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不仅是对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的结果,更是对自己思想和观点的明确和深化。接下来是一些写作大家们的优秀作文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他们的写作技巧。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一
沿着左宗棠当年抗击沙俄时路线一路向西,除了路旁种了一些湖南的水曲柳外,路的两边则是茫茫荒原,怪不得茅盾看见几颗白杨树都写出了的《白杨礼赞》。在甘肃境内某地离开大路往西南方一拐,大约走上数十里却有一大片人工林,原来这里有一座监狱,多年来监狱的干警们带领劳改犯每年春季都种树,久而久之这座监狱就被人工森林完全淹没了,原本荒芜的地方现在有了这样一大片人工林自然就吸引了人来居住,老袁就是冲着这片林子迁居到此的第一户人家,老袁一家四口人原先只是依托这片林子种一点粮食和蔬菜,聊以度日。
一个天干物燥秋日,这片林子突然着了火,老袁第一个就冲进了火场,这里缺水,救火只能是用树枝扑打,等监狱警察赶来扑救时,老袁已经十多处被火灼伤了,火扑灭以后警察鉴于老袁勇于救火的精神把他送到南方一家的治疗烧伤的医院。医院里有一种国家保密配方烧伤膏,外形跟狗皮膏药差不多,但疗效显著,一般性烧伤贴上这种命名为的膏药三天就结痂,比较严重的烧伤部位一个星期扯下902药膏也可以看见新的上皮组织正在生长。几天以后老袁就能下地走动了,初次到大城市一切都是新鲜的,他信步走来不觉走到一个花鸟虫鱼市场。那些花、虫、鱼他都不怎么留意,因为他所居住的环境连水都很缺乏,唯独对鸟特别感兴趣,画眉、百灵、鹩哥、八哥这些日常见到的鸟现在都被关在鸟笼子里,他也是闲来无事随口问一问,一只画眉竟然价值九百元,一只鹩哥也卖到伍佰元,他感到十分惊讶!自己辛辛苦苦种一年地,全家收入也不过五百元。卖鸟的看他一副土头土脑的模样就说: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吧?告诉你,看到那边金刚鹦鹉没有?一只杂毛的可以卖三五万,那种纯白的可以卖到八到十万元。说完还撇了撇嘴,一副极为瞧不起的神情。
老袁回到医院就再也坐不住了,他向院方强烈要求出院,医院又拖了他几天就与监狱送他来的领导商议同意他出院回家。老袁一回家顾不上休息就张罗着捕鸟器具,在林子里支起了天网。老袁的妻子笃信佛教,就对老袁说:鸟是不能抓的,它们能在天上飞来飞去是经过上天允许的,你靠抓鸟发财那就是犯天条,生命是不能买卖的,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老袁说:人家卖十万块一只的鸟都没有下地狱,我抓几只鸟就下地狱,这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吧?说完一甩手就走了出去,第一天老袁就捕获了十几只落网的鸟,但是有的鸟触网以后拼命挣扎死在天网上了。老袁的老婆一看捕获的鸟,尤其是看到死鸟当场大叫一声:啊然后就直嚷嚷头疼,老袁扶住他老婆找了一颗芬必得倒了一碗热水让她服下去,放到床上睡了。继续忙自己的事业,老袁在市场上问的是出售价,等到他把鸟卖给贩子实际价格并没有市场上的那么高,但是无论如何比种地收入高出很多。
老袁每天捕鸟,他老婆就每天头疼,遇到雨雪天,他捕不到鸟,他的老婆头就不疼,这种巧合丝毫没有引起老袁的重视,他甚至连自己的地也不种了,这地方人烟稀少,天高皇帝远,也没有人管理老袁,于是老袁就更加变本加厉地捕鸟。
终于有一天,他老婆对他说:神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你再捕一次鸟,他们就要我的命。
老袁说:疯话,你天生的就是一个穷命,才过了几天好日子你就疯了。
当老袁再一次把捕获的鸟搬回家的时候,他的老婆也真的死在了床上,床边上放着一个农药瓶。老袁惊呆了,他说:这世界上难道真的有神灵?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还是种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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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二
“这是我的眼睛。”
“我知道我知道。”······。
人偶娃娃坐在冰冷的黑白格子地板上,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白皙的皮肤逐渐开始生锈。美丽的脸庞从来没有笑容,摇摇欲坠的肢体扭动着,人偶娃娃能看到将要死亡的自己,独自地跳着舞。
“请把我的眼睛,送给人类。”
“不,他们不可以·。”·······。
因为人类要看见一切颜色,而人偶,不需要。人偶的心要碎了,可依旧沉默着。
“天空蓝,草儿绿,云朵白,所有颜色都过来……”小孩这么唱着。人偶看看天,看看地,可惜是一片灰暗,原来人偶的生命没有颜色。
得不到的话,就摧毁好了。
微微的风,轻轻地吹;清清的水,缓缓地流。“把这一切结束掉好了。”人偶这么说着。“不,我亲爱的人偶,你不能这么做。”
哦,对呢。人偶娃娃不会背叛,他们仅能做自己会做的几件事。
“把你的眼睛给我吧。”
“不,你不需要。”
“这样啊。“人偶将自己毁灭掉了,耳旁还响起那歌谣”天空蓝,草儿绿,云朵白,所有的颜色都过来……”
人偶那宝石般的双瞳滚了出来,上面蒙着一层灰色的纱。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三
李大爷七十多岁,每每都会给我讲他听过或是亲身经历的事,大多数故事听完我都很害怕,但我还是喜欢听。
久而久之我也相信鬼神之说,村里有几个地方,天一黑我就不敢去,
我们家旁边有棵杏树,树的两旁有两条胡同直通山上,进胡同两三米处都有拐角,每当天一黑我经过那里时,都会加快脚步,低着头不敢看那两条胡同,深怕有什么可怕的东西,突然从拐角窜出来。
第二天我把这事告诉了李大爷,李大爷告诉我,三十年前有个女人跳崖自杀了,按照我们那里的说法,自杀之人怨气极大,害怕她出来害人,在下葬的时候,就把她的腿绑到了一起,那个女人就葬在对面山上。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四
张仲景,名机,字仲景,东汉南阳涅阳县(今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张寨村)人。东汉末年着名医学家,被后人尊称为医圣。张仲景广泛收集医方,写出了巨着《伤寒杂病论》。它确立的辨证论治原则,是中医临床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的灵魂所在。
在方剂学方面,《伤寒杂病论》也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很多剂型,记载了大量有效的方剂。其所确立的六经辨证的治疗原则,受到历代医学家的推崇。这是中国第一部从理论到实践、确立辨证论治法则的医学专着,是中国医学影响的着作之一,是后学者研习中医必备的经典着作,广泛受到医学生和临床大夫的重视。
张仲景为人谦虚谨慎,提倡终身坚持学习。他在序文中说:“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学则亚之,多闻博识,知之次也。余宿尚方术,请事斯语。”张仲景引用孔子语录,在于说明自己不是天才,只能靠刻苦努力学习来获得知识。他特别表明自己从青少年时期就热爱医学,请允许他扎扎实实地按照孔子的话去做,因为医学没有止境,必须终身坚持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张仲景还为后人树立了淳朴无华、勤恳踏实的学风。《伤寒杂病论》着述风格朴实简练,毫无浮辞空论,对后世中医着作影响甚大。他诊病和学习时遇到一丝一毫的疑问,即“考校以求验”,绝不放过,一定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张仲景的医学理论对中国古代医学的发展和老百姓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张仲景医学理论对现代医学研究有重大贡献。而且对东南亚各国的影响也很大。后人研究他的医理,敬仰他的医术和医德,称他为“医圣”。在河南省南阳市还为他修建了“医圣祠”。解放后,翻修了“医圣祠”,并修建了“张仲景纪念馆”,以纪念这位奠定中国中医治疗学基础的医学家。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五
这个事情是我亲身经历的,没有一点儿演义的成份。同时还有曹旭,刘玉峰和我一起经历。
左右。我在平舆县针织厂里住。周末的时间一般都是跑着玩。这个周末,我、曹旭、刘玉峰,我们三个一起跑到西边的烈士陵园去玩儿。
西塔寺三面环水,我们就沿着小清河在草堆里玩儿。到西塔寺东边的尖角的地方,曹旭捉到了一只硬币大小,全身呈灰色的小青蛙。看起来更像蟾蜍,但身上没有疙瘩。曹旭握在手里玩了一会儿之后,送给我了。
我便拿着接着玩,一直握在手心里。和他们一块儿爬上柳树,折树枝编帽子。
玩了很长时间,要回去的时候,我把那只小青蛙扔到水里了,把它放了。
回去之后,第二天便生病了。病得厉害,一直呕吐。去公疗医院检查,没什么问题,可总是呕吐。没办法,便住了院。住了七八天,挂了七八天的吊针。病情一点儿没有止住,每天就是呕吐,吃什么吐什么,喝水都吐。
没办法,当时医疗条件差,病瞧不好,我爸拉着架子车把我拉回了家。
在家也是吐,没办法。只能求神问卜了。
平舆县东皇庙乡有个蔡庄,有一位老太太很厉害,是斯婆子,也就是巫婆,巫医。病急乱投医,我爸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去找她了。
听我爸说,到了地方。说家里孩子生病了,看不好。老太太就烧了三柱香,念叨了一会儿。
然后说道:“你家孩子最近,去你家西边玩了。捉到了皮爬偶,它可是大仙,捉到之后又爬了柳树玩了很长时间。还好,最后把它放了,没有杀死。要是杀死了,谁也救不活了。”
然后烧了点儿黄纸,用黄纸包了三包纸灰儿,吩咐让一次喝一包,一天三次的喝。让说让去韭菜地里,找蚯蚓拉的屎(就是卷曲成团儿的土),把土放锅里,放些红糖煮沸后,和神药(纸灰儿)一起喝了。
我爸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赶快跑到针织厂后院里找韭菜地,找到范恒奶奶家住了一小片儿韭菜,就在地里找了一些蚯蚓屎,煮了些水喝了神药。
神奇的是,第二天就不呕吐了。剩下的两包当天喝完,病就完全好了。
这件事情,曹旭是知道的,他可以证明。
神奇的是,那位女大仙,竟然能知道我那天都是做过了什么,就好像放电影被她看到了一般。但让人不解的是,皮怕偶大仙是曹旭捉的,他握手里好久,才给我。我后来给放了,为什么生病的却是我。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六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累赠太师、楚国公。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被世人称为“唐宋散文八大家”。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领导了北宋诗_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他的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
欧阳修对散文文体的发展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的作品体裁多样,各得其宜。除了古文之外,辞赋和四六也是他擅长的文体。首先,欧阳修对前代的骈赋、律赋进行了改造,去除了排偶、限韵的两重规定,改以单笔散体作赋,创造了文赋。其名作如《秋声赋》,既部分保留了骈赋、律赋的铺陈排比、骈词俪句及设为问答的形式特征,又呈现出活泼流动的散体倾向,且增强了赋体的抒情意味。欧阳修的成功尝试,对文赋形式的确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次,欧阳修对四六体也进行了革新。宋初的四六皆沿袭唐人旧制,西昆诸子更是严格遵守李商隐等人的“三十六体”。欧阳修虽也遵守旧制用四六体来写公牍文书,但他常参用散体单行之古文笔法,且少用故事成语,不求对偶工切,从而给这种骈四俪六的文体注入了新的活力,他的《上随州钱相公启》、《蔡州乞致仕第二表》等都是宋代四六中的佳作。
欧阳修的语言简洁流畅,文气纡徐委婉,创造了一种平易自然的新风格,在韩文的雄肆、柳文的峻切之外别开生面。例如《醉翁亭记》的开头一段,语言平易晓畅,晶莹秀润,既简洁凝练又圆融轻快,毫无滞涩窘迫之感。深沉的感慨和精当的议论都出之以委婉含蓄的语气,娓娓而谈,纡徐有致。这种平易近人的文风显然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所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后宋代散文的发展历程就证明了这一点。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七
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通过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查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人民群众热切希望雷锋精神的现实回归。特别是这次通过再次观看电影《雷锋》,更让我们感到,在新的历史时期,雷锋精神千万不可丢!雷锋同志留给我们的爱憎分明的立场、刻苦学习的劲头、乐善好施的追求和甘当革命螺丝钉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世代传承和继续发扬光大。
学习雷锋爱憎分明的立场。雷锋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一代青年,旧社会给雷锋幼小心灵留下的是千仇万恨,他的家传仅有一把砍柴刀,母亲的一根吊绳,以及他手上的“砍疤”。
雷锋深深懂得,自己的翻身解放是党和他给的。因而,在雷锋的骨子里,他始终抱定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发誓要做一名学校的好学生,单位的好青年,部队的好战士,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对旧社会嫉恶如仇。入伍初期,雷锋听到国民党要反攻大陆,颠覆国家政权消息,就积极要求上前线,立志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他把对党和人民的热爱之情,全部倾注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处处为人表率,成为了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劲头。雷锋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通过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了他的文化知识,增长了工作本领,特别是通过刻苦学习他著作,雷锋渐渐懂得了许多革命的道理,正如他在日记里写道:“学习了他著作,使我深深懂得了一个人的作用对于革命事业来说,就如一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我愿永远做一个永不生锈的革命的螺丝钉”。“人不吃饭不行,打仗没有武器不行,开汽车没有方向盘不行,正是长期以来的坚持学习,使雷锋很快成长为一名新时代的道德模范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学习雷锋乐善好施的追求。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朴素感情,雷锋总是走到哪里就把乐善好施的好人好事做到哪里。节假日里,雷锋在公园里为少先队员们讲忆苦思甜故事;繁忙的工地上,雷锋不计名利参加义务劳动;暴雨天里,他跋山涉水主动为农村老大娘祖孙送行;他省吃俭用,袜子穿破了几年也不舍得买一双,而当他知道辽阳地区发生水灾,就毫不犹豫地把结余的100元津贴,全部捐献给灾区人民;战友母亲生病,他以战友名字为其寄钱看病。正如雷锋日记所表达的:“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民克服困难是我应尽的责任!”“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多么高尚的人生情怀和人生追求!
学习雷锋甘当螺丝钉的精神。雷锋热爱自己的工作,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从来是做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叫干啥就干好啥”。正如雷锋自己所说:“党和人民需要我做黄继光,我就去堵机枪眼。需要我做张思德,我就去烧木炭。不管在什么岗位上,我都要尽一切力量,想一切办法去为人民服务。”工作中,雷锋学习开车技术,成长进步很快。他爱护车辆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成为了军营中一颗永不生锈的闪光“螺丝钉”。
学习雷锋好榜样。雷锋以22岁的光辉人生实现了对新中国道德模范的形象塑造,他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之中,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光辉榜样。在新时期推进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伟大征程中,我们一定要以雷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本职工作,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走到哪里就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事做到哪里,让神州处处感受着雷锋精神的温暖和人间正气的蓬勃力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弘扬!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八
小宝出生在一个大家族里面,他的祖上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在那个年代,和外国人做生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那时候的人,思想比较保守,能想到和外国人做生意的人都是有一定眼光的人。
小宝的祖上就是这样有眼光的人。他们将时间花在学习上面,学习外国人的语言,学习他们的交流方式,学习他们先进的科技,将自己的能源和工艺品卖给他们。小宝的家人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总算是有了现在的规模。
小宝的父亲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人,他平时工作非常的忙,经常在外奔波,小宝平时很少见到父亲。有候,父亲是什么样子的,小宝都已经不记得了。
母亲是以为大家闺秀,那个时候,很流行门当户对,而且流行近亲结婚,按照他们的想法,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家族里面的生意,是不允许别人插足的。除非,对方是和自己有着同样地位的人,或则是自己的亲人。小宝知道,母亲是父亲的表姐,是父亲姑姑的女儿。他们都是大家族的成员,彼此之间又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小宝小时候不爱说话,也不喜欢动,曾经,他们还以为小宝有些缺陷。但是后来才知道,小宝只是比较内敛,并不是什么先天的问题,这才松了一口气。
小宝除了性格孤僻一点,其实他的智商很高的。因为是家里的孙子,家认给了他更多的优先权,更多的疼爱。小宝对这一切都满不在乎,一直都以为这是自己应该得到的。父亲在外面打拼了那么多年,给他创造了非常的条件,他在享受这一切的时候,就觉得是理所当然。
小宝其他的都还好,就是有一点,喜欢招惹家里的小姑娘。小宝对于女孩是非常热爱的。他只要是看见漂亮的女孩子,就感觉自己的魂都要被勾走了。
这一天,小宝去见母亲。他平时见母亲的时间少,大户人家的亲人之间关系都是很平淡的,他们说不上有多深刻的感情,倒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牢牢的联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小宝的母亲也说不上有多喜欢自己的表哥,当父亲给她安排下这件婚事的时候,她就接受了,因为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小宝去的时候,母亲正好还在休息,小宝只能站在外面等着。他恍惚中看见母亲的身边似乎有一位长相非常出众的女孩子。小宝觉得眼前一亮,他向来喜欢漂亮的女孩,这个女孩真是太漂亮了,要是这个女孩能一直都和自己在一起,那就太好了。
小宝不敢直接跟母亲说要这个女孩,因为母亲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不喜欢自己和女孩走的太近,怕自己玩物丧志。小宝在心里盘算着,想办法得到这个漂亮的女孩。
给母亲请安的时候,小宝路过女孩的身边,借此机会仔细看了女孩一眼,果然长得非常的标志。小宝只觉得心里一阵的触动,他真的很喜欢这样美貌的女子。
小宝走了以后,母亲看着女孩。女孩早就已经察觉到了小宝的眼神。她也听别人说过,小宝就是一个贪恋美色的人。此刻,太太正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她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太太说:“小宝好像喜欢你,要不然,你去小宝那里伺候吧。”
这样一说,女孩立即就跪下了,她说:“我愿意一直伺候太太,哪里也不去。”女孩知道太太是不可能让自己嫁给小宝的,就算是让自己做小妾,以后也少不了受尽折磨。她不想给人做小妾,更加不想死,于是就聪明的想到一直伺候太太,这才是最安全的。
小宝却还不知道这么回事,他还在心里美美的盘算着,该怎么样从母亲的手上将这个美女要过来。他想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讲美女变成自己的。他只要找准机会,将生米煮成熟饭个,按照母亲的性格也不能再反对了。
这一天,母亲外出了,小宝一直跟着女孩,终于找到机会得到了女孩。女孩痛不欲生,她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太太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自己每天都要伺候别人已经很惨了,但是现在,自己不但被人侮辱了,还要死,与其被人打死,还不如自己死了,等自己变成了鬼说不一定还能为自己报仇。想到这里,她跳井了。
死亡是痛苦而又漫长的,经过了长时间的折磨,女孩才渐渐的死去。她看见自己的尸体湿漉漉的被人拉了上来。那些人看见自己的表情都露出了恶心的样子。以前,自己的模样也是很美丽的,可是自己变成死人以后,小宝的表情也变得非常的复杂,恶心的,惊恐的,惋惜的。女孩看见太太的表情更加的复杂,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的样子。
女孩很恨,本来自己是一个本分老实的女孩,就因为自己长得稍微标志一点,就引来了这样的灾难,她惋惜,痛惜自己的命运,为自己感觉到不值得。她恨小宝,因为小宝,太太想要自己的命,小宝想要得到自己。这对母子,就是逼死自己的罪魁祸首。她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现在自己是鬼了,她不在害怕了。
晚上,小宝和太太各怀心事的在一起吃晚饭。他们闭口不提自己的事情。小宝心里惋惜的想,要是女孩能活着,自己会多一个相亲相近的人。他没有什么胃口,女孩的死,多少还是让他有些难过的。
这时候,女孩端着一盘菜走了上来,太太和小宝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她心里冷哼一声,这些有钱人,根本就不把穷人的死当做一回事。他们作为别人的奴隶心里有说不出来的苦痛。
忽然,太太尖叫一声:“你是!”
看来这个道貌岸然的老女人终于认出了自己,此刻她正瑟瑟发抖的看着自己。太太惊恐的说:“你不是已经死了吗?”她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她一直礼佛,心里对鬼怪还是很敬畏的,现在,就有一个活生生鬼魂站在自己的面前,嘴角带着邪恶的微笑。
她想站起来,但是腿脚发软,她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小宝看见眼前的场景,也惊得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样子,很难想象,这是以前自己喜欢过的女孩。他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的样子非常惊恐,她这样也能认出女孩的样子,果然不愧是她的丫头。跟她一起相处的时间长了,她也能认出来了。
女孩的手上,拿着一把刀,她咯咯的笑了,“少爷,太太,奴婢来伺候你们了,我带来了酱料,你们一定会喜欢的。”他们看见,女孩的手上拿着一碟酱料,是平时吃生鱼片的,她露出诡异的微笑,“生人片……”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九
一提到牛顿,那肯定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一说起他小时候,很多人都会为之惊讶。他们一定以为:这么伟大的科学家,小时候一定是个神童,天才吧。结果却截然不同。
牛顿小时候读书时,很不用功,在班里学习成绩属于次等,但他的兴趣广泛,非常喜欢做一些小玩意儿,如风车、水车等,经常得到人们的赞许。
尽管如此,因为他学习不好,还是会受到歧视。
有一次,他自己做了一架小风车带到学校,同学们都来围观,但有一位同学怪声怪气地说:“哟!这风车做得还怪灵巧呢!”这位同学说的是反话,他平时学习成绩都在牛顿之上,看到牛顿在他面前表演,很不服气,于是又提高嗓门说:“你这风车外形还可以,可他为什么会转动,你懂得这原理吗?”牛顿一时答不上来,脸就红了。那位同学劲头更足了:“哼!说不出来了吧,可怜,自己做的东西自己都不知道原理,说明你只不过和木匠一样!”牛顿羞得无地从容,其他人也对他另眼相待,有的同学还上去拆他的风车。牛顿心里很难过,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来,事后自己也想了想:这些同学为什么欺侮我呀?还不是因为我自己不争气!我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呢?夜已经深了,牛顿还在想白天的事。最后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功课做好!
从此以后,牛顿立马勤快起来,不多久,他成为了全班的优秀生,而且超过了骂他是“木匠”的那位同学。
听到这里,大家一定会震撼:牛顿的一生竟然是这样的!他从小失去了父亲,母亲改嫁只能靠祖母来养,尽管如此,他仍然勤学苦练,超过了所有人,成为了赫赫有名的人!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
我有个河北读者,她在新浪微博上写了件事:她去天津看张学友演唱会,结果在王顶堤堵车了,无聊中玩微信加了一个朋友,这个人是北京的,巧的是,他也来天津看张学友演唱会,并且,他跟她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堵车。
聊着聊着,她知道这个人是一名演员,就想到她关注的周德东刚刚写过一个惊悚舞台剧《吉祥公寓》,于是问这个人最近排什么戏,对方回道:周德东的《吉祥公寓》。
还有更巧的。我在河北录制“周德东讲故事”的时候,助理说:“老大,我今天看到一个网名特雷人,你猜是什么?”
我随口说:“四大少爷。”她瞪大了眼睛,我看了看她,问,“怎么了?”
她过了半晌才说:“我要说的这个网名是四大爷……”
有些巧合令人不安,天知道这一切的背后,是不是有某种神秘力量在暗中操纵。比如,你在一张50元钱上写了几个字,然后花出去了。十几年之后,你在另一个遥远的城市乘坐出租车,司机找你钱的时候,你发现那张你写字的50元钱又回到了你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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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一
事情发生在八十年代。那时候交通工具基本上是步行,农村条件好的就骑牛车或驴车。县城里条件好的就骑自行车。不过平舆县东皇庙段营村骆庄的冯老农却是个例外。因为他有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在那个年代,可是不得了的。相当于现在的一辆进口小轿车了。那骑出去,不要说把妹什么的了,就是小媳妇看见了也想上去坐坐呢。
这冯老农祖上是地主,后来打土豪分田地是家道败落了,连饭都吃不上了。可是后来,这家伙当兵回来之后,给他的战友去陕西盗墓,发了点儿横财。所以,在村里他就是个大爷。發時達烟抽着,永乐仙喝着,养了十几条狗,馋了就打死吃掉。
可惜的是,这家伙长得太挫,高子吧也不低,要不然征兵也征不上。但是长相就实在是不敢恭维了。肥猪头一个,一脸的小麻子,嘴唇厚的可以切盘儿菜,要是那猪嘴一撅的话,就可以栓头驴了。所以呢,三十好几了,也没有娶上媳妇。
不过没媳妇的人呢,加上有钱,自然就活得潇洒。这不,上海牌手表带着,凤凰牌自行车骑着,还有一个凤舞收音机,天天别在腰里装着十三。
这天,他骑着自行车去平舆县城赶集,到了平舆集上,这也想买,那也想买,这也想吃,那也想喝。玩来玩去,不知不觉中天已经黑了。
那时候是没有路灯,也没有电的。所以,他喝掉最后一盅子酒后,赶紧的往骆庄赶。
一路顺风,很快骑到了刘桥。当时正值秋冬季,地里的麦子已经种上了,才刚发个小芽。
走了不久,快到骆庄的时候,看到远处有一个黑影。田间的路太窄,又加上喝了酒,冯老农害怕撞上他,就放慢了骑车的速度,并伸出一只脚支在地上,让他先过。
等那人过来之后,才看清,原来是同村的林强林老头。冯老农因为以前偷过林老头的鸡,被林老头抓到过,所以一直很害怕遇上他。所以这次不得已遇上的时候,就赶紧给林老头掏了一根阿诗码的高级香烟。
然后问林老头:“这么晚了,您老喝汤了吗?这是准备上哪儿啊,要不我带你去?”
林老头接过烟说道:“我去平舆县城逛逛。你小子可不要趁我不再家偷我家的鸡。”
冯老农哈哈笑过,让林老头过了去。心里却骂道,老子现在有钱了,在乎你那破鸡。老子一包烟够买你几只鸡呢。神经病的老家伙,集罢了还去平舆赶集里。
冯老农哼着小曲儿,一路骑到了骆庄。
刚进骆庄,就看见村里有一处地方火光通明,仔细看,正是林老头家。
难道是失火了?得去看看热闹。
冯老农直接把自行车骑到了林老头家。还没有到地方,就听到一片哭声。
等进了他家门儿,看到林老头正躺在当门屋里的破床上。原来他下午就已经去世了。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二
李顺做刽子手之前,是个杀猪的。做了刽子手之后,他还是个杀猪的。
原先哪,地面上处决人犯,要请外地的刽子手来砍头,请的次数多了,算算车船费、餐饮费、礼品费、特支费什么的乱七八糟加在一起,负担也挺重,于是经研究了一下,决定从本地发展一个,扒拉来扒拉去,最终把杀猪的李顺列为人选。
——感觉美不美?李顺感觉挺美,于是就点了头,做了刽子手。
李顺第一次行刑,毕竟砍的是人,不是猪,心里很是有些紧张。
被砍头的人犯也满头是汗。李顺劝他别紧张。人犯说我主要是怕你头一次上场,你太紧张砍不好我的头,我跟着受罪啊!
所以说,李顺的出名,不是猪杀得好,而是因为人头砍得好。
其实做刽子手,活儿不忙。要是忙,成天价砍人头,那不麻烦啦?但不管怎么说,看着咕噜噜滚地的人头,李顺在心理上,或多或少还是受些影响的。
师爷张赫宣,常拎来一壶酒,李顺炖上点猪下货,两人凑一起喝。当然也不喝多,微醺,一壶酒,刚好够了。喝酒当然要聊天拉呱啦,比如昨儿个被砍头之人,生前犯了啥事儿,做了哪些孽,害过哪些人……诸如诸如。
经张赫宣这么一说,李顺心里就能敞亮一些。觉得张赫宣这人,不错。
张赫宣是个和善人,脸上爱挂笑,路上走着,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爱援把手,遇到乞讨的老人和小孩,也愿丢下个一枚二枚的铜板……人人都说张师爷是个好人。
但好人未必有好报。张赫宣的女儿,犯疯癫,把张赫宣的脸上抓出伤来。张赫宣喝酒的时候责问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呢?李顺就开导他,劝慰些着五着六的话儿。
到这个份儿上,说明两人的交往,还行。
李顺杀猪,四条大街的肉都由他供给,不能不说赚了些钱。他惦念着张赫宣的好儿,总想报答一下。可张赫宣都拒绝,说其实我这是害你啊,害你当刽子手说不上媳妇……正聊着,窗外有人往屋子里扔石头,张赫宣就喊:闺女,一边玩儿去!
闺女叫紫薇,受了训斥,疯癫又犯了。张赫宣要送客,李顺站起来,走到紫薇跟前儿瞪了她一眼,不知何故,疯癫的紫薇顿时安静下来……张赫宣和李顺都很惊讶,李顺走很远了,张赫宣还喊李顺、李顺,今后要常来寒舍坐坐啊!
打这往后,李顺就经常到张赫宣家里来,见着李顺,紫薇就变得很安静。李顺自嘲身上有杀气,把人给吓着了。张赫宣却说非也非也,这说明咱们相识真是有缘啊!……李顺听了,脸上笑笑,心里却在想别的事儿。
原来最近,李顺又要行刑了。被砍头的人叫马飞,生前砍了好几个打家劫舍的土匪,被砍伤的土匪没咋地,马飞最终却被砍了头。李顺敬重这样的人,于是没让马飞遭罪,抽冷子一刀砍飞了他的头……罪不至死啊,却怎么会死呢?李顺不明白。
张赫宣低头说喝酒喝酒,官场上的事儿,莫问莫问。
翌年秋,张赫宣却要被砍头了。据说他身为师爷,做伪状,捏造事实,害马飞受冤致死。
行刑之前,李顺跟他凑了一顿酒,说点话儿。张赫宣还是说喝酒喝酒,官场上的事儿,莫问莫问。李顺却说:我要告诉你,你犯的事儿,是我向顶上告发的!
张赫宣大笑着说:知道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张赫宣还说:我放心不下的,你知道是啥吧?
李顺说知道。张赫宣就喝尽碗里最后一滴酒,笑着点点头。
张赫宣的头就被李顺砍掉了。
偶然的机会,李顺遇到了空和尚,会治疯癫。精心治疗下,紫薇病症越来越轻,开完最后一副药方,了空和尚迟疑老半天,才递过去。李顺脸上露出笑容,捧着药方走了。
窗外有菊花绽放,了空和尚就在菊花香里怅叹了一口气。
已是秋后了,李顺拿了一壶酒,端了猪下货,来到张赫宣坟头上,像以前那样凑酒喝。左一杯右一杯,喝到微醺时,李顺说紫薇的病治好啦,承诺你的事儿,我也办完啦,没心事啦,你莫要着急,我现在就来找你……说完,抽出鬼头刀朝脖子上一砍。
李顺的头就咕噜噜滚了下来。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三
涛是个淘气的孩子,按老师的话说,那叫“不正经”。
他的脸上总是堆着微笑,两排雪白雪白的牙齿露在外面,惹人注目。“你又在笑什么呢?”橄榄球似的脑袋立马转过来:“没有啊,我没笑。”雪白的牙齿还是露在外面。“啐,傻笑······”橄榄球似的脑袋又转了回来。
“收作业啦!”学习班长喊道,“呀,你又没带作业。”“嘻嘻,忘了忘了。”不知道是忘写了还是忘带了。“怎么总忘呀?”“下次一定,下次一定······”每每作保证。第二天又是没带,又是这般这般的保证。以至于学习班长对他都不闻不问了。他自然也“逃过一劫”--按他的说法。
但他也不是没有优点,抬午餐啦、换水啦、擦黑板啦,他还是很乐意干的`。这时大家都对他生出了一份好感。总而言之,人无完人嘛。
涛的成绩不怎么理想,他算是“为班现身”了。偶尔及格了,欢天喜地,眼里闪出激动的光芒。煞是好看!咱们来看一下他上课时的样子:
“我们昨天留的作业,是不是让大家背课文了?”一脸严肃的于老师问大家。“噢!”大家齐声回答。这时涛还在修理自己的文具呢,对老师不理不睬的。他就仿佛是班里唯一的快乐音符,不停的活跃着。“你!起来背课文。”老师指着他。可他正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呢,连背课文都不知道。是叫别人吧。他想,怎么还不背?怕不是和我一样没背吗?哎,真惨······心里正在犯嘀咕呢,大家异口同声的喊道:“涛!老师教你背课文呀,快起来呀?”“啊?——噢,死翘翘了。”他一身冷汗,贼溜溜的瞄着老师的眼睛,仔细的看着。好像要从里面看出要背的文章来,可惜,他没有这个功能呀。当大家意识到他没有背的时候,哄堂大笑。涛的脸一下在就红了。于老师说到:“大家一起给他背出来,让他再回想回想!”大家嘲笑似的大声背起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哎”,他叹了口气,“点背呀!”
涛是个不正经的孩子呀。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四
北宋元丰七年,即公元1084年秋天的某个晚上,和平常没什么不同,宋神宗饭后突然打摆子,两眼翻白,浑身颤抖,十指像鸡爪一样在空中比画。片刻以后,宋神宗恢复平静,正当大家松了一口气时,太医跟高太后悄悄地汇报:“皇上这是重病之前的先兆,要劝皇上保重龙体,不要过于操劳。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皇上会一病不起。”
高太后听了,既心疼又焦急。她心疼皇上的身体,焦急下一任的“接班人”。别看宋神宗儿子有6个,可是前面5个儿子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先他而去了,膝下只有老六,年方17岁,叫赵熙。赵熙是德妃所生,不是皇后嫡出的,他排行老六,也不是长子。当时立储君是立嫡立长,基于无长无嫡可立,所以赵熙就成为的种子选手,宋神宗口头上认可他为太子,只是没有下诏书。没有那一纸公文,赵熙头上的太子帽子就戴不稳。
三个月以后,宋神宗中了太医的预言,一病不起,而且口不能言,手指也僵握着,写字都成了难事。高太后催他立太子,他比画了半天,高太后才看明白,原来皇位的人选还有两个。高太后以为是皇上在外面跟民女生了龙种,又比画了一会儿,她才明白,那两个竞争对手是宋神宗的亲弟弟,一个叫赵颢,36岁;一个叫赵頵,30岁。姑且叫他们二号三号选手,前面提到的赵熙算一号。
在宋代皇室有个规矩,叫兄终弟及,既然宋神宗没有把亲生儿子正式立为太子,现在皇帝驾崩的日子屈指可数,二号和三号选手就有资格来争夺皇位。而且,他们都是高太后的亲生骨肉,处理起政事来,随便哪个都会比赵熙强。
皇帝病了,大臣们争相表忠心,络绎不绝地进宫探病。这个时候,只是尽心罢了,隔着窗户见见皇上。于是,大伙对皇上的探病就成了一次次的茶话会,你一言我一语,猜度会立谁当接班人。
一开始,大家的研讨是比较轻松的,轻言细语很有修养,互相带着试探对方的意思,但渐渐就有了打嘴仗的风向,特别是宰相王瑾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以后,众人立刻就分成了两个对立阵营。以王瑾为首的支持子承父业,以重要大臣蔡确为首的支持兄终弟及。
王瑾只是装作随意地说了一句话:“应当立赵熙为太子,皇上金口玉言,一言九鼎,谁都知道他早就把赵熙称太子了。至于诏书,等皇上醒来,我看就会下了。”
宋神宗病重得昏迷过去了,那立太子的诏书,没有他的签名,谁也不敢做主出炉。
在朝廷,手里有实权的人是枪杆子,有话语权;手里没有实权的说不上话的,叫烧火棍。但是,所有矛盾的聚集放大,都少不了烧火棍的功劳,他们在中间挑拨火星,拉帮结派,为自己谋前途。王瑾和蔡确这两支枪一接上火,烧火棍们就忙开了,使两人的矛盾迅速升级。
蔡确放出话来,要杀了王瑾。
王瑾有个外号叫三旨宰相。三旨是:上朝时叫取圣旨;皇帝裁决后,叫领圣旨;传达完圣旨,已得圣旨。对上,他唯唯诺诺;对下,他。
爱好。
和平,是有名的双面胶人士,就是跟值班的宫女,也喜欢拉拉家常,没有一点高官的架子。
就是这样一个不爱招事的老头儿,却在皇上病倒以后管起事来了。于是,前几日呈乌合之众、懒散之态的朝臣们就有了必须唯王瑾马首是瞻的意思。这个马首不像以前没有主见了,原来他天天歌颂皇上英明,现在他的言行倒叫臣服的人由衷地佩服起他的英明来。
这日探病聚会时,王瑾进来就宣布了一个新想法,他说:“皇上病体欠安,国事不能长久荒疏,我们应当集体联名,奏请高太后临朝听政。太后临朝的第一件事,就是确立皇位人选,到时大家把自己的意见都拿到桌面上去谈,不用在背后胡思乱想,影响团结。众卿觉得如何?”
确立皇位接班人是个烫手的山芋,就丢给太后去整吧。王瑾这一招儿倒是高明,弄得想杀他的蔡确不得不推迟了计划。
高太后的表现也很让大臣们满意,太后不肯临朝,说:“哀家一个女流之辈,怎配端坐朝堂?”这话很多太后都说过,但当时让大臣们听来,仍是觉得心里舒服,这才叫贤德的女人,不是有野心的人,暂时过渡下就会回到后花园去下棋的。大臣们放心了,一再叩请高太后临朝,还有几个人坚决地说她不答应,他们就不起来。没办法,高太后只好答应了。
王瑾这人看起来有几把刷子,几句话就把高太后隆重推到前台了。虽说史有前例,但当时人们还没想到这一招。有的等着老皇帝死了,新皇帝能提拔自己一下;有的观看皇位花落谁家,就是没有人想到国事不能长久荒疏。
看来王瑾不是蜗牛,是红牛。
高太后走马上任以后,处理起政事来果断能干,没有平常女人的优柔寡断。对于立储君的意见,她是各方面都听取,要女官一条条记下来,但就是不表态,说要时间考察研究再作决断。
王瑾的态度很明白,还是支持赵熙当太子。他说:“兄终弟及是有前例,可是当今皇上有亲生儿子呀。可怜皇上就这一根独苗,他学问好,有仁孝之心,如若不叫他承继大业,于心何忍?”
这日下了朝,王瑾接到一封密报,上面写着:“我听说蔡确要加害于您,他一心反对立赵熙为太子。您这几天出行居家都要格外小心,过了这阵就好了。”
没想到从这个晚上起,王瑾府上却是夜不闭户,把院门大开,往里走进去,一层层的门都是开着,王瑾和家人仆妇无不是放心大睡。蔡确派的杀手从没见过这种阵势,夜夜在王府左右转悠,却没有胆量走进去。如果想在王瑾上朝的路上干掉他,竟也成了难事。杀手发现王瑾神出鬼没,根本不知道他走的哪条道去上朝。
方法。
是在他茶水里下毒。至于替罪羊,就让端茶的宫女担任。这个主意蔡确只跟夫人王氏提过,但很快走漏了风声,只好改在宫里探病的路上杀了他,杀完将他丢在草丛里,装作不关我事的样子走掉。
时间是中午,宫内行人稀少。看到王瑾往皇帝寝宫走,蔡确就连忙跟上去打招呼,说他也是去探皇上的病,要同行。王瑾说好啊,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机会真是千载难逢,前后左右都没有行人。蔡确猛地一拔佩剑,却差点儿闪了腰,那佩剑硬是拔不出来。他歪下头看了一下,发现剑被什么类似浆的东西给堵死在鞘里了。
王瑾回过头来,说:“你整理衣服呐?”蔡确脸一下子红了,说不是,又说是。这个时候,蔡确想上去把老头儿掐死,可是王瑾有点胖,脖子粗短,又走出了汗,想掐死他,手会在他脖子上打滑,难得掐死。脱下裤腰带勒死他吧,自己的裤子怎么办?算了,等下次吧。
两人进了候客厅,却见二号三号皇位选手在那里发脾气,二号赵颢说:“我想见哥哥,母后却不给我见,说要静养,听说是不行了,可不是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三号赵说:“我都担心哥哥还在不在?前几日隔着窗户见过,一动不动的。”
蔡确是支持他兄弟二人中的一个上位的,但一直没有明确表态支持谁。现在二号和三号看到他,加上心情不好,都表现出懒得搭理的样子。蔡确那颗火热的心就一点点地凉了。
想到此,蔡确的心有点凉,因为头脑发热,要杀王瑾的心思就淡了。
走的时候,王瑾打了三声响指,神态很是轻松。
次日早朝,高太后宣读了立赵熙为太子的诏书。群臣中仍然有表示不满的议论。罢朝以后,高太后召了几名有不同意见的大臣单独谈心。
七年级家的故事(热门15篇)篇十五
王大宝在这个不知名的村落中是有名的赌鬼,为人比较小气有种一毛不拔的风格,他几乎每天都出去赌博很晚才回家,家里也是比较穷,而他家里还有六十多岁的父母以及自己的媳妇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孩子,他本来是一个光棍三十几岁才娶到老婆,本来父母以为他有了老婆有了孩子就不会再去沾染赌博,把父母辛辛苦苦攒的积蓄输光了还欠债磊磊,亲戚家已经不再愿意借给他们钱了。而他有了孩子还是不务正业去赌博。
它下的蛋还能卖钱给我孙子勉强维持一下牛奶钱啊,说完就过来抢他手中的老母鸡。他一把推开面前的母亲,回屋拿起菜刀就给母鸡杀了放血,母鸡在地上扑腾着,血溅的到处都是,溅满了他的衣服和脸,他的母亲就在外面哭,他也不去理会,这时他爸爸从里屋披着上衣走了出来,大吼;你这个不孝的逆子还不快给我滚,说着拿起身边的扫把就去打他,他挨了两下就把摘了一半毛的母鸡砸向他父亲,你们不就是要这个吗?好,给你,我走。走了就别回来!他爸爸在后面怒吼着,他摔门而出。
走着走着就发现前方路边放着什么东西,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只胶皮手套,他看着那个胶皮手套就捡起来仔细打量着,心想:那个倒霉鬼把手套丢在这里呢,他好奇的戴上试了试,正好,于是他就带手上了没摘下来,他走到一个草多的地方躺在那睡了过去。
在睡梦中他梦到了一个提着行李箱的人,这个人看不清脸黑色衣服,莫名的走在他身边,请问您现在有时间帮我看一下行李吗?我去趟厕所很快就回来。睡梦中那个人对他说了这句话就丢下行李箱就转身走了,他在梦里也好奇的打开了那个行李箱,好多的钱,全都是百元大钞,一箱子全都是钱,他在梦里大笑着,贪婪的去抓着那些钱。
忽然他被脸上一阵凉意惊醒,此时天早已大亮,摸了摸脸上,呸,死鸟在爷头上拉屎真是晦气。打扰了老子的好梦。
他回村中看到了一个叫花子在路边蜷缩着,他瞄了一眼他碗中的几枚硬币,拿起来就是跑,乞丐在后面一瘸一拐的追着,他跑的很快,不久就甩开了乞丐。他去了隔壁村的赌场。
他拿着那几枚硬币大吼:滚开给爷让个座,说着就推开挡在面前的一些赌徒观众,神奇的是他今天一直赢,一把没输过,金币也从刚开始做不到十枚变成了几百枚,甚至已经将纸币换成了几千张百元大钞,赌馆里的人都输怕了,心想平时一直在输的他是撞上那门子狗屎运。
当他从闹市出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此时的天已经黑了下来,他有些纳闷的想怎么自己突然运气这么好,他突然想起还在手上带着的胶皮手套。
难道说是这个手套给他带来了幸运吗?心想不管那么多,手套虽然只有一只但是带起来还是比较暖和的,他在回家的路途中总感觉背后凉凉的像是有人跟着他。他回头却没有人。
很快他就到了家里,他进屋特别开心,家里人也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他就把钱拿出来,家里人都瞪大了眼睛,乡村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他就一脸骄傲的说,看吧老子有钱了,都是赢来的。他爸爸从外面走进来就大吼;你这个逆子还有脸回来,给我滚出去,你耍钱赢来的钱我不稀罕,你给我滚出去!说着就把钱拿起来就要往出扔,王大宝的母亲看了立马拦住他,怎么说也是钱,如今家里面负债累累,用来还债吧。
于是他们吃了饭就睡觉了,孩子拿了玩具也很开心。在睡梦中王大宝又作了一个诡异的梦,梦里同样是昨天梦中的场景,他这次梦到那个人回来像他要那箱子钱,而他发现那箱子钱早已经被他扔了一地,到处都是,仅仅剩下几张还在箱子里,他梦到那个人模糊的脸渐渐的变成红色,最后那个人全身都变成了红色包括衣服,再后来整个场景就都变成了红色,没有一点杂色,他突然惊醒。天还没有亮,他看了一眼旁边熟睡的妻子,却发现孩子不在她身边而是坐在很远的另一段一脸惊恐的看着他,他就强行把孩子抱到他妻子身边,他感觉到了孩子在颤抖,还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模糊不清的话,是那种刚会说话的孩子的舌音,说了一句;爸爸,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红色的呀好可怕啊。
他惊出一身冷汗,把孩子放下就到镜子旁去看,哪有什么红色,明明是黑色,小孩子就瞎说。然后他就接着睡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作着同样的梦,也同时在深夜惊醒,见他日益消瘦,脸色苍白,他妈妈很多次问他是不是生病了,而他都没有好气的回说,你是咒老子生病吗,老不死的你怎么不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