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不仅能够简洁明了地阐述问题,还能够展现作者对于问题的深入思考。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展示一些优秀作文的范例,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一
偶尔看到三毛的散文集《背影》里的一篇文章《鞋子的故事》,感觉很是亲切,便想起了我的鞋子与我。
我喜欢白球鞋是从上小学时开始的。雪雪白的球鞋,常常洗,晒干后便是闪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走路的时候低头一看,便觉得那白色在阳光下直晃眼,晃得人晕晕的,晃得整个世界都变得白花花的了。那走路的姿势、步伐也优雅、轻盈起来了,自觉人格和灵魂都高尚纯洁了些似的。小时候我的鞋子基本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外,任何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纷繁复杂、人生的变化无常、欢乐和痛苦、相聚与别离,都是小说里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白色的鞋子我固然喜欢,但美中不足的就是它容易被污染,藏不住一点瑕疵,要保持它的洁净并非易事。
白驹过隙间,我已是一名高二的学生了,生活和想法都不再像从前那样简单,但我仍爱穿白球鞋。与从前不同的是,没有人再像我那样喜欢白球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惊讶和不解的眼神——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在穿着这样过时的鞋子?那不足十元的价格,那朴素的式样,怎么会吸引我对它的情有独钟?我的回答只是淡淡一笑:“我喜欢”。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二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色,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打折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色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睛说道:“这,这——唉。”张女士捏着刚刚脱下的鞋子紧张地注视着她。售货员终于点点头,用力地撕下一张购物小票,飞速地写着,然后递给了张女士。“嗯,售货员小姐,这是钱。”张女士从包中掏出850元来,一张100元的钞票隐约显露出来。包上有好几道皱褶。
张女士迫不及待地夺过鞋子,使售货员吓了一跳。
张女士转身匆匆地离去,连个招呼也没有打,只是爱不释手地捧着那双鞋子。
这时,售货员眼里尽是鄙夷,还深藏着几分无奈。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三
从学习打篮球开始,四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六双球篮球鞋,但我印象最深的一双就是在小升初假期时买的"詹15"。从小升初到现在,初二马上要结束了,我一直没有更换过这双篮球鞋。
买鞋的那天,我开心地笑了有两三个小时,因为我妈给我买的是我期望了一个学期的"詹姆斯15",那时的我看到詹姆斯穿着这双黑金色的专属战靴,凭借一举之力打败了对手,赢得总冠军时,我就对这双鞋产生了特殊的情感。
当我第一次穿着这双鞋训练时,兴奋的不得了,脚仿佛踩着云一般,穿上鞋后,感觉跑得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点!
穿了半年,原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篮球鞋,已经变得暗淡了不少,原本青蓝色的鞋底也已经变成了土黄色。从前把训练当成享受的我,开始变得懒惰起来,原本凭借一己之力打败勇士队的詹姆斯也输掉了自己的总冠军戒指。我也想放弃篮球,不再去受那个累,但看着地板上那双已经蒙了一层细灰的篮球鞋,我又打消了放弃的念头。
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中上场时,我又找回了当初穿着新篮球鞋时的开心和自豪!打完比赛后,再看我的鞋底儿,原本的土黄色又变成了渐变粉,原本金光闪闪的鞋带头也有了一点点锈迹,鞋底那精致的纹路也一点点被磨平了,但是脚上的篮球鞋已经幻化出了眼睛看不到,但是我能感受到的光彩。
这双篮球鞋我现在还能穿,但我却因为伤痛暂时无法穿上。他们总说球星的穿的篮球鞋叫战靴,其他花花绿绿的只叫做篮球鞋。原本我并不理解,但我穿了"詹15"这么长时间并且不舍得换,我就明白了,所以别人问我为什么不换鞋的时候,我总是说因为詹姆斯就是穿着黑金战靴拿到总冠军的,我也是因为这双鞋,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的道理。我的好朋友和我有着同样的癖好,他脚上的"库里4"也穿了一年多,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偶像都是穿着脚上的战靴去赢得总冠军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四
儿子参加运动会,说要换一双跑鞋。夜里独自一人,读着书,忽然又想到这事,就想到我在少年时的情形。对于那时有关穿鞋的事,事实上很模糊的,只记得平常不会穿新鞋,新鞋只是在过新年时才能穿,确切的说是在大年初一。平时穿的要么是补过的要么是脚趾露出一两个的,底也相当的薄,泥路上有高低突出的地方,比光着脚板踏下去更不好受。所以只要不是太冷的天气,常常能不穿就不穿鞋,光着脚板倒来得舒坦,因而很多情况下是能不穿就不穿鞋,反而觉得爽。如果下雪或下雨,印象中有自己制作的高跷和木屐,应该有过雨靴,但脚长得过快,没多久就穿不上了,让给弟妹穿了。
爷爷那时会打草鞋,倒也不错,适应几天后就不刺不硌脚了,无论晴雨天,穿着还算比较舒服。至于球鞋,那时只有一种解放鞋,草绿色的鞋帮和同样色彩的橡胶底,我只有羡慕的份。也许上了初中后穿过,但没多大印象了。记忆中穿得较多的是一种松紧鞋和一种冬天穿的老棉鞋,这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工作。找对象时还是以这样的鞋作为认人的“符号”。通常松紧鞋是在春秋季节穿的,而老棉鞋是在冬天穿的。倘若冬天没有棉鞋穿,就只能穿单薄的“松紧鞋”。小时候似乎比现在更冷,没有棉鞋意味着更会或更早长冻疮,并且会变成烂冻疮,常常,冻烂的皮肉粘着鞋子,一想到脱鞋或穿鞋,就有点发麻发怵、心惊肉跳。那时也极少有得穿袜子。这种冻疮往往一烂再烂,在脚上留下一些永久的疤痕。
冬天没有棉鞋穿,主要是母亲没时间为我们做鞋,那时运气好的话,会有人送来他们孩子穿不上了的破棉鞋。但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很少。
对于新鞋的美好印象应该在8——10岁,也就是1974年左右。入冬后,母亲抽空弄了些鞋帮样和不知哪儿搞来的报纸和硬板纸,要我们兄妹踩在纸上先画样。这时我们充满了希望又兴奋又甜蜜,比现在加工资还要激动。再后来母亲调制了些浆糊,粘来糊去糊出一只只底样,放在阳光下曝晒。那时玩累了,看到它们在光线下,或在屋里放着,就像有双新鞋摆在眼前,内心的感觉真是美妙!而最让人激动的时刻是将近年关。鞋底已经纳得基本就绪,鞋帮也缝得差不多了,这样到年夜里肯定能见到一双崭新笔笃的鞋子,不管是松紧鞋还是老棉鞋。不过即使到时一切完备,新鞋子是不能穿插着落地的,往往只能被允许试穿一下,穿着它们在床上走上一会儿,母亲催着脱下鞋,我还有点相当的不舍。只有大年初一才可以大大方方穿上新鞋,踏到地面,母亲在看我们穿插上新鞋子时,还会叮嘱几遍,要当心弄脏。刚穿上一段时间,我们兄妹常会走走看看,步子自然跨得相当小心,生怕有泥土不小心沾上鞋面。在年初一能穿上新鞋是很荣耀、显摆的事。
至于化钱买鞋,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双硬塑料凉鞋。那年我上高一,整个春天,母亲和父亲在摘桑养蚕的空隙,用木榔头敲已经摘光了桑叶的桑条,桑条的皮与梗敲得脱壳,就把皮剥下来,再在太阳下晒干。我已不记得那时供销社里收购这种会是几分钱一斤,反正后来不知剥了晒了多少,当然全卖掉了,一大捆又一大捆的。用卖桑条皮换来的三块多钱,母亲到小镇上为我买了双新凉鞋。父母亲的手一方面要养蚕、干其它农活,另一方面又剥桑条皮,很多地方皲裂了。在把这双凉鞋放在我面前时,他们却像做一桩惊天动地的事。如今想来却是一阵酸楚。而真实情况是,这双鞋打脚,我穿了不到半天就起泡,很疼。但我一直没说起,直到现在。
工作了,自己经常买鞋。结婚后,常是妻子帮我买鞋。从刚开始的几十元到上百元,每次买鞋,无论是什么样的鞋,我总免不了想起以前买过和穿过的鞋,油然而生一丝丝的酸一丝的甜。
不管如何,有新鞋或没新鞋穿,穿草鞋还是穿布鞋或后来的皮鞋、运动鞋,我走着走着长大了,几十年岁月一晃就过去了。这让我时时感到幸福。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五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售货员瞪大了眼睛说道:这,这——唉。张女士捏着刚刚脱下的鞋子紧张地注视着她。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六
鞋,你我都不陌生。我们每天都穿着它。走来走去,现在,让我来说说鞋的那些事儿。
还有穿不到或者以后才有可能穿上的鞋的感觉。比如:我非常羡慕能穿上带轮子鞋子的人。因为他们不必穿笨重的旱冰鞋就可以划来划去的玩。要是我能穿上这样的鞋,我会很兴奋的。
鞋还给我们一些回忆:有一次,我到北京去玩。要爬万里长城的时候,我穿的是凉鞋,因为不服输,所以换上了带来的运动鞋。结果爬上了六个风火台!
鞋的历史太悠久了,所以无法解脱,但还是可以猜测的。刚开始,可能人们先考虑到冷,发明了草鞋。后来怕扎脚,大官的鞋用皮革做的。最后,考虑到好看,便在鞋子上加了点花纹和装饰物,也就是现在的鞋。
鞋还有不少秘密,等着你去发现。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七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作文鞋子的故事。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八
“神仙”这个修饰词对于丘处机这个级别的道士来说似乎是不会太在意的。这是成吉思汗在会晤了这位道界高人之后,对其发出的由衷赞叹。是什么样的人会让成吉思汗这等重量级的人物佩服得五体投地,更不可思议的是,对于信奉喇嘛教和萨满教的成吉思汗为何接受了这样一位道教人士的指点迷津并且有了“迷途知返”的迹象。
史书曾将蒙古军队的招安和丘处机“刀下救人”概括为“一言止杀”。“一言止杀”在一定程度上使蒙古统治者在人性化统治方面有了一些进步的认识,有助于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缓和了一些民族矛盾。客观上为元朝统一中国做出了贡献。这些内在的,即所谓的“软作用”是再多的千军万马也无法达到的。
丘处机19岁入山学道,拜师王重阳,是著名的全真七子当中的一位。他曾在北京的白云观传道,在镇平县创建太极观,到内乡县石堂山普济宫修行(丘处机修真洞依然存在)。他光大了全真教,为龙门派的创始人。丘处机不仅仅是一位高道,更是一位情操高雅、满腹经纶、通晓古今的有志之士。而在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当中,丘处机被描写为一个豪迈奔放、武艺高强的道士,这也使他更为大众所知。
宗教往往是人们精神的一种寄托,也是在人们寻找精神依靠时所产生的。当时,北方的大片土地沦入金人之手,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动荡不安,人们生活也十分困苦。这种社会环境,促使人们开始寻求精神避难所,全真教正是在这种特定历史环境下而产生的。丘处机则继承了他师傅王重阳所创全真教的宗旨,成为了一代宗师。作为全真教领袖的丘处机在当时的声望极高,人们也将全真道视为自己的救星。甚至山东杨安儿、耿格的起义,政府官员也要请他出面止乱。
成吉思汗的异军突起,打破了各方的实力模式,他自己拥有了强大的军事力量并实施着他的大一统计划。俗话说,“打天下容易治理天下难”,成吉思汗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决定选招贤能之人治理天下。他得知丘处机博古通今,才能超群,于是想招其为国师,帮助自己安国治天下。成吉思汗两次遣使召见丘处机,可是丘处机隐居山林,深入简出,避而不见。
成吉思汗求贤若渴,不肯放弃。于12第三次派遣近侍臣刘仲禄备轻骑素车、携带手诏请丘处机出山,演绎了自三国以来又一个帝王虔诚躬迎,礼贤下士的故事。成吉思汗不远千里三派朝臣请丘处机出山,丘处机终于被成吉思汗的诚意所打动。公元12,他审时度势决定西行拜见成吉思汗。此时成吉思汗正忙于对花剌子模的战斗。对于丘处机来说,在被成吉思汗诚意所打动的背后,肯定还有他自己的考虑。此次西行,他试图通过这一方式影响成吉思汗“罢干戈致太平”,劝说成吉思汗早日回军。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九
齐桓公即位后,听取了鲍叔牙的意见,拜请管仲为大夫,主持齐国政务。齐桓公五年(公元前681年),齐国出兵攻鲁,鲁败。鲁庄公请求将鲁国的遂邑献给齐国以求和,齐桓公答应了。于是,齐、鲁两国在柯地订立盟约。待到鲁国国君将要在盟约上签字的时候,鲁将曹沫突然拔出匕首逼着齐桓公说:“您如果不还给侵占鲁国的地盘,我就杀了您。”齐桓公迫于无奈,只好答应了。曹沫则又退回到作为臣子的位置上。这时,齐桓公很后悔刚才被威胁所作的许诺,想不还给鲁地并欲杀了曹沫。管仲马上献谋说:“您被劫持答应了曹沫的请求,然后又背信杀了曹沫,仅仅是除掉了一时的心头之恨。这样做,您作为一个国君就会失信于各国诸侯,得不到天下人的声援。您切不可这么做。”齐桓公顿时大悟,于是就把过去三次打败曹沫所获得的鲁地均还给了鲁国。当各国诸侯得知齐桓公守信还地的事,都觉得齐国是一个守信重义的国家,纷纷依附于齐国。到齐桓公七年,各国诸侯与齐会盟于甄地,齐桓公终于被推举为霸主,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
而元朝,才做了别的朝代没敢做甚至没敢想的事情:先后于1274年和1281年,两次跨海东征日本。尤其第二次,分别从朝鲜和舟山群岛出发,总兵力达十四万人,船只共4400艘,被称为“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场以前最庞大的渡海部队”。黄仁宇说:“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很难能有一个陆上强国也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海上霸王。”这两次跨海作战都以失败而告终,更像是理想主义的行军:草原的骑士渴望成为大海的水手——并且不计代价地这么干了。这种豪赌(并且连续赌了两次),是别的民族无法想像也无力承担的。虽败犹荣的蒙古人啊,曾经是海上的堂吉诃德——把大海当作敌对的巨人了。
这两次渡海东征的最高指挥者,是元世祖忽必烈。他占据北京,摒弃了金亡后的中都城,另起炉灶,于1266年开始营造以北海琼华岛为中心的新大都,历时十九年竣工。北海、中南海乃至什刹海,顿时都成为这位雄视天下的霸主私人的金鱼池。元大都就是今天北京城的前身,在《马可·波罗游记》里称作“汗八里”(汗王之城的意思):“大汗平时住在都城,在每年三月离开此地,向东北方前进,一直瞳到距海仅两日路程的地方……当大汗向海滨前进时,会有许多富于趣味的事件伴着狩猎活动而出现,这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游戏所无法比拟的。”
从这段叙述里,能管窥出忽必烈对大海的向往与好奇——不知他一生中是否亲眼目睹过真正的海?对于他来说,恐怕只有征服才是最刺激的游戏——他一直很认真地玩着。他在北海的湖心琼华岛(又称万岁山)指点江山,挥霍一生,不仅命令麾下乘胜攻取了南宋小朝廷苟且偷生的杭州西湖,而且孕育了更为膨胀的欲望:向真正的大海进发,向日出的地方进发,抢渡日本列岛——这是天之骄子对海之骄子的挑战。北海的波光与涛声哟,曾经为他心游万仞的豪情伴奏。北海中的琼华岛,是根据“蓬莱仙岛”的传说设计的,忽必烈最喜欢住在山顶的广寒殿——这是他的月宫。一位住在月亮上的帝王,连梦想都是那么缥缈,清高乃至浪漫。
明成祖朱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元故都的规模与格局。把中南海、北海包括在皇城之内——爱称为太液池(“太液秋风”是燕京八景之一)。又把皇城之外的什刹海尊称为玄武池——因为什刹海彼岸有一座供奉玄武神的火神庙,系唐代遗留的古建筑。到底是汉人的皇帝,连结湖泊起的名字都引经据典,别有涵义,好像有多大学问似的,而且多多少少带一点实用主义——太液池和玄武池的命名,都有防火除灾的寓意。其实,防不胜防。
我还注意到这样的落差:蒙古人把湖称为海,豪迈中不无夸张——如同他们面对世界的那份主人般的狂放;汉人则把湖比喻为池塘了(是养鱼池呢还是游泳?)象征着人在神面前的谦虚乃至自我贬低。前者是天地的主人,后者是神的奴隶。据说每逢火神诞辰或皇宫发生火灾时,明朝的皇帝必定特派大臣去玄武池畔的火神庙叩头朝拜,祈祷神灵多加关照。所以即使在给事物的命名方面,这个民族也不敢夸大其辞,文雅有余而野性不足。果然,明朝是最热衷于修长城的一个朝代,对外扩张的野心也是最小的。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由一个太监而不是由一个将军担任船长)的伟迹,外交和外贸的色彩较浓,大相迳庭于蒙古人远征日本的那种赌徒式的悲壮。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文明的进步。但对于历史而言,一次失败的赌博或许比一桩成功的贸易更荡气回肠,更令后人嗟叹。我想,明朝正是因为骨子里的保守与懦弱而亡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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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一
离开那里已经很多很多年了,但是每次想起那个灵异事件,自己的心里都会莫名流泪,姑且叫她为梯田边上照镜子的姑娘......
那一年我作为新农村指导员,下到元阳县逢春岭乡尼姑普村委会工作。
一天和村干部吃酒。
支书对我说:“小张,习不习惯农村生活啊?”
我笑着说:“怎么会不习惯呢。”
支书听了笑笑。这时候村主任说话了,主任说:“小张我们这地方可美了,漂亮姑娘又多,小心让她们拉着回不去。”
我听了笑笑。打趣的说:“回不去,那我就做你们尼姑普的姑爷算了。”
支书主任听了开心的笑了。
那一夜大家都吃了好多酒,宴席散去人人都已经酩酊大醉。我们便各走各的路回去休息。
我回去的路要经过一片水田。
我记得那晚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漫天的星斗顽皮的朝我眨着眼睛。
我摇摇晃晃的走上田埂,脚下的泥土又松又软。田里水如明镜。我看着自己在水里晃悠悠的人影,活脱脱一个醉鬼,不禁笑了。
这时候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哈尼姑娘的身影。我慢慢的走了过去。我看到有一个漂亮的哈尼姑娘正坐在田埂子上,借着月光朝田里看。
我好奇,走过去随着她看,只见一弯碧水中,浮着一张漂亮迷人的面孔。我这时才明白原来姑娘是借着月光用田水照镜子。
我于是对姑娘说:“啊贝(哈尼语姑娘的意思)这么晚还在照镜子那?”
那姑娘抬起头,头上的银饰叮当作响,我瞧得清楚这是一个刚刚出嫁的姑娘。一身新衣,配着一身漂亮的银饰。姑娘眼中还汪着两湾迷人的清泉。
姑娘见到我说:“啊哥,这么晚了还不休息麽?”
我笑笑说:“妹子怎么没有回家啊。这么晚家里的男人会着急的。”
姑娘一听低着头害羞的说:“男人去田里了。”
我一听生气的说:“他怎么可以丢下你?”
姑娘不语。只是静静地望着不时泛起涟漪的田水。
我最看不惯有男人以这种方式欺负自己的女人,何况今天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我对姑娘说:“他在那秋田里,我去把他追回来。”
只见姑娘忧愁的对我说:“啊哥,他就在罗啊四家的田里,不过你是追不回来了。”
“为什么?”我奇怪的问她。
姑娘对我笑笑说:“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那里等我。”
“每天?”我对姑娘的话语感到疑惑。
姑娘却朝我点点头,示意我没有听错。
“那你随我去找他去。”我生气极了。心想见到这样的男人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最好让他长长记性。
姑娘看了看我,眼睛里汪满了泪水。看着她那哀伤的模样我想无论是谁是个男人都会心碎。
姑娘掩面揩了揩眼泪。强颜欢笑对我说:“啊哥,能帮我个忙吗?”
我说:“好。”
姑娘说:“那麻烦阿哥稍稍转过身去。”
我点了点头,转过身。但觉天地突然刮了一阵风。天空飘起了小雨。就在这时候听到姑娘对我说:“阿哥可以转过身了。”
我回过头,只见姑娘手中多了一竹箩鱼。
姑娘将鱼放在我的手中。说:“麻烦阿哥将这箩鱼送给我的男人,告诉他我走了。”我点点头带上鱼往回走。行了一半的路程,我回头望,姑娘已经不见踪影。
我找到罗啊四家田的时候,只见田埂子上站满了人。我问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哈尼老啊公告诉我,罗啊四今天成亲,可是却不愿意回家。
我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公说:“6年前他曾经爱上一个漂亮的哈尼姑娘,可是姑娘在他快要迎娶的头一天不幸失足跌入山箐里摔死了。可他一直忘不掉,今天成亲,他说那个姑娘曾经对他说过,今生只许爱她一个人,如果变心要想娶其他姑娘,除非能够到自家的田里等到她送来的一竹箩鱼。并且鱼必须是活的。可是死人怎么会送鱼呢?”
我听了,吃了一惊,没有想到我遇到的姑娘竟然是鬼。我看了看竹箩,看到里面的鱼随我走了这么远的路,竟然还都活着。我连忙挤开人群把它交给罗啊四。
罗啊四接过竹箩,看了看里面的鱼,条条活蹦乱跳。心中一阵惊喜。拉着我的手问:“是于洛给你的吗?”
我木然的点点头,这个时候我才知道那个姑娘叫于洛。名字里有鱼(于)有箩(洛),难怪给他出了这道难题。
我对罗啊四说:“于洛让我转告你,她已经走了,你不必等他了。”
罗啊四激动举着竹箩,连声说:“谢谢你于洛!谢谢你于洛!”眼里漫渐渐漫出粒粒晶莹的泪花。
就在这时候,黑暗的天空突然变得五彩斑斓,只见哈尼姑娘于洛的面庞笑盈盈的出现在空中。
罗啊四哭着对于洛喊:“于洛走好!”于洛仿佛听到了呼喊,朝罗啊四点点头,人影渐渐融入黑暗中。
那一天,我没有回到驻地。我在罗啊四家又吃了一次酒。
醉梦中我看到于洛走到我的跟前,笑盈盈的对我说:“谢谢你,啊哥。”然后人化作清风离去。梯田边上照镜子的姑娘,你走好,来世你的爱情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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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二
“这是哪里?”一阵惊恐的女声传来,那声音似乎是因为过度惊吓而显得有些颤抖。
此时,手机的屏幕里播放的视频画面剧烈的抖动着,在抖动的画面中,一个亮着微弱灯光的类似小型的车站的建筑的轮廓出现在夜幕当中。
随即,拍摄的镜头对准了车站上的站牌,尽管视频的画面因为严重的抖动而十分的模糊,但是站牌上“鬼门”两个大字依然能够辨认出来。
“啊!救命!”
毫无征兆的,视频中传来一声凄惨地女声的求救,紧接着,画面中一阵天旋地转,似乎手机从高处翻转掉落一般。
视频到这里戛然而止。
我手里拿着手机,愣愣地看着屏幕,甚至忘记了关闭播放器。我不知道这个视频是谁拍摄的,也不知道拍摄地点是在哪里,但是这个不到一分钟的视频让我流出了一身的冷汗。
就在此时,我突然感觉列车一阵晃动,停了下来。
我赶忙摘掉耳机,准备下车。
当我摘下耳机之后,车厢里的报站声音已经结束了,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列车已经停了12次。
我还没有站稳,火车突然又缓缓地开动了。
因为我工作的公司在离我家不远的另一座城市,所以每次上下班我都要坐这趟城际列车,这趟列车我坐了整整三年,我知道从我工作的城市到我住的城市刚好是12站,而且我住的城市也是这一趟城际列车的终点站。
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也许是因为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列车上的人格外的少,整节车厢除了我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乘客了。因为无聊,我从上车开始就认真的数了列车停车的次数,记得非常清晰,不可能有错。
至于临时增加新站更加的不可能,因为上一次停车是在我住的城市附近的近郊,跟终点站之间根本就没有其他的车站可以停车。
想到这里,我赶忙点开了手机中的电子地图,查看自己所在的位置。
很快,位置读取出来了,三个字出现在了地图的正中:鬼门站。
不!这绝对不可能!我是一个徒步爱好者,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快三十年,附近的地方也都几乎走遍了,甚至每个小村子的名字都记得,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生活的城市附近绝对没有这个地方。
此时,列车以开始慢慢地加速。我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夜幕中,一座泛着微微灯光的建筑的轮廓缓缓地向身后移动。
这里怎么会有这样一个车站?
我赶忙退出了电子地图,此时手机里恰好还有另外一个版本的电子地图,我赶忙点开。这个版本的地图似乎是很久没有打开过了,自己加载了几秒钟才打开。
此时,在这个版本的地图中,一个地名缓缓地向着地图外移动:鬼门。
回到家,忙完了其他事情,我的脑海里又浮现起那个名叫鬼门的地方。
我赶忙拿出手机,打开了手机上的电子地图。以为对这趟列车的了解和对我所在的城市周边的地理的熟悉,很快我就找到了那个车站出现的位置。可是此时,那个位置什么也没有,在地图上只是一片空地,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地名。
此时我赶忙退出了电子地图,打开了另一个版本的地图,找到同样的位置,在这个版本的地图里,那个位置依旧是一片空白。那个名叫鬼门的地方似乎从来就没出现过一般。
此时,我的冷汗已经流了下来。我的心中不禁想起了在手机里看到的那个视频,以及那个名叫鬼门的车站,还有在视频的最后时刻,那声凄惨的女声的求救。
说起这段视频,它的出现也十分离奇。
上周我的原本使用的手机突然出了毛病,而且坏的十分的彻底,那台陪了我整整五年的手机终于寿终正寝。因为还有一段时间才开工资,所以我在假期的时候便去了二手手机市场买了一个二手的手机打算临时先用着,等到了开工资的时候买了新手机再把这个手机卖了。反正本来就是二手机,再卖掉也不会亏太多的钱。
买这部手机的时候我特意买了一款比较中性的白色手机,男女都可以戴。这样有一定几率这部手机之前的机主是女的,很有可能我会在手机当中发现一些对方比较隐私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在手机贩子手里已经基本全部被格式化了,但是利用高科技手段还是可以恢复的,如果手机当中有一些前任机主的私房照就更好了。
买完了手机,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的朋友老潘,老潘是个技术宅,精通各种高科技,让他恢复手机中已格式化的文件可以说分分钟就可以搞定。
但是这次他却让我失望了,老潘足足摆弄了一下午,急的满头是汗,这部手机当中的文件也一个都没有恢复出来。
最后老潘也只能无奈的放弃了,他说手机中的文件都已经严重的损毁了,已经无法恢复。
听到这话我也算彻底灰心了,请他在他家喝了一顿酒之后便拿着新买的手机回了家。
之后的一天手机没出现过任何的问题,可是到了这天,在我乘坐列车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发现手机的文件夹里多出了一个视频文件。就是我在列车上看到的那一个视频。
第二天,我直接请假将那部手机又卖给了卖我手机的二道贩子,对方是个老油条,看出我才买了没都久的手机又要卖掉肯定是着急出手,检查了半天之后将手机的价格足足压低了五百块。
我十分干脆的接受了这个价格,付钱的时候我看出二道贩子的神情似乎有些懊恼,估计是看我答应得太痛快,觉得自己给的价格高了,再低一些我也会同意。
就在那一天,我看到了一则寻人启事,在我生活的城市里一周前失踪了一位二十几岁的女孩,当天她跟家人说要乘坐我所乘坐的那趟列车到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可是接站的的家人却没有能够接到她。而她失踪时所使用的手机和我买到的那款二手手机的型号和颜色正好相同。
从那之后,我再也不敢用二手的手机了。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三
元睿宗拖雷(1193年—1232年),成吉思汗正妻孛儿台之第四子,蒙古族。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生元宪宗蒙哥、元世祖忽必烈、旭烈兀、阿里不哥四子。1231年11月,蒙古军假道南宋境,沿汉水而下,1232年初与金军在均州(今河南禹县)遭遇,三峰山役毕,拖雷与自白坡渡河南下的窝阔台军会合。同年北返,死于途中,年四十一岁。
拖雷在成吉思汗及窝阔台时期曾经发挥过重大作用,当时人认为“拖雷之功,著在社稷”。但这样一位战功卓著,在蒙古汗国举足轻重的人物在41岁时突然“英年早逝”,其死因究竟何在呢?《元史·睿宗传》记载说:1332年“五月,太宗不豫。六月,疾甚。拖雷祷于天地,请以身代之,又取巫觋祓除涤疾之水饮焉。居数日,太宗疾愈,拖雷从之北还,至阿剌合的思之地,遇疾而薨,寿四十有(一)”。《元史·太宗纪》记载:“九月,拖雷薨。”它说明拖雷之死距离他饮“圣水”的时间相隔已经3个月,导致拖雷死亡的“疾病”是否与那杯“圣水”有关,也不得而知。《史集》的记载与《元史》大同小异,只是比《元史》详细得多,并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拖雷之死与那杯“洗病的水”有直接关系,因为正是在拖雷喝了那杯水才“过了几天,他就得病去世了”。而当拖雷的遗孀多次讲到拖雷是“为了合罕而去世”时,并没有遭到任何人反驳,包括窝阔台大汗也感到欠了拖雷夫妇的情。从《蒙古秘史》第272节记载来看,让拖雷喝下“诅咒的水”是巫师们有意安排的,又是窝阔台大汗直接批准的,在这种情况下拖雷不得不喝;而喝过这杯“诅咒的水”后只过了片刻,拖雷便去世了,说明这杯“诅咒的水”是一碗置人于死地的毒水。
但以上论述仍然属于推论,拖雷的死因究竟何在呢?国内外史学界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是说拖雷忠君爱兄,是真心实意地代兄领罪而亡,在《元史》、《史集》和《蒙古秘史》的作者眼里,拖雷生前死后都是一个值得效法的英雄,并没有对其死因提出疑问。
另一说法认为,窝阔台和拖雷都是愚昧的,他们实际上是被那几个萨满巫师愚弄和陷害了,那杯治疗疾病的巫水正是一杯毒酒,但当时窝阔台、拖雷都被蒙在鼓里。
第三种说法是窝阔台是知情者和主使者,他“害怕拖雷的威望和势力继续增高,构成对自己的威胁而设此骗局将拖雷害死”。
总之,史料中记载了元睿宗拖雷死亡有多种因素,究竟哪种说法合乎情理、实际,还有待考究。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四
“不征之国”是明朝宗藩制度和朝贡体系下的重要政策。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对明代外交定下基调:一要奉行和睦,二则厉行海禁。奉行和平外交是华夏天朝传统的“怀柔远人”之道的延续,也是对蒙元统治者穷兵黩武对外扩张的否定。
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朝鲜、日本等15个海外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这15个国家是:朝鲜国(今朝鲜)、日本国(今日本)、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今越南)、真腊国(今柬埔寨)、暹罗国(今泰国)、占城国(今越南)、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瓜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佛齐国、渤泥国。
这15个“不征之国”的宣布,标志着明朝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也象征明朝政府承认了上述国家的主权独立。在此后给各国的诏谕中,明朝也一再表明“共享太平之福”的立场。
附:
这十五个不征之国里,日本排在第二位。据说是看见元蒙两次远征日本而遭遇顽强抵抗,最后反致失败,太祖感其刚烈于是定其为不征之国。
但是,因为日本涉嫌卷入胡惟庸谋反案,朱元璋“怒日本特甚”,并且在《祖训》中指出日本“虽朝实诈”,但他却依然没有讨伐日本的意思,只是“决意绝之”。朱元璋的这种处理方式固然有受到忽必烈两次征讨日本均告惨败的教训影响,但最重要的原因在他于洪武四年颁布的诏书中说的极其详尽明白。该诏书称: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的“不征”其实是受保守的思想所局狭的,日本的狡猾也跃然纸上。
又:据说地球上有三个国度的人最勤劳,分别是:德国、日本及中国。
日本出过丰臣秀吉,也出过足利义满;有东条英机,也有大平正芳。
极善与极恶并存,这个中国曾经不屑一顾的蕞而小国,中国人嘴里的倭寇、倭奴,欺负起主人来却最为凶狠。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五
我不知道是社会风气使然,还是自己运气不好,每次网络搜索来的美女,不是卖保险的就是微商,没聊几句正经话,就开始了她们的销售。
我整天就一个人呆在店里,忘了介绍了,我开的是一家女士内衣店,谁说男人不能卖内衣?我的店非常红火!
起初来店里的女性还不好意思,慢慢的却都喜欢来我这里了,因为只有男人知道男人喜欢什么!
我不是伪娘,也不娘娘腔,而是一个铁铮铮的肌肉男,要么怎么说自己运气不好?这么性感的男人卖这么性感的东西,竟然一次艳遇都没有,每个顾客都安分守己的够买商品。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也在网上开了一家店,还有微信朋友圈发一些商品图片,别说,还真多了不少销售业绩。
“咔咔”
半夜无聊,我又开始了摇一摇,无所谓她们是卖啥的,只要是女性,加过来也许就是我的客户!
“你是最懂女人心内衣店的老板吧?”
一个打招呼的女子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赶紧先加过来,回复道:“是啊,怎的?邻居?”
她回复的很快,“对啊,我就住在你家对面的gg之城!”
我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那个gg之城曾是这座城市有名的高档小区,大家私下叫它哥哥之城,可是后来,其中的一栋楼,也就是处在小区最西南角的十八号楼传说闹鬼,虽然其他的楼都没有过怪异现象,但是谁敢冒那个险?和鬼一个院子住。
慢慢的,一传十十传百,那个gg之城也被大家叫成了鬼怪之城。
但是这个房子真的很贵,当时房子已经入住了,开发商也卖出了将近百分之八十,这房子买来就砸手里了,卖不出去,也有胆大的或许心疼钱的,在这里勉强住下了,毕竟这里也是市中心。所以一到了晚上,这里星星落落的还是亮了几盏灯的。
我虽然在它对面开的店,但是里面的楼都被外面的门市挡的严严实实,久而久之,也就不会想起那里的事,但是这微信里的美女一下子提起,我又不得不想起那事,头像如果是本人的话,这应该是个性感的少妇,单看她的网名“狂野的小猫”就知道了!
我如实的敲出一行实话,问道:“美女住在哪栋楼?胆子可以喔!”
那边很快回复道:“18^ω^”
我当然不信,回道:“美女开玩笑呢吧!哈哈,我领你的笑!”
她那边又突然问道:“你的内衣都什么款?太大众了,给我发点有特点的来!”
多年的内衣销售经验告诉我,这美女一定想要特殊的!于是发了一些特别款给了她,果然,她选中了一套猫女郎的皮质内衣。还要我给她送去,楼牌号是十八号楼十八层一门。
我苦笑,说道:“美女这玩笑不好玩,离得这么近,您过来取一下,还顺便锻炼身体了不是?”
她那边又是很快回复:“没开玩笑,我真的住在这里,我一个女人都不怕,你一个大老爷们怕啥?我自己一个人穿不好,你过来帮我穿啊!”
我的身体里突然燃烧起了炙热的火焰,难道……。
没等我多想呢,一个微信红包就发了过来。好家伙,这是认真的,这红包我还收吗?当然不能收!收了不就扫了兴了!嘿嘿,24小时都有效,等我回来再收也不迟!
打包好了内衣,还给自己稍微整理了一下,关好店门我悠悠哉哉的出发了,路上还吹起了口哨,一方面是心情好,一方面,是我有点怕啊!
我看了看手机,现在是八点钟,此时正值夏日,这个时间本应该有人散步的,可是整个小区,听不见一点人声。
我心里未免有些打鼓,到底还要不要去?但是一想到那个少妇,我就有种想拼了的感觉,终于走到了能看见十八号楼的路口了,抬头望了望,果然在十八层有一户的灯还亮着,我心里也踏实了!
走进电梯,按下十八楼,咦?这手感……我看了看我的手指,一层的灰……难道这美女重来不坐电梯?再看看脚下,刚刚进来的脚印还在,地上也是积满了厚厚的灰尘。
“咔呲呲……”头顶的灯好像短路一样打着火花并开始忽明忽暗,一股莫名的恐惧席卷全身,此时电梯正在缓慢的上升,我急忙按下十八楼以下的楼层,我不想去了,我要出去!然而,那些按钮好像摆设一样,根本不听使唤!
我又试着按下十八楼以上的按钮,依然一样的结果……。
终于,电梯门开了,此时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腿了,完全吓得软掉了。还好,楼层里声控灯还能用,我打开手机微信,给美女发了条信息,“我到了。”
既来之则安'之,此时的我比之前更渴望见到她,并不是因为什么人类原始欲望了,而是想找一点安全感,这楼太他娘的恐怖了!
然而并没有等到回信,我挨个门找了找,她的一号门差不多应该在路的尽头那里。
我开始往里走,越走心越怕,整个走廊静的不同寻常,连外面的车声都听不见,我甚至感觉有眼睛在看着我!
我开始加快步伐,越走越快,越走越怕,因为……这条路没有尽头!
没错,我感觉我走了好久,怎么总也走不到尽头?抬头看了一眼门牌号“1818”再看下一个门,上面还是“1818”!
这一次,我是真的慌了,开始转身疯狂的往回跑,“叮铃”是我的微信铃声,我打开看了一眼,是狂野的小猫发来的,“怎么跑了?我都看见你了!”
楼道里响起了女士高跟鞋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我的心不那么慌了,可是片刻之后我更加慌了,这个声音从哪里过来的?根本辨别不出方向!好像四面八方一同传来的一样。
继续往回跑!我想起了电梯,记得电梯旁边是步梯,只祈祷刚才是电梯坏了,我自己爬下去应该可以吧?!
终于看见了电梯旁绿色小人的标志了,可是……那是什么?我看到了一个背影……。
她婀娜的身段,雪白的肌肤,身软好似柳树一样的依偎在墙上,一头柔软的长发顺直到腰际。
“是……是是是你吗?”我的舌头已经不大听使唤了。保险起见,我颤抖的拿出手机,给狂野的小猫发了一条信息:“是你吗?”
“叮铃……”声音从前方女子那处传来,我赶紧加快步伐走了过去,“找你找了半天了,你家在哪啊?喏,这是你的内衣!”
可能刚才一系列诡异的事情让我心有余悸,我大概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说好的你帮我穿啊!”美女一动没动的回复了我的话,好没礼貌啊!是不是这楼回声的原因,我怎么听她说话的声音好空灵!不过也挺好听的,有点像风铃一样。不想那么多了,美女背对着我可能就是方便我帮他试内衣吧!
“上后面帮我穿去!色鬼!”空灵的声音再次传来。
“这……这不是后面?……”我一边说着,一边看见了两颗浑圆的肉球,可是这怎么能不是她的后背?我看了一眼她的后脑,密密麻麻的头发里,居然有一个人脸!
定了定神,我压制住内心的恐惧再好好看了看那张脸,她紧闭着双眼,五官极度扭曲,怎么看也不像个人!
还有就是,她至始至终,一动未动。
不能就这么僵持着吧,刚要拔腿就跑,却发现后面没有路了,不知何时变成了一个门,门牌写着“1801”。
“到家里来坐坐啊!”声音再次响起,我特意又看了那张脸,她的嘴并没有动,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我可不想进她家坐坐了!
可是要回去就要从她身旁过去,到后面坐电梯或者爬步梯。
不能这么耗着,我快速的绕过去拔腿就开始跑,跑进了步梯后一路向下。中间还滚了。
可能是习惯了恐惧,我伸手解开了她的衣裳,从后面帮她穿了小猫内衣,这背影,真的漂亮,而且非常性感!如果不是女鬼……呸呸呸,想什么呢!
“谢谢,你回去吧。”
声音刚落下,电梯门就开了,我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门再打开时我看见了不一样的景色,长吁了一口气,我出来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微信再次响起,是狂野的小猫,她说:“你红包还没领呢!”我点开了红包,“188元……”
想了想,我还是问了句:“你到底是人是鬼?”
她还是很快的回复,道:“明晚你到我家来,我告诉你!顺便,你看看我穿这内衣好看吗?”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六
历史之于人们既是真实存在的过去,又充满着神秘和未知。史学家们执着于记录真实的过去,而影视编剧们一方面在享受着史学家的成果,另一方面又在大胆探索着(改变着)历史的未知(面貌)。那么你知道哪些历史上的教子故事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历史上的教子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孟子。
小的时候,放学回家,他的母亲正在织布,见他回来问道:“。
学习。
怎么样了?”孟子漫不经心地说:“跟过去一样。”孟母见他无所谓的样子,十分恼火,用剪刀剪断织好的布。孟子害怕极了,就问他母亲这样做的原因。孟母说:“你荒废学业,如同我剪断这布一样。有德行的人学习是为了树立名声,问才能增长知识。所以平时能安宁,做起事来就可以避免于祸害。现在荒废了学业,就不免于做下贱的劳役,而且难于避免祸患。”孟子吓了一跳,自此,从早到晚。
勤奋。
学习不休息,把子思当做老师,终于成了天下有大学问之人。
欧阳修的母亲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她家穷志不穷,靠自己辛勤劳动,一心养儿长大。欧阳修五六岁了,他母亲就教他。
读书。
识字,教他。
做人。
的道理。没钱买纸笔,就用芦杆代替,把沙铺在地上当纸,一笔一画教欧阳修写字。
一年大一年的欧阳修逐渐懂事了。他很体谅母亲,一边读书,一边尽力分担家务。欧阳修尽管已经懂事了,但他不明白母亲怎么有那么大的决心和力量来抚养自己。
一次,欧阳修问起了这件事。母亲深情地说:"你父亲死后,我能守寡抚孤,是因为我了解你父亲的品德高尚。我爱他,也爱你,我决心把你培养成像你父亲那样的人。为了你,再大的苦我也能吃。"之后,她对欧阳修又讲起了自己的身世和欧阳修父亲的为人。"我嫁到欧阳家的时候,你奶奶已经去世了。可是,我从你父亲对你奶奶的纪念中,知道他是个很孝敬长辈的好人。你父亲在家尊敬长辈,在外当官的时候,对公事严肃认真,从不马虎。他白天办公,晚上还要看公文和案件材料,往往熬到深更半夜。对于死刑的材料,总是反复调查、核实。他常说,人命关天,马虎不得。后来由于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他知道自己不行了,就对我说:'我不能看孩子长大了,希望你今后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人不要贪财图利,生活上不要过分追求,要孝敬长辈,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是你父亲的遗言,望你好好勉励自己。"欧阳修听到这里,抽泣着对母亲表示:"我一定继承父亲的遗志,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后来,欧阳修做了官,任参知政事。庆历三年,他因积极支持范仲淹、维持新法被贬职。欧阳修的母亲说:"为正义被贬职,不能说不光彩。我们家过惯了贫寒的生活,你思想上只要没有负担,精神不衰,我就高兴。"。
孟母不仅重视客观环境对少年孟子的影响,而且十分注重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启发教育孟子。“买肉啖子”的故事,讲的就是孟母如何以自己的言行对孟子施以诚实不欺的品德教育的故事。有一次,邻居家磨刀霍霍,正准备杀猪。孟子见了很好奇,就跑去问母亲:“邻居在干什么?”“在杀猪。”“杀猪干什么?”孟母听了,笑了笑,随口说到:“是给你吃啊。”刚说完这句话,孟母就后悔了,心想邻居不是为了孩子杀的猪,我却欺骗了他。这不是在教他说谎吗?为了弥补这个过失,孟母真的买来了邻居的猪肉给孟子吃了。
岳飞十五六岁时,北方的金人南侵,宋朝当权者腐败无能,节节败退,国家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岳飞投军抗辽。不久因父丧,退伍还乡守孝。
1120xx年金兵大举入侵中原,岳飞再次投军。临行前,姚太夫人把岳飞叫到跟前,说:"现在国难当头,你有什么打算?"。
"到前线杀敌,精忠报国!"。
姚太夫人听了儿子的回答,十分满意,"精忠报国"正是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她决定把这四个字刺在儿子的背上,让他永远铭记在心。
岳飞解开上衣,露出瘦瘦的脊背,请母亲下针。
姚太夫人问:"孩子,针刺是很痛的,你怕吗?"。
岳飞说:"母亲,小小钢针算不了什么,如果连针都怕,怎么去前线打仗!"。
姚太夫人先在岳飞背上写了字,然后用绣花针刺了起来。刺完之后,岳母又涂上醋墨。从此,"精忠报国"四个字就永不褪色地留在了岳飞的后背上。母亲的鼓舞激励着岳飞。岳飞投军后,很快因作战勇敢升秉义郎。这时宋都开封被金军围困,岳飞随副元帅宗泽前去救援,多次打败金军,受到宗泽的赏识,称赞他"智勇才艺,古良将不能过",后来成为著名的抗金英雄,为历代人民所敬仰.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热门17篇)篇十七
"世间万物抵春秋,合向苍冥一哭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首充满了忧国忧民的诗,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所作。
1898年8月,谭嗣同被光绪帝召见,参与新政,进行变法,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把变法看成洪水猛兽,提出"宁可亡国,不可变法"。并派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统率北洋军队,控制北京,伺机扑灭变法运动。
改良派幻想争取荣禄部下的袁世凯的支持来扭转局势。袁世凯表面假装支持,暗中却向荣禄告密。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改良派。日本志士劝谭嗣同去日本,朋友"再四强之",他不肯走。他说:
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字字铿锵,掷地有声,表现了一个爱国者自我牺牲的伟大情怀。后来,他刁二幸被捕,旋即遇难。临刑前,谭嗣同神色坦然,写下了激越悲壮的绝命诗: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1940年5月,担任第三十三集团军上将总司令的张自忠,亲自率领一支纵队在湖北宜城与敌军血战九昼夜。在日寇的重兵包围中,他身先士卒,带领部队奋勇冲杀,连中七弹,壮烈牺牲。临终时,他向随从说:"对国家,对民族,良心都平安,大家要杀敌报仇!"。
周恩来。
同志曾把张自忠誉为"全国军人的楷模",说"其忠义之志,壮烈之气,直可以为,我抗战军人之魂"。曾到湖北前线访问过的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在《中国战歌》一书中将张自忠称为"有良心的将军",并写道:"人们都说他视死如归。以求良心得到安慰。"张自忠将军是国民党抗日英烈中的一位。他以身殉国的壮举,正是他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民族良心的体现。
1935年2月,高文华接替朱理治担任河北省委书记,6月,又接任北方局书记的职务。这年冬天,北方局与中央失去了联系,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断绝,同志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为了同志们的生存和党的工作,高文华和他的妻子贾琏(当时负责河北省委的财务工作),毅然忍痛把自己唯一的儿子--只有六个月的东光卖给了别人,得了五十块大洋,用这点钱维持了党的机关几个月的开销,直到又和中央取得联系。
高文华的儿子从此就下落不明了,他们夫妇从未向人讲起过这件事。他们认为,他们迫不得已这样做--卖掉儿子支援革命,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向别人说起。直到"文化大革命"时,高文华被关押迫害,贾琏找陈云同志汇报,才淡了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