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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一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二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三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二0xx年九月六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四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五
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具有笔迹(指纹)、印章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向贵院提供的《合同》(下称合同)进行笔迹(指纹)、印章鉴定。具体鉴定事项如下:
1、合同显示签约方为,现申请对该手写体部分鉴定具体的书写人及真伪。
2、合同条款(第条)以指纹进行了确认,现申请鉴定该指纹的主体及真伪。
3、合同中中所有手写体和按捺指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4、合同中“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真伪及该印文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
5、将合同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合同》进行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鉴定结论意见。
事实和理由:
诉的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合同》,申请人经仔细核对,认为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此致
敬礼!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六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刘xx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xx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刘xx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xx”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xx”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xx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xx”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刘xx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xx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七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它是运用生理学、心理学、语言学、文字学等的一般原理和方法,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其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专门技术。鉴定鉴定实践中它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存疑文书上的笔迹与嫌疑对象的笔迹是否同一人所写;
(二)一份或多份文书上的几部分笔迹是否同一人所写。
按笔迹的形成条件可分为:正常笔迹鉴定、伪装笔迹鉴定、摹仿笔迹鉴定、条件变化笔迹鉴定等。
笔迹鉴别的基本原理是基于每个人的身体解剖结构不同(如手的大小,手指,腕等的骨骼肌肉人各不同),每个人的摹仿记忆能力不同,每个人的书写技能和肌体配合水平不同从而造成个体的差异性。
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鉴定的物质基础,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基本条件,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鉴定的鉴别依据。
笔迹鉴定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其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专门手段。笔迹分析是通过对书写自己的全面观察和深入研究,做出书写者智力、情感、道德、社会能力等心理特征分析的一项专门技术。它是应用心理学的一种。
据称笔迹分析者通过笔迹的布局、书写速度、书写压力、行间距、字间距、字体大小等特征可以分析出一个人的性格、才智、情感、道德、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可通过笔迹分析出人的理解、表达、观察、分析归纳能力,交往、控制、适应、组织能力等许多方面。笔迹分析作为一门应用学科,在就业指导、人事选拔、心理咨询方面可以发挥作用,这个在以色列、德国专门有机构研究它,但目前在我国发展较弱。
近年来,随着书法作品进入诉讼,有几个案件引发了笔迹鉴定界与书法鉴赏界的交叉、争论。最早是苏童的作品,还有吴冠中的一个作品,两个都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做的鉴定,鉴定结论是案件中涉及的作品是赝品,对此书法界有不同的看法,认为笔迹鉴定咋能做书法鉴赏?这些案子应当由书法鉴赏家去做。
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它们的原理不同、方法不同、检验对象不同、法律地位不同。原理不同是由于笔迹鉴定是对检材和书写习惯进行比对,我们可以对任何人的笔迹进行比对,就是说可以对任何人的笔迹进行鉴定,而书法作品不同,它是书法鉴赏家对某人在某段时间内的作品进行归纳,然后采用种属识别的方法加以认定。
最主要的一条是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笔迹鉴定的结论是法定的定案证据之一,而书法鉴定的结论是作为专家意见。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八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九
申请人: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原告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xx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向法庭提交的“被告__________出具的三张__________及一份_______________”中的签名‘__________“三个字该签名笔迹系陈__________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诉于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被告陈__________出具的三张__________及一份_______________(具体化)上的签名”__________“三个字确系由被告__________本人所签。由于在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午,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__________拒绝承认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证据上的签名”___________“三个字是其本人所签。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实,确认___________欠申请人借款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一
笔迹鉴定学认为,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它的本质是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情况下,笔迹鉴定的目的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的笔迹。
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
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
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
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今天一早去了杭州中院。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丈夫有隐匿共同房产的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共同房产。之后,第三人以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据起诉当事人和前夫要求偿还。经当事人辨认,确实是前夫的笔迹,但是之前并未听说此事。怀疑是前夫事后制作的借据企图抵销共同房产中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通过鉴定认定前夫的借据不是落款时间所签而是近期所签。这个鉴定问题就是今日中院鉴定处找当事人谈话的事情。
汪处认为这个鉴定属于笔迹的时间鉴定。目前难度很大,西南政法大学在做这方面的鉴定。
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时期的笔迹的光谱和色谱有所不同。
基本条件是提供落款时间点和可能的实际时间点在同一种纸张上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越有利于鉴定。
这个鉴定受纸质、墨水、保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
鉴定的启动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就鉴定机构而言,是否可以鉴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其鉴定结果,法院是否采信具有不确定性。
汪处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对当事人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申请鉴定,当事人具有最后的决定权。
后来,当事人考虑到不鉴定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决定鉴定。做了笔录。
【扩展阅读篇】。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二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原告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xx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三
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笔迹特征是书写习惯的反映。书写习惯与笔迹特征两者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客体与客体与反映形象的关系。笔迹鉴定中最常见的文字符号是汉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根据汉字的结构和书写特点,汉字笔迹特征分为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四个方面。本文主要从汉字的书写动作局部特征做一番论述。
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书写动作习惯的直接反映,是书写动作的空间位置特点、动作形态特点、动作顺序特点和有若干书写动作所构成的文字结构整体特点的集中反映。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笔迹鉴定认定书写人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
1、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应表现在起笔特征、行笔特征、收笔特征、笔力特征和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五个方面。
由于一个起笔、行笔、收笔动作不同,整个笔画构成特殊形态,称为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亦称笔形特征。如点画形成竖点、横点、弧形点、撇画点等。运笔动作则是最精细、最复杂的书写动作,所以运笔特征特定性强,稳定程度大,鉴定价值高,被喻为“特征中的精华”。
2、笔画交*、连接搭配特征。是指两个以上比画组成独体字或合体字的组成部分时形成笔画间相互关系的特点。笔画间存在相交、相连、相邻三种关系,由此形成笔画交*特征、笔画搭配特征、笔画连接特征。
笔画交*特征是两个以上笔画交*或相互接近形成的特点。表现在笔画交*点或邻近点的位置关系上,即笔画间是否交*、交*或不交*的部位。笔画搭配特征是指笔画间的相互位置及长短大小关系的特点,包括笔画相互间比例关系特征和独体字整体关系特征两方面。笔画连接特征是指两个以上笔画构成独特字或合体字组成部分是,运笔过程中无停笔、收笔动作而由一笔完成几个笔画所形成的连接动作特点。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四
申请人: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出生,汉族,教师,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______、______;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五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笔迹鉴定申请书。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04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朝鲁门,男,1978年7月16日,达斡尔族。
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锡尼河路平安街电信2栋241号。
身份证号码:***7162039。
联系方式:1382506554。
依法申请鉴定:2006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42***847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扩展阅读篇】。
1.∶评论的话2.∶含有说明、解释或评论的话;作说明或讲解用的话偶尔有对正文的讲解和带解释性的注,但无评语3对某人的看法与对这人的感觉详细解释评论的话。清唐鉴《廪贡生王府君墓志铭》:“昔年官京师,阅倭艮峯日记,见其上方评语,有曰‘子涵子洁’者,问之,则其河南同志王检心、王涤心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就将这本册子的记载,改做了小说体裁,剖作若干回,加了些评语。”赵树理《三里湾·决心》:“玉生一时想不出适当的评语来,只笼统地说:‘我觉着你各方面都很好!’”编辑本段评语范文x同学是个文静懂事的女孩,踏实、稳重、有礼貌,时刻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给同学们作出表率。上课时用心听讲的神情,让人感到你的专注、认真。你的作业干净整洁、字迹又漂亮,令老师感到非常满意。你思维灵活,接受能力较强,勤于思考,大胆质疑。你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在班里是一个的好女生。愿你永远健康、漂亮、快乐、上进,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做一个强者、胜利者!你的聪明加上勤奋好学会令你成功,老师深深地祝福你。
笔迹鉴定委书(汇总16篇)篇十六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04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年**月**日。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陈**出具的三张**及一份***”中的签名‘陈**“三个字该签名笔迹系陈**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诉于**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被告陈**出具的三张**及一份***(具体化)上的签名”陈**“三个字确系由被告陈**本人所签。由于在20**年*月*日下午,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陈**拒绝承认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证据上的签名”陈**“三个字是其本人所签。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实,确认陈**欠申请人借款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