本上看,还是因为没有切实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还没有完全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干事情。
3、开拓进取的意识不足,拼搏担当的精神有待加强。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上,还存在一定的畏难发愁情绪,这尽管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缺乏创新的理念、攻坚克难的精神,根子上还是大局观念不足、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4、纪律规矩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自我约束有所松懈。有时认为只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就没事,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原则轻细节、重结果轻程序的麻痹松懈心理,没有时时处处事事以党章党规党纪高标准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落实: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悉掌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组织工作的新精神新理念,切实补好补足“精神之钙”。始终保持兢兢业业的精神状态,坚持理论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现实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自己服务大局和群众的能力。
2、提高党性修养,筑牢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严格落实大调研工作要求,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多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所需,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有针对性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3、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践行“实事求是地想、实事求是地谋、实事求是地干”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一点一滴见成效。不断强化工作贯彻落实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开拓进取,埋头实干。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努力打造精品意识,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4、严格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多听取同志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错误,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做到“规矩面前人人平等”,不营私、不徇情,以严谨规范的行为赢得社会尊重和干群信赖,始终保持纯洁思想、干净灵魂、清白名声和廉洁口碑。
总之,我将以这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组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身的专业化能力,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
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根据郑市政管党(2020)1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律处分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本人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自查情况对照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没有结合本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
剖析。
在解剖方面不深入学得不深、不透存在蜡点水浮于表面、流于形勢。三是能够树立“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但是对“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认识仅是停留在系统的认识层面对他们的内在联系对他们拥有的科学指导意义没有细致的研究和深刻的认识。
(二)工作作风及发挥作用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意识树的不牢。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图安逸,图省事,不愿下苦功夫、不爱钻研的态度。二是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有所弱化,创新意识不足。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积极、不主动,被动应付。三是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大胆面对的勇气,对碰到的矛盾和问题,有时候能推就推。
(三)自我要求方面。
整体来说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但是剖析思想上的问題对作风建设认识不高,对待纪律要求时好时坏,时紧时松,被动响应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有放松自我要求的表现。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上述主要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通过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理论。
学习。
还不够深入,理论的清醒才能带来行动的自觉。正因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体现在工作落实方面表现出从全局和大局考虑问题还不够多,对于自己主管工作,就事论事,全局性协作配合的机制还需完善。所以说,正因为理论学习、理解上的不足,造成思想认识上的模糊,从而造成行动上的差距。
二是党性修养还有欠缺,政治站位还需提高。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不加强修养和锤炼,党性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降低。而我在党性修养方面,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去义信念方面还有欠缺,虽然是有着1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有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还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自律精神。
三是创新意识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要求。自己在90年代参加工作,工作经验相对丰富了但在过去工作中长期形成的一出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也影响着当前工作的开展。在定思路、做决策时往往会有旧的思想意识,住往还拘泥于询参照、找依据,怕出头、求稳怕乱,缺乏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魄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没有率先大胆打破常规,冲破陈旧观念的束缚,在抓班子、带队伍、推进工作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的力度还不够大,方法还不够多。
四是担当精神与职责使命还有一定差距。身为行政一把手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在困难挑战面前,都能够做到态度鲜明,步调一致,勇于负责,迎难而上。但平时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不够深入,调查研究不足等问题还不够。在坚持原则、担当作为、整风肃纪提升工作效能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
三、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就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修浪费,不追求享受。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
(三)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康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四)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处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我,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市政事业贡献微薄之力。正确对待公与私,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一心为公,甘于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以上。
对照。
检查。
情况。
不妥之处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一
我到科里工作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部里的领导、科长和科里的同志们对我各方面关心照顾很多,我也从中学到了不少。这天,按照“讲、严、兴、纠”活动安排和分析检查阶段具体要求:
首先,说一下对班子的看法和推荐。
我们这个班子是一个爱学习、讲团结、肯吃苦、肯卖力、奋发向上的班子,一是注重学习,读书看报氛围较好,理论修养、政治觉悟较高,政治上清醒坚定;二是注重团结,既坚持原则,又相互尊重,有了问题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动作;三是重大任务完成较好,在科长的带领下,大家在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标准高、要求严的状况下,始终持续工作思路清晰,以强烈的事业心、职责感完成好了各项任务。
其次,进行个人党性分析。
我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工作岗位职责,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深入查找了自身问题,感到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来解决,凭主观臆断,靠一厢情愿,实际效果不是很好。
(二)始终持续昂扬的精神状态干工作的标准不够。虽然在科里工作比较繁重的阶段,能够主动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完成好工作,但是在平时,缺乏“积累”意识,老是借口这样那样的原因,坐不下来,沉不下去。主要表现为:一是事业心、职责心不强,工作的热情不高。真抓实干的用心性不够,对大项工作、领导强调的或上级要检查的工作,思想上比较重视,对领导不强调的,有时会有拖拉现象;二是不能一贯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有时有得过且过的思想,奋发进娶争创一流的工作劲头不足,有时把个人的事情带到工作中,影响了工作质量;三是自身潜力素质不高。虽然不满足于只干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却又不能静下心来读书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字功底;四是有时在工作中,存在着依靠思想,有时总想着有科长、有主任把关,对待一些工作认真细致程度不够。
的状况;有时加班稍微晚了点,第二天就不想出早操;在工作中,对领导交待的指示要求,不坚决搞变通,有打折扣的现象,对交待的任务,用心想办法去完成的思想树的不牢;在对外交往上,虽然能把住谨慎交友的底线,但有时对自我放松了要求,还是会跟一些“朋友”出入ktv等娱乐场所。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自己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政治理论都是大道理,自己干的都是具体的事,学不学无所谓,学深学浅无所谓。在工作中只要用心肯干就是履行职责了,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二是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借调机关工作时间长了之后,有时自我感觉过于良好,平时对条令条例学习不足,放松了自我要求,遵守纪律做得不够好。
三是原则性不强,自律意识树得不牢。自我要求放松,自律意识不够。平时感到工作忙一点、累一点,放松一下是就应的,就没有想到这对自身的形象有没有损害。
下一步,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我决心以此次“讲、严、兴、纠”活动为契机,紧紧依靠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忙,认真加以整改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深入地学习好党的创新理论,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打牢思想基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工作潜力。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断的修正自己的人生航标。
生活作风,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坚决做到行得端做得正。
最后,说一下对其他同志的看法和意见推荐。
xxx同志是我们大家的兄长,他学习抓得紧,善于钻研,理论水平高;管理潜力比较强,对科室人员学习、工作抓得牢,对科室成员,尤其是新同志潜力提高帮忙很多;工作思路比较清楚,经验比较丰富,落实上级命令指示坚决认真。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克服急躁情绪,持续好的精神状态。
xxx同志素质很全面,抓工作思路比较清晰;工作很主动,不等不靠;为人很谦虚,跟谁都能处理好关系。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处理问题能够更加理性,同时,期望能够进一步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
xxx同志基层经验比较丰富,抓工作比较细致;为人谦虚谨慎,各方面关系处理较好。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并能够加强学习,提高文字表述潜力。
xxx同志事业心、职责感强,工作认真、细致;人品好,为人厚道,待人诚恳;自身要求严格,模范作用好。
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不要着急,冷静处理。
xxx同志作风很平实,思想很理性,自身要求比较严格,工作完成比较出色。期望以后在分内工作的落实上,更加大胆,放开手脚。
xxx同志素质比较全面,个性比较独立,文字功底比较好;为人谦虚谨慎,工作认真负责。期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二
根据区纪委的要求和区委组织部的安排,今年的民主生活会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面我将自己学习、廉政和作风的情况向大家做汇报:
一、学习情况。
今年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领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办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有两点体会: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领会中央改进作风的用意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
2、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规定》的重要意义,并切实增强做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抓好贯彻落实,把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落到实处。
二、廉洁情况。
1、我们把春节前作为制止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的关键时期。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基层看望慰问“四群教育”联系户,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组织开展好慰问、送温暖活动。作为下级机关,一律不准给上级机关拜年,任何部门窗口,没有给领导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利用手中职权收受群众礼品、吃请现象,局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等活动,禁止用公款互相宴请,禁止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禁止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本单位无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现象,春节前活动简化安排,取消年饭等吃请活动,召开了简单的年度窗口工作座谈会。()并由纪检监察窗口搞好督促检查,对窗口人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努力形成了厉行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2、年度窗口人员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年初各项管理规定进行,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一律上办公会议讨论。意见一致的执行,意见不一致的,下次再议。个人从不指定施工单位、协作单位、发包单位以及服务单位。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理局2名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事项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三、工作作风。
1、坚持民主集中制。单位的重大问题,个人不做决策,所有的重大问题,首先听取副职及工作人员的合理意见,然后召开局务会议进行酝酿,酝酿成熟以后,提交政府办领导审议。
2、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坚持接待群众制度,对于群众有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的情况,要求中心职工及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解答,热情主动服务,并适时针对业务量大的窗口采取拓展窗口、增派人手等临时服务制度。
3、坚持及时协调制度。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各部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需要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各部门支持配合,因此政务服务局坚持首席代表联系制度,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积极主动牵头争取各单位的支持。遇到外单位需要帮助时,积极主动不提额外要求。对于下面的同志遇到困难,工作难以推进时,有求必应,牵头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不够系统。虽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但是主动、系统学习还是比较缺乏。尤其是对理论上的东西深入研究探讨比较少。
2、有时有急躁情绪,批评人不看场合,容易挫伤同志的积极性。
五、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一要努力学习理论,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和对党的忠诚信念。二要努力学习法规政策,尤其是到了新的岗位,这是做事、说话的依据。三要虚心向班子的同志、老同志、一线的同志多学习,他们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四要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自己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2、勤奋工作。政务服务局的工作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全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建设,组织上把自己放到这样重要的岗位上,是对自己的充分信任。自己要勤奋工作,不辜负领导、同志、群众的期盼。
3、团结同志。政务服务工作目前正处于发展攻坚阶段,要求高、任务重、困难多,没有大家的努力和智慧,是做不好的。因此要紧紧依靠各部门,团结大家,心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做好各项工作。
4、廉洁自律。勤政是根本、廉政是底线。廉洁自律是每一个党员干部起码应该做到的。首先要严格管住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严格监督,及时提醒,不犯错误。对于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我们要尽量服务好,但是不吃请、不受礼、不做违反规定的任何事情。其次也要管住自己的下属,严格要求,不出问题。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三
重视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作风问题,关心到党的性质,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命运。下面我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查摆。
对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1.淡化政治理论学习,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一定差距。
2.遵循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3.我也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会干扰巡视工作;
4.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时不够到位。
1.有时比较注重政绩观,而疏于实干;
2.干部工作作风严谨。
3.有时会存在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够到位;
4.会站在人民立场考虑问题,并监督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党政领导班子有时不团结,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2.民主集中制有时落实不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差距;
3.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深入。
1.选人用人风气较正,会根据能力等方面来考察人员。
2.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不是很到位。
3.政商关系清楚,不会破坏营商环境;
4.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5.不存在借贷吃息问题;
6.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到位,没有围标串标现象。
1.不存在“小圈子”问题,不会影响干部队伍的安定团结;
2.家风家教氛围良好;
3.不存在干部“走读”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虽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够站稳立场,但由于工作忙,任务重,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一些问题分析的不透,想得不深,进而导致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2.缺乏党性修养,改造世界观不够自觉,有时觉得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用特意去学习了,这种经验主义思想倾向影响着自己,致使自己在党性修养和三观改造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照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总体要求,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没有树立起服务无止境,工作无尽头的思想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继续深化理论学习,继续深入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以时不我待精神谋划好各项工作。
3.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提高党性修养,在个人修为上讲个人品德,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4.遵规守纪,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守住各条防线,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行为规范,将纪律要求贯彻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四
根据郑市政管党1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律处分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本人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自查情况对照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学习理解不够系统,不深入,在“学懂”上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习还浮于表面,特别是对新理论、新观点、新战略研究的还不够深入,在系统把握、扩展延伸上下功夫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还不够积极,在创新举措方面不够大胆、站位不高、思路不宽,对全局的长远的关注不够、思考不深、把握不准,为处领导科学决策出谋划策、提供依据做的还不到位;对接改革、迎接改革做的还不够主动,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时时刻刻扑下身子去思考研究利用现有条件,深度挖掘分析,找准解决自身短板,迎头赶上做到还不到位。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有时因工作忙为由,多数时候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上级要求做什么就做什么,或者是工作中用到哪部分才会学哪部分,多注重领导讲话,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思想知识体系和整体框架的建立缺乏系统的归纳整理。二是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理论水平不系统。学习上满足于按部就班学习指定的资料、记读书笔记、写体会,没有结合本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在解剖方面不深入,学得不深、不透,存在蜡点水,浮于表面、流于形勢。三是能够树立“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但是对“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认识仅是停留在系统的认识层面,对他们的内在联系,对他们拥有的科学指导意义没有细致的研究和深刻的认识。
(二)工作作风及发挥作用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意识树的不牢。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图安逸,图省事,不愿下苦功夫、不爱钻研的态度。二是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有所弱化,创新意识不足。忙于应付多主动落实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积极、不主动,被动应付。三是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大胆面对的勇气,对碰到的矛盾和问题,有时候能推就推。
(三)自我要求方面。
整体来说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但是剖析思想上的问題对作风建设认识不高,对待纪律要求时好时坏,时紧时松,被动响应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有放松自我要求的表现。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上述主要问题和不足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通过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论的清醒才能带来行动的自觉。正因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体现在工作落实方面表现出从全局和大局考虑问题还不够多,对于自己主管工作,就事论事,全局性协作配合的机制还需完善。所以说,正因为理论学习、理解上的不足,造成思想认识上的模糊,从而造成行动上的差距。
二是党性修养还有欠缺,政治站位还需提高。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不加强修养和锤炼,党性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降低。而我在党性修养方面,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去义信念方面还有欠缺,虽然是有着1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有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还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自律精神。
三是创新意识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要求。自己在90年代参加工作,工作经验相对丰富了但在过去工作中长期形成的一出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也影响着当前工作的开展。在定思路、做决策时往往会有旧的思想意识,住往还拘泥于询参照、找依据,怕出头、求稳怕乱,缺乏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魄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要求,没有率先大胆打破常规,冲破陈旧观念的束缚,在抓班子、带队伍、推进工作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的力度还不够大,方法还不够多。
四是担当精神与职责使命还有一定差距。身为行政一把手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在困难挑战面前,都能够做到态度鲜明,步调一致,勇于负责,迎难而上。但平时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不够深入,调查研究不足等问题还不够。在坚持原则、担当作为、整风肃纪提升工作效能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
三、今后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就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修浪费,不追求享受。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
(三)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康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四)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处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我,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市政事业贡献微薄之力。正确对待公与私,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一心为公,甘于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以上对照检查情况,不妥之处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六项纪律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模板15篇)篇十五
同志们:
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这是每一个党员的“基础课”。按说,这就应是大家都学习过的,为什么这一次还要大张旗鼓地从头学起这起码说明,我们党内有不少同志学得不扎实、做得不到位。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正面临着四大危险的考验,这也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精神懈怠危险、潜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同时,在党内两大群体中存在严重问题。一是领导干部群体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官僚化的倾向,这种倾向直接会演化为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危机;领导干部在我们党内,人数不多,却是“关键少数”。当下,有一些领导干部口头上喊着为人民服务,而实际上却一脑门子“当官做老爷”的想法。这种行为最集中的体现为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拉帮结派,构成利益集团。如果任由这种趋势蔓延,我党就势必变为高高在上的官僚机器,党与政府机构变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党的领导干部一入此衙,则行踪难觅。倘若如此,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鱼水之情就会蜕变成官民之间的一道巨大鸿沟,甚至还会激化出相互对立的危险。
而在普通党员群体中所体现出的最大问题是理想信念缺失与党性修养下降,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有可能陷入主体性迷失和执政地位的正当性下降的泥淖。中国共产党有8000多万党员,平均16个中国人里就产生一名党员。这一庞大的群体本应是一个先锋队组织,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但是,现实状况中,却充满了悖论。试想,目前有多少中共党员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定信徒又有多少人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真正体现出先进性,发挥了先锋队作用比如,在新媒体时代,不少党员以为微信中的朋友圈就是自由圈,随意发表影响稳定、否定一切的言论:以爱国不爱党为由,借纪念伟人的机会,全面否定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有的以博人眼球为雄,胡编乱造骇人听闻的消息;有的以标新立异为豪,美丑不分等等。
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处。“学”是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全体党员干部要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明白作为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是什么。首先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章党规是共产党从建立之初发展到此刻的思想凝练,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学习党章党规是对党发展历程的回顾,是思想不谋而合的展现,是引领行为的根本。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其次要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务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重在自觉强化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看齐。
这几年,中共中央从作风建设入手,一方面透过出台八项规定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巡视工作与“铁腕反腐”并举,目标直指我们党内的“关键少数”。已取得的成效,能够说是有目共睹。而如今开展的“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却是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的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的延伸。
要做好这次学习教育,就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风向标”好处,把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持续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
其次,切入摆查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还是要看党员本人是否认识、是否投入、是否真正查摆问题、进而改善。要透过学习,争做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透过学习,争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实话,办实事的党员;透过学习,争做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党员;透过学习,争做严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党员。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状况,作为党员务必时刻持续清醒的头脑,不人云亦云,多学习、多思考、多深入;不点赞、不评论、不转发;脑清、言明、行规;还要有善良心、感恩心、满足心。
本次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是: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简单来说,“两学一做”就是透过两项学习,发现查摆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党员。
再次要用实际行动,做好本职工作,践行好政风行风和标准化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还是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实处。要坚持学用结合,到达知行合一;在工作中自觉做到勤学习、多动脑、常思考。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善于从具体工作中发现规律性问题,在日常小事中总结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以理论知识推动实践工作。防止大而化之、学用“两张皮”,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对于我们一线窗口的广大党员来说,履行好政风行风服务规范,执行好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是我们一线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广大党员理应成为政风行风的标兵、公共服务标准化执行的标兵,透过我们一线窗口党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传达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爱,实现社会和谐。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